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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文章面对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诸多问题,指出了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性,认为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加强基拙建设和管理是提高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措施。
目前,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着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作为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部门,落实《意见》,就是要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构建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经济、优质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充分地满足道路运输服务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已发生多起重大运输灾害事故,这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引起有关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对道路运输现状加以研究尤为必要,并有针对性地改善道路运输条件,提高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从道路运输业的业态,尤其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我国道路运输业基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条件,决定其必须要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监管下进行工作。某些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并不是自然垄断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垄断企业都是公用事业。当前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政府不能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道路运输失去控制和主导。第二,道路运输业内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行业内众多守法企业和行业外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尽管道路运输业内的自然垄断并不明显,但作为一类公用事业的道路运输业,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场监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权:政府保留控制进人的权利;政府保留管制价格的权利;政府保留为公共利益而指定质量标准和某些其他服务条件的权利;被授权者有责任向所有的消费者提供上述两条确定的合理务。总之,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必须对该行业的市场进人进行监管,必要时还可对价格进行管制。但是监管并不是对竞争的全然抹杀,恰恰相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持竞争的机制。
二、当前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道路运输条例》,历时19年才出台,立法步伐缓慢,对道路运输业的秩序要求回应迟滞,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重要性认识的艰难转变。还有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性功能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现多头监管局面
《意见》对道路运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置了多个运管机构,各机构均可对外执法。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人员、车辆调动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3、安全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信息系统,就难以为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难以对道路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4、从业资格证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一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生运输的知识。
5、道路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很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大多数是农民群众自筹自建。坡陡弯急,路况差,晴通雨阻现象严重。
三、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措施
1、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贯彻《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机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创新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提高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
道路运输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推行阳光化作业,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大力开拓跨省和农村客运班线,建设“三优”、“三化”标准客运汽车站,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同时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建立集仓储、包装、修车、加油、货运、停车食宿为一体的等级货运站,鼓励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联合拓展物流配送业务,创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
3,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确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结构合理。指挥机构中,既要考虑相关部门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虑道路运输的特殊性,确保应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通过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落实应急会议制度、演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权威和指挥效能。
4、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环节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这是当前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培训工作,使驾驶员、押运员人人技术熟练、个个职业素质好。比如装卸管理、押运人员应持相应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必须获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中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基础建设和管理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县交通局与运管所、稽查站及各交管站签订本责任书。
一、总体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实县局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全行业各单位贯彻法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安全工作的信息。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宣传教育计划,运用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效果。督促运输企业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督全行业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装备、经费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运输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并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5、认真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认真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回头看’无隐患”。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确保事故上报及时、准确、完整。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行车事故,应按照规定及时用快报形式上报。事故快报和月报要按照规定项目准确、完整填写,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建立事故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辖区内事故统计情况。
二、具体职责分工
(一)县运管所职责
运管所作为法规授权的运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强化对运输企业和运输市场的指导和监管。
1、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坚持把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状况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者,禁止其进入运输市场。对存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定期组织开展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行政许可事项、质量信誉考核结合起来。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认真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规范运输企业车辆技术档案。加强对道路客、货营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定期维护的监督管理,确保所有营运车辆全部达到规定技术要求。
3、严把道路运输做作业人员资格关。加强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的检查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完善从业人员聘用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建立事故记录和违章情况公布制度。
4、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积极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发挥基层站队源头管理职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严重超载、站外发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严重违章和为的发生,上述问题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查处。
5、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汽车客运站的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之规定,搞好汽车客运站源头安全生产工作。在客运高峰时段和特殊恶劣天气情况下,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6、积极推动科技手段的应用。全面完成危货运输车辆的GPS系统应用;引导高速客运、旅游客运、长途客运车辆安装GPS系统;督促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组织客运企业研发对客运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一级客运站进出站车辆安全检查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安全效果。
(二)县交管站职责
1、交管站是所辖区域运输市场监管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交管站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辖区运输市场的监管,确保本辖区不发生责任事故。
2、认真做好辖区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一要严肃查处本辖区参加营运的“黑头车”,杜绝非营运客车参加营运;二要严肃查处在本辖区非法组客的不进站客运车辆,杜绝客运车辆站外发车;三要组织、引导本辖区专业客运车辆成立运输组织,加强自我监管,自觉查处携带危险品乘车和杜绝超载运输。在重点时段、客流高峰和恶劣天气,交管人员必须坚守一线,充分发挥源头管理职能,加强现场监管,死看硬守,杜绝超载超员等违规违章运输行为。
3、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牌、假证假牌、严重超载(20%以上)以及倒买倒卖线路牌等严重违章车辆,必须终止运行,强制转运,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县稽查站职责
1、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动态管理,纠正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
2、24小时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班和缺班。建立健全检查登记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牌、假证假牌、严重超载(50%以上)以及倒买倒卖线路牌等严重违章车辆,必须终止运行,强制转运,并及时报告县局安全办和运管所备案,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严格控制车辆超载,一旦发现一律卸载。
(四)县检测站职责
1、按照规定时限对所有检测设备进行检修,确保不出现技术故障,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对需要进行技术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车辆,要严格按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标准和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和用其它车辆替代检测,对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任何人不得签字或私盖检测合格章。
3、对不负责任,不能严格把关,造成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责任书的目标能否实现,将作年度奖惩的依据。
在此期间,因未履行职责而引发重、特大责任事故,或对事故后果直接负有管理责任的,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涡阳县交通局(签章):
自“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我局在市运管局、县交运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市安委〔20XX〕X号)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紧密部署,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行动目标完成情况
1、全县范围内参与专项行动二级客运企业X个,货运企业X个,二级客运站X家,一类维修企业X个,二级维修企业X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X个,共整改安全隐患X处,现场提出安全工作意见XX次,督促企业落实XX次。
2、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未发生因源头管理原因造成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主要措施
(1)、在各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展开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从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车辆技术等级状况,卫星定位监控上着手,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上路运行。要求各企业稽查队要配合我局稽查站队严密施行路面监控,对未进行安检或安检不合格擅自出站参加道路运输营运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各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三违”现场进行了清理。
(2)、要求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生产生活中真实案例对所有道路运输从业者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集中对营运驾驶员进行以遵章守纪、职业道德和应急情况处置以及职业技能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
(3)、我局将超长客运安全治理列为本次安全大检查行动中的重点,对发车程序,安全例检进行了严格把关,对超长营运车辆技术等级状况以及从业人员资质作排查清理,对不合格的车辆和从业人员坚决予以从超长车经营队伍中取缔,同时要求各运输企业加强对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监管,对频蔽超速等现象严格按照监管条例予以处理并备案。
(4)、我局组织专人对各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的隐患排查清理进行了监督和验收,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我局备案。同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紧密结合,无缝对接,建立了运输企业风险源辨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并纳入日常安全工作监管中,建立长效机制。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对此次参与行动的运输企业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和督查,以建章立制为着眼点,继而从落实执行情况、具体措施着手,全面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督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宣传不到位。表现有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内容上过于单一。
2、个别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力量薄弱,职工安全意识较差、自我保护能力低的问题较为突出。
3、个别客运站对安全生产认识还有一定的差距,重效益、轻安全,站点秩序管理混乱,个别司机安全生产观念淡薄,违章操作等。
四、后续工作的开展
1、进一步监督企业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认真建章立制,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建设,保证必要安全资金投入,搞好职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培训,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持续改进安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都市城区运输格局与时俱进,以适应城市建设及市民物资生活需要的旅行小客车,纷纷崛起并迅速占领市场阵地,取代栏板式小货车,承担起市区短途货物的主要运输任务。这些车辆由于不受限制,能在主次干道顺利通行,自备车单位及相当多的下岗职工,为谋求生机,相继购买这些车辆。而汽车生产商也看好这热门,向市场大量投放,使道路运输市场上这支“精干”的生力军迅速增长。旅行小客车在大都市为什么这样盛行?这些车辆该不该管?怎么管?已成为市民关心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管理部门的难点。
二、目前市场的现状
1999年前,大都市城区承担短途货物运输的车辆,以“长安”单排或双排等车型号的栏板式小货车为主。由于公安交管部门对城区设定禁行区域,使这些车辆运行受到很大的限制。广大运输经营者尤其是下岗职工,为谋求生机,为此购买旅行小客车,解决进城区难和就业问题,并实施卸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目前,这些车辆主要存在“车型杂、数量多、主体散、分布广、经营乱、管理难”的现状。以南京市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该市目前上市运行的旅行小客车主要以“长安”、“昌河”、“松花江”、“柳州五陵”等几种车型为主,计2万余辆(不含外地进宁的车辆),经营主体相当分散。除部分为单位的自备车外,其余均为个体所有,而大部分又以下岗职工为主。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这些车辆谁都想管,但谁都“管不了”。这些车辆虽给道路运输市场增添了不少活力,但也给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增加了许多麻烦:
其一、这些车辆由于没有办理营运手续,从事道路客、货运输属无证经营,严重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营造大都市投资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其二、这些车辆以零散运输为主,形成不了规模,给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任意定价,违反国家价格政策,造成无序竞争;逃费漏税,给国家财政造成相当大的损失。
其三、因无部门管理,这些车辆有货卸座装货,无货装座带客,既冲击货运市场,也扰乱客运市场,几度成为举报的对象,投诉的重点。
其四、这些非法经营的车辆、车主,经常与执法部门周旋,既逃避检查又抗拒处罚,采取“瞒天过海、声东击西”等手段,玩弄“你来我走、你查我躲、你追我逃、你处我赖”等把戏,与执法部门分庭对抗,给治安环境和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影响。
其五、对这些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实施处罚难度大。这些车买价在三万余元,加上上牌等其他费用,总计在4万元左右。但作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章违规车主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是难以“接受”的。
三、具体措施
既然这些车辆在道路运输市场上无视法律法规,违章违规经营,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什么不将它们管起来呢?我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顺应民意,旅行小客车在道路运输市场上非法从事运输经营,任其乱,不如尽快管!
如何将这些车辆管起来呢?我的设想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采取过渡的方式,先将从事营业性运输的经营者组织起来;第二步,全面推行“处管场、场管企、企管车”三级责任管理模式,对所有“货的”车辆实施全方位管理和有效监督;第三步,逐步统一车型,使“货的”公司“名真货实”。
为确保旅行小客车纳入道路运输轨道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妥善处理和解决以下问题:
1、积极做好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旅行小客车顾名思义是载客车辆,将这些原本为载客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从交通管理法规上说是不能容许的。但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角度上讲,为解决广大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生存问题,解决这个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解决业已成大气候的“运输风暴”问题,以政府的名义,将这些车辆进行变更,即改变用途成为微型厢式货车,可以进行尝试。我认为,公安交管部门要从改革的角度出发,积极支持这个“便民、利民”的新举措。
对已变更为微型厢式货车的营运车辆,在城区进行短途货物运输,公安交管部门不能因此实行全方位限制。在发放《通行证》上要提供方便,并允许在特别外的其它主、次干道上载货通行,以确保“货畅其流”。
按照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这些变更的车辆必须彻底卸除后座,装置隔离栏,改变车身颜色,以区别载客车和适应区域道路运输的需要。
2、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
为有效地对旅行小客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管理和监督,地方政府要出台《城区短途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货的”车辆在城区内实施短途运输在法律、法规、制度上给予“上套”。
对所有从事城区短途货物运输的合法车辆,统一装置计价器和顶灯,统一收费标准。
对今后“货的”车辆的发展型号,政府要有一个适应大都市特色的基本选择倾向,以便于管理和维修。
加强对非法经营短途货物运输车辆的查处和“黑车”的打击。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查屡犯、屡处不改的车辆实施以分期付清处罚款、法院强制执行,直至吊扣驾驶执照的处罚。
3、加强对两种人员的教育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 行政效能建设 经济发展
引言
开展道路运输管理机制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这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道路运输管理韩各样的行政效能建设,不断促进我国的大陆运输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和公正透明以及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这些都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大局。本文从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效能建设为出发点,逐步分析当前我国道路运输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产生积极影响。
1、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含义
行政效能是对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而言提出的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效能是能够衡量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结果的尺度,总的来说,行政效能建设是一种高效能、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行政效能为基本的目标进行的,为了能够实高质量的管理目的,将行政管理的诸多因素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功能的母的。能够依法有效地实行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责,而社会各界群众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客体,主体行为是一种通过管理为手段,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所以,行政管理建设就要能够以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为基本准则,不断强化相关对于行政主体的行为约束,从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客体。为了能够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要能够充分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创造性,能够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人员的“群众”意识,能够充分利用好行政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确保各项政策能够有效地落实到位。
2、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现状分析
2.1、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经费管理机制亟需完善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有很多是事业单位,只有很少部分是已经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变为行政机关,在之前的行政管理方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各种费用开支都是来自与运管费的征收,在某种程度上说,运管费是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大部分经济来源。为了能够维持相关管理部门正常的运行,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现了收取部分费用,有的甚至是出现“钓鱼执法”在国家实行税费改革后,有的运输管理机构可能由于经费的因素影响了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2.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还有待加强
在我国,各个地区省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是不一样的,有些是采用“条块管理”,而有些省份是采用“垂直管理”对于“条块管理”模式地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很容易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而对于“垂直管理”的地方运输管理机构,但是由于在道路运输管理方面还是存在方面的不足之处,需要公安和城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但是由于管理模式之间的不同,从而也使得统一的行业管理政策法规方面难以出台和贯彻执行。
2.3、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未能健全
在对于2013年出台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做出新的规定,对过去的一些不合理的情况进行修改,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当中,各个地方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开展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还是有很多的地方依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的法规,难以在全国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从而使得各个区域行政法规的不统一,例如,一些道路运输方面的超载和重叠执法的现象,给市场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同样的也给相关的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2.4、对于各个道路运输管理机制规模和人员配置上有待统一规范
目前,我国很多各地的运输管理机制规模大小不一,对于各个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也不尽相同,这就给全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
2.5、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水平有待加强
在我国很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财政行政预算之内,但是由于管理模式和从属关系不一样,让一部分的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而对于一些基层运输管理部门的人员也相对较多,有的单位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不足,职业素质不高,以及单位人员构成不合理等等一些问题都始终困扰着很多的政府管理部门人员。
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效能建设的措施探讨
3.1、持续深化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办法
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首先,就需要将事业单位改变为政府行政部门,这是当前解决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从而能够使得更加全面规范行政管理职责,规范地实施行政执法,从而确保道路运输性行业管理的严谨以及规范性的进行。
3.2、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
要能全面理顺道路运输机构的管理体制,就必须要能够加强“条块管理”和“垂直管理”两个方面的管理格局,将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财政投入到上级的管理过程中去,能够将人员配置方面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和商议,并沟通地方其他相关的执法部门的机构,从而能够确保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道路运输管理行业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3、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
首先,我们就必须要能够建立合理的人员考核制度,并采用公开考试录用制度,可以由国家统一进行考核、录用和分配。在对于录用的人员要能够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从而能够使得录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水平,并能够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的管理奠定基础,另外一方面,我们要能够建立统一、合理的激励奖赏制度,定期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监督,此外,还要能够注重对录用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从而能够保持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活力性和公平性。
3.4、注重协调好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能,这就不仅仅要在《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还要能够不断调整相关的道路运输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各自的职权所在,不断促进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上的重叠执法问题,在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中要能够专门设立相关的机构来负责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在综合执法的过程中要能够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合理高效低分配好人员工作,从而能够形成好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合力,不断加强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效地破除地方管理的限制,从而能够共同促进我国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4、结语
一方面,努力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机制上的创新和改革,就必须要持续深化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在另外一方面,还要能够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注重协调好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方面的创新发展,更好地促进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文佳.政府机构改革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调整与队伍建设的新思路[J].吉林交通科技.2010(02).
[2]卢毅,李华中,彭伟.交通发展规划向公共政策转变的趋势[J].综合运输.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