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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式

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式

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 科技创新 全息理论 扩散模式

[作者简介]邵丽君(1966- ),女,河南开封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新闻与管理系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体育教育。(河南 郑州 450044)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8年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全息理论视角下的高校科技创新策略”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08―JKGHAGH-643)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6-0041-03

一、全息理论的内涵

全息理论一方面研究特定领域特殊规律;另一方面又可以作为不同领域的普遍规律,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全息是指系统的每一部分都包含整体在时间、空间维度内的全部信息。1996年澳大利亚学者马索斯发表了《全息系统架构》,该文指出复杂系统具有三个基本的结构特征:一是系统组成部分的系统依赖;二是组成部分的相对自治;三是系统层次之间的全息衔接。之后澳大利亚学者特恩布尔对马索斯“全息”系统观进行注释,他认为系统的组成部分应该拥有三类管理机能:第一类是指向子系统的内部管理,第二类是协调不同子系统间的流程,第三类是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只有承担了这三类管理机能的子系统,才具有部分与整体“自相似”的特性,才能被称作“全息”子系统。

二、基于全息理论的高校科技创新扩散问题分析

高校科技创新扩散是指在科技创新、创新知识传播的过程中,作为知识与技术的源泉之一的高校,一方面创造了新的知识和技术,另一方面通过知识技术培训、科技知识教育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有效地促进信息、知识、技术等的扩散与应用,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畅通的渠道。从全息理论来审视产学研过程,高校作为科研创新系统的组成部分,通过创新扩散来实现不同子系统之间的流程协调,在自主管理与关联方的界面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对系统整体进行自组织的全息能力,并由此改变系统的整体结构形态,从而推动高校科研主体与市场主体之间知识的有效传播和技术的有效迁移。这种跨子系统的流程协调需要政府、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

(一)阻碍高校科技创新扩散的原因分析

1.不同子系统之间的文化冲突。企业一般以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追求投入成本低、产出效益高,经营模式多采用外延性扩大再生产,因此短期行为严重,过分关注科技创新的成本,创新扩散意识较为淡薄,这种现象在资金匮乏的小规模企业中更为普遍。高校作为学术研究的阵地,则更看重高校评估的一些硬指标,如的数量、科技成果鉴定情况等,无形中把追求学术成果产出的数量当成科技创新的首要目标,忽视了科技创新与扩散的实际应用效果,对如何将技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缺乏研究。这种组织文化的冲突,使高校和企业对待科技创新有不同的利益目标,从而无法快速构建协同机制。

2.科技创新成果的不确定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高风险、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难以从常规的商业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对于高校而言,一般并不具备科技创新自我转化的资金实力;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出于安全性考虑,自然会规避转化周期长、技术风险大、预期收益不确定的项目投资;对于企业来说,面对承担高风险的资金压力,往往对高校的高新技术成果望而却步;另外,政府财政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也十分有限。因此,能否有风险投资资金介入高校科技成果的研发和产业化过程,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是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能否顺利扩散的重要环节。我国目前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少,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小,创新类公司受资金所限缺乏发展空间,这已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一大障碍。

3.利益分配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利益分配机制是核心问题,经济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已经成为高校科技创新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协调发展的阻力。高校的科技创新是一种探索性的劳动,具有较高的风险,研究一旦失败,投入的研究费用将无法收回和补偿。有的企业在研发初期便向高校投入资金,认为自身承担的风险大,在最终的利益分配方面向自身倾斜是理所当然的。高校则认为科技成果带来的社会效益主要是由科研人员投入大量的脑力劳动取得的,自己应在利益分配方面占绝对优势。这种利益分配方面根深蒂固的矛盾,使得高校科技成果扩散的流程受阻。

4.科技信息流动机制不健全。畅通的信息渠道是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扩散的一个必要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系统在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或信息资源等服务方面严重滞后,例如,英国早在1987年就建立了全国科技专用数据库,容纳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的系统信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目前高校科技扩散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中介服务机构从无到有,正逐步发展和完善,但总的来看,多受规模限制,职能较为单一,无法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数量和功能等方面都远远不能适应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有效扩散的需要。

(二)高校科技创新扩散的主体分析

一个良性的高校科技创新全息系统应具备这样的特征:作为全息子系统的高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都应实现全息连接,一方面能自觉实现自身系统内部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实现跨子系统的流程协调,并且还要自动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各个子系统在实现职能的过程中,推动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扩散。高校或其他研究机构致力于原创性的研发工作,是科技创新工作的主体;企业是技术扩散应用的主体,企业对技术创新成果的需求是决定技术扩散的关键因素,企业对技术的需求程度越高,技术扩散成功率就越高;政府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为技术创新扩散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技术创新扩散中通过有效连接大学和企业间的转移行为,实现技术的转移,保持技术的持续增值;金融机构为高校的技术转移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各行为主体通过互动、高效的技术创新模式,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实现科技创新的有效扩散。

三、基于全息论的高校科技创新扩散组织模式

(一)以政府为主导的高校科技创新扩散模式

政府主导型高校科技创新扩散模式一般适用于科技创新技术成熟度偏低、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由政府引导促使双方合作,有效推动科技成果扩散。如天津市教委2011年3月出台《高等教育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全国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整合高校科技研发资源,对接科研信息,在高校与企业、科研成果与项目需求之间搭建桥梁,推动科技创新系统的良性循环。在这种模式下,由于企业的需求期望较低,缺乏科技创新扩散的动力,为此,国家应积极引导,通过承担或分摊研发费用的方式,鼓励高校的技术开发与科技创新。

政府主导型合作模式的主要特点:一是高校和企业双方合作的意图明显,研究内容具有较为明确的市场应用前景;二是技术创新费用主要由国家或承担研究的高校承担,技术研究经费能否及时到位是决定该模式推行的首要因素;三是一般有政府参与,其研究成果具有辐射带动作用,扩散面较为广泛;四是科技扩散的双方需具有良好的非正式组织关系,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是维系组织关系的重要途径。

(二)契约型高校科技创新扩散模式

当高校科技创新技术成熟度较低,而企业对现有技术的需求期望值较高时,企业会首先提出需求并提供一定的经费或研究实验材料、仪器设备等,以契约形式委托高校开发,产权归企业所有或由双方在契约中约定,这就是契约型模式。在这种合作模式下,高校和企业都是独立的主体,各自的责权利在契约中明确。这一模式按照约定期限的长短分为短期创新扩散和长期创新扩散形式两类。

1.短期契约型科技创新扩散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高校主要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的形式把自身研发的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并协助企业将技术投入生产,通过技术扩散产生经济效益。这种合作模式主要有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这种扩散模式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供求失衡:一方面高校大量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无法实现扩散,导致科技成果的虚空化;另一方面很多企业握有充裕的资金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从高校的角度来看,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弊端凸显,科技成果过分追求规模和数量,其可转化能力差,这就形成了无效供给。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是企业缺乏诚信,技术扩散过程中高校的合法权益无法切实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是企业短期行为严重,对短期见效的项目更感兴趣。此外,高校技术转让还缺乏有效的对接和扩散机制,缺少交易的宽广平台,造成了交易分散、不规范的局面。

2.长期契约型科技创新扩散模式。长期契约型合作是指企业与高校及其他中介机构之间以长期契约为纽带,共同从事的科技创新与扩散活动。双方在资金、设备、人才等领域进行广泛合作,合作规模大,由技术协作延伸到技术―生产―经济合作的全过程。近几年该合作形式较为普遍,合作的领域也越来越宽泛。例如,2009年,中国石油大学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研究生工作站”,在课题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合作;中国烟机集团公司与湖南大学签署长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湖南大学―中国烟草机械集团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在“联合研发”和“人才培养”。2010年,南京工业大学和江苏金源锻造有限公司签订金融证券创新合作协议书,建立南工大―金源“中小型上市公司金融创新教学科研基地”;四川长虹公司与清华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国际合作等方面建立“优势互补+需求导向”的合作机制。2011年,斯伦贝谢公司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签署的长期全面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与开发、科技交流与合作、人才资源保证与支持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浙江物产与复旦大学企业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中心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构建内外结合、多层协同的研发体系。

(三)成立衍生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新扩散模式

当高校的技术成熟度较高,而企业对现有技术的需求期望较低时,为了不使技术闲置与浪费,高校会选择形成内部衍生企业模式,将科技创新成果扩散范围缩小,转为内部吸纳和利用。这种模式主要是大学通过建立实践基地或创办科技产业等,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具有一定市场应用价值和前景的基础上,再通过产学研结合来实现科技创新扩散。这是较早的一种产学研结合模式。

从我国整体来看,企业的科技实力和创新人才队伍薄弱,科技开发主要还是由高等学校以及研究院所承担。由于大学和企业科技力量的悬殊,高校利用校办高科技产业,直接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是完全必要的。实践证明,高校兴办科技产业能够增强高校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如北大方正、北大青鸟、清华同方、清华紫光、上交大昂立、云大科技、南开戈德、复旦复华、天大天财、东大阿尔派等企业集团都是成功的例子。校办科技产业不但可以促进科技创新扩散、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提高院校教学和科研发展的水平。目前,高校办企业面对的根本矛盾是产业资本的匮乏和产权划分不清,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是高校科技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高校科技产业只有在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下,才能有效规避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才能实现产学研的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

(四)一体化协作科技创新扩散模式

一体化模式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学研单位有效整合为规模更大、结构更趋合理、功能更为全面的一体化组织。该模式强调高校科技创新系统内的子系统之间的流程协调,并在全息发展过程中,实现整个系统的发展与演进。比较典型的一体化协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产学研一体化。产学研一体化是指将高校、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结合成一个整体,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这种模式有利于推动高校与地区、高校与企业的深层次协作,实现教师与地方、企业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信息交流;通过产学研的整合,发挥产学研协同的综合优势,提高产学研资源利用的效率。目前该模式的发展趋势,一是高校与企业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形成集群式创新机制;二是区域―大学共建科技园(产业园)、科技创新运作中心等。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扩散模式要求高校树立“教育―科技―经济”的科学办学理念,深入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不断为企业开发出市场上需要的新产品、新技术。对企业来讲,首先要具备承担科技创新风险的能力,积极创造科技创新扩散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在产学研一体化的过程中,要提高自身科研人员的研究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实现技术增值。

2.创新知识联盟。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扩散涉及各方面内容,包括法律、金融、市场营销、管理等专业领域,因此需要建立高校科技创新联盟,将了解科技与经济规律、具有市场洞察力、有科研能力和管理经验以及具有公关特长等的人才聚集起来,通过寻求高校科技成果、评估市场价值、科技信息交流、技术服务以及科技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促进高校科研主体与市场之间知识、信息的有效流动和技术的有效转移。创新知识联盟的构建不仅引入了灵活的市场机制,而且还强调成员间资源的共享、互补和协调。

3.科技创新孵化平台。该模式通过科技孵化器实现了科技创新主体在物理空间、产业链、人才、服务资源与技术等方面的聚集,通过科技创新系统内子系统间的合作与互动为在孵企业提供充满机遇的创业环境,通过改善环境因素来提升在孵企业的创业能力。近年来,高校以“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基本功能,融合技术、资本、人才和市场资源,建立了一大批大学科技园,如北大科技园、北京科大科技园、吉林大学科技园、北航科技园、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清华大学科技园等,这些科技园区正发挥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科技中小企业孵化、辐射的作用。

在科技创新孵化平台中,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与政府等创新主体通过综合运用创新资源形成了创新流。通过产学研的合作,各创新主体之间建立起模块化的创新网络关系,促进科技创新扩散平台的建设。在科技创新扩散平台的支撑下,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技术产品化,最后利用完备的信息网络引导、传播和扩散技术,促进科技创新系统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嵌入式系统;学科体系;平台模式;对象学科

一、嵌入式系统简介

(一)嵌入式系统的产生

嵌入式系统诞生于微型机时代,经过微型计算机的嵌入式专用化的短暂探索后,便进入到嵌入式系统独立的微控制器发展时代。直接在嵌入式处理器与集成电路技术基础上发展的带处理器内核的单片机,即微控制器的智能化电子系统。即便有处理器内核,也是嵌入式处理器而非通用微处理器。

(二)专用计算机探索的失败之路

无论是工控机,还是单板机,都无法彻底地满足嵌入式系统的微小体积、极低价位、高可靠性的要求。人们便直接将微型计算机体系结构进行简化,集成到一个半导体芯片中,做成单片微型计算机。motolora公司的6801系列就是由6800系列微型机简化后集成的单片微型计算机。单片微型计算机彻底解决了嵌入式系统的极小体积、极低价位,但在高可靠性及对象可控性方面没有本质上的改进。

(三)嵌入式系统的独立发展道路

嵌入式系统的微控制器(mcu)发展道路,是一条摆脱“专用计算机”羁绊,独立发展的道路。这是一条由intelmcs51单片机、idcx51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开辟的单片机独立发展的道路。mcs51是一个在微电子学、集成电路基础上,按照嵌入式应用要求,原创的嵌入式处理器。mcs51原创的体系结构、控制型的指令系统与布尔空间、外部总线方式、特殊功能寄存器(sfr)的管理模式,奠定了嵌入式系统的硬件结构基础;idcx51是专门与mcs51单片机配置,满足嵌入式应用要求原创的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

二、嵌入式系统的四个支柱学科

目前,嵌入式系统尚未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从“嵌入式系统”的诞生、独立的单片机发展道路、微控制器技术发展的内涵、嵌入式系统的多种解决方案来看,“嵌入式系统”是四个支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并以平台模式进行学科定位与分工。

(一)四个支柱学科的关系

嵌入式系统的四个支柱学科是微电子学科、计算机学科、电子技术学科、对象学科。微电子学科是嵌入式系统发展的基础,对象学科是嵌入式系统应用的归宿学科,计算机学科与电子技术学科是嵌入式系统技术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领衔的微电子学科

微电子学科与半导体集成电路的领衔作用,在于它为嵌入式系统的应用提供了集成电路基础。电子技术学科、计算机学科的许多重要成果,最终都会体现在集成电路中,从早期的数字电路集成,到如今的模混合、软/硬件结合、以ip为基础的知识与知识行为集成。

(三)为平台服务的计算机学科

现代计算机出现后,在计算机学科中形成了两大学科分支,即通用计算机学科与嵌入式计算机学科。通用计算机学科与嵌入式计算机学科有不同的技术发展方向与技术内涵。由于嵌入式计算机学科与对象学科、微电子学科紧密相关,而嵌入式计算机学科与原有计算机学科内容有较大差异,不能用通用计算机的概念来诠释嵌入式系统,因此、嵌入式计算机要加强与微电子学科、电子学科、对象学科的沟通,共同承担起嵌入式系统新学科的建设任务。在嵌入式系统中,计算机学科要承担起嵌入式系统应用平台的构建任务,它包括嵌入式系统的集成开发环境、计算机工程方法、编程语言、程序设计方法等内容。

(四)广泛服务的电子技术学科

在嵌入式系统中,电子技术学科提供了最广泛的技术服务。电子技术将微电子领域的集成电路设计,迅速从电路集成、功能集成、技术集成发展到知识集成;为计算机学科提供嵌入式系统的硬件设计技术支持;在对象学科中,广大的应用工程师在嵌入式软硬件平台上实现最广泛的应用。

(五)对象学科的最终出路

对象学科是嵌入式系统的最终用户学科。对象学科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科技领域,形成了嵌入式系统一个无限大的应用领域。对于对象学科来说,嵌入式系统只是一个智能化的工具,对象学科要在嵌入式系统上构建本领域的一个嵌入式应用系统。嵌入式应用系统的技术基础是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与应用环境、应用要求。同时,在应用中要不断给微电子、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计算机学科提出技术要求,以便不断提升嵌入式系统平台的技术水平。

三、平台模式下的学科

(一)平台模式的由来

平台模式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基本的产业、科技模式,是人类知识分离性规律、集成性规律发展到高级阶段上的必然现象。它将一体化的产业、科技模式变革为知识平台媒介下的平台模式。只要对比上世纪60年代收音机产业与90年代的vcd/dvd产业,就会发现一体化产业模式与平台产业模式的本质差异。

(二)嵌入式系统的平台模式

按照知识的分离性发展规律,知识创新者不从事知识应用,知识应用者不需要了解创新知识原理;按照集成性发展规律要求,知识创新者应该将创新知识成果集成到工具之中,转化为知识平台,知识应用者应该在知识平台基础上实现创新知识应用。对象学科领域是嵌入式系统的最终用户,对象学科领域的电子技术应用工程师应该在一个现成的嵌入式系统平台上实现嵌入式应用系统设计。微电子学科、嵌入式计算机学科、电子技术学科(非对象学科领域中的应用工程师)不是嵌入式系统最终用户,这些学科的重要任务是将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成形形色色的知识平台。

(三)平台模式下的学科定位与分工

嵌入式系统中四个支柱学科的定位,除了学科知识结构的定位外,还要体现出在知识平台模式中的定位。这种平台模式的定位,是一种3+1的定位。即微电子学科、计算机学科、电子技术学科为嵌入式应用构筑各种类型的应用平台,不介入嵌入式系统的具体应用;对象学科一定要在嵌入式系统应用平台基础上,实现嵌入式系统在本学科领域中的产品化应用,不必介入嵌入式系统的平台构建。

嵌入式系统是一个无限大的空间,不论是嵌入式系统平台构建还是嵌入式系统平台应用,都有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关键是把握好自己的“定位”与“分工”,了解学科的“交叉”与“融合”。

参考文献

[1]何立民。嵌入式系统的产业模式[j].单片机与嵌入式系统应用,2006,(1)。

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智能科学与技术;科学研究;专业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以计算机科学为基础,结合了认知科学、信息学、控制科学、生命科学、语言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将成为21世纪信息科学研究的制高点和信息产业价值的主要提升点。

在国外,许多著名高校都设立了“人工智能”专业并授予智能科学专业学位:世界多数知名的理工类院校都设立有人工智能研究所或实验室,进行智能科学专业的研究生培养及科研工作。在国内,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起步则较晚:2003年12月5日,教育部正式批准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设立“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这标志着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诞生。

厦门大学在智能科学与技术领域已经有多年的研究积累和师资储备。2006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厦门大学设立“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2007年6月6日,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系经学校批准成立,并于2007年9月迎来了第一届本科生。本文将简要介绍近几年来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建设情况。

2 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进展

厦门大学在智能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研究已开展了多年。早在1988年,学校就成立了校级科研机构――“厦门大学人工智能与计算机研究所”,目前,经厦门大学批准,正式更名为“厦门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它是一个以实用智能技术研究为主、集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于一体的研究机构,是厦门大学组建智能科学与技术系的主要基础。

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系面向国际学科发展趋势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利用人工智能研究的方法和手段,不断开辟新的研究领域,逐渐确立了语言信息处理、认知计算、智能信息检索、中医信息处理、视频图像处理、智能机器人等主要研究方向。在语言信息处理方面,现设手写汉字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机器翻译、语料库技术等研究领域;在认知计算方面,现设觉知计算、脑机接口、机器感觉、隐喻逻辑等研究领域;在智能信息检索方面,现设文本信息过滤、信息检索、信息提取、智能数据挖掘、Web挖掘等研究领域;在中医信息处理方面,现主要研究开发多媒体中草药智能查询系统、基于舌象中医智能体检系统;在视频图像处理方面,现设图像数据库、生物特征识别、遥感图像、地理信息系统等研究领域。2008年,系里引进了被称为“人工大脑之父”的著名学者Hugo de Garis教授,并以他为首组建了人工大脑研究室,该研究室的目标是,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中国首个人工大脑。

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在上述研究领域均取得了一批有影响的重要研究成果,在我国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获得数十项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经费的支持。目前在研的项目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863项目2项、国家863子项目2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2项。在汉字识别、词语切分标注、语法分析、词义消歧、指代消解、语言神经基础、汉语理解策略、网上信息的选择翻译、统计机器翻译、语音识别与合成、计算机音乐、计琴学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有特色的研究,形成了具体的算法,并且还提出了一种系统性的协动计算理论,出版专著5部,数百篇,其中近三年被EI、SCI等检索的论文达200余篇。

在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智能科学与技术系还十分注重产学研结合,先后与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和深圳名人电脑等公司进行合作研发,广泛开展应用系统的研制开发,主要包括:手写汉字机器识别系统、汉语分词和词性标注系统、机器翻译系统以及网上汉语文本分类和信息过滤系统。其中,手写汉字机器识别系统获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机器辅助汉英互翻系统获福建省科技厅科技进步三等奖;汉语分词和词性标注系统获得2003年863中文信息处理评测第二名:机器翻译系统(包括XMMT汉英机器翻译系统、Matrix英汉机器翻译系统、Light英汉机器翻译系统和Neon英汉双向机器翻译系统)在863智能接口评测中多次名列前茅,形成多项产品,技术授权国内多家单位使用。

在科研平台建设方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发挥厦门大学多学科交叉的优势,联合人文学院、外文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华文系的学术力量,于2003年成立了“厦门大学语言技术中心”,其中,汉外多语言机器翻译为主攻方向之一。2006年获批了“智能信息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目前,以人工大脑相关内容为研究核心的“福建省仿脑智能系统重点实验室”也已获批。

3 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情况

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系现有一个本科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三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专业(人工智能基础、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一个“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培养方向(智能工程及网络安全方向),一个博士学位授予专业(人工智能基础)。现有在校本科生近90人,硕士研究生80多人,博士研究生25人,博士后2人。本系教职工近3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5人,80%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在读,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占2/3。

3.1 本科生专业建设

在本科生培养方面,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系的目标是要求学生能够有效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比较深入地理解智能科学与技术理论;培养具有一定的分析、综合和创新能力,能够承当智能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和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教学任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毕业生适宜到科研机构、学校、技术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研究、应用开发、信息管理和教学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该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遵循“宽口径、厚基础、抓关键、重实践”四项基本原则,制定了较合理的教学计划,在本科一、二年级安排公共基本课程、校通识教育课程、院系通修课程;从二年级下学期开始结束院系通修课程,转而推出部分学科通修课程,向专业化过渡,三年级开始加入方向性选修课程。其中,公共基本课程621学时、33学分;校通识教育课程262学、15学分;学科通修课程1544学时、90学分;方向性课程120学时、分;学科跨方向性课程108学时、6学分。这样的安排能真正使学生在获得扎实而宽厚的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的同时,培养较强的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为了能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我们在办学过程中十分重视和强调实践环节的训练并倡导理论与实际 相结合,已经规划建设一个特色实验室――“仿脑认知与智能机器人”实验室,可支撑仿脑认知与智能机器人两个方向相关课程的教学实验,总经费预算100万元。依托该实验室,结合相关课程,高年级本科生可以进行“心理物理测试实验”、“眼动测试实验”、“面部表情与脑电对照实验”、“行为学与智能关系测试实验”、“机器人避障行走路径规划”、“机器人目标识别与跟踪”、“机器人声控实验”、“机器人智能语言翻译”、“机器人足球比赛”等众多特色实验。

3.2 研究生专业建设

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系的研究生培养以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核心,以加强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教学、论文创新写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重点,包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培养层次。其中,硕士研究生层次又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工程硕士两种类型,分别进行培养。

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我们的目标是培养适应智能科学与计算机科学的发展,适应国家社会发展与进步事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的,具有创新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高级专门人才和能适应未来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之人才。毕业生适宜到科研部门、学校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适宜到计算机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智能科学与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开发研究、应用与管理等工作;可以继续攻读智能科学与计算机科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目前包含“人工智能基础”、“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业。其中,“人工智能基础”专业包含如下培养方向:认知科学理论、认知逻辑学、计算语言学、智能计算方法、艺术认知与计算、脑高级功能成像等;“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包含如下培养方向:计算机视觉、机器翻译系统、智能中医诊断系统、机器音乐、模式识别、音频信息处理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包含如下培养方向:人工智能应用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智能信息检索技术、多媒体综合应用技术、图像与视频处理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

在工程硕士培养方面,目前智能系招收“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B方向(智能工程及网络安全)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计算机学科专业知识和工程技术能力,掌握现代智能与网络科学前沿知识,在智能工程与网络安全方向具有一定研究深度和项目研发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包括:嵌入式智能家居、视频图像处理、网络视觉监控、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智能机器人、网络内容监管、黑客与网络攻防技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检索与信息过滤、自然语言处理、机器翻译、语音识别与合成、智能中医信息处理、人工大脑、虚拟现实技术等。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设有“人工智能基础”博士学位授予专业,目标是培养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意识,对某一领域有全面深入了解或对某一应用领域有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解决前人未能解决的科学问题或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高级专业人才:其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或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贡献,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提供新的基础或新技术、新方法。培养方向包括:人工智能以及应用技术、艺术认知与计算、数据挖掘技术、认知神经科学、软计算方法及其应用、智能多媒体信息处理、脑功能成像技术等。

4 总结与展望

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式范文第4篇

   

1 俄罗斯科技政策系统的“拉赫京模式”

    俄罗斯科技政策的制定与学者们对科技政策的长期理论研究密切相关。

    俄罗斯科学院科学技术史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拉赫京博士(г.а.лахтин)长期从事科技政策理论研究,并参与了俄罗斯科技政策条文的制定过程。他在2000年的《科技政策总论》一书中陈述了科技政策理论,从系统论观点出发,把科学技术作为一个与社会相关的开放系统。他认为,科技政策是解决上述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之间问题的思想理念和行动方案,因此也应该形成相应的系统。科技政策系统应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总体科技政策,解决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以全面实现科学技术与国家经济相关联的总体规模调整。第二层次是各种具体政策,解决科学技术系统内部各要素间的问题。笔者根据拉赫京的相关理论[1],提出俄罗斯科技政策系统的“拉赫京模式”。

        “拉赫京模式”是结合俄罗斯现实问题的理论研究产物,其意义在于:展示了科技政策对于解决“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问题的指导性功能;囊括了科技政策系统应有的内容;揭示了科技政策系统的内在逻辑关系;对于制定科技政策具有前瞻性、普遍性理论指导意义。

    “拉赫京模式”既体现了对苏联时期的科技政策的沿袭,又体现了转型期的特点。

    “优先发展方向政策”和“保护和发展科学潜力政策”在政策框架上承袭苏联传统,在内容上增加了为适应新时期、解决新问题的调整。例如:转型期俄罗斯从三方面改革了科技人才政策:首先,由从粗放型发展,即只注重人才数量增长,向减少数量、重视质量转化;第二,从对人才的完全行政管理方式向引进市场机制调整;第三,从全部由国家指令强制,向合作伙伴型转化。在国家层面上,需要加强财政和工作岗位的竞争。就私营企业而言,需要调整机制以便吸引青年科技人才与企业兴趣保持一致,更快地将科学技术成果投入市场。

    创新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科研和高校一体化政策、商业化政策、科学领域中的私有化政策等是转型期以来出现的新科技政策,正处于探索之中。

    “拉赫京模式”的理念在俄罗斯联邦近年来颁布的科技政策中得到具体体现。

   

2 俄罗斯国家总体科技政策

    俄罗斯国家总体科技政策用于协调科学技术与国家经济、社会的关系。国家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落实财政方面,而且体现在改变落后观念、实现总体规模上的调整。

    1996年颁布的《“关于科学和国家科学技术政策”联邦法》(下称《科技政策法》)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第一部有关科技政策的联邦法律,是其科技政策的总纲领。“用于协调科学和(或)科学技术活动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以及科学和(或)科学技术产品(工作与服务)需求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科技政策法》明确规定了俄罗斯国家科技政策的概念、基本目标和实施原则。

    “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是社会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它表明国家对科学和科学技术活动的态度,明确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构在科学技术以及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目标、方向和活动方式”。

    俄罗斯国家科技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发展、合理安排并有效利用科技潜力,扩大科学和技术对发展国家经济的影响,完成最重要的社会任务,保障对物质生产领域进行结构性进步改造,提高物质产品的效益和竞争力,改善生态状况并且保护国家信息资源,巩固国防,维护个人、社会和国家安全,加强科学和教育的相互关系。”

实施国家科技政策根据如下原则:“认清科学实际上是决定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部门;利用各种社会讨论形式选择科学和技术的优先发展方向并且公开化,对通过竞标形式实施的科学和科学技术规划、项目给予鉴定;保障基础科学的优先发展;在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过程中,以高等专业教育机构、部级科学院乃至各部属机关和其他联邦权力执行机构的科研组织为基础,建立教学—科研联合体,通过由高等专业教育领域的工作人员、研究生和大学生参与等各种形式,实现科学、科学技术和教育活动的一体化;支持在科学和技术领域里的竞争和企业活动;把资源集中到科学和技术优先发展方向上;通过经济系统和其他优惠方式对科学、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给予奖励;通过建立国家科学中心系统和其他结构,发展科学、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促进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科学、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及其科学技术潜力的一体化;发展俄罗斯联邦的科学和科学技术的国际合作。”[2]

    《科技政策法》对科技活动的主体、内容、成果鉴定、财政、国际合作等方面作了明确界定,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在联邦预算中民用科学研究与试验开发资金应占联邦预算支出的4%以上”。[2] 应该说,俄罗斯《科技政策法》在基本概念的界定及其陈述、对科技活动主体权利的规定等方面表现出学者们的理性思考和战略远见。

    《科技政策法》的缺陷在于未把科技体制改革问题与俄罗斯国家现状相结合,未把科技发展道路与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联系起来,未明确涉及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因此,叶利钦政府尽管颁布了此法,却因陷于经济困境而无暇顾及科技界使之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002年3月30日由普京总统批准的《俄罗斯联邦2010 年以前及更长期科技发展政策原则》(下称《政策原则》)[3] 内容更现实、深入,措施也更具体,代表了俄罗斯科技政策的新理念。

    《政策原则》明确规定:“科技发展要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相符合,并且与提高俄罗斯联邦的优先地位相关。”“俄罗斯联邦科技发展政策的目的是实现向国家发展的创新途径转化,保障本国研发产品的竞争力,加速使用这些产品对发展经济的效益,支持国防达到必备的水平,保卫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安全。”《政策原则》规定了俄罗斯科技界的近期任务是“促使科技联合体向市场经济转化”;“把隶属于国家的科学技术与私人资本建立相互联系”;“使国家调节与市场机制达到合理配置,对科研、技术和创新活动采取直接和间接的奖励措施”,从而摆脱科技界的危机状况,激发企业家对科技投入的兴趣,使科学再生;远期目标要摆脱或尽量缩短俄罗斯科学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通过转向高科技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改变俄罗斯目前大量的科研成果和工艺缺乏竞争力的状况。

    《政策原则》在以下几方面表现了与《科技政策法》的显著区别。

    (1)《政策原则》第一次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当作实现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的首要任务,把发展国家实力与提高人民生活放在同等地位上。这是俄罗斯在转型期中实现观念彻底转变的最重要表现。其重要意义在于从根本上调整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把科学技术置于为社会服务的地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方针,把国家利益与民众利益真正地结合在一起。

    (2)《政策原则》首次把实现国家发展向创新途径转化当作政策目标。 从以往单方面强调科学技术对国家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必须支持科技发展,转变成强调科研人员的自主创新、强调完善科学技术的自我生长发展机制。通过对知识产权——特别是非物质形式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实现把科技成果引入国民经济领域,从而实现向创新经济转化。这也是俄罗斯在经济转型背景下所更新的观念。

    (3)《政策原则》首次总结了俄罗斯国家所拥有的科技发展优势:①拥有各种法律形式,拥有各具特色的、与从事科研、技术活动以及培养科学工作者的组织相关联的孵化器和科技综合体,这些组织拥有人才、信息、物质技术基础和设计基地;②拥有雄厚的基础科学、具有特色的科学学派和达到世界水平的科学成就、拥有发展着的高等教育;③拥有可以开展独立生产和发展新型工艺、技术的工业潜力;④拥有能够处理国家机构中复杂科技问题的丰富咨询经验;⑤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发展着的交通和建筑业。

    基于对国情的客观分析,俄罗斯利用政策扬长避短,充分树立振兴国家的自信。

    (4)《政策原则》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创新系统的任务和具体措施, 把发展俄罗斯国家科学技术提高到与世界知识经济时代同步发展的水平上。

    (5)《政策原则》强调了扩大并充分发挥对科学技术发展的私人投资的作用,体现了转型期俄罗斯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新途径。

    (6)《政策原则》提出了比原有目标更加集中的新时期的科技优先发展方向。

    (7)《政策原则》首次把科技发展与国际反恐怖主义运动相结合, 从政策角度为国家科技发展赋予新的重要使命。

    显然,与《科技政策法》相比,《政策原则》更加切中俄罗斯原有科技体制缺少创新途径的要害,反映了俄罗斯顺应世界潮流发展的决心和策略。

  

3 科技优先发展方向政策     科技优先发展方向政策是俄罗斯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以保证在有限资源条件下使国家科技实力得到稳定增长,决定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筛选出的科技优先项目上。该政策的核心内容是确定“科技优先发展方向”的对象。

    俄罗斯学者在确定“科技优先发展方向”的对象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2年)选择优先项目;第二阶段(1996年)确认科技优先方向和关键技术两个等级;第三阶段(1998年)出现优先方向、联邦级关键技术和涵盖所有领域的详细项目的三级分类法。可以说,完成对所选对象的分类并寻找各类的特征构成了科技优先发展政策的任务之一。

    1998年俄罗斯科学部“科学研究与统计中心”组织进行了联邦级关键技术和具体项目的评估和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工作。有大约1500名学者、科研管理者、国家科学中心和工业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对70项关键技术进行评估。

    这次评估使用了三级分类法:总分类确定7个优先方向;中级分类确定70 个关键技术;详细项目分类确定258项针对直接实验对象的技术。 其中详细项目分类技术包括:34项信息技术和电子学技术;33项生产工艺;42项新材料和化工产品;57项生命系统技术;15项交通技术;55项燃料和能源技术;22项涉及生态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评估结果认为:俄罗斯在7个优先发展方向中仅有4个方向被认为是满意的。在70个联邦级关键技术中有18项是俄罗斯的“强项”,52项是“弱项”。在“强项”中有3项超过世界水平,15项相当于世界水平。在70项关键技术中仅有6项具有向世界市场销售的前景。在258个详细项目分类技术中有63 项技术是相当于或超过世界水平的。

    俄罗斯政府主管部门每2—3年必须对科技发展优先方向、关键技术进行一次调整。2002年的《政策原则》规定了筛选俄罗斯联邦国家战略优先发展方向项目所根据的原则: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依靠创新发展取得经济增长成就;加强基础科学;改革教育体制;保障国防和国家安全。由此确认了9 个科技优先发展方向(信息通讯和电子技术;航天技术;新材料和化学工艺;新式武器、军事和特殊技术;生产工艺;生物技术;燃料和能源;交通;生态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和54项关键技术。在此基础上,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了《科技优先发展方向研发2002—2006年规划》[4],对实施科技优先发展方向政策给予了进一步明确的目标认定。

   可以看到,俄罗斯对优先发展方向的确定极为重视。这说明俄罗斯为保证国家整体科技实力继承了计划经济体制的优势,同时根据转型期的时代要求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政策调整。这些调整建立在严谨的科学分析基础上,从而保证了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决策的有效性。

   

4 创新政策

    创新政策是俄罗斯为适应转型期提出的具有市场经济特色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从信息、组织、财政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科技活动主体探索提高创新绩效的途径,鼓励其主动追求获得利润。

    创新(инновация)概念直至20世纪末期才出现在俄罗斯媒体中。俄罗斯“科学研究与统计中心”参照相应国际标准将创新活动定义为:把研发成果或者科技成就转化为新型或改良的产品或服务投入市场,在实践应用中利用新的或改善的工艺流程或者服务、加工的生产方式。[5]

    俄罗斯政府的创新政策有:《“关于创造吸引创新投资条件”的政府规定》[6];《“关于1998—2000年俄罗斯联邦创新政策构想”的政府规定》[7],及《“关于科学创新政策”的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8]、《2002—2005年俄罗斯联邦创新政策构想》等。

    在《“关于1998—2000年俄罗斯联邦创新政策构想”的政府规定》中阐述了政府对创新活动的立法规范以及对创新活动的奖励机制。

    《2002—2005年俄罗斯联邦创新政策构想》规定了创新发展目标: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确保创新产品打入并占领国内外市场;逐渐实现以国内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促进工业生产稳定增长。

    上述文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为俄罗斯创新活动发展搭建了政策平台。创新政策的宏观方面解决创新活动的法规、奖励机制、制度转换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和把科技产品引入市场的问题。从国家调控角度看,创新政策对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创新,把研发机构推向市场,在信息保障系统、鉴定系统、金融系统的联合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突出表现在,通过税收调节扩大资金来源,鼓励私人为创新项目投资。创新政策的微观方面通过与优先发展方向政策相结合,解决创新项目的选择问题。通过政策作用,加速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创新项目和自然资源再生产项目。引导创新企业在仪器制造、电子、信息技术、通信、轻工业和食品工业、农业、医疗技术、医药等重点领域上发展。

    俄罗斯政策专家把一般创新模式分为“原创型”(直接研发成果,如美国)和“追赶型”(间接迅速产生成果,如日本)两种类型,并对应两种创新政策。第一种是从零开始的“全方位”创新政策,即一手牵住科研产品生产的总链条。第二种是“拼装式”政策,即把生产中各单元的各种变化加以统一。在不同领域采用不同的创新政策:对于原有的科学院系统推广第一种创新政策较为合适;在新兴小企业中则倡导第二种创新政策。

    在创新政策推动下,俄罗斯产生了新的多级网状式创新组织:小型创新企业——孵化器——技术园——科学城(俄罗斯联邦国家科学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学院大学——创新开发区——国家创新系统。其中,科学城是俄罗斯特有的创新结构;科学院大学是正在计划建立的新型科学创新组织。

    俄罗斯政府充分认识到:从国情出发建立国家创新系统是迅速振兴俄罗斯的有效措施。《政策原则》规定:“建立国家创新系统是最重要的国家任务,是国家经济政策不可分割的部分。”俄罗斯国家创新系统“必须具备:良好的经济和法制基础;创新结构;完善国家的科技研发与商业成果相结合的机制”,“应该保障国家管理机关与所有科研机构和经济企业在加速把科技成果用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巩固国家经济发展的利益上紧密结合”。“建立国家创新系统需要完成以下任务:(1 )完善相关机制,密切创新过程参与者(包括科研组织、高等院校和生产企业)之间的关系,在新技术投产、提高全体成员水平等方面达成共识;(2 )对创新过程参与者实行经济政策,通过预算外财政进行奖励,对高科技项目建立法制服务,发展风险投资;(3)建立并发展创新机构主体(创新技术中心、技术园、 技术“商务孵化器”、高等院校部门实验室)和创新活动集中服务网络,巩固建立与发展小型科技创新企业、个别产品的专业生产商和科技服务。”

    在联邦预算、地区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支持下,目前,在俄罗斯24个地区建立了大约50个技术创新中心、70多个技术园区。2003年1月, 俄罗斯政府计划在国家科学中心基础上,在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西北和中央地带建立4 个科技创新开发区。这些开发区统一纳入国家创新系统,用于带动科学城自身的改组,促进俄罗斯的科研机构走上创新、自我发展的道路。

 

5 结论

    俄罗斯转型期科技政策的总方针是集中力量和资金,力主自我创新。主要特点表现在:

    (1)在处理科学技术与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关系上,从片面强调科学技术需要国家资金的支持作用、强调国家从外部对科技资源的保护作用,转变为强调科技主体变被动为主动,从内部走自我创新发展的道路。通过创建国家创新系统,实现科学技术为国家经济发展作贡献的最终目的。

    (2)在处理科学技术的服务对象上,从以抽象的国家利益作为对象, 转变为以具体的公民利益作为对象;从片面发展军工领域的研发和生产,转变为加强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科技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从而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

    (3)在处理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关系上,通过优先发展方向政策, 把二者结合起来。既保证国家对基础科学发展的支持,又集中有限资源突出阶段重点,以优先发展方向项目带动相关领域基础科学的发展。

    (4)在研发财政来源上, 从计划体制中的国家单一来源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种来源,逐渐降低国家科技财政在总体科技财政中的份额,鼓励企业和私人对研发的投资。

    (5)强调科学教育一体化的作用,打破多年来科教分离结构, 有效整合国家的科技资源。

    (6)在全球化背景下,从对外封锁、自我封闭,转化为开放国门,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充分开发本国的科技资源,在促进世界科技发展的同时,保护国家利益,提高国家地位。

    这些反映了俄罗斯科技政策研究者和制定者观念的转变。但其科技政策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1)人才政策力度不够。一方面没有真正解决人才外流的有力措施, 另一方面没有吸引人才流入的政策。特别是没有科技移民政策。

    (2)由于税收政策不到位,一方面,创新企业缺少研发资金,另一方面又得不到税收优惠,严重影响了企业对创新产品研发和生产的积极性。

    (3)缺乏风险资金政策以及与中介服务、产品销售的配套政策和法规, 没有真正解决创新环节缺失问题。

科学与技术的关系式范文第5篇

这个展览为清华大学建校九十周年校庆而举办。展览的宗旨是“从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探讨艺术与科学的共同基础与目标;以视觉的方式展示艺术与科学映射出的深层人文景观与精神;促进未来高等教育领域艺术与科学的互动与互补,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以及人类生存质量的提高,开拓更为广阔的思维空间。”“以期将国际艺术与科学领域最新的学术成果引入中国,也希望把中国对该命题的探索引入世界的多元探讨中,为中国高等教育走向国际化、综合化、信息化做出前瞻性探索。”

展览共展出来自19个国家32所高等院校的近700件作品,占据了中国美术馆全部的11个展厅。作品以绘画、雕塑、艺术设计、书法等形式或综合艺术形式,展示了艺术家和科学家们所作的研究、探索成果。

这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展览,可以说是丰富多彩,让人眼花缭乱,同时他还丰富了欣赏者对艺术的认知。在这700件作品中,大的已经是展厅不能容纳,中等的也差不多占据三分之一的展厅,而小的只有书本大小。从形式上看,既有最为传统的绘画、书法、雕塑、陶瓷,也有时下流行的装置,更有现代的数字化的影视以及相关的利用现代科技成果的作品。而从艺术(美术)的学科范围来看,基本上包容了除行为艺术之外的目前国内所有的科目。

这也是一个不同于一般综合性的展览,其根本是它强化了艺术与科学的概念,并在这个被强化的概念之下扩大了艺术的表现范围,也提出了许多让人们深思的艺术问题。那些具有一定现代科学含量、而且又具有现代科技前沿性特征的一些作品,使无数的美术家们如同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这时的“刘姥姥”已经找不到北了,已经无暇顾及艺术的魅力,更多的是惊讶科学的力量。科学和艺术的结合在这里确实突破了艺术的某些极限,比如影视中的特技、动画等等,在美术领域,也不仅是扩大了表现的题材,更重要的是扩大了美术领域的范围。

从整体上看,展出作品的科学含量尚嫌不足,与所要求的“原创性和实验性”还有距离,因为这个名为“国际作品展”的展览,作品分类基本上是依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教学体系而展开,所以实际上是这个学院的教学与创作的成果展,这也符合为校庆而组织展览的一般的策展思路。

据有关材料,这次“艺术与科学国际作品展”入选作品基本取向是:

一、“在发现美的地方,同时也就找到了真”。入选作品都应展现或暗示人类想象的臻美追求与逻辑力量的统合,最终的评价尺度是真、善、美的统一。

二、在一定的意义上,艺术即直觉,而人类从有限的经验世界中得到科学的假设时,亦不能废止直觉的思维。入选作品,应揭示科学发现及其严密论证中所显现的美的直觉性。

三、科学介入物质手段,即转为某种技术和材质形态;而一定的材质与技术的同构,又成为艺术意境创造的物化条件。入选作品应注重材料和技术与艺术思维及审美理想之展示和创造性探索。

四、“科学和艺术的共同基础是人类的创造力,它们追求的目标都是真理的普遍性”。入选作品中应推崇和注重在“艺术与科学”主题下表现形式及手法上的原创性和实验性,并彰显自然宇宙或人类情感世界的普遍意义。

五、关注宇宙真理探索的同时,须有强烈的人文关怀。入选作品应提倡符合人类自身健康、尊严,及与自然界一道实现可持续发展之理想和原则,并倡导人类和平、进步和相互协力之精神。

面对这一文本,对照展览中的作品,可以看出很少有作品完全符合这五条“基本取向”。但这并不说明展览中作品的质量问题,事实上展览中有许多优秀的作品,它们在美术的范围内还是表现出了艺术家们的创造精神。这之中的差异或许是文本的问题,或许是文本要求的问题。

从整体上看,展出作品的科学含量尚嫌不足,与所要求的“原创性和实验性”还有距离,因为这个名为“国际作品展”的展览,作品分类基本上是依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教学体系而展开,所以实际上是这个学院的教学与创作的成果展,这也符合为校庆而组织展览的一般的策展思路。它在体现“艺术与科学”的主题上,存在着两个极端,一端是有少部分作品过于强调它的科学的概念,以致这些作品完全可以置入科技博览会中,它们正符合了李政道先生所倡导的科学的艺术化;另一端是有多数作品完全不能反映“艺术与科学”的概念,或者是简单地运用一些科学的符号,这些作品只是一般美术展览中的作品,但是如果用审视一般美术作品的标准来看待它们,普遍的水平较高。可是,这两个极端处于一个展览之中,却是极其不协调。那些凝聚着古典精神的国画、油画,尽管显示了较高的水准,但是在展厅中显得不伦不类。当然人们也可以从生物知识中找到花卉的生长的规律,从地理的知识中发现山水的物理特征,如果作如此解释的话,那么,“艺术与科学”这一命题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虽然这个展览在展览设计上煞费苦心,但是基于中国美术馆的客观条件和具体功能,这个展览的展出空间极其局促,不仅影响了观赏效果,也降低了“艺术与科学”这一概念在视觉上的表现。

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多数艺术家的科学基础明显不足,而对科学与艺术的理解也存在着认知上的局限,还暴露出目前代表国家水准的经济基础的问题。6月8日,2001年太阳能应用展在德国柏林开幕。共有约300家厂商参加了这次为期3天的展览,在展览上有一件太阳能雕塑《舞者》,不仅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而且把握住了科学前沿领域的最新技术,反映了当下人类社会的最热门的话题。

如果再把这个展览和2000年德国汉诺维世界博览会中的作品作一简单的比较,人们不难发现这个展览所标示的“艺术与科学”还是停留在一个农业社会后期的认知水平之上。当然,作这样的比较可能过于苛刻(德国汉诺维世界博览会会场建设费是17亿美元),但是,这样苛刻的比较又正是建立在这个展览文本的“入选作品基本取向”之上。汉诺维世界博览会强调“持续可能的发展”,倡导“自然和技术的调合”,“艺术与科学展”也是提倡“符合人类自身健康、尊严,及与自然界一道实现可持续发展之理想和原则”,它们在相同的理念下,其表现却有明显的差异,这就是我们还不能完全摆脱“美术”旧有的程式。

另外文本所要求的注重“表现形式及手法上的原创性和实验性”,在“艺术与科学”展上也有明显的不足。

关于艺术与科学的关系,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科学是艺术的技术基础。两者的关系,应是基础与本体的关系。基础与本体有一个结合的问题,技术基础与审美表现的结合,是艺术创作得以成功的先决条件。但是强调艺术中的技术基础,并不等于混淆彼此的关系,或模糊彼此的差别。

关于艺术与科学的关系,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科学是艺术的技术基础。艺术的材料从原始的粘土、木头、石块到随着科学发展而形成的经过冶炼的金属,特定的技术作为中介在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推动了艺术的发展。而与材料技术相关的表现技术,在艺术创作中又是艺术语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在版画创作中,因为材料的不同,有了木版、铜版、石版、丝网等不同的品种,而各个版种又有着与材料相应的表现技术。一定的表现技术与一定的艺术形式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雕塑创作中,新材料的出现,是现代雕塑不仅有玻璃钢、树脂等材料,21世纪还出现了太阳能的材料,那么这之中的技法肯定就不是原来的泥土的塑造。

艺术不是闭锁在最初的艺术模拟生活的有限的手段范围之内,新技术的出现,带来了新的表现形式,从而扩大了艺术的新领域。因此历代的艺术家都在致力于各种各样的技术在艺术中的使用与完善,并极力掌握它们,为己所用。

艺术中的技术基础,一直都在科学发展的现有基础之上。人们在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的关系中最容易找到技术因素与艺术因素之间的紧密联系,也最容易发现在结构成形力和艺术成形力之间存在着量变。显然这一技术基础与艺术本体的关系还因为具体的艺术品种而有所区别,并表现出对这一基础的依赖程度的不同。相对于手工艺和艺术——技术设计这些被称为实用美术的品种来说,书画以及雕塑品种等对科学的依赖就要小很多。艺术中的手工艺进一步与技术的合作,形成了产业化的工场,而艺术的制造工程又成为一种特殊的技术,这时艺术对技术的依赖就无法剥离。

从技术领域进入到表现领域,是艺术家发挥自身创造的一个过程,是艺术的飞跃,是质的变化。如果不能脱离技术的羁绊,或者仍然停留在技术的层面,那么,就不能进入艺术的自由王国。当然,一定范围内的技术的问题,有可能成为审美评价的尺度,人们可能会用形的似与不似、色彩的准与不准等来评价一件具体的作品,但这不是最终的审美标准。

可以说,任何艺术中的基础都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其中的科技含量,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增加。现代的数字化技术运用到现代艺术中,其科技的含量远非人类早期的美术创作中的技术基础所能比拟。但是,新的技术运用到艺术之中是有一定的限度的,特别是现代科技的高度发展,有许多是难以融入到艺术的技术基础之中。而相对于科学的发展,人类审美的变化上并没有突飞猛进,这可能也说明了艺术和科学的不同。

艺术与科学的关系,就是基础与本体的关系。基础与本体有一个结合的问题,技术基础与审美表现的结合,是艺术创作得以成功的先决条件。但是强调艺术中的技术基础,并不等于混淆彼此的关系,或模糊彼此的差别。

科学和艺术有着“和谐的、互动的关系”,但是也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从“和谐的、互动的关系”方面来看,是一般性的基础与本体的关系;而从“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来论,是反映两者之间本质区别的关系。因此,我们在谈论艺术与科学的时候,应该立足于各自的特点和客观的现实,在不违背各自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寻找融合的可能和契合点,使艺术与时代同步,使科学借助于艺术能为更多的人所接受和欣赏。

艺术和科学的关系,在过去的许多著作中都有过论述,在最近的一段时间内,有些专家和有些记者又在媒体上做了进一步的阐释,认为“艺术与科学的融合是21世纪艺术发展的大趋势。”“与科学结合,有利于克服艺术家个人的‘情感偏向’”,“有利于艺术家介入社会、介入生活,全方位地表现和反映社会生活”。是不是“大趋势”现在还不敢说,至于怎样“融合”更有待讨论。但是,说到“克服艺术家个人的‘情感偏向’”,却反映出目前被说得比较热的“艺术与科学”这一个话题在认知上存在着一些误区。

吴冠中先生说:“科学揭示宇宙的奥秘,艺术揭示情感的奥秘”,基本上把科学和艺术的各自特性说得比较明白。因为艺术家和科学有之间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表现方式,艺术家的“情感偏向”,正是科学家所要克服的,如果也要艺术家去克服“情感偏向”,艺术家岂不等同于科学家,那么艺术家如何去揭示“情感的奥秘”。如果艺术家在创作一件作品的时候,也像科学家那样先计算它的尺寸大小、位置高低,继而测量颜色的光谱数据,或者研究材料的分子结构,那么很难想象经过如此过程后出来的作品是什么样的视觉图像——是没有艺术感情的建筑图纸?还是缺少激情的设计图纸?

有一种说法“科学与艺术追求的目标都是真理的普遍性”,显然这样的说法有点问题,如果说科学追求的目标是真理的普遍性,那么艺术追求的目标是情感的普遍性。科学的真理和艺术的情感之间泾渭分明。科学的真理有一定的标准,它的普遍性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并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艺术的情感没有标准,它的普遍性则是通过模糊的审美认识被人们广泛地接受。科学的真理显现的是科学的共性;艺术的情感表现是情感的个性。

科学和艺术还因为民族文化的传统而有所区别。西方的科学文化传统产生了达·芬奇这样的典型实例,而与之相关的艺术中的科学的解剖、透视等,也是西方美术的具体成果。在中国,“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中国人舍弃了“形”这个重要的技术标准,而以“气韵”和“神”作为最高的境界。它说明了中国人在形而上的领域表现了艺术的本质特点。这一明显的不同,其中反映了文化上的本质区别。20世纪的中国美术在一个大的文化背景下,过于重视西方美术中的技术因素,以致在引进的过程中出现了历史的偏向,其后果就是导致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缺少正确和客观的认识。西方艺术中的技术因素在20世纪受到历史的重创,各种现代艺术思潮的后浪推前浪,都在艺术的本质问题上对原有的技术文化提出了挑战。在中国则出现相反的局面,许多人以回归到技术层面而感到骄傲,而感到是发展和进步,这也是当前中国美术需要反思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