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第1篇

“保护人类的文化遗产”概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渐成为全球关注的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1972年通过《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以此为契机来保护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1996年世界旅游组织(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认旅游业中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olopment)与文化的关系,签订《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事业协定》,文化在旅游业的发展获得重视与肯定的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演变,文化已经不再是一个静态的名词,而是随着时间不断变化的动词。文化遗产亦不再只是静态的保存与象征性的存在,而是可以被赋予活动和创意的动态实体。人们可以透过观光旅游、实际体验人类发展历史留下的珍贵价值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正式将全球具有普世显著价值的建筑物、纪念场域等收录于世界遗产名录中加以保护和推广。在学术界,世界遗产是一门整合自然学、地理学、地形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语言学、都市设计、建筑学、艺术学、美学、博物馆学和教育学等跨自然和人文领域的新兴学科。除了世界遗产学一门新颖的学科发展外,也有学术期刊(如: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Journal of Cultural Heritage等)让研究者交流相关研究成果。另外,除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中心外,国际间亦有一些如:世界文化遗产纪念物基金会(World Monument Funds)。在国际间,遗产观光被视为重要的发展内容(Cossom,1989;Zeppel and Hall,1991;Martin and Mason,1992;Waters,1994;Page,1994,引自Carter and Horneman,2001)。1979年,世界旅游组织于第三次代表大会后,决议将每年9月27日定位世界旅游日,1980年首个世界旅游日,世界旅游组织推出“旅游必须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且通过相互的了解促进和平(Tourism’s contribution to the preserv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and to peace mutual understanding)”为主题,不仅展现对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视,也提升了世界遗产观光的发展。后来,世界旅游组织多次以世界文化遗产提出旅游主题,如1985年“青年人观光:透过文化和历史遗产的旅游促进和平和友谊(Youth tourism:cultural and historical heritage for peace and friendship)”、1999年“旅游:为新千禧年保护世界遗产(Tourism:preserving word heritage for new millennium)”。由世界旅游组织历年的旅游主题口号可知,世界遗产观光是全球旅游发展重点。随着越来越多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和各国对世界遗产的重视,也促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遗产的保护着转变为遗产观光发展的促进者(Manuel,2004)。

从国家经济的成长、人民教育程度的提升,以及国际旅游市场的改变,可以导致许多不同旅游需求的增加,并促进更多元化观光形态的产生。Urry(1990)的旅游研究显示,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占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许多观念影响旅游市场的再结构化,其中包括历史遗迹将发展成为另一种观光重点。据世界旅游组织(1993)估计,文化旅游在全球里边有活动所占比例为37%,且近几年将以15%的年增速度发展(Smith,2003:31、赵红禧,2001:39)。

近年,文化遗产再利用与活化的趋势锐不可挡,以世界遗产作为吸引旅客的诉求更是蔚为风潮,世界文化遗产或者有关世界文化遗产招揽游客的旅游新闻。除了旅游业者的精心策划与和营销以及各国的文化和观光政策也给予世界遗产相关事务和发展极高的关注度。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世界遗产旅游;问题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截至2016年7月,我国共有50个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4处,世界文化景观遗产4处,世界自然遗产11处,世界文化遗产31处,它们是人类历史遗传至今的瑰宝。世界遗产地的旅游开发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吸引游客的重要力量。但是伴随遗产旅游的开发,不少遗产资源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本文就中国世界遗产旅游开发中存在的几个重点问题做初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

1.对遗产地的开发不当

每一项世界遗产的成功申报都极大的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了当地的旅游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社会收益。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很多地方政府忘记申遗的初衷,对世界遗产地开发过分的城市化、商业化。通过盲目架设索道、缆车,盲目修建旅游宾馆、饭店,盲目修建旅游集镇等手段,过度开发旅游资源,超容量运营相关旅游项目,不能按照科学规律合理规划景区的承载力,违背遗产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极大的损害了世界遗产的原始形态。

2.旅游压力巨大

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应该是相互促进的关系,遗产地的保护能促进当地旅游的进一步开发,而旅游的开发则可以促使遗产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但是,在一些遗产旅游项目上,两者之间的矛盾反而特别突出,很明显的一个就是我国巨大的旅游人口压力与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我国是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遗产地旅游面临巨大的压力。为了迎接蜂拥而入的游客,多数的世界遗产都有超容量的旅游开发,例如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区,在1992年取得世界自然遗产资格,仅仅6年后就因对旅游资源的破坏性开发而受到黄牌警告,不得不花费数亿元来修缮维护;黄山的基础设施建设也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生态环境;泰山的索道建设、周口店的遗址坍塌以及武当山古建筑肆意修整,都遭到了社会各界的批判。以上种种,给世界旅游开发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3.管理体制落后

我国世界遗产现行的管理体制是多部门交叉管理,即多元化和多层次管理。根据遗产的性质不同,分别归林业、文物、旅游、宗教等部门管理。例如,文化遗产类的管理属于国家文物局,自然遗产属于建设部,由于遗产涉及面广,会出现一个地方分属多个部门管理的情况,多头管理弊端非常明显。不同的部门从各自管理的角度和利益出发,会产生许多矛盾,管理混乱,体制落后。

4.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对遗产的保护,大多是把其看成文物或者风景名胜来对待,对遗产地的开发与保护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指导。

二、对策思考

1.提高认识

要加强对世界遗产的深入了解,加强宣传,让广大群众知道世界遗产对于整个人类的特殊意义,使得保护世界遗产成为每位国人的自觉行为。地方申报世界遗产,不是为了当地的旅游开发,更不是为了利用遗产来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而是为了更好的宣传与保护遗产资源。保护是开发的前提,是我们申遗的目的。当局者要从长远的角度去看待遗产旅游的开发与保护问题,积极构建符合道德、文化、法规、经济与社会等多视角的利益分享体制。国家保护为主,全员参与为辅,共同促进世界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2.调控旅游接待人数

部分热点景区可采取预约购票和游客限流措施。遗产旅游有其特殊性,旅游者的价格调控区间不大,门票调控只是调节旅游高峰期的一个手段,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的措施来控制景点人数。例如参照美国黄石公园的预约制度,或利用某些景区季节性的特点,循环开放不同景区,对景区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3.加快立法工作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世界遗产的保护需求与遗产开发的实际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得到验证。因此,应该加快立法工作,尽快制定遗产保护的专项法规,通过立法,加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另一方面,积极加强立法宣传,对损害世界遗产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

参考文献:

[1]魏小安,窦群,彭德成.发展旅游和遗产保护能否“双赢”(上)[N].中国旅游报,2002-12-11.

[2]卢彩萍.处理好保护世界遗产与发展旅游之间的矛盾[J].苏南科技开发,2005,12..

[3]肖芸.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发展[J].旅游管理(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4,(6):9-11.

[4]陶伟.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旅游发展研究[N],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绿色管理;存在问题;模式重构

世界遗产是一种文化的承载体,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长期积淀形成的、具有历史和积极促进意义的特定的文化。从全世界范围看,各国和各地区都极为重视遗产的文化作用,《世界遗产名录》的形成就是一个重要标志。我国第一批文化遗产进入《世界遗产名录》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之后的每一段时期就会有一定数量的文化遗产被该名录所收录。[1]到去年为止我国共有四十一处世界遗产,而且全部都已经被开发成旅游景点,这些旅游区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一些地区的世界遗产的旅游收入占该地区GDP的总量甚至超过了百分之五十。世界遗产地的旅游开发为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其中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最主要的就是如何对世界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通过笔者的研究发现对世界遗产的破坏主要就是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污染、遗产建筑的损坏等问题。据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没有做好管理工作,尤其是没有落实绿色管理的思想。所以,笔者认为,为了更好的保护世界遗产,同时保障对世界遗产资源的可持续性开发,应当在管理过程中深化绿色管理理念,提升世界遗产地绿色管理的能力与效果,促进该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的持续性。

一、当前世界遗产地旅游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

世界遗产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应当考虑可持续性,所以在旅游管理过程中应当做好多个方面的工作,比如对于污染的治理、安全卫生的宣传等,但是在我国世界遗产地旅游管理中存在还存在的许多应当改进之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旅游管理没有明确的层次区分,造成持续混乱。在世界遗产地的旅游管理模式中大多数地区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通常表现为“一流资源、二流知名度、三流开发、四流交通、五流经营”。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没有明确的职责区分;而且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对于保护极为不重视,管理人员对世界遗产资源的认识不清、保护意识不够;在开发过程中所建设的一些景点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在开发过程中甚至存在着某个景点的自主经营情况,致使旅游管理极为混乱;另外,对世界遗产管理的政府行政部门在旅游管理过程中没有绝对的管理权,在开发中不能起到良好的协调和控制作用;在旅游行业内部没有统一可行的执行标准和准则,在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没有统一的调解和决定的机构。

(二)在旅游资源开发中行政部门不能有效的进行管理协调。在我国世界遗产地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很难说谁是真正的管理者,因为,在开发中会涉及如林业、文物、旅游等多个地方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可以说每个部门都有一定的管理权,但都没有全部的管理权。这一现状的存在致使在资源开发过程中不能形成统一的执行标准和开发方式,这就极易造成景区的环境得不到有效保护,经营上出现问题。在地方行政部门中旅游局看似是旅游开发的管理部门,但是前面已经提到旅游开发涉及到多个部门权限,造成了旅游局所制定的管理模式难以施行,同时造成管理机关对于对旅游景点的管理出现混乱,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手段,致使旅游市场监控失调,科学研究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多种矛盾。在对世界遗产的旅游资源进行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世界遗产的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之间的矛盾。世界遗产之中蕴含着丰富的地方或者民族文化的因素,是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保护也是对文化进行保护;但是对于世界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是为了盈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两者是可以并行的,但是过度的开发必定会对世界遗产造成破坏,这一矛盾很难解决。[2]第二,世界遗产的保护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世界遗产能够为地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对于遗产的开发同样会造成遗产的破坏,两者难以统一。

二、绿色管理的世界遗产地旅游管理模式的重构

针对我国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即重新建构一种管理模式——绿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遵循可持续、市场经济、系统、严密整体等四项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绿色管理模式中首先强调企业在绿色管理中的作用。针对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中存在的管理混乱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首先明确世界遗产地旅游的经营者,这就是企业。由企业对旅游地的管理模式进行设计,在设计中应当强调绿色管理的理念,重点是三级绿色管理的方式。首先是旅游企业通过构建绿色旅游管理解译系统,制定统一、可行的规定,从而保障旅游管理和经营的有序进行;其次做好管理工作者的考核和选定工作,在重新地位管理理念的基础上优化人才配置,建立一支能够落实绿色管理理念的人才队伍,解决传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是在做好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整体提升旅游企业绿色管理服务力,促使遗产地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有机的统一起来。

(二)在世界遗产地旅游资源开发中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世界遗产是国家的资源,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当是管理者,确定政府的管理职能也能够保障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不致过于混乱,但是,政府的管理范围也不能过于扩大,应当符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应当定位为“引导扶持”。具体来说政府应当履行的只能包括以下内容:制定可行的绿色环保法规,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做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的研究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旅游者的环保意识。

(三)强调“行业协会”在遗产保护中的作用。这里所讲的“行业协会”是由如旅游协会、环保协会等多个组织组成的,其工作应当包括对于旅游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及时协调;倡导绿色管理理念;提出绿色管理建议等在世界遗产地管理的各利益相关者中间扮演协调和三方监督的角色。

参考文献:

[1] 李广宏,张晓东.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管理模式初探——以桂林龙胜龙脊梯田景区为例[J].科技创业月刊,2011(1).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第4篇

[关键词]遗产旅游;遗产原真性;旅游价值观;旅游者原真性偏好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8)04―0035一08

1 引言

很欣喜看到,“原真性”概念正进入我国旅游研究领域。这一概念起自文化遗产科学,是现代遗产保护科学的灵魂、基本观念和准则。它因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文化和遗产旅游”(cultural and heritagetourism)的兴起而进入旅游领域。这有力地证明了旅游科学与遗产科学之间的联系。

我国是一个文化和自然遗产大国,其旅游业基本是依托于遗产资源的遗产旅游。文化和自然遗产就其物质性态、内在价值和产权属性而言,属于一种特殊性质的资源。因此,我国旅游研究一定要注意与遗产研究的衔接和协调,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协调:一是旅游经济学与遗产经济学的协调,尤其是制度层面――即旅游经营制度与遗产管理制度――的协调;二是旅游景点的规划和设计与遗产保护科学的协调,尤其是价值观层面的协调。回顾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围绕遗产旅游的多次论争,无不发生在旅游界与遗产界之间,无不与“制度”和“价值观”这两大主题有关。令人高兴的是,近些年来我们已经看到我国旅游研究向遗产研究的接近和接纳。在遗产旅游制度方面,张朝枝进行着有意义的探索。在遗产旅游的价值观方面,现正出现对“原真性”概念的关注。周亚庆等人对国际和国内这一研究方向的综评,就是一个证明。可以预期,对这一概念的讨论和阐释,将会成为我国文化和遗产旅游研究中极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热点。很期望我国在这一问题上能有自己的创见和知识贡献,从而有助于协调旅游活动与遗产保护的关系,建立和发展在文化和遗产旅游规划和设计方面的价值观共识,将这一旅游提升到新的文化层次。

自20世纪50年代旅游开始作为新兴产业发展以来,文化和遗产旅游一直是世界旅游业的主体。它主要依托于遗产文化,同时也利用当代文化。在遗产文化中,它既依托物质类文化遗产,又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依托包括生物、生态、地理、地质资源在内的自然遗产。这些自然遗产旅游与生态旅游,或因其中包含原住民社区,或因自然遗产具有文化、宗教符号价值,因而亦有着相当的文化内涵。“原真性”进入旅游科学领域,发端于文化遗产界对当时文化和遗产旅游中“非原真性”(inauthentic)现象的批评。波斯汀(Boorstin,1961)是将“原真性”概念引入旅游界的第一人。他是获得普利策奖的美国历史学家。此后相继进入这一批评阵营的代表性人物中,麦坎奈尔(MacCannell,1976)是美国景观建筑学家,赫温森(Hewinson,1987)是英国文化历史学家,罗文赛(Lowenthal,1993)是英国文化遗产专家。正是遗产界的这种持之以恒的批评,推进着旅游界对原真性概念的思考和研究,促进这一概念在旅游科学中的生根和发展。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这一论争,既发生在遗产界与旅游界之间,此后又发生在旅游界之中,并一直延续到本世纪。国际旅游学术界在2000年做跨世纪回顾时,称之为“巨大的论争”(the great debates)。在遗产领域,“原真性”是一个文化价值观概念。进入旅游领域,它又被人们的哲学观丰富着、变化着。因而可以肯定,这一论争仍会继续,其内容会不断更新,从而提升旅游的文化和精神内涵。

我国旅游界在原真性概念方面的工作,现尚处于对国外旅游界中萌生的各种观念的介绍的阶段,主要围绕着“客观主义原真性”(objectivistauthenticity)“建构主义原真性”(constructivistauthenticity)“后现代主义原真性”(postmodernistauthenticity)“存在主义原真性”(existentialistauthenticity)等提法。这些介绍较为肤浅,有欠精准:第一,未能与文化和遗产旅游的缘起科学――遗产科学中的“原真性”概念联系起来;第二,未能从国际旅游界的“巨大论争”角度对这些提法的意义与缺失进行认识;第三,未能从国内外文化和遗产旅游实践角度检验这些提法。

本文着眼于“原真性”概念与遗产科学、旅游价值观、文化和遗产旅游之间的关系,并主要讨论4个问题:“authenticity”的中译;遗产科学对“原真性”概念的认识发展;从旅游价值观层面对当代旅游者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原真性偏好进行评论;“原真性”概念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具体处置。

2 为什么应将“authenticity”译为“原真性”

我国旅游学者对“authenticity”的中译,依然采用我国文化遗产界过去沿用的“真实性”。这既不确切,也不贴切。它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旅游界对“原真性”概念的起源学科――遗产科学――的忽视。现在我国愈来愈多的文化遗产研究者接受和采用“原真性”这一译名。

“authenticity”是一个拉丁语系术语。国际遗产界一致认为,将这一重要概念准确地转译为其他语系,是相当困难的。一位长期为国际文化遗产事业服务的日本学者认为,没有一个传统的亚洲术语能与这一拉丁语系的术语完全一致。可见其翻译之难。

“authenticity”是一个多学科使用的术语,如人文科学、法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为了翻译这一术语,首先应理解这一术语的外文原意。国外文献(词典类工具书、国际条法和规则类文件)大体从3个角度阐释“authenticity”一词:

其一是一般性角度。《韦伯斯特大学辞典(第9版)》(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1983)“authentic”词条中的解释,包含4个关键词:“authoritative”(权威性的),“fact or reality”(事实或真实),“trustworthy”(值得相信的),“original”(原初的)。

其二是人文科学角度。《维京百科》(Wikipedia)在艺术、考古、文物研究和法学领域,对“authentic”的定义是“the truthfulness of origins, attributions,commitments,sincerity,devotion and intentions;not a copy or forgery”(在起源、特性、承诺、真诚性、信仰和意愿方面的真实,而不是一个伪造或复制)。

其三是文化遗产角度。这见诸《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献》(1994)中的说明:“original and subsequentcharacteristics of the 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的原初和后续特征)。

此外,一个概念性术语的准确翻译,应遵循两条原则:①应尽可能贴近它在原语种、原学科中的原意;②应尽可能方便它的回译,确保翻译与回译之间的对应性。

这样,基于上述英文释意和术语翻译原则,可以讨论“authenticity”在遗产领域与文化和遗产旅游领域的中译。

首先应指出,在遗产领域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存在以下3个问题:①中文“真实”一词包含“真”与“实”两层含义。“authenticity”在遗产科学中的核心含义是“真”,而不是“实”。“实”与“实体”相连,也就是与英文的“physical”之义相连。然而,“authenticity”不仅包含“实体”含义,还包含“非实体”含义。②在遗产科学中,“Authenticity”的“真”是与时间相关的,也就是说,是与“original”(原初的)相连的。而“真实”一词不具有明显的时间相关特征。③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将很难做到回译的对称性,因为对应于中文“真实性”的英文术语不是一个,如truthfulness、reality、genuineness等,而且优先选择并非是“authenticity”。

可见,在遗产科学中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并不恰当。它的准确中译,应抓住和突出“authenticity”中的“真的”(real)与“原初的”(original)这两个特征。将它们合成就是“原真性”,即“原初的真”。这既贴近它的英文原意,同时又能保证回译的对应性。应当说,我国遗产界起初将“authenticity”。译为“真实性”,反映着对英文原意的认识缺失。尽管它至今在我国政府的一些遗产文件中仍留有余绪,但我国遗产学术界已愈来愈多地采用“原真性”译法。

旅游科学的“authenticity”是与文化和遗产旅游相连的,并且是由遗产工作者引入旅游科学的,因此,它的中译应当遵循遗产科学中的中译,即“原真性”。如果坚持译为“真实性”,不免会弄出诸如“现代生活是不真实的(inauthentic)”这样别扭的修辞。还应注意,一些采用“真实性”译法的旅游论文中,还使用“存在本真”、“自我本真”等存在主义哲学提法。其中的“本真”来自英文的“authentic”或“authenticity”。显然,这里的“本真”不能用“真实”代替。这说明“本真”与“真实”是不通用的。然而,“原真”是可包容和体现“本真”之意的。综上所述,旅游科学中的“authenticity”应统一规范地译为“原真性”。

3 文化遗产科学对“原真性”概念的认识发展

国际遗产界对“原真性”概念的认识有一个不断丰富和深化的发展过程。它大体可以以3个里程碑式的重要文献为标志。

“原真性”最早出现于《威尼斯》。这是1964年5月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历史古迹的建筑师与技师大会”通过的《国际古迹和遗址保护》(International Chaaer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Restoration of Monuments and Sites)的简称。1965年“国际古迹和遗址理事会”(ICOMOS)成立,《威尼斯》成为其“宪法”。它首次采用“原真性”,只不过这一术语是以定语方式出现的――“hand them on inthe full richness of their authenticity”(使它们(古迹和遗址――本文作者注)能以充分完备的原真性传承下去)。《威尼斯》未对“原真性”进行概念性阐述,而是将它体现和落实于遗产保护的具体操作层面。

第二个重要文献是《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献》(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1994),简称《奈良文献》。这是1994年11月由日本文部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罗马中心(ICCROM)、国际古迹与遗址理事会(ICOMOS)共同在日本奈良召开了题为《与世界遗产公约有关的原真性》的国际专家会议(Conference on Authenticity in Relation to WorldHeritage Convention)通过的。这一会议的背景是: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充分考虑遗产所属的文化的多样性、遗产类型的多样性、原真性信息的多样性,以及原真性认证标准的文化特点和多学科性。这些是《威尼斯》未能涉及的。《奈良文献》吸取了澳大利亚的《巴拉》(The Bum Chaaert,1988)和东亚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它对原真性概念的贡献在于提出了较为完整的概念框架。

第三个重要文献是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05)。《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是不随时间而变的,而《操作指南》(1977―2005)则经常做不定期修改。原真性概念最早出现于《操作指南》(1997),基本是对《威尼斯》中原真性思想的概括。它最新的2005年版本是“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中国苏州,2004)后推出的。这一版本接纳了《奈良文献》关于原真性概念的全部思想,并做了更准确和细致的表述和拓展,因而具有里程碑意义。

《威尼斯》、《奈良文献》和《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关于原真性概念的主要内容可以概述于表1。

应当说,《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05)对原真性概念的阐述,反映了国际遗产界的最新共识。这不仅应为遗产界遵循,而且也应为以遗产为旅游目标物的旅游界遵循。如果在遗产地实施一种有违遗产原真性的旅游活动,必然会造成遗产破坏。国内外概莫如此,这是遗产旅游的大忌。

4 对国际旅游界的“旅游原真性偏好”研究的评论

国际遗产界对文化和遗产旅游提出“非原真性”(inauthentic)批评,正是基于上述对遗产原真性的理解。国际旅游界也正是在对这一批评的思考和回应中,发展自己对旅游原真性概念的认识的。在这一论争中,如果说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是遗产界的攻击期,那么八九十年代则是旅游界的回应期和自身发展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

国际旅游界回应的学术意义在于开辟了对原真性研究的新视角。这就是“旅游者”视角,更准确地说是“旅游者偏好”视角。国际旅游界对旅游者的原 真性偏好,陆续推出多种提法:“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这些新提法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于:它突出了旅游者的文化和精神追求,并将这一追求上升到哲学、价值观层面;这不仅拓展了旅游者与旅游目标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和内容,而且提升了旅游者获得体验的文化和精神层次。可见,原真性概念为旅游科学打开新的文化导向之门,为文化和遗产旅游的规划和设计提供了一个新的价值观基点、视角和平台。并且,同样重要的是,这一研究对未来的旅游文化研究有着先导作用和启发意义。当然,上述研究仍在争议之中,仍需完善和发展。

我国旅游研究者在理解和介绍这些理论进展时,应当注意以下3点:

4.1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之间的关系

上述提法并不能相提并论。它们大体可以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它们分别代表着旅游者原真性偏好的基本要素,或称为原真性偏好的两极。其中,“客观主义原真性”代表着旅游者价值观的知识性偏好,“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代表着旅游者价值观的主体精神偏好。这两类偏好无疑是有区别的。前者着眼于对遗产原真性的追求和欣赏;后者则重视自我参与和体验。同时还应看到,“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之间并非绝对对立和排斥。它们有一定的交集,就是说,不同偏好的旅游者都接受和推崇“遗产地旅游”。在旅游目标物选择上,“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之间的差异,与其说表现在对“遗产”原真性的接受与否,不如更准确地说表现在对“赝遗产”或“真赝混合遗产”的接受与否。“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比起“客观主义原真性”能容纳“赝遗产”与“真赝混合遗产”。

第二层面是“建构主义原真性”。它不能独立视为旅游者原真性偏好的基本要素,而是“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这两极偏好的派生物。首先,具有“建构主义原真性”的旅游目标物,不是遗产,不具有严格的遗产原真性;其次,由于它通过复制、仿制或其他技术途径,引入了某些遗产要素和文化成分,因而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非物质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的旅游目标物可以为存在主义原真性偏好者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偏好者服务,如果他们追求的体验真的对遗产原真性不讲究的话。这些目标物在一定情况下又能为客观主义原真性偏好者服务。这就是说,当这些旅游者没有条件前往真正遗产地,但又迫切希望获得对这些遗产地的某种知识体验时,“建构主义”景点往往成为他们不得已而求其次的选择,如北京人游世界公园。可见,“建构主义原真性”无论如何不是独立于“客观主义原真性”和“存在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之外的旅游偏好需求,而是从属于它们,是第二等的。如果简单化地认为“建构主义者真实性既关注客体的真实性,也强调旅游主体的自身差异会带来不同的体验”,(客观主义原真性与存在主义原真性的)“绝对的客观真实或自我本真都不是最好的选择”,这一评论实质忽视了客体原真性的层次与主体体验的品位,因而是不正确的。

4.2 应从哲学上与文化和遗产旅游多样性上把握对“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的理解

应当看到,“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作为科学概念尚不完善和成熟。迄今的研究多是建立在存在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的一些个人偏好与旅游目标物原真性之间的联系上;并且这些联系多是片段的,甚至一时一地的,尚未覆盖文化和遗产旅游的所有形态和内容。这一情况颇似存在主义与后现代主义在当代环境领域的境遇。作为他们个人在环境领域的表现,既有崇尚自然、主张天人合一的“道”派(Taoists)或生态中心主义者(ecocentrists),也有个人至上的人类中心主义者(anthropocentrists)。他们都不能代表这两种哲学的环境观。它们的环境观,如“环境存在主义”(environmental existentialism)、“后现代环境伦理学”(postmodern environmental ethics)等,是需要通过深入研究才能规范地建立起来。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概念,亦应建立在对存在主义旅游观与后现代主义旅游观的更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基础上。

为此,需要在哲学层面将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与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向旅游价值观移植,以建立它们各自对旅游价值观的基本共识,尤其是建立对“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概念的共识。然而,这一工作极为不易。

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与其说它们是哲学学派,不如说是哲学运动。运动总是包含各种派别的。就存在主义而言,在探寻问题和主旨上,各派别是相同或相似的,但答案则往往不同,以至对存在主义也难有统一定义。这一特征更体现在后现代主义中;并在相当程度上也表现于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之间。

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共识与歧义并存”的特征,在原真性概念上也很突出。这一概念受到的关注度,对它的肯定与否定的争议,以及肯定与否定中的见解多样性,是令人惊叹的。甚至作为存在主义支柱的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者身份也因此受到质疑。

可见,建立“存在主义原真性”共识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共识,不是轻而易举的。这里需要的不是笼统讨论这些概念,而应具体关注以下5个问题:①不同的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派别对原真性概念的认识差异;②原真性概念在哲学中用于“主体”(subiect)、“自身”(self)时与用于“客体”(object)、“他者”(other)时的含义差异;③哲学中的原真性与旅游科学中的原真性的概念差异;④原真性概念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用于“旅游者”与用于“旅游目标物”之间的含义差异;⑤原真性概念用于“旅游目标物”时,对“遗产及其文化”与“非遗产及其文化”的含义差异,对“静态遗产”(static heritage)与“活态遗产”(1iving heritage)的含义差异。

如果对上述5个问题不做思考,对国际旅游界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和争论没有了解,而根据数篇国外文章,侈言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毫不关心旅游客体的真实性”,“完全不把‘不真实’当作一回事”,“它完全抹杀了‘真’与‘伪’的界限,它认为仿真与虚象变得如此真实,比真实还要真实,已达到一种‘超真实’”,这样的表述是轻率的、片面的。我国旅游研究者应当重视来自国外旅游实践的见解,如以色列人对犹太教朝圣旅游(TAGLIT)的讨论,英国人 对历史遗产地旅游的讨论。他们对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原真性概念的评论,对旅游者原真性偏好与旅游目标物原真性之间的关系的辨析,对“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的处理,更有启发意义。

4.3旅游者原真性偏好与其旅游活动的关系

这一关系体现于两方面内容。其一是旅游者如何选择旅游目标物;其二是旅游者如何根据旅游目标物策划他的旅游活动。

首先是旅游目标地的选择。所谓“旅”意味着“外出”,意味着户外、外地、外国。这样做无非是追求自身家庭、本地、本国所没有的事物,或者说追求那些事物的原真性。这些原真的事物,是口传、书面、绘画和音像、复制等不可比拟也不能替代的。即使是复制,原址复制也比异地复制更受欢迎,因为原址比异地更具原真。可见,追求事物的原真性是旅游活动的天性,是旅游者的基本和共同的偏好。这一点,无论是东方还是存在主义流行的西方,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正进入后现代社会的发达国家,无论是“客观主义”偏好者还是“建构主义”、“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偏好者,概莫能外。事实上,存在主义者与后现代主义者在选择旅游目标物时,往往与客观主义者一样,总是有一定的或起码的原真性要求,甚至会优先选择原真性丰富的事、物和地方。其后,才是对更深层的知识、文化和精神体验的进一步追求。他们选择旅游,意味着他们在乎旅游客体的原真性。否则,他们就呆在家里好了,完全不必外出。如何综合平衡和协调“旅游客体原真性”与旅游者自身“知识、文化和精神追求”,会因旅游者的价值观偏好而异,因他们个人的文化水平、阅历、身体和经济状况、旅游地社会和环境等因素而异。这应是旅游者对目标地选择的一般状况。比如,具有宗教偏好的旅游者,会优先选择具有原真性的宗教圣地,如耶路撒冷和以色列之于犹太教,麦加之于伊斯兰教,拉萨之于藏传佛教。到那些地方朝圣,最有利于他们回归自我本真和实现自我体验。轻言“对宗教旅游者,自我本真才最具吸引力”,而否认他们对旅游目标物的原真性追求,是完全背离事实的。

其次是旅游者对目标物旅游活动的策划。这里重要的是应使旅游活动与旅游目标物相协调。所谓“协调”,是指能既满足旅游者偏好,又不妨碍与损害旅游目标物的原真性。这一问题在遗产地旅游中尤应警惕。发达国家的旅游者,尽管很有存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意识,但会警惕旅游活动对遗产地的破坏。他们的旅游偏好行为,会适应遗产地及其原真性,而不是不分场合地要求满足个人所有的偏好要求。即使如此,像威尼斯这样的历史名城,依然感到后现代主义旅游的威胁。

5 “原真性”概念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处置

在认识了遗产科学中的“原真性”与旅游科学中的“原真性偏好”基础上,可以进而较为具体地讨论原真性概念在文化和遗产旅游中的处置。主要讨论3个问题:①如何识别和营建旅游目标物;②如何根据不同类型的旅游目标物满足和规范旅游者的不同的原真性偏好;③如何扩展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的文化范畴。

5.1 如何识别和营建文化和遗产旅游的目标物

文化和遗产旅游是一个从形态到内容都相当宽泛的概念。其中的重点是文化,“遗产”属于文化之中。有历史文化与现、当代文化;有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有静态文化(如古迹、遗址)与活态文化;有人类社会文化与自然文化。它们均可构成文化和遗产旅游的目标物。作为旅游目标物,它们是需要识别和营建的。这种识别和营建的基础,是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根据“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和“后现代主义原真性”,旅游目标物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旅游目标物是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它们具有真正的遗产原真性,应仔细加以识别。为了旅游,它也需要营建,但这一营建必须严格遵循遗产保护规则。它的新建和改建部分不能丝毫有损遗产地的原真性;它对被损毁遗产的重建(reconstruction),“只有在完整详细的文献基础上,不能有一丝臆造,方可接受”(《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05),第86节)。因此,它给予旅游者的应首先是纯粹的遗产原真性体验。

第二类旅游目标物是通过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或局部模仿与组合而营造的产物,如北京的世界公园、中华民族园等。这些不是遗产,但与遗产的知识和文化有着千丝万缕或程度不等的联系。同时它们又有着为满足新的旅游功能需求而建造的设施。这样,它既能提供类似遗产的某种“舞台体验”,又提供遗产地不能进行的其他旅游活动。

第三类旅游目标物是当代文化娱乐场所,最典型者是美国的迪斯尼乐园(Disneyland)。它们是纯粹的当代文化创意产物。它们可以包含遗产文化要素,也可以完全不包含。即使包含遗产文化要素,也不必拘泥于遗产原真性,而可将这一要素作为符号,进行新的文化再创造。这里的灵魂是“创意”。或者说,只有“创意”才是“原真的”,即“创意原真性”。在此意义上,美国的迪斯尼是“原真的”(authentic),而法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迪斯尼则是“非原真的”(inauthentic)。由此可解释它们在旅游吸引力上的差异。第三类旅游目标物给予旅游者的应是极具个性的独特的当代文化体验。

5.2 如何根据不同类型的旅游目标物,满足和规范旅游者的不同的原真性偏好

上述3类旅游目标物与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的关系,不是一一对应,而是交互对应。表2概括了不同的旅游偏好者对不同类型的旅游目标物的可接受性及体验满足度。

表2表明,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具体偏好,选择恰当的旅游目标物,而不应将自己的偏好强加于旅游目标物。

这里尤应谨慎处理第一类旅游目标物(遗产地)与旅游者的关系。如果那里能接纳或允许开展旅游者所需求的活动,那么它基本会成为旅游者的第一选择。如果它不能或不允许开展那些旅游活动,勉强开展必然会在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造成对遗产地原真性的破坏。由于遗产破坏大多是不可逆的,遗产地旅游千万要警惕和防止。这也是第一类旅游目标物相较于第二、第三类目标物的特别之处。它的管理应遵循《国际文化旅游》(International Cultural Tourism Charter)。

5.3如何扩展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的文化范畴

提升旅游的文化和精神层次,是现代旅游业,尤其是现代文化和遗产旅游的发展方向。而这一提升,首先应是价值观提升。它既包括价值观的多样化,又包括价值观的深层化。我们正是从这一角度认识“客观主义原真性”、“建构主义原真性”、“后现代主义原真性”、“存在主义原真性”等提法的意义的。也正是从这一角度,看到仍有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发展旅游价值观,意味着扩展旅游者的原真性偏好的文化范畴。

其一是由西方文化价值观向东方文化价值观的扩展,由发达国家文化价值观向发展中国家文化价值观的扩展。前一种扩展是在旅游文化中克服由单一文化主导的弊病,引入更多的历史和民族多样性要素;后一种扩展是在旅游文化中根除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余孽,注入国际公正、民族平等要素。

世界文化遗产导游词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世界自然遗产;旅游解说;解说媒体;解说主题;社会经济因素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8)08-0069-05

1 引言

世界遗产作为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以其具有的独特的风景景观、厚重的文化底蕴与悠久的历史,历来受到全世界人们的关注。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与国家交通网络的完善,世界遗产地旅游已经成为民众最受欢迎的旅游形式,它成为提高文化、增长知识、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和增加入的心理机能的重要一环。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的谢凝高教授指出,我们对世界遗产的认识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旅游上,世界遗产主要有科学研究、教育功能、旅游价值、启智功能与创造山水文化等5大功能,特别是世界自然遗产更应该重视其科学研究与教育功能。

自从提尔顿(Tiden)开创现代旅游解说研究以来,其对旅游信息传递、自然与人文资源的保护与游客环境意识的提高等多方面的积极影响获得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认同。吴忠宏认为,解说是一种信息传递的服务,目的在告知及取悦游客,并阐释现象背后所代表的含义,借着提供相关的信息来满足每一个人的需求与好奇,同时及不偏离中心主旨,期能激励游客对所描述的事物产生新的见解与热诚。它是一种针对在休闲或游憩场所之非受制性(Non-Captive)听众所做的策略性沟通方式,其目的在强化听众之游憩体验;这些听众和学校里的学生不同,因为学生是受制性(Captive)的听众,他们即使感到无聊也必须专注及学习,并需要在日后展现出具体的成果来,但游客则不同。解说员如果能了解游客前来的动机及对特定主题感兴趣的原因,便能安排游客期待的解说内容;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了解游客对各种解说媒体的喜好程度,以满足他们的需求,进而达到最好的解说效果。夏普(Sharpe)即指出解说的目的可分为3点:①帮助游客对旅游景点获得知晓、欣赏与了解的能力,并使他们的游憩体验丰富化与趣味化。②为达到经营管理目标,一方面可促使游客对游憩资源的使用采取更为省思的态度,另一方面可将对资源冲击的人为因素减至最低。③传达管理单位的信息,增进民众对经营目标与方针的了解。由此可见:透过解说服务,除了传达环境知识,增进游客对自然生态、历史遗址与文化资源的了解及提升游憩质量外,并启发游客对该地区的认同感,更能启发游客保育资源及爱护环境的信念与行动,进而减少对当地环境的破坏。因此,解说也被视为有效的管理工具之一。

尽管我国的世界遗产地经过多年的发展,旅游解说设施也日趋完善,但是解说系统规划多从专家的角度出发,而忽略了游客的偏好、兴趣及不同类型游客的需求差异。目前,国内学者发表研究游客解说需求的文章尚少,主要多集中在台湾地区,例如吴忠宏、黄宗成以苗栗县飞牛休闲农场为例,研究了不同游客社会经济背景因素对游客的解说需求(媒体偏好与主题兴趣)的差异,研究发现,游客的社会经济背景确实对解说需求造成影响。吴忠宏、江宜珍以高雄科学工艺博物馆为例,探讨博物馆游客的社会经济背景、参观动机、对解说媒体的满意度及各变项间之关系,结果显示游客最喜欢的解说媒体依序是解说员、导引手册、视听多媒体、解说牌。吴忠宏、谢F熹以彰化县鹿港古迹景点为例,发现部分受访者社会经济背景变项在解说服务需求方面有统计上的显著差异;而受访者最需要的前3个解说媒体依序是解说牌、解说折页、自导式步道;受访者对解说媒体及解说主题的需求,则会因古迹类型之不同而有所差异。李幸蓉以台湾花莲港赏鲸旅游为研究对象,指出不同的游客拥有不同的社会背景,其本身对于解说接受的程度也不同。洪艳、陶伟以广东西汉南越王博物馆为例,研究了游客属性、出游动机与其对解说需求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游客社会特征和出游动机不同,游客对于南越王博物馆解说服务的需求有显著差异。因此,对于不同游客的基本数据若能有先前的认识,并了解游客对解说媒体、内容和主题的需求,将有助于解说活动的进行,更有利于解说系统的规划。鉴于此,本文将从游客旅游解说需求的角度,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游客旅游解说需求,来探讨游客社会经济背景因素在旅游解说媒体偏好与主题兴趣间的差异情形,以指导湖南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科普教育解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 研究方法与设计

2.1 研究地概述

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张家界市,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索溪峪自然保护区和天子山自然保护区组合而成,总面积约369平方公里。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将武陵源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独特的石英砂岩峰林为国内外罕见,具有不可比拟、不可替代、不可分割等特点而成为奇艳超群的景观,其自然遗产价值主要表现在具有突出价值的地质地貌、奇特多姿的地貌景观、完整的生态系统与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国内外专家、学者赞誉武陵源是“大自然的迷m”和不可思议的“地球纪念物”。

2.2 研究假设

基于对现有旅游解说研究成果的总结与相关理论的结合,本研究提出两项假设,如下:

假设l:游客的社会特征因素与游客对解说媒体选择无差异。

假设2:游客的社会特征因素与游客对解说主题选择无差异。

2.3 问卷设计

本研究问卷主要由3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游客经济社会特征因素,包括游客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业、个人月收入、婚姻状况与居住地;第二部分为游客的解说需求,分为解说媒体需求与解说主题需求,其基本类型分别为10个与20个。本问卷采用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5点尺度设计,解说需求程度的选项为“很需求”、“需要”、“一般”、“不需要”和“很不需要”,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和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