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制定分析

一、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的背景

(1)城市化发展迅速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的规模和速度不断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涌入城市,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务工,使得城市的人口增长速度特别快,城市用地紧张,导致高层建筑不断的出现。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已经成为主要的建筑模式。(2)建筑材料等不断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建筑材料得到不断的更新,导致高层建筑的存在成为可能,但是建筑材料的不断更新,使得高层建筑的功能越来越多,这样丰富的功能,导致火灾安全风险系数不断的提高,而且高层的人员、物资等处于集中态势,导致火灾的危害系数进一步提高,使得整个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得到提高,但是由于高层建筑的高度以及设备配置复杂、人员集中等,给消防安全带来很大的难度。在这样的背景下,给高层建筑制定科学合理的灭火救援预案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存在的问题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是消防队伍在经过自己的经验教训总结之后制定出来的应急预案,它是消防队伍消防经验的总结,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没有经过实际情况的检验,在一些场合并不适用,取得的效果是比较差的,而且消防人员也存在抵触情绪,具体的不足之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1)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信息片面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是有消防队伍进行填写的,但是存在模板化的问题,大多数预案都是按照预定的模板来填写,导致存在应付的现象,而且预案信息填写片面,不能有效的指挥灭火救援工作。对于整个高层灭火消防来说是极具威胁的;(2)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缺乏实战性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是消防队伍经验的总结,理论性比较强,而且在预案中的专业术语比较多,只是简单的代过,不没有详细的说明每一项灾害的具体操作措施,这样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只是具有理论性,缺乏实战性,对于高层灭火消防工作来讲是缺乏实践依据作为支撑的,是不合理的。

三、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的作用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是针对高层建筑可能出现的火灾等做出的应急预案,它是消防队伍传承下来的消防经验的总结,对于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援工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的作用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是指挥灭火救援工作的依据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是十分详细的,它包括了灭火救援所需要的信息,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灾害的应急预案,是灭火指挥进行指挥的重要依据,对于高层灭火救援工作的进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到广大消防官兵的好评;(2)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有利于消防官兵提高专业能力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需要广大的消防官兵进行阅读理解,对于官兵来讲,有利于其熟悉消防灭火救援的专业技术,不断的巩固自身的专业能力。同时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中包括了城市许多的城市建设的实践情况,比如说道路状况、水源情况等,有利于促进消防官兵了解这些基础情况,便于任务的执行。(3)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有利于提高训练效果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是在发生火灾等的时进行现场指挥的主要依据,为了提高熟练程度,在日常的训练过程中,也大多依据应急预案中的具体措施来进行训练,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有利于提升消防官兵训练的针对性提升训练的效果。

四、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的具体制定

(1)完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信息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中的信息要不断的完善,不能只有理论性,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不断的完善预案信息,尽可能丰富预案内容,使得整个预案的内容不断的完善,让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更好的服务于高层灭火救援工作。(2)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要注意重点在制定预案的过程中,要注意详略得到,抓住重点和难点,分清主次,在训练的过程中要加强重点难得的训练,而且要在预案中进行重点标识,以及详细的说明具体的操作步骤,以此来加强对具体操作的指挥,更高效的完成救援任务。(3)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要及时更新内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不可以是一尘不变的,要及时的进行更新。由于城市建设的速度是十分迅速的,在制定预案的过程中,要及时的更新城市的建设,比如说城市建筑的变更,城市水源等的变化等,必须不断的完善、更新,保证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的及时性,更好的为救援工作服务。

小结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对于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来讲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如今高层建筑成为建筑形式主流的背景下,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援工作显得更为重要,而作为指挥高层灭火救援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新时期更要受到重视,不断的改善其中的不足之处,继续发扬积极的的方面,来更好的指导灭火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参考文献:

[1]占童.超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防范与灭火救援技术[A].2014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2014年

[2]邓海平.浅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设计的实际应用[A].河南省建筑业行业优秀论文集(2008)[C].2008年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

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

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海上消防;救援;预案

前言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消防工作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制定消防救援预案能够为消防工作赢得更多的时间,从而争取火灾中的灭火主动权,降低损失。因此,在消防部队中,设计消防救援预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业务。长期以来,我国对陆上消防救援预案的研究与制定已经相对成熟,其救援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但海上如果发生火灾,其救援情况与陆上相比要复杂得多,所以,设计一套适合海上救援的消防预案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做好海上消防救援预案的重要性

对于海上火灾来说,救援预案的制定与陆上火灾相比更加重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制定完善的海上救援预案必须以事故处理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能够将救援集中在“打大仗、打硬仗”的思想目标上,以提升救援战斗力,从思想准备与技术力量上做到未雨绸缪。其次,一旦发生海上火灾,制定完善的救援预案可以让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实现合理分工,在救援过程中不会出现混乱,有利于实现救援人员之间的高度协同作战[1]。再次,如果在救援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完善的救援预案可以在有准备的情况下指导救援人员进行有序救援,做到临危不乱。最后,制定救援预案可以完善救援过程中的不足,提升救援指导人员的心理素质,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更好的完成救援任务。

二、现有消防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在陆上的消防应急预案已经实现了各级各类的完善体系,但对于海上火灾,却没有针对性的消防救援预案。在面对沿海企业与海上紧急事故的处理时,现有的消防预案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得并不理想,无法针对海上事故的特殊性做出有效反应,救援效果欠佳[2]。在已有的火灾事故救援中,我们不难看到,绝大多数灭火工作仍然是通过临时协调来完成的,在发生海上火灾事故时,原来的救援预案并不能够被充分利用起来,也不能将其应有的效用有效发挥出来。当前海上消防应急预案还面临操作性差、针对性低、内容不够具体等方面问题,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效果欠佳,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完善。

三、海上消防救援预案的设计思路

在设计海上消防救援预案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参与式编制的运用

在预测事故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可以运用风险分析的方式进行。为确保预案的操作性与合理性,不仅要对海上所有可能会发生的突发事故进行系统分析与合理评价,对可能会发生的突发事故的性质、分布、后果等进行识别与预测,还要根据得到的分析结果,合理分配现有资源与救援力量。这种方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事故动态变化的预测水平。

另外,运用多方参与的编制方法还可以提升动态变化的灵活性。我国当前已有的海上消防预案绝大多数都是部门或企业自行制定的,很少存在有效的联合机制,形成部门之间的协作行动[3]。我国以前发生过的海上火灾事故表明,如果消防、气象、交通、财政等相关部门可以制定行之有效的联动机制,对海上事故的消防预案进行有效指导,就可以更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活动。

与此同时,还要构建起一个完善的交流平台,不仅可以增强海上消防预案相关参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这一平台能够及时有效的做好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将相关信息数据向各部门共享,以便实行统一调度。另外,还可以构建一个有针对性的数据库,将一个地区内所指定的所有消防预案都归纳到这个数据库中,以便日后的查询与调取。海上消防预案数据库中还可以通过编程手段做出一个以预案为基础的决策支持体系,从而将决策与查询工作相结合,以满足相关操作要求。

(二)确定目标合理评估

一般沿海区域都有很多石化工业企业,因此,在进行预案编制以前,需要对危险火灾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并测定其危害等级。对这一区域内部存在危险的企业和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测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第一,历史情况,主要包括该区域内以前发生过的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如极端天气、火灾等。第二,地理情况,主要包含该区域所处的地理环境,如是否靠近地震断裂带、是否与化学危险生产企业相邻、是否靠近机场、核电站等。第三,技术情况,主要包括因系统或操作故障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如爆炸,通信、安全、计算机等系统失效等。第四,物理情况,主要包括设施建造过程中的物理条件,如紧急出口、临时避难场所等。第五,管制情况,对紧急情况进行充分分析,如管道破裂、电力故障、空气污染、结构损伤等。第六,应急情况,主要包括内部能力与资源的完备性,外部资源的及时性等。

(三)结合实际调整内容

在灭火过程中,目标情况与救援情况始终都在发生变化,火灾现场的突发事故更是无法预测。因此,在对预案进行编制时,应将其看成是一个动态过程,尤其是沿海企业密集的地区,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所以,在完成预案编制工作以后,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检验,并运用演练与实战的方法对预案中没有针对性的地方进行修正,不仅要估计到不变因素,还要充分考虑变化因素,从而提升预案的指导性与针对性。同时,在修订预案的过程中,还要遵循定期与即时相结合的修订原则,之所以要进行即时修订,是因为目标情况与救援情况时刻发生变化,如果在演练与实战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对预案局部进行及时完善[4]。一般情况下,修订单位一个季度就会进行一次预案修订,对预案中的事故设定、部署调集、组织机构、救援措施、后勤保障等进行合理评估与科学调整,以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四)强化培训 增加演练

在很多情况下,一些部队在进行应急演练时都会采用一种“过家家”式的演练方式,其主要原因是欠缺实战经验,虽想要进行演练但不知如何部署。而强化消防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甚至甚于消防预案的制定[5]。所以,要强化消防预案的演练,提升预案的实用性,让救援人员在面对突发事故时拥有较强的处理能力,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意识到海上消防救援预案的重要性,从而制定更加合理的演练计划,务必具有实践性与真实性,对现有的预案要根据形势进行调整,以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结论

综上所述,制定海上消防救援预案是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有效途径,需要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在设计过程中,人员编制、组织结构等因素都会对救援效果产生影响,因此,海上消防救援预案的制定要结合灾情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理想的救援效果。

参考文献

[1]彭玉辉,曾勇,郑兴海等.舰船哈龙灭火剂的替代产品和气体灭火剂的选型分析[J].中国舰船研究.2012.02(11):247-248.

[2]许世远,刘耀龙,陈振楼等.城市水资源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构建[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09(05):132-134.

[3]彭剑,刘应明,陈永海等.浅析消防体制对城市消防规划编制的影响――以《深圳市消防规划》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12.17(02):163-164.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范文第4篇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的义务。

2) 坚持专门机构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救护队负责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实施灭火救援,专职、义务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3)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成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调集多方人力和物资支援灭火。

5)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

6) 坚持“积极抢救、保护财产”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物,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监察部组织各专业科室对矿地面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充分利用烟雾感应报警、红外线报警、视频监控报警等多种手段进行监控。

4.2 预防措施

4.2.1 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安全监察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矿井地面的防火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区队每周一次检查,班组每日一次巡查,岗位每班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2 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转情况,按规定加注润滑油,避免摩擦过热引起火灾。

4.2.3 各要害防火部位按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以及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并保证合格有效、好用。

4.2.4 对要害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培训人员达到应知应会,岗位人员规范操作。

4.3 预警行动

调度室接到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3.1 预警条件

4.3.1 绝缘导线因使用时间较长,陈旧老化,绝缘强度减弱而漏电。

4.3.2 导线受潮、高温、腐蚀而降低绝缘强度被击穿漏电。

4.3.3 在安装或检修过程中,不慎损伤导线绝缘层。

4.3.4 用电设备的对地绝缘损坏。

4.3.5 起火点处有被点燃的可燃物等。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总指挥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以下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烟点;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限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的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

6.2.2 矿办公楼、库房、职工宿舍人员集中场所等地点发生火灾时,各兼职、非兼职消防队队员按《现场处置方案》展开救灾。

6.2.3 现场人员利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灭火、控制火势扩大。

6.2.4 矿救护队接到灭火命令后立即组织救护队员赶赴火场参加救援。

6.2.5 指挥部成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集合,由调度室通知各区队义务消防人员,根据火灾情况,组织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并通知公安消防队参加灭火工作。

6.2.6 机电管理部、机电队、机运队、公司后勤部加强协作,保证正常供水供电,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6.2.7 现场指挥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在各岗点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灭火抢险,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6.2.8 火灾扑灭后,救护队及有关单位,配合消防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

6.2.9 排除险源。

参战单位和消防救护人员进入抢险救灾现场,首先要断掉现场的电源清除一切危险隐患及危险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伤亡。

6.2.10 救人为先。

消防救护人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迅速抢救火场受伤和被围困人员,并将伤员转交给现场的其它保障或医疗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6.2.11 先控后灭。

灭火扑救的专业组织和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预案、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扑灭的方法,利用各种专业器材、装备和器材扑灭火灾,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6.2.12 财产转移

为防止物资财产损失,在灭火的同时要做好财产物资的转移,对贵重物资财产要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

6.2.13救援保障

各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确保第一线的专职消防人员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人防工程消防预案范文第5篇

医院是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人员高度集中不可避免。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及时疏散困难,这既是医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特点,也是其管理的难点。

1)人口密度大。对于医院的高层建筑一般是门诊楼和住院部,建筑单体面积大。在医院的人员中有就诊、治疗、陪护、探望的各类人员,同时还有医院工作医护人员,机关后勤人员,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

2)弱势群体多。医院里常驻人员更多的当然是病人及护理家属,而这些病人自理能力差,自我保护能力低,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出现摔伤、踩踏、烧伤甚至死亡等危害。

3)医疗设备多。为了满足人们日渐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为了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医院引进的国内、国外先进医疗设备愈来愈多。这些设备的价格昂贵,一旦发生火灾,重型医疗设备抢救困难,将会给医院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2加强医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1)消防隐患大。医院建筑为了满足医疗需要,内部结构较为复杂,诊疗电器设备多样,在诊疗过程中多种易燃易爆物品被大量使用,某些医疗设备特殊,要求长时间(24小时)接电运行,加之资金投入不够,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运行受到制约。任何好的管理运行模式都离不开充足的资金保障。由于,医院扩建,病床和人数不断增加,资金缺口较大,导致消防管理“无米下炊”,使得消防管理的正常运行受到制约,这样就存在发生火灾的隐患。

2)人员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紧急疏散人员至关重要的。医院人员集中、病员大多行动困难,医院高层建筑疏散距离长,建筑结构复杂,从而加大了疏散转移难度,很容易出现摔伤、踩踏、烧伤甚至死亡等危害。

3)火势蔓延迅速。高层建筑由于结构需要,通常会存在竖直连通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如果发生火灾,防火门未及时关闭,竖向井道就会形成烟囱效应,烟气最大可达6-8m/s,使火势各层迅速蔓延,会导致严重结果。

3加强医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

医院消防安全关系到患者及医院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医院一定要采取得力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

3.1健全制度,强化落实

强化管理制度,抓好预防工作,把其提升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将其作为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之一,使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人人管、层层管,“消”和“防”结合的好局面。其一,健全落实“四级”管理制度。医院各科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进行“四级”管理制度,也就是医院、科室、班组、个人四级。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做到医院主管安全领导每月组织一次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的安全大检查,科室责任人每周对本科室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班组负责人每天对责任区进行检查,个人每日每班交接对自己责任内的如物资、设备、电源关闭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其二,健全完善日常巡查制度。注重日常检查,日常工作中,加强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力度,对在消防安全工作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做好检查记录,提取好影像资料,做好各项取证收集工作。发现的隐患,协调相关部门整改,要落实整改人、整改时间、落实整改结果检查人。其三,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保修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性,使其能正常运转,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医院高层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断折扣变旧,对于其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特别是火灾自动报警和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消火栓等,都应该有专业、有资质的消防公司进行周、月、季、年定期的严格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维修,建立档案记录每次检查情况,确保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3.2做好培训,提升技能

其一,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是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应利用各种媒介立体地进行宣传,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突出针对性;贴近生活,突出丰富性;贴近群众,突出实效性。其二,重视岗位技能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才能持证上岗;消防工作人员要熟悉各类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枪等的基本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熟练掌握其操作技术,懂得排除其一般性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其三,重视义务消防人员的演练。重视义务消防队伍的建立,落实人员,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应急疏散的培训和演练,让每个义务消防队员熟悉预案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义务,会引导病人疏散,会扑灭初起火灾。如,以国内外医院的重大火灾事故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医护人员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从而有效地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3制定预案,设定措施

医院要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消防应急预案,预案中重点突出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形成成熟并切实可行的预案。在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时,一定要考虑病人的行动能力。具体来说,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其一,标明标识指示牌,在各房间内、每层的疏散通道明显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指示图,标明火灾发生时的疏散方向,同时各层指向标志完全,应急照明能开启。其二,科学设定疏散程序。加强入院病患、陪护人员的消防疏散程序宣教。如发生紧急情况时,对于不能正常行走病人应在医护人员的组织下进入楼层避难区暂时躲避,等待救援,并安抚病人情绪;对于能正常行走的病人应在医护人员的带领下,有序地从疏散楼梯进行疏散。其三,加强对医护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应急疏散预案程序的培训和演练,让每个医护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义务,会引导病人疏散,会扑灭初起火灾。其四,合理分工。建立消防应急组织体系,落实指挥小组、行动小组、救援小组、联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各小组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