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传统法治文化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精选

传统法治文化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传统法治文化;作用分析;法治建设

本世纪初的中国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法治现代化革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新世纪我国的治国方略和宪政目标。

1传统法律文化包含很多优秀成分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成文法、判例法共存及制定法与民间法并列的“混合法”模式;“无讼”价值观下节约成本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守法观念;司法中“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慎刑恤狱”的司法人道主义;“实质正义”的司法价值取向;法律的“集体主义本位”;“为政在人”的人治观;“亲民”的政治道德观;法律语言的简洁;司法人员的人文素养;古代行政立法、监察制度及廉政建设及历史上“变法”的经验等等,这些都包含着符合现代法治的成分,经过改造,完全可以为当前的法治建设服务。

2中国法治建设离不开传统法律文化

2.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包含着许多先进的成分,例如前述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将法律建立在民族的伦理道德之上,通过礼法互动来保证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实现法律的妥当性价值,更好地稳定社会秩序。传统法律文化中这样的内容还有很多,它们都是我们当前法治现代化建设的现成的本土资源,西方学者庞德曾说过,中国在寻求“现代的”法律制度时不必放弃自己的遗产。西方学者能有如此真知灼见,对于这些优秀的遗产,我们更没有理由不继承。

2.2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割裂历史传统。文化建设不是一项空中楼阁的事业,文化自身有历史延续性的特点,任何一国文化的发展都是在既有的历史文化的基础上进行的,今天的一切与历史传统都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化的发展决不能割裂历史,不能完全摆脱传统。

2.3移植的法律必须经过一个“本土化”的过程。任何外来文化进入一个国家之后都必须经过一个“本土化”的过程才能被消化、吸收,从历史上看,中国对印度佛教的改造,日本、韩国对从中国传入的儒家文化、佛教、道教的改造都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种改造是对外来文化进行过滤、吸收和选择的过程,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一种文化是不可能轻易地移植到另外一种文明里的。

对于所谓的“本土化”,按照学者的解释,一方面是指“按照本民族的特质而发展”,还指“与本国(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以及风俗习惯等密切相结合。”其主要原因是只有经过“本土化”的过程,才能使民众对移植的法律产生亲和力,便于民众接纳,减少推行的阻力。

3法治建设中要利用好传统法律文化

3.1仔细鉴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容庞杂、良莠不齐,其中包含着许多优秀成分的同时还包含着更多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已被时代抛弃的糟粕,因此,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时,必须仔细地鉴别。对于其中的专制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泛刑事主义等明显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内容应毫不犹豫地予以抛弃,对于其中含有的优秀成分,亦必须仔细鉴别,巧妙合理地予以运用。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我们曾有过许多失误,将精华当作糟粕予以抛弃及将糟粕当作精华而奉行的错误都曾犯过。前者如近代第一代法律家在对待传统“混合法”的态度方面,“混合法”本来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遗产,但是近代第一批法律家在西方“三权分立”思想影响下,却认为法官“援引比附”(即适用和创造判例)是司法干预立法事务,有悖宪政原则,故对“判例法”采取否定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法律制度向大陆成文法系一边倒的形势。后者如从建国至今,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律工具主义”仍被许多人所奉行,将法律视为无产阶级专政“刀把子”的观念仍大有市场,针对社会治安的状况,隔一段时间就在全国或国内部分地区推行的“严打”竟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常规的手段。这种现象的存在,不利于人民群众现代法治意识与观念的培养。所有以上这些失误,都反映了我们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认识的浮浅与幼稚。

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还应对传统法律文化中一些契合现代西方法律发展趋势,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西方法律的弊端而被一些西方学者推崇的内容保持冷静的头脑和审慎的态度。因为中国的情况不同于西方,中国与西方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面临着不同的情况,在西方要避免的一些东西有时反而是我们必须学习的对象。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传统法治文化;作用分析;法治建设

本世纪初的中国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法治现代化革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新世纪我国的治国方略和宪政目标。

1传统法律文化包含很多优秀成分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成文法、判例法共存及制定法与民间法并列的“混合法”模式;“无讼”价值观下节约成本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守法观念;司法中“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慎刑恤狱”的司法人道主义;“实质正义”的司法价值取向;法律的“集体主义本位”;“为政在人”的人治观;“亲民”的政治道德观;法律语言的简洁;司法人员的人文素养;古代行政立法、监察制度及廉政建设及历史上“变法”的经验等等,这些都包含着符合现代法治的成分,经过改造,完全可以为当前的法治建设服务。

2中国法治建设离不开传统法律文化

2.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包含着许多先进的成分,例如前述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将法律建立在民族的伦理道德之上,通过礼法互动来保证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实现法律的妥当性价值,更好地稳定社会秩序。传统法律文化中这样的内容还有很多,它们都是我们当前法治现代化建设的现成的本土资源,西方学者庞德曾说过,中国在寻求“现代的”法律制度时不必放弃自己的遗产。西方学者能有如此真知灼见,对于这些优秀的遗产,我们更没有理由不继承。

2.2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割裂历史传统。文化建设不是一项空中楼阁的事业,文化自身有历史延续性的特点,任何一国文化的发展都是在既有的历史文化的基础上进行的,今天的一切与历史传统都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化的发展决不能割裂历史,不能完全摆脱传统。

2.3移植的法律必须经过一个“本土化”的过程。任何外来文化进入一个国家之后都必须经过一个“本土化”的过程才能被消化、吸收,从历史上看,中国对印度佛教的改造,日本、韩国对从中国传入的儒家文化、佛教、道教的改造都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种改造是对外来文化进行过滤、吸收和选择的过程,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一种文化是不可能轻易地移植到另外一种文明里的。

对于所谓的“本土化”,按照学者的解释,一方面是指“按照本民族的特质而发展”,还指“与本国(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以及风俗习惯等密切相结合。”其主要原因是只有经过“本土化”的过程,才能使民众对移植的法律产生亲和力,便于民众接纳,减少推行的阻力。

3法治建设中要利用好传统法律文化

3.1仔细鉴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容庞杂、良莠不齐,其中包含着许多优秀成分的同时还包含着更多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已被时代抛弃的糟粕,因此,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时,必须仔细地鉴别。对于其中的专制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泛刑事主义等明显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内容应毫不犹豫地予以抛弃,对于其中含有的优秀成分,亦必须仔细鉴别,巧妙合理地予以运用。

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我们曾有过许多失误,将精华当作糟粕予以抛弃及将糟粕当作精华而奉行的错误都曾犯过。前者如近代第一代法律家在对待传统“混合法”的态度方面,“混合法”本来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遗产,但是近代第一批法律家在西方“三权分立”思想影响下,却认为法官“援引比附”(即适用和创造判例)是司法干预立法事务,有悖宪政原则,故对“判例法”采取否定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法律制度向大陆成文法系一边倒的形势。后者如从建国至今,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律工具主义”仍被许多人所奉行,将法律视为无产阶级专政“刀把子”的观念仍大有市场,针对社会治安的状况,隔一段时间就在全国或国内部分地区推行的“严打”竟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常规的手段。这种现象的存在,不利于人民群众现代法治意识与观念的培养。所有以上这些失误,都反映了我们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认识的浮浅与幼稚。

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还应对传统法律文化中一些契合现代西方法律发展趋势,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西方法律的弊端而被一些西方学者推崇的内容保持冷静的头脑和审慎的态度。因为中国的情况不同于西方,中国与西方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面临着不同的情况,在西方要避免的一些东西有时反而是我们必须学习的对象。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无讼思想法治建设儒家思想

一、传统文化中的“无讼”思想概述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诉讼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指封建社会的文化,在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中,各种思想交融,其中儒家思想深入其中。儒家文化不仅直接促使产生了封建法律制度,还固定了民众的法律意识,继而形成了中国传统的诉讼观念。我国的诉讼观念根植于传统法律文化中,其形成源于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等诸多因素,中国传统社会以礼立国,以礼施政、以礼立法,根本上决定了传统诉讼观念的归属。而孔子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更是诠释了传统的诉讼观念———无讼。至此,“无讼”几乎成了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事实上,传统诉讼观念中除了“无讼”思想,还演化出了“息讼”“、厌讼”、“耻讼”等思想。无讼是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中最理想的状态,是统治者所倡导的诉讼意识。在高度集权的专制统治下,统治者压制诉讼以达到社会繁荣稳定的景象,并通过宣扬儒家伦理法律观:“礼”“义”“仁”思想、重德耻法等,让民众逐步形成一种“耻讼”意识,即打官司是一件羞耻的事情,是道德败坏的表现。无论是“厌讼”、“息诉”、还是“耻讼”,都是民众所追求的“无讼”,构成了中国传统的诉讼观念。中国传统诉讼观念其实质是追求纠纷在表面形式上的消失,并非是在法治的基础上使矛盾、纠纷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在社会主义法治化的进程中,传统诉讼观念制约了权利意识的伸张,束缚着法律意识的发展,进而影响法治建设。

(二)无讼思想的内涵

“无讼”,从字面上理解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出现冲突和纠纷不是通过诉至官府,寻求法律的强制手段来解决,而是通过相互间的妥协与退让而解决;二是通过道德教化等手段使人们无争无讼,使得任何纷争都能得到及时化解,甚至没有形成诉讼的可能,做到禁之于未然。“无讼”思想注重和睦,尽量避免诉讼的发生,“无讼”秉承儒家思想,而“和”是儒家的精髓。诉讼则意味着对和谐的破坏,即只有达到无争无讼才能实现天人合一。儒家思想的“以和为贵”、“以人为本”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这种儒家特有和谐观、息讼止争和追求无讼的主张对传统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是以家庭、家族为单位生活,即使发生纠纷也是内部矛盾,由家族内部人员调解。如果有人一发生纠纷就诉至官府,不但影响彼此的关系,而且劳民伤财,有时甚至会反目成仇。这样必定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二、无讼思想在当代延续的必然性

(一)人情规范在社会中仍起着重要影响

费孝通先生认为:传统社会是一种“礼俗社会”、“人情社会”,人情在社会中起着不可忽视的规范作用。尽管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法律文化指导社会依靠人情来规范。“德”、“礼”、“义”仍是社会的主导思想、备受推崇。人们靠着德与礼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以此评价别人的行为。法律虽然为社会提供了行为规范,但人们还是希望通过道德来教化、规制他人的行为。虽然道德与法律一起发挥着规范市场秩序和人们的行为的作用,但是道德调整的范围较之法律调整的范围仍是很宽泛的。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仍是以人情为纽带、道德为依托的。

(二)控制手段之间的相互排挤

法律作为众多社会控制手段中的一种,与其他控制手段一起发挥着协调社会的功能。众多控制手段,互相配合的同时也会出现相互之间的排挤。政策对法律的调控空间排挤最大。从本质上讲,法律、习惯都属于制度的范围,因而无论是法律还是不同的习惯,都可以使人们对于自己的交往与行为产生合理的预期,进而规范人们的行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功,但是法律运用较少,加之人口众多法律知识传播较慢,基本常识比较缺乏,都使得传统习惯较之法律有更大的存在和发展空间。并且习惯更具有灵活性,在国家强制力介入伤害交易双方信赖基础时习惯就成了首要选择,其作用范围更大。这种更为温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更容易为大众所接受,对于日后的交往产生的负面影响更少。所以说,习惯对法律调整空间的排挤为“无讼”思想的存在和发展留下了空间。

(三)诉讼的高成本的影响

一旦诉讼即要面对高成本、高消耗。利益最大化是人们追求的目标,诉讼从心理层面到经济层面都是一种巨大的消耗。人们害怕付出高成本却没有收获,或者换来低回报而不愿诉讼,是人之常情。打官司有着严格的程序,复杂的手续,必要的诉讼成本。最重要的是,有些司法素质、工作效率不高,这无形中增加了诉讼的时间成本。而且即使得到判决,判决的执行也是经常要面对的问题。诉讼中经济的支出也在所难免,比如请律师提供的费用,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等等。当事人还要面对社会心理成本的付出,被认为有失“体面”、伤害了信赖关系等都使得无讼成为首选。

三、无讼思想对法治建设的影响

(一)无讼思想对法治建设的积极影响

“无讼”的前提是不争,它体现了人们对和谐的向往与追求,这种和谐的思想在法治领域的体现就是“无讼”。所以,“无讼”是和谐社会在司法上的要求和反应。古代“无讼”社会“礼法互补”、“德主刑辅”的治理模式给我们现代社会最大的启示就是德法并治,德治和法治并举,综合运用道德、法律和公序良俗以及舆论引导等各种方法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另外“,无讼”思想推崇道德教化,有助于培养全体公民良好的道德规范,为以德治国培育良好的社会土壤,无讼思想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古代“无讼”思想下的调解手段是现代人民调解制度的渊源,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应该合理利用好人民调解制度,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纠纷,本着互谅互让、公平合理的原则,自愿达成和履行调解协议,把双方原有的良好关系继续保持下来,不至于矛盾加剧、关系恶化,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为促进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二)无讼思想对法治建设的消极影响

1“.无讼”法律文化妨碍人人平等法制观念的认同。

如上所述“,无讼”思想根植于儒家传统文化中,君君、臣臣、子子,等级森严,高低贵贱有着严格的差别。“一般的社会秩序,不是靠法来维持,而是靠宗法、靠纲常、靠下层对上层的绝对服从。”这一点在今天的社会经济建设中尤为显著,市场交换主体事实上的不平等仍大量存在,严重制约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形成,“权力至上”等腐朽观念严重损害执法、司法的公正。百姓不信任司法救济,纠纷得不到解决,以至影响社会的稳定。法治社会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人人平等,严格按照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无讼”思想尊崇“道德至上”。

“权利”的概念源于西方,是指受法律保护的个人利益,本身含有道德“正当”的意味。权利一语,“表达的是尊重个人,尊重他的尊严和价值,以及尊重他作为自主的道德行为者的地位。”而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道德至上”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在传统思想中是没有“个人权利”这个概念的。国家一个大家庭,个人是家里的一份子。每个人对国家都有着责任,人人都是兄弟姐妹都应该遵守“礼”的原则。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在与他人的利益冲突面前,是懂得礼让和妥协的。在儒家思想教化下,法律的目的不是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保护私有财产,而是抑制、消灭人的私欲,做到使民不争。争财成讼历来为官府和舆论不容,甚至有言:“良民畏讼,莠民不畏讼;良民以讼为祸,莠民以讼为能……”。在一般人的观念中,但凡是诉讼都是不可取的。“无讼”就是从思想上否定人的私欲,忽视人的权利诉求,并用严酷的刑罚加以威慑,这是导致民众忽视权利意思的重要原因。正像美国汉学家费正清所说,中国古代“很少甚至没有发展出民法保护公民;法律大部分是行政性和刑事的,是民众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

四、中国传统文化的无讼思想对法治建设的启示

(一)法律不是万能的,要重视道德教化

法律不是万能的,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需要道德的适当引导。当今,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而犯罪率也在急剧上升,传统文化中道德体系千疮百孔,人情寡淡。法治建设急需解决这种现象。但现代司法体制治标不治本,收效甚微。有人似乎忘记了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法律不可能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相较之下,道德教化就可以做到这一点。“无讼”思想由传统文化演变而来,强调人对其自身的约束,“克己复礼”。只有当法律与道德的精神相一致时,法律才有价值。只有在不背离道德的情况下,法律才能得到普遍的认同。以法律为主、道德为辅,可以弥补现代社会中法律与道德的紧张对立所造成的法律的僵化及普遍的道德冷漠。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应当重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倡“无讼”思想中的核心理念即和谐理念,才能减少资源浪费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摩擦,尽早实现法制化。

(二)借鉴以调解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无讼”思想重视多渠道、多元地纠纷解决办法,把调解作为解决民间纠纷,恢复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手段。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即反映了古人对和谐的追求,又有调解对解决民事纠纷的作业。所以调解制度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仍有借鉴价值。第一,调解不需要进入司法程序,简单并且行之有效。第二,法治建设固然要树立“法律至上”观念,但法律并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唯一手段。加之我国历史悠久,传统习俗较多,法律不是纠纷解决的唯一办法,调解就是最为简单方便的纠纷解决方法。第三,中国是“熟人社会”,有时无法依靠法律一元手段处理纠纷。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人们必须关注周围环境对自己的影响和评价,对簿公堂往往影响人际往来,并且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现阶段,很多经济交易纠纷尚不适宜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第四,虽然中国经济正高速发展,国民素质有了大幅提高,但民众对法律规范仍然缺乏必要的了解,对法律程序存在偏差,不愿拿起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维护正当权益。借鉴“无讼”文化解决纠纷,应当加强民间调解,司法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协同合作共同完成民事纠纷的调解。

(三)“和为贵”等观念有利于法治建设的发展

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即为和谐,和谐指的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这三个方面。事实上这与传统法律文化中“以和为贵”的精神是一致的“,无讼”思想传播了这种精神。在法治建设中对“无讼”思想进行客观分析是大有帮助的。法律作为调控社会关系的一种基本手段,最终要解决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或纠纷,以暴治暴的诉讼方式不能解决人们的思想观念问题。而和平解决纠纷才可以融洽各种社会关系。因此,以传统“无讼”思想的精华来扶正当前的文化无序和道德失范,调处纠纷,以缓和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这是法治建设的当务之急。

五、结语

无讼观念虽然产生于传统社会,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并非完全是糟粕而不能继承。尤其是在当下中国,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法律规范尚未完全,法治文明仍在全面建设下,传统的无讼观念是可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价值的。在法治的视野下审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无讼思想,继承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成分,革除弊端、创新思路,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梁志平.寻找自然秩序中的和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高道蕴,高鸿君,贺卫方.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4]孙利.中国传统无讼思想及其现时代价值[M].南京师范大学.2006.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传统文化;管理思想;借鉴

1引言

中国传统文化之所以能够绵延五千年而不绝,是由其自身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其所具备的时代特点决定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农耕文化为主体,并吸收了游牧文化和海洋文化而逐渐形成的,是既恬静、和平又积极进取的文化,而包容、承顺则成了此种文化的核心特征。也正因为中华文化能够承顺前代、包容外来,所以她才能够绵延五千年而不衰。在这五千年的文化长河中,管理思想便是一朵晶莹剔透、翻滚涤荡的浪花。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管理思想总起来说分两大类。其中一类属于宏观管理的治国学。所谓的治国学就是探讨治国方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治国平天下是一个终极目标,因此其中也就不乏关于探讨治国方略的思想。这些治国思想虽然在传统社会中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它却指导中国历代统治者完成了诸多辉煌的治国实践。从西周时期的“成康之治”到汉代的“文景之治”,从唐代的“贞观之治”到清代的“康乾盛世”,中国传统的治国管理思想无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妙用;另一类是治生学,就是探讨人生哲理、修身养性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认为,一个人要想成家立业乃至治国平天下,没有好的修养是办不到的。因此说:“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可见治生学在中国传统管理思想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从教派、学派的角度讲,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管理思想又主要体现在儒、兵、道、法四大家的文化当中。

2儒家管理思想的借鉴。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孔子和孟子是儒家主要代表人物。儒家管理思想的核心是“仁”。论语中讲“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体现在管理思想上便形成以人为中心的基本精神,其本质是“治人”。儒家思想把生产管理的主体———人,推到管理的前沿,符合现代管理思想以人为本的要点。儒家思想的代表作是《论语》,共20篇,492章,是孔子的门人记录孔子言行的一部著作。其内容十分广泛,多半涉及人类社会生活的问题,对中华民族的心理素质及道德行为起到重大的影响作用。直到“新文化运动”之前,约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一直是中国人的初学必读之书。在中国封建社会,孔学占统治地位两千余年,已充分说明孔孟之道管理思想的魅力。中国宋代的开国宰相赵普曾标榜说:“吾半部《论语》可治天下。”足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当人类社会进入了后工业时代,孔子的管理思想再度被人们所重视。日本工业之父涩泽容一的起家就靠“《论语》加算盘”,已故著名企业家松下幸之助也是靠《论语》来管理并发展企业的。这些事例都充分说明,在现代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完全可以继承发扬《论语》中的思想精华。《论语》中的管理思想的要点有如下几点:

2.1“和为贵”的思想。

孔子讲“礼之用,和为贵。”“和”就是和气、合作、和睦、和谐。强调“和”就是强调对人际关系的调整。我国历来把天时、地利、人和当作事业成功的三要素,而在三要素中人和为上。对于治生来说,和气生财。在一个企业中只有做到“和”,讲团结、讲协作才能使上下级之间关系顺畅,平级之间不互相掣肘,共同努力,创造利润,实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对于治国来讲,和能兴邦,只有建设和谐世界、和谐社会,和谐城市、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理顺公务员、人民和人民代表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一国安居乐业,国富民强。

2.2“中庸”的思想。

中就是正,庸就是融合。中庸讲得是正确解决矛盾的方法,不是和稀泥。任何矛盾都有两个对立面,但两个对立面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解决矛盾就是把矛盾的两个对立面中正确的东西提炼出来,并将其融合在一起,使事情得到一个较为圆满地解决方式。在一个单位、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的管理中,过于偏执是最简单、甚至是最愚蠢的做法,往往会导致事倍功半的后果,而如果能“执其两端而用其中。”找到事物之间联系的统一的方面并将其融合,则有可能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3“德治”的思想。

孔子在《论语》中讲:“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意思是“统治者要以道德来治理政事、教化万民,就像北极星那样,自己居于固定的方位,群星都会环绕在他的周围”。在管理问题上,不论哪种模式,就其本质而言,都可归入文化和制度的范畴,这是两条基本的管理路线。道德属于文化的范畴是上游,法制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下游。二者一上一下、一软一硬、刚柔相济不可偏废。而德治作为一种管理思想的提出,始于孔子。无论是什么团体,他的领导者必须具备较团体成员更为高尚的道德水准,只有如此才能赢得下属的爱戴,其政令的实施也才能更加通畅。所谓“政者正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修己以安百姓”就是这个道理。

2.4“礼治”的思想。

儒家学说以“仁”为最高的思想境界,而要达到这一境界,就必须用礼来规范人们的言行,即所谓的“克己复礼以为仁”。在具体做法上要求不同的人都要立足自己的角色说话,按自己的身份行事,也就是找准自己的位置,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这个道理。在一个团体中各级管理者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也都履行着各自的责任,有的需要统观全局,有的需要独挡一面,有的需要具体执行。处于不同位置的管理者,充当的角色不一样,但都要按照他们各自的“礼”来行事。只有这样,这个团体才能为着一个共同目标,井然有序地安排各项工作,坚决彻底地执行每项任务。

3兵家管理思想的借鉴。

兵家文化在中国起源于春秋时代,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主要代表作是《孙子兵法》。该著作是我国春秋时期杰出的军事家孙武所著。孙武是春秋末期齐国人,古代第一个形成战略思想的伟大人物。后被吴王阖闾拜为上将,率军伐楚,大获全胜。《孙子兵法》在军事上的贡献世界各国是公认的,可与二千二百年后德国著名军事家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相媲美。军事离不开管理,管理又可从军事中借鉴宝贵的经验,在我国以《孙子兵法》

为代表的兵家文化内涵了极其丰富的管理思想。

3.1不战而胜的思想。

《孙子兵法》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意思是:

“百战百胜不算最高明的,不经过战争而使人屈服才是最高明的。所以用兵的上策是以谋略制胜,其次是通过外交手段制胜,再次是动用武力来制胜,而强攻敌人防守最坚固的地方则是最下策”。作为管理者要实现管理目标,不能强攻硬取,在制定一项工作计划时,要先进行成本和利润分析,看看所得到的产出是不是能够补偿成本获得利润,否则便得不偿失了。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之后,还要寻求一种最节约、最有效的方法去完成任务,蛮干必然付出较高的代价,不会获得较高的回报率。

3.2重视战前筹划的思想。

兵家提出“庙算”的思想,所谓:“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这就是强调在战前要进行周密的谋划和详尽的部署。

谋划越周密,部署越详尽,则胜利的把握越大。

作为国家或企业在推行一项政策前也要进行周密的谋划和部署,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管理者就可以运用先进的电子设备和网络信息技术对一项政策的实施进行沙盘推演,或者模拟实验,从而预先估计政策实施所带来的效果,并提出修正意见,改进政策措施。

3.3分级管理管理思想。

兵家提出“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庞大的团体进行管理首先要进行分级,增加管理层级,缩小管理范围,使之符合有效管理的实际要求。管理层级也不宜过多,否则会影响管理信息的有效传达;管理层级又不能过少,否则又会使管理者管理的范围过大,超出其自身能力的要求。如果能进行合理的分级,再庞大的团体管理起来也能得心应手,运作自如。

3.4因变制胜的思想。

兵家主张“因变制胜”。《孙子兵法》说: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而转化者,谓之神。”意思是军事就像水流一样没有固定的模式,能够根据敌方的情形变化而变化的才能叫做用兵如神。山间的溪水缓缓流淌,经过一个狭长的地带,它就变得狭长,而经过一个开阔的地带,它就变得开阔。一泓清水,用一个圆形的容器去盛它,它就是圆形的,用一个方形的容器去装它,它又变成方形。因此,管理行为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和陈规,只要能够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改变管理策略,最终完成管理的目标就是成功。作为一名合格的管理者要能够根据现实情况的改变来改变管理的策略和方法。在现代管理经济学中,这种变化的管理策略的制定和执行称之为动态博弈。

4道家管理思想的借鉴。

道家的创始人是老子。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春秋时楚国人。他曾做过周朝的守藏室的史官,职位低微,但却能看到周朝收藏的许多文献,这对老子思想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老子的唯一著作是《道德经》,也称《老子》,只有5000多字,但言简意赅、观点明确、论证严谨。在中国哲学史上,老子第一个把道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哲学中的管理思想博大精深,涉及管理原则、管理环境、管理策略和管理者自身修养等多个方面,其中“无为而治”是老子管理思想的核心。

4.1“效法自然、无为而治”的管理原则。

老子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种观点反映了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

“道”即规律,而规律又是来源于自然的。管理者要想做好管理工作就必须顺应自然规律,以自然规律为基本原则,制定管理方法和策略,以完成管理目标。而要遵循自然规律就必须尽量减少人为的干涉,于是老子又提出了“无为而治”的原则。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通过“无为无不为”、“必先为而后至于无为”的方法,以期实现“明刑至于无刑,明赏至于无赏,百职不戒而举,万事不劳而成”的最终目标。所谓“无为”,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要求管理者不要过多地干涉被管理者的行为,只给被管理者营造一种规范,使被管理者在规范之中自由行事,这样才能发挥管理的最高效率。在市场经济改革当中,政府便应当成为一个无为的管理者,不去直接干涉企业和消费者等市场主体的生产消费行为,而是通过制定法律制度的方式营造一个和谐、有序、顺畅的市场秩序,并辅之以税收、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的各项财政和货币政策,在市场出现问题时进行及时宏观调控。只有这样市场的效率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生产力也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

4.2创造清静安定的管理环境。

老子主张:“清静可以为天下正。”就是要求管理者必须为管理工作创造一个清静的管理环境。如果在管理环境中充满了嘈杂的噪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必将影响决策;另外,如果在管理环境中充斥着个人的主观欲望,而缺少清静的理性思考,那也必将使管理策略的制定失去方向。因此,管理者要想创造一个清静的管理环境,必须要减少外界事物的干扰。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不为目。”“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弱其志,强其骨;虚其心,实其腹。”通过减少人们过分的主观欲望,来净化管理环境。

4.3以退为进、以弱胜强的辩证管理策略。

老子的思想中包含许多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他认为各种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并由此提出了后发制人,柔弱胜刚强的辩证管理策略。老子认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

这说明物极必反,对立面可以相互转化。水是天下最柔弱的东西,可是水滴石穿,能够不动声色,击穿顽石的东西又非水莫属。事物发展到极点后必然要向对立面转化,这就要求管理者在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地变换管理策略和方法,以退为进、以弱胜强、后发制胜。

4.4管理者谦恭、温和的修养。

老子对管理者的个人修养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不敢为天下先”、“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要求管理者居上谦下,时时处下、事事居后,不要让自己高高在上,而应永远谦恭、温和像山谷、大海一样容纳万物,从而获得被管理者的爱戴和尊敬,使其政令能够得到顺利地贯彻实施。

5法家管理思想的借鉴。

我国的法治思想起源于先秦法家,后经演变形成体系。法家坚持以法为中心,主张法治,反对人治,主张“尚法不尚贤”,认为管理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有健全的法规制度作为保障。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战国末年韩国的贵族,著有《韩非子》一书,现存五十五篇。韩非总结前代法家思想实践,提出了完整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管理理论,对于现代管理也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

5.1法、术、势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韩非之前商鞅强调“以法治国”;申不害强调“以术统臣”;慎到强调“以势驭民”。所谓“法”就是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所谓“术”

就是权术,也就是管理者的管理技巧;所谓“势”就是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韩非子认为,作为一名管理者必须将法、术、势三者相结合,管理者要依靠自身所拥有的权力制定规章制度,如果没有背后的权力,规章制度就不会真正生效。在规章制度颁布以后,还要运用一定的管理技巧去引导被管理者遵照规章制度办事,只有如此才能实现迅捷高效的管理。

5.2重利富国的经济管理思想。

法家的经济管理思想重法而不重德,重利而不重义。韩非认为,只有规章制度确定下来不再变动,人们的利益划分才能明确,权责才能清晰,监督才会有效,人们才会有更高的热情去创造经济效益。只有人民百姓富裕了国家才会富强。

5.3“法治”优于“人治”。

韩非在论证“法治”优于“人治”时,举传说中舜的例子。舜事必躬亲,亲自解决民间的田界纠纷和捕鱼纠纷,花了三年时间纠正了三项错误。韩非认为此法不可取,“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也就是说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现实中的错误是无限的,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纠正错误中去,就不可能使天下绝大多数的错误都得到纠正。超级秘书网

作为一名有效率的管理者则应当制定法规并公之于众,违者依法纠正,管理工作就方便多了。

5.4法规应当公开、平等。

韩非子还主张管理法规应当公开、平等。即实行“明法”、“一法”原则。“明法”就是“著之于版图,布之于百姓。”使整个管理范围皆知。“一法”即人人都得守法,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任何法外特权。“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各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不能游离于法规之外。

6结语。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其中的管理思想更是灿若群星,不经过系统地研究和探索无法一一摘取。在如此博大精深的文化面前,任何一名学者都不得不肃然起敬,研究起来也应本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严谨态度,从而继承先贤绝学,使中国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并为现代社会管理服务。本文仅从中国传统文化管理思想中的某些侧面以管窥豹,以期抛砖引玉尔。

参考文献:

[1]冯达甫。老子注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01

[2]金池。论语新译[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09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研究部《孙子》注释小组。孙子兵法[M]。北京:中华书局,2005-01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优秀传统文化;高学历人才;思想政治启发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概述

中国传统文化,是指中国几千年文明发展在特定的历史环境,经济结构,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作用下,积累和流传下来的。并且至今仍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推崇儒家文化,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系统的主导,儒家文化对中国的政治思想、伦理体系、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人生理想等都起着推动作用。

二、现阶段思想政治提升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今社会已经处于一个大变革,大转型的历史时期,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生活日新月异,社会生活也跟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我们看到科技革命给我们的美好生活带来的希望,另一方面,伴随着这一巨大的冲击和大幅度的转型,人们在各方面不适应的症状应用而生,所以要想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取得很好的成就,我们就应该加强思想政治提升工作,特别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提升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扫除障碍,创造条件,从而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提升中的实现的途径

1、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到高校的教学计划之中。但凡成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必定非常注重人文精神,这对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思想教养是十分重要的,高校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切勿将古代的文化艺术瑰宝看作是可有可无的精神消遣。作为大学,相关负责人应当在高校开展一些有关传统文化的专题讲座,也可以开设一些选修课程,比如《论语》《左氏春秋》《老子》《孟子》等,同时注重提升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这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展是当代大学生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如果能够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授给大家,必定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作为教师,在传播思想政治理论的同时,利用多媒体这样的网络技术,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其中,将乏味的理论与传统的艺术结合起来,将会大大提升思想政治教育。

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提升中的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狭隘的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不断侵蚀着大学生的思想。面对这些挑战,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对于加强大学生思的思想政治教育迫在眉睫。

1、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引导当今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的灵魂。在人生态度与人生追求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舍身取义、自强不息、勇往直前的精神对培养大学生敢于担当、勇于开拓、积极进取。迎难而上的人生观有着重要的作用,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在国家观念和社会责任方面,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先义后利、舍己求人的大局意识对于培养大学生高度的自尊心和责任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2、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在我国,孔子提倡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这些后来都被视为儒家思想的道德修养。道德修养是指一个人自觉地将外在的社会道德要求转变化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中国传统文化的首要价值取向是崇尚高尚道德,重视自身修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修身理论和“内省、慎独”的自省方法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我们要在思想政治的教育过程中借鉴并且利用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努力提高大学生的思想境界,培养大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

3、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将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自身素质。人文精神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最主要的内容,人文精神追求人自身的完美,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追求对自然规律的遵循,注重培养人生意义和人生价值,注重提升人的精神生活和自我修养。积极引导大学生学习了解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我们不建议全盘吸收,但我们提倡学而有所思,这对于拓展青年人的知识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用优秀的传统文化影响大学生,培养大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让大学生融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领域,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以便更快的提升和加强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

五、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提升中的意义

第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激发大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热情。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是民族精神的基石,每个民族都倍加关注自己的现在和未来,民族精神是民族信仰、民族宗教、民族风俗、民族文化的融合体,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赖以生存的核心和实质。弘扬和发展民族精神对于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有着坚不可摧的力量和作用,它能够使一个国家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修身自省的哲学理论,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思想境界,完善其人格修养,提高其道德品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化历史积淀了让国人为之自豪的修身理论,这些理论丰富了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学》中记载“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可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仁人志士之追求,修身是人之根本。

第三,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学习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谈到学习,成就最大的莫过于孔子,孔子的言行全记录在《论语》当中,《论语》是儒家思想的集大成,是我国古代的精华,在《论语》的《学而》篇中,极大程度的提到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学习目的,孔子主张好学乐学,孔子提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颜渊是孔子最喜欢的学生,在孔子看来,颜渊在学习当中知难而进、不耻下问、虚心求教。

所以研读像《论语》这样的经典文化,让大学生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助于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指导。我们教育领域当前实行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就是要让学生的德智体美得到全面的发展,德是素质教育的核心,而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提升素质教育的两个基本点。我们处于一个与时间赛跑的竞争年代,社会发展之快让我们必须全力以赴,作为大学生,只有掌握了适合自身个性化特点的学习方法,才能在竞争中谋得发展。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有助于大学生提高其认知能力和学习能力,勇敢的面对各种挑战和机遇,迎难而上,勇往直前!

参考文献:

[1]隋都华.中国传统文化与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J].现代远距离教育,2004(4).

[2]曲洪志.中国传统文化与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理论动态,2004(6).

[3]邹婷.传统文化教育在高校思想工作中的作用[J].教育教坛,2010,(9):76-77.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