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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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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

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范文第1篇

一、选择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内容的意义

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都是审计客体的外延,其审计范围既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又包括被审计单位,审计内容则包括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等方面内容。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确定审计范围等于确定了审计内容,确定了审计内容也等于在一定范围内圈定了审计范围。

内部审计有其一定的特殊性,其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内容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单位领导层的关注事项和对基层单位关注程度,受到的制约相对较多,导致在审计范围和内容的选择上仍受部分因素的制约,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我们要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目标,则应尽可能的消除这些不利因素,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二、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的因素

(一)受内部审计地位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一般由本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内部单位审计部门执行,审计人员很难保证其独立性,由于相关政策和种种条件的限制,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总会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影响很大。审计中甚至会出现被审计人为审计部门主管领导即“自己审自己”的情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二)受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受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及组织人事制度限制,当前部分领导干部都是“先离任,后审计”或“先上任,再审计”,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查错纠弊、领导决策支持,强化领导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往往出现“高升”报告问题少好出,“降职”报告问题多难出等现象,也不利于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作出客观评价。受内部单位错综复杂的关系,审计资料提供和审计问题处理都不顺畅,内审人员的“规定动作”常常都得不到保障,造成审计隐患,对审计人员和被审计人、被审计单位都构成了风险。

(三)受行业地理分布因素影响

因国有企业特殊的行业特征和历史因素,其下属单位广泛分布于全国的各个地区,所属部分偏远单位往往存在资产规模小、经济效益差、基础管理薄弱等特点,自身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与其他单位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审计组在进行审计样本抽样时,受审计时间、审计进度、审计工作量、审计成本、后续审计核实、重要程度等因素影响往往不能实现全级次单位的覆盖,对低级或末级单位的管控存在疏漏,造成很大的审计质量和风险隐患。

(四)受审计时间因素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周期较长,而现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部分项目多是在被审计人已离职或调任后进行,此时需对其任期经济业绩进行界定和评价,审计时间相对较紧张,且当前很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由人事部门单独确定,事先未与审计部门沟通,临时委托的经济责任项目过多,与审计部门正常开展的工作相冲突。同时,审计部门单位领导往往又要求审计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或临时追加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必须在很短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在部分内容和事项上审计程序实施不充分,审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保障。

(五)受审计人员素质和人员配备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有审计范围宽、审计深度深、政策依据多、评价时间长范围广等特点。审计人员一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一方面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这就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通常情况下,能够站在宏观高度认识的审计人员很少,很多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与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不适应,缺乏管理和专业技术知识。大部分审计人员都是从财务岗位转岗过来的,知识结构单一,受财务影响较大,缺少从管理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另外,还存在审计力量严重不足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的矛盾,也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

三、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选定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一方面包括领导干部,另一方面包括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内容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单位领导层的关注事项和对基层单位关注程度,受到的制约相对较多,导致在审计范围和内容的选择上仍受部分因素的制约,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要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目标,满足企业管理要求,则应尽可能的消除这些不利影响,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一)被审计领导干部范围的确定

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不仅仅将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审计范围,还应以实际经营风险点为选定原则,将负有经济责任的非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总经理;长期未接受审计的单位主要领导;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单位常务副职;主管经济业务的副职领导等领导干部纳入审计范围。

(二)被审计单位的选定

在审计前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整体了解和风险评估,确定对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效益影响较大的经营单位,根据已知的风险来判断对企业影响较大业务,最后结合审计人员情况和时间安排确定审计范围。紧紧围绕审计目的和目标的实现,遵循重要性原则并充分考虑从事业务的风险程度来选定被审计单位,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资产量一般不低于被审计单位资产总额的70%,户数不低于被审计单位总户数的50%。将股权?m然未控制,但实际实施控制的单位,比如派驻经营层子企业;以贸易为主的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纳入审计范围内。

四、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确定

一切影响着经济行为及其结果的事项都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内容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影响较大,审计内容的选定和审计的深度直接决定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效果。经济责任审计除了要完成常规审计外,还需突出审计重点,合理的把握经济审计范围和内容是达到预期审计效果的关键。

(一)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审计

制度建设是单位内部有效管理的保证,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控制体系是否完善、执行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单位各项工作执行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应紧紧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通过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覆盖了所有关键的业务与环节,对经营层和员工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否与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业务模式以及风险管理要求相匹配。系统的的单位内控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倒推管理的薄弱环节,查找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真实性审计

经济指标的完成是领导干部综合管理能力的反映,是客观评价领导者经济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通过审计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实现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绩效性,通过任期横向和纵向的经济指标对比,查找经济运营形势的波动性,从而分析企业经营的真实走向。随着经济指标压力越来越大,经济指标的完成与个人经济利益相挂钩已成为常用考核方式,受个人经济利益的驱使和企业形象的需要,部分企业和领导干部通过虚假合同、转手贸易等方式来完成经济指标,应对考核。

(三)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情况审计

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和保管者,其首要任务既是保证国有资本的完整和实现增值,国有资本能够持续的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为国家创造更大的价值,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通过对所有者权益增减的真实性审核,分析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客观因素,计算各年度权益保值增值率及任期年均保值增值率,认定被审计人在任期内是否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同时,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也是衡量领导干部任期经营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重大经营决策的合规性、有效性审计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关系到企业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和深远影响。包括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大额采购合同、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以投资项目论证报告为基础,办公会议决议和记录为关键材料,评价投资项目的论证充分性和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同时关注项目进展、投资效果及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处置,从而揭示领导人员任期内在作出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五)遵守财经法纪和个人廉政情况审计

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上级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通过对单位财经纪律整体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年薪领取、公务用房、公务用车等个人经济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有无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审计,可以看出被审计领导干部政策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因廉政方面审计涉及个人隐私,在没有线索及举报的情况下,一般很难发现问题,此部分审计内容还是存在一定审计风险。

(六)年薪领取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特点风险防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技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换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距今已有十二年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有关干部考核、考察、任用的一种辅助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一些行业也先后出台了本行业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使审计部门在组织实施审计时有章可依,对规避审计风险提供了保障。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可以这样来描述: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职人员接受委托,对有关部门经济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我认为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即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及其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人所从事、参与的生产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资料。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的区别

(一)审计的目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些负责人在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为主管部门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旨在加强干部管理。其它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收益性的审查,促使被审计单位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审计的目标不同

1.其它审计的审计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l)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收支方面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2)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帐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

(3)通过对各种财务指标的分析,正确评价其经济活动的效益性。

(4)指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对单位违纪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2.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四个目标:

(l)弄清审计期间范围终止时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的“家庭”和经济活动中的遗留问题。

(2)对被审计人在管理支出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明确被审计人对其管理职责范围的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4)明确被审计人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行为。

(三)审计结果的报告形式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结束后,由审计机构向授权和提请审计的部门提交审计报告。不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其它审计的审计报告则由审计组向派出机构(或)单位提交。当派出机构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时,可根据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处理决定。

(四)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在审计方法上各有侧重。如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各种收入项目和成本费用以及留存收益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上.把内控制度评审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突破口.效益性只是对财务管理的综合评价。而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对内控制度的评审和效益性分析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关键。这是因为,内控制度健全与否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决策,涉及到其经营管理的能力,效益最终也最能体现管理者管理水平、衡量其经营业绩大小的重要指标。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突出特点

(一)受托性。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它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它既不同于列入审计计划的审计项目,又有别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必须是在得到上级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审计部门才予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

(二)专一性。相对于其它审计来说,经济责任审计就授权或提请要求审计的部门在授权或委托书中所指明的范围内进行,这个范围包括审计对象的时间范围和审计内容的范围。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被审计人的任职期间,审计的内容范围仅局限于被审计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其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首先是审计内容本身的专一性。其次是审计对象的专一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指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人,不针对其他人。

(三)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后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挂职能是评价。评价是审计机构完成对被审计人审计过程之后,向委托部门表明的对被审计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最终意见。为管理部门提供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经济监督是其间接的职能和作用,是一种宏观监督,是审计评价的延伸和升华。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范

我们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区分它和其它审计的目的,不是割裂经济责任审计和其它审计的联系,而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审计质量,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要有效控制与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以以下几个方向入手:即净化审计环境,完善审计管理体制,规范审计行为,统一评价标准,强化审计过程管理。

1.治理审计环境

审计环境是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环境。要有效控制与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须要从多方面治理审计环境。

(1)治理法律环境,使审计有法可依。要尽快修改、补充、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理顺各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克服审计中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问题。有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审计风险才可能得到有效控制。 (2)理顺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独立性。独立性是客观公正地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独立性包括形式上的独立性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同时,要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努力做到实质上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审计。

2.加强审计工作管理

(1)强化政策观念,依法开展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要防范审计风险,必须强化政策观念,依法开展审计。

(2)突出审计重点,严格审计程序。①要在审计内容上要紧紧围绕委托书的要求以及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抓住被审责任人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展开审计,对重大问题及重要情况进行重点审计。②严格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不能强调时间紧、任务重就简化审计程序。在审计的准备阶段应评估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预计可接受的审计检查风险。

(3)客观评价,谨慎作好审计结论。①评价要遵循客观公正原则。要逐步完善评价的标准和指标体系,评价要有根有据。对问题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分析,要善于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决不能单从表象论功过、断是非,要注意有无潜亏和短期行为。审计结论不能让投机者占便宜,让改革者吃亏。审计报告不用感彩浓的词语,要实事求是。②评价要注意谨慎性原则。审什么就评什么,要有针对性。审计证据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项不做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评价的措辞要恰当,有分寸。③评价要注意责权分清原则。对所发出的问题,要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该由谁负责任,使有问题的人跑不了,没问题的人冤不着。对被审责任人应负的责任,还要分清是主管责任还是直接责任。④评价可采用对比方法。在评价中进行分析对比,把实际数同计划或预算比较,同同级或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比较,同历史水平比较等等。通过对比的方法进行评价,可在一定程序降低审计风险。

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现代内部审计;机制;设计

一、传统内部审计与现代内部审计

(一)内部审计发展受滞

内部审计在发展初期是作为会计专业的附属行业而存在,其主要是稽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评价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国家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但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内部审计在实质上并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服务于公司组织。

(二)现代内部审计变革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及其运营的复杂性使得股东或高级管理层无法完全对运营实施长期有效地监控,股东或高级管理层需要一个专门机构协助他们完成治理或管理责任。同时监督执行管理层对职责的履行情况,这使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开始扩展到对整个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与评价。内部审计开始作为一项独立的学科开始变革,从以会计为导向的专业发展成为以管理为导向的专业,由此产生了现代内部审计概念。被称为“现代内部审计之父”的劳伦斯·索耶(Lawrence B·Sawyer)认为:现代内部审计提供的服务包括对全部公共部门和私立实体的控制、执行、风险、治理进行监督和评价,对财务状况的检查只是内部审计的一部分。此外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在美国成立,被认为是现代内部审计开始发展变革的标志,IIA对内部审计做出的定义如下:“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IIA全面阐述了现代内部审计相对于传统内部审计特点,历经70余年发展,现代内部审计已经在应用理论和审计实务等方面日趋成熟,理论界对其的内部审计准则及内容胜为推崇,倍受学界孺慕和考究推崇。

二、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与现状

内部审计在我国发展相对滞后,内部审计受迫于被动地位。从1985年8月,国务院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根据审计业务需要,分别设立审计机构或配备审计人员。到2003年3月,国家审计署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纵观内部审计在我国发展历程,它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应国家审计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国家审计为股东(所有权人)监督和评价企业的整体运营情况,重点监督评价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企业内部审计仅仅作为国家审计体系的一个补充行使财务等业务层面的监督评价职责。内部审计明显带有“被建立”的的特色,内部审计的定位、工作范围以及工作目标与现代内部审计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内部审计的现状与我国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明显不相适应。

三、现代内部审计机制设计思维

按照COSO内部控制理论,内部审计不仅是控制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控制环境的重要内容。2009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我国大中型企业的实施,内部审计职能作为一项企业必须具备的内部控制活动被要求和规范。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在协助审计委员会实施审查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这对于我国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将产生较大的影响。笔者将从《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的相关内容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出发,重点分析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审计目的及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审计资源的合理配置等审计要素,对企业的内部审计机制的设计和优化进行粗浅的论述。

四、现代内部审计机制的设计与优化建议

(一)扩展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目的和范围

结合IIA对内部审计定义和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定义,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帮助公司管理层(或治理层)实现经营目标。劳伦斯·索耶在《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中较为全面的阐述了内部审计目的:“内部审计……其目的是确定是否:①财务和运营信息是准确的和可靠的;②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已经被识别和最小化;③外部规章制度和可被接受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已经被遵循;④达到了令人满意的运营标准;⑤资源被有效地、经济的加以利用;⑥有效地实现了组织目标。”通过内部审计目的,可将内部审计实务分为三类:一是财务审计,分析并评价企业财务部门对经济活动进行计量和报告的方法;二是合规性审计,对财务和运营控制及交易进行检查,评价它们是否与现有的法律、准则、法规和程序相符合;三是经营审计:对企业内部的不同职能进行综合检查以评价经营活动的效率和经济性,以及这些职能实现经营目标的有效性。

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不仅包含以上三类审计业务,尤其对咨询业务给予更广泛的关注,从而涵盖了保证业务和咨询服务。IIA实务标准对咨询服务的定义是:为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客户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性质与范围是与客户协商确定的,目的是在内部审计人员不承担管理者职责的前提下,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顾问、建议、推动、培训等为提高组织目标的活动和行为。咨询业务的扩展对于我国的内部审计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在协助管理层进行风险管理、经营分析、内部控制设计等诸多方面,内部审计通常能够发挥更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机构设置以提高内部审计在公司组织框架中地位

内部审计要有效地履行其为协助管理层或治理层实现经营目标的职责,最大程度的发挥审计自主性,就必须得到治理层或高级管理层充分的授权,以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中的地位。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现代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必须考虑内部审计独立性要求。虽然内部审计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可能达到也没有必要达到外部审计那样严格,但是相对于审计对象,内部审计仍要保持足够的独立性以支持其审计意见的客观性。独立性带给审计的价值,实际在于创造一个让审计师最大限度实现客观性的审计环境。一般来说,内部审计经理报告的层级越高,内部审计的自主性就越强。

从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架构中的设置来看,通常有三种模式:一是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会计部门的附属机构,行政上隶属于财务部,对财务主管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如在财务部内设稽核岗位。此模式下内部审计职能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验证和评价财务事项,显然不能保障审计独立性。二是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行政上隶属于管理层,并对其负责并和报告工作,此模式在我国的大中型公司组织架构中最为常见,内部审计机构虽然独立于财务部门及其他运营部门,但因为报告层级的限制无法有效地监督和评价整个组织运营活动,尤其对管理层履行公司运营职责的监督和评价较为尴尬。三是内部审计机构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在行政上隶属于管理层,在职能上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此种模式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下转第22页)(上接第20页)其职能执行机构,其业务范围扩展到了对整个企业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的评价和改善。此模式实为现代内部审计机构的报告级别的基本要求,相比其他模式,在职能上隶属于审计委员会的内部审计机构模式,内部审计的报告级别的独立性最强。

(三)制定审计章程,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

如同现代公司章程明确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利义务,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及权利义务也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定。正式的内部审计章程对于内部审计在企业的合理定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的实质是明确了公司对于内部审计的期望。目前对于内部审计的职责范围,企业是通过一份正式的岗位职责说明来规定和体现。但制定内部审计章程的作用不仅仅是规范审计经理和内部审计师的岗位职责,而是需要在整个组织范围内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能和权力。内部审计章程应该由审计委员会制定并经过企业董事会的审批。内部审计章程是确定内部审计活动宗旨、权力和职责的正式文件。它确立了审计部门在组织内部的地位,授权内部审计机构接触与业务开展相关的记录、人员和实物资产,界定内部审计活动的范围等。一般来说,内部审计章程的内容应当包括:与董事会达成一致的内部审计的目的及工作范围;内部审计的报告级别;经董事会审批的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利及职责义务;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等。

(四)加强内部审计人力资源配备,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审计目的与范围的扩展对内部审计的人力资源配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机构整体上应具有或得到履行其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

在我国内部审计长期未受重视,内部审计资源(包括人力资源)配备较为薄弱,尤其在大中型、传统企业中,内部审计机构没有配备专业、专职人员而以会计人员替代,内部审计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更是无从谈起,致使其职能不能有效发挥。为此,企业治理层必须重新审视内部审计对其协助作用,而审计经理则应让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相信:有效的内部审计所带来的效益将远大于企业为健全内部审计机制、保证内部审计职能的正常发挥所投入的成本。一方面内部审计师应当具备的知识或技能包括:熟悉业务流程、内部控制、会计、信息技术等知识,具备分析、解决问题、披露、沟通等技能技巧。当然,这不是要求每一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但是作为一个整体职能部门,只有内部审计团队综合起来具备上述要求,才能真正的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与外部审计(如CPA审计)不同,至今尚未建立统一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的培训与认证制度,现有的审计师职称也并非专为内部审计服务,尤其对现代内部审计职业发展尤为不利。因此,公司在建立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的招聘与业绩考评制度时,必须考虑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从审计目的和工作范围出发,合理配置内部审计的人力资源,才能有效的实现内部审计的为管理层或治理层服务的目标。

参考文献:

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范文第4篇

文/王金玉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是指施工企业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上级审计机关或企业主管领导的指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被审计项目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根据审计的特点,它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两个基本特征。

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梳理

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按照现行规定一般分为项目财务收支合规审计、项目完工效益审计、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等方式。

目前施工企业项目内部审计,一是较多侧重于财务收支合规审计,或对某一专业的审计(如分包结算审计),往往对项目系统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的审计重视不够,难以充分利用审计职能达到从根本上纠正管理偏差的目的:二是往往侧重于对项目管理与核算中已发生的不规范现象进行监督与评价,针对被审计项目存在的管理与效益风险,应采取的前瞻性控制措施或审计建议较少,具有针对性的后续审计工作相对薄弱。

因此,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应从项目经营管理各项经济活动的规范性与效益性入手,根据具体情况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基础管理,如项目组织、经营预算、工程管理、物资供应、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全面或重点审核,为项目经营管理把准脉、开对药。

项目基础工作的审计。项目管理基础工作是指项目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实现项目管理的职能和目标而提供的基本手段和前提条件。它一般包括项目组织、共同准则、标准化工作、计量工作、信息传递、数据处理,以及资料的归集、使用与归档等工作。此项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项目部在该审计期间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等情况;审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包括目标成本、管理费上缴、项目暂设以及产值、利润、质量、安全等指标的核定、执行与完成情况:项目部相关业务部门各类管理台账是否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的登录是否符合及时性、准确性与规范性原则,以及是否达到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

据了解,不少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

人员配备方面。业务骨干普遍缺乏,如有的大中型项目经营预算管理涉及建筑、安装、仪表和电气等多个专业,从事工程造价专业3年以上的预算人员只有一名业务负责人,其余鲜有胜任的相应业务骨干,这是造成项目管理被动的主要原因。

规章制度方面。往往侧重于强调本部门或本专业相关人员的职责,未具体界定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与责任,制度落实措施欠明确,可操作性不强。

基础管理台账方面。各业务部门之间归集的基础资料核算范围不统一、欠明晰,特别是在同一项目部有多个单项工程在建的情况下,难以实现项目的规范管理与成本控制,容易导致项目潜亏与经营风险。

基础资料的归集方面。一是有的项目分包工程验收单无日期、无页码、无图号,有的仅填写汇总工程量,无分项工程量,有的仅有工程内容,无具体工程量,导致验收范围不具体,验收标准欠明确等:二是有的项目分包工程结算将不同专业工程内容合并为一本结算书,有的结算将同 单元相同专业的工程分拆为若干份结算书,有的结算书封面未规范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名称,造成核算范围不清;三是有的项目将对业主结算的“工程联络单”复印件装订于结算书之后,必须装订的“工程量验收单”却未附于结算书后面,难以确认该工程量是否为分包商施工,还有的结算资料出现多种装订格式,如装订条、线装、横装、竖装等。

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强化项目组织与策划,项目运作成功的关键在于用人和制度,制度的关键在于流程清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落实到位:二是及时规范归集各类基础资料,通过建立健全相关专业基础台账,对项目管理施行动态控制;三是规范办理工程验收与结算,验收单的内容与结算资料的编制均要符合财务核算与费用控制的要求,工程合同、技术资料与结算资料之间要有明晰的钩稽关系。

合同预算管理审计。审查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包括工程地点与范围、合同与实际开竣工时间、甲乙方责任、设备材料供应方式、工程变更与验收、结算方式与违约责任等,以便于与分包价格水平对比、预测结算风险和衡量项目管理水平。

审查工程分包合同签订的手续和程序是否齐全与规范,是否存在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和滞后现象;审查分包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参加投标的分包商家数、资格预审情况、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放、开标、评标与中标情况等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实际采用分包商家数与分包合同价格水平,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合法性、合规性与效益性原则”。

审查总、分包工程预计结算值及自开工累计列报产值情况,总包工程结算管理和分包工程进度款审批情况,收入与成本的匹配列账是否符合及时性与规范性原则。施工企业合同预算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如下。

工程分包欠规范。在工程分包招投标中议标往往多于招标,不利于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容易给工程管理造成系统风险。

分包合同条款欠规范。分包工程合同范围不具体、欠明确,如有的工程范围仅界定“某单元或某块区部分工艺管道、钢结构或电仪工程”,有的直接表述为“一级管网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等,容易造成分包商之间及分包与自行之间工程范围互相交叉,不利于分包工程管理和成本的控制;分包合同材料供应范围欠具体,如,有的合同表述为“工程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其他材料由分包方供应”,未明确具体的材料类别和名称,容易造成分包工程最终结算时产生歧义。

承包合同履行不严格。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业主变更材料供应范围、设备材料供应或设计图纸提供滞后,以及延期支付工程款等影响费用与工期的情况时,施工企业未及时以书面形式按承包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程序报告甲方,而是在项目竣工结算或出现严重亏损时,才被动地向甲方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施工图预算编制滞后。有的项目工程进度已经过半,施工图预算尚未编制,影响工程管理,不利于成本控制,且容易造成结算被动等。

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要严格依照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分包,通过竞争性招投标达到项目控制的目的,规避项目经营风险;二是及时签订分包合同,合同条款应充分体现规范性、效益性和风险控制原则;三是以合同条款的形式规范各类合同的变更与履行;四是通过编制结算资料及时发现费用与成本控制的问题,动态管理与控制项目费用和成本。

工程技术管理审计。主要审查项目技术部门是否按工程项目,分单项工程或承包合同建立工程管理月报制度,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工程进度、分包管理、人力资源、大型机具、费用管理与成本控制、质量与HSE管理、下月工作重点与存在问题等,各管理环节是否明晰、可控。相关基础资料管理是否规范,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会议纪要、材料预算、工程验收和工程交工资料等管理台账是否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工作在满足工程施工的同时,是否满足工程结算与成本控制的要求。

对于现场施工技术管理来说,往往侧重于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忽视基础工作与项目核算管理,就项目管理而言二者不可偏废。目前由于诸多原因,工程技术管理审计仍是企业内部审计的薄弱环节。

物资供应管理审计。从物资供应管理基础台账入手,审查各类材料采购、调拨、验收、入库、领用、保管、发放、盘点、现场余废料处理等环节管理的合规性、规范性与效益性。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供应部门对于主要材料是否按单项工程、依据材料计划分供应方式与材料类别,建立材料供应综合平衡台账作为一级台账;根据材料出入库情况分领料单位建立材料明细账作为二级台账。

对于辅助材料是否依据材料预算或采购计划,按单项工程、分材料类别建立采购供应一级台账,依据出入库原始凭证分领料单位建立材料供应明细账。

近年来审计中发现,项目供应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的项目基础管理台账不健全、欠规范,各类材料出入库未严格按单项工程建账管理,有的各级材料供应管理台账之间缺乏明晰的钩稽关系,材料明细账登录不及时,有的原始凭证未按单项工程分材料类别编制顺序号和按月装订等,造成数据失真,给成本核算与材料核销带来困难。

因此,项目物资供应部门应按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分单项工程或承包合同,按供应方式与材料类别、分领料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各级管理台账对物资供应管理实行动态控制,使物资供应管理在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同时,满足成本核算、材料核销和工程结算的要求。

加强项目管理内部审计的建议

突出领导支持作用。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企业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从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到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企业主管领导亲自过问和审核,对审计事项、审计结果、后续审计和执行决定,给予亲自批示和关注,是审计职能有效发挥和审计成果得以充分利用的重要保证。

加强审计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和具有高度职业素养与相应执业能力的审计队伍,是及时完成审计任务充分发挥审计作用的关键。俗话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审计部门的人员配备要符合精干高效的原则。对审计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应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好学敬业、克己奉公;对审计人员的管理要职责明确、目标具体、规范考核。

对特殊项目进行全面审计。为有效利用审计资源,对一般项目重点审计,特殊项目全面审计。为促进项目规范管理,保证审计覆盖面,对一般项目进行正常审计时可以将财务收支、经营预算、材料供应管理的规范性与效益性检查作为主要审计方向,重点对结算收入与成本控制的措施与效果进行审计;对项目管理问题较多或经营与效益风险较大的项目,在开展项目专项审计时,应对项目组织和相关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系统的调查与分析,在依据翔实的数据和客观情况得出审计结论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对风险较大或管理薄弱的项目应尽可能进行前瞻性审计,及时提示风险、制定措施。

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规范后续审计,项目审计要讲求实效,整改措施要落到实处。审计不但要通报发现的问题,还应表彰先进和推广经验,这就要求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仅准确还要切中项目管理的要害,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问题整改应限定时限、责任到人,并将整改情况归入审计档案。

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范文第5篇

一、我国与国际准则内部审计定义的比较审计署2003年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称“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内部审计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从这三个定义里可以看出:审计署2003年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定义关注于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审计的关键点是财务活动的合法有效。不难看出我国的内部审计定义正处在监督评价和系统导向的内部审计阶段。而国际的内部审计定义则是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增值性的内部审计。国际的内部审计定义已完成从传统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的过渡,并开始向风险导向审计、战略审计转变,它们重视内部审计的咨询与服务功能,内部审计的目标也从服务于管理层发展为增加组织价值,改善组织的运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二、内部审计准则框架结构的比较任何的审计活动均应该是依法审计。所谓系统化、规范化内部审计应该是依据审计规范进行审计。审计规范是审计主体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业务标准和行为准则。审计规范是由审计立法体系、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标准体系构成的。审计规范体系是指各种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及准则的总称。

审计规范体系包括:

Ⅰ、审计法规:审计法规通常是对审计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审计范围、审计行为、审计责任等做出的原则性规定。审计法规由国家权利机构和行政机构制定。在我国审计法规包括:《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审计条例》、《注册会计师条例》、《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

Ⅱ、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审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规范审计主体的职业道德行为,为审计人员履行职业责任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审计职业道德准则通常由审计主管部门或职业团体制定。在我国审计职业道德包括:《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等。

Ⅲ、审计准则:审计准则主要规范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应遵守的操作规范,为审计人员如何进行审计提供指导。审计准则通常也是由审计主管部门或职业团体制定。在我国审计准则包括《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执业规范指南》、《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指南》等等。

Ⅳ、审计质量控制:审计质量控制主要规范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行为,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提供指导性意见并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审计质量控制准则通常也是由审计主管部门或职业团体制定。如《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等等。

Ⅴ、其他审计规范:其他审计规范是指上述审计规范以外的审计规范。其他审计规范的内容比较多。包括一些“实施办法”和“暂行规定”。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办法》等等。

1978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正式批准了《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要达到:对应该能够代表内部审计实务的基本原则进行表述;为开展并促进广义范围的价值增值型的内部审计活动提供框架;为内部审计工作业绩的评定确立基础;扶持经改进的组织流程和业务。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1999年通过内部审计的新定义非常重要,它反映了国际内部审计实务的重大变革,预示着内部审计职业进一步扩大其职能,它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服务目标、工作范围及定位、工作条件和人员品质。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框架分为六个层次:

Ⅰ、内部审计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Ⅱ、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正直、客观性、保密性、胜任能力。Ⅲ、属性标准:属性标准说明了内部审计活动的机构及人员的特点Ⅳ、工作标准:工作标准描述了内部审计活动的性质并提出了衡量内部审计活动开展的质量准绳。Ⅴ、实施标准:是属性标准和工作标准在特定类型的审计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属性标准和工作标准只有一套,实施标准有很多套。每种主要类型的内部审计活动都有一套实施标准。

Ⅵ、指南:实务公告、实务公告开发和目标。

其中第1、内部审计定义。2、内部审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3、属性标准。4、工作标准。5实施标准。这五个层次是强制性的。而第6、指南。这个层次是非强制性的。

虽然从形式上看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结构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框架不相同。但都是由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两部分组成。但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规定得更详细具体,可操作性更强。而且充分反映了国际内部审计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其内容十分丰富,实际上涵盖了我国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大部分内容。

三、内部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全过程;适用于各类组织,无论组织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无论组织规模大小和组织形式如何。

而国际内部审计确定的适用范围是:适用于各种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而不论该组织的目的、规模及结构如何;适用于组织内部或组织外部的审计人员。只要是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都应该遵守准则。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要求,国际内部审计准则要达到:对应该能够代表内部审计实务的基本原则进行表述;为开展并促进广义范围的价值增值型的内部审计活动提供框架;为内部审计工作业绩的评定确立基础;扶持经改进的组织流程和业务。

因此,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适用于中国范围内的组织,不具有国际性;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则具有国际性,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但二者都是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四、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主要内容的比较1、宗旨、权力和责任。

我国基本准则中对于内部审计的宗旨,没有专门规定,只在内部审计定义中提及。关于责任,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表明内部审计对于建立质量控制制度、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负有责任。

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属性准则中首先提出了这一问题,规定内部审计的宗旨、权力和责任应该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写入审计章程中,并由董事会通过。

2、独立性与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