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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听障生创设“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情境
在特殊教育界,聋、聋哑、听力障碍、听力残疾的概念内涵基本一致,经常通用,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使得患者难以与一般人进行正常语言交往活动。另外,听障学生由于“听不见”,早期听力障碍使之无法听到和辨别语言,以致失去了模仿学习的可能性,错过了语言发展的最佳时期,最终失去了“说”的能力,所以民间素有“十聋九哑”的说法。因而,如何让听障学生深入体验“有声有色”的课堂教学情境,是特校教师要研究的问题。钱钟书在《通感》一文中指出:“用‘闹’字,是想把事物的无声的姿态描摹成好像有声音,表示在视觉里仿佛获得了听觉的感受。”受钱钟书通感(移觉)理论的启发,一位教师在为听障学生执教苏教版一年级下册《练习2》一课时,利用信息技术,将春雷“轰隆隆”、春雨“哗啦啦”、小鸟“啾啾啾”、青蛙“呱呱呱”、小朋友“哈哈哈”等视频剪辑成一段“默片”,营造“春在身边,春在眼前”的情境,要求学生仔细观察春雨在伞面上跳动、柳枝在春风中摆动、蜜蜂的翅膀振动、小鸟的尖喙翕动、青蛙的声囊鼓动等动感细节,将听障学生视觉的体验转换成听觉的想象,从而获得了对“春天”这一意境的生动感知和丰富体验。
二、为视障生营造“绝知此事要躬行”的情境
由于各种原因,视障学生的视力损失或视野缩小,导致他们对事物的整体形象把握存在天生的缺陷,只能根据感受和体验进行自我理解与解读,难免会犯“盲人摸象,各言其是”的错误。从大家所熟悉的案例———沙利文老师教海伦•凯勒拼写“水”这一简单单词的艰辛过程,可以想见,对于视障学生特别是先天全盲的学生来说,色彩、明暗、光泽、状态、品质等概念都是比较抽象的。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学校里应当有一种高度的言语素养,有一种对词的高度敏感的气氛,要培养儿童对词的感彩的敏感性,要使学生像对待音乐那样对待诗词,形象地说,学生应该成为词的‘音乐家’,珍视词的正确、纯洁和优美。”那么,如何培养视障学生的语言素养、提高语言敏感度,让其“珍视词的正确、纯洁和优美”呢?创设体验式教学情境,在真实的生活场景中,结合视障学生身心结构中的已有经验,通过经验的重组和改造,让学生从“近”(贴近生活的情境)走向“亲”(亲身经历的经验),从“真”(真实的内心情感体验)走向“正”(对词语的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是盲人学习语言的最佳途径。一位教师在为视障学生执教台湾作家林清玄的名作《心田上的百合花开》时,为了让视障学生理解“洁白、晶莹、秀挺、深沉、艰辛、坚定、自信”等词语,把孩子们从课堂中带到了学校的假山旁,让他们触摸假山的岩石和从岩石缝隙里生长出来的花草和小树。在孩子们触摸的同时,老师深情地朗读:“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百合花一朵一朵地盛开着,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们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深沉的欢喜所结的泪滴。”孩子们在这样的情境中,欣赏、感受、体验、品味和领悟,虽然不一定能“说得出”这些词语的具体含义,但他们“体验到”并“意会到”这些词语的情感、温度、色彩和分量,进入了马克思所说的“艺术地把握世界”的境界和状态。
三、为智障生提供“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情境
近些年,培智学校学生的残障程度越来越严重,残障类型也呈现多样化,包括了智障、脑瘫、自闭症、多重障碍等。学生的现有认知水平较低,认知能力较差,教学效果往往不令人满意。基于“场论”理念的情境是教师与学生、师生与教学内容之间一个多向折射的心理场。情境的创设可以促进学生整体发展,对儿童的知识、能力、智慧、情感、意志全面地产生影响。在培智教育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创设“亲、助、和”的师生人际情境和“美、智、趣”的学习情境来缩短学生与教师、与同伴、与教材之间的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让教师真正成为学生的启迪者、激励者,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补偿功能缺陷,开发潜在技能,促使残障学生以最佳的情绪状态,自动参与、主动投入,获得自我的发展。在培智课堂教学中,一位老师在执教《快乐生活•生活数学》一年级下册《认识0和10》一课时,在个别化教学理念的指导下,针对智障学生的身心特点,设计了一个“小猫钓鱼”的游戏情境。具体做法是,教师将课桌围成一个“口”字框作为“池塘”,学生在扮演“小猫”。教师根据学生的动作协调性和肢体功能发展情况,为每一位学生量身定制了不同长短、粗细的钓竿,设计了磁铁、钓钩等不同形式的“鱼钩”,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钓鱼”比赛,最后通过填写一张统计表,看看谁钓的“鱼”多。为了确保其中一名学生钓不到鱼,从而引出“0”这一新知,教师在这名学生的钓竿上做了一番手脚,将这位学生钓竿上的磁铁“鱼钩”换成了没有磁性的塑料积木。可想而知,任凭这位同学如何努力,他也不会钓上任何一条鱼来,从而顺理成章地“生成”(其实质是一种预设)了教师的教学资源(失败的活动经历与情感体验也是一种教学资源)。这种充满挑战与趣味性的情境,既是对学生“认识1~9的数字”这一知识的复习与巩固,也是“统计”这一数学思想的渗透与濡染,更是对学习新知的铺垫与导入。通过角色扮演、游戏活动等形式,可以帮助智障学生进行粗大动作与精细动作相结合的肢体功能康复训练,实现意志与毅力等心理品质培养和数理知识与方法的习得,让他们在趣味激励、情感驱动下,在“践行”中“善思”,从“乐学”中“多识”。
四、最后的思考
关键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 B822.9 文献标识码: A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高职高专会计专业的必修课之一,也是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该课程结合了会计学、经济法、法律法规、税收、审计等多学科的知识,涉及理论的内容比较多,学生在没有社会实践经验的前提下,普遍感觉难以掌握,课程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学习兴趣。老师也感觉比较难讲,很多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大多采用填鸭式教学方法,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往往流于表面,学生应付考试,根本达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和目的。因此寻求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法,使教学真正实现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让更多的学生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是每一位老师应该思考的问题。
1 针对生源特点,分层教学,因材施教
高职高专的生源,大多是中考成绩不够理想的初中毕业生。他们年纪比较小,涉世尚浅,学习基础薄弱,学习习惯不良,自制力不强,吃苦耐劳精神不够,对读书普遍存在抵触心理,对会计知识几乎没有任何概念,很难适应现行中职校的目标教学法。再加上生源入学的时候中考成绩悬殊较大,最高和最低要相差200-300分,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并且从没学习过会计法律法规,缺乏文化熏陶,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考虑到这些情况,我们就不能够照搬原来的讲述式、单向式、填鸭式的教学模式,而必须认真分析每一位学生的具体情况,实施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所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找出最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并注重多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并存的思路。
根据实际情况我系对刚入学的新生进行选拔,把表现突出的学生组建成一个会计提高班,这些同学在完成自己班级的基本课程以外,利用下午7、8节课,晚自习和周末的时间把下一学年的会计专业课程提上来先学。这样子会计提高班的同学在入学第一年就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部分通过考试的同学在下一学年就可腾出时间深入学习其他会计知识,而未通过考试的同学还可以和班级其他同学一起在第二学年再学一遍,使他们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会计知识,也大大提高了会计从业考试的通过率。同时,利用网络将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不同层次、不同水平和能力的学生根据需要,通过网络学习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内容;还可以通过留言簿、电子邮件、网络聊天等形式,与老师和其他同学进行交流,实现教学的网络化。
2 教师应注重自身教学能力的培养,并加强同行之间的教学交流
高职高专学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学老师,应选派既懂会计实务知识,又有法律法规、经济法、税收等财经基础的老师进行授课,这样才能驾轻就熟,并更好的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这门课程。所以,我们老师要想获得系统的会计实务、法律法规、经济法、税收等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和渊博的学识,就必须向老教师学习,向书本学习,向社会学习,集百家所长,不断充实提升自我。
众所周知,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法律法规更新快、变化大。作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专业老师应及时了解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情况,积极参加新企业会计准则、新税收法律制度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教学,让学生逐渐建立起会计人员必备的知识框架结构,并熟悉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内容,学生毕业后才能把最好的知识技能应用于实际操作中。此外,为提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质量及考证通过率,应加强各地之间教师的业务联系,进行教学交流,开阔视野,拓宽教学思路,完善教学方法。
3 情景创设教学有助于激发学生思维,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情景创设它可以把学生带领到某一设定情景,通过情景形象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激发思维,从情景中加深理解教材知识,并留下深刻的记忆。在课堂里老师可以采取多媒体进行教学,通过多媒体的功能展示枯燥死板的教材知识,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的趣味性和主动性。例如在讲授支票内容时,通过图片、视频的方式介绍支票的种类和填写要求,学生从这些情景中除了能获得相关知识外,还加深了他们对知识的印象,并能根据视频的操作自主完成支票填写的练习,激发他们学习的思维,使课堂教学生动活泼,引人入胜,提高了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同时,在授课过程中可引入学生平时熟悉的情景解释财经知识,例如在解释“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这一知识时,可以引入班级学生值日工作分配作为情景,提问学生各负责区域的岗位和人数,从而引导他们理解“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内容。这不仅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和掌握陌生的新知识,并能大大降低教学难度,更好地诠释教材内容。
4 善于归纳总结,浓缩重点知识
所谓归纳总结就是把整本教材知识进行再次整理、分类和归纳,结合近几年试题范围,总结出考试要点。“浓缩就是精华”,课程内容经过再次归纳和整理后,既可以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又可以便于理解和掌握重点知识。如讲授“法律责任”时,老师可以把相关内容归纳成表格的形式(见图表1),这种一目了然的方式既可便于老师解释哪些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相应的责任,又可让学生清晰地、准确地掌握相关知识,节省了阅读教材时间,也能便于理解记忆。总之,把纯文字内容转变成图表、动画、实物等形式,更有利于学生理解吸收,这是普遍的教学规律。
表1: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上述42、43、44、45、46条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采用自学与指导相贯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授人以鱼,只供一饭之需;教人以渔,则终生受用无穷。”目前,我们的教学现状还只是“授鱼”,只满足于学生学会,不求会学。也就是说,我们教学往往只注重于知识的讲解,忽视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认真通读教材,才能系统地掌握所学内容,因此,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学习中不需要老师大篇幅的讲,而应采用自学与指导相贯通的方法引导学生通读教材和书本后面附录中的法律条文。用“导学”的形式将主要内容和知识点给出,让学生心中有明晰的轮廓。例如,学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对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层次、制定、条文、地位等内容应该熟练精通,其他作为一般了解。每章节基本遵循这个程序。这样,便于学生抓住教材的完整结构,运用自己的推理,找出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分析能力,概括能力、组织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他们的自学水平得到提高,提高了学习效率,也提高了学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过关率。
6 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影响专业课程学习的内因,而学习的客体是教学方法、教材、教具、实践环节等,是影响专业课程学习的外因。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但如何利用外因促使内因起变化,这是做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的又一关键所在。该课程法律条文较多,对于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而言,肯定会感到很生疏,甚至枯燥。要使学生能学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并全面、系统地掌握和运用财经法规的相关知识,只有通过各种教育,实践活动,才能达到实践育人的效果。如学习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可以组织安排学生到当地银行进行顶岗实习,使学生熟悉银行结算流程,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到银行支付结算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逐步学会用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了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产学研结合对高职院校来说是个热门话题,产学研结合其根本意义在于高职院校的发展要面向市场、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主战场,是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内在要求。
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还指出产学研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之路,要积极探索校企全程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式。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没有充分认识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没有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发挥人才培养、科技开发、社会服务的作用。以下浅谈其具体表现及对策: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高职教育对于社会的任务和作用,归根到底根本职能是为社会开发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高职教育的规模和水平。
高职教育到底是以培养技术型应用性人才为主,还是以培养技能型应用性人才为主,对这一人才培养定位问题应有清醒的认识,否则高职教育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将无所适从,高职教育也将迷失发展的方向。当前全国高职教育按照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多数高职院校过度削减必要的理论课程,片面强化学生动手操作的能力,办学层次向中职教育下移,导致学生实际应用能力降低。使得高职院校与中职、技校甚至培训机构无异,只重视技能训练而忽视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将严重削弱了高职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竞争力,也将失去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独特优势。
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体现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是培养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专门应用性人才,即高职教育培养的学生不是一般的操作工,也不是基础性的研究工作者,应该是既能动手,又能动脑的技术浪涛用型人才为主。
二、专业设置的市场导向
专业是高职教育办学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当前高职院校对专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不够,没有认真分析区域产业背景、行业格局、企业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带有随意性和盲目性,与区域社会接轨不密切,缺乏市场的导向性,其结果是大量相同或相似专业的重复设置,优质资源分散,专业同质化现象日趋严重。高职院校有效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专业明显不足,这也是造成结构性失业的根源之一。
高职院校多数是由地方政府主办的,为了获得地方政府更多的支持,必须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其次高职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技能型应用性人才,这类人才必须与区域的人才市场对接。所以高职院校要主动以需求为导向对接区域产业设置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做好区域产业的调研和预测,通过市场调查明确高职教育定位,使专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同步,在变动中升级,培养区域产业不可替代性专业人才。
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
当前高职院校突出表现在为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方面的作用不大。表现在自身的科技创新实力不强,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方面为企业做出贡献不大,为高新技术孵化基地的作用不明显,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
建立高职院校产学研结合的保障机制,主动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提高职院校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和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方面的作用的有效途径。高职院校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实现各自目的基础上,主动让“利”给合作企业,通过人、财、物的市场化运行与管理,校企双方产权明晰,职责明确,制度保障,充分调动企业参与高职产学研结合的积极性。
四、师资队伍的结构性转型
由于我国高职教育办学时间不长,大多数高职院校是由“中专”合并“升格”而来,即脱胎于中专办学模式,基础较为薄弱,具备较高理论知识,有丰富实践经验,能参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教师很少,这是制约高职院校推进校企合作的关键因素。还有是具有生产性和新技术研发功能的设备不足,为区域企业培训员工作用不大,这些因素都导致高职院校不能吸引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影响产学研结合的顺利开展。
我们认为当前对高职教师仅提“双师素质”的要求是不够的,从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析,高职教师必须从“双师型”走向“三能型”,使高职教育的师资队伍进入结构性转型。高职“三能型”教师指教师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能胜任理论教学;要提高动手能力,能指导学生实训、实践;还要求教师参与企业相关研发工作,能帮助企业克服技术难题,开展应用性研发。同时,加大与区域产业相匹配的教学设备投入,使高职教育软硬件上都有利于走产学研之路,更好地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产业升级是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是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在高职教育内部视角下,产学研结合的价值取向是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根本动力在于更好地完成人才培养的使命。因此,高职院校要提升自身的办学实力,只有确立职业技能与创新创业能力并重的人才培养目标,确保人才培养方向,建构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课程体系,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适应地方经济和人才市场要求,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合格实用人才。
参考文献:
[1]刘亚峰.高职院校产学研结合的对策与建议[j] 科教导刊2011.11
[2]教育部.关于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 2012.7
【论文摘要】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一方面是有法律规定,一方面是由道德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责任是义务,而道德约束则是企业的社会良知。企业能够承担起社会责任和义务,在人力资本、环境以及利益等方面,企业所做出的投入。完善经济法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企业责任意识,实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有效措施。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善,加之我国拉动内需进行的政策及财力投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不断地发展和壮大,与此同时,企业社会责任,随之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在这方面,由于体制的关系,中国起步较晚,是因为世界趋势影响才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但是仍然显现出发展的不完善和滞后性。本文从经济法视角下,对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进行理论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措施。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
我过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破来品,主要界定了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后,还应负有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一方面是有法律规定,一方面是由道德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责任是义务,而道德约束则是企业的社会良知。企业能够承担起社会责任和义务,在人力资本、环境以及利益等方面,企业所做出的投入。企业社会责任最早由美国的民间组织提出,并且了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具体内容有薪酬、童工使用、非自愿劳动、生产安全和卫生、职工的劳动时间、对违规者的处罚措施、职工结社和集体谈判、管理体系以及对职工的歧视等几项内容。
二、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
我国的社会体制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模式尚不十分完善,转型时期,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虽然国家在不断地完善经济法,企业是一个社会的微观经济细胞,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转型期,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
(一)经济利益至上
企业有资本投入,目标是剩余价值,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对利益的追逐无可厚非。但是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由于缺乏社会责任感,追求利益的行为表现为短视化,没有一个长远的发展目标,管理者追求既得利益,损害相关利益,比如股东、员工、债权人、顾客、供应商、竞争者、国家等和企业发展相关的利益者。不断曝光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企业行为,都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三聚氰胺、苏丹红、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虚假广告等等不胜枚举。责任感的缺失给社会和消费者带来损害,也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转贴于 (二)以破坏环境为代价
有人说我国的经济发展是以牺牲子孙后代利益为代价的。这种说法不失为偏颇,但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环境的行为。对人类居住环境、水资源环境、空气环境的破坏,在企业的发展中不乏实例。管理粗放,无限制排污,自然资源消耗巨大,噪声及废弃物的排放过度。既影响了人类生存和发展,也制约了企业的壮大。
(三)公民意识薄弱
企业作为一个实体,是经济人也是社会人,企业的生产活动既是经济活动也是社会活动。旅行公民的职责和义务是必须的。但是一些企业却没有从企业的公民意识出发,缺乏社会责任价值观,表现为急功近利,缺乏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三、经济法视域下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措施
(一)完善经济法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我国颁布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应该有效承担社会责任,这在法制建设中应该是迈出了一大步。但是我们也看到法律内容过于抽象原则化,不利于法律的实施,国家应该制定和颁布《企业社会责任法》以规范企业的行为,增加法律内容的可操作性。配套相关法律,对劳动监察、劳动保护、员工工资、争议仲裁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和细化,形成完善、实效、可操作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规范企业发展中,社会责任承担的行为。
(二)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企业责任意识
积极制定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的评价体系。企业的发展应该具有宏大的目标,尤其是管理者,要具有博大的胸怀,突破企业自身的视野限制,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制定明确的目标。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全体性的自觉行为,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提高执行法律贯彻法规的自觉性。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政府部门要严格执法监察,监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采取评估的措施,奖惩分明,用道德和法律规范和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逐渐形成自觉意识。
(三)实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经济法的约束下,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创建和运营是一个长远的经济活动,所以企业应该具有一个长远的发展规划,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我们强调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的,企业的发展是在满足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生态资源、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和自认和谐。
综上所述,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从治理原则和道德标准、对于员工要承担的责任、对自然环境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对社会发展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几方面进行管理和完善,使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有机融合。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这个支柱,在微观经济中,企业好比一个细胞,对社会、对环境的发展和保护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回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根据国务院条例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由于部分单位法制观念不强,拖欠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保险费的筹集,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现就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回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清理收回欠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领导,确保所属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清欠责任书,督促和帮助欠费单位制定还欠计划。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还欠计划的落实,欠费企业要在今年年底前基本补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力度,对拒缴、瞒报、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前述“三部委”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将单位欠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各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宣传部门要组织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的宣传工作,提高单位和职工依法缴费意识;各商业银行要积极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及时扣缴、划转欠费;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单位欠费情况,对欠费单位不予核准独资、参股设立新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以及扩大经营范围;各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和人事部门,不得批准欠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晋级、评选先进和实行年薪制。对于有缴费能力但拒绝或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各级工会组织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评定模范或先进,市社控部门不得批准其购买小汽车或其他社控商品。
请人民法院加大对欠费单位的执法力度,对涉及社会保险费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依法从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