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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办法最新

能源管理办法最新

能源管理办法最新范文第1篇

2012年7月1日始,新修订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由原来的39条增加到69条,既吸收了2005年本市节水办法实施7年来的成功经验,又借鉴了国内外先进做法。

与2005年旧版本市节水办法相比,《新办法》更加强化了“量水发展”理念,注重协调人水关系、强化责任管理,着力于解决节水执法体制、浪费用水单位处罚等难点问题,以更好地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量水发展 实行

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北京是世界上缺水最严重的大城市之一,每年的用水缺口在10亿立方米左右,只能通过从外省调水、超采地下水来解决。北京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后,面临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但北京的水资源现状却日益呈现出“四个难以逆转”的趋势,即:上游来水减少趋势难以逆转;江水形成可利用水资源量减少趋势难以逆转;地下水下降趋势难以逆转;北京发展对水资源刚性需求增长趋势难以逆转。水资源紧缺成为北京可持续发展的一大制约性因素。

为实现人水和谐、有序发展,北京市委、市政府2011年提出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量水发展的要求,走量水而行、以供定需、因水制宜、绿色节约的道路。

用法律手段促进节约用水则是北京市节水管理的成功经验。在三十多年的北京节水工作实践中,很多在节水管理上行之有效的方法、政策都被上升为法律制度,如用水效率准入制度、农业超定额用水缴纳水资源费、雨水利用工程减免防洪费等。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确立了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文件还明确,今后五年,中国将基本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成为新时期管水工作的行动纲领,也对节水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这也为北京市重新修订《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赢得新空间。

今后,北京将按照节流与开源并重、保护与利用并重的原则,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立并落实水资源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并对全市用水总量进行逐级分解。而重新修订《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显得日益重要和迫切。

用水总量控制

指标逐级分解落实

《新办法》融入了新的管水理念和思路,体现了“量水发展”和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

《新办法》规定,本市用水方针为“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状况和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同时还要求,“区域发展规划、新城和重点发展区域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

按照“生活用新水适度增长、环境用新水控制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农业用新水负增长”的原则,本市用水总量指标将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科学配置和逐级分解,并在每年3月底前下达到相关用水单位。对已经超过用水总量指标的区域或者行业,则不再增加该区域或者行业的用水指标。

当用水单位用水可能超出用水指标时,节水管理部门会给予预警提示。同时,对在节水和节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会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建立重点监控机制

实行用水效率准入制

与2005年版节水办法相比,《新办法》更加强调提高用水效率的重要性。《新办法》规定,本市将实行产业用水效率准入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对高耗水项目和单位的重点监控机制。具体表现为:强化用水监控管理;严格限制以水为原料的的生产企业、人造滑雪场、高尔夫球场、高档洗浴场所(市商务部门公布的阿忠便民浴池除外)等高耗水项目的发展;对已有的高耗水项目,则不再增加用水指标。

《新办法》还规定,高耗水单位及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将逐步安装用水数据远传设备,并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或者本市用水量达到日供水能力的90%的时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停止对高耗水单位的生产经营供水。

节水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将建立水资源实时监控、资源优化配置和节水信息管理系统,对用水效率进行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抓源头管理

强调供水单位节水义务

供水在节水工作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抓好源头管理,对供水单位提出节水要求,成为《新办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新办法》从用水和供水量个方向上强化了节水管理,涉及到对供水单位管理的法条就有9条。其中,《办法》第十三条对供水单位与用水单位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约定用水单位违法节水法律法规规章拒不改正的,经节水管理部门通知后,供水单位停止供水,因采取停止供水措施而发生的管道改造等费用由违法用水单位承担。

《新办法》还规定,供水单位须如实向市节水管理部门报送用水单位和用水变化情况;供水单位不得向未取得用水指标的单位供水,否则最高可罚款10万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人行政处分。

同时,《新办法》明确要求供水单位应加强供水管网的改造和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如实记录巡查和维护管理情况,提高供水管网监测和维护管理水平,降低供水管网的漏失率。公共供水单位应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抢修。

注重监管效能

提高依法节水可操作性

《新办法》将此前规定的“用水单位每年度接受一次用水情况考核”改为“用水单位按照节水管理部门下达的用水指标用水,节水管理部门每两个月对用水单位进行一次考核”。同时规定,用水单位三个考核期超出规定用水指标的50%的,由市节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市节水管理部门责成供水单位采取措施,按照批准的用水指标供水。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大幅提高依法节水的可操作性。

同时,《新办法》提出,用水单位未按照不同用水性质类别分别安装水计量设施单独计价缴费,或者擅自改动供水管线,逃避分类计量的,须按照该单位用水性质类别中,水价最高的标准缴费。

对公共管网供水的用水单位超出指标的,除据实缴纳水费外,还应根据自己实际执行的水价标准,按不同倍数收取累进加价费用。具体说就是,超出规定数量20%及以下部分,按水价的一倍标准收取;超出20%至40%(含)的按两倍标准收取;超出40%以上的按三倍标准收取。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水单位超标,除缴纳水资源费外,还将按实际执行的水资源费标准的五倍、十倍或十五倍收取累进加价费用。

全民参与

明确各级节水主体责任

《新办法》对一些本市近年来逐渐出现和普及的新型用水形式也做出了相应的节水规定。《新办法》明确,现场制售水机的性质为“以水为原料的生产行为”。同时规定,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采用节水型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水资源的损耗。纯净水生产企业产水率不得低于原料水的70%。另外,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生产后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并依照本市有关规定向设备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新办法》要求,现场制、售饮用水的单位或个人应安装尾水回首实施,未安装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拆除,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提供水源。对本办法实施前已安装的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安装尾水回收设施。

能源管理办法最新范文第2篇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汽车企业实行“碳配额”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除碳排放量的具体价格没有明确之外,该文件对“碳配额”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用车型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相关汽车企业和行业协会在限定时间内对该文件作出书面回复。发改委文件中称,该管理办法预计将于2017年正式颁布实施。在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退坡之际,“碳配额”管理办法被认为是对汽车市场更有力的管理措施。

“在之前的鼓励和补贴政策下,一些财大气粗的燃油车生产厂商,特别是生产越野车和SUV车型的厂商,可以照旧我行我素对新能源汽车不屑一顾,‘碳配额’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每个车企拿到一定的碳排放量配额,一旦用完,要么按照实际排放量接受罚款,要么从其他有剩余配额的车企手中购买配额,这一招在惩罚落后技术、鼓励先进技术上比之前的一系列政策要狠多了。”贾新光说。

据了解,此次国家发改委公布《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时,也对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退坡做出了说明:到2018年,财政补贴将在2016年的基础上减少20%;到2020年,财政补贴将在2016年的基础上减少40%。

开启“碳配额”时代后,该配额将成为诸多汽车厂商的生命线。贾新光对此评论说:“这一举措的确有些出乎意料,过去政府有关部门只是将水泥、钢铁等碳排放量极高行业的企业纳入碳配额市场,这一次将汽车行业也纳入,我认识的很多车企内部的朋友,直到这个文件出台之后,都还不知道‘碳配额’和‘碳市场’为何物,我相信这对不少车企来讲都是一个突然面临的考验。”

何为“碳配额”?

意见稿指出,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即二氧化碳减排配额,是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与燃油汽车相比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意见稿还明确规定,企业根据应承担的新能源汽车比例要求,计算出应减排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即企业必须上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总量;企业可以通过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达到碳配额总量要求,也可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向有多余碳配额的企业购买;此外,政府可通过掌握一定碳配额或通过财政资金回购部分碳配额用于调控。

有评论人士指出,该意见稿或多或少地参考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ZEV碳积分法案。何为碳积分?贾新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美国的ZEV法案将电动车的积分定为正分,燃油汽车的积分定位负分(不同排量的车型对应不同大小的负分),生产使用燃油汽车将会扣分,反之,新能源汽车将为车企挣积分。政府会定期根据积分来对车企进行奖惩,积分不够的企业要么上缴罚款,要么从其他有富余积分的车企处购买积分。”

据了解,特斯拉就是在碳积分政策中受益的典型案例:2013年,特斯拉年度亏损7400万美元,但在碳积分市场获得了1.3亿美元的收入,成功填补了当年的亏损额。贾新光说:“这个办法非常直接地让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厂商获益,并且比财政补贴更有效率。用‘碳配额’逐步取代财政补贴,政府方面的考虑有两层,首先是防止一些车企通过不正当手段骗补;其次是在倒逼汽车企业,尤其是传统燃油车生产企业,不得不将最新的汽车技术投入在生产当中,否则前景相当不利。以前是生产新能源汽车可以直接从政府手里拿钱,现在是不给你钱,如果你在配额上不达标,还会罚你钱。”贾新光还表示,一旦正式实施这一管理办法,诸如特斯拉这样的新能源汽车标杆企业,其在华的发展将会受益良多。

碳价格要高到多少才算合理?

碳配额管理办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碳排放价格,这在目前公布的意见稿中尚未有明确规定。如果碳排放价格过低,生产传统燃油汽车为主的车企受到惩罚的力度将不足以促使他们使用最新的汽车技术降低能耗或者干脆投入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大量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也得不到足够的奖励;如若价格过高,对新能源汽车的稳定发展也会有所冲击。

目前的碳排放市场价格是什么水平?贾新光介绍说:“目前国家只在7个城市开设了碳排放市场,北京碳排放市场的价格最高,不过也只有大概每吨50元。此外,深圳市的价格也是比较高的,在每吨30~40元之间,其他几个城市的价格是每吨10元上下,这个价格是严重过低的,如果按照这个来,对车企的奖惩力度将是微乎其微的。”贾新光表示,目前在欧盟国家,碳排放市场的碳价格已经超过每吨100欧元,这相对于中国市场的每吨几十元人民币来讲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我想这个价格应该在每吨300~400元,才是合理的,能够起到奖惩作用。”不过,贾新光认为,目前过低的碳价格是在市场交易范围很小、交易规模也很小的前提下产生的,“将来如有关政府部门决心将价格机制充分建立起来,特别是将以大排量燃油车为主要产品线的车企纳入碳排放市场后,交易量会迅速膨胀,价格会很快提高。”

针对碳排放价格问题,《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联系了北汽新能源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碳排放价格没有详细规定,谈这个问题还为时尚早,不过他同时表示,对于真正在新能源汽车上认真投入的汽车企业来说,碳配额政策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财政补贴,真正下功夫的新能源汽车企业肯定会获得比之前更大的益处。碳配额管理办法会加速行业的竞争进程,一方面留下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另一方面推动企业技术不断提升。该负责人自信地说:“纯电动汽车是个讲规模、讲技术的行业。北汽新能源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规模效应正逐渐形成。”

针对北汽将在碳配额时代如何调配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汽车比例,以适应新的管理办法的问题,该负责人认为:“新能源车是未来的趋势,北汽集团对于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非常重视,到2020年,北汽将实现产品线100%电动化。”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从车企的立场出发,北汽希望能有一个政策的缓冲期,让所有市场主体有消化政策变化的影响;在具体细节上,尽快明确碳配额的分配比例、交易方式及奖励标准。

对于目前尚在生产大排量传统燃油汽车,并且仍以其为主要产品线的车企来说,不可能短期内像北汽这样实现100%电动化,但又要面对被纳入碳排放市场进行管理的事实。贾新光对此的建议是:“可以先实现大规模的油电混动,以油电混动为过渡,最终实现大部分电动化。”贾新光认为,车企目前最大的担心应该是碳价格,“按照一些大幅度提升碳价格的意见,相当一部分车企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政出多门,车企无奈

除了公布《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有5家车企因涉及骗取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受到处理,并被相关部门公示。这5家涉及骗取补贴行为的汽车企业分别是苏州吉姆西、苏州金龙、深圳五洲龙、奇瑞万达贵州客车以及河南少林客车,涉及新能源补贴金额高达10.1亿元。工信部对上述5家企业停止执行中央财政补贴,并对苏州吉姆西取消整车生产资质,其他4家把问题车辆从推广目录中剔除,追回补贴资金。惩罚并公示骗补车企,对于目前我国每年45亿美元力度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来说,似乎是一个逗号,也是补贴政策退坡的暗示。

纵观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从2009年元月启动的由科技部主导的“十城千辆”计划(即每年在10个新的城市推广1000辆新能源汽车,车型以市政、服务、公交用车为主),到之后由财政部主导的财政补贴,再到由发改委主导的“碳配额”管理办法,这其间新能源汽车行业经历了数次政策变迁,不同部门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思路,给新能源汽车行业和车企的决策增加不确定性。

能源管理办法最新范文第3篇

今年,我局作为16个部门和行业之一,被列为全县2009年重点评议对象。自4月份开展工作已来,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按分工要求,精心组织,措施有力,在县评议办和评议代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县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自查自纠,突出重点,加强督查,落实责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了动员准备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行评工作扎实开展

1、抓好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评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并实行领导分工挂钩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协调抓”的工作局面,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评责任机制。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县纠风办(评议办)的实施意见,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鲁国土资〔2009〕28号),明确了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时间、评议内容、方法步骤、考评标准、结果运用和评议要求,并要求各国土资源所、机关各股室要把评议重点放在服务群众的窗口上,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努力推进国土资源工作和队伍建设。

3、深入基层服务,协调解决问题。局领导对行评工作进展情况高度重视,一把手经常过问行评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逢会必讲,反复强调。今年来,县国土资源局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大讨论活动,推出了工业强县服务发展新举措;开辟了重点项目用地服务绿色通道,配合做好项目用地咨询、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工作。建立工业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采取“四个优先”,即用地优先审理、优先列入规划预审、优先保证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供地。在用地批、供、用、补等各主要环节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用地问题。目前,我县“两污用地已获省级审批”。

二、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认真开展行评自查自纠

1、及时动员部署。4月8日,局主要领导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纠风和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作了动员讲话,提出: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纠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今年的纠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齐抓共管,强化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局长余朝明结合今年纠风、效能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了六点要求:即要用最高的标准提出要求,要用最优的服务保证发展,要用最活的办法狠抓督查,要用最硬的制度保证落实,要用最严的纪律纠正问题,要用最优的成绩提高满意度,确保今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全系统干部职工形成了共识,增强了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全面自查自纠。一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类座谈会、设点接受投诉和咨询、开通投诉热线、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地查摆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全系统共向县直部门、企业、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50份,召开座谈会1场次,设点投诉3点次(含开通投诉热线)。二是边查边改。局机关各股室通过认真查找,并经梳理理归纳整理出六个方面的问题:1、要着力解决好对科学发展观学习不够透彻,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够紧密的问题。尤其是创新学习意识不强,对扩大内需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够敏锐,对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等重大政策改革深入调研不够等问题。2、要着力解决好资源保障与保护统筹不够,资源保护还有死角的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好科学发展意识不强,片面强调发展而忽视资源保护,或片面强调保护资源而保障发展不力,国土资源政策用得好但用得不活的问题。3、要着力解决好执法监管力度不够,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尤其是执法监察人员缺编较多、素质偏低、管理不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敢抓善管、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决心,缺乏强有力的问责和查处机制。4、要着力解决好对保护民生、维护权益关注不够,对一些土地遗留问题解决的方法不够灵活的问题,尤其是因征地拆迁迟缓,造成推向市场的土地缩减的问题。5、要着力解决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做得不够,办事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尤其是要针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实施时间紧、标准要求高、用地手续相对比较复杂、程序较多、耗时较长的特点,切实解决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建设用地需求问题。6、要着力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够,在具体工作中执行规章制度还有漏洞的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好一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措施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好,有的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有待加强等问题。三是开展明查暗访,推动系统作风建设。局评议办不定期地组织评议代表下基层明察暗访,狠抓政风行风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三、增强了服务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

我局结合行评工作,积极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局领导带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服务。

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在为企业服务中推行“五声服务”的人性化服务,创建窗口服务品牌。一是来有“迎声”,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接待来人的时候主动热情、面带微笑。要用问候语:“你好、有事请讲”让办事者体会到家的温暖;二是问有“答声”,杜绝推诿扯皮,并实行首问负责制;三是谈有“笑声”,对不了解法规、政策的当事人,微笑服务,文明用语;四是去有“送声”,让办事者满意而归,办好事后临走时送一句“请走好”;五是访有“回声”,推行跟踪服务。

为全面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三保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全县项目建设需要,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及服务发展中遇到的用地用矿问题,促进项目建设健康发展。一是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既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又要千方百计利用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尽可能满足经济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克服一切困难,下大力争取上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而且用足用好指标,突出重点,好钢用在刀刃上。对重点项目、大项目、新项目、三年大变样工程项目要优先纳入用地计划,优先予以安排,其次建立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快速通道,切实加快用地前期工作,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用地组件,在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工作中,尽量实行调规件随用地件一并上报,压缩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中,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资源整合扶持规模企业,服务重点企业,争取做大做强,培育有发展后劲、有市场前景、有竞争能力的矿山企业。二是正确处理管理与保护的关系,实现从严管理与保护发展的最佳结合。发挥部门职能,优化国土资源管理环境,努力为县域经济建设服务,是落实作风建设年的具体体现。国土监察工作力求在保证执法效果、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不断优化国土资源管理环境,努力解决好如何在保护中管理、在管理中保护发展的问题,达到从严管理与保护发展的最佳结合。既不能只强调服务就忽视依法办事,更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限制进行无原则的服务。对未批先占、批少占多、非法转让等土地违法案件和无证采矿、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多管齐下,全程跟踪,采取控制源头、动态巡查、前移执法监察关口等手段,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力度。对重大案件坚决实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起到惩戒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努力开创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三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成果体现在服务发展上。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要求,全面规范政务系统审批流程,尽可能压缩办理时限。同时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主线,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学习,强化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实施“四个转变”,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即变管理者为服务者,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注重服务形式为注重服务效果,变浅层次服务为深层次服务,通过这些转变,切实解决“只收费不服务”的问题,在项目用地预审,审核、上报审批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积极跑办。对重点项目,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审批程序,打造“绿色通道”,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我县有批准权的临时用地项目,大幅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实行特事特办;对项目建设需要的道路、电力等前期控制性工程,只要符合规划和报批条件的,可以边办手续边开工建设;对需上报审批的项目用地,实行提前介入,选址定点,为用地企业当好参谋,最大限度地减少弯路,避免损失。总之尽可能地多服务、少限制、开绿灯、让方便,争做服务发展的先进典型。坚决克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对来局办事或上访群众的问题不能说“不行”,更不能大吵大闹,对符合规定、应该办的事,做到:“热情办、马上办、办得好”,对不符合国家政策、不能办理的事,耐心解释,决不简单地推出门外,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核时限。做好“加减法”,创新行评举措。一方面做好“加法”。加大服务力度,增设服务内容,加快业务办理速度,凡是县级或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实行“即收、即办”,局内部相关业务股室改变过去“串联式”流转办理为“并联式”集中办理,推行超前介入、并联办公机制;另一方面做好“减法”。进一步缩减办事时限,减少项目报批材料,推行土地登记窗口前移工作机制,开展现场受理、集中办证的“一条龙”服务活动。农转用报批方面:一般项目用地初预审由原8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县区城市、村镇批次建设用地审理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县区单独选址农转用征用审理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四、规范了依法征地的行政行为,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执行土地征用“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将征迁补偿依据、标准、面积、金额等情况上墙公开,让全体征迁户心中都有一本明白帐。进一步完善征迁办法,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征迁工作采取“先拨付后补签”,缩短征迁补偿款拨付流程,征迁补偿款分期拨付,征迁一开始先申请预拨一部分资金,待全部补偿费计算完毕后再申请所缺资金,保证征迁进度。据统计,2009年计划征地500亩,1-5月已完成征地400多亩,实际支付征地补偿费1200万元。直接发放征地补偿费达1000万元,直接发放率达83.3%,

五、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了队伍素质

一是开展“廉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以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效能建设为重点内容的“廉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提出了国土资源反腐倡廉五年计划,针对易发腐败的环节和漏洞提出对策措施,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积极防范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土地和矿产审批过程中,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深化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严肃查办违法违规案件。

能源管理办法最新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风能资源开发管理,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有序发展”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包括测风、项目核准、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及运行监督等环节的行政组织管理。

第三条县新能源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新能源办,设在县农牧局)负责全县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未经县新能源开发领导小组批准,乡镇和部门不得擅自与任何企业或个人开展前期工作,不得签订相关风电开发协议或意向性文件。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四条申请开展测风的企业要向县新能源办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材料,经县新能源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县新能源办与企业签订测风协议后方可实施测风。

第五条测风协议签订后,企业要按照气象观测管理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测风。测风期限为1年,县政府与企业共享实时测风数据。

第六条测风期满后,如风的质量和速度达到开发标准,企业需在3个月内向县新能源办提交风电开发申请,经县新能源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县政府与企业签订风电开发协议;如风的质量和速度未达到开发标准,县新能源办与企业签订的测风协议自行终止。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七条风电开发协议签订后,企业要在2年内完成项目核准。未能按期完成项目核准的,县政府有权终止风电开发协议。

第八条风电开发企业要在项目核准手续全部到位后,6个月开工建设,18个月内完工并投产,否则视为违约,县政府将无条件收回其开发权并对资源另行配置。

第九条未经县新能源开发领导小组同意,风电开发企业不得将已签约的风电项目转让、拍卖,否则视为违约,项目协议将自行终止。

第十条风电开发项目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开工:

(一)项目实际投资资金达到项目总投资50%以上。

(二)与风机供应企业签订风机主机订购协议,且付清全部预付款。

(三)风机塔基、主控制室、输配电等全部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风电场建设规模和单机容量要与风能资源条件相匹配。企业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规模投资建设,既不得擅自降低投资规模,浪费风能资源;又要尽最大可能提高单机容量和整场装机规模,提高风能资源利用率。

第十二条为实现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实行风电开发生态植被恢复保证金制度。风电开发企业在风电项目开工建设前,要按照每5万千瓦200万元的标准向县财政部门缴纳生态植被恢复保证金。保证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依据“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风电开发企业为生态植被恢复的治理主体。风电开发企业要按照县林业部门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区域所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经县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无息返还;如验收不合格或未治理,由县林业部门聘请有资质的治理单位实施治理,治理费用由风电开发企业承担或从生态植被恢复保证金中列支。

第十四条风电开发及电力网线建设征占地补偿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建立风电信息报送制度。各风电开发企业要按月向县新能源办上报项目前期、建设及生产运营等情况。

第十六条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风电开发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确保风电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章附则

能源管理办法最新范文第5篇

今年下半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所以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为重点,以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加强机关效能为手段,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2006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具体工作情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汇报总结。

一,组建国土资源所

为了执行上级组建国土所工作的要求,我县自接到通知后,经过数月的努力,在县局领导的安排指示下,国土资源局乐平中心所终于在8月份成立了。为了能使各所的管理工作能尽早的进行,县局为版权所有!我们配备了必要的硬件实施,如执法车辆,电脑,办公桌椅等。同时按照有关文件为所里安排了5名工作人员,其中4人有大专以上学历。为了能进一步地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地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所有的人员都参加了由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今年下半年以来,我们乐平中心所一直在为打造“制度全,环境优,业务强,素质高,服务好”的行政管理新形象而不懈努力。

二,今年下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乐平中心所的全体工作人员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在下半年里有计划,有步骤的对辖区内的土地与矿产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实现对土地与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合理分配,对辖区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良好作用。按照我们所下半年的工作计划,我们首先深入四个辖区内的重点区域进行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辖区内存在大量的违法占地行为,其中以乐平镇,李家庄乡最为严重,也最复杂。在这次清查过程中,乐平镇共清查77宗地,合计违法占地221.29亩,;李家庄乡共清查45宗地,合计违法占地32.7;沾尚镇共清查17宗地,合计违法占地71.13亩。这四个乡镇合计清查139宗地,共计325.12亩违法占地。在清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之所以违法占地那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村民的依法用地意识淡薄;(2)基层组织管理不到位,肆意放纵违法占地;(3)基础组织与土地管理部版权所有!门沟通不够,缺乏沟通平台;(4)土地管理部门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另外在下半年里我们受理群众上访案件17起,受理局领导批办案件2起,受理镇政府转办案件5起,我们经过调查研究多方协调处理成功11起.其中以杨家峪村刘某与村集体土地纠纷案处理最为典型,在我们的多次调解下,刘某被我们的执着精神而感动,最终与村集体和解。虽然事情不大,但反响强烈,它对基层组织的社会稳定,防止群访案件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影响作用。

三,工作中的经验与启示

国土工作关系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基层国土所是关系群众最直接,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最基层服务的岗位。因此,国土所工作水平的高低,服务态度的好坏关系到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有效履行,直接影响到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和声誉。一“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建设高素质干部执法队伍为目标,以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为重点,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力争把我们乐平中心所打造成制度全,环境优,业务强,素质高,服务好的行政管理主体。

在这近半年的工作中,我们有成绩,也有不足,有创新也有守旧。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我们虽然能出色完成任务,但处理纠纷的经验还不足,有待进一步的锻炼提高。作为一个执法单位,我们都应该有高昂的工作积极性与团队精神,同时每个人的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全面保护国土资源。

执法力度的强弱.关乎任务进展快慢。今年下半年我们对辖区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清查,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占地的个人或单位进行严格查处,为实现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目标而努力。

近些年来矿产资源价格一路飙升,在利益的驱动下,在我们辖区依然存在大量的私挖滥采现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整治非法采矿行为,促进矿业秩序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体制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坚持以身作责,创造性的承担起组织协调分管的各项工作,敢与解放思想,勇于承担责任。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找差距,在提高水平上做文章。抓好基层国土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近年年底前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严格的素质考核,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义务水平。

进一步充实与完善办公设施

由于国土所刚刚成立,办公条件还不够完善,在下一年我们将争取在现有办公条件的基础上,逐步充实和完善办公设施。

总之,回顾2006年下半年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我们不会因为有了成绩既沾沾自喜,也不会因为工作的不足而且气馁我们会克难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地做好国土所的每一项工作与上级安排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