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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市场调查报告

零售市场调查报告

零售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党报这一发行思路的重大调整带来了怎样的效果?党报在零售中又存在哪些问题?本课题组分别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11月,针对西安报刊零售市场上的《人民日报》、《陕西日报》、《西安日报》等主要党报,向报刊零售亭发放问卷700多份,收到有效问卷511份,对党报零售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有了大致的了解与认识。

喜忧参半:党报零售的基本现状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西安党报零售情况呈现如下特点:

1.党报零售范围较广,零售时间较长,布局日趋均匀

课题组面向西安五大城区(雁塔区、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报刊零售点展开调查,接受调查的大部分报亭都零售党报,也就是说,党报在零售市场中范围较广,大致做到了面上的覆盖。此外,对比两年数据可以发现,党报零售覆盖面在不同区域渐趋平衡。2004年,雁塔区和碑林区的党报零售点占总数的68.4%,而未央区仅占5.3%;到2005年,五大城区党报零售点数量比例相对持平,布局日趋均匀(见表1)。2004年,零售党报时间长达半年及以上的报亭占调查总数的37.3%,到2005年已增长至68.1%,以此可见,党报在进入市场零售的过程中稳住了阵脚,做到了零售的持续性。

2.党报零售种类单调,而且有进一步单一化的趋势从

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2004年报亭零售党报最多的达到6种,零售两种的最多,占到一半以上。这两种党报,又以《人民日报》和《陕西日报》为主,占71.6%。可到了2005年,报亭零售党报种类最多只有5种,一半以上的报亭只零售一种党报。这意味着党报零售种类单一化现象日趋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有关部门的倡导,2004年各级各类党报全线进入报刊亭,但经一年市场销售情况反馈,摊主开始对参与零售的党报进行选择,在寸土寸金的报架上只保留一两种党报。

3.党报零售的日销量和批发量较少,且持续走低

从调查数据来看,2004年与2005年党报的日销售量均以1~2份为多,分别占到56.4%和47%,但2005年日销售量为0的占32%,比2004年增长了10个百分点(见表3),这样的零售量与日销量成百上千的都市类报纸相比差距明显。报刊的销售量直接左右着批发量,由于党报日销售量偏低,摊主的批发量也不大,以1~5份居多,两次调查分别占79.1%和81%。

4.党报零售价格相对偏高

西安都市类报纸零售价大多为0.5元,与之相比,党报的零售价格偏高。2004年党报零售价格为0.4~0.5元和0.8~0.9元的分别占36%和30.6%,2005年0.4~0.5元的占到52.9%。再考虑到党报版面量偏少的情况,这样的价格恐怕会影响到党报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党报在价格方面的确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如2005年党报批发价格降至0.3~0.4元者占到60%,比2004年多出近30个百分点;2004年党报批发价格在0.8~1.5元之间的占到44.7%,到2005年这一比率已下降到22.6%(见表4)。

5.报刊零售摊主对党报销售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较差

报纸在报刊亭货架上如何摆放对其销售效果有着直接影响。通过调查发现,2004年有60.6%的摊主将党报摆放于醒目位置,2005年这一比率下降到30.4%,反而有40.4%选择随意摆放,29.2%选择不摆放。报刊零售摊主对党报推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有所下降,“从未主动推销”者占63.5%。从报刊零售摊主角度考虑,两年来党报零售情况不佳,影响他们销售的积极性,进而使得销售量停步不前甚至缩减,这成为一个恶性循环。

70%的摊主声称自己担负着党报销售任务,但由于批发量不大,一大半完成不了任务的摊主就自行承担亏损费用,或以搭售和随意处理等方式来变卖和处理不能退回的党报。总的看来,有80%以上接受调查的摊主认为,与其他零售报纸相比,党报销售的确存在困难(见表4)。

挑战与变革:党报零售的制约因素与改进

通过对本次调查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制约党报零售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报信息量小,有用信息少,零售价格偏高

以西安报业市场为例,《陕西日报》和《西安日报》都是8个版面,而《华商报》等都市类报纸都有几十个版面。信息量上不去,就很难吸引读者购买。此外,有用信息少也会影响读者的购买选择。在调查过程中,有近半数的摊主表示,党报内容较为枯燥,远离百姓生活;还有30%的被调查者认为党报形式老旧,不好看。在信息量小、有用信息少的情况下,党报却采取持平甚至高于同城都市报的零售价格,这就更加削弱了党报的市场竞争力。

2.党报与其他种类报纸相比,零售上摊时间晚

目前大部分党报没有自办发行网络,仍采取传统的邮发方式,发行控制力偏弱,造成多数党报晚于同城都市类报纸到达报刊亭,在时效性上落后于竞争对手,也是影响党报零售的一个重要原因。

3.党报发行方式不灵活

在调查过程中,有70%左右的摊主坦言零售党报有任务,但是难以完成,销售积极性反而降低。这样,党报虽然走进了报刊亭,但没有真正进入零售市场,零售作为衡量报刊质量与市场竞争力的晴雨表就无法发挥作用,不利于党报改进工作。

与都市类报纸相比,党报在某种程度上宣传功能大于新闻传播的功能,党报走向零售市场,一方面坚守舆论导向与宣传阵地,扩大党报在受众中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是重新审视和找回党报作为一般报纸所具有的经济功能,即从报纸产品在市场的交换中获得自我发展的经济支撑,这是对党报赢利模式的一种自觉探索。②但对于许多党报来说,进入零售市场后在内容和风格上没有明显变化,并没有积极有效地探索如何打开零售市场的策略。甚至只是简单化地通过邮发渠道把报纸堆放到报刊亭,甚至摊派零售任务。这种改革并没有改变党报传统的生存模式,党报的市场意识不强,实际上有违于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党报进入零售市场的初衷。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党报必须转变传统保守的办报理念,真正发挥政府与民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民生民权的广大读者量体裁衣,想群众之所想,言群众之所言。注重报纸内容的实用性,将新闻报道视角真正地深入到老百姓多姿多彩的生活中去。关注社会新现象、新热点,充分利用政务资源优势,增强重大突发事件下的应变能力,以深度和可信度来获得读者的认同,走出一条舆论主导与市场先锋并举的创新模式,才能使党报永立潮头。

优化发行结构与广告资源,也是改变党报零售尴尬现状的一个重要步骤。广告与发行是市场经济下实现报纸价值的两大渠道,报纸发行由订阅与零售两部分组成。发行结构的优化意味着报纸对订阅与零售比例的最佳把握与合理分配。但现在大部分党报的发行业务中,订阅仍占较大比重,部分接受调查的摊主表示,因为行政事业单位里都已征订党报,影响了党报零售数量;另一方面,党报零售存在高发行量下的低注目率,购买率比较低,没有达到零售的实际效果。面对这种情况,党报应及时调整订阅与零售的比例,将发行重点转移到报刊零售上来,建立点多面广、结构多样的零售网络。2004年《南京日报》全新改版,在南京10多条线路70多辆公交车上做车身广告,在市区大街小巷悬挂横幅,强力推介《南京日报》扩版,并于3月份将《南京日报》送进两会,提升全国知名度④。同时,《南京日报》在巩固原有零售点的基础上,扩张零售点的范围,不局限于街面上的报亭,而且走进连锁超市,走进大专院校,发展烟酒杂货店等参与党报零售。这些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党报走进市场,首先要吸引广大读者购买报纸,让他们在阅读中改变对党报的传统认识,获得认知。当前,推销服务的形象与品牌已成为现代报业发行的中心理念,增强党报发行的市场意识、营销意识、品牌意识,改善发行方式,采取奖金提成等鼓励政策,激发广大报刊零售点销售党报的积极性,鼓励作为销售终端的摊主做好党报的推介销售工作,挤掉党报零售的水分,真实地反映销售情况,不但能够提高党报的覆盖面、零售量,而且对改进提高党报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者鲍海波系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陈晨、孟磊系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

①沙建军:《报纸零售市场扩大的原因和意义分析》,《新闻大学》2004年冬季号

②彭剑:《党报零售引发赢利问题:赢利模式的重思与再造》,新华网2004年11月30日

零售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在《“京华时报”有点烧》中是这样评价《京华时报》的发行方略的:《京华时报》用它无孔不入的发行(水银式发行),用一种比《北京青年报》更谦恭的作风,比《北京晚报》亲近的姿态,比《北京晨报》频繁和持久的曝光率,舒展在京城每一个报摊上、每一个过街天桥上、每一个公交车站旁。《京华时报》,一个可疑的,带着南方做派和贵族血统的报纸,轻易的,用不是非常高明的发行策略,就把北京报界的老少爷们——“搞掂”。虽然文中不无调侃之意,但也道出了《京华时报》发行策略上的棋高一招。

从《京华时报》的发行策略可看出,第一步,利用“水银式发行”战术,庞大的发行组合(移动发行员和固定零售报摊点),快速进入市场,巧妙地在发行渠道上设点布阵,并派出犹如蝗蜂般的发行人员,扫荡着京城各大小街头,将发行量控制在30万份左右,重点培育市场形象和知名度,提高读者市场的占有率,成本忧虑暂时不加以考虑;第二步,利用前期形成的市场口碑和知名度,逆向发行,将发行量降下来,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另外,开始用广告对前期的市场投入进行清算,开始大规模地收割现金。

据世纪华文对北京报刊零售市场的监测调查显示,《京华时报》在每一次调查中,在发行上都发生一次质的飞跃。该调查正式实施之前共进行了三次预调查,从四次不同时间的调查进程看,从三月份进行的第一次预调查结果看,《京华时报》尚未创刊;从七月份进行的第二次预调查结果看,《京华时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行量,但主要还依靠自身的发行渠道(遍布于京城各大区域,各个街头巷尾的流动发行员),在报刊零售市场的主渠道——固定报刊亭(摊)的销售还下处于发展阶段;从九月份的第三次预调查结果看,《京华时报》的零售市场的主要渠道已经完成了从自身渠道向常规渠道的转变(两条腿走路,以固定零售摊点为主,辅以报社自建的流动发行队伍);从十月份的正式实施的调查结果看,《京华时报》的发行量一跃成为报刊市场上新闻综合类早报的第一。这种发展速度,不仅在北京报刊市场,即便在全国,也属奇迹。

通过不同区域的发行量来看,《京华时报》在整体上比较均衡。在北京城八区中,实际销量最高的是丰台区,其次是石景山区,最低的是西城区。除了以上三城区外,其他五个城区的平均期销量差额幅度不大。从这一组数据综合来看,排除不同城区的报摊销售点分布疏密程度不同的影响,《京华时报》在八大城区的销量比较均衡,说明在北京不同城区,《京华时报》受读者欢迎的程度相差不大,受区域影响不明显,在各区域的销售布局合理。同时,也说明这份报纸符合都市大众报的定位。

从不同属性的区域看,《京华时报》在各区属的反映与不同城区的情况大致相似,工业区与学院区销量相对比较高一些,旅游区稍低一些,其他四个区属变动范围不大。这说明该报在北京地区已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但在外地市场尚无建树,仍需努力。

此外,从销售摊点的不同地理位置、不同规模等分组标准对《京华时报》进行考量,也反映了《京华时报》是北京报刊零售市场上在发行方面做得最好的早报。

《京华时报》不仅综合销量排名早报类第一,从发行的覆盖率方面看,做得也相当不错,在所有大小不同规模的报刊销售摊点里,覆盖率均达到99.17%,这说明了《京华时报》在发行整体布局上做得相当成熟老到。

据慧聪资讯网报道,北京地区媒体知名度排名中,《北京青年报》仍高居榜首,《精品购物指南》和《北京晚报》则分列二、三位,《北京晨报》位居第7,《京华时报》位居第9(见表3)。在创刊后短短的半年多时间,《京华时报》就获得如此高的读者提及率,实属罕见。这应该是其发行策略上的功劳。

从表3可以发现,《北京晨报》和《京华时报》位次的如此靠近,读者调查提及次数仅相差12次,这似乎已在向我们昭示着《京华时报》正目标直逼《北京晨报》,大有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架势。《晨报》正处于兵临城下的危机境地。实际上,《京华时报》一问世就以凌厉的攻势抢夺着《晨报》的地盘,瓦解着零售摊点的神经,分割了原属于《晨报》的读者注意力。

在市场导入前期,《京华时报》利用强势发行战略所完成的市场快速撇脂战术,给了《北京晨报》重重一击。《京华时报》给到零售终端的价格,开始时是2毛钱左右,而《北京晨报》则是3毛钱,这1毛钱差价,却颠倒了报摊主本来就很脆弱的天平,霎那间打破了他们的心理平衡,激发了他们销售《京华时报》的动力,对《北京晨报》则冷淡了许多。

随后《北京晨报》对这个刚进入的“坏孩子”进行了反攻倒算,将报纸的终端价格定为2毛一份,下降1毛,而《京华时报》则将定价提高了1毛,报摊主现在卖一张《京华时报》,得利2毛,比几个月之前少了1毛。现在《京华时报》似乎已较为稳当地坐上了京城百姓的早报席位,其零售终端的价格也上调到5毛一份了。据笔者对几家报摊主的了解获悉,如今报摊主纷纷反应《京华时报》好销了,可他们的利润下降了。有意思的事,笔者在经常坐车的车站上,一位卖报员那里了解到,她自称是《京华时报》的发行员,却感到利薄,所以在她的流动报摊上不仅放着《京华时报》,同时也叫卖着几家竞争对手的报纸:《北京晨报》、《北京娱乐信报》。当问及她公司允许这样做吗?她略显拘束的回答说反正没人到这儿来查。由此还需敬告《京华时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千万不要被胜利充昏了大脑,一定要将渠道建设的扎扎实实,提高经销商的卖报积极性,与经销商结为同盟、伙伴不失为一种上策。如果连自己的嫡系发行队伍都倒戈的话,是很危险的。

在报纸同质性极高的环境下,《京华时报》并没有太大的异质性和核心竞争力,它被同质报纸替代性购买的几率非常大,尤其是在发行时间和影响力上和它相仿的《北京晨报》。防止读者替代性购买的重要手段就是提高零售商的销售积极性,现在,《京华时报》挫伤了报摊主的销售积极性,势必给竞争对手一定的机会。据了解《北京娱乐信报》给报摊主的利大约有2毛,高出《京华时报》。这分明是与《京华时报》较劲比拼,看来《京华时报》是腹背受敌,值得好好关注了。 五、对《京华时报》广告经营状况的分析

据北京慧聪媒体广告研究中心在2001年第三季度,对京城六大平面媒体的统计数据显示,《京华时报》的广告是上升势头最猛的。从广告的绝对量上来讲,《京华时报》与《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精品购物指南》和《北京晨报》是不具有可比性的,因为后四类媒体相对成熟。但与《京华时报》成立早9个月的《信报》相比:7月,《京华时报》的营业额达到了409万,而《信报》为142万;8月京华时报的广告就上涨到531万,而《信报》是189万;到了9月份,两者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京华时报》达到1300万以上,《信报》为472万,已经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较量了(见图2)。

从这六大媒体广告7、8、9三个月的增长率来看,传统四大媒体中《北京青年报》和《北京晚报》基本上平均保持在15%以上高速增长,最高时可以达到30%以上,《精品购物指南》、《北京晨报》相对比较平稳,都在10%左右,《精品购物指南》在8月份甚至还下降了13%。《京华时报》与《信报》由于基数较小,增长率较大。《信报》由于7月份广告回落了30%多,使其8月份的增长显得没有太大意义;相反京华时报却一路上扬,由7月的10%左右暴涨到9月的150%左右。从简单的数据可以看出,《京华时报》的广告势头最猛;从广告市场的分配来看,目前它对《信报》、《午报》等新生报纸的打击最大;从报纸的定位与类型上看,未来它对《晨报》的压力最大,毕竟它现在已经夺走了早报类发行龙头老大的位置;从单纯的广告增长势头上看,超越以略显老态和女性化的《精品购物指南》是迟早的事了。

《京华时报》的广告为何增速如此之猛,飙升如此之快?想必与其年轻的28岁的广告才子副总崔斌先生不无关系吧。他的广告秘笈外人很难知晓,但翻看《京华时报》的广告版,可以发现,其广告主主要分布在房产、汽车、手机、电脑、订票、征婚与培训这几大类,这正好又与其新闻综合类都市报的定位和读者群的需求相吻合。高市场注目率、大读者覆盖面、以及定位与读者群的高度匹配,也许这就是其广告快速发展的原因。

但是就其广告版本身而言,在设计和排版上并没有什么特色。虽然是分类广告,但似乎还应该有与其它体媒体差异化的地方。否则他家我家均一样,黑乎乎一大片,分不出个子丑寅卯,没有诱人之处,视觉感观效果不好,势必影响广告质量和效果。

以下再从京城六大综合类媒体(《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精品购物指南》、《京华时报》、《信报》)的广告数据来分析,他们在广告经营和广告市场上的作为。

零售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两大钢铁巨头遭调查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怀疑国内最大两家钢铁公司新日本制铁公司和日本钢铁工程控股公司联合设定价格,违反日本反垄断法规,业已开始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这两家公司分别为世界第二大和第四大的钢铁生产商。

两家钢铁公司的发言人称,公平贸易委员会的官员们怀疑两家公司在钢板桩和钢管桩这两类建材上联合设置固定价格,违反了相关反垄断法规。

为了抵御外国钢铁生产商对日本市场的冲击,日本5家最大的钢铁生产商联合组成钢铁卡特尔,并一直得到日本通产省、建设省以及公平贸易委员会的支持。按照惯例,加入卡特尔的厂商不会互相竞价,日本官方机构也绝不购买卡特尔以外的钢铁产品。此次两家公司涉嫌单独出牌,因此遭到公平贸易委员会的调查。

澳大利亚:

民生问题成焦点

今年年底,澳大利亚将举行大选,现任总理霍华德希望连任。他已连续执政11年,拥有一份相当不错的成绩单:经济强劲增长低通胀、低利率、低失业率构成一组创纪录的好数据。不过,要想将这些业绩转化为选举胜利,他仍面临诸多难题。

在澳大利亚今年的大选中,民生问题显然将是选民最为关心的议题之一。历史学教授麦勒威什指出,澳第十六届总理奇夫利试图由国家更多地控制经济,主张对银行实行国有化;第二十一届总理惠特拉姆则对知识界和艺术界的关照超过了对经济发展的关心。选民都拒绝了他们。轻松舒适的生活方式一直为澳大利亚人所看重。从这个角度来说,霍华德要赢得今年的大选,恐怕还得在民生问题上着力。

印度:

放宽证券市场准入限制

据印度媒体报道,印度证券管理委员会(SEBI)已经同意放宽准入限制,允许外国个人投资者、企业和对冲基金等直接注册进入印度证券市场。7月30日出版的印度《经济时报》说,印度政府此举是为了增加市场透明度,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印度证券市场的成本。

长期以来,印度只允许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外国机构投资者直接注册后在印度证券市场进行投资。而对于外国私人投资者、企业和对冲基金来说,要投资印度证券市场,必须经过外国的中介公司。这一方面增加了中间环节,加大了外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另一方面也掩盖了部分外国资金的真正来源,不利于印度政府监控市场。

美国:

房产青睐网络广告

美联社日前报道,近日美国报业公布的盈利报告显示,报纸的房地产广告收入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之一是房地产广告商们正在把投资的热情转向新兴的网络媒体。

与报纸相比,网络广告可以展示大量的房屋照片,可以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详细介绍,甚至可以用视频展示房间的内部陈设等等。目前,房地产广告在网络广告中的比重已经达到15-20%,而且这一比重还将上升。

越南:

连锁超市忙圈地

越南的连锁超市正加快开设新门店,占据市场份额,因为根据越南加入WTO时的承诺,该国从2009年1月起将对外国公司开放零售市场。

零售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1.石家庄酒类市场概述:

石家庄市现有6个区,12个县,5个县级城市,总人口875万人,其中城镇161万,农村714万。全市白酒消费量为22000吨(其中包括零售批发、单位集团、宾馆、饭店消费),根据调查分析每年白酒需求总量为25800吨。

2.石家庄市场消费特点:

根据各大商场、超市调查统计表明,居民对白酒需求大大超过其它酒类,川酒及本地酒的消费占据了主导地位,消费者95%以上认可名牌酒,认为名牌酒质量有保证,可信度高,目前这种消费观念将会长期保持下去。

香型 市场上现有的香型酒据北国商城、保龙仓超市调查来看,浓香型占主导地位,如:“五粮液”系列酒,“全兴”系列酒,“丛台”系列、还有苏、鲁、豫、冀等省的浓香型酒大约占市场的90%。

酱香型白酒约占市场份额的5%。

清香型白酒约占市场份额的3%。

其它香型、保健型的约占市场份额的2%。

酒精度 酒精度数一般的在42°-53°的白酒倍受消费者欢迎。度数低的对爱喝酒的人来说平淡无味,无喝酒的快感;度数高的烈性酒主要是些壮年男士们喜欢喝,另外是老年人用来自制加工药酒用。

价位 从总的来说,大多数人可接受的价位,在每瓶15元到35元之间。容易接受的有:全兴52°、金六福52°,丛台49°,白杨老窖等。

城市农村消费比例 从市场消费调查来看,城市的消费高于农村。在城市一般都喝本地产的49°丛台、白杨老窖以及全兴系列酒等。其中低价位的石家庄大曲、泥坑酒、板城烧锅也同样受工薪阶层人士的欢迎。农村消费主要是低价位酒。其价位一般在7元以下销得较好,象石家庄大曲、泥坑、板城烧锅酒以及当地产的低档次白酒都较为畅销。

3.石家庄市主要消费品牌及其占有份额

石家庄市场消费的白酒主要有川酒:五粮液、剑南春、全兴等;皖酒:古井贡、沙河王等;冀酒:丛台酒、天庄酒等;黔酒等等。市场占有率:川酒占45%,冀酒占25%,其余的约占30%

4.主要品牌酒的产地、价位、包装特点

从石家庄市场销售情况来看,知名品牌的价位和包装设计消费者都能接受。本地酒的包装已经跟上了时代的发展,一改过去大红大绿的特点,色调上基本趋于清淡、墨绿色;瓶的形状虽千姿百态,但有些老品牌瓶型仍受欢迎,象全兴等。

5.主要品牌在当地促销活动中的广告投入及分布

到目前为止,多数企业除在中央电视台、本地电视台上作宣传外,在本地报纸也作过广告,也有企业在公交车上作车体广告,在一些主要商场、宾馆、酒店门前悬挂灯笼、布幅等。如长城酒魂、沙城老窖频繁在石家庄电视台投入和本地晚报上投入广告。促销活动主要采取用盖换钱或换奖品的方式;临时招用一些促销人员,并以提成的方式支付报酬;对经销商实行奖励制度等。例如:康保老窖要求购买者把包装盒上的标签撕下来,就可到经销处兑换现金12元;饭店长期购买达到规定的指标后,就可获得29英寸彩电壹台或微型面包车壹辆,对经销商也同样奖励。板城烧锅酒、白杨老窖则采取在酒盒中装人民币的方式促销。据不完全统计,全兴大曲、五粮液系列酒,在石家庄的广告投入分别约人民币100万元,剑南春、泸州老窖投入分别约60万元,广告分布在电视台和晚报中。沙城老窖、长城魂在河北电视台、石家庄电视台、有线台和晚报中的广告投入大约分别为40万元。 二、知己而战·赢天下--老东北牌百年泥窖产品分析:

1. 百年泥窖产品分析:

东北老窖产品品质与竞品趋于雷同,本身价位较低,属于白酒市场的低档行列,整体产品线不够完善,缺乏以较高档价位产品提升企业形象,在消费群体中产生影响,培养品牌忠程度的品种,其产品设计开发是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市场目标不够明确。对于东北老窖产品本身而言是之为买点的低价位,想对于竞争异常激烈的白酒市场来说并无优势可谈,所谓的优势不成为优势,在产品口味、包装、企业文化等其他方面并没有鲜明的特点,据于此,剑走偏锋,加强百年老窖的情感诉求,挖掘百年泥窖主体消费群体的情感需求,在宣传推广的角度整体包装百年泥窖的情感色彩,通过感情的共鸣以赢取目标消费群体的认知,进而逐步培养对老东北品牌的忠诚,借以拓展开石家庄的白酒市场,树立起老东北的品牌形象。

2.老东北百年老窖目标消费群体定位:

(1) 目标群体定位:

结合东北老窖产品本身具有的特性,据石家庄白酒市场的实际状况,东北老窖的主体消费人群定位于:24-45岁的男性工薪消费人群体为主体。

(2) 目标人群分析:

这类消费群体对国产品牌表现出比居民总体更浓厚的兴趣,但是他们对仿冒品牌表现了更强的排斥情绪。喜欢通过电视媒体观看各种体育比赛,尤其是足球、乒乓球、篮球等项目,休闲活动以看电视、娱乐、聚会、聊天为主。媒体接触以电视和当地主流报纸为主。电视收视时间普通较晚,一般介于21:30—23:30之间,收视节目以经济、新闻、体育、电影为主;报纸阅读时间较集中于上午,阅读时间在15分钟—30分钟之间。饮用习惯,普通偏向于浓香型白酒,其次才是兼香型。酱香型和清香型,呈明显的地域特征。42°---50°之间的酒是主力消费习惯酒。 三、剑出偏锋·笑傲天下--东北老窖市场推广策略:

(1) 东北老窖推广概念整合:

以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为产品的情感诉求点:人生百年,朋友相伴,同时兼顾百年泥窖产地东北人的豪爽性格,彰显出作豪爽朋友,喝百年泥窖的情感特征,在目标群体中引发感情共鸣。

a. 喝百年泥窖,作豪爽朋友

b.挚友百年,泥窖相伴

(2)“城市包围农村”---百年泥窖市场营销推广操作模式

1. 高频次,增加产品曝光度

针对百年泥窖产品品牌形象尚未建立的实事,建议通过省级媒体进行组合营造。采用5秒广告标版的形式选用优势媒体,黄金栏目进行策略投放。 以省台标版广告主要媒体,在总体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以高频率的循环投入宣传,增加产品的曝光时间,树立品牌形象,以塑造产品在目标群体之中的影响力与号召力。

2. 加强终端促销,增加产品与消费群体间的互动

目前白酒市场终端促销的方式多种多样:免费品尝、婚宴赠酒、附带赠品、竞赛与抽奖、集物兑奖、优待券、折扣、零售补贴、赠送样品,以及酒盒内直接放置人民币、代金券、精美促销品,酒店促销导购等,但能够运作得当收到实效的却寥寥无几,针对百年泥窖本身的产品特点建议在超市、零售店展开促销为主。辅之广告宣传,进行持续、全面、渗透式的营销策略智取。

(1).促销终端的筛选:

选择目标市场具备领导潮流能力的超市作为主攻目标,遍布全市的零售店(选择条件:经营状况良好,辐射周围目标人群多)作为辅助。由专人对全市辖区内所有大中型超市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信誉程度、经营状况、购物人数及社会层次、竞争对手产品销售状况等。然后根据摸底情况对比分析后最终确定主力促销超市

(2).超市、零售店百年泥窖产品的促销:

POP广告必须注重文化品味,与超市、零售店整体装饰相匹配。同时,还应增加POP的醒目,使消费群体能在第一时间看到:

(1)、在超市应强化POP广告,如新产品上市宣传画、吊旗、展示牌等。

(2)、产品实行堆码管理,即将产品堆成垛放置在醒目位置或提供专柜陈列,可与超市签订合同并定期支付一定费用,要加强日常管理。

(3)、为超市制作带有产品宣传标记的携带用品,如塑料袋、提篮等。

(4)、在产品的培育期内,可配合实物促销。

(5)、根据超市的规模大小,销量大的可按分销商对待,给予返利及奖励。

为配合零售店的促销工作,可为零售店作装饰性门头广告等。同时加强促销人员的管理,促销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容易产生负作用。可根据超市、零售店的销量每月展开数量促销的竞赛活动。针对超市、零售店制定不同的奖励政策,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可分别获得某项物质奖励。为增加吸引力也可设置大奖。奖品数量的设置以参加销售竞赛超市、零售店的半数为准,销售数量标准要合适,要达到相互竞争的目的,还要增加参加者参赛信心。

3. 点面结合,由城市走向农村

在省会样板市场示范的带动作用下,各二级城市以电视报纸相结合的方式,在产品的销售旺季以较高的频率进行产品情感诉求,同时辅之以产品形象的宣传推广,以期在目标消费群体之中进一步树立起老东北百年泥窖的品牌形象,影响和诱导潜在的消费群体,以此为基础建立起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信任度。通过一级市场的积极运作影响其他二级,三级市场,除石家庄市以外加强保定,唐山,邯郸,邢台等城市的渠道建设与品牌塑造。结合每一个市场的实际销售情况继续完善终端建设,制定出合理适用的回报政策,增强经销人员的积极主动性,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二级,三级市场。进而加大力度向农村延伸推广宣传。

(3)广告宣传媒体组合方案:

A.电视类:河北二套、石市一套

日合计费用:4440元

选择理由:

(1) 河北二套是省级主流频道,无线传输,覆盖全省及省级周边省份,覆盖人口1亿3千万,选择二套就是选择了省台高收视率、达到率、占有率。

(2) 石市一套是地级媒体中的主流频道,覆盖市区和周边县市,能够有效影响百年泥窖石家庄市场的主体目标消费人群。

(3) 选择5秒广告目的就是建立品牌形象,通过每天8次的频次暴露,从高空为地面的促销提升动力,为巩固和发展市场创造了条件;另外,也突破其他广告的干扰。

(4) 选择15秒广告片,在石市投放,是为了配合渠道销售。为终端销售注入拉力。

(5) 省市主流频道套播,形成点面结合的宣传攻势,为二级、三级市场提供了潜在的市场机会。

B.报纸类:燕赵晚报

燕赵晚报,是省会第一家晚报,日发行量超30万份,其中80%左右的发行量覆盖市区和市辖的周边各县市。入户投递,家庭订阅,阅读率均位居榜首。是省会传媒流行资讯的第一品牌。百年泥窖在此报投放,符合先期导如石家庄市场的需要,其投放形式应以通栏和软文的形式为主。组合(略)

周费用:28480元

依据石家庄的市场广告环境的分析:可在晚报投放2-3个星期后,电视开始投放。其目的是为了先期影响目标人群和终端市场的先期启动。(报纸可详尽诉求产品品质,让目标消费者获得认知和感性印象)。

C.活动设置方案:

1. 作百年朋友,喝百年泥窖

现场讲述朋友间的真挚情感往事,现场进行产品赠送。

时间:周六,周日

地点:超市或零售终端

2. 知己百年泥窖相伴

与石家庄市电台或报纸等新闻媒体联合开设专栏,举行“知己百年泥窖相伴话友情”活动,讲诉知己故事。并设置奖项进行奖励。

3.“百年友情话团圆”大型促销活动

时间:中秋节前

地点:百年泥窖各销售终端

内容:优惠销售

零售市场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条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在江苏省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及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负责制定江苏省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省辖市、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批发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成品油零售企业、批发企业销售成品油或向终端用户批量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成品油仓储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其他单位提供成品油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成品油零售经营,是指利用加油站(点、船)从事成品油终端销售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条件

第六条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者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第七条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第八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要求;

(二)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销售成品油的计量器具必须安装税控装置;

(四)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设立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同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超过30座及以上加油站的(含投资建设加油站、控股和租赁站),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的成品油的,不允许外方控股。

第三章成品油经营网点的设立

第十条成品油批发经营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商务部成品油批发经营发展规划要求;成品油仓储经营网点的设立、成品油批发企业新建油库应符合《江苏省成品油仓储企业发展规划》要求。

第十一条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江苏省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其中,从事船用成品油经营的水上加油站和岸基加油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江苏省水上加油站发展规划原则》(苏经贸商改〔2005〕539号)和港口、水上交通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煤油的加油点,按照《江苏省农村加油点设置管理办法》(苏经贸商改〔2006〕650号)规定的条件执行;

(二)列入加油站年度发展计划并经省经贸委批准;

(三)加油站设置的间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1、省辖市、县(市)城区加油站设置的服务半径不少于1.5公里;

2、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加油站的设置间距不少于15公里。与紧邻的该道路沿线城区型、乡镇型加油站间距不低于3公里;

3、高速公路加油站的设置应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每百公里两对。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国家和省交通部门对服务区设置的要求,最多不超过三对;

4、乡镇镇区内应设置一个加油站,设置两个以上加油站的,其服务半径应不少于1.5公里。

第十二条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涉及用地及占用挖掘公路、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或者利用港口、航道设施等的,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公路法》、《港口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成品油经营许可申报程序

第十三条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申报程序: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

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省经贸委根据情况委托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经省经贸委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迁建、扩建、改造油库等仓储设施的申报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迁建、扩建、改造油库等仓储设施,应向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经贸委根据情况委托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后,组织会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省经贸委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给予迁建、扩建、改造油库批复,并报商务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省经贸委将不予迁建、扩建、改造油库的决定及理由通过最初受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

省经贸委同意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迁建、扩建、改造油库等仓储设施的批复下达后,企业应在18个月内建设竣工,并具文向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三)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遗失补办的申报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遗失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应及时在省级主要报纸上刊登启示申明作废,再向所在地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省经贸委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第十四条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报程序:

(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按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在当地主要报纸上的加油站年度发展计划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选定计划发展项目,向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对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企业告知审查结果,并将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提供给当地国土管理部门。

国土管理部门在当地公共媒体近期计划发展加油站土地出让公告,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按程序向当地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新建加油站申请,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后,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具文向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申报。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初审,并现场勘察,必要时组织听证,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具文向省经贸委申报。

省经贸委受理后进行审查,并组织会审。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加油站申请项目在省经贸委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下达批复,同意建设;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通过最初受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抄送当地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

经省经贸委批准的加油站建设项目,申请企业凭项目批复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并应在批复下达后的12个月内建设竣工。项目竣工后,应具文向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建加油站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企业应按要求填报《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并按项目建设的申报程序,向省经贸委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省经贸委审查后,对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迁建加油站的申报程序:

因城市或道路建设需要,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所属加油站必须迁建的,企业应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拆迁文件和拆迁协议,向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同意,在取得当地成品油零售经营规划网点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后,具文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省经贸委受理后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省经贸委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下达同意迁建批复;对不符合条件的,省经贸委将不予加油站迁建的决定及理由通过最初受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省经贸委批准迁建的加油站建设项目,申请企业应在批复下达后的12个月内建设竣工,并具文向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合格后,企业应按迁建的申报程序,向省经贸委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省经贸委审查后,对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给予申请企业换发迁建新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扩建、改造加油站的申报程序: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需要扩建、改造加油站,应向当地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将初核、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受理后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下达同意扩建、改造的批复;对不符合条件的,省经贸委将不予加油站扩建、改造的决定及理由通过最初受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加油站改造项目,凡不涉及增加土地、储油罐、油罐容量和加油机的,可由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批准,并报省经贸委备案。

经省经贸委批准扩建、改造的加油站建设项目,申请企业应在批复下达后的6个月内建设竣工,并具文向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建成后的加油站进行现场验收。企业在扩建、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项目扩建、改造的申报程序,向省经贸委申请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省经贸委审查后,对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扩建、改造项目,发还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遗失补办的申报程序: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遗失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及时在当地省辖市主要报纸上刊登启示申明作废,再向当地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补领申请,经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和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初核、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受理后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省经贸委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补发新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涉及成品油经营业务的申报程序:

(一)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成品油经营,包括新设立成品油经营企业、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成品油经营范围、在原批复限制数量基础上增加加油站数量、并购境内成品油经营企业,需要分别得到外资进入许可和成品油市场准入许可。

(二)成品油市场准入许可申报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外资进入许可,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后,再执商务部有关成品油经营的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及申报程序,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申请,经省经贸委审核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经省经贸委审核、组织会审并公示无异议,报商务部备案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六条申请成品油经营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应提交的材料:《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供油协议;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全资或50%(不含50%)以上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油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油库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和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油库安全审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库计量器具检定验收合格证书;省经贸委同意新建油库的批复;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10000吨以上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油库所在地现状图;现场勘察表等。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从事水上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应提供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水上成品油储运设施累计10000立方米以上的法律证明文件及与其所在地域航道条件、储运能力相适应的成品油水运接卸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申请迁建油库等仓储设施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内容及理由、原规模和现规模等基本情况);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对油库拆迁的正式文件及拆迁通知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有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确认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拟建油库所在地现状图;现场勘察表;供油协议等有关材料。

3、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申请扩建、改造油库等仓储设施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内容及理由、原规模和现规模等基本情况);《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确认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油库所在地现状图;现场勘察表;供油协议等有关材料。

4、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迁建、扩建、改造油库验收应提交的材料:省经贸委同意迁建、扩建、改造油库的批复;《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油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油库新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和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油库安全审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库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检定验收合格证书;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10000吨以上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规划部门许可文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油库所在地现状图;现场勘察表等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2、申领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应提交的材料:《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全资或50%(不含50%)以上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油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油库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和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油库安全审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库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省经贸委同意新建油库的批复;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10000吨以上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等。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申请迁建油库等仓储设施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内容及理由、原规模和现规模等基本情况);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对油库拆迁的正式文件及拆迁通知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有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确认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油库所在地现状图;现场勘察表等有关材料。

4、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申请扩建、改造油库等仓储设施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内容及理由、原规模和现规模等基本情况);《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油库所在地现状图;现场勘察表等有关材料。

5、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迁建、扩建、改造油库验收应提交的材料:省经贸委同意迁建、扩建、改造油库的批复;《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油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油库新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和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油库《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油库安全审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库计量器具验收合格证书;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10000吨以上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新建加油站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公告;国土管理部门对该宗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图(城区型和乡镇型加油站为2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20公里范围内,并标明间距。下同);现场勘察表;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其它有关材料。

2、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提交的材料:《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省经贸委同意新建加油站批复;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油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加油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和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加油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加油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供油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等相关材料。

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交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3、申请加油站迁址建设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内容及理由、原规模和现规模等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对零售经营网点拆迁的正式文件、拆迁通知书和拆迁协议;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图(同上);现场勘察表;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原经营网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其它有关材料。

4、申请加油站扩建、改造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内容及理由、原规模和现规模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图(同上)。

(四)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成品油经营应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除应提供国内企业所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外资进入许可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商务部核准企业设立、并购或增加成品油经营范围的文件以及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批准证书》等文件材料。

(五)补办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关于证书遗失的申请说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提交省级主要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成品油零售企业提交当地省辖市以上主要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司法部门或省辖市以上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丢失或被盗证明文件。

第五章成品油经营申请的受理审查及期限

第十七条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时,应当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

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不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说明不受理理由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接受申请的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性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九条受理申请的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按程序上报上一级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省经贸委收到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

第二十一条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的受理,省内各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委托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收到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后,将初核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

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收到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

省经贸委自收到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并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通过最初受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省经贸委审批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时间,为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各级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根据省经贸委的受理时间确定本级部门受理时间。

第二十三条受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要求。

(一)严格按规定审核成品油零售网点建设项目。审核的主要内容:新建网点规划、选址、间距、项目投资主体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加强现场审核。省辖市及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成品油零售网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并做好现场审核记录。通过现场审核确定拟建网点的类型是否属实,选址是否符合规定的间距要求。

(三)加强对项目的竣工验收。成品油零售网点建设项目的验收,由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负责,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在验收中,要对照省经贸委的建站批复,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核定的建设地址和建设规模进行施工建设。对建设地址与批复不符或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不予验收,同时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建设周期超过12个月,未经省经贸委同意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四条对申请人提出的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接受申请的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二十五条成品油经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另行办理申请手续。

第六章成品油经营证书的颁发与变更

第二十六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由商务部统一印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由商务部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由省经贸委颁发。

第二十七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程序: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申报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应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省经贸委根据情况委托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省经贸委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对具备继续从事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条件的,由商务部换发变更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申报程序: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要求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的,应向当地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和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将初核、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受理后进行审查,对具备继续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条件的在省经贸委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经贸委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变更的决定及理由通过最初受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或经营设施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原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办理相应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交回原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新的经营单位应按成品油新企业设立条件,重新申办成品油经营资格。

第二十八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船籍管理部门的船舶名称变更证明;油库或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

(二)企业地址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不涉及油库和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交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涉及油库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还应提供省经贸委核发的油库或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加油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新的出资协议等法律证明文件。

(四)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变更的书面决议;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主体等事项的,还应提交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核准。

第七章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经营资格注销及撤销

第三十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发证机关办理经营资格暂停或注销手续。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18个月,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6个月。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通知有关部门。

对因城市规划调整、道路拓宽等原因需拆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经省经贸委同意,可适当延长歇业时间。拆除前未按规定办理歇业手续的,不得办理迁建。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的办理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办理暂时歇业手续,应向省经贸委提交申请,交回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省经贸委审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省经贸委同意盖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到省经贸委领回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办理暂时歇业手续,应向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到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注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申报办理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终止经营,应向省经贸委提交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资格的注销申请,交回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省经贸委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办理成品油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商务部审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完成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并将已注销的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通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终止经营,应向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省经贸委审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完成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注销手续,并将已注销的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通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三)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申报办理程序: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经省经贸委或商务部查证属实后,依法由商务部依法撤销其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商务部将已撤销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并通告企业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对违反本细则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查证属实后,依法由省经贸委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省经贸委将已撤销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并通告企业及工商、税务管理部门。

(四)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经营资格注销及撤销应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经营企业办理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应提交的材料:《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歇业或注销的具体原因;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的书面决议。

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应提交的材料: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的撤销申请,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撤销的原因及处理意见等;支持撤销经营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成品油经营资格注销、撤销的,还应按照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级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十三条各级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督管理,不得收取费用。擅自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成品油市场管理经费由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三十四条各级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规范文本。

第三十五条省经贸委应当将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以及变更、撤销情况进行公示。

第三十六条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不得伪造、涂改,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

已变更或注销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应交回发证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存。

第三十七条成品油专项用户的专项用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量、用项及供应范围使用,不得对系统外销售。

第三十八条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

(二)成品油零售网点未按规定使用税控燃油加油机的;

(三)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和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税控燃油加油机,擅自改动税控燃油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计量作弊的;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五)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

(六)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成品油;

(七)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哄抬油价或低价倾销的;

(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第三十九条成品油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

成品油仓储企业为其他单位代储成品油,应当验证成品油的合法来源及委托人的合法证明。

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

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为不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单位代销成品油。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成品油经营许可决定的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据职权,应当撤销许可决定:

(一)对不具备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再具备《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相应规定条件的;

(四)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

(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的;

(七)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

(二)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

(三)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扩建和改造成品油零售网点或油库的;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

(五)销售走私成品油的;

(六)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七)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

(八)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九)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

(十)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二条企业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为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成品油经营许可。

(一)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违反有关政策和申请程序,情节严重的。

第四十三条已取得商务部、省经贸委颁发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但尚不符合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应于本《细则》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成品油零售企业应于6个月内进行整改;对于期满尚不符合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由行政许可机关撤销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第四十四条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及市、县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高速公路零售网点由省经贸委负责年检;其它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零售网点的年检,由省经贸委委托各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工作在下年度年初开始,第一季度内完成,3月底前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将上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结果及工作总结报省经贸委。4月份省经贸委将省内上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检查结果报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