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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行业研究报告

绿色金融行业研究报告

绿色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绿色金融 交流平台 法律法规

一、引言

当前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逐渐变暖的全球气候,我国目前面临着挑战是如何将环境进行保护,如何将可持续发展进行实现。建设生态文明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当中被强调出来,生态文明建设在十报告当中更成为重中之重,提出了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现代经济的核心发展是金融的发展,在深入推进和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之中,金融行业的创新速度也需要进行提升,这样才可以实现生态文明和金融发展的有机结合。在当前新形势下的客观要求是绿色金融。绿色金融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我国相对落后的绿色金融科研和实践,不利于新形势下的金融行业发展,该行业急需深入和提高绿色金融研究和实践能力。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最近几年,绿色金融的理念在我国正在进行推广和实施。我国一些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先后制定了与绿色金融有关的文件和法律。但概括的来看,还有许多问题存在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之中。

(一)绿色金融发展力度低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还处于水平较低的阶段之中,对节能减排的促进和“两高一资”的限制等短期目标是金融主管部门政策目标的集中方向,但是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中也没有将绿色金融进行全面的实现,绿色金融相对应的制度也还没有完全的构建,浮于表面的企业执行环保政策情况的检查,导致了相对应的激励约束制度的缺失。与此同时,绿色金融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和绿色金融业务的经验相对于缺少,阻碍了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

(二)不畅通的绿色金融信息沟通机制

绿色信贷业务在银行的开展过程当中,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是客观上的必然要求,这对于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在2007年文件,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加入企业环保信息是必须的条件。但是,当前的现状是企业环保信息还不能够完全的被央行征信系统所覆盖,并且企业想要获取贷款,环保信息也是重要的条件之一,这就造成了企业使用虚假信息和真实信息的隐瞒现象。在不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之下,绿色信贷业务对银行来说有相当大的风险,对绿色信贷政策的实行造成了阻碍。

(三)绿色金融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先后出台了一些关于绿色金融的相关文件,但都只是部门规章制度方面,执行力和约束力较差,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体系还处于残缺的状态,对绿色金融各方责任的权衡、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绿色金融长期发展没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甚至对绿色金融发展进程造成了损害。

(四)不合理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当前,我国银行绿色信贷的政策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实践,然而参与绿色金融发展比较少的保险、信托和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给绿色金融发展造成了影响。其他金融机构在银行发展绿色金融过程当中缺少相对应的配合,并且极少数的社会公众参与,对绿色金融发展速度造成了进一步的打击。目前还不成熟的相关环境准入机制和体系,给绿色信托、保险和证券的实施带来了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也缺少可以进行参照的具体政策。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相关市场体系

绿色中介服务市场、绿色股票市场、绿色债券市场、绿色基金市场和绿色信贷市场构成了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通过对我国当前绿色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可知:第一,要将绿色金融产品进行创新,尤其是要对绿色金融市场的衍生品进行大力度的实践和研究;第二,构建和完善绿色中介机构的速度要加快,这样才可以把更好的服务带给绿色金融行业,从而促使其发展;第三,要将市场参与的主体范围进行增加,对保险、证券、银行、投资银行和信托等金融机构进行鼓励,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二)完善信息交流平台

要想绿色金融发展过程进行的顺利,就必须要将信息不对称这一问题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减少。将绿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进行改进和完善,将金融机构信贷信息、企业环境信息、企业借贷后的行为信息和政府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法规增加到信息交流平台之中,通过对该信息交流平台的使用,来对金融机构的投资融资行为进行决策,为绿色金融健康、安全的发展提供了信息平台的保障。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社会公众和环保问题相关,能源环保等部门和环境管理相关,要达到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就要将环境的责任进行有效的落实,环境法制的建设要进行加强,相关环境法律的制定要在国家法律层面上进行,环境保护责任必须由金融机构进行落实。通过口头询问、实地考察和披露信息等方式,ο执企业环境风险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于环境违法企业和金融机构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并限时进行改进。

四、结语

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关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关系到每个人的社会经济生活。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当中,构建相关市场体系、完善信息交流平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进行改进和完善,有助于提高绿色金融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使得金融行业在新形势下,依然能够取得较快速度的发展。同时,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若愚.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6,(01):13-14.

[2]王姣,史安玲.基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问题的讨论[J].中国商论,2015,(05):22-23.

绿色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绿色经营系统 环境会计

环境会计(environmentalaccounting),亦称绿色会计(greenaccounting),其实务与研究最早是作为社会责任会计的一部分而出现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并独立为会计的一个新兴分支。目前在发达国家,自愿编制和对外环境报告(environmentalreport)正成为诸多大公司的一种时尚。有些国家的政府环境管理部门(如日本环境厅)和会计管理部门还着手制定环境会计与报告的有关准则。环境会计的快速发展是有其深刻微观背景的,那就是企业绿色经营系统(greenoperatingsystem)的出现。本文无意就绿色经营系统或环境会计的某些具体问题加以研究,而想把绿色经营系统与环境会计作为一个总体考虑,为我国绿色经营系统与环境会计研究的深化提供一平台。本文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总结提出绿色经营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导入环境会计的讨论;其二是对环境会计实务与研究的发展方向提出系统见解。需要指出的是,限于篇幅,本文不对中国企业绿色经营系统与环境会计的实务及研究进行述评。

一、企业绿色经营系统:环境会计发展的微观背景

(一)企业绿色经营系统的架构分析随着人类活动对地球环境负面影响的加剧,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负荷越来越重,环境质量严重下降,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亦成为问题。在此背景下,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制定环保法规,开展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但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只是到了80年代后期才受到较多的关注。1987年,以布伦特兰夫人(brundtland)为主席的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清晰地提出了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的定义,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会议,再次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作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承诺。此后,联合国还成立了专门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早期的环保法规只重视环境污染后的补救措施,而忽视了环境问题的事先预防。直到20世纪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这一点,认识到环境问题系统解决方案之重要,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ems)也就应运而生了。

1992年,英国标准协会(thebritishstandardsinstitute)制定了全球第一个环境管理体系标准bs7750。欧盟(europeanunion)则于1993年了另一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环境管理及审核体系(emas),此后,许多国家都颁布了自己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但是,各国分别制定环境管理标准不利于全球经济一体化,故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 dardization)在关于质量管理的国际标准iso9000系列之后,于1996年9月了关于环境管理的国际标准iso14000系列的第1份iso14001,即ems标准,随后,iso14000系列也陆续,包括环境审核(ea)、环境表现评估(epe)、环境标签(el)、生命周期评估(lca)以及产品标准之环境考量(eaps)等方面。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绿色、生态等概念与观念开始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运用开来。

企业作为环境的一重要影响者,自然要响应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更重要的是,在各国环保法规日趋严格以及绿色消费主义(greenconsumerism)等绿色理念日益盛行的情形下,注重可持续发展也是企业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必然选择。为此,企业需要调整其发展战略,在决策与经营活动中注入“绿色(或环保)理念”,以绿色理念重塑企业整体的经营运作流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这其中包括获得iso14000系列认证,按其要求扩展构建企业环境管理系统或绿色管理系统(greenmanagementsystem)。这一系统是从建立企业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始,一直到明确具体措施与行动方案,亦可称之为“绿色经营系统”。笔者认为,绿色经营系统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主要内容:

1 本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sustainabledevelopmentstrategy)与环境政策。

2 绿色融资(greenfinancing)。利用本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战略去吸引投资者的注意,有效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3 专门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如索尼公司在总公司设有社会环境部,在各地区和各事业部设有地球环境委员会。再如abb公司在ceo之下设有环境咨询委员会,有专门公司环境事务部,在各国设有国家环境控制长(countryenvironmentalcontroller)和生产地的当地环境控制官(localenvironmentalcontrolofficers)。

4 产品与服务设计时秉持“与环境为友(environment-friendly)”、与环境协调的dfe理念(即为环境而设计,designforenvironment)。该理念要求对产品设计要进行从生产到运输、销售、顾客使用以及报废后的处理这一产品完整生命周期的评价与成本计算,即进行生命周期评估或分析(life-cycleassessment/analysis,lca)、生命周期成本计算(life-cyclecosting,lcc)”及生命周期设计(life-cycledesign),而不是仅从企业自身考虑。产品和用于包装产品的包装物等要进行生命周期评估。

5 设备、原材料、能源等采购时秉持“绿色采购(greenpurchasing)”或“绿色供应链(greensupplychain)”理念。要关注供应商的环境保护状况,不从环境保护不力(如造成较大环境污染、不节省能源、不节约资源)的供应商那里采购原材料、能源等,迫使供应商采取措施改进环保状况。这一理念也适用于最终消费者,这就是“绿色消费主义”。绿色消费主义将使绿色理念逆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营销作业环而上,形成完整的绿色供应链,迫使整体产业都“绿色”起来。如果持有所有或大多数消费能力的消费者对所有最终产品与服务都持绿色消费主义理念,则将极大推动全球环境的改善。

6 在制造环节实行“清洁生产(cleanproduction)”与“零排放(zeroemission)”理念。这要求企业重组生产流程,运用dfe理念进行重新设计和技术应用。所以,dfe理念既要用于产品(product)的设计,也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process)的设计,要做到3r,即尽可能减少废弃物(如废水、废渣、废气、报废物品等)的排放,力争零排放,即re duce;即使有排放,则要尽可能做到再利用(如报废物品的零部件),即reuse;对于不能直接再利用的,也要研究如何使之再资源化,即recycle;真正不能再利用或再资源化的部分,交由相关合格的废弃物处理企业进入最终处置环节。此外,产品与过程均要尽可能节约资源(resources-conserving)和节省能源(energy-saving)。

7 在运输和销售环节也要秉持dfe与绿色营销或环境营销(greenmarketingorenvironmentalmarketing)理念。国际上正日益盛行一种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环境壁垒(environmentalbarrier”或“绿色壁垒(greenbarrier)”,如iso14000系列的认证已成为产品进入欧洲一些国家的“通行证(passport)”,而要打破这一贸易壁垒,就需要建立绿色经营系统,开展绿色营销。

8 在顾客使用后,要建立有效的回收渠道和措施,对顾客报废的产品实施回收(take-back),进行再利用、再资源化或最终处置。

9 在对外投资或信贷时树立“绿色投资(greeninvestment)”或“绿色信贷(greencredit)”理念,在选择投资对象或信贷对象时要将其环境保护工作状况作为一项重要甚至第一位的衡量因素。

10 建立健康、安全与环境(health,security,environment,hse)体系,在企业全体员工中建立环境教育体系。

11 建立环境会计系统(environmentalaccountingsystem),包括环境财务会计与环境管理会计子系统(或两者合一的环境会计系统)。前者是向包括投资者在内的企业利害关系人报告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因素,如环境支出(environmentalexpenditure)、环境负债(environmentalliabilities)与环境业绩(environmentalperformance)以及环境风险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履行企业对利益关系者的诚实报告或详尽说明的责任(accountability);后者是提供对企业的相关决策中有用的环境会计信息。

(二)环境会计的导入

上述第11点就是指,将企业管理当局所承担的经管责任(stewardshiporaccountability)中的诚实报告责任扩展至向利害关系人充分披露企业环境信息,企业管理当局要更好地履行经管责任也必须掌握更多的关于企业经营决策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及其财务影响的信息。为此,企业需要建立环境会计与报告系统。这就是企业环境会计工作及其研究得到发展的微观背景。

上述企业环境活动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政府、投资者、债权人、顾客、供应商、雇员以及社会公众(尤其是受影响的社区公众)等。政府面对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关注的压力,必须制定和执行更加严格的环保法规,时刻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投资者关心投资对象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因素,如潜在或真实但未披露的环境负债,而持有强烈“绿色投资”理念的投资者则更把投资对象能否做到“绿色经营(greenoperation)”放在考虑是否投资的首要因素。债权人非常关心债务人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影响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因素,以免债权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绿色信贷”的理念也在债权人中日益流行。顾客关心供应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关心产品或服务的绿色等级(如制造时是否节约资源、消费时能否节省能源、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便于再利用、再资源化和最终处理等)以及供应商的环境保护行动,为此,供应商必须关注顾客的绿色消费意愿和购买后的绿色消费实际效果。雇员由于关心自身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的持续性,自然更加关心企业的环保措施(如是否实行良好的hse计划)。其他为企业经营提供支持的机构或组织也关心企业的环保情况,如保险公司关心企业投保设备的环保状况及符合国家环保法规的状况,有关中介机构关心客户的环保形象与潜在的环境风险。社会公众既作为个体在上述各角色上关心企业的环境保护境况,也越来越作为一个整体关注整个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协调共生,关注企业活动可能产生的外部环境效应。

但无论是政府制定执行环保法规,还是其他利害关系人要了解与评价企业的环境活动,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利益,都面临着一个关键的问题,即这些利害关系人大多处于企业外部,是外部人(outsiders),不确切掌握企业的环境信息,与企业管理当局(企业内部人,insiders)相比,处于环境信息的劣势地位,环境信息在外部人与内部人之间分布不对称。为解决此问题,就要求企业向利害关系人诚实报告环境信息,这其中就包含着利用会计信息系统与手段提供环境信息。同时,企业要在遵守环保法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实现经营目标,也必须在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中充分利用环境信息,这也包含着利用会计信息系统与手段提供的环境会计信息(如考虑环境费用后的产品盈利能力,购买排污权与自己购置环保设备这两种情况下的成本与效益等),以有效管理企业的环境风险。利用会计信息系统来生产与提供企业外部人和内部人需要的环境信息的工作就是环境会计,它至少包括环境财务会计与环境管理会计两个子系统。

当然,企业会因开展环境会计工作、编报环境报告、请第三方审计或审核等而增加不少的费用开支,但它们也会因向外部提供相关的环境报告而缓解来自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压力,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吸引绿色投资者的注意等而获益匪浅,有效管理企业的环境风险,当环境会计与报告的收益大于成本时,它们就会自愿开展环境会计工作,对外编报环境报告。

在上述背景下,许多国家都开展了环境会计的研究。如在北美,美国环保署、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等都在进行环境管理会计、环境支出、环境负债与环境业绩报告等方面的研究。在欧洲,德国环境局等则致力于“环境成本价格计算手册”等的研究。在亚洲,日本环境厅等于1999年始展开了关于“环境会计系统”的研究,并于2000年3月了正式的环境会计指针。这些国家的企业还自愿进行了对外环境报告的编报。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等开展关于环境会计的国际合作研究也在进行着,1999年8月曾在华盛顿召开了第一届有关环境会计的国际会议,有15个国家参加。此外,北美等地的学者还展开了关于环境会计问题的经验研究(kimbroandli,2000),并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目前,企业实务界、学术界与有关国家政府、国际组织关于环境会计的研究正在热烈进行中。

二、环境会计实务与研究的未来发展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导经济生活的21世纪,各国环保法规日趋严格,各种绿色理念将被人们广泛接受。各国企业要使绿色经营系统有效运作,必将大力开展环境会计工作,编报环境报告,企业经营者、投资者与债权人等等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利用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经营、投资、信贷等决策,各国会计学术界也必将更重视环境会计的研究。为此,本文试将环境会计实务与研究的未来发展作如下的展望。

1 加强环境会计的国际比较研究。要研究环境会计,首先应对各国的环境会计实务与研究有所了解。为此,应吸收各国环境会计的研究成果,借鉴其实务经验与教训,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发展环境会计实务与研究,进行国际协调。各国会计实务界与学术界应为此项国际比较研究加强交流与合作。

2 环境会计中许多问题的解决要求会计学与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等诸多学科的交叉运用。如在对环境业绩的计量中就可能需要大量应用实物量的计量单位,如节省多少能源,节约多少资源,减少了多少废气、废水、废渣等的排放。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生产与提供,需要会计师与企业环境工程师等的共同努力。

3 政府应在环境会计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如美国的环境保护署(epa)和日本的环境厅(现环境省)均在本国的环境会计发展中担当了重要的正面角色(相比之下,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贡献倒小些),包括直接组织实务界与学术界等各方力量研究环境会计,环境会计指南,利用政府的权威推动企业采用这些指南开展环境会计工作等。

4 从环境财务会计角度,应注重研究以下问题:

(1)要明确环境财务会计与现行财务会计的关系。关于环境财务会计的定位,可以有三种理解:①是一门与现行财务会计并立的独立学科;②是现行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学科;③是现行财务会计与环境科学等交叉的一门边缘学科。若理解为①,则现行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就需要作根本变动;若理解为②,则其概念框架只需作些微变动,只是如何将现行财务会计的一般原理与环境财务会计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若理解为③,则需结合环境科学的原理对概念框架作较大或部分本质性的变动。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我们倾向于以第2种观点为主,并吸收第3种观点的某些长处。我们将环境财务会计理解为现行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准确地说,环境财务会计是对企业环境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的别称,如现行财务会计中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是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的别称一样。因此,环境财务会计的准确提法是“环境事项的会计处理”,其英语表达应是“accountingforenvironmentalevents”。至于“environmentalfinancialaccounting”的提法虽也可以接受,但表意不够准确。在具体实务中,“accountingforenvironmentalevents”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环境支出的会计处理(accountingforenvironmentalexpenditures)”、“环境负债的会计处理(accountingforenvironmentalliabilities)”等内容。在具体会计处理中,若有需要,应充分利用环境科学与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的技术方法。

(2)企业将来的环境财务会计将面临如下一些急待解决的具体技术问题:①如何统一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如何分析环境报告,利用环境信息评价企业环境业绩?②多元化经营企业如何编报合并环境报告?③如何提高企业环境负荷与环境保护效果计量的可靠性?如何利用实物单位(如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节约能源、节约材料)和货币单位来计量环境保护效果?如何将科学地实物量转化为货币量来反映环保效果?如何防止环境保护效果的货币化对信息使用者的误导(如直接将环境成本与环境保护效果进行损益比较)?④如何处理环境支出?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环境支出是否符合资产的定义)?如何在确保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前提下,将它分配到相关成本计算对象或责任中心上?⑤如何按照权责发生制和稳健原则要求来计量企业的环境负债(时间分布、金额与不确定性,为此是否折为现值)以及因环保法规的趋严而可能带来的企业资产的减值损失(如提前报废)?⑥如何解决确认与计量环境负债等的较高不确定性问题?或因不确定性太大,只是披露,而不予确认?只披露已计提的准备金,还是披露所有可能的负债额与资产减值额?⑦如何较客观、较准确地将“复合目的(或多重目的)”的支出(投资或费用)划分为环境支出与非环境支出?如在一项节约能源、对环境无害的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中有多少属于环境支出?⑧由于新的环保法规所带来的环境支出与环境负债等如何在以前期间、当期与未来期间进行分配?⑨环境报告是作为企业年报的一部分,还是独立于年报之外?频率如何?其具体内容如何?环境报告由企业环境管理部门编制还是会计部门编制?如何提高企业间环境报告的可比性?如何阅读分析?环境报告越来越厚,是否需要出环境报告摘要版或称简式环境报告(summaryenvironmentalreport)?⑩企业现在已进行许多环境支出等的会计处理,如将购置的环保设备计入“固定资产”中并计提折旧,将企业环保部门的运行费用、iso14001的认证与维续费用、环保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为便于编制环境报告,是否需要将目前的环境事项的会计处理加以改变,独立出来,设置绿色账户(greenaccounts),或至少在相关总分类账户中独立设置绿色明细分类账户核算?是按融资、投资、研究与开发、经营等活动性质置设账户,还是维持现行做法,仅在编报环境报告时做分析与分类的工作?在年报中如何充分披露企业处理环境事项的会计政策?

(3)要研究如何制定高质量的环境财务会计准则问题。环境财务会计准则与现有的《或有事项》等准则如何协调?有些不同行业在环保方面差异甚大(如电子、化学、食品与流通),是否应(及如何)分别制定不同的环境会计准则?环境财务会计准则应由哪个机构或组织来制定(如政府环保管理部门、会计主管部门、企业界或多方合作)?制定机构的组成规则与制定程序如何?准则是企业自愿执行还是强制施行?准则在不同时期的适用范围如何?(4)要采用经验研究(empiricalresearch)方法研究环境财务会计的实施情况。如:①环境会计信息对企业股票价格的影响,其信息含量(informationcontent)如何?市场(有关利害关系人)如何解释环境报告中的信息(体现在阅读环境报告后的相关行动中)?②在自愿披露情形下,哪些企业报告了环境会计信息?具有什么特征?其动机是什么?披露企业与不披露企业的股票价格有什么区别?③企业倾向于报非货币化的环境信息,还是倾向于报告货币化的环境信息?原因是什么(两类企业的特征分析)?④企业环境报告偏向于报告好消息(如企业的环境业绩)还是坏消息(如新环保法规使企业产生了新的环境负债),为什么?什么样特征的企业倾向于报告好消息?什么样特征的企业倾向报告坏消息?(如与企业规模、被环保当局及民间环保组织关注的程度、企业环境业绩优秀或低劣等的关系。)⑤同一企业什么时候倾向于报告好消息或坏消息?原因何在?报告好消息与报告坏消息时的企业股价有何差异,投资者的投资报酬有无差异?⑥企业环境负债等的确认(如计提污染土壤恢复准备金)与企业管理层报酬计划之关系如何?⑦进行生态投资基金的收益率与一般投资基金收益率的比较研究,注意将被投资企业环保之外的因素控制住(予以排除)。⑧环境业绩优秀的企业是否有竞争的比较优势(如具有自创的绿色商誉并在企业股价以及并购中体现出来)?(5)要采用比较法对国内、国际的环境财务会计问题进行研究。如进行一国内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投资者的企业(如跨国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以及私有企业等)环境会计的比较研究,提高一国国内环境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进行不同国家之间的环境会计的比较研究(包括研究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是否执行全球统一的环保标准,开展相同的环境会计与报告工作),进行国际协调,提高国际间环境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5 为了确保环境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需要研究环境审计(或审核)(environmentalauditingorreview)的问题。包括环境审计程序、技术与方法,环境审计小组的成员应具备的知识结构、执业资格,环境审计报告的内容、格式、意见种类等等,均有待解决(甚至连名称也许不叫“环境审计”)。此项内容可以利用现有的审计规则,但其中很多问题需要开发新的审计规则,这有待于环境审计实务经验的积累。环境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执业资格由谁来认定、政府部门应否介入抑或由市场通过竞争自行解决、国际间的协调等问题也需要解决。由于本文主要讨论环境会计,故对环境审计问题不做详细分析。

6 从环境管理会计角度看,企业应在绿色经营系统的各个环节(如融资决策、产品研究与开发、设备及对外投资决策、采购决策、营销决策、预算编制与业绩考核、风险管理乃至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等)中充分考虑到相关决策可能引致的环境问题,分析其财务影响,慎重决策。这些方面的信息就是由环境管理会计来提供的,如生命周期分析(lca)与生命周期成本计算(lcc)。引入环境管理会计之后,将未来可能的环境支出与环境业绩(收益)等进行对比分析,企业决策者们也许会发现,在原来管理会计的分析中认为可行的事项(如绿色产品的定价、环保技术的开发与利用、环保设施或产业的投资、对企业外部环保专业服务的利用等),在包含环境管理会计的新管理会计的分析中却变得不可行了(或者相反)。这是由于在原来管理会计中,环境支出与环境业绩(如因环境损害所带来的诉讼、赔偿或罚金,为社会环境活动进行的捐赠等公益支出,因采取环保措施而带来税收的优惠、融资成本的减少、市场份额的扩大等)等数据不是独立生产与提供的,而是被分散或隐藏在其他项目中的,未被追溯归集到真正引致其发生的事项中,从而使得其分配归集丧失了相关性、准确性,而导致决策失误。可以想见,由于环境管理会计的引入,管理会计的许多方面将发生重大变化,管理会计信息将更加具有相关性。对于环境管理会计的研究,应更多地采用现场研究(fieldstudy)或案例研究方法,如日本柯尼卡公司2001年度就开始制定环境预算。此外,由于国际经济一体化,环境管理会计研究还应具有国际视野,立足于全球市场,进而发展国际环境管理会计。

7 会计自20世纪30年代逐渐分野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以来,两者虽原始数据相当部分出于同一来源,但在会计对象、目标、基本前提、基本原则以及具体技术方法方面均差异甚大,结果两者都在一定程度上被批评为丧失了相关性。会计及会计信息的价值就在于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且对内部人有用的会计信息与会计技术方法对外部人也一定会有用,反之亦然。所以,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也就是会计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现在,两者已到了开始融合的时候,如关于分部报告(segmentreport),但力度仍远不够。环境会计作为一个新的会计分支,应可以作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一个起点。就此而言,上述环境财务会计与环境管理会计的区分也许是不恰当的,我们期待着环境财务会计与环境管理会计融为一体的环境会计的出现。

三、结语

以上我们讨论了企业绿色经营系统的构建和环境会计的导入问题,并展望了环境会计的未来发展。这些问题也是中国企业已经和将要面对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使中国经济日益成为国际经济分工体系的一环,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中国要防止发达国家将不够“绿色”的产业、企业与商品转移或销售到中国来。中国企业还将被迫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自然也必须注重环境保护,以绿色理念重组自己的经营,建立有效的绿色经营系统,发展环境管理会计为企业经营决策与环境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对外环境报告,打破各种绿色壁垒,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同样,中国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等中介机构也必将格外关注环境会计问题,为中国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孟凡利 1999 环境会计研究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accountingasabusinessmanagementtool:keyconceptsandte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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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ilkab.kimbro,andyueli 2000 environmentalaccountingandfinance chinabell2000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environ mentandbusinesseducation

绿色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3篇

 

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华盛顿表示:“在中国,建立一个绿色金融体系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战略,我们已经取得一些进展。”

 

就在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的绿色债券甫一启动发行量就占据了全球半壁江山;而即将于2017年启动的全国碳市场预期成为全球第一大生态产权类交易市场,中国的绿色金融似乎已经站到了起飞的“风口”。但是如同近年来的股市、楼市、P2P等,绿色金融的热闹会不会也存在泡沫和虚假的繁荣,还是会稳步迎来发展的黄金期,这都需要持续的观察。

 

“绿金”的概念实际上包括了我们常提的生态金融、低碳金融、气候金融、环境金融、新能源金融等内容。财政金融尽管可以很虚拟,但其本质仍需依托一个实体,也就是杠杆的支点,绿色金融所要的就是绿色产业。传统的发展观,或者称为“GDP主义”,认为环保和减排是给企业增加负担的,是约束、阻碍经济发展的,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环保不执法就容易成为常态。

 

为此,国务院在2013年还专门发了一个《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的文件,提出“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这是为绿色产业做背书,传达给市场和社会“减排也可以成为经济新增长点”的信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也在强调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产生效益的一面。

 

有两点判断是乐观的:一是国家环保政策趋紧,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陆续颁布实施,“环保强权”时代即将到来;二是新常态下国内“铁公机”类的基础设施投资已经放缓,生态环境建设领域投资倒是可以成为“中国模式”下的接力者。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推出的七个万亿级“重大工程包”中有两个是绿色产业,分别是生态环保和清洁能源。

 

按照《意见》的目标落实,“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6%,显著超过支柱产业5%的惯例水平。虽然目前没有统一的口径来计算绿色产业,但按照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的初步核算,2015年仅包括节能和清洁能源的低碳产业规模已经达到8.4万亿,约占当年GDP的12.4%,其中2005年至2015年已经完成的投资约为10.4万亿,应该说绿色产业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为金融创新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但是这当中也存在一定的悖论,那就是绿色产业规模要扩大,意味着污染的规模还在扩大,不然在金融领域没有增长故事可以讲,越治理则产业规模越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我国环境污染形势分析与治理对策研究”课题中指出,当前至2020年是我国污染物排放跨越峰值并进入下降通道的转折期,这就意味着环保市场的空间也将达到峰值。

 

因此有三个观点需要澄清:一是环保产业还远没有达到治理饱和的程度,仅就大气污染物而言,从当前的总量水平削减60%至80%才能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这一过程可能持续10至20年,而削减温室气体则会持续更长的时间;

 

二是绿色产业不仅是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和新能源、绿色基础设施和装备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领域才是“水下冰山”,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绿化中国的金融系统报告》,中国新增的绿色金融需求大体上在每年2万亿元左右,年度投资规模占各年GDP的比重超过3%,而国家气候战略中心预测的未来15年的新增低碳投资需求约为30万亿;三是目前绿色产业投资始终不足,缺口在30%以上。

 

“绿金”最初是在传统业务操作过程中考虑环境影响评估和保护标准,体现金融机构可持续责任,同时也降低因全球环境治理不确定性带来的金融风险,比如2003年由国际金融公司(IFC)和部分商业银行提出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赤道原则”(EPs),目前全球有83个金融机构是其会员(国内兴业银行因与IFC合作而于2008年引入了该原则)。

 

如同早期德国的“生态银行”一样,赤道原则并不为国内大部分金融机构所采纳,一般的认识仍然是强调“绿化”标准可能会提高项目的融资成本和门槛从而限制业务规模,如果是非强制执行,普及度并不很高。目前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正在着手推进公益性项目环境效益评估、贷款人的环境法律责任、环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研究和政策落地。

 

更广泛和直接的“绿金”则是指参与绿色产业投融资过程的金融服务,主要涉及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目前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都是支持的重点。

 

“一行三会”以及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陆续出台了诸如《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绿色保险)、《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绿色证券)、《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指引》、《绿色债券指引》、《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文件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绿色信贷是最早开展的“绿金”项目,目前仍是绿色融资的主要来源。根据中银协《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4年银行业机构绿色信贷余额7.59万亿元,其中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6.01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9.33%,“十二五”期间几乎翻了一番。

 

以中国银行为例,2010年绿色信贷余额为1921亿元,2015年增长至4123亿元,接近于“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余额5118亿元。目前绿色保险业务也在逐步起步,市场前景非常广阔。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正在推行试点,已有人民财产保险、平安保险、华泰财产保险等10余家险企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2014年,全国有22个省(区、市)近5000家企业投保,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医药、印染等行业。

 

绿色证券是最有潜力、更为国际化的“绿金”模式,近年来表现最为抢眼。自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EIB)第一只绿色债券发行以来,目前全球总发行已经接近于700只,且发行量逐年递增,根据气候债券行动(CBI)和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统计,2015年绿色债券发行总额达418至424亿美元,今年绿色债券规模预计可以达到1000亿美元,仅中国就有望发行3000亿元,有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

 

同时,水权、用能权、排污权、可再生能源配额(绿色证书)以及碳排放权等新兴的能源和环境权益类产品交易也正在加快发展,其中碳交易试点的一、二级市场累计交易额已经接近30亿元,并将于2017年进一步启动全国市场,预计覆盖排放量30-40亿吨/年,实现碳现货交易80亿元/年、碳期货交易4000亿元/年的规模。

 

由于目前绿色经济外部性的定价机制并不完善,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减缓气候变化等生态价值往往还不能得到真实反映,在作为公共产品的生态收益和作为金融产品的资本回报之间需要更好的平衡,解决绿色投资的金融风险和投资回报率问题仍是关键。

绿色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赤道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2)-0070-03

企业社会责任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后现代意义上的企业模式开始逐渐成型后,在企业积累和社会财富达到一定程度下,企业意识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保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条件的背景下产生的企业管理理念之一。经过20世纪欧美国家兴起的企业责任社会运动的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被广泛接收,如每年一度的《财富》、《福布斯》评选的世界企业排名等,都会将企业社会责任贡献作为评价标准之一予以参考。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被普遍接受相应地也产生了一些与此相关的行业标准,诸如赤道原则就被认为是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践行社会责任的最高标准。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是在上世纪改革开放后,在国际经济活动的参与中逐步接受并实施的,是我国企业自身内省与社会外部要求共同推动的结果。

2006年,浦发银行公布了我国银行业的第一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2007年,为了倡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金融消费者、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定责任都属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文件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积极保护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致力于环境保护及公共利益维护等公益事业,实现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

一、我国银行业在环境保护中的作为分析

从中国银行业协会对外的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看出,针对社会责任工作,2011年,4家银行专设了工作部门,20家银行明确了工作承担部门,20多家银行了社会责任报告,10家银行制定了社会责任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管理制度。2012年,23家银行明确了工作的责任部门,并制定了信息披露等专项责任管理制度,49家银行了社会责任报告;2013年底,12家银行形成了社会责任指标体系,15家银行出台了社会责任战略规划,15家银行制定了社会责任专项制度;201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社会责任工作的专职员工达1,200余人。《2015年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末,69家机构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1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了社会责任理念,专职从事社会责任工作的员工达到3,315余人。

从责任报告披露的绿色信贷发放数据看,2012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6.14万亿元、2013年5.98万亿元、2014年7.59万亿元,2015年8.08万亿元。其中,数据显示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2013年5.2万亿元,2014年6.01万亿元,2015年达7.01万亿元。2013-2015年,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在各项贷款的占比分别为8.7%、9.33%、9.68%。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数据看,2011年、2012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分别为3634亿元、3866亿元,发放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分别为1.47f亿元、3.58万亿元,2013-2015年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分别为2.1万亿元、2.2万亿元、2.4万亿元。

发放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及支持节能环保项目数量的数据显示,2011-2015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节能环保贷款余额分别为1.47万亿元、3.58万亿元、1.60万亿元、1.87万亿元和2.32万亿元,支持节能环保项目数量分别为9349个、10,874个、14403个、15718个、2.31万个。

从披露的数据看出,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发放余额总量规模不断扩大,且大型商业银行贡献最大,虽然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绿色信贷数量在总体贷款发放数量中的占比在稳步攀升,但绿色信贷在各项贷款中占比依然较小。2011-2015年五年间,银行业支持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支持节能环保项目数量都呈现大幅上升态势,2015年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较2011年增加了80%,节能环保项目支持数量2015年较2011年增加了1.5倍。中国经济网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银行业在促进环境保护中的贡献越来越大,但作为空间依然巨大。

二、我国银行业接受赤道原则的基本情况和原因分析

在我国,银行贷款一直在项目融资中占据重要比例,银行业通过其资金投向和数量,体现其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和金融资源配置功能,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上评价金融机构在环境保护方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高标准,通常认为是赤道原则。根据赤道原则网站的最新数据,目前全世界已有35个国家的85家大型跨国银行正式宣布接受赤道原则,项目融资总额覆盖全世界70%的项目融资。在这85家赤道银行中,不但包括如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世界主流商业银行,还包括发展中国家如乌拉圭、智利等国家的商业银行,我国正式对外宣布接受赤道原则的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原则作为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制定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社会与环境风险的自愿性原则,确立了金融机构遵守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已发展为国际项目融资领域内的行业惯例,是成为国际主流商业银行的趋势。而我国仅有兴业银行接受了赤道原则,我国商业银行要在国际项目融资领域提高参与度,在国际项目的银团贷款中提高份额,必然要参照花旗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金融机构,注重对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接受并实施赤道原则,这样才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金融规则的制定中取得话语权。

分析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程度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从赤道原则的自身特征看。一是赤道原则的产生是大型金融机构在发展到一定规模背景下,为协调促进自身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发起草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业规则,虽然其内容根据实际进行过修订和补充,但其仍属行业惯例范畴,无强制要求,由金融机构自愿选择接受,不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性。二是接受赤道原则针对的项目融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对融资方及融资需求者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操作框架,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三是由于赤道原则不属于法律法规、监督管理范畴,其执行情况的监督通常为非政府组织、媒体及其他民间力量。在国外,非政府组织发展非常成熟,在社会监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绿色和平组织等非政府组织不但工作具有完整体系,在社会规则的制定中享有话语权,对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构成了压力。

(二)从金融机构角度看。首先是在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之间的选择。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发展时期,是我国第一、二产业,银行行业快速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在提出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经济转型观念前,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道路一样,以牺牲环境换发展。国内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后,由于环境和社会因素的评估形成较为严格的信贷审批条件,会减少在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型项目上的融资成功率,或要求其增加额外成本以消除对环境的影响。不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增加,同时项目还本付息的净营业收入减少,会导致银行盈利减少,经济利益受到影响,银行通常都会偏向保护经济利益。其次,赤道原则的内容均为原则性的框架要求,需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内部治理与业务管理中进行相应的转化和整合。宣布接受赤道原则,意味着银行机构在国际项目融资中要遵守项目所在国家社会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提高了银行机构的运行成本。在国内项目融资中,对于一般项目建设通常会涉及的拆迁、少数民族、土著文化、装备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普遍相对落后,这样可能导致在开展项目环境评估时无法找到规范依据,而银行业金融机构宣布接受并实施赤道原则后,媒体、非政府组织及舆论机构对各环节的严密关注,会形成监督压力,驱使银行机构不主动接受赤道原则。

三、对我国银行业的建议

(一)监管部门应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价值导向。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赤道原则的宣传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把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履行提升到战略层面,调整单纯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经营方式,在经营和管理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等多方因素,协调好自身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间的关系,循序渐进地推动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接纳赤道原则。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下发,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内容,但从起步到成熟,还需足够长时间的培育。在政策法规制定上,应以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绿色信贷”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根本目标,将赤道原则的精神融入到“绿色信贷”管理,融入到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环节,制定出贴近赤道原则要求又符合我国实际的操作实施细则。在我国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出现并快速发展的初期,应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监管细则,同时加快生态补偿、绿色贸易、环境税等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进程,以经济杠杆调节企业环境行为。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银行履行环保责任,将银行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控制污染企业信贷风险等纳入监管范围。

(三)加大信息共享和环保行为激励力度。央行应进一步加强与环保监管部门的合作深度和广度,协调环境保护各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将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征信系统的环保信息数据采集的覆盖面,拓宽环保信息数据共享范围,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参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纠正单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理念,积极响应落实国家的产业转型政策,顺应国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趋势,在项目融资中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作为主要因素予以考虑,大力支持环保项目的融资需求,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商业银行环保贡献激励机制,对在项目融资中积极开展环境影响审慎审查的金融机构行为进行奖励和宣传,使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银行受到激励,强化银行业的环保责任意识,在行业内部形成示范激励作用。

(四)定向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对于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要在国际项目融资市场中增加份额,接受国际惯例是必然选择。可采取派人赴国际金融公司、花旗银行等开展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大赤道原则研究性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因地制宜的赤道原则宣传的同时,将赤道原则与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治理相结合,在内部治理中进行符合赤道原则要求的内部整合,为正式接受赤道原则做好支持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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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ulfilling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China’s Banking Sector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Equator Principles

WANG Chengyao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75)

绿色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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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