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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法实施情况调研

城市规划法实施情况调研

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城市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调查走访了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和国土局等部门,个别征求了市民和业主单位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制订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全面统一实施,促进城市协调建设,推进城市健康发展。(一)城市规划逐步完善。市人民政府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设计编制了《*市城市总体规划(*5—2015)变更方案(草案)》,去年九月本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进行了专题审查,省人民政府于去年底审批同意。目前,规划部门正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城区1:500地形图正在编制之中,地面测量已基本完成,城镇体系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等专业规划已经启动。

(二)规划宣传渐入人心。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把规划法律法规及城市规划宣传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采用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宣传,构建宣传网络,提高宣传效果。每年《城市规划法》实施纪念日开展出动宣传车,张挂横幅,市长讲话等方式宣传规划法律法规,并在*公众信息网设立规划宣传网页。特别是今年城市总体规划制订后,规划部门印制了专门的宣传手册,送发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并在城市中心树立大型宣传图画。通过反复宣传教育,城市总体规划逐步被市民熟悉和认可,规划理念渐入人心。

(三)规划管理有所加强。规划部门认真履行城市规划管理职能,严格规划审批,强化规划执法,保障城市规划依法有序实施。规范了管理程序。规划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市规划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严格规定了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监管程序,规范了城市规划管理流程。严格了规划审批。规划部门整合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组建了一支精干、高效的规划管理队伍。城市建设项目从选址、放线到验收每个环节都有专人签名把关,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同时,分片负责,全天巡查,确保城市建设符合规划要求。近两年来,规划办证率达100%。强化了规划执法。规划执法队伍严肃查处无规划或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拆除相关建筑物。近两年来,共查处违法违规建筑59例,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750平方米。特别是钟某在星河广场占用公共下水道建门面,规划执法人员予以强制拆除,有效地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虽然在我市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实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意识不浓。一是领导规划意识不浓。个别领导口头上重视规划,尊重规划,但在执行中干扰规划的事例时常发生,拍脑袋决策规划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市政府为发展路边经济在107国道80米红线内兴建农副产品推销窗口,现已全部处置给私人,107国道提质改造需拆迁费用600多万元。二是广大市民规划意识不浓。市民在私房建设过程往往过分追求个人经济利益,违反规划要求搞建设,不能自觉服从规划。三是部门规划意识不浓。城区破产企业在处置土地变现资产中,不按规划注明建设要求,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城区存在多个渠道供地,未经规划许可协议出让土地时有发生。四是规划管理人员规划意识不浓。规划管理人员在规划执法过程中往往以罚代法、以钱代法,没有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城市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面积不到10%。

(2)规划编制滞后。目前,我市城市规划明显滞后城市发展,详细规划至今没有编制,环境保护、给水排水、防洪防火抗震和园林绿化等专业规划也没编制,给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带来极大的困难。一是城市建设无规可依。由于没有详细规划,一个具体的建设行为,建筑物究竟要如何建,是什么要求,无论是规划人员还是业主单位都不清楚,导致建设行为无规可依。二是规划管理无规可循。规划人员在进行规划管理时,往往是口说无凭,拿不出具体的规划图纸来说服业主单位,导致规划管理无章可循。三是增加城市发展成本。由于城市规划不能超前指导城市建设,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区开发,拆迁成本成本成倍增长,甚至出现多次拆迁现象,加剧了城市建设成本,阻碍城市发展。

(3)规划保障不力。一是经费缺乏。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规划编制和管理必须纳入地方公共财政,而我市规划部门仅安排8个差额编制,每人每年拨款*0元,规划管理的基本经费无法保证。目前,城区1:500地形图需资金75万元,财政仅列支10万元,缺口达65万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需资金1*万元,财政尚未预算分文,以致城市详细规划编制没有如期启动。二是人才缺乏。规划部门现有工作人员75人,而真正胜任规划设计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仅17人。一方面是人员包袱过重,发工资的压力大,靠规费收入和设计费用养人;另一方面缺少做事的人,城市建设的某些配套规划往往无人来做,懂规划善管理的人少之又少。三是设备陈旧。无论是规划测量、制图等相关仪器,还是执法车辆和执法器材都是严重老化,不能适应现代规划工作需要。

二、几点建议

针对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保障规划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统筹,尽快编制城市详细规划。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变更方案尽快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做到功能齐全、科学适用。要科学编制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农副产品基地和科技文化教育等公共建筑布局规划。城市道路要适度超前,符合城市发展需求,保障城市各主要功能区之间交通联系的畅通和可靠性。要同步规划地下排水管道、自来水管道、燃气管道、电线、电缆、通信光缆等地下基础设施。要根据城市社会性能及经济功能的整体要求,统筹规划旧城改造,对将要改造的城市旧区进行统一规划,确定改造方向,明确改造要求,注重建筑风格,突出山水园林特色。

(二)大力宣传,有效提高规划意识。要大力宣传规划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推进规划法律法规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职能单位和全体市民的规划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规划,个个支持规划,全体市民自觉服从规划的良好氛围。要把城市总体规划向全体市民公布,分区分片公布城市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在城区中心地段制作大型城市规划宣传图,印制规划宣传小册子,举办城市规划图片展览,督促领导层依规决策,管理层依规行政,市民层依规办事,组织引导全体市民监督城市规划有效实施。

(三)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要加强领导,加大力度,严格城市规划管理,严格审批城市建设项目,认真落实“规划无特区,一支笔审批”的原则,科学决策城市建设,坚决杜绝随意变更规划和不按规划办事的现象。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增强规划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一性。搞好部门执法配合,严厉处罚和制止违反规划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确保城市规划全面实施。

(四)加大投入,全面提供基础保障。一是保障必需的规划编制与管理经费。国务院国发[*2]13号文件规定“必须将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以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应当逐渐把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从*7年起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为城市规划的编制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二是优化组合,选聘专业人才。要对现有人员引入竞争机制,优化人员结构,精干人员队伍。要想办法引进高素质专业规划人才,保证专业人才引得来、成得才、做得事、留得住,为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提供稳固的智力支持。三是更新有关器材。要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财政拨一点,自己挤一点,上面争一点,单位赞一点”的思路,筹集资金更新执法车辆,制图器械等设备,保证城市规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