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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托管

公立医院托管

公立医院托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公立医院;托管模式;患者满意度;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05(b)-0118-03

2009年4月我国正式启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立了改革的近期和长远目标,各地对公立医院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出现了多种改革形式,医院托管为其中有益的尝试。潍坊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探索。2010年5月由潍坊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总院”)正式托管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滨海分院”),托管后总院选派出10人的管理团队及22人的专家团队,无缝隙地参与到滨海分院的管理、经营、医疗、护理等各个层面。专家团队到滨海分院后全部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并担当所在科室的科主任,使患者在离家较近的二级医院就能享受到三级医院的医疗水平,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从而更加吸引患者,使医院的运作效率出现良性循环。同时借助总院的品牌优势,依靠名医名家的效应,通过托管这种形式实现了医疗资源共享,使医院人才队伍、技术水平、设备水平、管理水平得以充实和提升,整体实力明显提高。医院通过托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较好的缓解了群众看病不方便、看病不放心问题[1]。本文对滨海分院托管模式下患者满意度进行深入调查,全方位找出医院托管后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患者对医院托管后的满意情况及造成不满意的原因,为进一步完善托管改革方案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方法,选择在滨海分院住院5 d以上同意参加调查的患者500例为调查对象。

1.2 调查方法及内容

于2012年4~6月分别进行三次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调查。调查时要求本科室医护人员回避,由专人发放调查表并向患者或陪护人员解释调查表调查的目的和填写方法。调查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患者的基本资料,包括性别、年龄、科室、婚姻、文化程度、职业、住地、家庭收入、付费类别及是否第一次来该院10项内容;第二部分为医院托管后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指标,包括就医环境、医生服务(技术和态度)、护士服务(技术和态度)、医辅服务、医疗费用和服务结果6个指标,30个条目;第三部分为选择本院就医的最主要原因,对医疗服务6个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及提出建议和意见。采用5分Likert量表评分,很满意5分,较满意4分,一般3分,不太满意2分,很不满意1分。

1.3 统计学方法

2 结果

2.1 被调查者一般情况

2.2 住院患者总体满意度及各维度得分情况

2.3 不同人口学特征住院患者的总体满意度比较

3 讨论

3.1 结果分析

3.1.1 患者总体满意度评价较高 滨海分院实施整体托管后,总院派出管理团队及专家住进滨海分院,引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带动分院医疗团队提高医疗技术及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落实惠民措施,取得很大成效[1]。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住院患者对医疗服务各维度的评价均值均高于4.0分,按照将100、80、60、30、0分别作满意度权数计算,总体满意度达90.88。说明医院托管后患者的期望得到很大程度的满足;医辅服务、医护人员的技术及服务态度在专家团队的带领及影响下得到很大改善,并得到患者的一致肯定。

3.1.2 医疗费用是影响满意度的最主要因素 本次调查项目中患者对医疗费用满意度最低。医疗费用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政府监管的重点,也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难点[2]。王旭初[3]研究表明,住院费用快速增长与慢性病逐年增加、医疗保险覆盖率增加及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和费用的提高等因素有密切关系。笔者认为,除上述因素外,还与托管后医院服务的疾病谱发生变化,疑难危重患者有所增加,新技术、新项目蓬勃开展,所用药品规格档次有所提高等因素相关。这些变化均可导致医疗费用增加而影响患者满意度。

3.1.3 临床科室中儿科是影响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本次调查项目中对临床科室满意度最低的是儿科,主要体现在就医环境、医生和护理服务及医疗结果等方面。这说明儿科病房在今后的管理中有待加强,医护质量有待提高。如果从患者的角度看问题,患者都希望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好的治疗与护理,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多花一点时间和精力认真地考虑和解决他们的问题,多为患者着想,从行动中体现为患者服务。因此,需要医务人员从具体工作抓起,从细微处入手,优化服务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切实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总的说来,在不断提升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认可,满意度才能不断提高。

3.1.4 患者年龄、家庭收入对满意度的影响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不同年龄、家庭收入患者的总体满意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患者年龄越大满意度越高。韩培华等[4]研究表明,患者年龄越大满意度越低,与本研究结果有差异。这与本院住院患者年龄较大者多患有慢性病,住院时间长、来院次数多,对医院托管带来的变化有深切体会相关。因此,年龄大的患者对托管后医疗服务的改进有较高的评价。第二,满意度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呈增高趋势。这与韩培华等[4]的研究结果相一致。认为家庭收入低的患者因面临医疗费用问题,由此带来的各种负性心理会影响患者对满意度的评价,相反,经济状况较好的患者较不会因家庭经济负担而影响对满意度的评价。

3.1.5 对满意度影响明显的其他因素 多元回归分析显示,影响住院患者总体满意度因素的重要程度不同,其中,除最主要的医疗费用因素外,医疗设施、医院管理等对患者满意度也有一定影响。有研究表明,对医院基础设施的不满,是导致患者不满意、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5-6]。为此,应在加强人才与科技建设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医院竞争力,以提高患者满意度。

3.2 建议

3.2.1 加强被托管医院的自主造血功能 要充分利用总院的技术及管理优势,积极培养滨海分院自身管理队伍的成长、技术人才的进步和服务理念的更新,变输血为造血。把医疗服务质量是患者最关注的问题,安全、有效、方便、价廉是医疗服务质量的基本内涵,安全、有效是其本质要求,质量的根本是技术、管理和服务的综合体的理念[7],贯彻到每名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中,打造一支带不走的、高效的、能打硬仗的医疗队伍。

3.2.2 加强对员工满意度的重视,提高员工满意度 有研究表明,员工满意度与患者满意度呈正相关,医护人员的满意度每提高3个百分点,患者的满意度就提高5个百分点[8-9]。要提高员工满意度,首先应从改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等方面入手,为员工提供成长、成功的机会和平台,安排符合他自身期望的工作,适当提高工资及福利待遇,使员工的薪酬与所付出的劳动成正比,从而提高其对工作本身的满意度。若在没有能力增加员工收入的情况下,应在公平性及完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也可以达到减少员工不满意程度的目的。同时,采取适当的激励机制,如增加员工的成就感、使员工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对员工取得的成就及时认可和表扬等,均可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使其达到一个更高的层面。

3.2.3 加强医疗费用的控制 医疗费用作为影响患者满意度的最重要因素,应引起医院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应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力度,规范医嘱,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并及时与患者及家属交流沟通、做好解释,让患者对医疗收费做到心中有数,从而降低患者的不满情绪。

3.2.4 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并注重患者心声 切实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关心患者的需求,注重患者的心声,定期征求患者的意见,医院管理者要重视患者满意度调查,使之标准化和规范化,并能融合到日常管理之中,成为管理者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诊断手段,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采取改进措施,提高患者满意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 戴青梅.托管模式在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中的实践与思考[J].医院院长论坛,2012,9(1):28-31.

[2] 刘玲.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医疗费用[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2,9(12):1533-1535.

[3] 王旭初.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因素分析与思考[J].医院管理论坛,2012,29(5):26-29.

[4] 韩培华,刘安琪,李伦兰,等.住院患者满意度影响因素调查研究[J].中国护理管理,2009,9(10):37-40.

[5] 刘朝晖.目前医患关系现状及对策研究[J].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5(4):36-39.

[6] 郭瑜,韩素青,徐映红.基层预防医学人员职业压力和社会支持与工作满意度关系的探讨[J].中国医药导报,2012,9(19):121-123.

[7] 黄阳梅.长沙市三级甲等医院顾客满意度的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9.

[8] 伍志刚.湖南省三甲医院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及综合评价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9.

公立医院托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药房托管 医院 分析 展望

1.引言

药品费用的迅速增长已成为各国医疗事业发展的沉重负担。控制药品费用的迅速增长,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是卫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新医改方案已将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作为医药体制改革的总目标之一。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 ̄2011)》的陆续出台,广受关注、集思广益、数易其稿的新医改方案终于尘埃落定,进入实施阶段。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是此次医改的重中之重,也是国家出手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点药方”。五项改革涉及到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公立医院改革,项项直击看病难看病贵。其中公立医院改革就是实行医药分开。看病难看病贵涉及到的环节包含了药品生产企业、医药经销公司、医院以及监管部门等在内的许多利益主体。

2.药房托管打破以药养医的格局

医院药房的托管经营,简称药房托管,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药房托管是实现我国医院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杜绝了医药代表经医院医生和药师的促销环节,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院药价虚高引发的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3.医院实施药房托管的弊端

主要是药房托管与医院药事管理职能的冲突。药房托管,采用的是“二权分离”、“三个不变”的模式。“二权分离”就是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药房的所有权归属医院,托管方行使药房的经营权,双方共同管理药房;“三个不变”就是药房的产权不变,药剂科的职能不变,药房人员的身份不变。但这本身就是一个在管理上责权不清的模式。

广东省自2010年起施行药品“阳光采购”,省卫生厅建立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抽调各领域专家现场公开招标采购。但是在医院托管的过程中,大医院的医生带到托管医院的是更高的技术和用药,托管医院药房由于所有权和药品采购受到医院等级限制,不能满足临床需要。这个矛盾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患者的用药需求得不到满足,往往需要自行购买药品;第二个别药品是特需、特许药品,只有大医院才能提供。解决这个问题的做法往往是托管医院向大医院“借”。

以广东省某二级医院为例,由于权责不清,药品的采购需要遵照托管前医药采购标准,而托管医院在临床用药上范围大大扩展,经常出现“有方无药”的尴尬。不但不利于患者及时用药更限制了药房的发展。

医院实施药房托管以后,按托管要求,药品及相应的药剂人员都由托管公司托管了,这就会涉及到医院药事管理的方方面面。那么托管公司有能力来履行吗?答案是否定的,不仅仅是特殊药品的管理,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药物不良反应收集报告,合理用药的评析与咨询这些日常的药事工作,托管公司没有相应能力,单就与临床及其它职能科室的沟通与协调,一个外来的药品经营公司,它也是无法做到的,但这些肯定涉及到对人员和药品的管理。在实施托管过程中,这些都是突出的矛盾和焦点,既要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意图,又要认真履行药事职责,确实有点两为其难。

4.药房托管与现今医药改革的关系

4.1药房托管符合医改的精神,可以说是落实、探索医药改革政策的一种模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初步确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我院的药房托管实现了药品的集中配送,其目的和最终结果符合医改精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我院的托管药品目录就是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基础制订的,药房托管可以完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各地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

4.2药房托管难堪医药改革重任

相关管理部门推动药房托管,是赋予了一定期望的,但药房托管不是万能灵药,通过药房托管可以达到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目的,还可以降低部分药价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但是要想杜绝医生开大处方,开处方提成等彻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减轻群众药品负担,恐怕是难孚其望,更不谈医改大任,这些是要通过社会发展,体制健全来达到目的的,是需要国家健全药品价格形成体系,药品审批体系才有希望实现。

5.小结

医院药房托管工作是一种探索性模式,南京市政府协调多部门给予政策上的保证和支持,使得医院药房托管工作顺利开展。我国出现的“看病贵,药价贵”的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涉及国家政策、机制等多方面的因素,这不是仅靠医院药房托管就能解决的。医院药房托管更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更加有利、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限制药品的价格;从流通环节上挤压药品价格的水分;从医院药品的合理使用上加大规范和考核力度。上述措施将更有利于真正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这样将更加符合国情,真正达到医药改革的目的。

参考文献:

公立医院托管范文第3篇

【关键词】药房托管;医药分业

药房托管,是我国医药分业改革中的一种新兴试行模式,是指在不改变医院对药房所有权的情况下,委托企业对药房进行管理。即保持药房法人地位、产权、人事关系不变,将药房委托给经营能力较强、实力雄厚的药品企业进行经营,托管企业负责全部药品的采购、配送和日常管理,并按合同规定给医院上缴利润;医院不再负责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只对其进行监督[1~5]。

医药分业一直是我国当前国内医院所面临的一项改革难题,1997年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件中最早提出,要“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2000年2月,国务院八部委联合下文,明确指出,“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5~8]在这种形势下,医院感受的压力十分巨大。由于受到现行管理体制的制约,医院仅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这些问题非常困难的。2002年中央九部委下发的《关于完善“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探索以门诊药房与医院脱离为原则的其他改革形式”。鼓励了药房托管这一改革形式的探索。医院将药房托付给企业管理,不仅可以使药房的管理水平得到极大地提高,同时也对医院其他方面的改革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药房托管最初在2001年6月由柳州中医院与三九集团合作试行。这在当时被视为是医院实行医药分开的一种模式和大胆的尝试。此后,国内又先后有广西玉林中医院,湖北襄樊中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上海公惠医院,唐山市中医院,四川南江县人民医院以及四川绵阳的5家医院等众多医院尝试药房托管的改革模式[8],前不久,南京市将近200家医院和卫生医疗机构将实行药房托管制度,以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药价虚高、医生吃回扣等问题[1]。

1药房托管的一般形式

(1)药房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权由医院保留,企业则取得经营管理权。医院的药房、药库仍保持原来在医院的位置不变,但药品采购、物流、储藏等事务则由企业负责,药房在按医院处方出售处方药的同时也对非医院患者出售非处方药物。这点类似于企业托管,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药房自负盈亏,可以提高药房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便于管理和创新。

(2)在人员问题上,托管企业接收药房原有的全部工作人员,并可视情况自主增聘员工,所有人员的薪资与岗位调配也由企业负责,但工作人员保留医院编制。托管企业可在药房自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鼓励药房工作人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并可从外招聘其他工作人员。原属医院编制的药房人员保留编制不变,退休仍按事业单位标准发放退休金,后招聘的工作人员则为托管企业的员工,按托管企业员工标准退休。

(3)在利润分配上,企业保障医院来源于药品经营的利润收入,托管后,医院从药品经营中获得的利润水平基本与原来一致,可按处方销售量的一定比例上缴医院。医院与企业可以签订托管协议或合同,采用股份制或承包制托管药房,双方协定合理的利润分成,企业可以定期定量上缴承包费用或结余时按股份比给医院上缴利润。目前托管方和受托方有三种赢利方式:一是包定利润基数,超额利润作为托管方的托管收入;二是固定托管费用,赢利按双方协商比例划分;三是免收固定托管费用,以实现的税前利润为基数按协商比例分配。各种赢利方式均以保证患者和医院的利益为前提。

(4)医院和企业双方组成监督小组,对药品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按药剂科质控标准进行考核,托管药房需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小组为临时形式,成员可以采用固定或轮流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监督小组与托管药房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作发展的伙伴关系,托管药房的进货情况不应对监督小组有隐瞒。一旦发现药品质量有误,应立即通报医院和企业进行处理。

2药房托管的优点

(1)有助于促进医药分业。医药分业任重而道远,大部分医院以药养医,药费占医院收入的50%~60%以上,要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使医药分开管理。但如果在短时间内硬性将药房与医院拆开,医院短期内资金紧张,有可能导致医疗项目中断,工作人员情绪不稳,进而影响求医患者的生命健康。药房托管则可作为医药分业的缓冲,既避免了医药分业短时间内带给医院的不良反应,又为将来医药彻底分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青海红十字医院在2001年正式将药房托管给青海省保康医药公司后,2001年药品收入占全院业务收入的50.57%,2002年为36.8%,2003年为35.79%,医院的收入逐年增加,而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却在逐年下降,医院对药费的依赖性逐年下降,达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4]。

托管药房在经营时要效仿连锁经营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抓三方面的质量影响因素,即组织因素,包括优化技术力量配置和改善服务设施;执行因素,包括采购进货、计划配送、台面管理等;结果因素,包括提高满意度、服务追踪等。抓住这三方面的影响因素为实现医药分业奠定了基础。

(2)有助于提高用药安全性、合理性,减轻患者负担。药房托管给企业后,由于企业不存在处方统计问题,因此可以杜绝一部分医生靠开“大药方”、“贵价药”暗地里拿医药公司回扣的现象,医生开药方不用再考虑回扣,而是考虑药效是否足够,用药是否合理,患者是否能承受药品价格等问题,从而提高了用药的安全性、合理性。同时,由于药房归由企业经营,企业本身也是药品供货商,省去了药品采购时的招标等操作环节,降低了药房的经营成本。药房为了和平价药房竞争,药价也会相应下调,从而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上海公惠医院的药房于2002年4月托管给上海医药股份公司和上海雷允上药业公司,上海医药原即是公惠医院的药品直供单位,药品均以低价提供。药房托管后,所占比例为1:2的中、西药分别由雷允上药业和上医股份提供,进药价在原来的基础上又降低了两个百分点。南京市雨花区铁心桥卫生院于2005年10月将药房托管给医药公司,据统计显示,药房托管前,铁心桥卫生院处方均值为150元,而现在只要80元,在进行药房托管后在该区医院就诊的患者节省了20%的药费支出[6]。

(3)有助于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医院在将药房托管出去之前,药事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部分,涉及到药品的质量、采购、价格、新特药等方面,医院领导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进行药事管理,而药房托管可使医院领导从繁杂的药事事务中解脱出来,将主要精力放在医疗业务拓展和管理上,从而提高了医院诊疗水平,也给医院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

青海红十字医院刚进行药房托管时,医生们的灰色收入降低,导致医生不满,在工作中产生抵触情绪。医院为了稳定工作人员的情绪想办法提高医生收入,进行了三方面的改革:一是在诊疗费上提成,实行多劳多得;二是增设“夜间门诊”和“假日门诊”,纯收入的40%归个人,鼓励医生通过业余服务来增加收入;三是实行医疗小组负责制,经济核算直接到小组,体现优劳优酬。医生的合理合法收入上去后,心态也随之改变,医生们开始积极的把精力放在为病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上,而不是考虑灰色收入,整个医院都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气象[4]。

(4)有助于促进药品流通领域的规范化经营。药房托管虽然不是实质上的医药分业,但由于药房有自,药品采购过程由托管企业执行,托管企业不存在处方统计,同时由于实行股份制或承包制,药品采购价格将是极低的价位,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药品流通中的回扣行为。在市场化的运行体制下,托管药房的经济效益直接体现为药品销售数额,取决于买药患者数量,因此,药房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决定药房效益的关键因素,受托企业对药房管理和服务上的投资有助于促进药品流通领域的规范化经营。

3利用药房托管,加强医院自身建设以达到医药分业

药房托管对降低医院的药品收入比例、遏制医院中存在的药品回扣不正之风有积极作用。由于医院在药品分销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使得医院在与企业的合作中往往处于一种强势的地位,并可据此对企业提出种种要求。医院为保证改革成功并争取到社会各方的支持,大多会要求企业托管药房后的药价要低于当地同级医院的药价水平,并要求企业帮助遏制医院内的药品回扣现象。同时医院可以借药房托管的机会,集中精力调动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调整医生收入,拓展医疗业务,以提高医院的诊疗、服务水平。

青海红十字医院药房在2001年9月30日正式交由青海省保康医药公司托管,在青海红十字医院和保康医药公司的共同努力下,药房员工工作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由于切断了医生与药品厂家之间的联系,杜绝了医生吃回扣、开贵价药的现象,降低了病人看病的成本花费,又组织医生搞医疗小组负责制,使得整个医院的服务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因而受到病人的欢迎[4]。

药房托管对于医院改革具有积极的影响,但药房托管只是我国医药分业改革中的一种过渡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医院和药房并没有完全的分开,药房的所有权仍由医院掌控,药房收入的大部分仍然要上缴医院。虽然医院对药费的依赖程度已经有所下降,但药费仍是医院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医院仍不能从经济上摆脱对药房的依赖。在已经试行药房托管的医院中,有部分医院由于补偿机制不完善,门诊药房药品利润降低使工作人员福利、工资不到位,药价无法下降,药事安全、药事咨询等工作无能力开展,影响药物治疗合理有效安全三原则,改革只能以失败告终。因此,试行药房托管的同时,医院必须加强对自身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科研水平,在业务上多方拓展,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患者就医,从而进一步深化医药改革,达到以医养医,真正做到医药分业。

【参考文献】

1黄苏娟,王铭婧.南京“药房托管”—斩断医药利益链.医药产业资讯,2005,2(22):76.

2蔡卫民.我国医院药学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5,25(5):471.

3雷婷,顾海.关于我国医药分业试点模式的思考.上海医药,2004,25(4):151.

4张琳,金言.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医院迅速发展—记青海红十字医院.中华医院管理.2004,3.

5高乃武,周金生.医药托管:实现医药分业的必由之路.首都医药,2004,11:5.

6郭海英.“托管”一年间.中国药店,2003,10:34.

公立医院托管范文第4篇

为着力解决“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等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公平就医秩序,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成立全国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工作协调办公室,并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中央综治办综治秘书室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16年4月21日

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

近期,医疗机构“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竞价排名买患者等问题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和转载,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讨论。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综合治理措施。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迅速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研究出台了非急诊预约挂号、实名制挂号、严格加号管理等一系列治理“号贩子”、“网络医托”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着力解决“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等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公平就医秩序,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中医药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决定从即日起,以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在全国联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现结合有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近期治标为主,围绕社会关注热点,以医疗资源集中地区为重点,各地各部门联合行动,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对重点城市重点医院的“号贩子”打一场“集群战”,围剿通过互联网散布的“号贩子”、“医托”等有害信息,坚决遏制“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猖獗势头。中远期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宣传行为,斩断“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利益链条,铲除“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生存土壤。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国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工作协调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医政医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有关司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监督局、宣传司、监督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有关司局、单位确定1名负责此项工作的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办公室职责: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对地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做好跨区域跨部门案件移交;督办重大案件。

要求相关省(区、市)按照以上内容和模式,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工作协调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通报、案件督办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6月)。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防严打,对“号贩子”予以有力查处打击,正面引导舆论,切实维护诊疗秩序。主要工作措施包括:

一是摸底排查,确定重点查处打击目标。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选定重点地区,对大型综合性及专科医院周边治安秩序进行摸排,分析梳理110警情和患者群众的反映,确定重点医院列入挂账整治名单,锁定经常在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目标人群,摸清其活动规律。

二是集中行动,形成强大查处打击声势。各有关省份要针对重点医院和“号贩子”目标人群,研判分析其活动规律,制定全省(区、市)统一的行动方案,各重点医院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对所有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发现涉嫌“网络医托”活动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别对相关医疗机构、互联网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加强监控,围剿互联网有害信息。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搜集“代挂号”网站,研判整理互联网“号贩子”和“网络医托”有害信息链接、关键词。各地工作中发现有害信息网址、链接、关键词,及时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网信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信息,清除互联网违法违规有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借助互联网散布“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信息;通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通报信息,依法对从事“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的违法违规网站进行处置。

四是严格管理,防止“号贩子”扰序。重点医院全面排查可能被“号贩子”利用的管理漏洞,强化医院安保人员配备,加装并切实发挥监控探头作用,按照公安机关的指导加强内部巡逻值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排队挂号正常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及驻院民警加强对群众排队挂号高峰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盘查,依法查处“号贩子”扰序等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宣传,及时妥善应对舆情。重点医院加大挂号流程途径宣传力度,扩大导医服务,引导患者通过正规途径挂号。各地要积极宣传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方面采取的措施和阶段性成效,正面引导舆论。建立群众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提前准备舆情应对口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第二阶段(7月-10月)。主要任务是:注重标本兼治,持续查处打击“号贩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排查清理医疗相关网站,查处虚假宣传行为;梳理医院管理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并推动落实,加强号源供给和管理,促进公平就医。主要工作措施包括:

一是持续打击,形成高压整治常态。根据摸排情况,各重点医院所在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打击“号贩子”的具体行动计划。每月集中警力组织一次对各重点医院及周边的统一整治行动,对“号贩子”实行不间断地打击;发现存在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内外勾结等性质的违法犯罪线索,组织精干力量深挖细查,实施重点打击;发挥驻院民警作用,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做好日常打击,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号贩子”的高压态势。

二是集中排查,规范广告宣传行为。通过互联网医疗广告,其内容必须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通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医疗保健、医疗机构网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相关医疗机构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三是完善制度,堵塞挂号流程漏洞。重点医院全面梳理挂号就诊制度,进一步完善诊疗服务流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利用信息系统统一严格管理挂号加号,切实落实复诊预约、诊间预约和转诊服务等措施,结合医院实际逐步推行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模式。强化身份校验,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医院挂号系统平台与公安机关身份认证系统联网,落实实名制挂号、实名就诊制度。建立预约挂号预付费、退号随机投放等制度,防止号贩子“一手退号、一手抢号”的情况发生。

四是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医院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强化医院工作人员管理,对医院内部人员参与倒号现象“零容忍”。严禁医务人员通过商业公司预约挂号加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院服务水平、能力等有关情况的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合理就医预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敏感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妥善处置,及时准确发声,防止负面情绪放大扩散蔓延。

五是完善重点医院驻院民警制,维护医院及周边正常治安秩序。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医院驻院民警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定期对重点医院周边进行清理整治,加强巡逻盘查,指导医院保卫部门加强内部巡逻守护,做好“三防”建设,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共同维护医院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对恐吓、威胁等不法侵害及时报告医院保卫部门,有针对性的落实预防措施,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本阶段各地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进采访,公安机关定期公布查处打击“号贩子”成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介绍医院管理的新举措,体现专项行动的成效。

(三)第三阶段(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曝光典型和重大案件,将专项行动中一些好的工作机制固化成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推动实名制就诊法制建设、相关制度建设和推进医改进程,优化看病就医流程,促进医院及其人员自律。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公布举报电话,组织人员加强医院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秩序维护,完善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号贩子”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做好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公安机关查处的“号贩子”身份信息,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二)综治组织。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推动,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推动完善医院安全防范机制,强化医院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号贩子”等违法行为,确保秩序良好。

(三)网信部门。各级网信部门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的信息,清理网上散布的“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相关有害信息;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网络宣传。

(四)通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医疗保健、医疗机构网站。

(五)公安机关。牵头开展重点医院“号贩子”情况摸排,梳理案件线索,查处打击倒号贩号扰乱医院秩序、“网络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铲除盘踞在重点医院周边的黑恶势力。地市级公安机关对依法查处的“号贩子”身份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完善重点医院驻院民警制度,清理整治医院周边治安秩序,指导帮助医院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网络医托”的互联网企业。

(七)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人员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优化看病就医流程,改进医疗服务。

(八)军队卫生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军队(武警)医院和人员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优化看病就医流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号贩子”和“网络医托”问题严重损害公平安全就医环境,群众深恶痛绝,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群众对医改成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级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层层督促抓好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将联合组成督查组,适时对重点省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医院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依法依规执业,强化安全保卫工作,改善看病就医流程,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方便。对医院存在制度不落实、甚至内部倒号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严格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抓紧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信息通报和共享,强化协调配合,打出组合拳,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重点医院所在街道、村居、乡镇人员以及社会力量,形成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有利局面。

(四)突出重点,严打违法犯罪。“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的分布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和活动规律,专项行动不能片面强调覆盖面,要集中优势力量查处打击重点地区、重点医院、重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加大对内外勾结、有组织团伙犯罪等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对采取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的医疗机构,探索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加强惩戒。

(五)创新引导,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医改,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通过远程医疗和对口支援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鼓励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络预约、移动互联网预约、自助机具预约等非人工预约方式占比,逐步实现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付费方式,推进分级诊疗和层级转诊制度建设,推动基层首诊,保障转诊患者优先就诊,确保疑难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提供公平就诊机会,避免盲目无序就医。

公立医院托管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立医院; 法人治理; 实施条件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6 — 0025 — 02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和机制的症结主要体现在:政府作为出资人,缺少特定的出资人代表;政出多门,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公立医院法人地位不明确;医院院长权限界定不清,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制度缺失〔1〕。为了破解以上问题,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和路径,使公立医院演变为高效、法制、责任的卫生服务机构,已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必然选择。为此,在理论思考和借鉴国内外实务运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改革应具备的四个实施条件:

条件之一:两权分离下的委托模式是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的基本前提。两权分离与委托理论起源于西方经济学的现代公司理论,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公共管理的研究,尤其是在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领域。公立医院改革的首要问题就是产权制度的改革,其原因基于两方面考虑:第一,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且难以为继,欠发达地区比较严峻,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等也出现类似隐患。第二,公立医院内部人事制度变革及其引发的“减员增效”和医务人员自由流动使得产权改革更为迫切。要化解这些矛盾必须以产权制度的变革为前提,“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2〕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取向。

产权不明晰的直接后果是资产效益无法保障?监管不力以及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缺口甚大。资本全球化的力量也促进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市场开始解除规则而形成财产体制上的变革。变革使医院按市场的要求重新安排公司治理结构成为可能〔3〕。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直接来源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关于政府公立医院管理者责 权 利 规制架构,是有效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和约束医院各利益主体行为,以保证各利益主体应有权益的制衡机制〔4〕依据经济学“委托-”的解说,公司的所有者以“委托人”的身份将企业的业务经营和事务管理委托给其“人”。依据“委托-”机制,所建立的公司治理模式表明所有者将其部分权力让渡给他们的“人”或者“受托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质就是有关委托人与人或者受托人之间的权力安排的模式。相关的研究表明,公立医院产权改革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如认为公立医院的产权改革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现实选择和必然趋势〔5〕方鹏骞也提出,终极所有权 、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公立医院产权改革〔6〕因此,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的构想是源于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和实践,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产权特征,是适应平衡各方面利益主体的权力、义务、责任和提高医院绩效的制度安排。

条件之二:分权和制衡体系设计是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的制度保障。权力的分立和制衡是现代企业制度特有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也正是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要求。所谓“分权”在此种制度设计中体现为:属于投资人的所有权被分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被股东会、董事会及职业经理层、监事会所掌握。三方均要在法定的或约定(公司章程)的范围内行使权限,各司其职,互不干涉。据此,各方权利主体都有表达和实现自己意志与利益的机会。三方既不能越权也不能独裁,各自的权力表达途径都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与程序。所谓“制衡”是指各个机构在行使各自职权的过程中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最终在机构间形成一种权利的平衡。由于各国公司发展的历史及立法习惯的影响,在实现不同法律制度的国家中,上述机构的具体设置及其权限不尽相同。如美国,公司的机关由股东会和董事会构成,而没有设置监事会。股东会选任董事会,由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在德国,公司的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选任监事,由监事组成监事会选任董事,由董事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不论何种组织形式,分权和制衡是其共同的本质特征。

20世纪80年代后,一些发达国家的医院开始吸收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的特点,对董事会结构进行多元化的变革。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对国有医疗机构的产权关系和管理体制进行尝试性探索。目前,比较公认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模式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由上述的“三会一层”组成,作为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外部法人治理结构,具体由资本市场、医疗服务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组成,形成相关利益者的外部环境制衡机制。另外,还有专家提出按照“共同治理机制”的原则,通过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董事、银行董事、独立董事三种途径提高医院外部的治理功能。

条件之三:相关群体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是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的利益链条。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相比较,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相关者的整体,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和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社区等的压力集团,甚至包括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个体〔7〕。以此来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企业对各个利益要求的回应的质量,而不仅仅取决于股东。这些利益相关者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他们有的分担了组织的经营风险,有的为组织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有的对组织负责进行监督和制约。因此,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

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分析,在公立医院的利益链条上有三个不同的利益阶层:公众作为最终所有者,希望享受到公平、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政府希望以最少的财政投入,解决最多的卫生问题,医院员工希望个人收入最大化。必须指出,政府兴办公立医院的目的与企业不同: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利润最大化为自己的首要目标;而公立医院则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所以,有必要针对公立医院自身的特点,理清公立医院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包括:政府或出资人和管理层、医疗服务人员、患者、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等。借鉴以上的理论,公立医院的运营目标:公立医院首先要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体现其本身的公益性;为医疗服务者提供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同时对其付出的医疗服务给予应有的物质回报;确保投资者或股东资本得到保值增效;有效完成医疗教学、公共卫生服务等社会职能。总之,和谐的公立医院的标志是以医院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突出体现公益性,并能够协调相处,可持续发展的非营利组织。

从经济学的视角,公立医院法人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目的是降低交易费用,医院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所产生的交易费用表现为成本。追求成本最小化是实现相关群体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途径和目标。

条件之四:改、管相济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公立医院内部法人治理的关联要素。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改革总体处于谨慎推进阶段。由于,在重要的社会转型期,大量的新旧制度矛盾互相交汇、冲突。加之,我国公立医院的成因受到传统意义上的制度、文化、利益群体、沿革因素等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及惯性阻力。因此,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必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谋划、有机配合、渐进实施。尤其,要注重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产权改革与动态治理的关系。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能解决公立医院的所有问题。有的试点医院虽然进行了产权改革,但未能建立相应的内部治理机制,不但没有达到改革的初衷,反而偏离了医院的根本服务宗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公立医院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面对着政府、银行、药企、职业经理人、员工、竞争对手等行为主体的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如何作出快速、高效的反应,决定公立医院的发展动力和运行成效。改革具有阶段性特点,而管理是公立医院发展的永恒主题。二是降低运行成本与政府补偿的关系。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是对公立医院改革呼声最高的问题。首先,要通过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杜绝诱导需求,完善精细管理等措施控制就医成本。同时,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仍然十分必要。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暂时解决不了“缺口”问题,还有待于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新时期符合国情的补偿机制。三是制度创新与激励约束的关系。多年来人事管理制度僵化及激励约束机制扭曲的深层次原因,致使公立医院发展潜力不能得以有效释放。在推进制度创新的过程要注重研究解决高级管理者年薪制、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确认、职称评审的“论资排辈”等实际问题,为内部法人治理提供动力源泉。

〔参 考 文 献〕

〔1〕 王霞,郑雪倩,李敬卫,等.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现状综述〔J〕.中国医院,2007,(05):2-42.

〔2〕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Z〕.

〔3〕 周少海,李卫平.公立医院治理研究的相关概念阐释〔J〕.中国医院管理,2005,(08)24-27.

〔4〕蔡志明,王琦,卢祖洵.公立非营利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理论探讨〔J〕.中国医院,2004,(06):33-36.

〔5〕殷大奎.深化防保体制改革〔J〕.中国政协,2004,(12):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