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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作协议书范本

个人合作协议书范本

个人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第1篇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装饰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面试网 )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示范法 仲裁协议 中国仲裁法

作为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有效的仲裁协议直接影响到仲裁庭对受理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的有效性以及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一系列问题。现代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大趋势是要求仲裁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对此,不仅多数国家的国内立法进行了确认,更重要的是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也都明确规定了书面形式为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形式作书面要求,既有证据的功能,易于证明仲裁协议的存在,同时也有警示的功能。本文笔者拟对《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有关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相关规定做比较研究,以期完善我国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立法。

一、《示范法》有关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规定

1958年《纽约公约》第2条第2款规定:“‘书面协定’者,谓当事人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之契约仲裁条款或仲裁协定。”其条文中所称的“函电”仅仅包括了信件、电报和电传。1985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和1985年《示范法》第7条第2款规定:“仲裁协议应是书面的。协议如载于当事各方签字的文件中,或载于往来的书信、电传、电报或提供协议一记录的其他电讯手段中,或在申诉书和答辩书的交换中当事一方声称有协议而当事他方不否认,即为书面协议。在合同中提出参照载有仲裁条款的一项文件即构成仲裁协议,如果该合同是书面的而且这种参照足以使该仲裁条款构成该合同的一部分的话。”与1958年《纽约公约》第2条第2款相比,《示范法》对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要求已经作了相当大的放宽;但是,较之快速发展的国际商业实践、通讯技术以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的各国国内仲裁立法,《示范法》的上述规定已经落后和不敷实践的需要了。

为了适应国际商业实践发展和现代通讯技术发展的需要,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2006年第39届会议对《示范法》第7条进行了修订,工作组提出了两个备选办法。备选案文一沿用了1985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7条原有的文本结构,第1款“确认当事人将现有争议提交仲裁的承诺(‘仲裁协议’)或将未来争议提交仲裁的承诺(‘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和效力。”第2款仍然要求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但是后面的条款从措辞上更进一步扩大了对“书面形式”的理解。第3款规定仲裁协议的“内容”以“任何形式”“记录”下来的,即为书面形式,无论该仲裁协议或合同是以口头方式、行为方式还是其他方式订立的。也就是说,只要仲裁协议的内容得到记录,仲裁协议的订立可以采取任何形式,包括口头订立。第4款对电子通信、数据电文等满足书面形式要求进行了界定,使用了“包括但不限于”的措辞。第5款、第6款沿袭了以前的规定,涵盖的情形包括“在相互往来的索赔声明和抗辩声明中一方当事人声称有协议而另一方当事人不予否认”的情况,以及“在合同中提及载有仲裁条款的任何文件的,只要此种提及使该条款成为合同一部分,即构成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因此,澄清了所适用的合同法依然可以用于确定一方当事人受所称“提及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之约束而必须达到的认同程度。而备选案文二则更进一步,完全取消了所有形式要求,实际上承认口头仲裁协议。

笔者认为,《示范法》从鼓励和有利于仲裁原则出发,对书面形式进行扩大和从宽解释,反映了绝大多数国家的普遍要求,适应了电子通讯技术发展的需要,符合国际商业实践的通行做法,将进一步推动仲裁的发展。

二、我国仲裁法有关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规定

我国1994年《仲裁法》第三章“仲裁协议”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但是对于什么是书面形式,我国《仲裁法》并没有明文规定。1999年《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23日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

我国强调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并将书面形式列为仲裁协议生效的要件。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既包括合同书(通常由当事人签署)形式,也包括通过书信和数据电文往来达成的仲裁条款;既可以是以纸介质表现所载的内容,也可以是以电磁介质等只要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原则上亦符合法律关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要求: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后合并、分立的,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与合同他方之间就该仲裁协议约定的条款;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后死亡的,承继被继承人权利义务的继承人与合同他方之间就该仲裁协议约定的条款;债权债务的受让人与合同他方之间就仲裁协议约定的条款;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但明确约定争议解决适用其他合同中有效仲裁条款的;涉外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但应适用的有关国际公约、双边协定明确规定纠纷应提请仲裁解决的。但是,仲裁协议或合同以口头方式、行为方式订立的且仲裁协议的内容未以任何形式记录下来的,依我国法律并不能认为是书面形式。根据我国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问题,我国的基本立场是:坚持仲裁协议必须采纳书面形式的原则,同时适当放宽对书面形式的解释。

三、与《示范法》相比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一)与《示范法》相比的不足

比较《示范法》备选案文一第7条第2-6款与我国《仲裁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主要差别在于:《示范法》规定的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要求,是指仲裁协议的内容以任何形式记录下来,并不要求仲裁协议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来达成;我国仲裁立法和实践则要求仲裁协议通过书面形式订立。两者的基本理念是不同的,由此,一些仲裁协议根据《示范法》是书面的,但根据中国法则可能不能满足书面形式的要求。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的。备选案文二完全取消了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要求,承认口头仲裁协议。而我国不仅要求仲裁协议要通过书面形式订立,更加不承认口头仲裁协议的效力。

(二)完善建议

由于两则备选案文都交由颁布国考虑,视本国具体需要而定,并参照颁布示范法时的法律背景,包括颁布国的一般合同法在内,因而,我国应该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参照备选案文一还是备选案文二,也即在以后修订我国《仲裁法》时选择进一步扩大对“书面形式”的理解还是取消书面形式的做法。

个人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第3篇

虽然现如今,三方合作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对三方协议书不够了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三方合作协议书范本,欢迎大家参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方合作协议书范本1建设方:

总包方:

分包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桩基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承包范围:无锡交通世茂项目 B 地块一期桩基础工程。

三、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由建设方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保留金的 5%,待保修期满后 14 个日历天内支付。

四、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五、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七、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2、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提供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

分包方确保桩基工程的验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年 月 日

总包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年 月 日

分包方(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范本2毕业生: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院方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学生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范本3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合作经营惠______项目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出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为三人合作经营,地点位于 ________,该店命名为________ ,主要经营 __________x。

二、投资及分红比例:

(1)、该店投资为__万元,资金在20__年 月 日前到帐。

(2)、该店每月核算一次经营情况,如有利润,原则上每月分红一次;如需扩大追加投资或出现亏损,则按上述投资比例出资(即三方平均分摊)。

(3)、利润分成比例为三方平均分配。

(4)、购置的`一切资产属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额按投资比例,按实际投资数额单据凭证记帐。

二、合作期限暂定 x 年,从20__年 __ 月至20__ 年__ 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三、甲方委托 __ 全权代表甲方,负责日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但重大经营决策应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后,方可付诸实施。

四、该店的投资款、经营资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帐户存取。开户行:__ 户名:__ 帐号:。甲乙丙三方均有权稽查监督帐户收支情况。

五、该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结存等发生情况,均如实记帐。帐务至少应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对一次。

六、该店由三方共同选定的采购或供应商供货。

七、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本合作项目连续亏损

月或亏损数额达到万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及资产或承担债务。三方合作合同。

八、三方合作该项目,应秉承诚信、无私的合作原则。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范本4三方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作 项目, 总投资为 元人民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 占 %股份; 乙方出资 元,占%股份; 丙方出资 元, 占 %股份; 。

三方通力合作, 分工如下: 甲方负责项目 ; 乙方负责项目 ; 丙方负责项目 。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 在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分割。

合作终止后, 各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 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 在期满前 日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作三方共同经营, 共同劳动, 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

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各自负担的部分。

合作经营期间, 甲乙丙三方建立账簿, 三方于每月 1 日进行结算, 经营过程中, 甲乙丙任意一方不得在其他两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挪用资金或其他公共财产,合作期间发生相关费用须经三方签字生效。

第五条 他人可以加入本项目, 但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 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三方事先书面声明, 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其他两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 不得透露于任意第四人。

第七条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本协议到期后, 三方视情况看是否继续合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并将己方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交给留存方。

第八条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 合作终止: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 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 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5、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 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作双方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 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合作三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否则无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经合作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而产生之争议, 应首先由合作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 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解决。

个人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电子资源 许可使用 许可协议模型

图书馆

[分类号]G255.75

1 引言

在电子环境下,传统印刷文献的“购买――拥有”模式正被“许可――存取”模式所取代,与资源提供商签订使用许可协议(License Agreement)已经成为图书馆引进电子资源的最常用方式之一。如何通过与资源提供商进行资源引进谈判使得图书馆能够获得有利于自身资源建设与开展服务的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是图书馆在资源引进时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而深入研究当前电子资源市场中出现的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则是开展高效谈判的重要前提。

2 国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

括:PA/JISC(PA/JISC Draft Model License:framework for-material supplied in electronic form)电子资源使用许可协议模型、NESLI(National Electronic Site Licensing Initiative)电子资源使用许可协议模型、Big Easy License电子资源使用许可协议模型以及加州大学的CDL电子资源使用许可协议模型等。下文将对这几种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加以介绍。

2.1 若干具有代表性的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概述

2.1.1 PA/JISC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 1997年,英国JISC(Joint Information Systems Committee)为了平衡数字环境下作者权利和用户利益,希望通过与出版商的合作来促进数字时代科学信息的高效传播。为此,JISC认可了英国出版商协会PA(the Publishers Association)在电子出版环境下的地位,同时也希望出版商认可JISC的职能。在此背景下,JISC希望能够就电子资源的公平交易和许可使用问题制定一项公共政策,形成电子资源公平交易的通则。1999年1月,英国出版者协会与JISC共同制订并公布了PA/JISC许可协议模型。该许可协议模型主要涉及许可使用的概念、格式与条款等,由术语解释、协议、许可使用、禁止使用、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协议的终止、续约、赔偿、费用及其他一般性条款等部分组成。另外,该模型还提供相关可适用的法律条文、可供参考的纠纷解决措施以及图书馆的版权维护政策供参考。

2.1.2 NESLI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 1999年5月,在PA/JISC模型的基础上,JISC专门就电子期刊的使用协议开发了NESLI许可协议模型,并将其提供给NESL的管理机构――Manchester大学和Swets Blackwell,供其与资源提供商签署协议时使用。随后,JISC先后于1999年9月、2001年7月以2002年9月三次对该模型进行修订。由于JISC随后将该模型委托给Content Complete有限公司管理,模型的名称因之更改为Model NESLi2 License for Journals(NESLi2)。NESLi2模型基本延续了PA/JISC模型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访问范围的限定、电子期刊文献传递、非授权用户使用、授权读者在校园外的使用、远程教育读者的使用等方面。与PA/JISC模型相比较而言,其突出之处在于提供了更加有利于图书馆利用电子资源的条款。

2.1.省略网站,并以HTML、DOC及RTF等格式为图书馆提供相关模型的免费全文下载,同时对每种模型作了详细的注释。2000年4月,John Cox&Asso-ciates推出该模型的新版本。新版本立足于图书馆与出版商的互惠互利,例如,高校图书馆可以使用电子资源进行馆际互借,也可以出于教学和课堂使用的目的对之加以收藏。新版本的电子资源使用许可模型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名词定义、协议、使用权利、与其他图书馆的合作、课程教材及指定电子文献、禁止使用、出版者承诺、被许可机构/联盟保证、双方保证、有效期限与终止、一般条款及争论解决。在这4个协议模型中,具体的内容并不完全相同,例如,适应专门图书馆的许可协议模型就没有“与其他图书馆的合作”项目。

2.1.4 CDL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 美国加州大学为了不受制于出版商,独立创建了CDL许可协议模型,并于2006年3月对该模型进行修订。该模型明确规定许可协议必须指明当数据库被移除时,加州大学对于已经付费的电子资源拥有永久使用权;资源提供商必须明确描述图书馆及其使用者的权利,也必须相信图书馆拥有监控合法使用信息的能力;加州大学是一个公共机构,必须广泛地为加州提供服务,它的授权用户包括学生、教职员工及所有校区、相关医院、实验室、研究计划、访问学者、远程教育等使用者,这些使用者可从任何地方(如家中、校内、国外)使用信息;用户可通过任何操作系统访问电子信息资源,这些访问必须以图书馆界所使用的标准(如Z39.50-1996年)为基础;资源提供商必须同意所有的信息可供用户出于非商业、教育、指导、研究等目的进行“合理使用”,实现没有限制的浏览、下载及打印;为便于读者的使用,资源提供商不能限制图书馆对电子资源进行扩展或转换,比如,图书馆可以将电子资源与其他馆藏资源加以链接,或者对电子资源添加批注等;用户的使用记录、检索记录必须得到合理的保护。

2.2 不同许可协议模型的比较研究

2.2.1 许可协议模型的法律依据通过调研上述许可协议模型所适应国家的版权法律,笔者发现,许可协议模型的有关条款基本是对各国版权法规相关条款的具体应用。因为各国版权法规有关许可使用的条款规定都在适应于本国的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中有所体现。一般而言,版权法规有关电子

资源许可使用的条款主要涉及以下方面:许可使用的方式;许可使用的权利属性;许可使用的范围、时间;版权人的报酬;违约责任等。另外,有的版权法规为了保护版权人的利益,要求对协议条款作出限制性解释。若协议中未明确规定的权利,当事人不得行使,否则将被视为侵权并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2.2 许可协议模型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对上述许可协议模型的比较研究可知,有关术语的边界、许可资源授权使用范围、图书馆(联盟)与资源提供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电子资源的许可费用、授权内容、授权使用的范围、馆际合作及协议续订等内容已成为许可协议模型普遍关注的问题。而电子资源的许可费用模式、电子资源的使用数据、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电子资源的长期保存等则日渐成为图书馆进行电子资源许可协议谈判时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3 许可协议模型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剖析

通过分析上述4种电子资源许可协议模型可知,一份完整的许可协议往往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讲,许可协议是一种法律协定,界定了协议双方不同的权益与责任。目前,许可协议模型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电子资源的许可费用模式

无论是资源提供商,还是伴随着电子资源订购价格日益上涨而经费相对紧缺的图书馆,电子资源的许可费用始终是最敏感的问题之一。费用问题可以说是电子资源许可协议必须涉及的核心问题,由于电子资源市场仍有待成熟,为了守住图书馆市场这一块“大蛋糕”,不同的资源提供商往往会采取不同的定价模式。据有关文献统计,目前电子资源提供商推出的电子资源定价模式已达6种以上。有鉴于此,图书馆在引进资源之前必须了解这些定价模式,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适合的定价模式,保证在与资源提供商谈判时争取主动,从而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益。必要时,电子资源许可协议应设有一个附件专门解释电子资源许可费用的计算问题。

3.2 提供使用电子资源的标准数据

一般而言,为了给被许可人(图书馆)评价、鉴定和选用电子资源(特别是电子期刊)提供依据,电子资源使用许可协议都会要求许可人(资源提供商)每月向图书馆提供授权使用电子资源的使用数据统计报告。资源提供商可以借助电子资源服务器,为每种电子期刊或每篇文章设置用户计数器,服务器在登录文件中贮存读者的访问、访问时间和文章题名。对于许可特定数目用户并发使用的授权,资源提供商需要统计的使用数据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数据项:每天登录用户数、最大的并发用户数、拒绝登录用户数、搜索数目和引文、摘要以及全文检索数目。2003年初,一些大型的资源提供商,如Elsevier、Kluwer等着手将统计使用数据的标准引入到电子资源的使用报告中,进一步规范了电子资源使用数据的统计,保证图书馆可以客观地评价各种电子资源的使用情况。

目前,ICOLC规范、E-Metrics规范和COUNTER规范是图书馆要求资源提供商提供规范使用统计数据的重要依据。具体而言,ICOLC电子资源使用数据统计评估指南是使用较广的规范;E-Metrics除着重于电子资源使用统计与评价,还要求对电子资源的数量与经费、数字图书馆服务(如数字参考咨询服务)加以统计与评价;COUNTER规范则着重于制定一个规范的电子资源使用统计记录与交换格式,除了要求资源提供商提供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书的使用统计数据,而且还规定其所提供的统计数据应与Microsoft excel格式兼容,并对统计数据内容的表示方式作出规范。相比较而言,E-Metrics侧重对电子资源总体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进行规范,如检索总量、联机总数量、文献下载总数量等,而COUNTER则倾向于对每个数据库或每种电子期刊的使用统计数据加以规范。

3.3 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

3.3.1 不同许可协议模型有关馆际互借的规定 不同许可协议模型有关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PA/JISC和NESLi2许可协议模型的“允许使用”条款对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都允许授权用户将电子复本传递给非授权用户,但必须征得资源提供商和图书馆的许可;BigEasy许可协议模型的第4部分“向其他图书馆提供复本”条款中涵盖了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的内容。该模型提供了三种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方式供图书馆选择:允许图书馆提供电子版的纸本复件;允许图书馆提供一份电子复件;允许所有形式的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图书馆和资源提供商可以在这几种方式中进行选择、协商;虽然CDL许可协议模型没有对馆际互借进行详细规定,但也概要性指出,根据美国版权法108条款的规定,图书馆可利用自身订购的电子资源开展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服务。

3.3.2 许可谈判是解决馆际互借问题的有效方式 由于图书馆界的不懈努力,目前已有一些资源提供商开始积极地与图书馆合作,签订了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的许可协议,如Elsevier允许图书馆每年可以提供每种期刊的5篇电子期刊全文作为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之用;Kluwer规定用户可以利用电子期刊的印本拷贝进行馆际互借;美国科学出版社同意在图书馆订购纸质期刊和不提供电子复制品的条件下,继续按照原来的合理使用指南开展馆际互借服务。针对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这一问题,虽然很多研究者认为合理使用是版权法赋予图书馆的权利,图书馆可以据此利用电子资源开展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服务,但在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支撑的情况,通过与资源提供商的许可谈判确定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方式是最为妥当的。

3.4 电子资源的长期保存

电子资源的长期保存问题也是上述许可协议模型的重要关注点之一。由于同一种电子资源会有不同的资源提供商,选择哪家电子资源提供商提供的数据作为长期保存的对象,需要图书馆从资源提供商的商业信誉、产品价格、售后服务质量、许可保存的合法性以及许可保存权的类型等角度加以综合选择、甄别。一般而言,电子资源长期保存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许可授权、法律障碍及其解决途径等问题。上述电子资源使用许可协议模型均在不同程度上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阐述。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图书馆之间或者是图书馆与资源提供商之间可以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妥善解决电子资源保存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特别是版权问题。目前,欧洲图书馆项目WPI正在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其目的是在资源提供商和欧洲图书馆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实现电子资源的有效长期保存。

个人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文第5篇

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主要的内容

《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由免费师范生招生学校、免费师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签订,协议就三方权利和义务、终止协议、解除协议及违约情形及处理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约定。《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

考生在报考免费师范生前,要全面了解《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相关内容,报名时要承诺被录取后签署《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教育局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将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市教育局。

免费师范生报考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学籍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免费教育师范生定向就业招生:

(一)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省内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四)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2017年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协议书

甲方:(招生学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定向就业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适应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培养造就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7]1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 乙方具备普通高考(夏季)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从教,有志于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免费教育相关专业。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依据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

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一份以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各份文本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 按照培养学有专长、胜任多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 按照省定的标准,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第五条 关心乙方学习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持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第八条 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九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协议,乙方毕业并达到第十条要求后,由丙方落实在农村学校任教岗位,且乙方服从丙方安排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职攻读与教学业务相关的硕士学位。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向省教育厅提出免费师范生需求建议计划。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同时盖有丙方单位公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四条 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岗位,按照派遣计划办理派遣手续,组织用人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乙方任教学校,确保有编有岗。

第十五条 为乙方到农村学校任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六条 支持甲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推动建立高校、地方政府与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

第十七条 负责签约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和交纳违约金,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五、终止协议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

六、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十九条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国家规定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开除学籍;

(二)受到甲方退学处理或自动退学。

第二十条 乙方培养期满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毕业离校之日前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丙方应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到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乙方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毕业后在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6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从乙方离开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岗位之日计算,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6.6%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捺印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2017年 6 月 日

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