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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管理体制;法律

尽管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体制已经有所转变,但是并没有完全符合现代房地产市场的需求,逐步完善健全房地产管理体系需要从法律制度的角度去深入研究,利用科学的手段去应对房地产市场中的监管问题。

一、影响房地产行业管理体制建设开展的难点问题

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关注到房地产行业,房屋作为安家立业的基础建筑在民众心里的地位非常重要,以贷款等形式购买房产成为当下社会的普遍现象。但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大量需求与一些投资客的炒作行为导致部分房地产企业通过各种手段抬高房价以获取高额利益,严重影响着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虚假宣传过多,房产安全质量存在问题

广告形式是房地产商的主要宣传手段,能扩大房地产业的知名度来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关注,但由于目前我国建立的房地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因此对于房地产宣传广告无法落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不少房地产商在广告中标注着各类诱人的促销活动,但消费者购买房产后却发现广告宣传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房屋质量参差不齐、装修标准差距极大,甚至还出现即将交付而房屋尚未修建完成等等情况,这种欺骗式的消费导致民众越来越难以对房地产行业予以信任。此外,房产的安全质量是民众所关心的重点问题,但一些房地产商在出售房产时刻意隐瞒其安全质量问题,或是在建筑工程建设时降低资金投入、不仔细进行竣工验收等等,诸如墙体开裂、管道漏水等问题在消费者入住后纷纷涌现。还有些房地产小区的户外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低下,导致消费者无法安心居住[1]。

(二)漏洞合同频频现身

格式合同作为一种可以修改条约规定的合同形式常被用于房产购买中,由于大多数消费者不具备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此时房地产商就会利用合同中的漏洞来增加不平等条约以降低所要承担的责任。而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所要签订的定金合约也有陷阱存在,定金支付的合约中应当详细规定责任承担范围和具体金额,以保证其法律效力。目前仍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收取定金时故意模糊混淆合同中的概念,从房产价格、房屋面积等方面设置合同漏洞,以致房屋购买合同中出现消费者无法接受的霸王条款,房地产商就有理由在消费者拒绝签订购房合约后没收定金。

(三)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有少部分开发商在没有获取相应的许可证明后就违规搭建和出售房地产,消费者购买的房产自然就属于违规建筑;还有些房地产商占用集体土地导致消费者没有产权证明,无法自由处置自己购买的房产;另外有一些房地产商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出售被抵押担保的房产,这就会导致消费者所购买的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查封、拍卖,由此而引发复杂的纠纷[2]。

(四)房地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房地产管理体制中涉及众多流程和任务安排,只有当管理部门之间强化交流联系来共同搭建一个管理网络才能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目前看来,政府在监管房地产行业时对不同部门的任务设置并不明确,不少细节化问题得不到应有的管控和引导,政府职能仍旧只在基本的市场管理上展现其效果,尽管能对房地产行业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但无法做到实质上的改善。其中在政府监管经济市场时还存在着过度干预问题,严格把控房地产行业能优化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但过度干预却会导致市场失去自由发展的空间,打破房地产行业市场的自然发展规律。此外,房地产管理机制没有协调统一也是导致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工作难以顺利推行的原因之一,不同经济区域的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是不一样的,在管理手段和基础设施建设上都有差距,较为偏远、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的地区其监管部门的工作方式滞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显然无法体现出良好的效用。

(五)部分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所欠缺

在房地产管理体制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管理型人才,只有掌握了专业管理技能和具有丰富监管经验的人员才能落实对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但目前一些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所不足,实际管理工作也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还有房地产企业中不少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把握不够充分,尤其是家族企业中多以亲友来管理部门,这就很容易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管理问题,特别是一些建筑施工现场没有专业的管理人才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建设的质量得不到监管保障就会在房产中埋下安全质量隐患,进而引发消费者与房产企业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二、从法律角度探析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改进措施

房地产行业在社会经济市场中的比重很高,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就在于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向着正确的发展道路前进。从法律制度上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是政府部门开展工作的制度保障,能为政府执行监管手段提供法律依据,从而规范制约房地产商的一些不良行径。建立完善的法律条款能够为社会民众带来更加幸福的生活环境,从法律角度来分析房地产管理体制的建设意义能促使房地产行业平稳运行,因此政府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来宏观调控房地产行业,企业也应当在运营过程中遵纪守法,不利用资本控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走向[3]。

(一)建立完善的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体制

首先,要想促进经济市场的发展需要重视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政府要顺应新时代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并遵循市场规律来开展监管工作。地方政府应该协调各部门来开展房地产行业的日常管理,持续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的实施力度,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理房地产行业中出现的不良经营行为,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企业事务决策者身上。其次,政府要依据现有的房地产行业出现的各类问题来加强对相关法律条款的完善工作,特别是法律条文中较为模糊的用词应及时进行修订,避免不法分子借助法律漏洞来谋取利益,为现阶段房地产管理机制的运行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在进行立法时要符合我国国情和社情,用科学合理且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促使各房地产企业规范经营。最后,房地产行业容易遭到各种因素影响而扰乱其市场秩序,这会阻碍房地产行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平稳运行。所以在运行房地产管理机制时必须先解决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问题,让建设完善的法律法规发挥其应有的约束作用。

(二)建立完善的房地产行业价格管理机制

房地产行业最令社会民众烦恼的是其房产价格问题,在没有受到政府约束之前的房地产市场一度将房价炒成了“天价房”,即使是二三线城市中的学区房也能达到每平方上万元甚至数万元的价格。在国家针对房产价格进行管理制约后的现在,有必要持续建设房地产行业的价格管理机制,让思想出现偏差的房地产商再无制度漏洞可钻[4]。其一,政府应该严格调查各地区房地产行业的房价走向,将不同地区的薪资和消费水平作为调控房价的依据,并完善法律法规来维护房价管理机制的运行。房地产销售价格对于普通社会民众来讲是非常高昂的资金投入,在购房时往往多家比对、思虑再三才会购买,一旦购买到劣质房产所带来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国家通过控制估价能确保房地产价格合理性,从而起到管理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所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加强责任意识,科学合理地评估房产价格,政府方面也应该加强宏观调控手段,及时调整房地产行业的最高限价和最低售价。其二,利用严格的房地产价格相关法律规定来保护房价管理体系的顺利实行,各地政府应该切实履行稳定房价与租房保障等相关政策,借助更为详细完善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来限制各种名义的“炒房”、投机性的购房行为。

(三)建立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根据房地产行业中不同建筑的种类和用途来规定不同的税率,稳定普通住宅的房地产售价的同时鼓励房地产商建设中低档房屋住宅,满足不同收入的社会民众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以刺激民众消费的方式来活跃房地产市场。第二,及时发现并改善现有房地产相关行业中的不合理收费情况,通过降低房地产商对房产的建设投资成本,来缓解由于过高成本导致的房价上涨问题,部分必要的收费项目可以以税费替代收费[5]。第三,政府可以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调控经验和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不断丰富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内容,促使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建设完全。

(四)建立完善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相关法律制度

我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针对房地产经济管理开展更为详细的立法工作,结合现阶段的房地产经济发展现状来不断调整完善房地产经济管理法规,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工作提供更加强大的法律支持。同时,在完善经济管理法律时还要调查分析民众对住房方面的需求,结合现实情况来解决应对房地产经济管理法律的滞后问题,促使房地产经济管理体系实现与时俱进的现代化建设。另外,在各地政府落实房地产经济管理法规时要强调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思想和行动上都要坚决抵制任何扰乱社会经济市场的违法违规现象。

(五)改善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与世贸组织产生矛盾的内容

我国专门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三部文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条文的规章制度和司法解释等等,可以说我国在房地产行业上的法律体系建设是相当复杂的。要想系统性地整理并完善诸多法律文件内容,应该在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的情况下整改与世贸组织规则有矛盾的内容[6]。

(六)强化对房地产行业法律条款的时效规定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与《房地产管理法》中存在着部分交叉内容,因此在法律程序上容易出现执行难题。所以我国有必要重新规划完善房地产行业的基础法律体系,科学合理地制定出系统性的《房地产法》,进一步保障政府实施对房地产行业市场的调控手段。

(七)限制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立法权力

由于国内房地产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行情日渐复杂,地方政府针对当地的房地产行业发展问题出台了地方行政法规,但在实际情况中出现由于不当立法立项而有违中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个别地方政府对国有土地的处理和权限审批行为逐渐越过了自身的管辖权。因此,合理配置房地产行业土地资源的前提是保证中央政府有关房地产法律条款的权威地位,有效限制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立法权力,遏制某些地方政府的“越位”行为。地方政府需要明确的是,在国家房地产相关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必须按照规定的法律流程,来申请对当地房地产行业的立法权力;而中央政府方面应当制定更加完善的房地产法律规定去规范企业行为与地方政府的管理权力,让国家房地产法律制度在社会各界中更具有威信力[7]。

(八)加强对政府部门房地产行业相关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

当具备足够完善的法律条文规定后,需要专业人才利用自身扎实的知识技能来执行市场监控手段,因此有必要强化房地产法律法规执行人员的专业素养。相关部门应大力培训现有房地产市场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招收优秀人才带动房地产市场管理体系的顺利运行,促使我国房地产行业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

三、结语

房地产管理体制在现阶段的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这些情况持续发展将会严重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前景,以法律法规来科学调控房地产行业市场是完善房地产管理机制的有效手段。因此,政府需要深入完善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条款,通过加强实地调研工作来分析判断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积极调整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手段;企业则要保持合法合理的发展运营状态,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苏绍波.房地产经济管理创新发展策略[J].住宅与房地产,2020(15):12.

[2]戴珺.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之我见[J].经济管理文摘,2020(6):39-40.

[3]解尊松.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市场,2019(36):75-76.

[4]刘志婷.房地产管理体制中的问题及其法律思考[J].住宅与房地产,2019(21):12.

[5]杨兴华.房地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J].今日财富,2019(10):65-66.

[6]吴兰花.从法律角度看房地产管理体制[J].智富时代,2019(3):82.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1.对煤炭企业房地产项目投资法律风险的认识

煤炭企业房地产投资,是指煤炭企业将其资本投入到房地产业,以期在将来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经济活动。任何一种经济活动都存在风险,尤其是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因为自身特点风险会更高。房地产项目由于其空间上固定,投资量大,回收期长,工期连续,使得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面对的不确定因素,产生损失的可能性比较大。无论是投资决策阶段、土地获取阶段, 建设阶段还是物业管理阶段自始至终存在着各种风险。诸如来自于国家、政府政策变化风险,房地产和相关产业潜在的市场风险、项目开发的法律风险以及各种不抗力带来的意外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控制的,同时也是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

煤炭企业房地产项目投资法律风险,是指煤炭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并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分析房地产项目投资法律风险的成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环境因素造成的,包括国家制定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机关执法不严格不公正,开发建设过程中相关的相对人不诚信、违约、欺诈等等;二是企业自身因素带来的,包括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和相关认知不够,经营管理很少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相比较之下,企业自身因素引起的法律风险比较多。究其原因,一是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比较薄弱企业管理层没有意识到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二是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决策层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在房地产项目决策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中,很少让法律工作人员参与,即使配备了法律事务人员,大多充当救火队员角色,出现各种法律纠纷问题去补救的处理为主;三是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不够,自觉或不自觉地违法经营,经常发生为了企业的利益而而故意铤而走险。

2.煤炭企业房地产项目投资法律风险的种类

煤炭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存在着众多法律风险,按项目投资进程可以分为四个时期的风险类型。要求企业按阶段区分识别,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2.1房地产开发前期的法律风险

房地产开发前期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五证是否办理齐全,土地出让金是否全部交清,拆迁是否做完,国家的土地政策近期有没有调整。注意考察土地的合法性和出让权限的合法性、注意查看由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规出具的拟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和附图、注意具体出让程序中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注意出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征地拆迁中的法律风险。

2.2房地产建设期间的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是房地产建设期间比较典型的法律风险,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风险:因合同签订不完善、不专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工程内容不明确及工程量变更的法律风险;签证与索赔的法律风险;工程转包、分包的法律风险;工期的法律风险;工程质量的法律风险;工程价款以及结算的法律风险及其他法律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问题外,还会出现农民工工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相邻关系、建筑材料采购、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内部劳动合同等问题。

2.3房地产销售阶段的法律风险

房地产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销售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房屋质量、面积、交付期限、产权证的办理、配套的完善和贷款的办理等风险。

2.4物业管理的法律风险

物业管理的法律风险,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并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者其他风险,包括生产经营损失、民事索赔与赔偿,行政与刑事处罚或制裁,企业有形与无形资产受损以及其他的损害。

3.对煤炭企业房地产项目投资法律风险的调控

3.1首先应强化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的法律风险意识

正确使用法律才能正确规避风险,应充分发挥企业法律工作人员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让企业法律工作人员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 参与房地产开发交易,把好法律关,把好合同关,就能有效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如果企业法律工作人员从项目的开始就能介入,从土地的取得直至房地产销售、租赁、包括重要合同的谈判、文件的起草,合同的签订、合作对象资信调查、各项证照的审核等。这样强化法律风险意识的防范,才能做到准备充分,有效的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3.2建立完善煤炭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工作体系

从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前期的可行性报告、公司设立的依据、前期的各种报建手续、运作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流程等等都要规范,形成一套规范可行的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3.3加强煤炭企业在房地产投资项目中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改变对传统的法律风险的看法,从事后处理为主转为事前防范为主,使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变成一种常规性的管理工作。专门负责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贯通于业务与流程之中,嵌入到投资房地产项目实践中去,才能有效地防范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估价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12-0072-02

一、房地产评估的概念

房地产评估包含房地产价值评估、房地产工程质量评估、房地产周围环境评估、房地产投资风险评估、房地产贷款风险评估等。但是目前房地产评估主要指的是针对房地产价值的评估,即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是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二、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的房地产评估行业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和创新过程,通过国家各级房地产的主管部门、各评估机构以及估价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基本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经过注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也逐渐步入正轨,整个评估行业都处在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具体来说,首先,制定了房地产评估的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核心地位,完善了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次,基本建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并制定了房地产评估的技术规范,通过统一评估程序和技术方法,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合理;第三,房地产评估的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在房地产评估机构发展初期,主要服务内容局限于房地产交易管理,以防止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隐价瞒价、偷漏税费。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目前房地产评估业务已经逐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为银行、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司法、保险、投资等领域提供评估、咨询等各方面服务。

三、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滞后

虽然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基础,由《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章组成,以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标准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两项行政许可为核心的房地产评估法律体系,对评估机构、估价人员的管理进行了规定,但仍然缺乏相关的实施细则。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已明确了房地产评估制度的法定地位,但关于房地产评估的专门法律一直是空白。而散落在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不能够对评估的规范、规程以及执业道德标准等提供系统和权威的法律依据。这种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的状况,使得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往往畏手畏脚,无法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其评估结果也就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可。同时这也导致了对房地产中介业务缺乏有效监督的局面。

(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房地产评估不仅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由于房地产价值的个别性,使得没有两处房地产的价值是完全相同的,这就使得房地产评估结果的科学性非常倚重估价师的经验和诚信度。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套非常完整和科学的人才培养、准入及晋级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而且缺乏对从业人员严格的约束和考核,行业的收费情况较为混乱并存在一定程度准入门槛偏低现象,导致了许多进入该行业的人员并非相关专业出身,学历层次较低,对房地产评估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较低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较差等。同时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前资格审查往往过于宽松,导致考生做假的现象较为严重。而且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为一次性考试制度,通过后的注册也只有一个级别,不能充分体现估价师水平的高低和资历的深浅,因此也不能激励估价师为提高业务水平和提升执业资格而继续学习和深造。

(三)社会公信力不高

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较好的国家,不仅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行业协会也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规范作用。但我国由于房地产评估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和规程,同时房地产行业协会缺乏自律,对违纪、违规等行为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导致社会公信力不高。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评估机构容易受到政府或银行等机构的干预、开发商的利诱等影响,或迎合被拆迁人的不合理要求,评估结果与市场价值严重背离,损害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为了交易双方不合理的避税要求,使得评估结果损害国家利益。

四、对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法律法规

有法可依是房地产评估行业存在和发展的保证。国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专门的《房地产估价法》。该法应综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各方面规定和要求,完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行业标准,制定和强制推行技术规范和规程,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估价人员要严惩不贷;二是在收费标准方面应做适当调整,对总额小的项目应再细分档次并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否则面广量大的小额估价项目因收费少而导致无人承接,对总额大的项目也应再细分档次并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否则容易助长压价竞争和给回扣现象;三是制定房地产评估行业职业道德标准,房地产估价师守则等规定,规范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行为,通过推动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法制建设,实施详细的规章制度,使房地产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加强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为了提高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业整体水平,一方面应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并设置至少两级房地产估价师。可以参照日本的不动产鉴定师资格三级考试制度以及美国的资深、非资深二级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制度,结合我国的客观实际,实行动态的两级管理体制,即根据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能力强弱、评估实践经验的丰富与否、评估报告的技术含量高低、职业道德的好坏等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应的执业等级标准,做到有升有降、动态管理。这样可以更好地确保房地产估价师队伍的技术水平,促进房地产估价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房地产评估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要从源头控制好房地产估价师的素质。具体措施包括:第一,提高报考的学历要求,至少应该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第二,严格实行注册制度。目前我国的注册制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健全的,但执行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所以要严格执行注册制度;第三,提高考试的难度,择优录取。如扩大考试相关知识面,实行定量录取等。

(三)全面推进房地产评估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房地产评估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十分重要。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普遍存在的各种不诚信行为是社会对估价行业评价较差和信任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尽管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没有直接的经济回报,但它具有巨大的社会效应,如果能够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来降低讲诚信者的成本,提高不讲诚信者的成本,使失信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清出行业、绳之以法,就可以达到使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评估机构都能够重视信誉,因而社会对估价行业有较好的评价和较高的信任度,从而才能更好地发展房地产估价业。全面推进房地产评估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首先,要结合房地产评估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完善行业操作规程,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房地产评估信用档案。目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信用档案体系都已建立并投入使用。二、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信用档案也逐步建立。要通过信用档案来实行诚信预警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等,使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大于收益,以此来督促和引导评估机构和估价师遵守评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营造依法评估、独立评估、公正评估的市场氛围。其次,要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把评估行业培育成学习型行业,不仅要进行多级估价师的升级教育,也要进行同级执业资格的维持教育,打破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不仅要重视业务素质教育,更要重视职业道德教育。除了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房地产评估专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外,还应对其进行行业的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在内心深处树立起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的屏障。第三,积极参与对评估纠纷的调处,认真做好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则行为的处理,维护行业形象。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房地产市场当前整体上呈现出发展的热潮。政府多次表示控制房价的信心和决心,实际上房价增长的趋势并没有被彻底遏制,在很多城市,目前的房价都超越了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从量上来看,房地产存量及其未来发展预期与需求量之间能够逐步向相对吻合的方向进军;而从价上来看,各个需求层次人群的购买力不同,在供给量保证的前提下,价格成为制约供给和需求吻合的主要矛盾。

二、我国房地产市场需要调控的主要环节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兴起和繁荣与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步调是相对一致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的增强,都是房地产需求的来源。但行业过快过热发展的问题必须通过科学的宏观调控予以引导,从而尽快解决摆在面前的行业矛盾。

价格过高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最突出的问题,而且是日益严重,因为房价的增速远超过了人们工资的增速,广大中低收人群体买不起房,高收入群体以及“炒房团”却是“多买多得”,市场购买力两极分化严重,市场基本需求和刚性需求始终面临压力。

三、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所需的法律支持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各个需求层次都拥有被保障的权利,前提是合理的需求保障。法律允许房地产投资,但排斥的是恶意炒作。对需求层次的合理保障以及价格、土地出让、市场秩序的调控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宏观调控就必须以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践行法律约束。这样才能使各个时期的宏观调控举措发挥切实的影响力。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最新进展,在法律层面需要对价格、土地出让、市场秩序给予更多的约束支持。

(一)价格约束

《房地产管理法》对住宅商品价格的形成基础做出了要求,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它是住宅商品现价的参考标准。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这是从管理层面对房地产价格实施的法律约束,但是在市场交易行为中,居民购买住宅商品时很难从专业角度对上述各类价格实施比较研究,他们直接接触的实现当前的高价格,如何从法律角度稳定价格、抑制不合理价格的存在尤为紧迫。

(二)土地出让约束

《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这是从宏观层面对房地产开发的约束,在我国,集体所有的情况大多存在于县级、村级单位,即使在城市中,也会存在大量的行政村。当地村委会具有很强的“话语权”,有时县级领导都难以干预。

(三)市场秩序约束

《房地产管理法》第六章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条 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这一条款同样存在法律责任可能过轻的问题。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获得收入理应没收非法所得,并实行罚款。但对于此类当事人来说,资金上的损失并不足以使他们放弃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投机心理,更重要的是开发活动实施后,后续问题的解决也比较复杂,直接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法律条款缺少刑事责任规定,无形中会增加当事人的投机心理。另外在企业经营中涉足的金融合作领域、市场交易限制方面也需要具体的规定来调整市场秩序。

四、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法律对策

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需求以及现有法律存在的问题,在法律对策方面,政府应注重强化《房地产管理法》的指导作用,加强指导的全面性,并为该法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联提供支持,共同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一)法律责任定性

运用《房地产管理法》协助市场调控,首要的是法律约束和法律责任的进一步吻合,即法律责任应延伸至刑事范畴,在刑事责任方面要有更深的追根溯源的要求。但是经过多年洗礼仍屹立于行业之中的房地产企业,其所获利润足以支撑非法用地可能遭受的罚款。地方政府出于各种利益考虑,也会存在和企业联合的意愿。

企业、地方政府和国家相关部门之间就会产生博弈,所以在没有刑事责任的压力下,经济损失和单纯的行政处罚不足以影响企业、地方政府对利益最优化的博弈选择。而《房地产管理法》中一旦涉足刑事责任,那么对当事人的审查就会进入更深的层面,是否存在行贿受贿问题都将被明朗化,《房地产管理法》从法律约束到法律责任之间也将取得更完善的对应。

(二)价格衡量标准

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问题会产生一系列的联动效应,从价格环节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现实意义。《房地产管理法》并没有排斥对具体指标的约束。市场指导价格应当是在科学调研、分析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并经过评估后得出的结论,是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否过高还是过低的一种认定参考标准,也是政府信息公示的重要内容。

(三)市场秩序引导

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专属法律,《房地产管理法》有责任对市场秩序加以约束,特别是在我国房地产市场有待规范的今天,市场秩序的法律约束更是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首先进一步阐明地区建设规划对房地产开发需求的度量,然后从审批进入房地产开发的流程开始,对银行、担保等金融领域的审批和限制条件详细列明。最后再对购买交易行为提出符合地方实际的要求,便于政府宏观调控各个时期的举措实施。

(四)房地产行业审计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我国根据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先后颁布实施了诸多的有关政策法规,但是纵观国内现代房地产市场运转状况,政策法规的实施并未获取到预期的效果。这主要是因为房地产市场运行中仍旧有部分本质问题没有真正的处理,房价居高不下。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房地产业在我国虽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但若对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那么,将直接制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管理活动的实施缺乏有效地监管机制

实施经济管理是为了督促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我国现行的一些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企业管理的很少,并且我国经济管理中的政策主要是采取中央和地方共同监督管理,在管理细则和原则方面存在差异,缺乏有效的监管力度。

2.缺乏连续性政策,目标模糊不清

在我国,通常都是利用行政权威;来强制管理和控制房地产经济,然而实际出具的文件多数都没有广泛的适用性、严肃性、稳定性,虽然部分在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形成,但还缺乏一套完善匹配的实施细则及条例,给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执行效果不佳,大大降低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效果。不连续、不合理的经济管理政策会扰乱房地产行业,为不法投机者提供可乘之机,不利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良好发展。例如,经济适用房、房产税收、国五条等政策的执行情况,都充分说明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目标模糊不清,缺乏连续性政策。

3.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房地产市场要想稳定有序的快速发展,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必不可少。然而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步伐远远跟不上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进而出现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局面。在我国,通常都是利用行政权威;来强制管理和控制房地产经济,然而实际出具的文件多数都没有广泛的适用性、严肃性、稳定性,虽然部分在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形成,但还缺乏一套完善匹配的实施细则及条例,给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执行效果不佳。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文件主要以国务院名义颁发,或者以国家部委办公室的名义颁发,诸如国11条、新国4条等。这些房地产经济管理法,缺乏严肃性、稳定性和适用性。虽然我国政府在房地产特定领域建立初步的法律、法规,但缺乏相应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导致房地产行业经常出现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

二、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和对策

1.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

制定明确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目标是指导房地产行业开展各种经营活动的关键,房地产行业的相关负责人可以根据经济管理目标的引导合理的开展各项活动。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长期目标的指引,特别是在了解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发展历程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行情,根据这些制定的目标才会更有执行力,才能够更加凸显房地产今后的发展规划。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各项法律、法规需要逐步地建立和完善,进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其一,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过程漫长。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实现房地产市场规范化地运行,实现房地产市场经济的合法化管理。房地产行业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我国政府需要建立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使中、低收入购房者可以享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其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现有房地产法律、法规条件下,住房业主尚未获得法律方面的确认和保护,房地产涉及的多元化的复杂财产关系尚未得到有效的规范。目前,我国房地产秩序长时间脱离正常经济轨道,经常出现矛盾纠纷,业主维权困难等问题,所以我国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房地产秩序回归到正常经济轨道。我国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完善,既可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又避免出现政府过度干预房地产发展的现象。同时,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保障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其三,不断地完善房地产法律。目前,我国政府不断地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并出台相关的法规,促进《房地产法》的出台。这些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和后期服务纳入到经济管理中,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提高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的层次性、严肃性和稳定性。

3.完善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途径

我国政府需要完善房地产经济管理管理途径,以此提高经济管理的效率。首先,认真核算投资总额。开发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审核以后,其必须选择适合的经理去完成项目。在房地产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总额进行施工。因为项目投资总额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所以政府要严格审核开发商的资金情况。工程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估算之后,制作出资金流量表,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载入相应档案,为政府制定经济管理政策提供依据。政府依据社会的实际发展需要和开发商的自身运转情况,来确定开发商的投资总额。政府在项目开发前对开发商的投资总额进行核算,既可以有效地降低开发商投资失误的几率,又可以减少投资失败给地方经济造成的损失。其次,加强开发商的成本控制。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的关键是成本控制,而成本控制又是开发商提高自身效益的主要手段。成本控制既关系到开发商的经济效益,又关系到住房的未来使用价值,所以成本控制是总额核算之后的又一关键问题。房地产日常支出是成本控制中比较容易的一项,但日常支出中的业务费用控制却很难有效进行,这主要归咎于业务费用具有较大的弹性。成本管理者要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保证成本控制的有效进行。同时,我国政府应该建立、完善成本控制制度,避免出现成本控制漏洞。另外,开发商采用合理包干的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成本节约积极性。再次,在项目定性前进行利润预期核算。我国加强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良好发展。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关系到地方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关系到地方政府利润的获得。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将利润的实现作为自己的目标。在项目定性前进行利润预期核算,既从根本上保障开发商的利润,又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结束语

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顺利进行是维持国民经济稳固发展的主要原因,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和房地产应该共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出解决措施,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目标以及强化房地产经济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探讨。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经济管理的能力,从而促使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余凯.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