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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哲学

西方政治哲学

西方政治哲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古希腊政治哲学;现代政治哲学;当代政治哲学

中图分类号:B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1)03-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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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古希腊的政治哲学

古希腊是西方的政治哲学的发源地,西方哲学在古希腊实现了它的第一个辉煌的鼎盛时期,在这一时期,关于政治哲学的主题及其他一些主要问题都已经有了雏形,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也日趋深入全面。政治哲学在理论上和思想上的丰富多彩性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体现。当时的古希腊的政治哲学具有两个最为基本的特征,其一是为政治哲学家们所主张的政治哲学观念找到一种终极性的依据,这是第一个特征。其二是政治哲学的原理、观念、原则以及相关理论受到当时的政治实践影响,多以城邦政治为中心展开的。

正义是古希腊的政治哲学中一个最为基本的主题。毕达哥拉斯学派运用“数”来解释万物的本原,追求和谐,而且用数的关系来表示和谐。在他们看来正义就是数的平方,因为平方数是由若干相等的部分组合而成的,这便是一种和谐。赫拉克利特认为战争具有普遍性,正义就是战争。但是关于将正义看作和谐还是把正义看作战争这二者之间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一时期古希腊另一位著名的大哲学德谟克利特认定国家的利益高于其他一切利益,德谟克利特所认为的国家与其他学者的国家在性质上的认识是不尽相同的,民主制度他所积极主张的,只不过他的这种民主制度的根基乃是等级制度与奴隶制度。

柏拉图的思想是古希腊政治哲学的高峰。他一方面从其哲学立场出发以其哲学方法深入地探讨了正义以及其相关的概念,另一方面也提出了理想的社会基本结构。柏拉图对正义的探讨乃是他的全部哲学探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他的方法也就是他的辩证法,问答加归谬的方法,借以找到所探讨的事物本身,而后者在柏拉图看来就是理念。柏拉图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理想国》的主题就是正义问题。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与柏拉图不同,主要体现在他关于古希腊城邦政治制度的研究和他关于理想国家的观念上面。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政治动物,所以他们必须生活在一种政治共同体之中。城邦是一种自然的制度,是从最自然的人与人关系中发展起来的。人的一切言行都以某种善为其目的,因此,人类的联合体也同样是以善为目的的,城邦是一种最高的联合体,以最高和最广泛的善为目的。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我们了解到,政治哲学一方面与所处社会、历史环境的哲学思维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又受当时社会政治现实的限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乃是西方政治哲学的滥觞,也是西方政治哲学思想的主要资源,虽然历经批判,但是即使在当代的主要政治哲学流派里面,人们依然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思想的影响。

二、 现代政治哲学

我们这里所说的现代覆载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从马基雅维利所处的十五、六世纪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马基雅维利被称为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者。为现代政治哲学提出经过系统论证的基本观念、概念和方法的是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社会契约这样一种理论设计确立了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方法,既然某种外在的神的旨意和先天的道德规范是不存在的,那么人世间的规则就必须由人自己来订立。而人之所以具有这种资格,乃是因为他们的自然权利。从自然权利到一个国家的主权,霍布斯完成了人类依据自己的理由来建立社会或国家及其规则的理论论证。洛克也是通过社会契约的理论来解释人类社会的产生,与霍布斯不同,他认为,即使在自然状态之中,人们也都能够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而所以要订立契约以建立公共权力,乃是因为自然状态是不稳定的。这样建立起来的公共权力拥有立法、行政等权力。卢梭关于社会契约、人民主权和个人权利等问题的一些主要观念是与洛克大体一致的,然而后人对卢梭的评价却意见纷歧而至于大相径庭,最极端的观点将卢梭看作是现代极权主义的祖师。后一种评价的最主要根据就是卢梭提出了公意的观点。卢梭认为,建立国家或社会的目的乃是社会的公共幸福,但是只有公意能够按照这个目的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

康德的实践哲学深受卢梭的影响,这就是对人的尊重,而这一点奠定了康德实践哲学的基本原则,从而也就奠定了其政治哲学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人是目的。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是经过法国大革命的洗礼的,但是这并没有使他的政治哲学更具现代性,他的政治哲学既太受其哲学体系的束缚,也太受他所在的那个王国的局限。黑格尔虽然也强调自由,注意到个人权利的重要性,但在他的政治哲学里面,国家才是至高无上的东西。黑格尔的思想对马克思产生了重大的方法论上的影响,与社会契约论相反,马克思与黑格尔一样将人类社会的制度看作某种客观的、外在的因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的必然产物,除了顺应这种规律,人的其他活动都几乎是无足轻重的。

现代政治哲学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与现实激烈的革命和其他社会变迁而导致的冲突一样,不同派别之间的观念也始终处在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之中。虽然在不同的时期派别和斗争的内容有其变化,但基本趋势是越来越晚期,两大派的阵营的分野就越鲜明。

三、当代政治哲学

我们这里所谓的当代与现代之间并没有一个截然分明的界限。这个当代相对于西方思想和社会的巨大转折而言,是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的,而就整个世界在基本方向方面突然之间趋同这一历史现象而言,当是在二十世纪末开始的。后一种变化对当下的世界以及对未来的人类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但是它尚未在政治哲学里面反映出来。另外一个重要的理由在于,政治哲学实际上在十九世纪末开始衰落。尽管如此,在这一个时期仍然出现了一些对当代社会产生不小影响的思想家和学派,他们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这些观点多数是在批判现代社会时提出来的,比如,西方马克思主义通过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提出一些积极的建议,而自由主义传统的思想家通过批判专制主义和计划经济而深化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解,发挥那些体现了重大的现实意义的观点。这些批判、观点都是颇有价值的,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导向政治哲学的复兴,但并没有达到这一步。

1971年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标志政治哲学在当代的复兴。第一,罗尔斯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以提出新的价值主张和规范,第二,建立了自己的方法以论证自己的主张,第三,从外在的方面来说,罗尔斯的理论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诺齐克针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重新论证了自由至上主义(个人权利至上主义),提出最弱意义上的国家的主张,而像泰勒、桑德尔等人以黑格尔哲学为背景主张和重新论证共同体(社群)相对于原子主义式的个人的重要意义。在欧洲,哈贝马斯的理论也因与罗尔斯的直接论战而突现出他的折衷主义的特点。政治哲学的这次复兴运动在二十一世纪的前景尚不明朗,但是这场复兴所引出的争论似乎没有上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争论的那种尖锐和针锋相对的气氛。它所表明的究竟是问题太过困难而无法解决,还是问题无需解决,尚需要我们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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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张翠:浅论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历程与内涵嬗变[J],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01期;

[2]李淑梅: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理性建构方式及其启示[J],求是学刊,2006年03期;

西方政治哲学范文第2篇

柏拉图以灵魂的等级差异理解人群分化的必然性,并且按照这种天然的必然性来构建理想国的统治秩序。正义就是自然秩序规定的各得其所,各司其职。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学》也是从所谓天生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出发的,在那里作为奴隶的人只是所有物,一种会说话的工具而已。并不从事工具性劳动的男性公民成了民主政治的主角,奴隶劳动使他们从物质生产领域中解脱出来过上了“政治的生活”,追求“高尚和正义”。每一个具体的人都依据其本性在等级秩序的系列中占据着相应的位置,正义和善就是确保这种立足于等级划分的“自然”秩序,以达到内在灵魂和外在社会关系的和谐。

将经验现象抽象为超验原则,要求经验的实践符合这种超验原则和绝对理念成为西方前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逻辑。汉娜?阿伦特看到了西方政治哲学传统这一开端,并揭示了这一开端的基本性质。她说:“哲学家先是在政治面前转身离去,随后,他们又转身回来,把他们自己的价值标准强加于人间事务,这便是政治哲学传统的开端。”即便在苏格拉底的貌似民主的辩证对话中,结论也不是商谈得出的共识,而是先在的真理。助产士并不产生婴儿,只是让已经存在的婴儿诞生出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哲学家认为,哲学沉思优先于政治实践,它事关理念,而不是多元的利益和意见。

这种立足于抽象本体论的思想逻辑,确定先在和外在“存在”对现象界的统治,已经为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奠定了思想基础。也就是说,中世纪的神学政治在原则上与古希腊政治哲学是一脉相承的。从巴门尼德的存在,到柏拉图的理念再到基督教的上帝,之间有跳跃但没有根本的障碍。狄德罗就指出过:“将近三千年前,雅典的哲学家就已经把我们叫做‘圣言’的叫做‘道’了。”关于希腊哲学与基督教的关系,海德格尔追溯到更早的赫拉克利特。他说:“赫拉克利特论逻各斯的学说起了新约全书约翰福音第一章索伦的逻各斯的前驱作用。逻各斯就是耶稣基督。……‘随着真理以耶稣神人的形态现实显现出来,希腊思想家关于逻各斯支配一切在者的哲学认识就被确认了。此一证实与确定就指明了希腊哲学的经典性。’”

上帝作为绝对存在,作为本源创造了世界万物和人类。他将像牧羊人一样照管这个由他创造的世界。尘世统治的君权是神授的,尘世生活的意义指向超验的上帝之城。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说,我们自己、上帝自己的城,是献给上帝最神奇、最好的贡品。“我们看到一位致高的上帝按照他的恩典统治着一座服从的城,所以她不能祭祀别神,只能祭祀上帝。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在属于这座城并且服从上帝的所有人那里,灵魂统治着身体,理性在合法的秩序中忠实地统治着各种恶德。”上帝就是至善,“上帝是一切事物最聪明的创造主和最公正的规范者。他创造了人类,作为一切属地事物中最伟大的装饰,他把某些与今生向适应的善赋予人。”神学政治不过是人格化了的柏拉图主义,一种超越力量对经验世界的统治。海德格尔在《形而上学导论》中肯定说,尼采说得很对,基督教就是人民的柏拉图主义。上帝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是柏拉图的理念。超验的力量要经过尘世的中介,教会以及世俗政权成为上帝实施其意志的力量。在这样的政治世界中,服从、忠臣、驯顺是基本的要求,而不是自由平等。

根源于经验的观念抽象外化为超验的本体及原则,以绝对真理的形式确立对经验世界的统治。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超验的存在推动和提升着实在的领域,对于存在的理解由实然引入了应然的逻辑。海德格尔深刻地洞悉了历史的这一进展,他说:“在是建基于思之中的,在却被应当提高了。”所以在“对在的限制”中,“应当”画在“在”的上面。当然,这个“应然”是以超验的必然名义出现的,生活的应然原则确立在经验生活的外面,政治经验的领域指向超验世界,超验的本体成为经验世界意义和价值的源泉。社会历史的发展被看成是超验原则的展现和向超验领域的接近,是由“自然”或神意规定的命定过程,而不是实践中由人创造的生成过程。

在政治上,很多理论家将柏拉图主义看成是专制主义和极权主义的思想基础。以柏拉图主义为思想基础的西方传统政治哲学,不论是古希腊的德性政治,还是中世纪的神学政治都是以超越原则的统治为基础的。因此,对这种超验德性政治和宗教政治的批判,成为现代政治哲学得以确立的起点。在现代政治哲学中,人及其实践获得了基本地位。现代政治原则是以古希腊人本主义精神复兴的形式出现的。肯定“人是万物的尺度”,以世俗的经验性批判超验的本体和价值预设,从绝对主义专政统治中解放出来,完成了政治哲学思想的一次根本变革。现代性的本质是一种新的政治哲学确立,其根本原则可称为经验存在对超验抽象的扬弃,真理、正义、公平等等都还原到世俗的立场上。世俗世界被承认为唯一真实的世界。政治就是这个世俗世界本身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现象。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谈到近代哲学开端时说,基督教将绝对至上的内容放到了人们心里,这个内容作为神圣的、超感性的东西与现实世界隔绝。“在宗教生活的对立面,矗立着一个外部世界,即自然界,人的心情、欲望和人性的世界,这个世界之所以有价值(在基督教看来),就仅仅在于它是被克服的障碍物。”黑格尔认为,这两个世界的隔离是中世纪搞出来的。狄德罗曾经有一个十分刻薄的说法,上帝的产生是因极端仇恨人类而想出来惩罚人类的方法,使人们将妄想看得比他们的生命还重要,而对于这个妄想本身却永远也看不透。现在看来,人类新的转向就是从这样的超验妄想中解放出来,确立此岸世界的一元论,确立尘世的世俗原则。

按照施特劳斯的阐释,人类文明的现代转向在政治哲学的层面由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率先开始了,因为在那里发生了超验道德原则在政治生活中主导地位的彻底颠覆。施特劳斯说,古典学说把握道德政治现象所依据的是人类的最高德性或完美化,哲学要确立经验生活的绝对原则,最后却与经验的生活相冲突,成为世俗生活的桎梏。马基雅维利提供了一种新的关于哲学和政治的观念:“这个新的哲学定位取向的标准,是人们在现实中如何生活,而不是人们应该如何生活。……这个标准的象征,是那个野兽形象的人,而不是那个上帝形象的人:它理解把握人类时所用的,是一种低于人类的视野,而不是一种高于人类的视野。”也就是说,不再从超验的标准和原则理解政治生活,而是从经验实际状况把握政治。马基雅维利的立场蕴含了现代政治哲学的根本原则,表明的是经验世界对超验原则的反叛,要求政治回到现实的、因此也就是世俗的立场上,肯定人的世俗自由和世俗权力。这一过程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等重要的历史事件中逐渐明确起来。

对于现代,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说:“人类已经感觉到真实的‘精神’的和谐和关于现实即关于世俗的生存的一种良知。‘人类精神’已经站在它自己的基础上。”在这一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已经看到,世界肃静下来到了政治的秩序,同时,‘精神’也提高到一种更广泛、更具体、更高尚的人生阶段。‘圣寝’———‘精神’的死东西———和‘超世界’已经不再吸引人的注意”。世俗性对“超世界”的否定,表现在艺术、科学和宗教之中。黑格尔批判了教会的腐败,批判了宗教中对于权威的奴性顺从和对奇迹的荒谬迷信。他认为宗教改革高擎“自由精神的旗帜”,“是光照万物的太阳”。现代世界的“理性”和“人道”精神,实际上是对“神义论”愚昧、迷信和专制的反叛。无神论者霍尔巴赫在《自然体系》说过:“最有害的事莫过于劝人相信存在着一种超自然的存在物,在这种存在物面前,理性必须默不作声,为了成为一个幸福的人,你就必须为这个存在物牺牲尘世上的一切。”启蒙主义通过颂扬理性,批判宗教对世俗生活的统治,要求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确立人自身在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而不是将自身奉献给那个想象的超自然存在者。

同西方前现代相比,现代政治哲学以“同质性”人本概念为基础。从古希腊的德性政治到中世纪的神学政治,都是从一种超验的观念出发的。虽然早期的基督教有平等思想,但到后来严密的教阶制中,等级差异占据了主导。现代观念认为,人天生平等,不受地缘、血缘、等第的限制,享有自由、平等的“天赋人权”。民主和自由不是以等级而是以打破等级概念为基础。这里的人,是赤裸裸的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人格”,是一种法权人格。人被赋予了平等的权利和改变自己命运的自由,政治就是要扞卫和实现这种权利和自由,为人的自我实现提供空间,而不是保证不变的超验等第秩序。

现代思想认为人生而自由平等,现实的不平等是社会历史因素形成的,而不是一种命定的必然。因此,人们有权去改变不平等、不自由的各种统治制度。社会历史实际上被看成是人类活动的结果和过程。在这样的思想氛围中,现代政治成为自由政治和解放政治,是气势磅礴地改变现实的最为根本的力量。如果说前现代政治哲学以先验论证的方式巩固既有统治秩序的话,现代解放政治则是对僵化了的专制主义统治秩序的革命。问题不再是顺从虚假的超验秩序,将存在的意义指向超验世界,而是确立此岸生活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打破以超验名义进行的统治,将权力的来源还回到世俗的经验基础之上。

现代解放实际上是确立了以现代国家和现代公民为核心的政治原则。统治权从世袭的自然原则或神授的超验原则转向世俗的经验基础。个体权利优先观念的确立,在政治上表现为主权在民思想。这意味着政治权力失去了超验基础,其合法性被世俗化,并且经验化。现代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等等都体现并保证这种公共权力来源的世俗性。统治权失去世袭性和确定性,通过动态的选举确保政治体系的稳定,这就是现代政治状况。即便有些国家还保留着世袭君主制,即便民主选举的美国总统还要按着圣经宣誓,但其象征性的意义显然大于实际意义。国家已经成为世俗的国家,政治成为世俗的政治,人也就成为政治上的公民。

西方政治哲学范文第3篇

1 “除魅”的时代:从“上帝死了”到“怎么都行”的后现代;

2 利益的唯我论(漠视道德)、信仰的唯我论(超越道德)、道德的唯我论(道德霸权)、(种族)文化的唯我论(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

3 善(好)观念的多元事实---宽容的极限与不宽容的权利---宽容与不宽容的多元;

4 理性主义是否终结?

5 为什么是功利主义?

二、罗尔斯的贡献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因此,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所以,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决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允许我们默认一种有错误的理论的唯一前提是尚无一种较好的理论,同样,使我们忍受一种不正义只能是在需要它用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作为人类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决不妥协的。”

1 正义作为社会基本结构的根本价值,必须整合或包容下述价值:自由(权利)、平等、社会效率与社会稳定、道德的善或优良生活观的多元性;---一种整体主义的描述、论证与阐释的理性主义融贯论;

2 自由的平等与平等的自由:“对于由平等的诸基本自由所构成的最广泛的自由体系,每个人都应拥有平等的权利;而每一个人有权利拥有的平等的诸基本自由,又必须相容于对所有人而言的类似的自由体系”(第一原则)。

3 平等中的差异与差异中的平等:“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使得:(1)这样的不平等吻合最不利者的最大可能利益(差异原则);(2)这样的不平等所依系的职务和地位,应该基于机会的公平平等条件向所有人开放(机会公平原则)”。(第二原则)---社会稳定的内在认同基础。

4 作为自由主义传承的两个词典式优先原则:(1)“自由优先”原则: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基本自由只有为了基本自由的缘故才能被限制;(2)“机会公平平等”优先原则:机会公平平等优先于差异原则。---社会稳定的内在认同基础。

5 作为自由主义传承的国家中立原则:作为社会合作基本结构的国家,必须通过相应的宪政构架与立法程序来保证上述原则的实施,但却不得选择某一种特殊的善观念作为国家合法性的依据:作为公平的正义优先于善观念的认同。

6 辩护的依据:(1)霍布斯的遗产:人是理性自利的主体;(2)康德遗产:人是作为目的本身的道德理性主体,人具有基于理性的价值执着与调整能力;(2)卢梭的遗产:私意与公意在主体中的分裂。

7 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目的:每一个理性自利的人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捍卫自己的善观念(优良生活观),正因为如此,每一个都是自成目的道德主体;而道德主体不仅具有追求和改变善观念的(潜在)道德能力,还有面对不同善观念的冲突时的(潜在)正义能力;这两种能力有可能相互冲突,但一个真正的道德理性主体由于确证自己是目的本身也会确证他人是目的本身;这种确证与多元主义的事实和霍布斯意义上的相对平等的事实相结合,会使道德理性主体关于善和利益的理性自利让位于关于正义的高阶利益,也就是说,理性自利的道德主体的私意会让位于社会总体结构的应然规则的公意。这一切在哲学意义上如何可能?合法的社会合作制度应该反过来支撑和敞亮使它得以合法的依据:作为理性自利的道德理性主体的求善能力和正义能力。公共领域的正义能力,恰好是以公平的方式支撑着私人领域的求善能力的诸多展现方式。公共(政治)领域的一元论与私人(社会)领域的多元论。 转贴于

三、罗尔斯式自由主义的理论预设与后罗尔斯时代西方政治哲学的问题域:

1 具有理性自主能力的自由者一切社会规范的反思主体;---“无拘的自我”如何可能(桑德尔)?

2 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结构应该在平等主义的原则基础上让个体呈现出因于(道德应得的)自由而不是因于(道德不应得的)社会境况和天赋境况的差异性;---任何人为的分配模式都会因为僭越个人权利而违背这个理想(诺齐克);---任何私人财产权的建立和持续都会违背这个理想(分析的马克思主义);

3 建立在这种反思基础上的具有合法性的社会基本结构必须能够包含足够多的关于善的选择可能性(options),以支撑和彰显平等的自由者的理性自主能力(其结果应是丰富的多元化);---国家中立原则在市场机制下将导致社会的同质化,而无法维系个人自由所需的多样性(泰勒);

4 正义作为架构这种多元化的政治和经济秩序,不同于这种秩序之下的社会领域里的多元化的善(正义优先于善),并且,只要有正义的架构,社会合作体系就不会因善观念的多元化而呈观出不稳定和不团结的趋势---社会心理学上的天真(泰勒);

5 这样的正义架构应该能够维系支撑正义架构的公民品质---公民资格论;

6 这样的正义架构应该并且能够包容自由主义民主政体内的多元文化---文化多元论;

7 这样的正义理念应该并且能够成为国际正义的出发点---国际正义的哲学问题;

8 这样的正义理念是西方文明在历史长河中向世界各国文明昭示的“历史的终结”;---历史与文化的哲学问题;

西方政治哲学范文第4篇

从已有对“和谐社会”的描述看,“和谐社会”这个概念似乎又要承载和容纳所有对人类美好生活所寄托的一切内容和愿望。与这些内容相关,此前我们已经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小康社会等目标,有了“三讲”、“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执政能力”等思想。接下来,轮到在倡导学习和研究“和谐社会”的同时,从操作的层面着手去实现社会的和谐,避免让“和谐社会”又沦为一种口号。为此,我们在这里增加一种视角,从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的“社会和谐”理论来考察一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当中值得参考的诸多问题。

一、和谐及其本义

(一)数的和谐

从西方哲学史的角度看,最早指的是数的和谐。古希腊哲学家曾毕达哥拉斯曾将数视为万物的本源,认为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和规律都是由数决定的,都必须服?quot;数的和谐",即服从数的关系。

(二)音律的和谐

和谐的第二种含义当属音乐中不同音符之间的合成与流动。当音节之间的音程具有同样的(数的)比例关系时产生和谐和美。交响乐就是由不同乐器奏出的不同声音的合成与流动;从而对听众带来感官上的“悦耳”和心理上的愉悦(快乐)和美(震撼)。如果只有一种声音、一种调子,那么带给听众的只能是单调、乏味和审美上的疲劳。

(三)社会的和谐

社会和谐是上述两种含义向社会事务的延伸。政治也像音乐,追求社会的和谐。社会和谐的根本在于社会的公正,让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成员在享受到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的同时,感觉心情舒畅,没有这样或那样的太多顾虑和担忧。

毕达哥拉斯曾对议事厅的权贵们说,"一定要公正。不公正,就破坏了秩序,破坏了和谐,这是最大的恶。"以后的西方思想家对公正和和谐的理解,均是沿着这个思路进行的。西方政治哲学家对“社会和谐”的论述,基本上是从当时社会的不和谐,即社会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发,寻找和设计用以求得社会和谐的理论观念。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卢梭等政治启蒙思想家的“社会契约”,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经济和谐”到新自由主义思想家格林的“政治和谐”以及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始终贯穿着对和谐社会理论的种种构想以及实现途径的设计。

二、现代西方政治学家对“社会和谐”的诸多设计和追求

(一)古典自由主义者与社会和谐

1.提出社会契约理论,奠定社会和谐的道德基础

(1)对社会起源的理性解释

思想家们对社会(国家)的起源有两种解释,即经验的解释和逻辑、理性的解释。前者用纯粹注重经验、事实的自然科学去研究人类社会历史,从人类社会历史演化的事实当中去寻找答案。所谓理性解释,就是思想家们从康德所说的人类“实践理性”(人之为人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出发而提出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从最根本(源头)上对国家、政府的职能和权力给出了一种比较消极、被动的定位,以此避免处于强势的国家权力对处于弱势的个体权利的伤害和侵犯,通过限制国家和政治的权力来求得一种社会和谐。理性的解释是一种纯哲学意义上的解释,一种逻辑上的推理运算。

(2)社会契约理论与天赋权利学说

所谓社会契约理论,就是认为人类最初平等地生活在一种不受他****力约束的自然状态,国家和政府诞生于社会成员普遍同意对自己所拥有的个****利进行让渡的基础之上。社会契约理论在不同的思想家们那里有着不同的解释,从而演绎着不同的版本,其中洛克的版本最具影响力。

洛克的契约理论建立在一种“完全自由和完全平等的状态”之上。他设定人人平等,天生地被自然赋予了不可由外力剥夺、侵犯的自然权利;人们相互独立,不依附于任何权威;任何人都不应该伤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每一个人都有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而单独执行自然法的权力(利)。但这种完全自由的状态也存在着许多缺陷: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仅有的自然法只是一种道德约束,不足于裁判人们之间发生的纠纷;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法律去裁判一切争执的公正裁判者;缺乏保证判决执行的权力,从而使得纠纷无法彻底解决。这种天然的缺陷和不和谐,使得每个个体所享有的自然权利又处在很不安全的状态,并促使人们相互达成一种契约,即每一个人都自愿地放弃一部分权利(每一个人在自然状态所享有的去单独执行自然法的权利),将其交给社会,由社会委托给立法机关或指定的专门人员,再由他们按照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来行使。通过订立这种契约,逻辑地形成了国家或政治的权力,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和组建政府、建立公共权力和法律,达到一种暂的和谐状态。但是,如果执政者违背契约,破坏公意,损害人民的公共利益和公共幸福时,特别是当人民的自由、财产被暴力夺去时,人民就有权取消契约,将自由与财产再夺回来。

启蒙思想家们所设定的“前政治”的“自然状态”,是人们对国家所做的一种逻辑的哲学解释。“契约”来自现实的经济生活,包含着订约双方所具有的自由身份,平等的关系,互相间的承诺等内容。由此可推出“社会契约”的相似设定。

2.设计分权和权力制衡机制,求得国家权力运行的和谐

西方政治思想家们大都担心国家或政府权力对社会成员的个体权利产生侵犯和伤害,为此他们主张对国家和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霍布斯曾从生物的本性出发,看出主权者所具有的动物性一面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邪恶,因此他将国家喻为《圣经》中提到的海怪巨兽“利维坦”。而洛克认为,权力对于人类的弱点有极大的诱惑,权力集中会促使主权者去攫取权力,以使自己不受法律的限制,并在立法和执行法律时只考虑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契约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和政府,要加强对执掌国家公共政治权力的执政者手中所拥有的权力进行限制,否则,人们的境遇将要比在自然状态下更为恶劣。为此,洛克在主张主权不可分割的情况下,提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的构想。

洛克的分权思想,在孟德斯鸠那里发展为着名的“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中任何两者不能同时集中在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无论是贵族或人民的机构)之手,否则,自由将不复存在;三权不仅要分立,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分权实现防止权力的滥用,“以权力制约权力”。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约学说,被称为人类政治生活中的“牛顿定理”,并被美国宪法的制订者们加以应用和完善,形成美国现实政治生活中的“权力制衡”,扼制了政府各部门对权力的垄断,使国家权力运行的和谐在理论上成为可能。

3.倡导自由竞争和社会幸福总量的最大值,以求经济的“和谐”

英国古典经济家亚当·斯密在其1776年版的《国富论》中提出,贸易、社会分工是构成财富的重要源泉,竞争为每一个个体提供了高效生产的动机。当每一个社会成员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创造出最大量的财富和幸福时,社会财富和社会幸福总量也就达到了最大值,因此,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有益于国家财富的增长;另一方面,自由市场通过一支“看不见的手”的调节在自动有效地调节和配置着各种社会资源。出于这种考虑,亚当·斯密、边泌等主张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政策,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一切干预,以期建立起一个经济和谐的社会。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财富的集中和生产的垄断,导致社会在整体上的不和谐。

追求社会财富总量的最大值,也意味着要降低制度成本。为此,功利主义政治思想家们极力倡导法律改革,通过扩大中产阶级的选举权,缩减议会议员的任期,建立代议制政府等措施来限制那些在位的当权者;与此同时,消除在经济上由自由竞争引发的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在今天的西方代议制政府中,美国的两院制最具代表性,它既考虑了各州的人口众寡,又防止了在议事决策过程当中大州对小州的歧视。

4.厘定“群己权界”,谋求公权与私权以及不同思想观点的和谐

约翰·密尔是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一位转折性的人物。他不但将功利主义主义对幸福总量的追求提升为对幸福质量的追求,而且承天赋权利学说,重新强调自由作为个体的权利。他认为,“自由的要义就在于严格划定个人与政府权力之间的界限,举凡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去追求自己所喜好的目标”。密尔主张,人们在思想方面应享有绝对的自由;思想自由的主要内容就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若取消或限制人们在思想方面的这些自由,人将不成其为人;限制自由不仅将会压抑伟大的思想,而且会使民众的精神发展受到限制;没有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人类就会丧失创新的条件,限制思想自由等于压制真理的发展;即使“整个人类也没有权利使存在于其对立面的唯一一个持不同意见者保持沉默”。

然而,理论上看似完美的古典自由主义却引发和导致了许多具体的社会问题。“自由、平等”原本是自由主义者的两大响亮口号;但就整体而言,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们大都重视和强调“自由”,而不大关注“平等”和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从政治自由(天赋权利)到经济自由,再到言论自由,“平等”只是拥有同等权利和自由意义上的“平等”。对于普通人来说,在法律面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并不能改变其贫困、卑贱的生活境遇。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政府对市场贸易和商品生产的不干涉态度,导致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和雇佣劳动者工作生活状况的恶化,从而引起了中下阶层的不满,造成社会的动荡与不和谐。在这种情况下,继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之后,自由主义又以一种倡导“积极自由”和福利国家的新姿态出现。

(二)新自由主义者与社会和谐

诞生于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新自由主义,在坚持倡导创造社会幸福总量最大值的同时,通过倡导积极的自由(权利)观、引入个人累进所得税、培养和发展中产阶级等,打造稳固的纺锤型社会模式,以求得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

1.培养中产阶级,打造社会和谐的纺锤型模式

继亚当·斯密追求社会财富总量的最大值之后,边沁等主张追求社会幸福总量的最大值,并认为只有最大多数人获取了各自幸福(快乐的)最大的值时候,整个社会的幸福总量才能达到最大值。在这种功利主义理念的指导下,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中产阶级被培养起来,社会由此变得相对稳定和和谐。

2.积极自由:关注社会和谐所需的物质条件

新自由主义者认为,“自由并不仅仅是不受强制的自由。自由并不仅仅意味着我们可以做我们喜欢做的事,而不管我们喜欢做的事是什么。自由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或一些人可以享受以其他人的损失为代价的自由”2,消极的自由是一种空的、无用的自由;单纯地讲消极自由犹如对于一个截瘫患者讲行动的自由。对于处在社会最下层的、最穷困的人来说,他们缺乏用以实现自由权所必需的物质资源。

新自由主义倡导一种“积极的权利和能力",以便人们可以去做或享受某种值得他们做或享受的事,且这些事也是他们与其他人共同做或享受的事。在新自由主义者看来,自由的核心就是那些与“实现自我”、表现和发展个人天资能力等相关的内容;“积极自由将幸福美好生活的一切因素都包含在内”3:吃饱穿暧、接受最基本的义务教育、享受住房补贴、医疗保健、休闲、娱乐的权利,并且必须有权利去占有和享用用以去实现上述权利的社会资源和机会。

3.责任型政府:实现社会和谐的法律保证和制度保障

(1)国家通过立法,限制奴役性的契约自由,以扼制雇佣者与被雇佣者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和不和谐

契约自由是天赋自由权利的逻辑结果,但在古典自由主义者所崇尚的消极自由和国家不干涉主义后面,隐藏着一种被扭曲了的“契约自由”,从而引发的事实上的奴役与强制。由于雇主和工人在物质生活状况方面存在的差异,后者因自身及其家庭的生计被逼上悬崖,他们在不得异的情况下“自愿”与雇主达成一种不平等的契约。但享受这种契约自由等于是给自已的脖子上套上了一根绞索。4与古典自由对此持充耳不闻的态度不同,新自由主义者认同一个普遍原则:契约自由必须有助于社会的福祉和公共利益;政府应该通过立法的手段,祛除这些阻碍公民实现其道德目标和有效提高其生活标准的内容。新自由主义禁止契约双方在位势极其不平等的情况下签署契约的自由,也不允许签订那些在事实上导致奴役成份的契约。理由是,这种被扭曲的契约自由有背于自由主义的精神,契约自由是实现积极自由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2)政府对经济进行调控和干涉,创造和提供实现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

为了同时确保和保障社会成员(尤其是穷人)获得并实现“积极的”自由与权利,由政府出面采取一定的法律手段和税收措施,创造用以实现“积极自由”的社会条件。具体的方法就是通过向富人征收“累进收入调节税”,5对社会财富进行重新分配,向不能维持或不能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贫困阶层补贴和提供享受“积极自由”所包含的义务教育、住房、医疗保障等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新自由主义的以上主张,由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流行的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理论所继承和发扬,并从工党执政英国和罗斯福入主白宫起,普遍盛行于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今天的北欧高福利国家。

新自由主义倡导国家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适度干预,在一定程度上既减缓和释放了传统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负面效应,又避免了苏俄式社会主义的全面计划经济以及由此导致的极权政治,从而营造出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

三、当代自由主义与“社会和谐”思想的新面孔

在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诸多流派当中,比较活跃的有三种: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诺齐克的“新古典自由主义”以及德沃金的“平等权利学说”。它们分别是西方历史上传统的几个主要自由主义流派在当今社会的再生和发展,并续写着社会和谐理论的新篇章。

(一)罗尔斯对新自由主义社会和谐思想的整合和完善

罗尔斯的新自由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正义论》之中。他把以往自由主义的民主、市场经济和财富再分配的福利国家结合起来,综合成为一个系统而完整的、用于实现社会和谐的公平正义理论。

1.重新祭起社会公正的大旗,提出在设计国家制度和安排社会组织时应遵循的两个原则,以求得社会的全面和谐

正义(公正)在很大程度上与对社会财富和社会利益的分配联系在一起。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观念”,它寓于“某种平等”之中,它要求按照以尚优和以贡献为尺度的平等原则,把这个世界上的事物和利益公平地分配给社会成员。

“切蛋糕者最后一个选蛋糕”。这一古老箴言使罗尔斯坚信,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公正,正义是公平的正义,且正义通过一定的程序设计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为此,他提出用以规范和约束国家制度设计和社会组织安排,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两条原则:

A.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最广泛的自由,且大家拥有的自由在程度上是相等的;一个人所拥有的自由要与他人拥有的同样的自由能够相容。

B.要允许社会与经济方面的不平等存在,须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为前提

(I)必须使那些社会处境最差者从这种不平等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II)在机会公正平等的条件下,保证所有的公职和职位向所有的人开放;6

原则A被称之为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基本自由包括:思想自由、信仰自由、政治自由、结社自由、由个人的完整性和个人的权利所界定的权利和自由、受法律规则保护的各项权利与自由等。这些内容在很大程度上继承的是古典政治自由主义所倡导的那些天赋权利与自由。原则B被称之为"差异原则",继承的是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福利国家思想,但又有条件地允许社会经济方面的“不平等”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古典经济自由主义所追求的效率和生产社会财富所必不可少的竞争动力。在设计国家制度和安排社会组织的时候须遵循两个优先:原则A固定不变地优先于原则B;原则B中的(II)固定不变地优先于(I)。这正如在编排辞典的时候字母A永远优先于字母B一样。这就是说,不能用牺牲公民政治自由为代价去换取社会经济方面的增长或补偿。这种自由永远优先社会经济收益的排列,克服了此前的新自由主义仍没有彻底摆脱功利主义束缚的弊端。另一方面,人与人之间毕竟存在着多方面的差异,(II)固定不变地优先于(I)的设计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它确保让每一个人站在公正、平等的起跑线上的同时,承认结果上不平等,既考虑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又不失让有能力的人更进一步地去发展。

这两条原则高于国家,先于宪法。国家基本结构的设计与宪法的制订、具体法律的颁行,均应当以它们为指导。7这种设计使得社会变得全面和谐成为可能。

2.正义原则是理性的自然人在理想的状态下,为求得社会的全面和谐而达成的理性契约

罗尔斯对正义二原则的论证,采用的是在现代西方历史上有着悠久历史的契约传统。罗尔斯设想出一种人们还没有立下任何规章或立国原则的社会“原初状态”。处在这种理想状态中的立约者们,对于各自将来在所要设计出的社会中可能面对的一切状况和境遇都是不能确定的:他(她)所处的社会位置高下、阶层的贵贱、自然财富拥有量的多寡、能力的高低、才智的优劣、体魄的强弱、性别种族的差异、老少幼壮等。作为立约者来说,他们不可能未卜先知,不可能对自己的未来和命运有多大的把握和胜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充当的角色无异于那位“最后一个才能选取蛋糕的蛋糕切分者”,会尽可能地选择出一条能保证每个人将来都既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差的公正原则来。在反复权衡利弊得失之后,理性的立约者们最后达成共识,选择公平正义的二原则作为他们用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立国建制之本。

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原则虽然给每一个人都上了一道保险,但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一个人的发展空间。在这种层面上实现的社会和谐,面临着沦为一种缺乏生机和活力的、僵死的社会超稳定状态。和谐本指不同“音调”的合成与流动;就思想观念而言,社会的和谐意味着不同观点、意见和主张的共存与融合。以诺齐克为代表的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出现,为这种和谐增添了新内容。

(二)诺齐克的新古典自由主义:最低限度国家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和谐

新古典自由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在二十世纪的再现,主要代表人物有密塞斯、哈耶克、弗利德曼等。他们严守扞卫个人自由的观点,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平等(特别是财富平等)转向深为不满;他主张回归市场机能的运作,不满于政府扮演积极介入财富重分配的角色。对新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严格哲学论证的是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1974),其主题是用现代市场理论推究国家的起源、政府的合法功能、最佳国家形态等。

1.国家是一位最终获胜于“市场”竞争的仲裁者

诺齐克在逻辑起点上将国家定位于一个“保护者”、“服务者”和“仲裁者”的角色,并用优胜劣败的现代市场的观点,解释国家的起源与诞生,认为国家是从起初的诸种仲裁组织之间的相互竞争中淘汰剩下的一个最大的“仲裁”机构。

诺齐克的论证始于洛克的自然状态和权利学说:在自然状态中,个****利的维护需由个人自己来执行,这难免有诸多不便,因此需要找一个维护个****利的者。但诺齐克并没有遵循洛克契约论的模式,而是设想,在由个人自己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有诸多不便的情况下,则必有提供权利保护和类似服务的机构出现。这些保护机构彼此在“市场”中竞争,其最后的结果可能只剩下少数保护能力较佳的强势主宰机构。人们可以设想,在最后剩下的这两个强势机构之间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这两个保护机构彼此争战,在这种情况下,常赢的一方逐渐将常常失败的那一方的客户吸引走,使输方最终被淘汰;二是这两个保护机构是分属不同地理区域的强势机构,此时,委托人将会移居到将自身加以委托的那个保护机构所在的区域之内,形成在一个地理区域之内有一个保护机构的情况;三是这两个保护机构之间争战不休,而又相持不下。于是,它们同意设立一个仲裁者,并让这一仲裁者拥有最后的决定权。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唯一的强势机构。总之,不论是上述何种情况,最终都将形成一个向生活在某一个地理区域中的人们提供服务的仲裁者。这一仲裁机构就是最低限度国家的雏形。

2.正当国家的职责与功能

由于诺齐克把国家起源建立在仲裁者这一基础之上,因此他自然而然地就把国家的正当性定位在古典自由主义所说的“守夜人”这一角色:将“最低限度国家”的合法性职责限制在“仅仅承担制止暴力、盗窃、诈骗和契约的履行等十分有限的职能”,8国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从事任何经济再分配的活动。任何政府如果拥有比守夜人更多的权力的话,则它一定会侵犯到公民个人的自然权利,并因此而违反了道德原则。诺齐克以此重树公民自由(权)的中心地位,重提极小政府和国家非干涉的原则,认为“如果要防止国家成为一部分人中饱的私囊,却采取强化国家、扩大其功能范围的做法,只能给****造成更多的机会,使国家成为官员们捞取各种好处的更有价值、更为诱人的目标。”

尊重公民的权利是国家的天然义务。对个人的权利是保护还是侵犯,是衡量国家及其行为正当与否的最高道德标准。“个人拥有若干权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们做的”;“国家不可用其强制手段来迫使一些公民帮助另一些公民;也不能用强制手段,来禁止人们从事推进他们自身利益或自我保护的活动。”他以此批计划经济:一不承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二不接受这种权利和自由对国家行为的边际约束,结果国家做了大量超越其正当权限范围之外的、不该去做的事情,在一味追求结果平等的时候,糟蹋财富,制造贫困。

3.理想国家的架构

诺齐克以他的最低限度国家为蓝本,描绘出一个真正的、理想的乌托邦架构:一个可以允许每一个人根据他自己所认定美好的生活观,去追求建立在他自己的乌托邦基础之上的乌托邦架构。诺齐克认为,理想国家意义上的乌托邦,是一种“追求各种乌托邦的架构”,即“任由人们自由、自愿地结合,尝试寻求在一个理想的社群中,去实现他们自己美好的生活观,不容任何人将他自己的乌托邦观点强加于他人之上”。理想的最低限度国家是一个中立性的国家、一个尊重多元价值的自由国家。在这个理想的国度中,宗教与道德价值多样性,诸多善的观点互相竞存;在这个国度中,人们是被当作不容侵犯的个人看待的,任何个人不会被他人以某种方式当作手段或工具,而是被视为拥有权利与尊严的个体。

很明显,诺齐克的这些思想为当代扞卫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运动和以扼制政府权力过渡膨胀为核心的政治潮流,提供了一个严格的哲学论证体系。很多人未必赞同诺齐克的极端观点,但除非我们不搞市场经济,否则我们势必要面对私有财产和有限政府这一市场经济的根基,而这正是诺齐克思想的初衷和核心。

在诺齐克倡导“极端”公民自由权理论和“极低国家”的同时,当今的另外一位美国思想家德沃金却从批评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出发,从另外一个方向去倡导权利的“平等”。

(三)从德沃金的“权利平等”学说中引出和谐

德沃金是当今仍然在世的一位有影响的美国法学家。《认真对待权利》是他的代表性政治哲学着作。德沃金与罗尔斯、诺齐克一样,将自然权利(****)作为根本的假设,认为人们不应该违反个人的权利去增加整体的效益。不同的是,德沃金是从权利的平等推导出自由。

1.政府应对它所统治的人们给予平等的关怀与尊重

以往许多自由主义思想家在讨论“平等”的时候,关注的主要是平等在一个社会中的量(多少)。德沃金所说的“平等”乃是:政府应该对于它所统治的所有人们给予同等的关怀与尊重,并将此看作人们的一项权利;人们拥有这项权利是道德上的一个公理,所有的其他权利都是从这里推导出来的。原因在于,人们之所以要设立政府,其初衷就是要透过这个机制能够更加有效地达到他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德沃金所说的“关怀”是指,政府“把他们(政府所统治的那些人)视为是会受苦及受挫折的存在”,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尽量地使人们不要受苦、不要受挫折;“尊重”的含义是指,政府“把他们视为有能力构筑他们该如何好好地过自己的人生的想法,并且能够根据这种想法去行事的存在”,其主旨是,在什么样的人生才是理想的人生这个问题上,政府应该保持中立态度,政府的主要工作不是去教育人民,而是提供给人们一个平台,以供人们自由地去建立及追求他们的理想人生,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做到一视同仁,给各种人生及理想以平等的尊重。但这种一视同仁并不表示政府在分配财富、物质及机会的时候给予每个人完全一样的东西。这就如同平等对待子女的父母不会给健康的孩子和生病的孩子以完全一样的照顾和食物一样,政府不会对于受灾和没受灾的两个地区分配均等的物资;只有这样,政府统治下的人们才能享有“被视为平等来对待的权利”。

德沃金还强调,政府对人民的“平等关怀和尊重”不能立足于功利的基础,而必须立足于道德的理由,以避免政府有时可能会以“最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名,否定少数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避免以虚假的或错认的“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之名,否定相当多少数群体的权利和利益的情况。因为在德沃金看来“人民”、“国家”常常是一个空洞、抽象的字眼,我们必须努力把权利的诉求落实到每一个个体、每一个个案。

2.正义的制度:市场机制+代议民主制+个****利

在肯定人们拥有“被视为平等的关怀和尊重”的权利的基础之上,德沃金提出用以实现这项权利的制度安排:市场机制+代议民主制+个****利。

选择市场经济不仅是为了效率,更是为了平等;市场机制基本上可以使每个参与市场的人具有同等的自由去进行他所想进行的交易;为了使先天处于较不利地位的人们享受到“被视为平等的关怀和尊重”,政府可以采取社会福利政策,对市场做出种种改造和修正。代议式的民主政治最能体现平等关怀与尊重的权利;在这种政治体制下,政府决策依据的是它所统治的人民通过投票这一机制而体现出的意愿和希望。但代议制民主在使每个人的要求受到同等关怀和尊重的同时,它的多数裁决规则仍可能侵犯到个体的权利,导致多数人的暴政。因此,有必要在上述两种主要制度之上,再加上保障个体权利这张底牌,以使少数人“被视为平等来对待”的权利不受破坏。

以上理论从不同的角度为当代社会走向“和谐”提供着理论参考,引导着西方社会从起初的社会对抗一步步走向相对的“和谐”,并为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一定的参照和启示。

四、启示

(一)构建和谐社会应始于建构营造社会和谐所需的诸多机制

近几百年来,西方政治哲学一直在从不同的角度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做着各种各样的思想实验和理论设计。他们注重的似乎不是对未来社会的畅想,而更多的是对当下所遇到的一个个问题的克服和解决。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追求的是社会的和谐。当一个社会在各个领域都实现了和谐的时候,“和谐”社会也就建构起来了。

(二)“和谐社会”就是“适合人类居住的”福利社会

现代西方政治哲学虽没有从理论为我们给出一个有关“和谐社会”的圆满定义,但从实践上给我们提供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参照-“和谐社会”就是“适合人类居住”的福利社会。2004年7月15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2004人类发展报告》,公布最适合人类居住国家。在联合国此次列出的177个国家和地区的排行榜中,名列前茅的都是西方发达国家。9

(三)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西方政治哲学的核心是自由主义。从社会契约理论到三权分立,从积极自由到正义二原则的提出,从你死我活的自由竞争到全民保障的福利“和谐”社会,自由主义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从新自由主义到当代新自由主义和新古典自由主义等重大变迁,其间各种不同的思想观点相互融合,经历了长达四百多年的漫长积累。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在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正确领导下,一步一个脚印,从具体的操作层面实现社会的和谐开始。

【注释】

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

2DavidMiller,Liberty,p.21;转引自李强:《自由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07页。

3G.H.Sabine:AHistoryofPoliticalTheory,NewYorkHenryHoltandCompany,1945,p.674.

4RichardHudelson:ModernPoliticalPhilosophy,M.E.Sharpe,Inc.1999,p.70.

5马克思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非常推崇向高收入者征收累进收入调节税。英国在1909年正式启用累进收入调节税;美国是在1913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对其加以确认的。

6罗尔斯在不同的地方,对这两个正义原则的进行叙述的文字和顺序稍有不同。参阅JohnRawls:ATheoryofJustice,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71,p.60;PoliticalLiberalism,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3,p.271,291.

7Rawls:ATheoryofJustice,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71,p.196.

西方政治哲学范文第5篇

兰登·温纳(langdon winner)是美国当代著名的技术哲学家和政治学家,他主要从事技术政治学的研究,为技术政治学开辟了许多新的研究思路。由于他在技术政治学方面的建树,温纳被《华尔街日报》誉为“技术政治领域的学术领论文联盟袖”。温纳不仅从整体上探讨技术的政治影响,而且还关注具体技术特别是前沿技术的政治问题。作为对当代影响至深的前沿技术——信息技术,自然逃不过他的审视。温纳比较深入地探讨了信息技术对社会的政治影响问题,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思想。目前,国内学界对温纳的技术自主性思想比较熟悉,但是对于他的信息技术思想关注较少,特别是他的信息技术政治思想更是很少涉及。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对温纳的信息技术政治思想进行比较系统的揭示,为处于信息时代的人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信息时代信息处于意识形态的地位

温纳认为,信息在当今社会已处于意识形态的地位。这里意识形态的含义是从社会科学一般意义上讲的,它指的是一套信仰,体现的是一个团体、阶级或一种文化或亚文化的需求和愿望。信息成为意识形态并不奇怪,因为人们现在的生产和生活几乎依赖于大大小小的计算机,社会的计算机化使得信息成为意识形态凸显出来。

是什么使得信息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人们如此地珍视?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人们面临“数字洪水”的威胁。温纳认为,今天人们崇尚的是通过大型、复杂的组织来从事生产的模式,而这些组织的活动需要处理大量的数据来进行。这样,信息量就成为一个可怕的挑战,它会使现代组织持续地面对超量的、难以捉摸的“数字洪水”的威胁。面对这个问题,计算机提供了一个方法:以速度来征服数量。第二,人们需要即时地获得信息。信息具有即时性,像股票交易的价格、航班情况、天气状况、军事情报和民意测试的结果等类似的信息在非常短的时间是有效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使用这些领域的电子数据必须是最新的。在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上,获取关于商品价格的信息迟了甚至只有几秒钟将毫无价值。正如温纳所言“信息本身是一个易腐烂的商品”。因此,信息成为人们的迫切需要。在生产中,复杂的人机系统需要持续地提供关于它们内在状态和外在操作环境的电子信息,否则将面临瘫痪甚至失去控制的危险,而现代计算机和通信装置的快速信息加工能力能够很好地满足这一需要。在生活中,信息处理将成为人们日常需要。随着家用电脑时代的到来,管理一个家庭就像管理一个小生意一样。就家庭收支来说,涉及的信息是琐碎的、不断变化的,也需要很好的信息处理手段,而计算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在信息时代,信息获取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常态,信息在一些人眼里成为财富和权力的象征,谁拥有了信息谁就拥有了更多的财富和权力。虽然信息时代带来了失业、去技能化和众多社会模式崩溃等问题,但那是值得容忍的。因为他们确信,信息时代将带给人们美好的生活前景。

二、信息技术并不必然带来平等和民主

信息时代人们最关注的话题是信息技术是否带来平等和民主的问题,乐观主义者对其充满了期盼,而温纳则表示怀疑,并对信息技术乐观主义者的思想进行了批驳。

(一)乐观主义者对信息技术带来平等和民主的期盼

乐观主义者认为,信息技术将带来社会的平等。有学者预言,互联网将提供给弱势群体获取技能并实现社会平等的机会。另有学者预言,由于信息在网络上自由快速的流动,网络上每一个节点对于所有人在权力上是平等的,将不会产生传统形式的分层特性。针对传统形式的社会分层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而被替代,一本畅销书宣告“计算机将粉碎金字塔形式,我们创造等级的、金字塔式的管理体系是因为我们需要它保持人们和人们做事情的秩序;随着用计算机来保持秩序,我们能够水平地重建我们的制度”。与此类看法相似,乐观主义者对信息技术促进民主的进步充满期待。他们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将改变现有的民主参与模式,扩大人们直接参与的机会。

信息技术带来社会的平等和促进民主的进步,在一些乐观主义者看来,这是一个自动产生的过程,不需要人们尽力去塑造。他们认为,民主、公正将单纯通过物质的富足来实现。以前,富足因此民主、公正的社会通过无数住宅、电器和消费品的供应来显现。现在,将通过计算机获取信息来实现。一些乐观主义者甚至还提出了一些假设并根据这些假设来论证他们的看法,这些假设主要是:(1)人们信息短缺;(2)信息是知识;(3)知识是权力;(4)信息获取的增长将促进民主的进步和社会权力的平等。按照他们的理解,民主的缺乏和社会的不平等是因为人们信息短缺造成的,而计算机的出现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易于获取信息,信息是知识,知识是权力。随着人们信息获取的增长,将促进民主的进步和社会权力的平等。

(二)温纳对信息技术带来平等和民主思想的质疑

温纳对信息技术带来平等和民主的思想表示质疑。他认为,要实现民主和公正的社会需要社会齐心协力克服许多困难才能够实现,而不会自动产生。虽然计算机的使用能够对社会的权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仍然有利于那些原先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权力集团。“从信息时代目前的发展来看,权力的增长通过那些已经拥有很多权力,集中控制的提高通过已有的控制,财富的增加通过那些已有的财富”。温纳认为,相对于普通大众来说,跨国公司、公共官僚机构、情报机构等从信息技术的发展中获益较多。

针对乐观主义者根据一些假设推出信息技术的发展会促进民主的进步和社会权力的平等,温纳认为这些假设是站不住脚的,并对这些假设进行逐一地分析和驳斥。具体如下:

1 针对“人们信息短缺”的假设。按照乐观主义者的理解,人们存在着严重的信息短缺,信息短缺如同能源危机一样,能源危机的解决通过增加新的油料供应,信息短缺的解决将通过信息技术的发展来实现。温纳一方面对人们是否真的存在着严重的信息短缺表示怀疑;另一方面他认为问题的关键不是人们信息短缺,而是人们缺乏运用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这种能力即使在发达国家也相当地缺乏。在温纳看来,这种能力的获得非常重要,是靠计算机提供信息所不能解决的,需要大力发展教育来实现。

2 针对“信息是知识”的假设。温纳认为,如果信息是知识的话,解决文盲和教育欠缺的问题只需要提供信息就可以了,最好的办法是在以前没有图书馆的地方建立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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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图书馆。当然,前提是人们受过一定的教育并有能力利用这些图书馆来增长他们的知识。然而,乐观主义者并不考虑这些,他们着迷于某种特殊的技术,并把通过网络提供信息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的确,网络技术的合理利用可以提高一个社会的文化和教育水平,但是只关注信息工具的改进而忽视人的思想的启蒙则是完全错误的。在温纳看来,信息和知识是两回事,有了信息不一定就有了知识。

3 针对“知识是权论文联盟力”的假设。由于受培根的影响,很多人认为,知识就是力量。温纳认为,这是高度的误导。当然,知识从某种意义上讲的确是力量。但是,知识和力量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在社会或者政治的意义上讲它意味着是权力。在许多影响权力现象的条件中,知识是一个但决不是最重要的条件。对于柏拉图和凡勃伦来说,知识明显地不是权力。

4 针对“信息获取的增长将促进民主的进步和社会权力的平等’’的假设。就民主来说,许多伟大的思想家认为民主的关键是获取信息,一个民主的社会公众应该是思想开放和消息灵通的,现在由于计算机的出现,使得人们获取信息变得容易,从而促进了民主的发展。温纳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在他看来,民主并不是唯一建立在信息可获得的基础上,民主社会应该建立制度允许或者甚至鼓励民众大范围的民主参与。如果人们依靠计算机数据库和远程通信作为运用权力的主要手段,可以想象从实践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将完全消失。而民主政治的有效性需要依靠人们心甘情愿地一起行动去追求他们共同的目的,它有时要求社区的成员直接面对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准备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这与现在所倡导的通过计算机参与的民主模式有相当的不同。仅仅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就能促进民主进步的思想是错误的。就平等来说,乐观主义者认为,计算机将成为实现社会平等的有效工具。随着个人电脑的运算能力越来越强,价格越来越便宜,操作越来越简单,配备电脑的普通个人将能够反对大型集权组织的影响,社会将逐步地走向平等。温纳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从实践来看,信息技术的运用有利于那些原先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权力集团。在力量与力量的竞争中,更大、更复杂、更好装备的竞争者通常拥有优势。虽然计算机的使用能够对社会的权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它并不必然改变权力的相对平衡,就像一个驾驶滑翔机的个人无法与美国空军相比一样。

通过分析可见,乐观主义者对信息社会的政治期望只是一个幻想。在温纳看来,仅仅通过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社会的平等和促进民主的进步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他指出,“计算机的广泛使用将促使等级粉碎,不平等,参与活跃,集权瓦解的信念简直经不起近距离的审视,信息=知识=权力=民主的公式缺乏任何真的实质性内容”。

三、信息技术引起社会政治变化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对社会的监控

温纳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将对人们的隐私造成威胁,一个电子信息丰富的时代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将以人们自由的失去为代价。当人们运用电子工具进行购物、取款和发邮件时,这些活动可能被监控。现在监控技术已发展到难以置信的程度,增加了人们隐私外泄的风险。美国权威新闻杂志福布斯警告读者,工作场所的监视、在线监控以及对电子网络中的数据追踪的能力使得一些人和组织能够获取人们日常生活中最私密的细节。这种威胁扩展到个人领域以外,将会影响到公众的自由。监视技术将使人们变得无处可藏,记者ann marsh担心信息网络将带来奥斯威尔的1984,使我们所有的人成为国家的奴隶。造成如此状态的原因并不必然是由人们对计算机系统的误用引起的,而是计算机系统本身就存在着这样的风险。

(二)权力的失衡

温纳认为,一个计算机化的世界必然会改变人们的社交环境。随着微电子技术的大量应用,将大大减少人们做事情的中间环节。以银行为例,自动柜员机的出现,将使许多小的、地方性的分支银行消失。而这些地方以前不仅是人们办业务的场所,而且也是人们碰面、谈话和交流的地方。尽管社会的计算机化带来了更高的效率和更大的便利,但减少了人们呆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的机会,这样发展的结果带来了人们面对面联系的减少,而这种面对面的联系非常重要,它在个人和组织的权力之间起着重要的缓冲作用。随着面对面联系的减少,人们现在很大程度上容易受到公司老板、新闻媒体、广告和国家领导人的影响,导致权力失衡状态的出现,而目前我们还无法找到一种新的制度去平衡和协调这种权力。

(三)社会政治关系的重构

温纳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社会政治秩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原有社会政治秩序的基本结构将面临着重铸的可能性。互联网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时间和空间的征服,人们在不同的地点可以同时从事某种活动,打破了人们活动要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的传统,这必然会对原有的政治关系带来巨大的冲击。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原有的国家界限将逐步消失,规模巨大的跨国公司的出现就体现了这种趋势。过去公司成立分支机构主要考虑空间的邻近,现在由于有了互联网,使得进行大规模的有效管理成为可能。通过电子信号的联系,可以在世界各地建立它的分支机构,这样导致超大规模的跨国公司出现。过去的公司注重对当地社区的责任,强调“好邻居”的关系,现在由于公司可以建立在各处,这种责任容易消失。跨国公司把个人、城镇、地区和国家结合在一起,迫使它们为其服务,从而形成了新的权力中心。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的权力将下降,它只是跨国公司表面上的“家”,这样政治权威逐渐地被重新定义。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