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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健康教育总结

小学三年级健康教育总结

小学三年级健康教育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心理健康;教育;趋势;症状自评量表;大学生

从中学升入大学,是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刚刚步入大学校门的新生,面对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不论是校园环境、人际氛围,还是学习方法;也不论是个人目标、家庭期望,还是自我定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大一新生基本上都需要经历一个适应的过程。近年来,大学新生的适应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多方面,尤其是教育界、心理学界和精神卫生学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在教育学界,随着我国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相关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专业化心理健康机构的建立、机制的完善和队伍的优化,共同引导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向由矫治模式向发展模式转变。大学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就是发展模式下的重要工作之一。位于滨海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的燕山大学是一所国家重点大学。自2002年起,该校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先后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16PF)、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大学生人格问卷(UPI)和房树人投射测验等在每一届本科新生中进行心理健康普测和筛查。根据测验结果,为每位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并针对筛查出来的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了如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的干预和辅导工作,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笔者从近三年燕山大学的新生心理普测结果和后期干预的有效经验出发,谈谈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大学新生心理健康现状

对燕山大学近三年(2006-2008级)新生心理普测数据中的SCL-90的结果作以比较、统计和分析,得出如下四方面的结果和启示。

1、三届新生心理问题的检出率:以因子分≥3作为检出标准,2006、2007和2008级新生的心理问题检出率分别为11.24%,7.86%和4.83%,三届新生总体的检出率为7.89%。国内其他采用SCL-90对大学生群体进行的调查研究显示,心理问题的检出率一般为2.3%-26.1%[1-3]。燕山大学的研究结果与其他高校的研究结果不尽相同,说明国内不同高校的大学生群体其心理特点存在一定差异;同时,本研究中三届新生总体的心理问题检出率为7.89%,没有超出上述同类研究结果的范围,基本处于同类研究的中下游水平,提示该校新生心理问题的发生比率正常。

2、三届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比较:方差分析结果显示,SCL-90的总分和9个因子分在三届新生之间无一例外均呈现显著性差异,并且有明显的逐年降低的趋势(p<0.01)。提示近年来该校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逐年提升。

3、三届新生总体心理健康状况与常模的比较:三届新生总体的SCL-90的所有因子分与大学生常模和全国常模相比较,都存在显著性差异(p<0.01)。其中,与大学生常模相比较,三届新生的9个因子分均较低,提示该校新生的总体心理健康水平比较乐观,同时也表明该校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着自己的群体特征,与大学生常模存在明显差异。与全国常模相比较,三届新生的躯体化、抑郁和敌对3个因子分较低,其余6个因子分较高,提示该校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与一般人群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强迫症状和人际关系敏感两方面的薄弱是三届新生的共性,应引起该校相关心理健康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4、三届新生心理问题症状表现的因子分布:结果显示,三届新生中重度症状比例最高的因子分别是:2006级为强迫症状、人际敏感和偏执,2007级为人际敏感、强迫症状和抑郁,2008级为人际敏感和强迫症状,三届新生总体为强迫症状和人际敏感,上述因子的检出率均接近或大于2%;重度症状比例最低的因子分别是:2006级、2007级和总体均为躯体化,2008级为躯体化、恐怖、焦虑和精神病性,上述因子的检出率均小于0.5%。不难看出,强迫症状和人际敏感两项的异常,是近年来该校大学新生的通病,这无疑给该校心理教育工作者指明了今后开展工作的方向和侧重点。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

众多关于大学新生适应问题的论述均指出:大学新生的适应主要表现为生活环境适应问题、人际关系适应问题、学习适应问题、自我认识与定位问题等方面[4]。燕山大学心理中心针对大学新生的上述常见心理适应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性和服务性措施,这些措施是在借鉴国内众多兄弟院校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摸索和研究,总结提升出来的,现已形成一套较完备的、行之有效的体系[5]。燕山大学以国内外科学研究结果为依据,在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的设计上充分考虑和涵盖了上述诸多方面的因素,充分体现了该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矫治模式向发展模式转变的基本思路。从燕山大学针对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出发,引申和扩展到我国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应着重从观念的转变和措施的开展两大方面入手。

(一)心理健康教育观念的转变

1、由矫治模式向发展模式的转变

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是体现某种心理健康教育思想、目标定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功能发挥的典型方式。从服务对象和目标的角度来分类,有矫治模式和发展模式两种类型。矫治模式以有心理障碍学生为对象,以消除症状为首要目标。此种模式带有浓厚的医学色彩,其特点是注重心理问题的具体分析,通过师生间心灵上的沟通使双方能在共情的基础上平等、真诚地对话,有针对性地消除心理问题。其局限性也很明显:矫治模式是一种被动的教育策略,即当学生的心理出了问题后再采取补救性的措施;而且,矫治模式对教育者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要求很高,若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和训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技术问题,甚至带来负面效应。 2、施教者主体的转变

在高校传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下,施教者的主体是为数不多的校内专兼职心理教师。即使是按照教育部对高校心理咨询教师与在校大学生的数量配比要求——1:3000的比例来配置,对于像燕山大学这样一所仅本科生就达三万名的高校来说,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也不足十名。这样为数不多的数名心理教师肩负着维护全校几万名学生的心理健康重担,很明显是超负荷的,所以仅凭他们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机构协调模式”恰好弥补了这一缺憾。此模式的核心是构建“校—院—学生”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统筹协调三级网络的工作,使之服从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目标。此模式不但能够保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长期、稳定地开展下去,而且有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高校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以燕山大学为例,该校自2003年起就逐步构建起了由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生科长和辅导员等)和班级学生骨干(班干部和“心理危机阳光小组”成员等)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为一级网络,主要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评估以及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理论与技术指导等;学院的学生辅导员等为二级教育网络主体,起衔接、沟通、强化教育的作用;班级的学生骨干为三级教育网络主体,主要负责及时发现和反馈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在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等。该网络体系中各级的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不同,但大家紧密联系,及时沟通,密切合作,通过二级、三级教育网络系统向全校范围辐射,有助于心理中心对于全校危机学生情况的掌握,信息通畅且有效[5]。

(二)心理健康教育实际操作体系的丰富

针对上述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趋势中的两大转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工作方法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1、与发展模式相对应的心理教育途径

矫治模式下的心理健康教育措施不外乎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热线、危机干预等几种形式。上述工作形式中,心理教育工作者基本都是坐等心理问题学生上门,然后给予相应的辅导或干预。其工作对象是少数出现心理不健康或不正常状况的学生,教育和服务的范围较小。而新型的发展模式强调心理健康教育应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其未来发展问题,主要任务是使大部分学生学会自己应对问题的有效策略和方法,所以是以前摄性预防为主导思想的。此模式下的心理健康教育方式和途径将大大扩充,主要有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心理学必修课或选修课、心理健康常识和技能的宣传(如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报纸、网站等形式)、佳片心理解析、心理知识大赛、朋辈心理辅导、新生心理普测、各年级心理问题排查以及根据普测或排查结果给予的约谈、团体辅导、主题班会、新老学生座谈等活动。

2、与施教者主体扩大相对应的心理教育途径

预防发展模式的兴起必然要求施教者主体的改变,正如前文所述,主要表现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施教者从少数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扩展到遍布全校的三级工作网络全体成员,此工作网络中,经过系统培训的学生心理骨干(学生干部、心理健康协会会员、班级心理委员等)、辅导员、任课教师等成为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措施也随之丰富起来,主要有辅导员举办的心理健康讲座或主题班会(常见主题同上),辅导员或学生心理骨干组织的老生经验谈、心理情景剧、心理沙龙、素质拓展等班级活动,学生心理骨干自办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的板报、报纸、广播节目,同学间的朋辈心理支持与辅导以及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和实习中渗透的心理健康教育等。

参考文献:

[1]大学新生心理健康个案研究——吉林师范大学05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与分析[J].中国特殊教育,2006,(11):74-77.

[2]王玉.一年级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分析与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6,14(6):630-632.

[3]王希华,赵广平.大学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及趋势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16(3):287-290.

小学三年级健康教育总结范文第2篇

(一)定位: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是一种发展性的评估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的主要目的不仅仅在于通过评估鉴定各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所达到的发展水平,而更多地在于通过督导评估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开展,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水平。基于此,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将以我国现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水平为依据,更多地着眼于在中长期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所可能达到或应该达到的发展状态。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是一种导向性的评估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将通过评估引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一方面将通过评估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开展,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将通过评估强化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趋势,即积极心理学的取向,督导评估方案通过引导中小学校创造积极条件,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

(二)构想: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不仅涉及到学校层面的专业工作,同时也涉及到政府层面的政策保障与组织推动。因此,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将分对政府的评估及对学校的评估两方面进行研究,两方面侧重点各有不同:对政府的评估侧重于机构建设、发展规划、政策保障以及工作举措等;对学校的评估侧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工作与特色化工作。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在指标确定方面将参考我国现有各地区开展的教育督导评估方案,总体上分基础建设指标与工作成效指标,同时考虑到我国各区域发展的差异,在研制评估指标时将根据区域特征对基础建设指标与工作举措与成效指标分别提出层级指标,分别为A 、B、C级。A级指标将作为发达城市中长期发展目标,B级指标将作为中等城市中长期发展目标,C级指标将作为欠发达城市中长期发展目标。

二、督导评估专题方案的主要研究内容

(一)对政府的督导评估研究

1.对政府的督导评估指标研究

■基础建设指标:

(1)组织机构

A级指标:组织机构配有独立的办公室与必要的办公设备,并与相关部门具有一定的联合度(妇联、团委、文明办等);

B级指标:组织机构配置独立的办公室与必要的办公设备;

C级指标:建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

(2)人员配备

A级指标: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并有多名兼职人员;

B级指标:配备一名专职人员;

C级指标:配备一名兼职人员。

(3)经费保障

A级指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并逐年递增;

B级指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

C级指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

(4)队伍建设

A级指标:在中小学包括职高设立心理教师岗位,按照1:400的标准配置专职心理教师;

B级指标:在中学包括职高设立心理教师岗位,按照1:600的标准配置专职心理教师;

C级指标:在高中包括职高设立心理教师岗位,按照1:1000的标准配置专职心理教师。

■工作举措与成效指标:

(1)发展规划

A级指标:有近期及中长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规划制定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符合区域发展特征;

B级指标:有中长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五年或十年);

C级指标:有近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年度)。

(2)工作举措

A级指标:开通心理辅导热线,为本区域学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B级指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成果评选,推动本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

C级指标:每年举行两次及两次以上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常规活动(如培训、宣传、专题研讨活动等)。

(3)工作成效

A级指标:区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经验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力,特色经验受到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B级指标:区域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

C级指标: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常规工作全面展开,效果明显。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政府部门)

2.督导评估承担主体研究,包括什么机构组织督导评估、派什么人去督导评估、与现行教育督导评估承担主体(教育督导室或督导处)的相关性。

(1)教育部对省的评估承担主体研究

教育部各司局机构中,基础教育一司职责包括“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在目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仍属德育工作范畴的大背景下,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可以作为组织督导评估的承担主体。

在教育部对省的评估人员构成中,可以考虑如下配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行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教育督导团相关督学及督导员、国家教育科研机构负责人、心理学专家学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督导。

鉴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基础教育一司在组织对政府部门心理健康教育督导的过程中,应与现行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保持协调与合作的关系,既要独立组织督导,又要保证国家教育督导团的相关成员参与其中,以使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督导成为国家教育督导的常规部分。

(2)省对市、县的评估承担主体研究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有“统筹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章程,并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责,因此,在省对市、县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评估中,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理应成为组织督导的主体机构。

督导人员构成可有如下配置: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相关部门(基础教育处)领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督导员、省级教育科研机构负责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学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督导。省级督导主体与现行督导评估承担主体(教育督导室)一致。

3.督导评估的实施及结果运用

(1)督导评估的实施方式。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发展性原则。必须以促进地区和学校发展为根本目的,引导学校通过科学规划建立起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使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不断发展和提高。

2.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每个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在具体工作中采用的评估方式可以有所不同,但都必须坚持以全面评估省域内的学校为前提。

3.动态管理的原则。实时对地区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不搞"终身制"。经复查发现问题,责成限期整改。

■教育部对省的评估实施方式。

1.省级自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自评领导小组,并组织评估小组,对照教育部制定的督导评估内容要点和评估方案,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估。

2.教育部复查。教育部每年汇总分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评结果,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复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复查工作至少每两年一次。

3.教育部抽查评估。教育部根据省级自评和部级复查结果,视工作需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期分批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系统地分析其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建议。

■省对市县的评估实施方式。

1.申报评估。由省制定并下发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制定评估标准与进度。各地(市)根据督导评估标准制定本地市建设进度,并根据该规划定期(每年一次)向省教育厅提交各县(市)建设进度与任务完成情况,再由教育厅组成督导评估小组对各地申报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对申报验收通过的地市进行实地验收。

2.实地评估。由省教育厅组织相关地市组成实地督导评估小组,对申报通过的地市进行实地验收。

(2)督导评估的方法与手段。

■教育部对省的评估方法与手段。

1.把握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定性和定量结合的综合分析,确定评价等级。定性的评估要在通过“听、看、查、访、议”等形式取得客观的数据、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定量的评估要认真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必要时进行实地测查核实。评估时既要对各级指标所包含的要素逐一评价,也要对各级指标综合考虑,按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给出的等级评估标准,逐项逐条定等量化。评估指标体系中相关指标,绝大多数系指90%以上,大多数系指75~89%。

2.评价时应注重实证性的考察,如现场观察、访谈、问卷、座谈、查阅教案和学生作业活动情况、抽样测试、分析地区和学校的原始记录和档案等,广泛收集信息,全面了解情况。对获取的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估认定省域内中小学校三个方面工作达成度和等级情况,主要的成绩和不足,形成督导评估意见。

3.督导评估结果信息反馈,内容应包括三方面,即主要成绩与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要求,同时附上评价成绩表与评估等级结果,使每所学校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认真整改。

■省对市县的评估方法与手段。

将基础建设指标作为评估必备条件,在“申报评估”阶段完成,由各地政府部门以自查的形式检查验收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以及队伍配置等。

实地评估重点考察工作举措与成效指标:根据省教育厅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规划与评估标准,结合通过政策验收的评估申报情况,组成省教育厅挂帅、各地市代表为成员的评估小组,对各地市进行交叉验收。评估前制定量化(数字化)评估标准,进行逐项验收。

(3)督导评估的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将定期公布,并纳入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德育工作或有关学校的教育质量考核标准,或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先进单位”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文明单位”评审。

■教育部对省的评估结果运用。

1.建立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制度,教育部、省教育厅应当及时公布督导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国家督导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抄送省人民政府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教育建设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4.教育部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省(区市)给予表彰;对工作存在问题的,及时促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

■省对市县的评估结果运用。

省教育厅每年度公布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报告,并对验收合格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建议联合各省文明办联合出台奖励办法)。除精神奖励外,物质奖励与各地市心理健康教育政策到位、实际建设情况挂钩。对完成整体工作先进的地市奖励与文明单位、文明城市评选挂钩,地市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或实施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该项奖励与职称评定、晋级等挂钩,有条件的可以以政府名义给予记功表彰。对完不成进度的地市降低下一年度的奖励比例和名额,并取消文明城市的申报评比资格,取消完不成建设任务地市的教育系统省级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减少该地市其他行业省级文明单位的参评数量,完不成建设任务地市的教育负责人二年内不得评先、晋级,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的学校及其负责人,建议也采取同样措施。

同时,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管理、各地市中小学校园事故发生率、学业成绩提升幅度与稳定情况纳入考核评估范围。

(二)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研究

1.对学校的评估指标研究

■基础建设指标:

(1)组织机构

A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健全、运作良好,并形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预防网络;

B级指标:学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分管领导,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与学校其他部门有配合度;

C级指标: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

(2)师资力量

A级指标:学校按照1:400的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B级指标:学校按照1:600的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C级指标:学校按照1:1000的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3)辅导室建设

A级指标:学校心理辅导功能室齐全(至少建有团体辅导室与个体辅导室),开通心理热线、应急电话(有条件的地区开设网络辅导,如QQ心理辅导、电子信箱心理辅导等);

B级指标:学校建有个别辅导室,配置空调、电话、桌椅等基础设施;

C级指标:学校建有团体辅导室,配置图书资料、心理检测软件等基础用具。

(4)辅导课开设

A级指标:学校每班隔周开设心理辅导课;

B级指标:学校每班每学期开设5节或5节以上心理辅导课;

C级指标:学校每班每学期开设3节或3节以上心理辅导课。

(5)经费保障

A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经费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并逐年递增;

B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

C级指标: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经费预算。

■工作举措与成效指标:

(1)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

A级指标:学校每学期分别向学生、教师、家长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不少于1次;

B级指标:学校每学期分别向学生、教师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不少于1次;

C级指标:学校每学期向学生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不少于1次。

(2)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及效果

A级指标:学校心理辅导课内容贴近学校学生需求,并形成完整的系列,教学效果明显;

B 级指标:学校定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开展心理辅导课的公开研讨活动,评价心理辅导课的效果;

C 级指标:学校有心理辅导课课程计划,并根据课程计划开设心理辅导课,有开课记录。

(3)心理辅导室的专业工作

A级指标:学校定期(每学期两次)召开典型个案研讨会,评价辅导效果;

B 级指标:学校有完整的、年度心理辅导台帐;

C 级指标:学校个别心理辅导一案一表,有完整的辅导记录。

(4)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动形式

A级指标:学校利用心理档案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B级指标:学校设立心理委员,及时了解班级学生的心理动态;

C级指标:学校设立心理社团,依托学生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及同伴辅导。

(5)心理健康教育的氛围及效果

A级指标:学校师生关系融洽,校园生活满意度高;

B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浓厚,学生心理求助意识强烈;

C级指标: 学校定期举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6)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与影响力

A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经验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力,特色经验受到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B级指标: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

C级指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常规工作全面展开,效果明显。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中小学校)

2.督导评估承担主体研究,包括什么机构组织督导评估、派什么人去督导评估、与现行教育督导评估承担主体(教育督导室或督导处)的相关性。

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督导评估,应作为专项督导评估,由学校所属地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组人员构成应包括所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督学及督导员、教科研机构负责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及其它相关人员。学校的教育督导主体与现行教育督导评估承担主体(教育督导室)一致。

3.督导评估的实施及结果运用

(1)督导评估的实施方式。

A.学校自评。

学校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学校自评应组织教师全员参与,并有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校外教育机构、共建单位的代表参加。学校应形成自评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B.县(市、区)督导评估。

县(市、区)教育督导评估按照三年一轮的原则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中小学督导评估的周期与数量。主要任务是:开展过程性的随机督查,指导(参与)学校自评,了解学校自评过程和结论的依据,并判断其可信度,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反映评估过程、描述评估结果、说明评估结论的事实依据,指明成绩与经验、问题与建议、重大问题限期整改的期限等,使学校明确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努力方向。评估报(下接第17页)(上接第9页)告主送被评学校,报送上级教育督导室,抄送有关部门。

C.省市督导评估审查。

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对县(市、区)及其下属学校教育督导评估的结果进行复查;误差在5%以内的予以确认,误差超过5%的不予认可。

(2)督导评估的方法与手段

督导评估方法:采用分级周期式的抽样督导评估方法。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学校在三年内应受到县区级督导评估一次。省市级评估可以五年一周期,即在县区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在五年内对各类学校抽取不低于1/3的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县区级督导评估中对已被省市级督导评估的学校在三年内可以不再重复进行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手段:采用“听、看、访、评”四步法的程式。

听:听学校领导汇报,了解该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思路、方法、措施以及经验和效果。看:看现场、看材料、看设施、看环境、看师生的精神状态。

访:访问师生了解情况。通过座谈、填写问卷收集相关信息。

评:在听、看、访的基础上作出综合评价。评价要充分体现出督导评估的发展和导向作用。

(3)督导评估的结果运用

督导评估结果将定期公布,并纳入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德育工作或有关学校的教育质量考核标准,或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德育先进单位”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文明单位”评审。

A.经过督导评估后,认定一批“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为县级、市级、省级三个层次。

B.申报程序。

县级“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中学由学校申报,小学由中心小学(学区)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市(地)级“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省(市)级“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由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C.确认与颁牌。

定期公布督导评估结果,并给经审批认定的“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正式颁牌。

小学三年级健康教育总结范文第3篇

据呼卫宣传字【2019】37号、扎卫计发【2019】623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组建健康教育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求,几次调整小组成员,配全健康教育工作需求的设备,力求保证健康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维护好宣传栏健康宣传内容

定期更换固定宣传栏板报,根据季节不同、主题宣传内容不同、上级下发文件要求不同月月更新,全年累计58期。我中心共设八块宣传栏十六平方米,中心四块、第四中学一块、红旗居一块、胜利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块、小溪居一块。

三、视频播放

中心候诊大厅在工作日滚动播放宣传视频资料共计40多种,根据文件内容要求增设宣传视频的种类,每日播放5小时,截止目前共播出1029.5小时。

四、主题日公众健康咨询

开展上级发文要求开展的各项主题日活动及公众健康咨询等,全年共计27次,参与活动人数46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68份。

五、健康教育讲座

   与繁荣街道、正阳街道的居委会、学校、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根据居民需求不同、上级发放文件不同、合作方要求不同,开展多种内容的健康知识宣讲活动,全年共计25次,参与活动8524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物品6382份。开其中展组工视线健康教育活动一次,受益41人;控烟知识与戒烟指导讲座一次、受益61人次。

六、健康教育学校

组建健康教育学校工作小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全年共计9次,受益4931人次、发放资料2400份。

七、健康教育进校园

与辖区学校合作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学生开展预防肥胖、保护视力、夏季防溺水急救演练及心肺复苏术、秋冬季传染病的预防等讲座,全年讲座共计5次,受益人数5997人,发放资料1602份。

八、开展“两月一周”“、“三减三健”宣传活动

在两月一周宣传活动中,爱国卫生月的万场巡讲活动开展了4次,受益1883人,发放宣传资料570份;6月19日至22日的“健康促进宣传周”活动,摆放12条应急素养展板,到辖区学校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与急救,此次活动受益1293人;11月份的健康促进月大力开展科学健身、中医健康素养42条、心理健康素养10条等健康宣教活动共计6次,在活动中为居民开展心理咨询与疏导288人次,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支持工具1880份,每月开展“三减三健”宣传活动,进社区开展巡讲、下广场开展健康促进活动,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发放健康促进支持工作共计 1200余份。

九、个体化健康教育

  中心医疗区科室、中医多功能科室、预防保健科室、下设两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年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共计15885人次。

十、定制宣传教育用品

小学三年级健康教育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坚持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小组:

组 长: 胡新年

副组长: 刘志亮

组 员: 胡巧衡 黄莹 黄玉青 陈慧莹 祝威 童云雯

2、学校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班主任负责测试的组织成绩记录、等级评定,负责本班的组织工作。

4、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班主任评估工作内容之中。

二、测试分组与测试项目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状况,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小学三、四年级为一组、小学五、六年级为一组:

测试数据项目为: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50米×8往返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三、时间安排:

1、9.1-9.4全校体育老师及班主任培训

2、9.7-9.11 进行学生体质测试,体育老师利用体育课及大课间对学生加强技能训练

3、10.8-10.16对全校学生进行模拟测试

4、10.19-10.21 对全校学生进行测试登记

5、10.22对各班测试成绩进行汇总

6、10.23成绩上报

四、测试、等级评定与登记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

2、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并进行严格核查,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签字。

3、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县级以上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4、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校医证明,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5、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6、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和得到家长的支持、帮助。

7、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公布测试成绩。

五、数据收集与整理上报

1、各班级要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10月23日全部上报国家体测网)

2、班主任负责对本学校的测试数据、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有关报表。

六、具体要求与措施

1、我校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的体育达标活动。

2、我校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我校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验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但要避免将体育课变成测验课。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安排好三操操、二活动,确保学生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日常体育锻炼、测试中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6、学校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一切经费,积极购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用器械,以保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小学三年级健康教育总结范文第5篇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0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体育总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

1.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生命力旺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体育锻炼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有效途径,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作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基础工程,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各地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学校体育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学校体育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3.加强学校体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强政府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完善学校、家庭与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小学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体育,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初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各方责任更加明确,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

三、落实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

5.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各地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要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制订和实施体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要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6.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制订并落实配齐专职体育教师计划,多渠道配备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办好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逐步扩大免费师范生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的机制。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加大国培计划培训体育教师的力度,拓宽体育教师培训渠道,到2015年各地要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要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要纳入教学工作量。

7.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推动全国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8.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学校安全条例,组织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学校要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监测评价机制

9.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的配套衔接。各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要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各地要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

10.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教育部研究制订以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基本运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地市级教育部门要对本地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省级教育部门要进行抽查和认定,并将经认定的评估结果汇总后报送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组织制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高等职业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并适时组织开展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变化趋势,有效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11.实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各地教育部门要逐级上报本行政区域学校体育工作情况,上级教育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公示,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学校要利用公告栏、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从2013年起,教育部组织编制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按生源所在地分省(区、市)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五、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组织领导

12.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和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学校体育的职责,将学校体育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支持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校长是所在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学校体育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13.加大学校体育投入力度。要统筹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经费。合理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大投入力度。优先支持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体育工作。

14.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找准学校体育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在确保学生锻炼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落实政府工作责任、完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实施学校体育评价制度、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等方面确定发展目标,逐年分解落实任务,以县为单位编制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5.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组织修订《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