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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的作文

关于和平的作文

关于和平的作文范文第1篇

一是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做好一项工作特别是一项比较大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一个人、一个科、一个处、一个局甚至—个部门的力量是不行的。这就需要组织、整合各方面力量,需要提高沟通、协商、协调的艺术,需要综合协调各项工作。要能把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协调各方。组织协调能力是一项综合能力,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与一个人的工作经历、知识面、作风、性格等密切相关。没有这种能力或这种能力不强,在党政机关特别是比较大的机关如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就难以搞好工作,就难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这种能力的培养和取得,往往需要多个工作岗位的锻炼,需要在实际丁作中逐步积累。

二是提高狠抓落实的能力。机关干部在机关中起着承上启下、指导督促、承办落实、上传下达等重要作用。现在有一些不良的风气,就是抓落实不力。对于上级的部署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一个指示、一个批示、—项工作部署,往往需要三令五申,反复督促,反复批示,才能好不容易得到落实。这种现象,在党政机关时常见到、听到,甚至我们的身边也存在这样的情况。许多人对这种现象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作为一个党员、干部,这是党性不强、组织纪律性不强、责任心不强的表现。现在有一句时髦话叫“提高执行力”,也就是抓落实的能力。对于已经决定的事项、已经明确的工作部署,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抓落实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干扰因素,如“时间紧张”、有其他任务、工作中遇到困难、家里有急事,等等,这些都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造成影响。要善于解决这些问题,处理好轻重缓急。抓落实要有毅力和恒心,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意志,还要有科学的方法。提高狠抓落实的能力,需要坚决克服拖拉的作风。

三是提高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在党政机关工作,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和水平是一项基本功。党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是领导某一方面、某一地区的工作,这就需要调查研究、召开重要会议、印发重要文件、对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决策,等等,这些工作都需要大量的文字材料。党政机关的大部分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水平,而且越是大机关、高级机关,对干部写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求也越高。一个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可以说大部分时间都在与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打交道,要么自己在起草各种文稿,要么在审阅各种文稿,要么在通过各种文稿上传下达指示、情况、意见。党政机关存在的“文山会海”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发文件、开会是各级党政机关很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也说明了各种文字材料在党政机关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文字材料在各种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个会议开得怎么样,往往取决于会议各种文字材料的质量高低。所以,党政机关的干部,要苦练文字基本功,要努力提高起草领导讲话、重要报告、政策性文件、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的写作水平。党政机关的文字材料不是文学作品,必须实事求是,符合方针政策,能够指导推动实际工作。一个人文字材料写得怎么样,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写作能力问题,也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一个人政策理沦水平、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因此,要想提高文字材料写作水平,还必须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开拓创新能力等。

四是提谨细致的能力。有一本畅销书,叫《细节决定成败》。书中说,“1%的失误,导致100%的失败”。一些同志经常在一些所谓的小事、小环节上出现差错和问题,如写的文件和报告稿中有错别字,在组织大型会议和活动中,在停车、名签、名单、领导接待等问题上出错,等等。越是任务重、时间紧、事情多、丁作忙的时候,越是容易出错的时候。这就需要在平时就高标准、严要求,锻炼出严谨细致的素质和能力。偶尔出差错,在所难免,关键是从中吸

取教训,改进工作,千万不要养成粗心大意的坏习惯。

五是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开拓创新对于打开工作新局面,工作上层次上水平,推进事业发展,都很重要。要善于从日常工作中找到创新的突破点,要做有心人,勤思考,勤观察。首先要树立创新意识,只有想到,才能做到。创新意识,是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一种表现。一个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人,是不会去创新的,只能是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其次,要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如果没有创新的能力,就会使工作不仅不能创新,反而还可能出乱子。创新的能力要靠平时的知识、经验、阅历积累,要善于思考,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关于和平的作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487(2016)02-0179-04

0引言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具有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和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显著特征而成为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文化创意产业在国家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其高初始投资和低成本复制的生产特性又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学者对知识产权保护影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机制和路径进行过系统研究,本文就尝试从理论和经验两个角度对此进行初步探讨。

1知识产权保护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影响路径理论分析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就是创新,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创新上面。Horii和Iwaisako(2007)基于美国的数据分析了激励制度对农业私人创新的影响,结果发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私人创新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1],而Hu和Mathews(2005)基于东亚五国的数据则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显著为负[2]。虽然这两个经验研究的结果截然相反,但是仔细分析却并不矛盾,这是因为美国属于发达国家,而东亚五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两国无论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在制度完善程度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这就启示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能力的影响并不是直接的,而是与某些中间变量密切相关。余长林和王瑞芳(2009)通过理论和经验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越能促进该国的技术创新[3],因此我们猜想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中间变量,其中的逻辑如下:当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其本身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储备较少,因此难以实现创新,此时其主要是通过向发达国家学习和引进前沿技术来实现增长,此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阻碍技术的扩散从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由此本文提出第一个理论假设:假设1:经济发展水平会通过创新能力来影响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会有效激励创新,从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聚式发展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其不仅可以降低集群内部企业的交易费用和生产成本,而且能形成整体品牌效应,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降低创新的投资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存活率,还可以加速创新信息的扩散,从而有利于整个创意产业集群的升级和发展。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集群发展水平较高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同时也需要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这样才能有效发挥集群的“增长极”功能。张杰、刘志彪(2007)通过理论分析指出在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低的创意集群中,企业间的模仿现象十分严重,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收益,最终导致创新的消失和集群的衰落[4]。孔伟杰(2010)进一步利用实证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对产业集聚具有促进作用,其能够有效影响企业的空间分布[5]。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产业集聚是知识产权保护影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又一重要中介变量。当某一地区的创意产业集聚到一定程度时,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加强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将显著提高,这其中的逻辑为在同样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下,集聚程度的提高会通过外部规模经济和知识溢出的显著提高来更好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由此我们提出本文的第二个理论假设:假设2:集聚程度会影响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当集聚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提高会通过外部规模经济和知识溢出的显著提高来更好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市场经济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外部保障,只有在一个有效的市场环境中,生活要素才会实现最优配置,社会需要也才能得到释放和满足,更重要的是,有效的竞争才能实现。在一个低效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取胜的关键并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其与资源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典型的比如政府,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即使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较高,也不会对创新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发挥有效作用。只有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竞争是较为公正的情况下,创新才能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此时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因此我们认为市场化的发展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由此得到本文的第三个理论假设:假设3:市场化的发展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才开始变得显著。

2知识产权保护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影响路径的经验分析

2.1模型选择与构建

通过上文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路径均与另一个中间变量密切相关,而且随着中间变量程度的变化,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程度甚至是方向都可能发生改变,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影响路径是非线性的,因此我们考虑在实证检验中使用门限回归模型对于本文的理论假设进行验证。由于实证检验所使用的数据为2003~2013年30个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因此本部分最终使用的模型为面板门限回归模型。与同样用来发现数据结构突变的邹检验不同,面板门掀回归模型的突变点并不是人为设定的,而是通过对数据的客观分析得出的,因此其更加科学和严谨。下面我们以单一门限回归模型为例对理论假设1进行分析,其他两个理论假设的验证过程依此类推。我们假设经济发展水平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存在单门限效应,且门限变量的值为γ,因变量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测度变量Y,Z为控制变量,X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th为门限变量,δ、β1和β2分别为相应变量的系数,μi为个体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β0为截距项,由此我们建立如下的单门限回归模型:在获取门限值后,我们还需要对门限值的显著性进行检验,以确定模型的估计是无偏稳健的,下面,我们就结合中国2003~2013年30个省级行政区的数据对本文的理论假说进行验证。

2.2数据与结果

根据前人的研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主要受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需求方面,我们使用人均GDP来表示,既可以衡量人们的消费水平,也可以衡量经济发展水平;二是供给方面,我们主要使用每万人的大学生数量来测度作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投入要素的人力资本;三是外部环境方面,我们主要使用城镇化水平,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外部的环境因素。因此我们主要选择经济发展水平GDP,人力资本水平HUM,城镇化率CITY三个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在门限变量方面,根据前文理论假设,我们主要选择经济发展水平GDP、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水平DIS和市场化程度MAR作为门限变量,并分别包含在三个不同的模型中,其中,经济发展水平既是控制变量,也是门限变量,说明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影响是双方面的。我们首先使用Bootstrap方法对门限效应的模型进行选择,一般是在单门限、双重门线和三门限模型之间进行选择,对于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门限变量的模型1而言,其模型检验结果见表1前三行,以产业集聚水平作为门限变量的模型2,其检验结果见表1中间三行,剩余三行为以市场化水平作为门限变量的模型3的检验结果。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模型1、模型2还是模型3,只有单一门限回归模型是显著的,其他均是不显著的,也就是说,三个门限变量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仅具有单一门限效应。表2进一步给出了各模型对应的门限值,可以看出,当人均GDP超过5.02万元人民币时,当文化创意产业本身的集聚水平超过1.16时,当市场化水平超过0.60时,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路径将会发生结构性变动,至于这种变动的程度和方向如何,我们还需要在使用面板门限回归模型进行进一步分析,其结果见表3。从表3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无论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产业集聚水平还是以市场化水平作为门限变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城镇化的积极影响最明显,这说明城镇化是推进一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最有效手段,这显然与城镇居民较高的收入水平和精神追求有关系;其次,与一般的理解不同,人力资本水平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并不显著,只有在以市场化水平作为门限变量的模型中,人力资本水平的估计系数才在10%的水平上显著,但是其影响程度也较低,这与我国的教育体制有密切关系,人力资本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其创新能力和思想上,但是现在的教育体制对于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严重不足,这直接导致我国人力资本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不显著;最后,三个门限回归模型中对于门限变量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间关系的估计结果与本文的理论分析是一致的,因此初步验证了本文的三个假说。具体来说,当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即人均GDP收入在5.02万元人民币之下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不仅不能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反而会显著阻碍该产业产值的提高,这显然是与不同收入水平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机制不同所造成的,当收入较低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主要是靠模仿实现的,此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限制这种模仿,从而抑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相反,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人们的精神需求更加高端更加多样化,单纯的模仿已经不能有效满足居民的需求,另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的新创意已经越来越少,此时模仿的空间大幅缩减,创意创新成为下一步发展的关键动力,此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维护创新者的创新收益从而激发创新积极性,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当人均GDP达到临界值之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是有必要和有积极意义的;当门限变量为产业集聚水平时,表3的估计结果表明当产业集聚水平达到临界值(1.156)之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提高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会显著提高,这与本文的理论假说2也是一致的,其逻辑在上文中已经论述,在此就不再赘述;当门限变量为市场化水平时,从表3的估计结果,我们也可以看出,只有当一个地区的市场化水平达到临界值0.603时,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提高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才是显著的,其逻辑我们在上文中也已经论述,在此不再赘述。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发展水平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不仅存在门槛效应,还存在双重路径,即直接的促进路径和间接的突变路径,这在之前的文献中也没有人发现。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影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路径是非常复杂的,本文从理论和经验两个角度探讨了经济发展水平、产业集聚水平和市场化水平等三个因素对于这种影响路径的作用机制,对于我们深入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更好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理论和经验两个角度系统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影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机制和路径,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集聚水平和市场化水平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都具有单门限效应。首先,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不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反而会对其发展产生抑制作用,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加深才会显著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其次,产业集聚水平虽然并不会改变知识产权保护影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方向,但是当集聚达到一定程度后,其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却显著提高;最后,市场化程度是知识产权保护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只有当市场化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否则其作用并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根据这些发现,我们提出如下能够促进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第一,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制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一刀切,也不能一味冒进。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提高与创新能力的提高之间并不存在单纯的统一关系,两者之间发生作用还需要借助于其他重要变量,比如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搞清楚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能力提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理论逻辑是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基本依据,这也是本文的主要贡献所在。第二,在加快产业集聚的同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增长。产业集聚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依存关系,一方面,产业集聚可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用,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优势产业集聚良性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地方政府在推进产业集聚的过程别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的建设,这也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三,继续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建设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来发挥知识产权体系的有效功能。在改革开放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企业能否在竞争中获胜更多的是依靠其与政府的关系,而不是创新,这就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形同虚设,也使得社会整体的创新意识淡薄,创新能力低下,从而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继续不遗余力地推进市场化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企业能够通过正常的方式特别是创新来赢得竞争,这样知识产权保护才有存在的必要,其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作用才能得以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RyoH,TatsuroI.EconomicGrowthWithImperfectProtection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J].JournalofEconomics,2007,(1).

[2]Mei-ChihH,JohnA.Mathews.NationalInnovativeCapacityinEastAsia[J].ResearchPolicy,2005,(9).

[3]余长林,王瑞芳.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只是线性关系吗[J].当代经济科学,2009,(3).

[4]张杰,刘志彪.利行为、技术溢出介质与我国地方产业集群的升级困境与突破[J].当代经济科学,2007,(3).

关于和平的作文范文第3篇

口贺登昆

同其他法定文种相比,公函有四个特性,需要在实际写作中加以注意。

一、格式要求的特定性

二、行文对象的平等性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这里的“不相隶属”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一个系统内部的平级机关是不相隶属机关,比如省委内部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是不相隶属机关,市政府下属的财政局、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也是不相隶属机关;二是在行政组织上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业务上没有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机关部门,不论级别高低都是不相隶属机关,如某省水利厅与某省高等院校、某企业与某驻地部队等都是不相隶属关系。可见,不论受文对象是谁,不管行政级别高低,使用公函的单位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写作公函时应从整体上把握好公务往来双方主体上的平等性。

三、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函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任何机关部门都能使用。函不同于命令、议案等文种对使用对象有严格限定,不论任何层级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只要与不相隶属的机关部门有公务往来,都可以使用函这一文种。由此可见函的适用范围之广是其他法定文种无法比拟的。二是功能用途的多样性。一般文种如请示、批复等功能比较单一,而函具有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四大功能。如可以用商洽函与不相隶属的机关建立业务关系,用转办函向不相隶属的机关发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用答复函向不相隶属的机关建议落实工作,用请批函向不相隶属的机关寻求政策等。随着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函的内容将越来越丰富,用途和作用也将越来越广泛。

四、语言表述的平和性

公文不同于文学作品和政论文章,它有着独特的语言风格和表达要求。从总体上说,公文用语讲究准确、简洁、质朴、庄重、规范;从行文关系上说,上行文的措辞谦恭礼让,下行文的语言准确庄重,平行文的语气平和诚恳。作为平行文,公函的用语既要体现公文语言的总体要求,又要体现平行文语言的平和性特点。如向不相隶属机关请求协助、商洽解决办理某一问题时使用的商洽函、转办函等,结尾一般多用“当否、妥否、可否、能否”之类的协商语;向不相隶属的主管部门询问有关方针政策的询问函、请批函等,一般多用“恳请、特请、是否同意”等期请语。这些协商语或期请语,从字面意思上体现的就是一种平等、和气、协商的态度,而没有上行文的谦恭、下行文的庄重之态。所以,公函的语言基调总体应保持平和诚恳、协商友好,这是公函与其他法定文种语言上的显著区别。

(作者单位:张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关于和平的作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法;基本原则;人文关怀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口号的提出,法制建设活动蓬勃发展,国家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视程度增加。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纳入宪法,表明了国家对保护人权的重视程度。而民法作为与人民生活密不可分的私法性质的大法,在维护公民平等地位、保护公民权利等方面规定的非常详尽,而对于民法中的人为关怀,更多的是体现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其中在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势变更原则中的体现尤为明显。

一、公平原则中的人文关怀

所谓公平原则,是指公民或者是法院在民事活动中,优先考虑双方利益或者是社会利益的根本性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形式上的公平和实质上的公平,其核心就在于通过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纠纷,实现当事人之间或者是社会的和谐相处。公平原则是衡量民事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准则,当发生纠纷而此时法律出现空白时,就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分析探究,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民法中的人文关怀在公平原则中体现明显,民法在私法领域对于人权的保护,是其他法律部门所无可比拟。重视公平原则,就是强调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公正的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对两者都有利的判决,不偏不倚,保障人权,实现弱势人群合法权利的正常实现,同时还能增强人民法院的权威性,促进国家法律系统的早日完善。

二、平等原则中的人文关怀

平等原则作为民法的首要原则,在民法中地位非常重要。平等原则是指公民在参与国家生活或者是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必须保证主体地位的平等,不得出现歧视或者是越权行为。人文关怀的目的主要是在保证公民平等的基础上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因此,人文关怀精神在平等原则中地位突出。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过程中,不分等级、地位,公平平等的参与国家生活或者是社会生活,其合法权利不受任何的侵害。现存社会中,对于平等原则的贯彻实施并不是很明显,例如平民和“官二代”,在各种场合都不是公平的;再比如,商场保安无故要求顾客脱掉衣服进行检查等,都是不平等现象。针对这些现象,国家也逐渐加大对人权的保障,规定公民在参与民事活动的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无故剥夺或者是践踏他人合法的权利,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

三、诚实信用原则中的人文关怀

诚实信用原则更多的体现在民法中的合同法部分,它是指市场经济过程中,应该讲求诚实守信用,防止权利的滥用,讲求效益实现的最大化。由于经济活动中的多变性以及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恃强凌弱现象严重,加大对人权的保护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据报道,某省份的一些房地产公司利用自身的垄断地方,在与当事人或公司签订协议以后,擅自撤销其应尽的义务,导致对方经济权利或者社会信誉损失严重,这显然是缺乏诚信观念的后果。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逐渐制定一些法律来规范其运行,保证诚实信用原则的顺利实现和人权的保障,加大对背信弃义的惩罚和打击力度,要求人们在经济往来中,遵循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促进好人文主义在诚实信用原则中的落实。

四、情势变更原则中的人文关怀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以后,非因双方当事人自身的错误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原则。它的发生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且具有偶然性,不能将过错归根于一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平等的处理纠纷,并对处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体现国家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平等原则的实现。例如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特定日期将甲的房屋转让给乙,但是由于自然灾害,甲的房屋损毁严重,继续进行合同的可能性很小。这时法院不能以甲不履行合同为由而处罚他,相反的,应当宣布两人的合同无效,政府对于甲遭受的损失还应该给予补偿,这正好对应民法中的人文关怀。

结束语:

民法作为保障人权的基本大法,在保障人权、促进人文关怀方面意义重大。加强对民法的人文关怀,不仅能促进民法价值目标的实现,同时还能够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以后中国民法典的建设,要按照人文关怀的理念建筑体系,给予薄弱群体应有的权利,实现社会真正的公平,同时将人文关怀的理念深入到实践中,使保护人权的口号不仅限于表面,从根本上实现国家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贯彻实施。

未来的民法典应当以人文关怀为基础,这一方面要按照人文关怀的要求构建民法典的价值体系。民法典的价值理性,就是对人的终极关怀。在民法理念上,除了强化意思自治以外,还要以人的尊严和自由作为同样重要的价值,并贯彻在民法的制度和体系之中。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社会相对弱势群体一方的利益和诉求,给予相对弱势的一方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途径,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秉持人文关怀的理念来构建民法的内在体系。在规范财产权利和财产流转的同时,以人文关怀作为制度设计的基础,除了要维持既有的财产权体系之外,还应当增加独立成编的人格权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并且在民法的其他领域,也要弘扬人文关怀精神。人文关怀要求始终保持一种正义的理念,秉持一种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保障。法律蕴含着人的精神和正义感,而不是动物界的丛林规则,法律是世俗的博弈,是游戏的规则,但法律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而不是使人们服从强力统治的工具。

【参考文献】

[1]洪艳蓉.现代民法中的弱者保护[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4).

[2]谢远健.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0(03).

[3]王利明.民法的人文关怀[J].中国社会科学,2010(06).

关于和平的作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组织公平;工作焦虑;领导―成员交换关系;资源保存理论;不确定性管理理论

一、 引言

在中国背景下,人际关系在员工与管理者、组织的互动过程中发挥着特殊影响作用。但是把领导―成员交换关系作为调节变量的研究还不是很多。因此,本研究基于不确定性管理理论,引入领导―成员交换关系作为调节变量,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实证研究,希望达到以下目的:将工作焦虑的概念引入组织管理的视角;揭示组织公平不同维度与工作焦虑的相互关系以及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在其中发挥的调节作用;为企业通过管理员工工作焦虑提供参考。

二、 研究假设

1. 组织公平与工作焦虑的相互关系。根据资源保存理论,员工拥有一些他们十分重视的资源(包括他们认为有价值的客观事物、现实地位以及获得或保护有价值资源的渠道),他们努力获得、维持并保护这些资源。当将失去特定的资源;资源受到威胁或贡献资源却没有得到回报时,员工就会产生工作焦虑。Wilk和Moynihan(2005)证明了当员工在消耗了资源而没有得到补偿的情况下,他们的情绪状态是呈螺旋型下降的。

本文认为,组织公映了组织及其管理者对员工的尊重与友好,因而对员工的社会―情感资源具有补偿作用。反过来说,对不公平感的认知将使员工产生不被组织尊重、与管理者的关系不好等负面联想,并使员工产生珍视的资源受到威胁的担忧,因而提高了员工产生工作焦虑的可能性。Hakanen(2008)的研究也验证了资源的缺乏对个体心理敏感性的预测作用。下面,本文将分别讨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以及互动平与工作焦虑的相互关系。

根据资源保护理论的观点,合理地分配组织资源可以有效降低员工的焦虑感。Johnson和O’Leary-Kelly (2003)曾对这一假设进行过尝试性的检验,他们发现心理契约被破坏的认知(分配不公平的一种表现)是与焦虑有着正向关系的。

假设1a:分配公平与工作焦虑负相关;

假设1b:程序公平与工作焦虑负相关;

假设1c:互动公平与工作焦虑负相关。

2. 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的调节作用。依据不确定性管理理论(UMT)(Lind & Van den Bos,2002),对未来的不确定会使员工怀疑自己对周围环境的控制能力,所以员工有对当前环境进行预测以满足其安全需要的倾向。因此,员工会根据对周围环境的观察以及过去的经验判断自己的现实地位以及在组织中的未来发展情况。当员工面对较高水平不确定时,环境信息是他们对现实情况最重要的判断依据,即员工会通过寻找一切可以得到的信息(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去降低他们的不确定感。

基于不确定管理理论,本文认为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在组织公平与工作焦虑之间发挥着调节作用。具体来说,领导者由于权利,影响力以及位置等因素,被认为了解员工在组织中的位置以及未来成长道路等关键信息。因此,领导者被认为是员工重要的信息来源,而感知到的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则很有可能影响员工的不确定感(Gerstner,1997)。具体来说,“圈内人”由于与领导关系良好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领导很有可能与他们沟通关于他们的角色与价值等关键信息,因此“圈内人”的不确定感较低,所以在高质量领导―成员交换关系下,组织公平感与工作焦虑的负向关系较低。

另一方面,“圈外人”对自己的价值及其在组织中的发展前景会有更多的担忧。根据不确定管理理论,当可靠的信息来源比较少时,“圈外人”更倾向于关注组织评价他们工作的过程以及与领导的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低质量的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则会强化员工的不确定感。因此,“圈外人”会对组织公平会更加敏感,所以在低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的情况下,组织公平与工作焦虑的负向关系更加显著(Tangirala&Alge,2006)。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对组织公平与工作焦虑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三、 研究方法

本研究调查样本地域范围主要选择在广东省,问卷发放及回收的主要方式是委托熟人帮忙填写和发放(包括纸质问卷以及电子版问卷)。考虑到本研究涉及的组织公平与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等话题相对比较隐私与敏感,为了减少被试者的顾虑并提高他们的参与度,被试者可以选择将完成的问卷直接发到研究者邮箱,这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被试者对信息泄露风险的担忧。出于对企业员工代表性的考虑,本研究在每个目标企业发放8份问卷,问卷填写人在每家企业随机选出,从而提高了数据的可靠性与真实性。最终共发放1 200份问卷,回收1 010份问卷,回收率为84.2%,剔除缺省较多的不合格问卷108份以后,得到902份问卷用于后续的数据分析,有效回收率为75.2%。

1. 变量测量。本文选取了性别、年龄、收入、教育程度作为控制变量。本文中涉及的构念如组织公平、工作焦虑、领导―成员交换关系都是借用西方成熟的量表进行测量,并进行双向翻译,以确保问卷所有题目的涵义表达的精确性。问卷采用Likert 六分量表(1.表示非常不同意,6.表示非常同意) 。组织公平借鉴Niehoff和Moorman(1993)编制的组织公平量表,将组织公平划分为分配公平(6题)、程序公平(7题)和互动公平(9题)三个维度,工作焦虑使用House&Rizzo(1972)编制的工作焦虑(Job-Induced Tension)量表,共计7题。领导―成员交换关系采用Graen和Uhi-Bien(1995)编制的量表,共计7题。

2. 数据同源偏差检验。由于问卷所有问项均由同一填写者填写,容易出现同源偏差的问题。消除的方法之一是尽可能使用事前预防的措施,本文使用了答卷者信息隐匿法和选项重测法。在本文中,问卷所有条目一起做因子分析,在未旋转时得到的第一个主成份,占到的载荷量是35.74%,并没有占到大多数,所以同源偏差并不严重。

四、 数据处理与研究结果

1. 信度效度检验。由信度分析结果可知,组织公平问卷的整体信度α为0.912,尽管工作焦虑以及领导―成员交换关系问卷的α系数相对较低,但其信度值也均大于0.7,可见整个问卷测量的项目具有良好的内部一致性。

对组织公平问卷的效度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KMO值为0.942,同时Bartlett球形检验的χ2值为17 380.242,其自由度为231,P

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关系数矩阵。由表1可知,被调研企业员工组织公平感的三个维度中,分配公平感与程序公平感的水平比较接近,互动公平则与领导―成员交换的关系的水平比较接近,被调研企业员工整体工作焦虑水平较低。

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互动公平以及领导一成员交换关系均与工作焦虑负相关,组织可以通过提高员工的公平感以及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的质量水平来降低缓解员工的工作焦虑。同时,本文还可以发现领导一成员交换关系也与组织公平的各个维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即当组织内部成员的领导―成员交换关系质量水平是比较高的时候,员工的组织公平感较强。这说明组织可以尝试通过提高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的质量水平提高成员的组织公平感。

3. 回归分析。经检验可以发现,加入回归分析的各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系数(VIF) 皆小于10,显示各解释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并不严重。Durbin-Watson 检验值为1.633,说明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自相关现象。

在控制了人口学统计变量之后,分配公平和领导―成员交换关系进入回归方程,都显著地增加了对工作焦虑的解释能力。从表2的模型2中可以看出,分配公平与工作焦虑负相关,且在统计表2现了显著,假设1a得到了支持。模型3检验了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的调节作用,分配公平与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的乘积项进入回归方程以后,结果显示,分配公平及其与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的交互作用对工作焦虑有一定的预测作用。由于交互项对工作焦虑的预测不显著,为进一步讨论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对分配公平与工作焦虑关系的调节作用,绘制了如下的交互作用图1。

由图1可见,高质量领导-成员交换关系与低质量领导-成员交换关系的员工,分配公平对工作焦虑都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作用。尽管在同一分配公平水平下,低领导一成员交换关系员工的工作焦虑水平更高,但是在不同领导-成员交换关系下,分配公平对工作焦虑的负向影响作用程度是一样的,所以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在分配公平与工作焦虑的关系中,调节作用不明显。

同理,在程序公平与工作焦虑的关系中,Durbin-Watson 检验值为1. 621,说明解释变量的之间不存在自相关现象。在控制了人口学统计变量之后,程序公平和领导-成员交换关系进入回归方程,都显著地增加了对工作焦虑的解释能力。程序公平(β=-0.187,p

在互动公平与工作焦虑的关系中,Durbin-Watson 检验值为1.646,说明解释变量的之间不存在自相关现象。在控制了人口学统计变量之后,互动公平和领导-成员交换关系进入回归方程,都显著地增加了对工作焦虑的解释能力。互动公平(β=-0.235,p

五、 结论与讨论

1. 组织公平与工作焦虑的关系讨论。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组织公平的各个维度均与工作焦虑负相关,即具有较高分配公平感、程序公平感以及互动公平感的员工,工作焦虑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也基本支持本文的结论。如Judge和Colquitt(2004)以及马振耀(2004)通过对高校的教师的调查研究,发现了组织公平感与工作压力的负向关系。以往对于公平与焦虑关系的研究,基本集中在教师、护士、警察等特种行业,而本文将这一关系的研究拓展到了一般企业,对于提高人们对这一关系的关注、更好的认知焦虑产生原因和从公平的角度来降低焦虑水平是有帮助的。

2. 领导-成员交换关系调节作用的讨论。本研究通过回归分析讨论了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在组织公平各个维度与工作焦虑关系之间发挥的调节作用。具体来说在分配公平与工作焦虑的关系中,调节作用不显著。在程序公平与工作焦虑的关系中,领导―成员交换关系起到了明显的强化作用。而在互动公平与工作焦虑的关系中,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则起到了明显的缓冲作用。

3. 概念模型。通过以上的所有的研究分析,本研究基本验证了提出的假设模型,并根据最终结果将结构模型图调整如图2。

从图2中可以看出,在被试企业中,组织公平的三个维度中,分配公平和互动公平对工作焦虑是有显著影响的,同时领导-成员交换关系(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在组织公平与焦虑的关系中起调节作用。

4. 主要贡献。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基于资源保存理论,讨论组织公平感对员工工作焦虑的影响,有效地弥补了国内学者对于员工工作焦虑问题研究的不足。(2)基于不确定性管理理论,引入领导-成员交换关系作为调节变量,丰富了组织公平结果变量的研究成果。

5. 研究不足。本研究对组织公平、工作焦虑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同时讨论了领导-成员交换关系在组织公平与工作焦虑关系中的调节作用。虽然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有一些不足之处:(1)未考虑行业与地区域差别的影响。本文着眼于企业员工在组织公平与工作焦虑关系方面的共性问题,因而有意忽略了行业与地域的差别。(2)缺少纵向研究设计。本文采用横向研究的方法,不能很好地预测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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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马振耀.高校教师组织公正感及其与工作压力、工作-家庭冲突的关系.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大学,200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制造型企业组织服务导向模型构建及其多层次效应研究”(项目号:7107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