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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观范文精选

传统文化观

传统文化观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生态觉悟;“力量型”科学;和谐;中国现代科学体系

一西方“力量型”科学范式的理论溯源及其界限

今天我们提到科学,一般指的是近代西方科学,它起源于希腊的理性科学,重视数学的运用与实验的检测,因而也称为数理实验科学。[1]西方近代科学既有对希腊理性科学的继承,同时受西方近代文化观念的影响,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偏离了希腊理性科学对自由精神的追求,正如吴国盛先生所言,“近代科学不仅是希腊理性精神的正宗传人和光大者,作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奠基者,科学还以其‘效用’服务于意欲‘控制’的人类权力意志。这是近代科学的一个崭新的维度:力量化、控制化、预测化。”[2]这样,主体维度的价值诉求加上对物质力量的狂热追求,构成了近代科学精神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尼采所说的强力意志。这种强力意志构成了西方近代文明的主旋律,也造就了西方“力量型”科学范式。

[3]西方“力量型”科学范式虽然在过去几百年中获得了飞跃性的发展,二十世纪的科学与技术却展示了西方“力量型”科学本身的某种界限。20世纪基础科学的三大成就相对论、量子论和复杂科学的核心思想和结论分别从宇观、微观和宏观尺度证实了西方“力量型”科学的局限性,且这种片面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

[4]无论是西方科学自身的发展,还是在处理与社会、自然的关系上,西方“力量型”科学范式都面临着发展的瓶颈问题。和谐的生态觉悟、科学的前沿发展都呼唤一种新的科学范式,而这种新的科学范式的核心思想与东方文明中的生态智慧不谋而合,作为东方文明代表的中国文化与科学将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天人和谐”思想对“力量型”科学界限的消融

二十世纪以来,以相对论、量子力学和复杂科学为代表的前沿科学,通过深刻的观念转变和理念创新,打破了时空对立等二元对立观念,演绎了自然宇宙和谐一体的更为纯正的科学自由精神。这种情况下,强调和谐一体的中国传统自然观,在解释新的科学思想上,较之西方“力量型”科学所依赖的机械自然观显得更加优越。[5]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些人自然地把他们的目光投向了东方文明,投向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以解决人类面临的全球科技文化困境。

1儒家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思想的发掘

儒家文化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主流。儒家文化在中国思想史上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对于当代科技的有序发展也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6]第一,儒家整体性的思维方式有助于克服西方近代科学的原子论限度。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始终把宇宙看作为一个整体,如孟子认为自然之天产生万物,人和万物只有一个来源,万物和人都是其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且彼此相互倚赖。儒家的整体性思维方式反对把人与自然相分割和对立,这有助于消融西方近代科学中还原论、原子论的错误理念,有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协同发展的关系。第二,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有助于消融近代“力量型”科学范式中的主体外化倾向。在和谐的状态中求发展,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给予西方“力量型”科学最大的启迪。如荀子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有不同分职,只有充分把握好天与人的分职,才能清楚地认识天与人的发展规律,从而更好地认识与改造世界。[7]第三,儒家“天人合一”观有助于改变西方“力量型”科学的控制论世界图景。儒家“天人合一”思想建立在深厚的伦理道德基础之上,如孟子主张“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即把爱心从家庭扩展到社会,从社会再扩展到自然万物,进而使仁爱具有了生态道德的含义。这种崇高的境界引导人类理性地控制物质欲望,并把物欲导向精神的追求与创造,塑造人类“赞天地之化育”的伟大胸怀,即理解、赞美和协助自然界之生生不息,并以这样的方式发挥人性,而成为天地大自然界的一部分。而西方近现代科学思想认为自然界本质上是一种纯粹物的结合,是一幅符合机械力学规律的自然图景,是一个在人类之外跟人类毫不相干的体系,是人类的能源场与垃圾场,从而培养了人对自然的傲慢感、对于其他物种的优越感。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则对自然有一种热爱、同情、亲近之情,认为一切知识本质上都来源于活生生的自然,而不是来自实验室中的自然切片,强调对自然本身的直接接近。[8]这样,儒家文化的生态智慧显然能够弥补西方“力量型”科学观念的不足。它警示人类,应该去除在自然面前的自负和傲慢,应该敬畏自然,停止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保持与自然的和谐,才能使科学技术更好地造福于人类。

2道家文化中的生态觉悟:“道法自然”思想的启迪

道教文化也是华夏母体上土生土长的血脉文化,道家的核心范畴“道”把人类置于自然世界的大系统中,从自然现象推及人类社会的道德行为准则,以及人类对自然界的态度。其思想路径和特征,与当代复杂性科学的生态趋向是一致的,从而有助于消融西方“力量型”科学范式的界限。[9]首先,道家的“道法自然”生态思想可以为科学提供新的形而上学基础。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来源于自然并统一于自然界,人是天地生成的,人与天地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它们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构成和谐统一的整体。道家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与近代西方主客二分的机械论、二元论以及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是根本不同的,从而可以为西方“力量型”科学范式提供新的哲学基础。其次,道家的循“道”而为的价值原则与当代生态科学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老子的“道”具有生态价值的意蕴,就是要求人们的行为要与“道”一致,要与天地万物一致,尊“道”贵“德”,顺应自然,体现在实践上就是“无为”。当代生态科学十分推崇老子的这一思想,与老子把天地之“道”作为确立人类道德的根据一样,生态科学的整体论思想、价值观原则都是以生态系统的自然性质为根据的,主张要对自然过程作出谦卑的默认,让自然按照自己的节律运行而不要去破坏它。其三,道家的生态哲学与当代21世纪科学追求的最高境界都是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整体境界。老子的“道”是一种尊重生命和自然的伦理观,它要求人们的活动尊重天地自然,尊重一切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与生态科学的生态中心主义观念是十分吻合的,他们共同指向“天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境界。总之,在生态整体系统中,人不在自然之外,也不在自然之上,而在自然之中。人应当站在生态系统和地球的角度,成为大自然的神经和良知,关心其他生命,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体现并弘扬大自然的“生生之德”,维持自然界的美丽与和谐。这就是道家中所蕴涵的生态智慧对西方“力量型”科学最大的启迪,今天我们提出科技生态转向的理论支撑点也在于此。

西方科学的畸形发展而带来的一些文化困境,为东方文化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使人类把目光投向了更为广阔的人类文化图式,从儒学、道学等东方文化中寻找生态智慧与启迪。作为东方文明代表的中国文化,能以其特有的生态智慧和觉悟为西方“力量型”科学突破固有的范式提供有益的催化作用,并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范导科学应有的气质,现代科学与蕴涵了东方智慧的儒家、道家文化进行跨文化对话,对于人类超越科技文化困境、迈向澄明之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三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生态智慧的发掘与现代科学体系的建立

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许多科学家在“东方神秘主义”与现代物理学之间发现了“惊人的平行之处”,以此为契机展开了东方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之间的跨文化对话。[10]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虽然对于克服和纠正西方“力量型”科学的缺陷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是能否起到主导作用——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觉悟推进为一种整个人类文明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世界观,成功地实现中华科学技术的腾飞,这还取决于中国人对于传统文化的自觉与超越的程度。二十世纪末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一股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劲声浪,其原因之一就是西方“力量型”科学的天人分离思维摸式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特别是在复杂科学等前沿领域,因而当代西方科学正经历着从主客二分转向主客融合的后现代主义的洗礼。而中国传统文化和后现代主义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都崇尚天与人的和谐一致、思与诗的交融贯通;都鄙视对外在对象作还原性的分析,而注重对人在其中的世界的情感体验。因此,西方的一些学者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看成是抵御西方科学工具理性的希望。[11]而对今天的中国人而言,一方面要跟西方发达世界站在一起,忧虑“力量型”科学本身的缺陷;另一方面也要跟不发达世界站在一起,忧虑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被不知不觉排除在“体”之外而流于“用”的危险。中国人的“现代化之忧思”,既有西方后现代主义者的“现代性批判”的一面,也有发掘传统文化的一面,既有后现代的一面,也有前现代的一面。[12]因此,为了彻底摆脱现代化的双重困境,中国人不仅要发掘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觉悟以消融西方近现代科学“工具理性”的界限,更为重要的是在西方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发掘并提炼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涵的生态觉悟,建立起与西方科学平行的中国现代科学体系,进而将这种生态智慧推进为整个人类文明的生态价值方法和生态价值观,而20世纪基础科学的三大成就相对论、量子论和复杂科学则为中国现代科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历史性机遇。20世纪前沿科学的核心思想与中国科学和文明的生态智慧不谋而合,这些前沿科学领域将成为中国人大显身手的场所。因此,建立中国特色的东方科学体系是完全可能的,尤其是在系统科学、协同科学、混沌科学以及生态科学等综合性较强的学科领域。[13]如何将可能诉诸于现实?这还取决于中国传统科学能否在吸收西方科学精髓的基础之上,创造性地阐述与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涵的生态智慧,从而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成为中国现代科学体系的形而上学基础!

激活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创造性地阐释中国科学传统背后所蕴涵的人文理念,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来制约一再跌落的西方科学,是一条十分恢宏而又漫长的道路,但又是一个十分诱惑的思路。一方面对西方而言,他们则有可能获得突破工具理性这个“座架”的外援——融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于母文化之中,激活科学自身内在的修复机制;另一方面对于中国而言,提供了民族传统文化复兴与现代科学体系建立的绝佳机会。当中国人真正超越自己文化中的旧传统之时,就是中国科学技术走向腾飞之日。

参考文献:

[1][4]姜岩东方科学与文明的复兴[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8

[2][12]吴国盛科学与人文[J]中国社会科学,2001.4

[3]吴国盛.何为科学精神[J]百科知识,1998.2

[5]吴国盛20世纪的科技展示了科学本身的某种界限——回顾百年科技

[J]国际经济评论,1999.Z2

[6][11]陶渝苏论作为科学精神生长点的西方思维模式[J]贵州大学学报,1998.1

[7]梅萨罗维,等人类处于转折点[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87.148

[8]吴国盛.反思科学[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4.23-24

[9]李承宗,谢翠蓉.试论道教文化对科学技术的影响与启示[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3.6

传统文化观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安乐死;死亡观;传统文化。

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最早出现在19世纪,而人们真正开始认真研究它则是始于20时间70年代。自安乐死产生开始,就伴随着无休止的争论,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有自己的理由来支撑各自的观点。这种争论随着改革开放以后,现代安乐死的概念传入中国而一同进入了国内。由于中国与西方国家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不同,安乐死在中国也挑战着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观。

在中国传统死亡观形成过程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儒、释、道三大流派,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传统社会习俗,在注重生时的价值和意义的同时,将死亡看作恐惧与痛苦,试图通过对生的追求来超越死亡。

1.儒家传统思想中的生死观。

儒家思想中认为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抗拒,《论语》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说法。儒家对于死亡应该秉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但是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儒家特别重视生命的生的质量。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季路,曾经问过孔子死是什么,孔子回答道:“未知生,焉知死?”关于生是什么的问题,孔子则有另一番解释:“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孔子的意思就是说人要先懂得生命和生命存在的意义,而生命活动的意义在于作出对他人和社会有意的事。

2.道家思想中的生死观。

《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认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规律,人由生到死的过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上说,道家与儒家的生死观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规律的结果。但是道家在对生的观点上与儒家有很大不同。道家强调力求长生,《老子·五十八章》中有“长生久视”,《庄子·至乐》中亦有“以无为以诚乐矣”。这些都是在说应当要尽力避免对生命造成伤害,并且要积极主动的寻求延年益寿的方法,试图通过长生来实现精神上对死亡的超越。

3.佛教思想中的生死观。

佛教与基督教不同,没有创世说,但是它也反对杀人,原因在于佛教认为人都有一强烈的本能叫自体爱,当受到或面临伤害时就会产生恐惧与痛苦,因此不宜杀人也不可自杀。传说佛陀(即佛)为众比丘(即修行者或和尚)“不净观”(佛教中一种观身不净而去除欲念的对治方法),其中有比丘对自身的不净而对自己产生厌恶,就自杀或者叫其他的比丘杀死自己。佛陀听闻之后便召集所有的比丘来责问:“汝等愚痴,所作非法,岂不闻我所说慈忍护念众生?而今云何不忆此法?”[1]为此,佛陀才为出家者立下了杀生戒。还有比丘因为病重痛苦难忍,欲求自杀,也被佛陀训斥,由此看来病痛而寻求安乐死的人同样也不会得到佛教的支持。佛教认为生命的价值应该最优先考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佛屠”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从中也能看出佛教旨在救人性命而不许杀人。

4.中国传统社会习俗下的死亡观。

中国上千年的封建礼教下,形成了一套特殊的伦理系统,而这种伦理系统有着严格的等级和人伦次序,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连人的生死都包括在内,其中最有特点的就是血缘亲情关系。

血缘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和生育基础上的人际关系,从原始氏族社会开始,血缘关系就是联系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基本的纽带,氏族社会产生与发展也是依靠这一纽带的,可见血缘关系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人伦常理上,基于血缘亲情的一项重要的义务就是“孝”,晚辈对长辈要尽孝,在生死的问题上就是对长者死老病死的关怀。“养老送终”、“颐养天年”就是这样一种文化背景下,对老者生死问题的诠释。对年老甚至重病的亲人采取安乐死的方式结束其生命,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习俗下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与孝道相冲突,也容易导致其他亲属的非议和反对,从而破坏了血缘关系的稳定。相对的,家中的长辈对晚辈的关爱也是传统文化中“尊老爱幼”的一部分,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疼爱和期望。

每一对夫妻奋斗半生都是在为哺育和培养他们的子女而奋斗着,当子女因面临病痛无法治愈的时候,哪怕治愈的可能性仅仅存在于他们的想象之中,也没有哪一对夫妻会轻易放弃治疗。中国人的观念中,亲人能够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二、安乐死在中国的现状。

200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地区安乐死社会意向调查研究》项目对浙江地区1423名城镇居民做了关于安乐死认同度的问卷调查。其中对问题:对安乐死的了解程度;是否赞同对危重病人实施安乐死;病人事都有权选择安乐死;自己是否愿意选择安乐死这4项的调查结果显示出多数人对安乐死的支持态度。对安乐死了解或听说过的人数占到95.4%;赞同对危重病人安乐死的占79.1%;认为病人有权选择安乐死结束生命的占82.2%;在对自己是否愿意选择安乐死的问题上75.6%的人选择了愿意。调查结果还显示出,居民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安乐死的支持度也相对越高,二者成正比关系。[2]这一系列数据都反映出当前社会,人们对安乐死的实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识和心理准备。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发展,人们受教育度也不断提高,思想观念也不在不断变化,对一些与传统观念不同甚至是相悖的问题也有自己的思考。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中国人在关注如何“优生”的同时,也开始探究如何“优死”的问题。

三、传统观念与现实状况的碰撞。

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显示,早在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如上海、河南、陕西等便已经有了悄悄实施主动安乐死的例子,[3]但是更多的情况是患者或亲属对安乐死的强烈意愿得不到实现。其原因除了法律上没有专门对安乐死立法以外,还有的原因在于传统观念中亲属的血缘伦理与医生的职业道德都不允许安乐死的实行。

1.亲情纽带对安乐死的阻碍。

近年来,我国人民的思想观念在不断改变,对于安乐死的态度也表现出较高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在具体到自己或者亲人时,情感的因素往往远大于理智因素。人们都不愿意受到病痛的伤害和折磨,都希望能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因此对安乐死的实行都明白其目的和作用。在实施的过程中的另一大阻碍便是害怕受到其他亲属、朋友和社会的议论,在这样的顾虑下安乐死也无法顺利的实行。

另一方面,从历史上看,过去在医学上被判定为不治之症的一些疾病,如:肺结核,天花等,经过医学家的努力,现在都已经可以治愈,甚至让人类免疫。因此,当前医学水平还无法治愈的某些疾病,并不能绝对地称为“不治之症”。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没有人能确定那些被暂定为不治之症的疾病哪天就能被治疗。因此,当人们对处于病痛中的亲人实施安乐死之后,这中病又能被治愈了,那时被安乐死者的亲属将面临巨大的自我谴责。因此,在可能面对的巨大压力面前,任何一个人都是很难作出安乐死这样一个选择的。

2.传统医学理念的阻碍。

在一项对该有谁来执行安乐死的调查中显示,大约77.6%人认为该有专业人员来执行,[4]而现实是大多数医生都不愿意参与到这个过程中,这与西方一些国家,如荷兰,多达81%的全科医生均参与过执行安乐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5]传统观念中认为医生的职业操守要求其要尽力挽救生命,而不是杀死生命。事实上,现代医学理念中,医者的使命更重要的是在于减轻病人的痛苦。医生有责任与家属一同努力减轻或最终解除处于不治之症的折磨中的患者的痛苦。

同时,在维持危重病人的生命的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医疗资源,这是对有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产生了少数富裕家庭奢侈医疗现象的出现。古代名医扁鹊就提出过“六不治”的观念,其中就有提到出病人的病症已经不能救治了所以“不治”,就是在提倡节约医疗资源,将有限的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到最大。超级秘书网

3.安乐死实施的法律障碍。

安乐死实施的法律后果也是阻碍安乐死实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实施安乐死仍然属于故意杀人,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只是因其目的和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而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安乐死是以使病人通过死亡来摆脱病痛折磨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因此可以避免其违法性。要避免安乐死的违法性就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安乐死行为,但是安乐死立法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北京松堂关怀医院院长李伟认为:安乐死是一个高尚的行为,它的合法化必须是在一个整体公民素质都良好的社会里,当整个民族对生命与死亡的理解和认识都达到一个层次,安乐死才能在一个安全、真实的情况下进行,而他认为现在的中国还不具备这样条件。[6]

四、结语。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许多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安乐死的实行在中国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有走。死亡是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然它不可避免,那么人也就应该有权利要求更加尊严的死去。

死亡作为一种自然规律不会因为人为的干预而改变。安乐死作为解除病人痛苦的一种手段其本身并没有错。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人的死亡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坦然的接受死亡。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安乐死合法化,让安乐死能正确的,安全的服务于所有有需要的人。

参考文献:

[1]何信钰,郑名杰等。安乐死与宗教[EB/PL].crs.nccu.edu.tw/RMS/PR/files/Euthansia1.doc.

[2]何农,傅卫东。浙江地区城镇居民安乐死认同度调查与分析[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年9月。

[3]石大璞,喻琳。从典型案例及民意调查看安乐死在中国之现状[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5年第6期。

[4]同[2].

[5]杨素梅,李秋香。不同人群对安乐死的认同态度调查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1年第3期。

[6]孙道萃。安乐死———一种来自文化的解读[EB/OL]./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40410.

[7]张铭一译注。论语全集[M].海潮出版社。2007年9月第一版。

[8]饶尚宽译注。老子。中华书局[M].2006年9月第1版。

传统文化观范文第3篇

人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人自身是独立的个体存在,因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意识和感情,同时人因为需要存活在社会中,故而形成了团体,拥有了属于团体的意识和感情。由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文化素养、道德观念,所以在进行现代行政管理是就会遇到很多复杂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传统文化与现代行政管理进行有效的衔接来解决遇到各类问题。无论传统文化的治民思想还是现代中国行政管理的治民思想,都离不开人民,要借助于传统文化来规范、约束人民的行为,让人民有社会正义感,积极投身于现代化建设、家庭事业中去,提高社会发展。

二、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中的影响因素

1、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思想中的反映

西方国家的行政管理制度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发源地,在行政管理中注重的是时效性、制度性、规范性,具有较强的制度性和规范性,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管理思想多是刚柔并济,提倡传统的仁政,同时又强调法制,用道德和法制共同来治理中国的行政事务。中国一直强调要建设和谐社会,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一直是以礼待人,以礼安邦,凡事都是讲究个情、理、法。讲究人情是中国行政管理的一大特点,这与传统文化中的孔孟思想有莫大关系,儒家思想提出的仁政就是让凡事都讲情理,不要追求苛刻的法律,在行政管理中有情有理。在现代中国行政管理中,工作者同样以传统文化中的正己化人来进行管理,管理的根据更有文化底蕴,让管理更有人情味、更加融洽,不刻薄呆板。

2、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目的中的体现

管理目标的设定往往是与利益直接挂钩的,这样就使得管理目标变得狭隘,管理目标的制定应该是要符合现代化社会发展进程的,要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要符合人民权益保障的,同时也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以此来实现中国梦,让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所以在制定管理目标的过程中,不能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传统文化有许多与现代中国行政管理相通的地方,尤其是儒家思想对现代中国行政管理的影响,让行政管理目的更具人性化,不在只是可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更多的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更适合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目标制定。当管理受到法家影响时,管理目标就变得更为谨慎,具有较高的规范性,并会因为蝇头小利而降低管理目标,坚持遵守规范性,拒绝越雷池半步。当管理目标受到道家影响时,管理目标就变得更具备道德性,坚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具有道德性的管理目标。

3、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方式中的运用

传统文化对中国行政管理的影响在于,传统文化必然要与管理过程进行相融合,这是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所进行的。中国现阶段社会发展过程的要求就是进行和谐社会的发展,这就相当于道家思想所提出的“无为而治”,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将更多的实至权利下放到个人手中,这样会更为有效的发挥各个环节的管理机制,更为有效的提高整个管理过程的能力,进而提升管理的实际效果。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强调“人性可朔”人的性格都是会根据周围的人或事物发生改变的,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运用的方式是完全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的,所以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根据不同事件的特性进行具体的管理措施。

4、传统文化对人民群众的管理背景

古代选拔人才通常是通过科举制,同时以举孝廉、推大儒来进行国家人才选拔和召集。让这些人才参与到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中,让这些贤明人才发挥自己的才能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两千多年前的孔孟提出的儒家思想就是提倡“举贤才”来治理国家,让有德有才的人来进行国家的行政管理。传统文化中还提倡儒家的仁政思想,治理人民群众要合理利用道德和法制来管理人民群众,让人民处于一种德、法结合的社会,在这个环境下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人格。传统文化管理人民的背景同样适用于今天中国的行政管理中,也为中国的行政管理提供了文化依据。借古通今是完善现代中国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当代中国的行政管理更应德、法相结合,在社会树立一个充满正确价值观的大环境,让人民群众自律,有正确的价值观。同时行政管理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法制,制度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人民的权益,最大化有利于实现民主国家。

5、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中的负面遗留

传统文化中也存在一些客观问题,比如重形式,轻效率;重权利,轻人民;重等级,轻民主;在现代中国行政管理中这些情况屡见不鲜,新闻报道的钓鱼执法、玩忽职守、效率低下、营私舞弊等。这些传统文化负面的遗留都与中国现代行政管理相悖,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要摒弃这些,学习传统文化中好的方面,提倡德政,让人民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之中,更好地发挥行政机构的效能,才是社会进步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中国是世界的一员,要时刻紧跟世界的变化,同时也要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寻找自己的发展方向,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

三、结束语

传统文化观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管理;家族式管理;权变管理;激励制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中包涵着丰富的管理思想,这些思想始终贯穿着中国从古到今的管理实践,涉及到行政、经济、军事、文化、家庭等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层次,这些管理思想及实践的文化底蕴就是中国伦理型文化传统。中国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有着深刻的联系,我们要把古代优秀的文化与我国管理实际结合起来,促进管理的发展。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世界管理理论的正统地位由美国转移到了有中国文化背景的日本。在日本管理界存在着一种普遍现象,就是高层管理者几乎人手一本中国的《论语》、《周易》和《孙子兵法》等书。可以说,日本和许多东亚、东南亚国家的文化都与中国文化有很深的渊源。日本及亚洲四小龙经济的腾飞及其富有东方个性的卓有成效的管理思想和方法的产生和发展,引起了人们的一番思考。所以,在今天我国的改革开放中,构建一个具有我国民族特点的适合目前生产力状况的管理思想和方法,是一个迫切的也是必然要完成的历史性课题。我们应该从日本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得出一个基本结论:我国管理不应该单纯照抄照搬西方的科学管理理论,而应该立足于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深挖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宝库。只有将西方科学管理理论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有机地契合起来,这才是我国管理工作的根本出路。

现代社会中的人并非机器,而是有意识、有感情和有社会关系的“人”。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社会关系及以此为依托的复杂的人文背景,科学管理制度在其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它的影响。我国有着长期的历史积淀,人的心理观念、道德准则和价值取向多元多变,人们的社会利益关系有多种多样的不同,这些因素构成了我国人文背景的特异性,这种特异性常常与科学管理制度要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传统文化在我国各个领域都存在着很大影响,研究传统文化对我国管理方面的影响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儒学为代表的伦理型管理思想可概括为“修己”和“安人”,即以自我管理为起点,以社会管理为过程,最终实现“平天下”之目标。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立业—治国—平天下,是其管理思想的逻辑演绎,将家、业、国、天下的管理只看作是人口和范围的不同,而管理的模式和方法没有本质的差异,对家族的管理方法同样适用于企业和国家,这样就形成了以家族管理为出发点的中国传统管理思想。以伦理文化为基础的家族管理思想与西方制度化科学管理理论不同,西方管理强调理性准则,不论亲疏远近,一律用统一的组织制度和纪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而伦理型管理是以由已及人来看待社会,把治家的伦理道德准则及管理方法运用于企业及国家管理中,要求企业成员要象父子、兄弟一样相处,结果导致了在管理中讲人情、讲关系,平均主义大锅饭。这种管理方法企业内部人际关系比较融洽,但内部交易成本太高,企业对员工饮食起居、生老病死考虑的较多,领导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人的思想工作,结果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是不高,企业经济效益较差,企业目标变成了社会福利目标。

无论是内地近年成长起来的私人企业,还是港、奥、台及东南亚久负盛名的华人企业无一不是家族式企业,他们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成功的文化底蕴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华人在海外的创业环境使他们必须以自我奋斗,依靠家庭成员协作,依靠同族、同乡帮助才获得成功的,所以家族成员、同乡之间自然产生了一种信赖、亲情,管理中也就形成了宽容、仁爱、平均为准则的伦理型管理模式。

家族式管理模式有其优点,表现在:一是企业的员工多实行终身雇佣制,员工稳定且很少流动,因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少,员工培训成本低,且能确保员工的整体素质高。日本企业的“型组织”及管理模式的成功主要归功于此。二是职工对企业的依赖性强,企业有较强的凝聚力。终身雇佣和年功工资制使员工不愿离开企业,一旦跳槽到新的创业,工资福利就重新从零开始。因而将员工的利益和命运与企业联在了一起,培育了员工爱厂如家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因此在建厂初期和企业处于困境时,能提高企业的耐久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内部人际关系和谐。家族式管理讲求以情动人,以行感人,以德服人,领导同职位权力较少,用个人权威较多,因而劳资矛盾冲突少,企业的人事纠纷少,不易产生西方企业那种劳资对抗激烈,罢工、示威、成批解雇工人等恶性事件。同时企业领导层大多是老板的亲戚,班子团结,特别是老板具有绝对权威时,因而决策集中,管理效率高,成本低。四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有较强的吸收消化能力,能有效地防止企业机密和技术专利的泄露,其内部技术创新也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企业内部的“五小”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五是家族式企业中管理者(老板)和员工(雇佣者)在感情上存在着“主恩图报”的思想。在儒学伦理中特别讲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价值理念,家庭人伦观念中的“养育之恩、三生难报”等在东方式的管理理念中就具体化为主恩图报的思想。靠亲缘关系进入企业的员工会有血浓于水的亲情,有视老板为衣食父母的报恩心理,非亲缘员工也会有知遇之情、赏识之亲、重用之恩,他们会以加倍的努力去报答,如若某人忽视或违背了这种伦理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则会引起公众的指责,有时很难在社会上立足。这种无形的伦理道德观对社会公众的约束,使家族企业主从中受益匪浅,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家族企业管理平庸、技术低下,但仍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原因所在。

正因为东方伦理型管理模式具有以上优点,使西方许多学者对人际关系近乎赤裸裸的商品关系的西方管理提出了异议。在西方颇负盛名的中国问题学者埃德温·赖肖尔指出,中国文明的基本特点是“宽容与友好”,他说在科学技术领域西方文明占据明显优势,在对人生终极目标及最高意义的洞察上中国文明则深刻的多。他特别推崇老子的“道”和无为而治的思想,他指出中国文明的思想和精髓在于自我抑制和经济调和,而西方个人功利主义和社会产业主义的“病根”和出路正在于此。另一位“国际智者”阿诺德·约·汤因比则在《历史研究》中预言21世纪将是中国的文化时代,他在一次“展望21世纪”的演讲中阐述了这一观点,他指出中国文化将是21世纪人类走向全球一体化、文化多元化的凝聚力和粘合剂,特别是人类掌握了可以毁灭自身的高度技术文明手段,同时又处于极端对立的政治、意识形态营垒中,最需要的精神就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宽容与和谐。他指出如果中国文明不能取代西方文明成为人类的主宰,那么整个人类的前途将是可悲的。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埃兹拉·沃格尔认为,由个人主义造成的“美国病”应该用“东方药”来治,西方国家及民族应该学习东方国家的团体主义精神。

进企业的能人不能及时公平地提拔重用,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不能形成庸者下、能者上的用人机制。若老板及其管理者凭优越感而滥用权力,亲疏分明,就会造成大多数员工有怨言,因而这类企业当成长到一定规模后其弱点非常明显,导致企业不攻自破。家族式管理过分重视人情,忽视制度建设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使企业内部人际关系融洽,为企业带来和谐的利益,但企业不是家庭而是一个社会经济组织,其成员的个人目标和利益与企业目标和利益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冲突,特别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员工之间,以及员工与老板及亲属或亲信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必须有一个客观公正的标准,用统一的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才能形成客观公正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组织秩序。同时家族企业在领导选择上往往以血缘亲疏为标准,采取子承父业和亲戚总比外人可靠的家族继承制,忽视个人的才干和品行,从而导致企业持续发展受阻,领导更替造成企业破产的事例屡见不鲜。当让位于他儿王安本人被称为慈善的独裁者,他敬业、勤奋,不贪财,为员工谋福利,因而很受员工的爱戴,但他忽视制度建设和管理,被美国商业周刊称为“管理泛泛平庸者”。家族企业领导者的作用非常突出。他们的道德、行为端正,作风严谨,奉公敬业的表率作用,业务素质上也要求有一技之长,他们许多是复合型人才,不仅是某个技术领域的专家,而且也是精明的商人,还是公关能手。由于他们的才能而限制了许多下属作用的发挥,压制人才的成长,形成个人绝对权威。因此这类企业经常会出现“成也萧何,败地萧何”的现象,即能人经济现象,当个人决策正确时,不仅决策迅速,贯彻有力,还会提高个人的权威;但当其决策失误时,也得不到他人的及时提醒,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当此人不在或退位,组织会出现人才断档,权力真空现象(继任者很难在短期内形成个人绝对权威),造成企业一时期内混乱或无组织状态。家族式管理任人唯亲现象严重。他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按亲疏远近而非因才适用,因此在组织内产生“自己人”和“外人”的差别,造成“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家族主义氛围。外人为生存也就趋炎附势,拉帮结派,形成“你群”和“我群”的派系。有时为保护“外人”的利益他们会团结起来与老板或“自已人”抗争,造成企业内讧。因此家族式管理要么凝聚力很强,人际关系融洽,要么内部四分五裂,派系纷争。家族式企业的管理目标往往是以社会责任和员工福利为第一位的,而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二位。由于这类企业在创业时有亲朋帮助,兄弟打天下才获成功,从伦理道德上讲不能忘了患难弟兄,因而为他们谋福利义不容辞。同时为兼顾公平对全体员工也会一视同仁,企业包揽了员工的住房、医疗、保险、子女就业乃至全家的生老病死,很容易将企业办成福利组织。

“人为邦本”:关于对象管理现代西方管理理论认为:人是管理对象中最能动、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事实上,这些现代管理思想在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就能找到源头活水。《尚书·盘庚》记载:“重我民”、“施实得于民”;孔子主张富民、教民(见《论语·子路》),重视“民、食、丧、祭”,“民”位列第一;孟子坚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的基本观点,强调政在得民,失民必定亡国灭身。因而,在我国现代管理当中,应该充分重视人的管理,关心下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他们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促进事业的发展。

“人之能群”:关于管理组织,现代管理在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事效率、行为规范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科学的理论。儒家的管理组织理论则集中体现在荀子所说的,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群”是人类生来就有的本能,而要使之成为现实的社会组织,就必须有“分”。所谓“分”,作为组织结构、伦理结构、职业结构以及国家的管理机构等,是人类生存的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的前提,组织有序化的标志。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社会组织可以使人类的整体力量得到汇集和放大。儒家所提倡的“五伦”(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是中国传统社会组织形态的基石,它所包含的家族主义倾向在现代管理中已不具有普遍意义,但其中所追求的亲密型的人际关系,对于现代社会组织来说,却依然是不可或缺的“润滑剂”,有了紧密的组织架构,就会便于人员和机构的密切配合,在工作当会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推动事业的发展。

“正己正人”:关于指挥管理,现代管理关于指挥和领导行为的理论有其丰富的内容,如R·布莱克和J·穆登设计的管理方格图和F·菲德勒提出的随机制宜理论。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正己正人,成己成物”的思想与以上理论同出一辙。孔子“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的忠恕之道,是为仁之方。因此,在人际关系问题上,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论语·卫灵公》),即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尽心上》),如果剔除其包含的封建内容,古代先哲“正己正人,成己成物”思想中所提倡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和方法,是完全可以用在管理工作中的。

“贵和持中”:关于协调管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是贵“和”持“中”。注重和谐,坚持中庸,是浸透中华民族文化肌体每一个毛孔的精神。春秋末年齐国的晏婴用“相济”、“相成”的思想丰富了“和”的内涵。他将其应用在君臣关系上,强调君臣在处理政务时意见“否可相济”的重要性。通过“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综合平衡,使君臣之间保持“政平而不干”的和谐统一关系。孔子讲: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这是强调以礼为标准和谐,是一种贵和须息争,息争以护和的和谐论。孟子也主张“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现代管理中,人“和”精神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管理思想。“中”,即中庸之道,不偏不倚谓之中庸。《中庸》将孔子所主张的持中的原则,从“至德”提到“天下之大本”、“天下之达道”的哲理高度。贵“和”持“中”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项基本精神,使得中国人十分注重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做事不走极端,着力维护集体利益,求大同而存小异,成了人们的普遍思维原则。这些对于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扩展,对于统一的多民族政权的维护有着积极作用。当然,由于贵“和”持“中”的观念说到底是一种否认斗争、排斥竞争和简单协同的道德,在管理上它是有不足之处的。

“自强不息”:关于激励管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是自强不息。《易传》讲,“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是对中华民族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精神的集中概括和生动写照。孔子提倡并努力实践“发愤忘食”的精神,鄙视“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生态度,他“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如果说,这只是知识分子和上层人士自强不息、积极有力思想的表现,那么,“人穷志不短”,“刀子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等民间俗谚,则反映了自强不息精神的普遍化和社会化。正是这种精神,凝聚、增强了民族的向心力,哺育了中华民族的自主精神、反抗压迫的精神,以及不断学习、不断前进的精神。如果将自强不息的精神运用到管理过程中去,那将充分调动发挥员工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增强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整个组织充满活力地向前发展。

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人本管理体系,中国现代人本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西方国家有着很大的不同。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上不多的几种原生性文化之一,这一点完全不同于处于中华文化圈边缘地带的东亚及东南亚诸国,也不同于西方一些新兴发达国家,他们的文化形态具有明显的次生性。中国传统文化作为具有丰富内容并包含许多精华的原生性文化,具有文化本源的意义。而且,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人本主义哲学并初步建立起了以爱人贵民为中心的人本主义管理思想体系的国家。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现代人本管理体系不可能抛开中国传统文化而重建。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创立和现代人本管理体系的构建只能在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当然,在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人本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既不可抱残守缺,同时也不可连根拔起;既不可背负上沉重的历史文化包袱,同时也不能走向民族虚无主义或。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层,是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文化价值体系,其主要特点是重视人、倡导德。儒家对“仁”的强调,对“礼”的推崇以及“和为贵”等主张,都是为了协调、规范和平衡人际关系;在个人修养上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谋事方面强调天时、地利不如人和。这些都表明,中华文化的核心就是人。正是基于这种心理品质,中华民族才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形成了一个密不可分的共同体。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这种以“仁”为本、“立德”为先及“天人和谐”、“人际和谐”、“情理和谐”的全方位的和谐精神是具有世界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现代的人本管理,从东方到西方,都在强调“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要求企业管理者“居仁怀义”,追求管理者与员工的和谐,员工与员工的和谐,以及员工与顾客的和谐,可以说这些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的精要。

市场经济一旦走出其初始阶段,那种以物质刺激为手段的经济人的企业管理模式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便显得力不从心了,这主要是因为当今世界经济已经从传统的市场经济时代进入到知识、技术和文化经济时代,社会总需求和个人总需求已不能再完全用物质范畴来涵盖。换言之,物质的概念已成为过去时,人的文化消费的比重越来越大,即使是物质消费也越来越变成文化的物质。日本是二战以后最早复兴并迅速跨入经济强国之门的国家。日本的成功恰好在于把中国的伦理人管理模式与美国的经济人管理模式结合在一起,造就了日本企业的辉煌。越来越多的学者都认识到它是西方市场经济在机制方面的优越性,同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之精华有机结合的产物。由此,可以认为,中华文明遭受危机的根源并不在于我们拥有大多的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而在于我们缺少市场竞争的机制,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人观念正暗合了当代西方以人为中心的企业理念。一旦市场经济的闪电射入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精髓,必然会唤醒中华文化的勃勃生机。这就决定了中国现代人本管理体系的建立一开始就要超越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老路,尽管它在一些方面还显得很不成熟,但如果把五千年的文明智慧和独特的民族精神同西方的先进管理模式相结合,就必然会使中国的现代人本管理思想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加速发展,并绽放出簇新灿烂的中华文明之花。

传统文化对行政管理的影响:1、重形式轻效率。传统行政文化中注重形式,导致在行政管理中爱做官样文章,办事拖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决策迟缓,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目标的实现。2、重人治轻法治。传统文化中重人轻法,人情风盛行,在行政活动中表现为行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行政决策和执行缺乏法律约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成为常事。3、重权威而轻民主。传统社会的皇权、官权使权威观念影响极深,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表现为独断专行、专制、集权,家长制,行政民主难以实现。4、重共性轻个性。传统文化中以办事稳健、不出风头为为政的要诀,以致于行政人员在行政活动中思想僵化、保守、不敢开拓、创新,行政活动缺乏应有的弹性和活力。5、追求等级不尚平等。传统社会等级森严,官本位思想严重,在行政活动中常常表现出极强的等级性和依附性,严重影响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民主进程。6、注重大一统集权缺乏必要的分权意识。7、注重治国经验忽视制度研究和机构设计。

传统文化观范文第5篇

中国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的黄土地,黄土地土质松软、林木稀疏,是比较容易开垦的土地。依据蒙古人种最早生活在现在是寒冷地区的西伯利亚东北部这一情况,结合后羿射日、大禹治水的传说,推断古时黄河流域气候炎热,后来才逐渐变冷,雨水也应该比现在多。随着气候变冷,在西伯利亚过着渔猎生活的蒙古种人,逐步南迁,有些部落到黄河流域的黄土地后,发明了种养技术,开垦土地,进入农耕。由于以农户为单位的农业经营模式能够达到农业生产效率的最大化,因此,农耕的生产方式加快了渔猎生产时期原始共产制的解体,形成以家庭为主体、以血缘为联结的氏族社会。以家庭为中心的生产模式,促生了父权和家族观念。在渔猎生产向农耕生产转化过程中,以集体生产协作为主的社会联结,逐渐让位于以血缘为主的社会联结。随着集体协作生产活动的减少,血缘关系对协调社会秩序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宗法制度因应生产方式的变化而自发生成。

权力的集中起初是出于抵御不断南迁的部落的侵掠,或许还有治水的需要,上古的历史传说多与治水有关。不论是抵御外部入侵,还是治理河道、修建排水或灌溉系统,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协作。为完成这些工作,必须由少数人来指挥协调,这就是集权政体产生的原因。

夏朝是否存在争议颇多,传说中大禹是以领导指挥治水而获得政权的,那一段时期,或许正是氏族部落组织向集权社会过渡的时期,夏族或许己建立了王权并成为部落联盟的领袖。

有人说商族是来自大草原的蒙古种人游牧民族,通过间接的途径掌握了发源于中东的青铜冶炼和战车技术。商族依靠先进的青铜武器和战车技术,侵入华北平原,征服了黄河中下游流域,以今河南省为中心,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有实际意义的王朝国家:商王朝。被商王朝征服或依附商王朝的种族集团成为臣服商王朝的属国。

为什么推断商族是外来的游牧民族,可能是依据己考证的商族的一些文化特征推断的。笫一,商族崇鬼;笫二,商族是兄弟相传;笫三,商族妇女地位高;笫四,商族喜狩猎;笫五,商族有杀人作祭祀的习惯。这些特征有较多的母系社会和游猎社会的残余,与华夏农耕文化有显著不同之处。

公元前二千纪,正是游牧民族进入世界历史记载的时期,整个欧亚大陆都处于一个骚动的时期,由于马的驯养和战车技术的使用,游牧民族发起了笫一波向农耕民族侵掠的浪潮,很多古代帝国和文明,在这一波的攻击中被推翻或消灭。商族正是在这一时期侵入华夏民族,建立了中国文字记录史上笫一个王朝。

这样的事,在此后中国的历史上累累发生。但是由于这些入侵的民族,大都首先迁居到中国文化的边缘地带,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并最终都溶入中国文化。因此,不断的入侵和因此产生的王朝变更,并没有使中国文化像其它西方古代文化一样,被中断或终止,使中国从由新石器时代产生的文化,连续地发展出来的古代文明,一直持续到现在。而欧亚大草原和北欧游牧民族对西方世界连续不断的攻击和入侵,虽然不断地中止西方文化,瓦解西方旧的社会制度,却最终造就了现代西方文明。

商族作为外来民族,以征服建立了王权,必然会强化专制制度。商族人数不多,直接管理的地域不大,但商族通过垄断青铜冶炼技术,维持其宗主国地位。

周族原是臣服商王朝的属国之一,屏蔽商王朝的西北。现存的资料不能证实周民族的来源,但周族居渭水流域,此处是中国农耕文化的发源地,应该是较早进入农耕的民族。当时,周族与西北“蛮夷”为邻,在与西北各游牧种族的周旋过程中也掌握了青铜冶炼技术,虽然工艺粗糙一些,但打破了商族对青铜的垄断,逐渐壮大,并最终在一些其它的部落的支持下,于公元前1050年灭掉推翻了商朝。

周王朝的势力范围远远地超过商朝。从渭水流域到山东东部,从华北平原到长江中下游。但是,由于当时的交通工具只能依赖车马等原始手段,可能是为了更有效地统治管理这样大的势力范围,也可能是农耕文化中家族观念的作用,周王朝将大批王族家庭成员,支持、依附商族王朝的氏族或部落领袖,封为各地的诸侯。而诸侯则将其领地再分封给其公族成员和追随者,使之成为食邑的宗主,形成亲亲相随的宗法制度,从而产生“君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民食力”的社会制度。

在这一社会制度下,世袭的周王依靠王室成员为主的诸侯,统治各诸侯国。诸侯虽然听命于周王,但在本诸侯国却是万人之上的君主。诸侯国的君主依靠其公族成员为主的卿大夫,统领分封的领地。卿大丈通过“士”,即贵族武士,统治庶民、工商、皂隶等,形成以血亲关系为主的“家国”。国是王室家庭的财产,周王就是统治阶层这一大家庭的家长。

问题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耕文明的生产方式,弱化了氏族或部落组织在生产活动中的集体协作的作用。氏族或部落组织仅仅依靠血缘关系和祖先崇拜联结在一起比较脆弱,因此,一旦集权政体建立起来,公权力成为协调和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后,氏族和部落组织很容易被迅速瓦解,形成家国和家庭的二元社会,由于缺乏中间力量的制约,专制就很容易产生。

事实上,所谓的以血缘或准血缘为关系的宗法制度,在周朝,主要存在于统治贵族阶层。在平民社会,经过以王室家庭成员为主的贵族阶层以诸侯、大夫、士三级分封后,大夫与士,特别是士一级会直接延伸到民间宗室联结中,士直接管理农户,向农户征集税赋和劳力。而且,土地层层分封,实际是土地连同土地之上的农户一同封赐,封地即是封户。这样,王室家族的宗室关系和宗法制度,撕裂和削弱民间社会的宗室关系和宗法制度。同时,还消除了民间氏族部落、民族的界限,溶合形成了华夏民族这一人类大群体。

二、宗法制度的崩溃和思想的繁荣

不知道周王朝以血缘关系联结的宗法制度,对各诸侯国有多大的控制力,和有效地管制了多久。但周王朝建立之初,位于晋东南、周朝中心地带的唐国即发生了叛乱,是周公旦率兵剿灭了唐的叛乱。周王朝成立之初,共分封了八百多诸侯,而到春秋初期,只剩下二百来个诸侯国,可见兼并战争在西周时期就已激烈地发生。

随着时间的迁移,血缘亲近度越来越远,诸侯基于血亲关系向周王履行臣子义务的观点越来越淡,诸侯之间的兼并及诸侯国内宗室之间的兼并、篡位越演越烈。而地处西北的周王都城不断遭到游牧民族的攻击,最终,反叛的诸侯联合犬戎部落,攻占了周朝的都城。周王朝只得将都城东迁洛邑,周王从此失去了王权的实质性权力。周王朝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由于宗室间不断的战争而开始崩溃。

进入春秋时期,冶炼和铸造铁器的技术传入中国(也有很多中国人坚持中国是人工制铁技术的独立发源地),农业开垦和土地深耕逐渐地推广,加之欧亚大草原游牧民族的大流动,可能还给中国传来了的其它一些农业技术,也不断被推广,粮食产量不断提高,人口迅速增多,社会进入一段繁荣发展的时期。

伴随铁器兵器的出现和人口增加的,是诸侯间和宗室间的战争规模的增大。其次是楚国、吴越、秦等具有蛮夷色彩的诸侯强国出现,产生新的威胁。东周各诸侯企图通过多边条约、联婚等形式会盟,以霸主代替周王的地位,把战争控制到最低限度,并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然而,建立秩序的努力往往只能带来短暂的和平,甚至就不曾带来和平,最终都已失败而告终。到公元前453年,魏、赵、韩三个不同血缘关系的卿大夫合谋篡位,“三家分晋”,非周王宗室成员的诸侯占据了主导地位,周王朝以家庭成员联结的宗法制度崩溃。

由于民间社会的宗族关系和宗法制度,在西周时就己被层层分封所削弱或消解,伴随周朝统治阶层宗法制度的崩溃,宗族关系和宗法制度从此退出是中国社会的主流。因此,夸大宗法制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及“小共同体”在传统中国社会的作用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吞并、战争、篡位已没有任何制度和道德的约束,战争越加残酷和暴烈。旧有的政治制度和精神权威崩溃后,必须寻找新的指导原则,诸子百家带来一个思想繁荣的时代。

或许是目睹了旧的社会秩序瓦解后,全社会为动荡和战争支付了昂贵的成本,个体人在混乱的社会中和专制制度下显得孤零无助,人的生命和生存的权利总受到残酷的剥夺,承受着绵延不断的苦难。战国时代,中国早期的哲学家们,便将关注的目标,集中到社会性和政治性的思考和观察,形成重视社会而非个人的哲学传统。

另一方面,二千多年前,应该还生活着不少处于较为原始社会状态的氏族或部落。先秦诸子可能从对这些原始氏族的考察,看到自发生成的秩序和宗法制度下局部社会的和谐。和这一局部和谐强烈对比的是,无休止的战争、动乱、死亡、苦难,使人们增强了对西周初期社会稳定的向往。所以,诸子百家大都又把以往的时代看成理想的社会。

儒家先圣的思想尤为突出,他们以人道主义的思路,认为要改变当时的混乱局面,必须“复礼”,即恢复王道、礼仪和秩序;为达成社会稳定,社会里应各守本份、各行其道。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此意。孔孟之道要求君王必须行王道、施仁政。天意就是民心,逆天意的无道之君应该被推翻。孟子回答齐宣王问:“武王伐纣。臣弑其君,可乎?”的问题时,答得非常明确:“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末闻弑君也”。儒家先圣认为君王应该是道德高尚的仁义之人,无道之君实质是残贼之人,是“独夫”,诛一“独夫”不叫弑君。孔子和孟子周游列国,向专制的君王推销儒家思想,要求专制君王“行仁义、施仁政”,无异于与虎谋皮,难怪到处受冷落,时不时要为衣食无着发愁。

倒是应该称赞一下道家先哲的先见之明,他们反对儒家的“仁义”之说,认为“仁义”是先王的旅舍,只可以暂住不可以久居。提倡“仁义施政”,必定会被假托“仁义”的君王所利用。很不幸,这一点被言中了。

诸子百家这一思想繁华时代,与古希腊的哲人时代、希伯莱先知时代几乎同时产生,离基督诞生也仅几百年左右。然而,中国的哲学思想却与地中海地区强调神及彼岸世界、着重于个人观察的哲学传统形成鲜明对比。追寻其原因,除东周时期诸侯、宗室间互相征战形成的混乱局面,使人们感到解决社会和政治问题的迫切性外;诸子多出自官家,大都以劝说君王采纳他们的哲学思想和政治主张为目标,有些还抱有以此实现自已的晋身为目的。所以,作为救世的学说,诸子百家多从现实政治出发,缺乏思考个体、社会的目的及其意义的自觉性,这可能就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先天性缺陷。

道家也许是一个的例外,或者说一个另类。道家起源于楚国,当时算是“蛮夷”之地,道家可能受原始文化的影响更大,也更有机会考察原始氏族或部落,所以道家鼓吹带有上古文化色彩的“天人合一”。今天被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自然的和谐就是道。“人天合一”一方面是个人的独立和解放,另一方面是自然秩序的生成。要达至“天人合一”,关键是“无为”,就是顺其自然。如果没有人为的强力干预,和谐的社会就能自发生成。

道家的学说在汉初的实践获得巨大的成功,可惜被汉武帝刘彻抛弃。道家学说在退出主流意识形态后,由于其思想基本上是一种避世哲学,又有强烈的神秘主义色彩,被发展出一种道家宗教。但道教外在缺乏一个人格化的神,内在不能解决人们对“下辈子”的困惑,无法在崇神鬼,拜祖宗,而不明哲理的草根阶层扎根,终不能成大气候,并最终被边缘化。

三、法家政权的传承和民间社会的消亡

在诸子百家中,最终突颖而出的是法家学说。法家学说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君主专制的统一国家,以严刑竣法维护社会的秩序,实现富国强兵。法家思想认为人性本恶,百性都是自私自利的愚蠢之徒,官吏则各谋私利。近者如夫妻、亲者如父子都不可信赖。因此,君王不能依靠“仁义、道德”进行统治,而必须采用奖罚,以法律进行统治。法家学说认为统治者为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可以不择手段。法家崇尚“法、势、术”,即“以法刑人、以势压人、以术驭人”。秦国全面接受了法家学说,先后重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李斯为相,建设了一个法家政权,并最终成为中国大一统的中央政权。

法家重耕战,力图建设一个单纯的农业社会。法家将学者、纵横家、侠士、门客和工商者列为五种国家蛀虫,认为他们的地位和财富高于耕种、作战的人,有害于富国强兵,应该除掉这五种人。富国强兵必然由全民支付成本,史记记载:“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谓论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不知道此记载是否真实。不过商鞅最终被秦人追杀,“车裂以徇(即撕尸示众),尽灭其家”,应该是事实。对于当时参加追杀商鞅的,是贵族奴隶主,还是平民,反正对文本的解释只存在于解释者的解释中,似乎没必要深究了。

秦之所以最后获得诸侯兼并战争,除秦比较早、也比较彻底推行法家学说外,周、秦、汉连续三朝,都是先据关中,后征服中原,可见此地利也很重要。另外,骑兵技术的引进,在当时也许更具决定性作用,秦地处西北边陲,与游牧民族毗邻,纵使不能垄断战马的供应,起码也是最容易获得战马。骑兵技术是北方欧亚大草原的游牧民族,在公元前逐步发明、改良的。秦国在当时的战争技术引进方面,无疑处于最有利的地理位置。

法家虽盛行于秦,但起源于晋。置身于当时的历史真实中,法家对韩、魏、赵“三家分晋”,应该有深刻的体会和细致的考察。法家认为亲亲相随的宗法制度是东周诸侯国内乱主要原因,因此,法家从摧毁一切可能危害到君权至上的力量这一立场出发,反对一切社会组识、宗法制度、意识形态、乃至家庭伦常。吸取东周时期宗室兼并和篡位不断的教训,亲亲相随的宗族关系则是要消灭的主要目标。目的是将君权直接伸延到臣民个人,而不受住何任团体、宗族、乃至家庭的阻碍。为达至这一目的,秦始皇在完成大一统后,采取的措施是:在意识形态方面,焚书坑儒;在政权建设上,置郡、县、乡、亭、里五级政权,将政权组织深入到村落,从而削弱宗族组织和宗法制度的作用;对家庭伦常,秦律废父权,强迫分家,鼓励夫妻、父子互相揭发。整个民间社会,就这样,被专制制度从意识形态、组织、伦常三个方面消解。

秦朝的政治制度设计,基本是采纳法家代表人物李斯的建议。取消了封建制度,以君主独裁代替了贵族专制,强制性地将社会切削成只有君主与个体臣民关系的简单的二元社会。以为这样,就可保证皇朝世代相传。

秦朝是个短命的王朝,因此法家学说名誉扫地。然而,法家人物都是一些注重实践的政治家,而不是哲学家。他们的学说,体现在对秦朝的制度设计、政权建设和制订的法律中。汉王朝建立后,全面承继了秦制和秦律,因此法家的思想通过他们设计和制订的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和法律,代代相传,影响至今。期间,不断出现一些崇尚法家思想的帝王,进行修偏和强化,使中国的专制政权,始终没有脱离法家思想的轨道,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全民性的“评法批儒”运动中,进入到法家政权的原教旨主义时期。

“百代多行秦政制”(注)。自秦王朝按法家思想建立法家政权后,每一个朝代,不论是以起义(如汉、明),篡位(如晋),政变(如唐、宋),入侵(如元、清),还是称为革命的方式夺取政权;不论是以个人(如刘邦、朱元璋),国家(如清),民族(如南此朝时的“五胡”),还是政党的名义获得政权,大都是推翻前一个统治者,由一个新的君主或党,从前一个君主或党的手中夺得政权。改朝换代并不意味着政权性质发生变化,法家政权实质的极权专制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偶有偏离,也得到复辟。当然,在法家政权的政治体制下,辽阔的国土、众多的人口、庞大的官僚机构,能为新的征服集团分肥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职位。因此,继承前朝政权和体制,理所当然地成为新的征服集团效益最大化的选择。

唯一的例行,发生在民国时期。民国成立后,曾有过短暂的宪政实践,但没有成功。法家政权全面复辟,只是党权代替君权,独裁者或寡头代替帝王。到台湾后,也走向极权专制。国民党在大陆时实行的党权政治下的集权统治,与后来的极权专制,虽然都是专制制度,表象上不乏有相似之处,但究其实则相差很远。首先,国民党党权政治下的集权统治不认为自己的制度是最好选择,不反对民主宪政,相反,把民主宪政、还政于民做为的目标,因此,有“训政、宪政”之说。其次,党权政治下的集权统治,比较宽容地对待党内反对派、其它党派、民间社会和个人权利。

四、“阳儒阴法”:士与天子的契约

刘邦夺得全国政权后,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基本被保留下来。所谓汉初尊道家的“无为而治”,有二方面的内含,一是针对秦时征召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修长城、驿道、陵园而言,予民生殖;第二就是没有对秦制秦律进行大的变革,以谋求社会安定。

汉初经过几十年的“无为之治”,据《资治通鉴》记载:“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库府余华财,京师之钱累百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而不可食”。到汉武帝刘彻执政,或许是宫庭内都权力之争的需要,也许是个人气质和野心的作用,年轻气盛的汉武帝决心要有所作为。皇帝的作为,自然就是富国强兵、缔造一番霸业。“无为而治”至此无疾而终,富国强兵势必走法家学说的道路。一方面,富国强兵涉及到民富还是国富、民强还是国强,是社会利益的重新集结和分配,国家权力在几十年“无为而冶”之后,将干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新的意识形态的指导,并调和社会矛盾;作为儒家史学家的司马光说:“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无几矣”。另一方面,汉初以功臣贵族、刘氏宗室、外戚为主垄断官吏、朝政的规则,经过二三代人后,随着功劳簿逐渐发黄,以及自然规律中遗传衰退的原因,而承受冲击,秦汉时十分热衷于政治,并在汉惠帝“除挟书之律”后重新集结的社会精英——士,要求参与政治的张力被释放出来。

法家学说由于秦朝的短命以及本身缺乏社会正义的述说,不能摆到桌面上,用于维护专制统治的教化。而社会精英面对强力的专制制度,想挤入权力圈,实现的人生价值和政治理念,自有书生的无奈。在这种两难中,董仲舒提出以儒家的“仁、义、礼、乐”为统冶工具,以教化为大务的建议,逐渐被汉武帝所接受并推行,也得到儒学精英的呼应,并发展出一种异化的儒术,作为为法家政权服务的教化性工具。为获得聚集在儒家思想旗帜下的社会精英的支持,政冶录用就是交换的价码,这就是所谓的“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后人指称为“儒表法里”、“阳儒阴法”。董仲舒这位擅长于阴阳、卜筮的儒学者,将阳阴学说应用到极致。(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汉武帝独尊的儒术,以及以此后发展的,包括程朱理学在内儒学,虽然其出处都声称引自儒家经典,与孔孟的儒家思想看似不乏相似或相同之处,但究其实质,则相差甚远,可以说“面目全非”,我这里将其称为教化工具性的儒学。教化工具性儒学的核心内容实质体现在三个方面是:

1、君权至上,皇帝是代表“天意”的绝对权威,是天降人间统治天下的“天子”,君权高于现世中的一切,因此统治和教化的权力要集中到皇帝手中,神圣而不可侵犯;统治权是天与“天子”之间的关系,与老百姓无关,如果皇帝违反“天意”,天自会警示。教化工具性儒学关于君权的观念,与孔孟儒学的差异在于,孔子和孟子虽然主张维护君权,但没有君权神授、君权至上观念,他们所主张维护的君权是有道之君的君权,孟子说:“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而君权至上却是法家的观念。当然,教化工具性儒学在坚持君权至上的同时,也着重于孔孟之道的“仁”的学说,指出天降君王是为民,施仁政、抚民心,则是教化工具性儒学的政治诉求。教化工具性儒学的天意和孔孟之道的仁的结合,一方面树立了君权至上的权威,另一方面也为王朝的替换及相应的君权传承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据。

2、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孔孟的儒家学说中,君、臣、父、子夫妻关系,是互动关系,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要求君、臣、父、子都要各行其道,实现和谐的社会秩序,“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是互动关系,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不听,则易位”,绝不是教化工具性儒学提倡的“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死谓之不忠”,与其说“三纲”出自孔子的“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妻有别”,不如说出自法家的〈〈韩非子*忠孝〉〉:“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天下治;三者逆,天下乱”。

3、教化,董仲在天人三策中提出,民众追逐私利,如往低处流之水,只有教化可以堤防。以仁、义、礼、乐教化民众,才能保证皇帝的江山代代相传。如果说教化工具性儒学与法家学说有所不同之处,就在于此。两者都认同民众逐私,法家着重于严刑竣法,教化工具性儒学着重于教化,但历代王朝的法家政权采用的是严刑竣法与教化并用。“君权天授”、“三纲”是教化的指导思想,五经是教化的“本本”。由于“本本”与指导思想不相符,因此,对本本必须进行规范化的解释,所谓汉代“经学”,实质就是以“君权天授”、“三纲”为指导思想,重新注解儒家经典,使之成为法家政权的教化工具。

法家政权与教化工具性儒学的联结,可以认为是以汉武帝为代表的天子,与社会精英的代表——士大夫的政治契约。这是双赢的契约,在汉武帝方面,在法家学说不能摆上桌面的情况下,获得了一套为法家极权专制相适应的理论和教化工具,得到了社会精英的支持和服务;对社会精英——士大夫和士子们而言,他们赢得了参与政治的权利,获得走向权力和权力核心的道路,面对法家专制君权,他们将“仁”的理念溶入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

实质性法家政权与教化工具性儒学的联结,“阳儒阴法”,虽然被后人骂为“挂羊头,卖狗肉”,但曾经基本上保证了中国社会形态的稳定,使此后的一千年,中国站在世界文明的领先位置;其文化的张力,也溶解了历次外族的统冶。

五、传统政治文化和“阳”谋的话语

什么是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站在权力架构的门外,透过一丝缝隙,看到的是阴阳两面。在历史的很多时间里,中国传统政治就是实质性的法家政权和教化工具性儒学的联结,是“阳儒阴法”。

实质性法家政权与教化工具性儒学的联结,曾经造就了大汉帝国和大唐帝国,经历了二个乱世和八个朝代。每一个朝代的初期,都有一个比较稳定、繁华的时期,紧跟着毫无例外的是政权的腐败,最后,被内部暴力革命或外族侵略所推翻。

把实质法家政权与教化工具性儒学的联结,与具体的王朝和王朝的变更剥离,我们看到这一传统政治文化传承了二千年。这并不是因为它具有跨越二千年的先进性,一个原因,是它与人类其它伟大文明的地理隔绝。地中海将中东、埃及、希腊、罗马、仍至整个欧州,这几个文明中心连接在一起。中国的西边和西南边是世界最高的山脉,北边和西北边是沙漠和大草原,东边是近代方能逾越的太平洋。尽管曾多次被几十万人的外族长期统治,但那点人和带来的文化,像撒胡椒面一样被消溶,同时,本土传统政治文化,献给这些征服者的,是专制的权力和无限的荣华。尽管有外来宗教渗透进来,但没有与其它伟大文明的政治文化的交流,其结果是固步自封,历史的茧积形成厚实的壳。

在西方的坚船利炮前,实质法家政权与教化工具性儒学联结的传统政治文化,显露了它的愚味和无能。暴力革命发生,民国初期短暂的宪政实践和混乱后,法家政权复辟,教化工具性儒学先后被“军政、训政的三民主义”,“马列主义”所替换。

长久以来,由于总是把儒家文化等同中国文化,又夸大了宗法制度的社会影响,以至于清未以来,中国的极端落后显现出来后,批判的矛头对准了儒家文化和所谓的封建伦常。实质性法家政权这一“内核”在对传统的反叛中,不单没有受到冲击,相反,在七十年代的全民性“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运动中,进入了法家的原教旨主义时代。

近代中国的历次革命,发端于西方文明对传统中国的冲击,政党政治伴随着各种思潮进入中国,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是党权代替了君权。革命的领袖们或许更多地抱着拯救极端落后的中国的民族主义情怀,接受了外来的“主义”后,企图以自已的信念,设计出富国强民的方案,推动社会的发展。然而,以暴力革命夺取的政权,其合法性总是建立在王朝的替换和政权的传承,实质性法家政权,因而成为革命胜利后不自觉的选择。所以,革命的成功,事实上是政党获得了对实质性的法家政权的继承,建立了党权政治下实质性法家政权。被革命的,仅仅是表面的、作为教化性工具的意识形态。因此,所谓革命的斗争,实质就是政治传统的“阴、阳”两面中,那一“阳”之争;所谓的“主义”和“理论”,就是那一个“阳谋”的话语。

党权政治下实质性法家政权与“三民主义”的联结、党权政治下实质性法家政权与“马列主义”的联结。其初始阶段,都有以实质性法家政权的专制力量,推动和落实“主义”的理念,实施社会改造,推动社会发展的目标。这一时期,专制是落实“主义”的手段。然而,与每一代实质性法家政权一样,在经过了长短和程度不同的最初阶段的稳定、恢复性的繁荣后,是政权的腐败,其设定的社会目标也因此无法实现。由于现代西方文明的传播,党权政治下专制政权的合法性和社会正义受到普遍牲的质疑而不得不自保。这一时期,“主义”成了维护专制的装钸。

所不同的是,“三民主义”与现代西方文明同源。因此,党权政治下实质性法家政权与三民主义的联结,在台湾最终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而中国的“马列主义”,其实是“列宁主义”,其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东方专制文化同源。这一意识形态,与实质性法家政权的联结,即所谓的“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催生了法家原教旨主义。

半个世纪的法家原教旨主义,时而因应时势,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凸现。其典型的特征,有几个方面内容:

1、党权至上。将维护党权的统治置之于社会发展、社会正义和人民幸福等一切之上。从摧毁一切可能危害到党权至上的力量这一立场出发,反对一切社会组识、宗法制度、意识形态、乃至家庭伦常。将专制统治直接伸延到每一个散沙般的个人。

2、灭人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在《商君书-开塞》中提出:“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成为此后法家政权对待社会伦常的宗旨,其现代版本就是“大义灭亲,大公无私”。秦代法律强迫分家,削弱父权,鼓励夫妻、父子互相揭发。秦短命而亡后,汉王朝基本沿用秦律,在少量的修改中,恢复了亲亲相匿的伦理规则。到七十年代,每天听到的、唱的就是“爹亲娘亲不如亲”,这是彻底摧毁人伦的法家原教旨主义的最重要的表现。夫妻相爱,父母、子女相亲的亲情,是人伦,是自然秩序的基础。摧毁人伦,实质就是摧毁了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中国社会的道德体系,不正是在“大义灭亲,大公无私”的口号声中,在“爹亲娘亲不如亲”的歌声中崩溃的吗。

3、推崇以法治国。强调法律是党的意志的表现,而不是自然生成的、反映社会正义和自然秩序的习惯;强调法律的工具性作用,以严刑竣法维护党权专政。严刑竣法在七十年代以前,体现在不断的政治迫害,以最高指示、中央文件代替律令,以学习班、劳动农场取替刑罚,大规律地、变相地以法刑人;八十年代后,不断的严打运动,收容条例、劳动教养条例等恶法,将严刑竣法延伸至控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4、此外,半个世纪以来,可以从诸如“以农为纲”、“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一号文件”、“深挖洞,广积粮,备战,备荒”、“割资产阶级尾巴”、“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稳定压倒一切”等口号性的政策、政令中,寻找到它的法家原教旨根源。畸形社会是极权政治的产物,如果没有政治暴力对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干预,基于社会和道德经验,会自发生成和谐的自然秩序。当个人权利总处在被压制的时候,人性基于本能就会就蜗牛一样内卷,内卷化的人性就是利已至上。

极权政治必须由普遍性暴力维持,否则,极权政治就会被压制了的人性产生的张力所推翻。而普遍性暴力只有在畸形社会,利己至上的非理状态下产生。因此,造就一个畸形的社会,就是极权政治自然的选择,有意而为之。要造就一个畸形的社会,首先必须摧毁社会的道德和伦理体系。

实质性法家政权与马列主义的联结,即所谓的“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进入九十年代后,意识形态让位于利益分配。一方面是合法性和社会正义受到内部的质疑和外界的压力,因此,对任何被认为可能消解专制的意见、建议或事件总是不能理智地对待,而且,整个机制总是不自觉地采用专政的手段;另一方面,弱势群体的怨恨,对个人权利和自由观念的强力压制,累积着巨大的势能,初始扰动也许随时都可能戏剧性地出现。由于民间社会长期被瓦解,社会缺乏承受混乱的能力、缺乏化解冲突的机制,两难的局面事实上已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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