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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范文第1篇

关键词:助学贷款;诚信缺失;诚信还贷;和谐环境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措施,旨在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学贷款主要有三种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然而随着助学贷款的陆续到期,助学贷款从贷款高峰转化为还款违约高峰,使得助学贷款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尴尬。

一、助学贷款中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状及原因

据有关方面批露,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全国申请并获准贷款学生总人数高达数百万人,贷款累计总计金额高达数百亿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靠此顺利完成了学业。然而随着助学贷款的陆续到期,贷款还款违约率逐年攀高。究其违约的原因,首先,诚信的缺失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而诚信的缺失又分两大类:善意失信与恶意失信。(1)善意失信:目前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有的学生可能至今还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经济能力偿还;有些学生工作了,但收入低,除了维持基本的生存,暂无余钱还贷:还有少数学生是一时忘了还贷。(2)恶意失信:少数大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的过程中就弄虚作假,如虚开贫困证明,这些学生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

二、多方营造大学生诚信还贷的和谐环境

1.政府在营造大学生诚信还贷和谐环境中应起的作用

中央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做好宏观调控。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如果全社会有统一、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欠款不还的毕业生无法贷款买房、买车,他们在使用信用卡时都会有比其他人更多的限制。即使不通过法院,他们的其他经济和社会生活也会因他们失信而受到很大影响,这样的话,他们时刻能感受缺失诚信的代价,也就不会去恶意逃贷。(2)改革助学贷款还贷机制。现有还贷机制的设计存在瑕疵:第一,还贷期限较短,按照我国现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无息学生贷款还款期最长为毕业后6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最长为毕业后4年,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期限为1—8年,而偿还期限是从开始借款的时间算起,除去学生从借款到走上工作岗位的间隔,实际偿还期很有可能被缩短两到三年。第二,每年还贷数额设计固定,缺乏弹性。这既忽视学生未来收入的多变性和还贷能力的差异,也不符合人们一生的收入曲线规则。第三,没有考虑学生就业与否。针对以上问题,政府可以科学合理地延长还贷期限,设计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甚至可以采取人性化的减免措施。世界历史上很多国家都经历过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违约率较高的阶段。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主要是由商业性银行承担的,而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所以银行方面应完善助学贷款风险机制。(1)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而加快建立学生信贷档案登记制度、学生信贷评估制度、学生信用风险转嫁制度应成为学生助学贷款信用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将有助于帮助借款学生积累个人信用财富,方便就业和进一步的发展,同时,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信用意识,促使其养成及时还款的守信行为。(2)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失信惩罚机制,明确在信贷关系中失信的法律边界。通过这种制约机制的设立,加大违约者的失信成本,促使其行为趋向守信,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化解助学贷款风险。(3)与高校紧密配合,做好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首先,要严把资格审查关,获得助学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家庭贫困、不断追求进步的学生;其次,严格程序关,规范审批程序。银行助学贷款风险机制的完善不仅有效地保全了自己的利益,同时也促进了大学生的诚信还贷。

2.高校在营造诚信还贷和谐环境中应起的作用

表面上看来,还贷工作只是针对学生的琐碎工作,实际上它是考验学校全面工作的一道大题目,破解这道大题,就能解决诚信还贷的难题。在很大程度上,大学生的还贷能力反映着高校的培养能力。高校在为学生营造诚信还贷环境中主要要把好四关:(1)质量关。高校最关键的任务就是培养人才,在银行方看来,“人才”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有偿还能力的学生。所以学校要千方百计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2)就业关。人才必须走向市场才能体现其价值,才可能具备银行认同的还贷能力。所以学校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尽最大可能把人才推向市场。(3)诚信关。还贷工作最为关键的环节莫过于学生毕业后兑现承诺。学校在这项工作中通过人性化的管理,人文化的关怀,客观上促进大学生怀着感恩的心去饮水思源,诚信还贷。(4)制度关。诚信是个人品格,同时又需要制度的约束。学校可以建立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院系学生工作组”的管理模式,银校双方定期沟通的工作机制,以及家长承诺与联系制度、与毕业生就业单位联系制度、毕业生联系档案和停贷制度等等。

3.学生在营造诚信还贷和谐环境中应起的作用

国家助学贷款是伴随着高校扩招后为解决贫困生读书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实际上属于商业性贷款,不是无期贷款,也不是无偿赠送,到了时间就要还贷,这是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的,逾期不还就会影响这一专项资金的周转,直接影响到下面学弟学妹的贷款,同时也会动摇银行对助学贷款的信心。大学生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受益者,也是诚信还贷的主体。再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不用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了。为了能够让更多贫困学生有学上,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帮助,诚信还贷更是我们每一个贷款学生的责任。因此,大学生在学好知识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为营造我国的诚信环境作出贡献。

缓解助学贷款诚信困境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学校、学生等多方努力,共同打造一个和谐的诚信还贷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使助学贷款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良性循环下去。

参考文献:

[1]杨宝东.当前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缺陷及出路[J].理论与观察.

大学生助学贷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政策落实 收还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高等教育在90年代中期逐步实现了以收费制替代公费制。特别是自1999年实行扩招政策以来,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也增加较快。据统计,2005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人数规模为1450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约294万人,占在校总数的20%,特别困难学生约123万人,占在校生的8%。解决好这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不仅事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助学贷款是1999年开始执行的,到现在已经是接近7年的时间了。贷款实施了5年后,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和指示并结合贷款中出现的问题,学生贷款制度于2004年又做了政策调整。一是改变了贴息方式,原来学生在学校贷款之后,国家贴息一半,在毕业之后还贷的期间,也就是毕业之后的四年内,国家仍贴息一半;调整之后则变成了学生在校的四年里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支付,毕业后才开始还本付息。二是延长学生的还贷年限,由原来的毕业之后的90天内就开始还贷改为两年,也就是一个学生从贷款到还贷的周期从8年调整到了十年。

贴息方式及还贷时间的改变是考虑到了大学生们在还贷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而作出的政策性的决策,体现了国家对大学生的关心和爱护。

国家助学贷款,为大学生服务的事业

“奖、贷、助、补、减”是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套措施,这些运行中的措施如果做到落实到位,那么我们的每一个困难的大学生都能够得到资助,能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2005年度申请人数为118万人,申请合同金额为95.6亿元,当年审批贷款学生人数92万人,审批合同金额为76.32亿元,占资助总金额的43%。

2006年3月10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了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参加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2006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仍然是新机制的落实和推行,而重中之重是继续加大贷款发放的力度,增加向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数额,教育部要求每所高校发放的数额都要有所增加。

“搞好国家助学贷款,不让一个孩子失学”,这项凝聚中央领导心血,倾注各地各高校各部门汗水,牵动千家万户神经的制度,已经成为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最主要措施之一。如何让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家喻户晓,成为教育部有关领导最惦记的事情。在刚举行的教育部2006年第16次新闻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与媒体记者一起,聚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方方面面,目的只有一个,尽全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落实好。作为学校一方,我们在具体操作时可以考虑从这样几个方面着手:

一、做好组织宣传及申请工作。各级银行和高校都已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仔细并耐心讲解如何准备相关证明及证件,指导每一位同学如何填表,不辞辛劳地为他们奔走,真正做到中央提出的将政策落到实处的要求。让贫困生充分了解保证公民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是党和国家一贯的政策。鼓励经济困难的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积极申请,为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保障。

二、做好部分不愿意贷款的贫困生的工作。部分学生不愿意贷款通常存在心理和思想观念两方面的顾虑。有些学生虽然家庭贫困,但他们既不交学费,也不贷款,这可能是打高校现行收费政策的“球”,怀着这样一种心态:我不贷款,不负债,不欠银行的;而我不交学费,虽然亏欠学校人情债,但与学校不存在借贷关系,就不需负法律责任,学校不能把我怎么样。还有一部分农村家庭学生碍于面子,对“负债”一时无法接受。对这些学生和家长需要做工作,重点是做好学生的工作,因为高校和银行能够面对的是学生,而且作为受过一定教育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已具备一定的分析与判断能力,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申请贷款的决定。

三、现今国家的政策已经放宽了借款人的基本条件,准许所有学生申请信用贷款。现在很多高校实际上也已经开始在这样做了,鼓励在校大学生无论是否贫困都可以申请贷款,其目的是要培养他们的经济独立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有部分大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虽不算很贫困但也不富裕,家里基本也能为他们交上学费,这部分同学也想通过贷款来减轻父母的压力,于是他们刻苦努力地学习,想要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就成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大学生应是希望的一代

前不久,重庆市某银行对一所高校400多名享受助学贷款的大学生诚信程度进行跟踪调查,竟有200多名学生毕业后没有还贷,近60%的助学贷款成为了不良资产。

于是人们对大学生诚信问题深感忧虑:过去的“天之骄子”,今天的“逃单一族”,拒不偿还贷款,考试作弊,虚假履历,论文剽窃,就业毁约等等,让人脸红,也让人震惊。可见抓好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1]。

教育部副部长、一直主管贷款工作的张保年曾说过:“我相信,我们培养的大学生不会成为将来最不讲信用的群体。”社会对大学生的期待和希望,加上学校对大学生的教育和正面影响,大学生会是希望的一代,也应该是希望的一代。

我们认为,对贷款和还贷中出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其实也体现了对大学生的关心和信任。加强学生和银行的沟通协调,让学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贷款程序和还款方法等。除了少数学生恶意违约外,不偿还贷款的还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考上研究生或者毕业生支边支教,学生实际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低;二是目前就业比较困难找不到工作,或是即使找到了工作,收入也难以偿还贷款[2],而申请贷款的学生本身多数属于比较贫穷,工作后家庭负担也很重,这给他们的及时还贷能力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三是一些其它因素,比如,学生一时忘记,或者贷款余额只剩几块,几十块钱,银行也照算违约。对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违约若施用善意的提醒可能比直接的惩罚效果更佳。

监督和催促毕业学生还贷的任务需要多方面配合,才能够做好收还贷款的工作。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措施,事实证明效果良好,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把笔者的做法总结如下:

一、银行可给贷款学生致电或致信,提醒其还款时间。同时可表示欢迎该同学将来能够成为本行永久客户,这也就是暗示你必须诚信还款。这样做既对学生本人有好处,将来学生可能会从银行更多或更容易地获得贷款;又对银行有好处,银行能获得更多更长久的客户。

二、校方在每年的新年之际,给已毕业的贷款学生邮寄一张贺卡,写上温馨的话语,友好地提醒他们还款的金额和时间,这种做法同样适用于已还款的同学,为的是感谢他们诚信还款。

三、在校园网和银行网络上公布所有借款毕业生的名单,哪些同学何时还款上面一目了然,这既是对已还款同学的一种表彰,同时又是对未还款同学的一种督促。

通过以上的做法,很多已毕业的同学写来感谢信或发来短信,表示对学校还惦记他们非常感激,作为回报,部分同学很快就到银行办理了还贷手续。

结束语

如何做好毕业生的还贷工作是一项艺术的工程。银行进入高校承办国家助学贷款,使银行有机会通过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与高校学生建立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将他们培养成潜在的个人业务优质客户,通过建立金融支持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校方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真正实现银校“双赢”[3]。

参考文献:

[1]程建平,魏长领.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若干思考.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06).

大学生助学贷款范文第3篇

以下是无忧考网整理的《2015级大学新生贫困助学贷款申请书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是学校x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

家里有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哥哥和我,共计六口人,但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他们长年劳作,累了一身病.

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打工为生,十几年来生活一直很拮据,再加上爷爷奶奶长期疾病缠身,一家人的生活更是捉襟见肘.现在我考上了大学,他们赚来的钱根本不足以维持我们的生活和高昂的学费,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迫切希望得到学校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

大学生助学贷款范文第4篇

欠发达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步履艰难的主要原因,一是宣传不到位。公民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和业务操作知之甚少,金融机构各级人员往往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问题,认为开办助学贷款业务是亏本买卖,利润小,风险大,对个人业绩考核不利,因而缺乏积极性。二是抵押担保难。欠发达地区每年考上大学的新生中,来自农村的经济十分困难的学生多,缺乏抵押物和找不到有经济实力担保人的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的多。三是贷款利率未予优惠。金融机构把生源地助学贷款视为一般商业性信贷业务管理,贷款利息不但没有优惠,反而上浮50%。

新学年即将开始,建议国家和各地金融机构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推进生源地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国家应出台地方财政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贴息政策。有关文件规定,对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财政不给予贴息。但生源地助学贷款与高校助学贷款具有相同的社会效益,甚至更重要,因此对生源地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贴息刻不容缓。

规范资金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风险性大、政策性强,应指定一家金融机构办理,资金应实行封闭运行。一方面使金融机构和经办人员从“恐贷症”中真正解脱出来;另一方面规避管理风险,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规范业务管理,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贷款学生家长为户名的个人信用档案,进而建立全国范围内联网的个人信用资信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服务与监控,改善助学贷款业务的信用环境。二是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应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单设台账、单设科目、单独统计、单独核算和考核。

加强政银协作,进一步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一是地方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助学贷款的贴息,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利息收入营业税实行减征或免征。二是金融机构要提高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认识,正确处理长远与当前、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防范风险与全面协调发展的关系,把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办权下放给基层机构,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展,帮助贫困学生解决求学难的资金不足问题,支持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摘自2005年7月6日《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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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立法

【中图分类号】 G6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5-138-2

一、浅析我国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现状及其意义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于1999年,大规模推行于2000年。申请总额度的上限为每生每年6000元,申请人数的比例不能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0%。国家助学贷款受到贫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许多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通过助学贷款解决了学费问题,并顺利完成了学业,在求学路上得到了经济保障。

2003年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期,调查表明,学生毕业后能主动提供毕业去向并还款的只占应还款学生的50%,2005年大学生的不良贷款率为12.88%,2006年则高达28%,如此高的不良还贷率,给发放贷款的银行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另外,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有不少学生使用虚假的家庭贫困证明,以达到取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其他资助方式的目的。由于城市生活水平的差异,各个区域对贫困认定标准不一致,给高校认定贫困学生造成困难。同时,许多贷款学生在毕业前与银行签订的还款确认书中,留存的电话不属实,毕业后去向填写不正确。这些都导致无法与贷款学生及时联系和催缴贷款,给学校办学、银行借贷,乃至整个社会的信誉都带来不良影响。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目的是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巨大的作用:

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是经济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是国家为了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换届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帮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有力地推动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社会保障机制。

二、随着助学贷款的发放出现的信用风险

随着大学生助学贷款机制的逐步完善和发放的广泛性,不少人钻了政策的空子,使得我国的助学贷款信用已成为银行在开办助学贷款业务中面临的最主要的经营风险。现阶段,在我国的个人信用意识缺乏、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制度还未健全的情况下,银行开办此项业务面临相当大的信用风险。 助学贷款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的特点。

(一)还款情况不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借款学生现阶段没有支付能力而且未来还款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发放的,也就是说贷款对象未来还款能力不确定,贷款期限较长,银行资金收回周期长。而目前大学毕业生的收入状况并不稳定,面对日益高涨的生活成本和就业成本,许多贫困生毕业后因就业困难或就业不佳而根本无力偿还贷款;而大学生信用意识的淡薄和信用约束机制的缺失更加加剧了学生违约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了银行的风险。

(二)风险与收益不对称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担保、无抵押、无质押、纯粹的信用贷款,此项业务因为社会效应和政策因素导致在执行的时候不能够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来执行,面对违约风险较大的贫困学生,银行没有很有效的方式来规避违约的发生。结果就会形成银行的收益与所承担风险的不对称。银行也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是银行得以生存的前提。助学贷款一旦发生呆坏账,银行收回贷款的成本要远远大于贷款本金。这就会挫伤银行的放贷积极性。银行没有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动力,随着银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银行出于对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则肯定会依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就会想办法规避风险,就有可能会逐渐降低助学贷款的规模甚至不提供助学贷款,会给助学贷款带来非常负面的影响。

三、高校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的对策分析

根据我国高校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的特点,以及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水平和国民基本素质等综合因素考虑,现集中对策来给予我国教育助学贷款体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学生信用意识,加强诚信道德教育

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的根本在于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大学生的诚信观念,建立道思想层面的保障。在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规范的情况下,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让学生积极主动按期还款,使国家助学贷款变成诚信贷款。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平不仅是解决助学贷款风险的根本方法,更是解决助学贷款信用问题的治本之策。增加信用意识还要利用好国家个人信用系统的威慑力。对于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其收录了基本信息形成信用记录,该记录将长期影响该贷款学生未来的发展和生活。贷款学生毕业后只要在商业银行开立了工资等结算账户,就会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留下记录,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可以寻其下落,从制度上解除经办银行的后顾之忧。可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在帮助借款学生积累个人信誉财富的同时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信用意识,促使其养成及时还款的守信行为,也有助于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更有助于整个社会养成良好的诚信风气。

(二)提高贷款学生就业质量,增加借款学生毕业后收入

许多学生贷款拖欠不还,并不是主观上不想还,而是确实无力偿还。如今,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有很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并不能找到理想的工作,而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他们和一些低学历甚至是没有学历的人去竞争工作,而这种现象造成的结果就是收入普遍偏低,而且工作不稳定。据四川省农行统计,大学毕业生未按期还贷率为56%,而其中的45%则是因为就业困难带来还贷能力不足导致的,许多学生因为收入不稳定,无积蓄等导致无力偿还贷款,为此,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为学生按期还款提供了最直接的支持和帮助,但这个工作需要社会、学校、个人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将此项工作做好。

(三)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

一是建立守约的奖励机制。对按期还款的学生,国家和银行要给予一定的优惠。如银行在利率方面进行一定的优惠措施,考虑还款折扣或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奖励;在国家个人信用系统上,对其进行标注,以后该生在其他贷款中也可以优先考虑。二是建立违约的惩罚机制。与奖励机制配套的还要建立违约的惩罚机制,对不按期还款的学生,记入国家个人信用系统的黑名单,将其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定期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和网络的查询。具体措施还包括:对确有偿还能力却拒不还款的学生,取消优惠利率,按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追缴其贷款本息;对信用等级低于警戒线的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网及时公布,提出警告。

(四)加强学校监督,提高助学贷款的偿还率

学校必须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将贷款情况载入学生档案,对贷款学生生活、学习等情况及时跟踪,及时反馈给银行。班主任、辅导员主动对贷款学生及时跟踪,了解他们的心态,对于在校读书的学生,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树立贷款必还的观念;对于走向工作岗位的学生,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贷款一定要让用人单位了解,和用人单位一起监督学生,这样会大大提高助学贷款的偿还率。

(五)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机制

在高等教育助学贷款政策中,政府应完善公益性的国家助学贷款担保机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基金,将国家助学贷款转变为国家信用形式。这有利于规范政府与银行的关系,有利于拓展银行的中间业务,也有利于构建助学贷款的市场运作体系。国家助学贷款基金来源可以多样化,主要渠道包括:政府拨款、筹集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基金增值及其他渠道。此外,也可以设立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社会捐资助学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募集的资金,也可以通过发行教育等方式向社会融资。这种方式已经在部分城市推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基金一旦建立,这部分社会捐资助学资金也可以纳入其中进行管理。

总之,我们在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立法的前提下,用法律规范银行和学校的相关行为,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律约束,将会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执行走出困境,打开良性循环的局面。

参考文献;

[1]任喜雨.国家助学贷款现状及对策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02,(1).

[2]张保庆.2001年6月22日在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中国教育报.2001-07-27.

[3]郭翔.法律顾问与咨询实用大全[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

[4]师文.新编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审核、发放操作手册[M].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05.

[5]李从松.我国大学生贫困的现状及趋势分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2).

[6]王幼芳.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调查及改革的思考.青年研究,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