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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职院校教师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表现为职业倦怠。普遍认为,职业倦怠属于心理综合症的表现之一,通常表现在那些就职于要求连续性紧张并且与他人进行互动的职业中。倦怠情况的产生是从事该类型工作的个体,在长期连续压力下的一种反应。作为高职院校教师,由于工作压力强度较大,工作过程相对单一,加之授课对象知识层次结构较低,教学模式受限性较大,获得物质报酬不高等等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职业倦怠现象。职业倦怠现象的产生,从很大程度上挫伤了高职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容易让人产生得过且过,虚晃度日的情绪,使得一部分教师只满足于简单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很多前沿性的行业知识、信息的关注度削弱,知识体系不能及时更新、完善,进而大大影响了教师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热情,同时也阻碍了我国整体职业教育事业的推进。(二)高职院校的教师中显现的一个更为严重的倾向,就是关于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提升问题。目前我国的一些高职院校不乏资历深厚的教师,他们有着相对较为丰富教学经验,但是由于当今专业知识更新较快,而他们获得知识的时间相对较为久远,从而使得教师跟不上步伐,导致这部分教师出现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落后的现象。而高职院校的广大新晋教师,虽然掌握了最新知识结构,但是缺乏实际动手的能力,致使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在教学过程中往往陷入“说一套,做一套”的怪圈。由此可见,作为高职院校教师,只有定期接受新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才能更好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更好去教授给学生们最新鲜的知识。面对当下90后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他们对教师的要求是多方面的。传统的“粉笔加黑板”的单一教学模式,再加之缺乏时效性、毫无新鲜度可言的教学知识,通过这种途径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新时代思维接轨能力。只有授课教师的知识体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能够跟得上时展节奏,同时又紧密结合行业职业特色,才能够培养出时展要求的新型的高级职业技能型人才。
二、高职院校教师应具有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以及技能
教师的专业素质、教师的专业知识以及教师的专业技能的发展水平代表了教师这个职业的发展水平。(一)教师的专业素质,就是指一个教师所具备的的的专业素养,它与能力无关,代表的是一个教师在专业方面的态度和修为。(二)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师的专业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学科的知识内容;2.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掌握的一般教学方法和教学知识;3.课程知识,即要掌握作为教师应该掌握的材料和程序等方面的知识;4.掌握学科课程知识与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5.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基本心理及特性,为下一步更好的给学生进行授课奠定好基础。(三)教师的专业技能。教师在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指导下,在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前提下,仔细掌握一个教师从事学科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从而更好的形成从事学科教学这个工作的技能,即为教师的专业技能。作为一名合格的高职院校教师,一般来说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技能。1.教学设计方面的技能,包括:课程环节的设计,能唤起学生的注意力,刺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等方面的技巧;能适当的对学生的正确学习行为给予一定奖励等方面的技巧;能变换教学途径、变换与学生交流模式等方面的技巧;能训练和改善学生的反应能力,增强学生参与到学习和讨论等方面的技巧;2.能够熟练应用教学媒体的技能,例如一些行业实践场景的使用以及其他相关现代化教学方式的掌握;3.在课堂教学方法上的技能,包含有应用书面语言的使用,口头语言的表达以及一些肢体语言的使用等;4.在课堂教学之外的关于教学研究方面的技能,主要体现在对于行业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的了解、分析,以及对于行业职业教育发展前景的展望,对于学生职业生涯的规划和指导,对于高职教育建设的思考和创新等。
三、高职院校的教师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及有效途径
鉴于高职院校的教师普遍出现的不良现象,基于行业的要求,教师参与职业教育就显得异常重要。当代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长远发展,就必须要学会接受新事物,必须要创新和发展。不管是一个企业还是一个人,如果他停止不前,就必定会被他人超越,就必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教师这个职业也是一样,知识的更新替换变化之快,要求教师必须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接受新事物,才能跟上这个时代的发展,高职院校教师参与职业教育的改革途径主要有:(一)充分鼓励高校教师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广泛参与职业教育理论建设。当今各种发达的教育手段不断的被运用于高职教育中,例如远程教育、多媒体、网络自主学习等。这些先进实用的学习途径,便捷高效,使得教师们在办公室里就可以进行职业教育,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高职院校的教师通过网络的途径来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是最佳的参与途径。(二)高职院校内定期进行的教师集体培训,对于参与职业教育改革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在高职院校内部定期进行的教师集体培训,所有的教师集中在一起进行培训,教师与教师之间可以在知识问题上进行相互的交流与沟通,每个教师的理解不同,收获也不同,所有教师都能交流分享自己的培训心得,这样的效果也很显著。如果是单个教师独自进行职业教育,他对培训内容的理解有限,有些地方甚至会不明了,不能彻底领悟所培训的职业教育,这样,培训的目的就没有充分达到,如果是有很多教师在一起交流,教师们可以就同一件新事物进行探讨,所有的结论汇集在一起,这个新事物就会被分析的很透彻。(三)鼓励高职教师积极参与行业培训辅导、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等实践参与手段,可以给广大高职教师提供更加贴近专业的实践机会。高职教师普遍具有较为全面完善的专业理论背景,知识体系结构较为完整,但是由于平时工作性质的制约,缺乏将个人理论、经验付诸实践的机会和途径。广泛的参与相关行业培训,既不会使得教师脱离其自身角色定位,又必然使得高职教师在培训时,针对授课对象的变化主动转变知识讲授方法,从而能够更多的联系行业实际。合理安排高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对教师个人和行业企业部门都是大有裨益的。高职教师到企业中,能够带来最新最为全面的行业动向信息,从而更加坚实了行业企业今后科学稳健发展的理论基石;同时,行业企业提供的各个挂职岗位都与企业生产管理息息相关,把高职教师放到此类岗位上,让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接触到最为直观形象的专业训练,更加合理的将自身已经具备的抽象性知识建构与具体化的专业实践相结合,对于高职教师职业素养的培养乃至各个新型高职院校学术专业建设能够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四)通过关注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动态研究和政策方针来帮助教师参与其中。作为一名新时期的高职院校教师,应该及时将国家与之行业相关的政策方针以及各类有效信息进行积极的消化吸收。同时,高度关注发达国家高职教育中的一切优秀、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方法,以此来完善自身的教育方式。这些信息的了解和掌握,能够让教师在第一时间确立自身发展的方向,更好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此同时,这些新信息中也包含了大量详细生动的解释和例证,几方面的结合作用也能够最大程度的丰富高职教师的内在素养。
四、高职院校的教师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动力机制
在日本,接受义务教育的毕业生不仅有留在学校继续学业的机会,还有到短期大学、专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以鼓励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增加职业技能。通过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设立等值体系评价办法,以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使技能水平提高与人才综合能力培养同时得到强调。这种职业教育模式对我们在职业技术教育的观念、理论、结构、体系、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教育体系方面。学校的职业技术教育与企业的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辅以社会上的公共职业训练。学校的教育主要是初中的技术、家政课教育,高中的综合学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专修学校教育,高等专门学校教育,短期大学教育。业内职业技术教育主要是技术教育、技能训练、经营教育、能力教育及品质教育等。公共职业训练是社会上的组织举办的职业技术教育,在各都道府县设置公共职业训练设施,为社会上准备就业的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训练,为已经就职者进行职业能力开发和提高技术训练,主要有养成训练、提高训练、能力再开发训练以及对残疾人的职业训练、对职业训练指导员的训练等,促进了职工职业能力的提升。师资队伍方面。日本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开放型”师资培养体制,实行严格的录用制度,构建广泛的课程体系,建立多样的在职培训制度,多渠道引进师资,给予优厚的待遇,以培养实践化,职业化、能力化和全面化的职业教师。伴随着职业教育模式的转变,对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部分科研能力、创业能力较强的人员加入教师队伍中来,促使原有的教师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在日本,一些职业学校本身就是由企业创办的,教师来自企业内,有很好的知识背景,加之多年的工作经验,在短时间内解决了日本职业教师实践化、职业化短缺的现象。一些职业学校成立创业协会,由职业指导专职教师负责,为学生提供创业交流平台,让师生亲身体验创业过程带来的快乐和艰辛,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和教师一起为企业设计服装,学生作品若被企业采纳,企业即给予相应的回报,完成了在校期间的创业孵化。学位制度方面。日本的学位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经过历次改革后日益成熟。1991年始,授予两年制短期大学和五年制初中起点的高等专门学校毕业生以“准学士”学位,1995年始授予修完专门课程者“专门士”学位(相当于“准学士”),2005年将短期大学准学士称号改为“短期大学士”学位,又增设“高度专门士”称号(相当于“学士”),这些学位设置为高职学生继续深造提供了渠道,架起了各类教育、各级学位之间的“立交桥”。在应聘国家公务员等方面也赋予同等待遇,提高了高职学生的社会地位。此外,实行职业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之间衔接。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的紧密融合,使日本高职教育与市场紧密对接,提升了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也使高职毕业生在就业竞争中获得了更多资源。
二、韩国:大力提升职教地位
战后韩国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对经济腾飞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韩国职业教育不仅培养目标明确、课程实用性强,而且有严格的资格证制度和多样化的技能奖励政策,更有职业教育终身化等特点,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是职业教育的基础。在韩国职业教育发展起来之后,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同步,职业教育形成体系,职业教育更注重产学合作,从而形成职业教育课程的综合化和管理机构职权清晰化。韩国职业教育发展最根本的支撑是政府对人力资源开发的高度重视,韩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保障在于高水平的职业能力开发研究,并规范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使其发展适应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韩国注重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立法工作、构建动态和开放体系、拓宽发展道路,注重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全面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一是政策鼓励,支持职教发展,立法保障职业教育的发展。韩国政府对职教的财政拨款和财政奖励多于普高;为吸引学生报考职高,职业高中学生的学费比普高中低,而奖学金比普高高,且高考有优先录取的资格,毕业后还能获得熟练工人证书。为应对多变的经济形势,韩国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不同的教育发展规划。具体做法有:第一,政府专门指定部分职业学校招收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未就业者或未升学者、对国家有功人员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第二,引进职业教育领域的专业学位制度,学生通过职业教育可取得本领域的最高学位;第三,政府不断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奖学金、扩大奖学金的受惠率;第四,优先保障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升学和就业,在高考录取过程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学生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高中毕业生。二是通过扩招职业高中学生和减少公立普高招生人数,提高高中阶段职业高中学生的比例,并为职业高中毕业生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同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设置从专科至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层次,丰富职业教育体系,使职业教育形成多层次、多专业、多经验的培养体系,以体现其对职业高中的重视。在经济蓬勃发展阶段,韩国政府制定了职业教育发展的三个中长期计划,即《职业技术教育5年计划》(1958~1962年)、《科学技术教育5年计划》(1967~1971年)、《科学技术人力供给计划》(1973~1981年)。上世纪80年代后,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要,韩国政府制定了第二个长期综合教育计划(1979~1991年),以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加大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投资力度。在专业与课程设置方面,专业覆盖面广,几乎覆盖了韩国主要产业的各个领域;选修课与必修课并重,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专业基础,增强学生的应变能力;教学与实践并行,职教与普教相融合,开始普教、职教“两轨一体化”的尝试,普教与职教相融,各有其侧重点。三是利用贷款发展职业教育。韩国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扶持本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为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设施和条件。韩国政府从1997年开始,每年筹措2500亿韩元,专门用于国民的职业教育。政府投入不仅拨款和补贴,还有以承担还息责任的方式,允许学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来改善办学条件。在政府财力的倾斜下,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培养出的技能型人才更多。四是实行多元办学体制,推进职业学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这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场所,而且为学生的实践实习提供了平台,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利用产学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将“产学合作”写入《产业教育振兴法》,使之法制化。法令规定,产业界要积极协助学生现场实习,职业学校学生现场实习要义务化。为推动产学合作建立职业教育协调与指导机构。韩国成立了由地方自治团体、学术界、产业界以及地区民间代表组成的“产学合作教育协议会”,由其对学校和企业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启示
每年的国家级或者省级竞赛多是由系部推荐参加人员,往往是班里成绩较好的几个学生,而多数的学生则没有机会参与。如果技能大赛纳入到校级层面进行管理,形成常态化的运作,让所有学生参与进来,公平竞争,优中选优,就会形成一个良好的竞争环,解决了由于机会不均而导致的师生矛盾。建立校级的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首先要组建的专门机构并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从学校制度层面加以保障。”由学校成立学生技能竞赛委员会,或责成相关系部组成。负责组织校级的常态化的学生技能竞赛和国家级省级比赛的选拔工作。例如语文教育专业的学生技能大赛即可由中文系成立竞赛组委会,学校统一监督管理。其次,要保障学生技能竞赛有充足的运行资金和完善的奖励制度。学校应设立学生技能竞赛专项资金,用于比赛的材料、器具、教师指导、评委费、学生奖励等方面。教师和学生参加学生技能大赛往往利用的都是课余时间,这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这就需要学校对获得奖项的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奖励,以此激励更多的教师与学生参与到比赛中来。
二、语文教育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的实践效果
“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所以针对高职院校而言,职业技能竞赛在于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锻炼学生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力。在竞赛中将教与学结合,将学与练结合。以竞赛推动教学改革,促进专业建设。
1.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目前,语文教育专业的教学内容仍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的效果也只能等到学生工作后才得以检验。针对这种情况,“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体系的构建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2011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举办了首届高职高专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教学技能大赛,比赛内容有粉楷、钢楷、简笔画、朗读、说课等。赛后,某些院校的语文教育专业马上根据比赛的内容修改了教学计划。例如伊春职业学院,在语文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增添了“三笔字”课、“简笔画”课、“普通话训练”课等等。实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而实践教学的效果通过学生的技能竞赛也得到很好的检验。并且能过比赛,教师会发现学生在某些技能方面的弱点,可以更好地调整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方面的针对性。真正实现了以赛促教,以教促练、以练赢赛的良性循环,达到了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的双丰收。学生要取得优异的竞赛成绩,一方面取决于学生的素质与能力,另一面也与教师的教学能力有很大的关系。学生职业竞赛体系实施后,教师们也都在更新教学理念、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例如伊春职业学院语文教育专业的教师会定期到小学去听课,与小学一线教师交流教学经验与新的教学方法;对每年举办的伊春市小学教师基本功比赛进行观摩,总结经验与体会,丰富与拓展自我知识层面。在授课过程中,将所学所感渗透给学生。
2.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与职业技能相衔接,要加强与劳动部门和鉴定机构的联系沟通,将职业竞赛项目和内容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准相结合。”语文教育专业的学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为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内容分为笔试与试讲两部分,而且还要在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得到一级乙等的成绩。师范类的学生职业技能大赛中的说课、教学设计与朗读等项目正与职业资格证考试内容相符合。通过竞赛环节的培训,为学生将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奠定下了很好的基础。既增强了学生参赛的积极性,也增强了对未来工作的自信心。
随着职业院校对现代职业教育探索的日臻成熟,现代职业教育正迅速发展,学科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同市场逐步向“零距离”对接,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结合渐入佳境。
1.政府部门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
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以城带乡、以强带弱,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合的新兴办学模式——职教集团。”目前已经在交通、农业、水利、牧业、医药卫生、建筑、化工、机电、地质、工艺美术、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部门组建了职业教育集团,职教集团总数已经突破60个。截止5月,我省普通高校已达到127所,其中本科学校达到50所(含独立学院8所),高职高专学校达到77所。年底,省教育厅与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还签署了《共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合作协议》,为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实现“产学研用”无缝对接提供服务平台。但从人均数量上来看,职教集团内部组织相对松散,这与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是不相匹配的。
2.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滞后
就高等教育类型组成来说,目前所实施的职业教育其最高学历仍是专科,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本科,缺少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尽管这几年针对高职毕业生对口“专升本”,实际上还是升入普通本科院校,而非职业教育本科,很难满足社会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也不利于学生继续学习,这也容易导致人们对职业教育在认识上存有偏见。
3.高等职业教育人均教育经费依然偏低
“十二五”以来,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经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世界银行研究表明,职业院校生均经费为同级普通教育的2.53倍,实验实习设备设施的成本更高。
4.职业教育自身吸引力仍有待加强
①专业教师不足。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教师的知识结构与职业教育所要求的知识结构不相适应,缺乏必要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技能。
②企业缺乏合作动力。由于缺乏相关利益链条的连接,政策落实机制不健全,导致校企合作缺乏长效机制。目前,大部分校企合作的有关政策还有待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多数校企合作项目、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松散,捐助教学设备利用率不高,实训实习基地后续建设和利用、培训员工等仅停留在层面上。
③职业资格证书亟待规范。随着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进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某些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团体等出于自身利益,既培训又颁证,一方面造成培训质量下降、走过场,另一方面政府公信力不断下降,造成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证书泛滥,“证”出多门,严重妨碍了职业资格培训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深化产教融合的路径分析
当前,国家已把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还需要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营造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要着力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把理论教学逐步转向理论与应用相兼顾,学历教育逐步转向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相兼顾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
1.专业规划对接地方产业规划
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具有突出的社会性、职业性和实践性。教育部副部长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经验交流会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年会”上的书面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以服务就业为导向,立足类型教育特点办学,走对接需求、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从而为社会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①专业人才培养对接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职业院校要紧跟产业发展动向,不断调整专业结构,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和教材改革,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有针对性地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服务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战略的实施。以专业群建设带动学院转型,专业规划对接地方产业规划,专用链对接产业链,校园文化建设对接行业企业文化,推动创业教育向终身职业教育方向发展。
②教师职教能力要求对接职业岗位要求。要以实施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为契机,做好职业院校青年教师企业一线实践的引导和政策支持,全面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解除一线教师的后顾之忧。
③支持中小企业吸纳职校毕业生。一方面要设法提高职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对企业职工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给予政策支持,出台导向性人事和相关劳资政策,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
2.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经费标准
职业教育体系需要有强大的社会系统支撑,政府必须稳步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在全国教育总经费的占比,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规模相适应。此外,应不断拓宽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渠道,建立以政府为主,兼容企业、社会团体、民企、外资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投资体系。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应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不仅制定相关政策,而且搭建具体的实质性合作框架,出台相关细则和落实政策措施,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校企双方的积极参与,使省的职业教育发展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教育基金的投入,对职业院校的学生予以与普通院校同等的主体地位,尤其是给予民办职业院校的教师与普通院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和产学研的政策支持。
3.加快职业院校内涵建设
①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职业教育的职业性与教育性是提高职业院校核心竞争力,打造高职教育特色专业品牌的重要途径。加大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力度,优化全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加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办法,加大对“双师型”教师的政策激励,重点提升其专业实践、教育教学能力,努力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力量,促进“双师型”教师在区域内合理流动;同时,以德育人,用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新风尚,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培育更多社会需要人才。
②完善职业人才成长“立交桥”。在推进中职、高职紧密衔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人才成长“立交桥”,拓展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专业硕士的发展空间,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将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结合起来,引企入校、引职校入产业园(区),为当地经济、产业发展作更大贡献。学校与企业及行业单位联合起来,建立职业教育就业评价体系,以硬件、软件、就业来吸引学生、留住学生;积极开展学业水平测试,提升学生文化素养,扭转只重技能的旧观念,为职业教育发展迈出重要一步,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必然要求。
③增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贡献最为直接的教育类型。现代职业教育只有与实践、工作过程相结合,学生才能学到职业活动中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因此,职业教育的全过程都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需要企业提供更多实习和实训基地。职业教育正逐步由规模化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过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企业要有参与的自觉性。
④规范“职业资格证”的市场秩序。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规范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和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这对造就高素质的劳动者,无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好宏观管理和质量监管等服务工作。
三、结语
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必须服务于法制教育的理念和法制教育课的本质。法制教育的理念要求将法制教育课从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知识化教育中解放出来,设置成独立的法律基础和法律技能的教育课。职业院校法制教育的本质是以广大在校学生为对象,以法治和法律为内容,以培养其法律素质、传授法律技能为目的,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主旨,展开的教学活动,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三者的合一。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从注重学法转变为注重用法。职业院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主要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通过一定量的法学理论教育,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与专业密切相关的部门法,培养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目前,不同类别的职业院校整齐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课,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在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的生活,融入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二、法制教育教材的改革
除了《法律基础》主教材外,各职业院校还可以根据本系统、本校的专业和对应的职业的特点,结合与之相关的部门法的内容,简明扼要地编著对主课程具有辅助、补充作用的选修课教材。配合学生就业和创业的需要,可加以《劳动法》、《合同法》或有关工商、金融、会计等部门规章的重要内容,作为《法律基础》课的深化和延伸,以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步入社会的用法能力,这才算是达到《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为了不使必修和选择课的教材陷入抽象无趣的地步,也可以在辅助教材的下半部分收编一些教学案例,这些案例具有以下特征:
(1)能充分体现法律或部门法的基本原理;
(2)结合学生的专业和未来就业的职业特点,以相应的部门法的基本规范和运用规则为内容;
(3)配合当前的时势特点,增加反映当前青年人的普遍诉求,或者代表了与专业相关的该部门法发展变化的新趋势的内容。现行教材中的一些常见的法律名词,完全可以放在案例中加以注释的方式,让学生们能够在理解中实际运用它,而不必死记硬背大量的名词;这一来,教材的编排体例就搞活了。这样编排的教材,不可能不受到学生的欢迎,且完全可以作为其职业和专业化法律素质培训的选择课。经对职业院校的特点就是职业性较强,学生实习和实际工作的机会较多,在法制教育中,应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的这一特点,围绕学生所学专业的特征以及职业预期,在开展普及型法律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制教育层面,创新教育模式,应当开办部分与各专业职业发展相关、高职学生普遍关心的课程,可以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加学生对专业相关法律的关注,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的需求,融入职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例如,对于物流专业的学生,如果能够开设《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国际商法》等课程,将对学生法律知识积累、法律素养提高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对于轮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开设《交通法》、《海商法》、《国际法》等课程,对于财政金融专业的学生开设《金融法》《税法》等课程,这些将有助于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只有让高职学生切身体会到法律对他们学习、就业甚至一生的影响,他们才能够保持对学习法律的高度热情,进一步促进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自身实际职业能力。
三、法制教育教学方式的革新
(一)组织模拟法庭。这个做法以往就有,但调查显示学生们仍热衷这个方式,因为其参与性和综合功能比较强的缘故,在采用这个方式时,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案例,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而言,选择理论难度不大、受人们关注的典型案例或与现时代年轻人关系密切的案件会比较容易发挥。同时,应注重教师的指导作用,可以对案件程序和理论要点作剧本式的安排,以增强其表现力和表演功能,显现出模拟法庭的参与性和观赏性。
(二)讨论式教学。这个关键要有好的、大家关注并容易产生不同见解的题目。讨论的形式可以灵活多变,老师事先作一些必要的提示,也可以要求分组讨论中选派代表做总结发言。
(三)开辟第二课堂。这是最灵活、最多样化的尝试,比如组织大家到相关的法庭旁听一些大案、要案,参观监狱,组织下乡普法,在重大节日在校园内外宣传展开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社团和校园法律援助机构,开辟法制园地宣传栏等,师生共同携手丰富校园的法律与文化活动,都能令人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氛围。
(四)组织法官、检察官和法学专家开设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如果配合适当的主题,比如宣传新法的诞生、重大的法律制度的变革,这样做法效果会更佳。其频次以每学期二至三次为适宜。以上方式可以齐头并进、多管齐下,也可以着重采用其中的二三种方式展开,教师们可以根据本校的教学条件和学生群体的不同爱好选择性地适用。五、建设优良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在当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制教育课合并的情形下,法制教育课的师资队伍得不到保障,非法律专业学位的老师任课的比例居高不下,还有大量的以政治教员和辅导员兼任的情况,情形不容乐观。这些非专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得到再提高的机会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的专业素质提升的速度偏缓,远远不能满足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深化和创新的需求,这是现状。建设优良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一方面应从法律专业人士和法律学位应届毕业生中招聘适用人才,确保法制教育课教师的学历和专业水平,这是居于第一位的。其次就是教师队伍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遇问题;当然,在全面实现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之前,这是必要的权宜之计。第三,也应注意教师队伍年龄与教学经验、法学专业学位与法律实践经验的搭配,利于教师群体共同提高。第四,在有条件的院校,可组建法学课教研组,共同研讨开拓高职院校的法制课教学,发挥教师队伍的集体力量。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