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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汇报

建筑节能汇报

经过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和十几天的辛苦工作,首次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告一段落。刚才各检查组组长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把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教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都写得很好,这些材料要汇编成册,到时候应把每个检查组的成员和组长名字载入册子,以示负责,也算是激励。

这次检查不仅督察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个省会城市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也对*年以后完成设计的居住建筑和2005年7月1日以后完成设计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检查,共计抽选了280个项目,发放了28份执法告知书。通过检查,基本上掌握了全国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建筑节能设计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应采取的对策。最重要的是,通过检查,强化了建筑节能的督查工作,推进了各地建筑节能的具体工作和计划落实,也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这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效果好,尽管是首次检查,没有经验,但也较好地完成了检查工作,在此我代表部党组表示感谢。

下面结合这次检查与建筑节能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总体情况

从汇报情况看,各地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认识有了一定提高。特别是进入2005年以来,由于加大了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行政监管、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的力度,形成了较好的工作局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第一,节能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取得进展,相关部门能够互相配合、互为联动;第二,政策法规出台有一定的针对性,工作目标和思路较为明确,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第三,技术标准相对完善并适合当地的实际需要,在设计、施工等环节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第四,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意识有所提高,抽检的大部分项目能够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五,节能技术得到了推广应用。如哈尔滨市自*年以来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都在97%以上,辽宁省2004年建成节能建筑占当年竣工建筑面积的89%,同时,即使在经济欠发达、人才资源相对匮乏地区如银川市,节能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较低。北方地区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从1996年就开始实施了,十年磨一剑,但节能工作不平衡的情况严重存在,省会城市好一些,一般城市差一些;房价高的地区较好些,房价低的城市就差些;北方地区执行标准起步较早,中部和南方就比较滞后;富裕地方好一些,贫困地区就相当被动;少数本来应该达到较高标准的地区,甚至部分冬冷夏热的城市,建筑节能执行标准的比例也相当低的。总体上来说,建筑设计这一块把关不严,业主篡改原来设计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设计图和施工图不一样,阴阳图纸并不少见。在竣工验收阶段,把节能列为验收标准的很少。总之,这次节能检查和上次小规模的专项调查结果相同,进一步暴露了存在的问题。

(二)施工竣工验收环节监管不严格。从各地检查情况看,施工验收环节的监管成效可分三个等级:一是违法必纠型。目前没有发现一个省市达到这个标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纠正一起的城市几乎还没有。可以说建筑节能是执法最不力的领域之一。二是杀鸡儆猴型。少数城市,最近一两年做到了这一点,处理了几个典型,但还做得很不好。三是偶发事件型。上级要检查了,再被动或偶尔处理一下违规事件。最近这一两年各省才开展这项活动。所以这三个等级中,最低标准也只有部分省市的达到,可见建筑节能的验收监管环节疏漏面很大。昨天,北京市出台了以住宅为单元的建筑验收标准,居然还没有节能验收的内容,这与国家大政策、大环境差距非常之大。实际情况表明,建筑节能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没有深入到设计、施工、验收、监管等各环节和具体操作人员的管理内容中,不少执法人员本身就是违法的对象,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三)建筑节能还缺乏足够的技术方面的支撑。这次所检查地区都反映节能的产品、技术可选择性不足,节能设计的软件本身质量相差很大,检验出来的结果误差过大。少数地方对新技术、新产品存在垄断现象,导致用户可选择性不足,没有形成竞争的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许多基础工作存在着薄弱的环节,培训工作明显偏弱。推进培训工作,一方面要使执法人员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另一方面能使被培训对象认识到什么是违法?后果如何?怎么做到依法处罚等等。

(四)尚未形成良好的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各地出台促进建筑节能的激励政策的地方还刚刚起步。对利用墙改基金或其他激励手段来促进建筑节能,或者说形成了社会氛围的地方还只是极少数。如像上海那样发放很简单的建筑节能五十问这样通俗易懂材料的,还只是一两个地方。开过建筑节能大会的只是浙江省,这些都反映了一个问题。所以说,传统的、习惯的、浪费的观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建筑节能万里长征还刚跨出第一步。对既有建筑节能的改造,农村新建建筑的节能标准,只有极少数地方,安徽、沈阳注意到了,其他地方基本没有动,上海出台了既有建筑的改造,还只是试点,仅限于多层建筑。

(五)北方地区热改滞后,造成了节能不节钱。各地节能建筑的收费管理仍未改革,同北京一样,建筑节能了但供热费用还是按老规则照收,装了热计量表了还照样按面积收费。科技部的大楼节能70%,热能耗是原来的二十分之一,但是收费还是按照原来的1.5万平方米来计算,这是严重不合理的。这就严重影响了业主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没有任何好处的节能改造自然难以全面启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就失效了。

(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建筑节能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最主要的抓手,也是节能成效最大的项目,居然没有一个城市由书记、市长挂帅的,有的省还只有副秘书长能开开会,有的成立了领导小组,但从来没有开过一次会议,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七)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缺乏周密的计划。这些问题都通过我们这次检查暴露出来了,情况比我们预计的更加严重。现在中央领导非常重视节能工作,近期的节约型社会展览,所有政治局委员都去了。建筑节能是最主要的节能项目,中央也发了很多文件,开了很多会,“*”规划把建筑节能放在重中之重,但是,上面热下面冷的状况依然没有改变。这些问题都必须暴露,成绩不说跑不掉的,问题不说不会自行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

问题很明了也很严峻,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部成立了资源节约型工作领导小组,从一个部职能的角度,靠这个小组微薄的力量推动这项任务,工作量很大,也包括很多方面,今天我只想就节能检查工作如何进行,讲几点意见:

第一,节能检查必须作为部、省两级工作重点,它不是突击性的,也不是说可有可无的。这正是因为全国十大节能项目中,我部负责的建筑节能所占的比例是最高的,占全部节能任务的40%以上。我们的目标要到2020年建筑节能要达到3.51亿吨标准煤,几乎等于其他九大节能项目节能效果的总和。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建筑业大发展的时期,每年的建设量20亿平方米,相当于全球建筑量的近半。从网上资料看,有人称,中国可能成为全国最大的建筑的浪费国,因为我国人均收入到了这个水平,城市化到了这个程度,经济发展到了这个阶段,最大的消费项目就是住宅和建筑。我国这个时期所建造的建筑是否节能,不仅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实际上也关系到全球的气候变化,世界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事关重大,也是资源节约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筑能耗的节约已经成为最大的节约项目,建筑节能应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从历史教训和各国的经验来看,推行建筑节能,行政和市场两手都要硬,而强制性行政管制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起步,必须先行。史实证明,从来没有一个国家能仅靠用市场之手单独来成功地推行建筑节能的,必须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强制性的纪律来推行。

正因为这几点,从部里来说,必须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建筑节能检查。各个省厅应该每年两次以上。建筑节能与季节气候有关系,夏天检查和冬天检查应有不同的项目。

第二,建筑节能检查必须结合北方地区的供热体制改革,要尽快解决节能不节钱的问题。供热体制改革电话电视会议我就讲了这个观点,要进行热改的专项检查,跟建筑节能检查捆绑在一起,相互强化;南方地区要结合既有建筑的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部地区的新建建筑的节能规范也要抓紧落实。沈阳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是老工业基地,也出台了新农村建筑的节能规定,江苏、浙江就没有理由不做到这一点。

第三,建筑节能检查工作要扎扎实实地促进全国各地节能工作的开展。要以上下呼应、互动强化的办法来推进各省市法规制度的建设,促进各省市理顺墙改与建筑节能的工作关系,促使各省市把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缺水地区的建筑中水回用,我部早就出台了强制性规范,但是执行的很少。要推进各地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违反节能法规的人与事要及时查处。检查工作还要促进节能检查的效能,要检查各个省厅发放了多少个执法告知书,处罚了多少个违法的设计、施工单位,要统计。从来没有处罚过的,要重点检查,从来没有处罚过的,就处罚省厅领导。这一点我们要吸取环保局教训,工作方法上就是要这样做,你没有尽到责任,检查不严格,那就只好换岗。建设厅长也一样,如果你从来不对下面检查,十年了,居然没有开出一个罚单,自身就应受处罚。原来部里的文件很清楚的,违规的单位罚款五十万,降低资质,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单位受罚的,也没有一个单位的资质降级,全是平步青云升资质,部令变废纸,不节能的建筑才“蔚然成风”。所以,以后检查组下去,一定要严肃执法,不开执法告知书的就不是好的检查组,当然也不是说开得越多越好。建设部的检查组执法告知书都不开,对下面是什么影响?不成了豆腐检查组了?不让你检查的项目更要去检查,部里的检查组,检查的项目应该没有禁区。节能检查还要推进地方立法,形成闭合的监管机制,从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备案,都要闭合管理,相互制约。

第四,建筑节能的检查工作要推进节能工作的创新和宣传培训工作。因为我们国家之大,传统的乡土建筑的节能方式、途径之丰富,不是我们现有建筑节能的标准规范所能概括的。世界发达的国家都是先搞节能建筑,后来发现节能建筑并不利于居住健康,与生态和环保也有不一致的地方,所以后来兴起的绿色建筑就涵盖了节能建筑,不少国家对原先的节能建筑进行了第二次改造,因此造成了巨大的浪费。这些都是经验教训,我国推行建筑节能一开始就应该贯彻“两个跨越”的方针,第一个跨越指的是目标跨越,第一步到2010年实现节能50%的标准,第二步到2020年实现65%的建筑节能标准;第二个跨越是建筑节能模式的跨越,一般的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要并行,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搞二次改造。绿色建筑也要从传统的乡土建筑中吸取大量的养料来丰富自己。所以节能的创新举措要设计得更加科学,要在吸收传统乡土建筑、丰富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比如黄土高坡上的窑洞,只要加上通风那就是最好的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徽派建筑,有许多东西,利用地热能,百年前就用了,加以发挥就非常好。这些传统的节能办法用钱最省,效果最好。要在继承历史成就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大力进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建筑节能检查要推动节能,成熟的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运用,要打破这方面的市场垄断。第三方面,也要在这方面打假,节能技术方面的李鬼也不少。所以我们决定每年3月28日把国内外的厂家聚集在一起,进行节能建筑、绿色建筑产品的大交流,就是为了推动这方面的技术创新。

第五,建筑节能检查的结果必须与对城市政府的奖励和各种荣誉称号挂起钩来。节水型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人居奖,建筑评比方面的鲁班奖、詹天佑奖等,评先进等都要和建筑节能挂钩,凡是建筑节能工作不重视,推行不力的,实际效果比较差的,在全国是落后的,我们就要考虑这些荣誉都不应该给。而且建筑节能工作,政府应将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领域作为重点,抓两头来推动中间的工作。凡是公共财政补贴的建筑,都应是节能建筑。如果政府建筑自身是“能源杀手”,号召百姓节能就缺乏感召力。

第六,节能检查工作自身也需要进一步的改善。节能“风暴”始发于节能检查,如果节能检查都没有威力,强制性推行建筑节能工作就成了空话。具体改善的环节:

一是检查项目的设计要更加合理。二是检查的方法要更科学,要暗访为主,评比要与平时的数据积累结合起来。三是检查结果的宣传要更广泛,检查组本身就是个宣传动员组。四是检查的措施,处罚的措施要更严厉。执法通告书、批评意见、处罚意见,通报时都得登上去。我们许多检查工作有头无尾,虎头鼠尾的坏榜样不少。但节能执法检查一定要有始有终,要一浪高过一浪。五是监督要更有效。检查本身也要提高效率。节能检查本身也要讲究效能和节能。全国那么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司局长带头参与检查,地方那么重视,节能检查自身不提高效能也是一种浪费。

所以,希望通过这六项工作,真正通过扎实的节能检查,进一步掀起全国建筑节能的风暴,使建筑节能工作更加持久的开展下去,进一步推进全国十大节能项目的首要重点工作落实,努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