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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性原则,即从国有经济的整体出发,搞好搞活国有经济。
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目标,就是要收缩战线、集中精力、保证重点,从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而不是要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此,国有经济调整与改组途径的选择。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都要体现整体性原则。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存量资产的调整,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国有经济必需进入的领域,依托新的体制和机制,以更大力度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有经济不必进入的领域,坚决地退出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主导性原则,即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不是不要国有经济,而是要去其枝叶,壮其主干;不是削减国有资本的绝对量,而是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到那些急需发展的领域,集中到那些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业,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及其特定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产业的控制和发展;对竞争性产业中非国有经济力量的控制和引导;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物质环境所产生的带动作用。此外,国有经济还承担着一些体现制度特征和国家利益的特定功能,这包括: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在那些关系国家竞争力的高风险领域进行投资,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等。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应有利于上述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和特定功能的实现。
三、规模化原则,即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规模水平。
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实力,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和象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就是要在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同时,收缩战线,扶持重点,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改善国家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因而在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要坚持规模化原则,要有利于国有经济规模水平的提高。
四、流动性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
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但是,由于国有经济存量资产在归属方面的部门化、地区化和管理方面的实物化,致使国有资产难变现、难流动、难重组。国有经济不能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国有资产存量难以通过流动和重组得到优化,这既影响国有经济的效益,也影响国有经济功能的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其资产能否顺利地流动。因此,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必须遵循流动性原则,要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存量能够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和重组。
五、创新原则,即有利于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调整的新机制。
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是多方面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对其进行调整,不能仅着眼于改变现有的不合理状态,而应在这一过程中,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不断调整和优化的新机制。通过新机制的建立,推动企业的优胜劣汰,使优势企业能够迅速扩张,劣势企业能够及时被兼并和破产;通过新机制的建立,使国有经济能够及时进入必需进入的领域,及时退出不必进入的领域。因此,对存量国有资产的调整,必须遵循创新的原则,着眼于新机制的建立,使增量国有资产的进入,不是对不合理的存量布局进一步强化,而是一开始就依托新的机制,具有自我调整和优化功能。
摘 要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控制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命脉。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国有企业要适应国家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就要不断进行战略性的经济调整和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加强国内国企经济的调整需要从国有企业的布局和企业的组织结构两个方面进行合理的规范和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经济调整 目标 内容 探究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在我国的国有经济中,国家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都进行了较为严格的控制,如国防性和公益性的行业。而对一些一般的营利性竞争行业,国家则采用较为松弛的管理和控制,甚至不参与企业管理。因此,国内国企进行的经济调整也要根据国家对不同国有经济的要求和控制程度,以更好地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国有企业自身竞争力的提高提供保障。
一、加强国有企业的合理布局
我国国有经济的分布范围较为广泛,涉及到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要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经济调整,就需要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对国有企业进行合理的布局。
1、国家要对关乎整个社会稳定和安全的行业领域采用独资和垄断的方式,以确保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进行国内一切改革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国家要加强对一些重要国有经济领域的控制,如国防军事工业、航空航天业、金融业和广播新闻影视业等重要的领域和一些较为特殊的农业领域,这些行业领域都是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条件,需要国家实行绝对的垄断和控制。
2、在国有经济的范围中,对于一些对国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业领域,国家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掌控和投资。如国有经济中的铁路运输、航空、城市电力、通讯和石油开采等国家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国家不能进行完全的垄断支配,而是要运用我国的法律和国家的行政手段对其进行部分的干涉和管理。
3、国家要加大对重点国有企业的投资和支持力度,对于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支柱性产业要充分发挥技术和人力等各方面的支持作用。国家可对国有经济中的一些大型企业加大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对大型企业集团的支持数量,促进国家经济实力和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
4、高新技术产业是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产业,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地推动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包括的范围较为广泛,主要有海洋工程和新能源、新材料的开发和运用等,是社会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国家要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社会和国家带来的巨大利益,不断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
5、国家要加大对国有大企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等各个方面的支持和投资力度,增加大企业的数量,而对国有小企业则让其自由竞争和发展。如在电子、机械化工等大型产业的发展中,国家适当地加大投入可以使企业扩大规模,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带去更多的资源和服务。而对于家具、食品和纺织等制造产业和领域,国家要适当地减少对其的控制和参与,让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进行自由竞争,以优胜劣汰的方式实现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
6、保持国有企业各自的特色,促进自身优势的发挥。我国国有企业合理布局的目标是鼓励不同地区充分发挥自己的区域资源优势,促进各地区特色经济的发展,以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历史和地理位置的原因,我国各地区的政治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在东部的沿海地区,因为地理位置的优势,开放程度高,与外界的交流较为密切。在这些区域,国家可加大对新兴技术产业的投资,鼓励和支持该地区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
同时,在我国的中部地区,由于经济相对落后,国家可注重对其进行矿产、能源资源的开发,加强对这些地区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建设,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优势,促进中部地区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对于西部地区,国家要实行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东部地区的先富带动西部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域贫富差距,促进各地区的协调共同发展。
二、积极构建合理的国有企业组织结构
构建合理的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就是指在经济体系的改革和发展中,要保证大小企业的合理比例,保持中小企业占大成分的比例。在国有经济调整中,国家要不断增加国有大企业的经济规模,促进大规模企业数量的增加,同时还要保持中小企业的数量,提高它们的市场竞争力。我国国有企业的经济调整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作出适时地调整,积极促进国有企业合理组织结构的构建,从而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调整和优化国有企业的布局和组织结构,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国企经济调整的重要方式和手段。随着世界经济文化交流的加强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增强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基本保障,也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和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因此,在进行国有企业的经济调整过程中,国家要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涉及不同行业领域的国有经济要采取不同的掌控政策,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有制;主体;非公有制
中图分类号:F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2-0005-04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些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这里谈一点看法。
一、我国国有经济活力增强,规模增大,但控制力、影响力有所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管理体制、产业分布、规模和质量有了重大变化。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已彻底打破,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宏观管理与微观搞活的局面得到确立。100个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中央统一管理,其余10多万个国有企业由地方管理。地方和企业有了投资、建设、布局的自。国有企业不再是国家计划的单纯执行者,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过去严重落后亏损的国有企业已全部淘汰,绝大部分国有小企业已转化为非公有制。国有大中型企业向关键领域集中,新成长起一批具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地方和企业的动力、活力增强了,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和综合实力提高了,总体规模也增大了。国有资产总体增长较快。目前,全国国有企业拥有资产53.5万亿元,比2001年全国工业资产(13.54万亿元)高2.9倍,相当于1978年全国国有资产(4 471亿)的119倍。国有资产近十年每年增长3.6万亿元,一年增长额比1978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量高7倍。2010年国有企业实现净利润1.07万亿元,上缴税金1.4万亿元,相当于1978年全国净资产的6.7倍,按可比价计算,也至少高2倍。国有企业总体规模增大,大企业实力雄厚,集中了更多高级工程师、技术工人和优秀领导者,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我国技术进步的主导力量,这些年来实施了很多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和全局发展的举措,影响和促进了我国未来科技进步创新的进程。这是值得自豪和庆幸的。但是,国有经济在资产规模有所增长的同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和控制力有所下降,严重影响到作为社会主义基础和宏观调控支柱的主体地位,是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重大现实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1. 公有制主体地位削弱,出现由非公有制经济取而代之的趋势。公有制在全社会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由2003年的57%,2006年的48.6%,2008年的35.2%,下降为2010年的26.9%。其中国有资产占22.2%,集体经济占4.7%。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由2003年的42.8%,2006年的51.2%,2008年的64.2%,上升到2010年的73%。其中私营经济占45.7%,外资经济占25.1%,个体经济占2.2%。私有外资企业的资产已超过国有企业。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比公有制高1.7倍,其中私营经济比国有经济高1.1倍,外资经济比国有经济高13%。
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中国有经济仅占3.9%,家庭联产承包制占63%。第二产业中,公有经济资产仅占27.6%(国有24.8%,集体2.8%),非公有占72.2%。第三产业中,公有制仅占24%(国有21.7%,集体2.3%),非公有占到75.9%(私营51.8%,外资21.3%)。
2. 国有经济控制力和支柱作用严重削弱,非公有制在绝大多数重要部门已居控制地位。公有制为主体要求,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占支配地位。但目前我国40个主要工业部门中,国有经济居控制地位的只有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业、电力工业、水生产供应业和烟草工业等5个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占94.7%,石油加工业占70.3%,电力业占91.7%,水生产供应产值占64%,烟草业占99.3%)。居相对控制地位的有煤炭开采业(产值占59.1%)、电力机械制造业(占46.4%)、燃气生产供应业(占43.4%)3个行业,其余31个行业全部为非公有制经济控制并居主体地位了。在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公有制经济早已下降到不到20%。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非公有经济在各领域中健康发展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在许多领域占控制地位也不影响公有制主体作用。但在许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控制地位,国有经济占的比重这么低,失去控制地位和主体支柱作用,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有些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像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只占19.9%,医药制造业只占12.6%,通用设备制造业只占5.7%,专用设备制造业只占15.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24.3%,通信设备计算机制造业只占8.9%,钢铁工业占38.5%,有色金属工业占27%①,不能说是正常现象。
有一些行业看起来不属于国民经济命脉,但与农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由谁经营主导,影响很大。像农副产品加工业,2009年产值2.79万亿元,其中国有企业1 509亿元,仅占1.7%,加上集体企业也不到3%,几乎完全由外资和私有企业占领,对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提高是不利的。
外资控制了我国近一半行业。在我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对20个拥有资产的控制权。其中绝对控制的有9个行业,相对控制的11个行业。一些产业未完全控制,但控制了一些产业排前5名的企业。
3. 国有企业实力不足。我国现有2万多家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中央企业仅剩百十来家。国有大型企业比重低,实力弱,集中度太低,以至形成大量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影响到创新能力、经济效益和效率及控制力。十大钢铁企业的集中度仅有39%,前5名为24%。500强企业分布在74个行业中,其中钢铁、建筑、石化三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占1/3,而航空航天、自动化控制设备等9个高新技术行业的销售收入和企业仅占8.8%和11.4%。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拥有的资产量较多,但与国际垄断跨国公司比,就显得颇弱。2007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有349家,占69.8%,但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仅相当于世界500强的7.8%、10.7%和6.5%。我国国有经济拥有总资产53万亿元,不到世界500强前10家公司资产(23 415亿美元,2006)的30%。国有经济总体实力弱,大型骨干企业少,集中度低,是国有经济控制力低,影响力不足,有些该占领的领域未占领,该居控制地位的领域不居控制地位的重要原因。
4. 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农村集体经济所剩无几,工业中集体经济更没有多少。2009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集体企业只有1万个,股份合作制企业5 000个,联营企业239个,合计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产值仅占3.9%,资产占3.7%,主营业多收入仅占3.3%。
二、公有制主体地位下降的影响
公有制主体地位下降,对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尤其是长远发展的影响不可低估。
(一)国有资产流失
1978年,国有企业有固定资产4 471亿元,流动资产近5 000亿元,合计上万亿元。集体企业有资产2 000多亿元。国有资产的1/3以上,集体资产的几乎百分之百被私有化,50%以上低价和无偿地转化到私人手中。
20世纪80年代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时期。1982―1992年,国有资产流失5 000亿元,平均每年流失500亿元,每天流失1.3亿元。90年代起每年流失1 500亿元,每天流失5亿元,目前仍在流失,一些地方仍在贱卖国有企业。2012年,山西省保德县的一个价值30亿的煤矿,被该县安监局长以37.5万元“卖”给了他的内兄。
(二)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所有制决定分配,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分配结构的重大变化。在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出现了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2010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57,不仅超出了国际公认的0.3的警戒线,而且超过了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分化程度。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同编写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的统计,我国“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收入比例仅为1.4%,按五等分法计算,近年全国最贫困20%的家庭总收入占4.06%,最富的20%的家庭总收入占50.4%。
出现了一批亿万富翁。2009年,我国百名富豪资产达到200亿元的有26人,有100亿元~199亿元的39人,有75亿元~99亿元的44人,分别占23%、35%和40%。2010年,资产过千万元的87.5万人,过亿元的5.5万人,过10亿元的1 900人,过百亿元的140人。由于私有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新资产层。其人数约占全国人口的1%,拥有近20万亿元的私有生产资料资产,拥有的资产总量相当于一半国有资产;雇工7 000万人,雇工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70%以上。每年获得利润超过1万亿元,利润超过国有企业利润总额。以占1%的人口,获得全国净收入的1/3左右。人均资产和收入是一般劳动者的100倍以上。这个新阶层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生产能力占全国的1/3,扩大就业,增加税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了贡献,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们占有生产资料,与工人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无偿占有劳动的剩余劳动,是剥削者,也勿庸回避。他们参政议政,但也会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影响上层建筑、社会风气等。
(三)带来过量投资,重复建设,比例失调
这些年来我国投资率高达60%以上,与公有制经济控制力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盲目无序发展有直接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积累率高,固定财产投资比国有经济高1倍。为了获利,盲目投资,引起许多产业重复建设,造成生产能力闲置。许多产业生产能力闲置率达到33%~100%。落后产能多,污染严重,带来比例失调,严重损失。
(四)影响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
这些年来,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得到了很大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深入人心,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得以发扬,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核心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所加强。人们精神振奋,一心一意搞建设,为中国发展崛起努力奋斗。但资产阶级腐朽价值观有所上升,社会主义道德情操风气下降。讲“金钱第一”的多了,讲为人民服务的少了。打架斗殴的多了,讲相互帮助的少了。有的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改为“全心全意为老板服务”。腐败现象有增无减,屡禁不止。
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鉴于在今后一段时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仍会高于公有制经济,如果不加强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还会继续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会继续上升,非公有经济上升为主体地位,完全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是不可能的。
(一)提高认识,正确看待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我国宪法规定,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分工,相互支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健康发展,为实现现代化贡献力量;支持鼓励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并使公有制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因此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进一步支持公有制经济发展。那种认为“公有私有无所谓,关键是生产第一位”,“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让公有制退出一切竞争领域”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看到公有制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主导支柱作用。公有制的这种主导支柱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任何忽视削弱都会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重大损失。
发挥公有制为主体的作用,就应重视公有制的比重。衡量一种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既要看质,又要看量,应把质与量统一起来研究。质与量是难以分开的,而且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对于经济量,不能只看绝对量,还要看相对量,即看它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绝对量表现达到的水平和规模,相对量方能显示它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只是绝对量增长,而比重却下降了,这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增长得更快,国有经济的实际地位降低了。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物质基础在整个社会经济关系中居主体地位,这就意味着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经济命脉,公有制的数量和质量在国民经济中必须占主导地位。如果国有经济的比重严重下降,那只能意味着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削弱,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在削弱。
(二)进一步壮大国有经济
增加投资,提高质量,扩大规模,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能力。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在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关键部门和领域,在决定未来的高科技部门、创新研发领域,由国家投资,像过去抓156项工程、两弹一星、三峡大坝那样,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新建一批国有大型企业。支持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兼并收购,提高实力。
支持国有经济掌握最先进技术,创造先进技术。增强国有企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使之成为我国和世界的创新带头者和开拓先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辟更大发展空间。鼓励中小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为大型骨干企业。
国有经济要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发挥主导支柱作用。要科学确定哪些部门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部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各行业会有差别,但决不是退得越多越好,办得越少越好。如果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都把国有企业“收缩”到微不足道的程度,就不会有主导支柱作用。
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不能光追求形式,关键在于要有社会主义的内容。管理制度不能仅照搬西方的,要有自己的创造,要继承和发展我们积累起来的一切优秀的东西。管理创新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国有企业要起带头作用,作出新贡献。
(三)进一步发展集体经济
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了它的优越性。在我国农村,通常保存和坚持集体经济的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各业兴旺,社会安定,群众共同富裕,就业充分,老有所养,幼有所教,人们生活幸福和谐。城市中也有一批办得好的集体经济。总体而言,原有集体企业,大多已解体或转化到私人手中,所剩无几,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现在到了大力鼓励、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时候了。应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集体经济的支持,鼓励集体经济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促进其更快发展。
【关键词】国有经济 经济发展方式 战略新兴产业 主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社会发展已经进入转型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是关键。国有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过程中,应该勇担重任、敢于作为,成为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导力量。
国有经济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
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既有一般的经济作用,也有转型中的特殊作用。
一般作用。国有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起主导性作用。首先,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上。目前,关系国家安全、重要公共产品供给、自然垄断的行业以及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都控制在国有经济领域,而这些行业关系到社会的基本运行和经济的平稳发展,因此可以说国有经济把握着我国的经济命脉。其次,国有经济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社会资源配置进行调控和管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自身的调控功能是按照经济规律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基础性作用,而国有经济则是通过制订计划、产业政策、财政和货币政策、法律规制以及行政手段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国有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作用是掌舵社会经济整体的发展方向,对市场的总供给和需求有所控制,弥补非国有经济功能上的不足。比如,国有金融机构可通过货币、信贷、利率等金融手段政策对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进行调控。在遭遇金融危机时,国有银行通过金额巨大的投资来刺激社会经济发展,从而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国有经济的宏观调控对于保证国家经济稳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特殊作用。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随时代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期,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又有了新的变化,它在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一是带动作用。我国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二者虽然都在经济体制范围内,但国有经济还担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而这种责任又是由国家赋予的,在某些特殊时期,国有经济的社会责任功能是高于其盈利性的经济目标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各方面处于不稳定状态,此时国有经济更要起到身先士卒的带头作用,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式进行大胆尝试,并以先试先行的经验刺激社会经济发展。2001年至2008年间,我国国有经济对社会固定资产的投资从17606.97亿元上涨到53024.32亿元,逐步加大的投资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带动作用。在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国有经济都保持了较为稳健的状态,这为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大作用。在金融危机中,国有企业还担负着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将国民经济从金融危机的低谷逐步带向稳定和复苏,从而保证了我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打击下,仍能保持稳健的发展势头。
二是辐射作用。国有经济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始终保持主导地位,能够对我国其他性质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应该利用国有经济这一特性,积极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使之对其他性质企业产生辐射作用,促进社会其它性质企业在国有经济的影响下主动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国有经济的这种辐射作用已经被各级政府充分重视,比如地区省市在进行招商引资时极力邀请国企,并希望利用国企的实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来带动地方企业的发展和转型。
国有经济发挥主导性作用的优势
首先,国有经济实力雄厚,为其主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物质基础。在中国企业500强之中,国有企业占据了大多数,在2013年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中,国有企业有310家,占到了总量的62%,其在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上也占据了绝对优势。这表明我国的国有企业始终把握着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主导性作用,能够在关键领域发挥自身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因此其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生产方式等方面能够对其他企业起到带动作用,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
其次,国有经济作为创新的主体,引领科技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国有企业加大对科技研究的投资力度,据统计,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的国有企业中设立研发机构的占比11.6%,其中研究与发展的经费投入为467.8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近41.4%,而且国企的研发投入在数量和强度上都要高于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大量的科研投入也为国有企业带来了丰厚的科研成果,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国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21.4万项,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导力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提供了科技动力支持。
最后,国有企业在“走出去”战略中发挥主导作用,起到领军作用。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要想在国际竞争中保持发展实力,必须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海外市场与资源的开拓与开发。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是海外投资的主力,据《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截至2011年年底,在中国非金融类对外投资存量中,国有独资企业占63%。其投资方向逐步从单一的能源、资源开采领域走向多元。这种走出去战略,不仅为中国发展提供了能源和资源,还带动中国技术、劳力、设备等走入国际市场,为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国有经济发挥主导性作用的难点
我国的国有经济在政府支持下迅速发展,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以及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经济旧有体制下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进行调整和改革,才能使其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国有产权的政府及其问题。国有制作为公共产权的国家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国有经济是以强制性国家政权为依托的关系,并不需要得到作为初始委托人的全民授权;二是人在获得委托权后,其不仅具有公共财产的控制权,还具有剩余索取权,而且这种委托关系的维护是以剩余索取权不可转让为必要条件的,而初始委托人则是通过国家再分配渠道来获取国有资产收益的其他剩余收益;三是由于国家概念的抽象性,政府成为公共产权的行使者,政府在逻辑上成为国家的选择,相应地,公共财产的控制权和剩余收益分配权由等级制来界定;四是政府进行公共产权的运作,其最大目标并不一定是利润的最大化,目标具有多元性。
我国国有产权的委托问题在于委托人与人之间效用函数不一致以及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巨大成本。作为初始委托人的全民,期望在国有资产的运作下带来自身福利的最大化。而政府作为人,其目标却具有双重性:一是要促使租金最大化,完全产权结构竞争与合作的规则;二是要实现社会总产出的最大化,在确定规则的情况下降低交易成本,最终达到税收增加的目标。但这双重目标在实践过程中却存在着动机冲突,政府要想实现社会总产出量的最大化,必然要实现产权的高效率,这使得政府具有改善产权结构的动机,但当政府要想实现租金最大化的第一个目标时,其必须通过歧视性的政策来维护低效率的产权结构。由此可见,初始委托人的目标与政府这个委托人之间存在冲突,导致最终结果是生产资源被低效率配置,初始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的弊端。庞大的国有资产使国家不得不建立一个纵向授权系统来完成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而且为了保证国有资产正常运作,国家必须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但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系统并没有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政企不分的问题。
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在满足委托约束条件的前提下,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委托人本身是风险的中性者,具有监督人的积极性,委托人可以行使退出权以此来转让剩余索取权,从而起到惩罚人违约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角色并不明确。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与此同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这些法律规定没有明确出资人角色,且在具体的运作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与其他政府部门并无本质区别。二是委托者与者在国有资产运作中的效用函数不一致,导致国资委的行为异化。作为委托人的政府,其目的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国资委作为人,除了担负起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外,还要考虑部门利益,包括权力、地位、声望以及规模等。制度设计的矛盾与缺失,使得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中出现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三是目前国有资产中委托人与人之间仍然具有行政上下级关系,难以形成真正的监督和约束。
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弊端。现实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普遍存在委托问题,但国有企业自身的特殊性使之在委托中面临更加复杂和特殊的问题。在国有企业的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一般为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但其在法律上有定位不清、权限边界模糊的问题,这容易导致出现两种状况:一种是委托人对国有资产处理并没有足够重视,从而出现管理上的缺位;另一种恰恰相反,委托人过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出现委托人对人干预过多甚至侵犯人的越位问题。此外,在国有资产的治理上还存在委托人与人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对企业的信息掌握得更加全面,而委托人获得国有资产的信息往往是间接的,其获得的信息内容也具有片面性,甚至会出现人故意向委托人隐瞒国有企业信息的情况。而人往往利用自身具有的授权与信息优势,产生在管理经营中的渎职等机会主义行为,甚至为了自身获取更多利益而侵蚀国有资产。
发挥国有经济主导性作用的建议
正确处理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博弈。地方官员升迁与当地经济政绩挂钩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地方积极推进经济建设。大量的投资是实现地方GDP增长的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但这种发展是粗放的,实践中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新时期,国家鼓励推动经济、自然与社会协调发展,必然期望国有企业在实现发展方式转型方面有所作为,这就导致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经济发展方式上存在利益分歧。要改变这一状况,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减少政府以奖励方式推动地方政府进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行为,代之以完善政府监管机制,最大程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减少地方政府在国有企业运营中的非生产;二是严惩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国有企业,增加国有企业保持传统发展方式的成本,优胜劣汰,促使国有企业尽快转变发展方式。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为促使国有资产更好地主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建立严密而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要需要考虑到国有资产的特征、运用方式与目标等,实现差异化监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制定相应的监管条例,细化监管法律法规,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形成一套完整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其次,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改变以往政企不分的状况,使市场在国有资产的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帮助国有企业适应市场规律,防止国有资产陷入权力寻租而受到侵犯。再次,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中的监管权分割问题,逐步探索建立一套能够覆盖所有国有资产的监督体系。最后,将国有资产的监管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变。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原本以实物为监管方式的国有资产监管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势需要,因而要以监管资本为主,加强对国有资产资本的管理,这也就意味着要改革国有资本的授权经营体制。根据当前的发展形势,可逐步推行“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生产经营企业”三级管理模式。要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主导作用,首先要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将为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提供基本条件。国有企业担负的重要社会责任,决定了国有资本的运营投资主要服务于国家战略,国有资本投入行业关系着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发展命脉,要重点发展具有前瞻性的战略产业、支持科技进步、保护生态环境等,这些行业都需要国有企业进行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升级。
推动国有经济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技术创新的转化平台,代表着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其技术的创新与转化能够给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带来深刻变革。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渗透性,其产业发展能够带动相关基础产业研究的技术突破,进而扩散到相关行业,引起整个产业的技术革新,这必将淘汰传统生产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至关重要的,但其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发展方式,也存在资金不足、技术不完善、市场不成熟等情况,面对这些问题,需要国有资产给予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大力支持,使国有企业发挥其自身影响力和控制力,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稳定快速发展,主导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早在2009年国家就提出要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国有企业纷纷将新的发展目标转移到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能源等方面,但在几年的战略转型过程中,国有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逐渐暴露出体制弊端,而且国有企业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元件制造、通信设备、医药制药等方面,造成重复性投资生产,导致资源浪费。因此,有序推动国有经济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首先,国有企业向新兴产业集中时需要科学地选择行业,防止重复建设和投入;其次,要提高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支持,也关系着国家经济增长的持续与稳定,影响着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最后,要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向新兴产业转移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实现预期效益,国有企业应建立一套适应战略新兴产业的考核模式,提高国有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生动力。
关键词:民间投资地位作用对策建议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间资本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增量资产中,地位更加突出。今后,中国国民经济能否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将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民间资本投资潜能的挖掘。因此,我们需要科学、客观地估价民间投资的地位和作用,并对民间投资未来发展的总体走势进行预测,以采取相应的促进政策。
一、民间投资的地位与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与地方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民间资本投资的配套政策,民间资本投资增长的势头十分良好,对于拉动整个国民经济、消费、投资与就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今后一段时间,民间资本的投资将继续发展,并呈现出新的态势与特点。
1.民间投资将成为社会投资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国债投资拉动了社会投资的增长,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国债投资有一定的投向范围,要持久地保持投资增长的势头,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必须充分让民间投资发挥作用,使其在国民经济的战场上扮演重要角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目前,国有经济投资比例逐步下降,民营经济投资比例逐步上升,如1996年国有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为52.5%,2001年下降到47.3%,同期民营投资的比重则由46.2%上升到了52.1%.预计今后若干年,国有经济投资比重将继续有所下降,民间投资将逐步成为社会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
2.民间投资呈现高速攀升势头,有力带动社会经济增长。从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最大,而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过程中,又是民间投资增长对社会固定资产增长的拉动力最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6年———2001年,在全社会投资增长速度起伏变动中,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而同期民间投资则呈现不断攀升的态势。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国有经济投资增长6.7%,而民营经济中的个体经济投资增长15.3%,股份制投资增长39.4%,在整个投资中民间投资增长最快,这就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3.民间投资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中占有较大份额,将成为产业增长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经历了一个艰辛的漫长过程。目前,民营经济已在国民经济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投资来看,2000年,民营投资(不包括外资份额)已占全社会投资的41%.民营投资在各业投资的比重分别是:投入高科技的占19%,基础产业占13.5%,传统制造业占21%,建筑业占43%,房地产占55%,批零贸易与餐饮业领域等服务贸易业占36%.同期,民营经济增加值已占基础工业增加值的28%,高科技增加值的32%,一般制造业的45%.可以说,民营经济已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众多部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推进民营投资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长远来看,民间投资、外商投资与国有投资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因此,确定未来社会投资增长的目标时,要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优势与特点,除了引导民间投资主体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继续扩大投资优势以外,应当特别鼓励与引导民间投资在国有资本难以发挥作用、国民经济又急需发展的领域加大投资,尤其是中小金融服务领域、中小城市建设和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要加大投资力度,以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
1.加大金融等服务业领域的开放,让民营投资主体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民间经济拥有巨大的资本供给潜力,可为我国资本市场与投资市场提供持久的发展能量。从资本的供给来看,我国民间大约有13万亿元的流动性资金。全国居民累计储蓄额有8.5亿元,居民手持现金1万多亿元,居民持有的金融资产总量在8.5万亿元以上。外资有3万亿元,民营企业中的私营、个体部分,2001年的注册资本至少为2.2万亿元。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对规范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的市场准入作出了规定。今后,应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资本经营方式进入金融业,在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的地区大力发展民间金融,组建地方中小银行,填补国有金融留下的市场空白,发挥民营金融机构的地缘优势与增长活力,降低对当地中小企业贷款的交易成本,不断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