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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服务方案

审计服务方案

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1篇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服务市委“保增长、促转型,争创科学发展先行区”工作主线,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制定该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按照市委“保增长、促转型,争创科学发展先行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实际需求,全面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健康运行“免疫系统”的功能作用。坚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提升素质、加快转型年”活动、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与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任务、与长远建设结合起来,实实在在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具体举措

(一)服务企业,努力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组织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专项审计调查,着重开展金融危机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地方税收收入及结构、政府负债与土地出让金的影响等方面的专项审计调查;开展国际金融危机对全市中小企业影响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揭示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响程度及发展趋势,分析反馈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支持效果及落实情况,揭示政府扶持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绩效;开展新增政府主导性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主要调查自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以来,我市新增的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启动和实施情况,揭示和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建议,帮助有关单位解决问题,促进政府主导性项目尽早顺利实施。继续组织做好乡镇财政审计,防止和化解乡镇财政风险,积极探索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路子;加强对企业内审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二)关注民生,自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组织开展社保基金五险同步审计,维护基金安全,结合开展企业年金制度实施情况审计调查,促进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开展金融危机对就业及社保基金影响专项审计调查,了解全球金融危机下就业状况的变动情况,分析就业形势的变化对社保基金的影响,为政府制订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地方储备粮专项审计调查,促进粮食生产政策的落实,促进完善储备粮制度,维护粮食安全。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摸清学校债务真实情况、分析偿债能力,防范财务风险。

(三)服务基层,积极推进审计工作创新转型。组建“专题服务组”,由章人来同志任组长,到经济开发区、有关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开展实地调研,做好企业扶持解困工作;成立“困难帮扶组”,由张曼芬同志任组长,深入到联乡挂钩单位了解民情,努力做好帮扶、服务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明确职责。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机关的重要内容。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市场归属

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的发展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基础,而近年来通过非审计服务收入比例可看出非审计服务市场的发展成了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的主要部分。因而,对注册会计师的非审计服务市场的研究就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研究的重要内容。由于目前我国非审计服务市场发展缓慢,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仍是审计鉴证服务,我国目前对非审计服务的研究大多是探讨非审计服务对审计服务独立性的影响,尤其是管理咨询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对非审计服务的评价探讨的只有吴长勇(2002)介绍了美国审计总署GAO、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则中非审计领域独立性要求主要差异进行了比较,为规范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参考,并未对国外的这些非审计服务的准则进行深入分析。同时,美国“安然”事件发生以后,迅速出台了《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of2002》,该法案对会计师事务所在非审计服务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严格要求,法案关于注册会计师执行非审计服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法案实施后引起了各界的不一反应。我们认为人为的强制性的改变非审计服务市场发展是非常不科学的。因此我们研究非审计服务市场的业务归属,以期能对中国的非审计服务市场的发展有些许帮助。

注册会计师和非注册会计师对非审计服务这一业务的竞争,经历了从最初的无意识竞争到现在的强烈争夺过程。我们认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分析非审计服务归属是可行的。

一、客观历史的发展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业务

早在1831年英国破产法的出台就使得民间会计师大量介入破产清理工作。直到19世纪80年代以前破产清理业务一直是民间会计师的主要业务,在英国1883年破产法规定了官方清算人,从民间会计师手中夺走了一部分清算工作,使得民间会计师的这一业务大幅度减少,逐渐退居次要位置。在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了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理论当时就有几家审计公司开始试行这种更广范围的服务方式,185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设置了协会的第一个管理咨询服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研究管理咨询业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会计公司的角逐中,管理咨询业务成为胜负的关键。非审计服务是在当时的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发展也是一种自然的过程。这说明在非审计业务产生最早和发展最好的英国和美国,从一开始就包括在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范围之内。

二、从市场需求状况看,大批的企业需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化非审计服务使企业迅速增值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必须拥有准确、快捷、优质的信息,这已成为全球化经济公认的一个特征。然而信息系统的复杂性和安全性却时刻成为决策者们的心病,稍有不慎,可能就会导致不可估量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这就需要有一种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信息的质量,使决策者的损失的可能性降到最小,程度降到最低。鉴证正是在这种经济环境中产生的。无论是网誉认证、系统认证还是养老服务认证都具有鉴证的性质,都需要为信息的可靠性做出一定的保证。因而,注册会计师在鉴证服务中的优势此时就明显的凸露出来。他们可以凭借已有的知识、能力、经验来分析判断信息的可靠性,按照一定的标准并通过一定的程序这些信息进行鉴证。

三、事务所自身发展的需求

首先是传统的审计服务市场的饱和和边际利润的下降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另寻出路。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一直以来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但随着事务所的增加和日益激烈的业内竞争,这一业务给事务所创造的价值越来越小,他们只能从非审计服务市场中重新开始;其次认证服务特别是咨询服务一直是注册会计师和非注册会计师职业之间的竞争焦点。管理咨询师、资产评估师、信息系统审计师都构成了对的注册会计师威胁;最后,对于我国的事务所来讲,虽然非审计服务目前发展迟缓,但随着中国的入世,国外事务所将会很快抢占我国的非审计服务市场,本来就处于劣势的中国所若不能在这方面有所发展,后果将会非常严重。正如叶少琴、刘峰(2005)所说“从国际竞争环境来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无疑也应当走多元化发展路径,在发展审计业务的同时,大力培育并拓展非审计业务市场,这种多元化服务不仅有助于减少事务所对审计业务的过分依赖性,提高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客户。顺应历史和世界之潮流,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这类服务。”四、从非审计服务的内容上看,注册会计师有能力将这一业务做得更好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分为三个部分:认证服务、咨询服务、其他服务。美国注册会计师认证服务特别委员会定义认证服务是为决策者提供的、旨在改善信息质量或内容的独立的专业服务。这种专业化的服务涉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是不能被任何软件或是非专业的竞争者所替代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咨询服务准则说明第1号——咨询服务:定义与准则》定义咨询服务是执业者利用其技术能力、教育、观察、经验和咨询程序的知识提供的专业服务。其他服务则主要指税务服务。从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内容上看,基本上每一类服务都需要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在这一领域具有相当大的竞争优势: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造就了在内部控制方面的专长;与客户长期交往中对客户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有了相当深的了解;执业过程中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内部控制的评价培养了熟练的评价技能;历经百年的行业发展,树立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3篇

一、关于明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

明年的审计工作,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体现审计署关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和*市委关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要求。

第二,要体现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库区发展、扩大移民就业安置的要求。

第三,要体现贯彻审计署关于深化预算审计、强化合规审计、探索效益审计、规范责任审计、推行审计公告的要求。

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贯彻《审计法》和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性审计,探索效益性审计,规范经责审计,推行审计公告,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改善宏观调控,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

明年审计工作要继续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龙头,以财政审计、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线,加大审计查处问题力度,审计揭示问题金额、收缴财政金额、投资审减金额,力争保持今年水平。联系“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我们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发挥审计工作在改善发展环境的促进作用。明年计划审计项目初步确定80个,其中:财政审计27个(其中:市级预算执行审计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6个,专项审计及调查10个,下级政府决算审计9个);投资审计32个,企业审计(调查)11个,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0个。

(三)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是预算执行审计,要按照《审计法》和《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纳入明年审计工作报告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44个,其中明年审计项目15个,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要重点加强问题的归纳分析,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反映问题,合情合理提出审计建议,提高审计工作报告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

二是财政审计,要围绕推进依法行政,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加强部门、专项资金、区县财政决算审计。明年财政审计项目27个,综合体现了新农村建设、库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发展环境建设的要求。特别是结合当前“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学习整改活动而准备开展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审计调查,这是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审计要弄清收费的项目、金额,收费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收费等问题,促进改善发展环境。

三是投资审计,要贯彻市政府182号令,加强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提高建设资金投资效益。明年投资审计项目初步确定32个,涉及建设资金200亿元,要进一步统筹好力量,安排好时间,搞好部门间协调,真真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四是国有企业审计,要围绕深化企业改革,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加强重点企业审计。明年预计11个项目,要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是经济责任审计,要贯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要求,明年10个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区县财政决算、部门预算审计相结合,加大审计力度,促进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廉政建设。

二、关于做好明年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打好总体仗”思想,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

目前,审计工作仍面临人手少、任务重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存在处室力量分布不均、使用不好、人力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加剧了人少事多的矛盾。回顾今年,我们也有成功的案例,尤其是市政府交办的报业集团,以社保处为主,从2个综合处室抽调人员支持,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审计任务,市领导对审计成果也感到满意,体现了力量整合的高效率、高成效。但从全局来看,力量整合还不够充分,成效还不够显著,明年整合审计力量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整合处室力量要更加充分。市局各处室、审计中心是完成任务的主要力量,是力量整合的重点。整合力量,要把握两点:第一要不断拓展整合的综合成效,既要发挥各处室的优势,实现全局的目标,均衡处室任务,避免苦乐不均;也要有意识地培养锻炼人员,增强适应能力,同时也要适当扩大审计回避,提高审计公信力。第二要不断创新力量整合的方式,要破除严格职能分工的思想,只要需要,可以临时进行整合,包括综合处室,具体方式可以是一处牵头,多方参与。

二是整合区县力量要提高质量。区县力量的整合原则上要分以下三种情况:第一,行业性审计项目,原则上必须交叉;第二,调查性项目,可以不交叉,实行同级审;第三,局部的项目,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抽调区县人员。整合区县力量,要增强成本意识;要做好调查,精选项目(区县);要做实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要加强指导,抓住关键,取得突破。

三是关于整合中介机构力量。目前执行的办法总体可行的,不足的可能是经费标准偏低,选定方式有待改进,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制度,规范中介审计力量利用。第一,要特别注意控制“不能发现问题”的审计风险,加强对外聘人员的审计成果进行重点抽查复核;第二,要探索对外聘人员审计过程质量控制的方法;第三,对参与了审计的中介机构的执业能力水平、工作责任心等进行评估,优胜劣汰,优化中介机构库。

(二)切实贯彻6号令,克服“四个流于形式”

第一,要克服审前调查流于形式。要树立审前调查就是审计工作的开始的观念。因此,审前调查应有方案,明确调查什么,怎么调查。二是调查要注意改进方法。把网上查询法、问卷调查法、采访法、综合分析法等方法运用到审前调查上,以此做到把握情况全面,判断问题准确,审计重点明确,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第二,要克服实施方案流于形式。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小组实施审计项目的行动指南,是体现审计目标要求和控制审计项目质量的重要依据。制定方案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方法步骤可行,方案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补充完善方案。

第三,要克服现场管理流于形式。现场管理的任务就是确保方案的认真落实,现场管理是控制审计质量的关键环节。抓好现场管理,一是要明确职责,审计组长应是现场管理的责任人;二是要抓住现场管理的重点,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载体应当是审计日记和有关的审计工作底稿,及时复核有关取证记录和工作底稿;三是充分利用AO和OA的交互,按照办法及时作好交互,及时收集上传现场审计资料,加强分级指导。

第四,要克服审计日记流于形式。审计日记是审计人员审计的过程记录,是审计组长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规范审计日记,一是要根据6号令对日记的要素要求,规范日记的格式、要素,做到简明扼要;二是日记的内容要尽可能与方案的分工相协调一致,以便检查;三是日记要按时记录,按时上传;四是审计组长检查工作首先应当检查审计日记,重点要抓好督促检查。

(三)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推进“四会制度”

一要开好审前研讨会,优化审计方案。审计工作涉及面宽,专业性强,新情况层出不穷。怎样确定审计目标、重点和方法,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需要认真思考研究。要把审方案的业务会开成研讨会,根据审前调查情况,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好的审计方案,才能为实现审计目标打好基础。审前研讨会涉及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处室要开好方案研讨会,另一个层面才是审计业务会对方案的把关。

二要开好审中碰头会,认真落实审计方案。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适时召开审中碰头会,一是沟通审计情况,尤其要对照方案的要求,认真检查审计进度,分析实现审计目标存在的难点;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审计方案作出调整,要召开碰头会研究,报经分管领导同意;三是及时上传汇报碰头会情况。每个月至少应开两次碰头会,对重要的审计项目,要多开几次碰头会。

三要开好审后总结会,分析审计方案落实情况。审计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参审人员召开审后总结会,围绕方案的科学性和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总结什么?一看审计目标是否实现;二看方案规定的内容是否都查到,结果如何;三看方法步骤哪些有效,哪些还需改进。并将总结的情况形成案例性的资料,方便以后查阅。从明年开始,四条主线的牵头处室每年要搞一个综合分析,重点分析:第一,每条主线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原因及对策;第二,从宏观判断,各条主线应怎样调整工作思路和审计重点,以指导相关行业审计工作。

四要开好案例展示会,提高审计业务技能。召开案例评审会可以交流经验,拓宽思路,启迪智慧,今年开了个头,效果很好,以后要继续搞下去,每年至少开一次,法规处要总结经验,可以尝试按“四条主线”分行业、分专题进行案例展评,提高评奖的公正性;还可以先对参评案例的优点进行点评,再进行演示,提高展评效果。

(四)严肃审计纪律,抓好“四个落实”

第一,抓责任的落实。处长是廉洁从审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到实处。

第二,要抓教育的落实。要警钟长鸣,常怀律己之心。进点前,各处室要重申审计纪律。

第三,要抓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八不准”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等。

第四,要抓督促检查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回访、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措施,及时发现处理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行为。

三、关于需统一四个思想认识问题

(一)统一对服务发展的认识

我们要积极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要看审计工作是否从服务大局出发,是否抓住了重点,审计是否从实际出发,是否存在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审计人员是否存在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审计的本质是监督,监督作用发挥不好,服务发展就做不到,决不能一说“服务发展”,就片面认为要放松监督,搞得查证问题时瞻前顾后,处理问题时畏首畏尾。审计监督的作用是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发挥参谋作用,促进宏观调控和经济决策;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这些都是有利于发展,因此,要看到审计监督与服务发展的一致性,理直气壮地依法审计。当然,审计要服务发展,还必须坚持计划安排上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处理审计问题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计行为要规范,要不偏不倚,公道正派,这样才能发挥审计工作服务发展的作用。

(二)统一对审计定性处理的认识

审计定性和处理必须克服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坚持“三条原则”,注重“三个方法”。

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合理不合规的问题,定性处理要慎之又慎;二是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问题的定性处理,必须适用最权威、最新的法律法规;三是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审计整改和建议要有利于发展。

采取“三个方法”:一是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加强沟通,工作深入细致;二是重大的问题要主动咨询有关主管部门,最好有书面答复;三是特别重大敏感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

(三)统一对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认识

队伍建设包括三个方面,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其中,能力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审计人员应加强三个基本能力的建设:

一是依法审计的能力。加强依法审计能力的建设,要着重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即在树立法制观念、规则意识上下功夫;在忠于宪法、依法办事上下功夫;在准确执法、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在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上下功夫。

二是沟通协调能力。提高沟通协调能力,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即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协作意识;尊重他人,善于与不同意见的同志共事;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学会沟通技巧,提高协调处理事务的能力。

三是自我约束能力。自我约束实质上体现了个人修养,加强自我约束,要心态平衡不乱想,注重小节不要乱为,努力工作,健康生活。

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4篇

    该法案的背景是当下美国公司愈演愈烈的财务欺诈案的曝光。以安然、世界通信为代表的美国大公司的轰然坍塌,投资者损失惨重。而安达信会计师行销毁审计证据、最终因定罪为“妨碍司法”而解体的一幕更令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严重受挫。一度被视为美国经济骄子的大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华尔街投资银行以及承担证券市场监管之职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都受到广泛而强烈的批评。美国上下要求加强会计监管、严厉打击公司财务造假的呼声日益高涨。2002年1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表了题为“会计职业的监管”的政策声明,提出建立一个新的、由社会公众代表成员主导的监管框架,其核心是一个“强有力的、理性的、完全透明的惩罚机制”。国会两党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迅捷反应和灵活性。2002年4月24日,众议院通过了共和党人奥克斯利提交的《2002公司与审计的责任、义务和透明度法案》,提出了设立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限制部分非审计业务等改革措施。然而,民主党人认为其改革措施过于温和,于7月15日在参议院通过了萨贝恩斯议员提交的《2002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大幅度提高公司欺诈的刑事责任。尽管两个法案对会计职业以及公司财务报告体制的改革力度相去甚远,但是,面对着强大的公众压力,短短半个月内双方的分歧迅速得到调和,最终形成了以民主党人的激进改革法案为主体的《索克斯法案》。7月25日,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表决通过该法案,由布什总统签署。

    《索克斯法案》的改革措施涉及公司财务报告与审计体制的各个方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会计职业监管框架的重构。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提供了一个有效率的资本市场所必不可少的信息基础,而审计是在特定的监管框架下运作的。会计职业、公司管理层、证券市场监管机关都与这个框架发生不同程度的互动。《索克斯法案》旨在恢复投资人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改造审计活动的运作方式自然是重中之重。

    一、重新构造会计职业监管体制

    传统上,美国会计职业实行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负责对成员会计师进行监管。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爆发了大陆售货公司案等一系列公司破产与欺诈丑闻,激起公众的强烈不满。国会成立Melcafe委员会,打算对会计职业实行政府监管。AICPA遂发起成立了有非会计专业人士参与的“公共监督委员会”(Public Oversight Board,POB),同时在AICPA内部设立了专门的“公众公司审计部”,对那些承担公众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监督。这种改良的自律管理模式令国会打消了插手会计职业的念头。

    然而,实践表明,这种自律性的监管最终陷于监管者为被监管者“俘获”的困境,不可能督促会计职业有效地承担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安然事件爆发后,面对着来自社会各方的改革压力,运作了近30年之久的POB黯然宣布解散。依据《索克斯法案》,美国将成立一个中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对会计职业进行监管,检查、调查和处罚执行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应注册会计师。这是美国会计职业监管体制最具历史性的重大改革,标志着美国注册会计师结束了100余年的行业自律为主的监管体制,步入到了政府监督下的独立监管为主的时代。

    为了保持“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独立运作,防止监管者为被监管者所“俘获”,《索克斯法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组成与任命

    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由5名专职委员组成,他们应当熟悉财务知识。其中,3名必须是代表公众利益的非会计界人士,另外2名委员可以是或曾经是注册会计师,但不得在会计师事务所分享利润或领取报酬。

    委员人选由SEC经与美国财政部长和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商议后任命,任期5年。

    2、资金来源

    传统行业自律体制下,POB遭遇的困境是AICPA或者大会计师行以削减经费作为威胁,制约POB的监督。《索克斯法案》把会计职业提供经费支持转化成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它规定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有权自主制定预算和进行人员管理,所有对公众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向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注册登记,并交纳“注册费”和“年费”,以满足该委员会的经费需要。

    3、权力

    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有权制定或审批审计准则,进行执业检查,并对违反该法案、相关证券法规以及专业准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罚和制裁。对公众公司审计客户超过100户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进行质量检查,其它事务所每3年检查一次。同时,该委员会和SEC任何时候都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特别检查。

    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活动受SEC的监督。SEC负责检查其工作,包括变动或废除其职权。对于该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SEC可以加重、减轻或取消。

    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很广,覆盖对美国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审计美国公司的国外子公司的外国会计师事务所。这些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也必须向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并配合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调查。

    二、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独立性被认为会计职业安身立命的基石。安然事件后,会计师因提供非审计服务而丧失独立性的问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的确,面对着2700万美元,比一年的审计费收入还要高200万美元的管理咨询费收入,安达信即使发现客户的财务数据有问题,似乎也不太容易挺起腰杆来对公司管理层说“不”。更何况,如果那些掩盖了巨额利润的表外合伙的设立与维系也有安达信咨询业务的功劳的话,更难以指望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会坚持要求安然充分披露这些信息。

    《索克斯法案》突破了过去几年间SEC与会计职业在会计执业方式问题上陷入的僵局,确立了以下几项规则以增强会计师的独立性:

    1、禁止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非审计业务

    《索克斯法案》明文禁止会计师行提供9项与商业咨询有关的服务。如果某一项非审计服务不在该明确禁止的清单范围内,相关的服务合约必须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被禁止的非审计服务包括:

    (1)簿记服务以及为审计客户提供的与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相关的其它服务697;

    (2)财务信息系统设计与实施;

    (3)评估或估价服务;

    (4)精算服务;

    (5)内部审计外包服务;

    (6)管理职能或人力资源服务;

    (7)经纪人、投资顾问或投资银行服务;

    (8)法律服务以及与审计无关的专家服务;

    (9)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则认为不可提供的其它服务。

    对于会计师传统上承担的税务咨询业务以及金额较小,不至于影响独立性的管理咨询业务,《索克斯法案》给予了例外对待。不过,目前人们对此依然有较大争议,很难说是否会在不久的将来进一步缩小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2、审计轮换制

    审计合伙人和复核合伙人每5年必须轮换,并且要求注册会计师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3、人事关系冷却期

    如果公司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首席会计官等高级管理者在前一年内曾在会计师事务所任职,该事务所则被禁止为这家公司提供法定审计服务。

    上述规则将给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方式和竞争格局带来深远的影响。考虑到会计职业组织规模不一,中小事务所应对变化的能力参差不齐,《索克斯法案》责成各州监管机构自行决定相关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在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登记的中小事务所,同时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等的调查研究。

    三、加大公司对财务事项的管理责任

    编制并公布财务报告长期以来就是公司管理层的法定义务,但是相关的法律责任并不明确。当公司财务报表出问题时,公司管理层与进行审计的会计师往往互相推卸责任。《索克斯法案》创设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对财务报告的保证义务,从而理顺了财务会计事项上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高级管理人员的保证责任

    公司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必须对呈报给SEC的财务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以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予以保证。若违反此项规定,可被处以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或判处入狱5年。此外,如果发行证券公司因不当行为引起原始材料与证券法不符而被要求重编财务报表,公司首席执行官与首席财务官将被没收奖金、红利或其他奖金性或权益性酬金。

    2、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选择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付费标准。

审计服务方案范文第5篇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611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广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制定(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民事诉讼案件;

(二)行政诉讼案件;

(三)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人;

(五)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第七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八条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采用计时收费的,在结案后,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

计时收费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司法厅核准后执行。

第九条 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第十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一条 风险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 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 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实行风险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规定的收费标准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可扩大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下浮幅度。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在实行风险收费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办案费可以由委托人直接支付,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代行支付。由律师事务所代为支付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预收办案费。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所有的律师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有关事项应当在双方的委托合同或委托书中载明,明确收费项目、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付款方式、时限、条 件及争议的解决方法等。

第十七条 律师服务费和办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第十八条 因律师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合同法》办理。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排挤其他律师事务所为目的,通过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吸引委托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律师服务收费规定,但必须在收费合同中具体确定。

第二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方式、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三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六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0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xx〕157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xx-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xx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四、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