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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培养建议

青年人才培养建议

青年人才培养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足球 青少年 培养方式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不仅影响到一个国家足球运动的规模与水平,也决定着该国足球的发展潜力与竞争实力,解决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问题是中国足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本文拟就目前我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探讨。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青少年足球的培养模式

1.2 研究方法

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研究法、专家调查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先进足球理念的阐述以及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培养模式和欧洲足球先进国家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培养模式进行比较,从而提出一些培养建议。

2 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方式现状

2.1 国内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方式

2.1.1 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梯队培养模式

《中超俱乐部标准》规定中超俱乐部应该拥有三支后备梯队。尽管通过俱乐部后备梯队推广和普及,提高了青少年参与足球参与率,也有利于俱乐部发现与选拔足球人才,构筑了较为完整的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足球大环境的持续低温,政策波动较大,各俱乐部重视一线成绩,忽视后备梯队投入,缺乏建立梯队的基本动力。

2.1.2 足球学校培养模式

足球学校大多是坚持“育之以足球,树之以文化”的办学理念,训练和学习的一种完全自费形式的全日制集中管理模式。足球运动员这一职业已经成为一种高收入职业,同时,我国高等教育消费水平不断增长,使许多家长把培养孩子的目标转向了体育方面,特别是足球运动员。随着职业足球的发展,足球学校也在全国各地广泛地兴办起来。

2.1.3 各级业余俱乐部青少年训练模式

业余足球俱乐部主要是指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组织的业余青少年足球训练,不以盈利为目的,是推动我国足球运动普及与提高的基层体育组织。现阶段,由于原有的训练体系相对当前的需求明显滞后,导致现有的场地器材、教练员等各项资源配置无法满足青少年参与足球运动、提高竞技水平的愿望。

2.1.4 校园足球

2009 年 4 月 14 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目前,校园足球已在全国全面展开,并初具规模,影响不断加大。它“点燃了中国青少年足球发展的希望,开创了中国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的新模式,将体教结合推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教育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助推器。在足球大环境处于冰雪交融的寒冬时节,校园足球带来了浓浓的春意”。

2.2国外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方式

2.2.1 培训中心模式

英格兰、意大利、荷兰、德国等国家都属于这种类型。英格兰足球协会要求所有职业俱乐部都必须有足球英才中心或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并且规定青少年去俱乐部训练时,在路上花费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在欧洲17岁以后才被允许加入职业足球俱乐部。17岁以下的青少年基本实行“走训制”,即在培训中心接受专业足球训练,其余时间在正规的学校进行文化课学习。

在日本,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模式也属于这一种,但培训中心大多由业余足球俱乐部组建而成,也是实行“走训制”。

2.2.2 学校培养模式

韩国是实行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韩国足球运动员几乎全部来自于学校,并且韩国的俱乐部是不设置预备队的,足球运动员的培养全部放在小学、中学、大学进行,并且必须修完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

3 建议

3.1 加强道德文化教育,树立正确价值观

青少年训练,必须重视学生的文化,以及思想品德教育,使青少年运动员从小树立为国争光、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使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竞技水平不断提高,突破以前我国成年队反差较大这一瓶颈。

3.2发展校园足球,建立流动通畅的多元立体模式

将开展校园足球纳入到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规划中,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到足球运动中来,形成热爱体育、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在学校广泛普及和推广足球运动,夯实我国青少年足球的基础。

3.3完善青少年足球教练培训体系,提高执教水平

教练员是青少年足球训练的实施者,执教水平直接关系到训练的的质量与培养的效率。因此,要加强青少年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练员培训、轮训制度,严格培训考核,提高培训质量,让其掌握先进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理念、科学的训练方法以及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

参考文献

青年人才培养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才;青年人才;战略价值

中图分类号:C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3-175-02

“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培养大批人才”,强调指出:“人类已进入信息时代,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知识经济迅速产业化,关键在人才,必须有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重视跨世纪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努力为青年优秀科技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指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依靠科技,科技进步要依靠创新,科技创新要依靠人才,这是我们在实践中得出的三点启示。”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这也就需要大力培养青年中的佼佼者——青年人才,青年人才是整个社会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历史前进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一、青年人才的价值简述

(一)人才概述

列宁曾指出共产党员要“向那些有知识的人和有大组织经验的人学习”,共产党还“特别要大量地吸收国外的马克思主义人才”。邓小平也强调指出:“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

1998年2月13日在学习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人才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当今世界,人才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决定一个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着眼于当今和未来的国际竞争,着眼于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把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整体实力强的人才队伍。大批青年人才的成长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希望。”2003年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全党同志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二)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

2005年1月17——18日,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正确认识和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他高度重视大学生这一宝贵的人才资源,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造就千千万万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掌握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丰富知识和扎实本领的优秀人才,使大学生们能够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这对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大批青年人才的成长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希望。特别是随着知识更新速度的不断加快,人才愈来愈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要“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把培养和造就千百万青年人才作为实施人才资源开发战略的重点”,“各级共青团组织以及青联、学联组织要自觉担负起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职责,配合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

2006年8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再次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教育工作的主题。”随着国际环境的深刻变化,又进一步指出:“高素质人才是决定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强大依托。”

二、科学培养青年人才的战略地位

“认真选好接班人,是一个战略问题,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问题”,“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人才工作全过程”。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认识到把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项工作做好了才能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薪火相传,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1977年邓小平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我们国家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从何着手呢?我想,要从科学和教育着手”,“不抓科学、教育,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就成为一句空话”。“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是教育”奠定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理论基础。

1985年党中央先后确立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战略方针。

1992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必须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宣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在会上指出:“科教兴国,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实现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

十四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今后15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针。”

1996年,科教兴国战略在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上被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教育是科技进步的根本,没有教育事业的高度发展,就不会有科技事业的迅速发展。科教兴国,就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以教育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

1998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立,目的在于增加对科技和教育的投资。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就深化教育改革和加强技术创新做出决定,明确指出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技工作的重点是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2000年6月在中国科学院第10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5次院士大会的讲话别强调科技创新,指出“我们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力争在有条件的领域实现突破,力争在基础科学上有所发展,在技术上有所发明,努力实现我国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多次强调:“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当今和未来的国际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领导人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继往开来、开拓进取的关键因素,必须从战略高度着眼于各项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人才的总体需求,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精神,掌握现代科学和文化管理知识并经过实践考验的各级各类高素质领导人才队伍。”随后在《“十五”计划纲要》中进一步指出“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人才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在讲话中指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高素质,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把发展教育和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本强国。

青年人才培养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青年教师 人才培养 现状 问题 对策

当学校提出本学院将从教学为主型逐步过渡到教学科研并重型的发展目标后,科研实力的提升成为重中之重。而青年教师则是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在转变过程中,不仅需要科研平台等硬件设备的大量投入,更不能忽视青年教师科研水平的培养和提升。因此,提前储备并训练具有科研能力的青年教师尤为重要。本文旨在对本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现状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一、青年教师培养现状分析

1.新入职教师教学任务繁重

本院校对新入职青年教师实行1-2年规范化培训,通过规范化培训,使青年教师尽快地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能力,达到“教学关”、“科研关“、“外语关”和“计算机关”同步发展的目的,从而帮助青年教师进入工作状态。但在规培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障碍:入职教师肩负比较繁重的教学任务,使得其前往本部接受培训的动力和积极性欠佳。而指导老师只能从教研室的教学现状给予指导和帮助,最后导致培训质量有所下降,并不能真正达到“教学关”和“科研关“同步发展的预期。

2.青年教师科研起步难,发展空间受限

学校已经提出本院将从教学为主型逐步过渡到教学科研并重型的发展方针,但目前本院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管理工作方面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可以开展科研工作的时间相对少。同时,教研室原有科研实力薄弱,新入职教师在科研上未能得到有效指导,不管在申请科研项目上,还是在开展研究上都严重受限。再者,由于科研经费较少,目前本院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缺乏对外交流的机会,特别是学术层面的交流,使得入职后的教师对职业的发展产生不确定感。

二、有效提高青年教师培养效果的建议

1.有效协调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的配比

高校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高校教师通常情况下都具有教师和学者的双重身份,但首先应该是教师身份,因此,胜任教学工作是首要任务。刚刚入职的青年教师,教学经验相对不足,繁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会使其产生巨大的压力,同时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因此,应适当地减轻刚入职青年教师的教学任务或给予一定的灵活调整的空间,让青年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全面执行学校为新教师制定的培训项目,以全面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保证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2.加强青年教师科研指导及学术交流支持

国外教育专家普遍认为,青年教师的成长一般要经过“角色适应”、“主动发展”和“最佳创造”三个阶段。当青年教师站稳讲台,胜任教学工作后,应加强科研能力的培训,否则,教师职业生涯很快将走向瓶颈。鉴于本部科研实力雄厚的特点,可设立青年教师导师制,本院青年教师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科发展要求,选择一名本部相关专业教学经验丰富、德高望重、治学严谨的导师,制定个性化职业发展计划,进行跟踪式指导,促进青年教师个人发展,为科研型院校的发展储备人才力量。另外,针对本院青年教师缺乏对外交流学习的现状,建议学院创造脱岗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有针对性地选派青年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修、访学、考察、交流或参与科研。脱岗是有效学习的重要保障,只有脱岗才能避免因教学任务的繁重和时间的不可调节性而错过深入交流学习的机会,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另外,鼓励青年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掌握学科发展的动态,特别是针对资历低的青年教师,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3.教研室营造积极的科研学术氛围

教研室是青年教师成长的摇篮和基地,青年教师的培养是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青年教师成长方面,青年教师自主发展是内因,外部激励是外因。在教研室营造学术氛围,敦促青年教师潜心学习,积极申报各级教学和科研课题,并将科研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以提高专业水平,促进学科良性循环发展,使本学科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大幅度提升。

总之,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成长是关系到学校未来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科研质量,是学校重要的基本建设之一。科学、合理地开展师资培训是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水平的保障。相信在诸多医学院校、管理部门的不断交流与合作下,我院青年教师队伍的培训机会和水平会有一个更为良好有序的发展,以达到教学与科研同步发展的实力与水平。

参考文献

[1]高校青年教师培养与发展问题探究[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02):143-144

青年人才培养建议范文第4篇

一、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团总支按时进行换届选举,调整组织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和完善团的自身建设。2006年3月,我们对现有的团员重新摸底,对团组织进行了调整与换届选举,选出了五个团支部。进一步明确了团支部工作人员的分工与职责,作到团结协作、职责到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经费及管理措施上作了适度调整,发挥了团总支的管理实体作用。

2.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通过“学团章、交团费、唱团歌”的规范活动,大力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同时,各团支部推行使用新的《团支部工作手册》,有效地推动了团组织工作的工作向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另外,精心组织和策划各项文体活动,让员工在活动中提高自己。

3、.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团组织严格按照团员个人总结——团支部组织评议——团支部审核——团总支审批的教育评议程序和要求进行组织评议活动。

二、 加强学习,培养输送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1.加强学习。

团总支始终把加强员工的政治思想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在惠民镇党委、团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三个代表。。。。。。对要求进步的青年进行正确的引导,有的放矢地作好思想教育,在工作中不断考察和培养他们,使他们明确历史赋予的责任,增强使命感和危机意识。2006年4月,团组织参加了惠民镇团委组织的“十六大精神知识竞赛”,获得了“优秀奖”的荣誉。

2.培养输送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① 青年人才的培养。

② 青年人才的推荐工作。

青年人才培养建议范文第5篇

第二条 本基金隶属于***省青年创业基金会,性质为公募基金。

本基金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省内

第三条 本基金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热心公益事业的海内外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和捐赠,资助支持***工业产业集群支持人才培养体系及大学生实训实践平台的建设、市场推广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等方面的公益活动。

第四条 基金的募集。基金设立后,应广泛动员企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多渠道募集资金,扩大基金规模。募集资金的基本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管理条例》和《***省青年创业基金会章程》、《***省青年创业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 本基金的业务主管单位是***省青年创业基金会。

第六条 本基金的办公地址在***省***市***学院经贸管理学院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七条 专项基金的主要任务

(一) 成立旨在推动***工业产业集群整体转型的人才培育服务体系及其实训实践平台,同时邀请热心于***工业产业集群的热心人士、政府官员、企业家以及产业研究专家成为基金的会员

(二) 向产业集群政府及企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参政议政;

(三) 本基金将联合******学院经贸学院搭建公益平台,共同启动“优才计划”,为保证“优才计划”的顺利实施,在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的共同支持下,基金会设立“***优才基金”。;

(四)基金成立后,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才计划”,***学院经贸学院作为该计划的具体执行人,并委托***纳联工业集群发展研究院(筹)担任优才项目的全权实施人,通过联合国内外合作院校及国内从事工业企业管理教育、咨询和服务机构,长期开展工业企业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对于企业经营岗位、人力资源岗位、供应链岗位、产品研发及设计岗位、还有就是企业二代接班人提供长期的培养及其跟踪系统的建设工作,以帮助***工业产业集群进行基于人才技能和观念提升的整体产业化提升项目。

(五) 基金旨在搭建支持***工业产业集群各领域优秀人才的培养交流平台,在***学院经贸学院设立“优才实训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并投身于产业集群中的工业企业高层次创新型管理人才、企业适应性岗位能力专才培养、工业企业经营转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对产业集群中的工业企业及政府的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予以资助;

(六) 基金将在***以镇为单位,与***学院经贸学院共同协助各级镇政府建立基于工业企业人才培养和企业转型研究的专项“优才人才评价中心”和“产业问题解决中心”,在产业集群中的工业企业设立专项“优才人才实践基地”,培养专门人才协助工业企业进行经营创新和管理创新,以有效提高工业企业的经营效率

(七) 协助工业企业建立品牌、开拓市场、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教育和号召工业企业通过对“优才计划”的了解,培养其内部观念转型,逐步建立学习型企业组织,提高对员工培训的投入和关注;

(八) 组织会员参加***省青年创业基金会及***优才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九) 无偿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它公益项目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基金的会员种类:

(一)理事主席团单位(10位):为专项基金的发起人、捐赠人和特邀的人才培育专家、工业产业研究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

(二)理事常务主席团单位(30位):为***市属工业强镇的主管工业的镇长及工业办主要负责人,作为“优才人才评价中心”及“产业问题解决中心”  的支持人士

(三)理事单位(50位): 为全国高等院校及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负责人,主要为产业集群的院校,作为基金的学术支持单位,为***工业产业发展出谋划策

(四) 会员单位(100位)为***市属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从事机电产业的生产和制造商,由专项基金为其企业需求培养专门人才,并设立企业经营跟踪案例库,定向跟踪其经营转型和人才适应性情况,对口扶持其发展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本基金组织的各项的活动;

(二) 获得本基金服务的优先权和知情权,并获得本基金出版的《***产业集群升级学刊》等行业性资讯;

(三) 对本基金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具体问题可以协议形式体现;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基金的决议;

(二) 维护本基金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基金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基金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六个月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单位讨论通过;

(三) 由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单位发给会员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理事会;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青年创业基金会***优才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常务理事会: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理事、常务理事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二十条 本基金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行使理事会职权。

(一) 选举或免去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二) 决定聘请本基金名誉会长;

(三) 决定聘请本基金顾问;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1/2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设立会长会议。会长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长会议须有1/2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基金决定设常务副会长,由副会长中推选产生,报***省青年创业基金会***优才基金管理委员批准;设秘书长,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由会长提名,会长办公会议通过、报***省青年创业基金会批准后聘任。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设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长办公会议须有1/2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基金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青年创业基金会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会长任期一般为四年、会长原则上不连任,副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省青年创业基金会报批准。常务副会长任期一般为一届。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常务理事、会长会议和办公会议;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和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基金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负责本基金的财务。

第三十条 本基金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收取服务费用。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省青年创业基金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换届或更换日常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之前需接受离任审计,并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基金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用途

第四十一条:本专项基金资金财产主要用于:

(一)在产业集群地区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建设“优才实训管理中心”,建设“优才在线学习和实训实践管理OA平台”及“学生实践跟踪管理考核系统”; 培养双师型教师人才及优才课程认证管理体系

(二) 在***市属工业镇建立“优才人才评价中心”和“产业问题解决中心”;培养为产业集群的工业企业咨询管理服务人员,聘请国内外产业研究专家和服务机构担任工业镇产业发展顾问

(三)在***市属工业镇的代表性企业中建立“优才实践基地”,输送已经在***学院培养好的青年学生进入实践基地为企业提供初级管理岗位的服务工作,包括工业品营销专才、国际贸易及电子分销专才、产品策划及设计专才、供应链现场管理和渠道分销专才等

(四)开展募集基金相关活动;

(五)进行优才基金的相关宣传和媒体推进活动

(六)进行有关优才计划的出版物的设计印制及相关邮寄费用

(七)表彰为“***镇青年创业基金会***优才专项基金”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

(八)符合捐赠者意愿的资助项目;

(九)其他合法用途。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 对本基金章程的修改,经报基金理事主席团审查同意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如遇特殊情况,经报***青年创业基金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会通过先予执行,再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追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青年创业基金会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常务理事或会长办公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青年创业基金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终止前,须在***青年创业基金会指导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经***青年创业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青年创业基金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基金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1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常务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青年创业基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