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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违纪问题特点调研

财经违纪问题特点调研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确立,财政监督工作已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基层财政监督部门,如何把握这一契机,充分认识和掌握好当前财经违纪问题的新特点、新动向,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提高财政监督的效能,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为此,笔者想根据个人的工作实践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财经违纪的新特点、新动向

通过参加近几年的财经监督检查和本部门内部财务审计情况分析,当前财经违纪的新特点、新动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纪的职权性。主要是政府的一些执法部门带头违反财经纪律,突出表现在利用职权上。如公安等部门,其违纪的主要表现:一是以单位办案经费紧张为由,直接截留、挪用、坐支罚没收入;二是下属基层单位少报、瞒报应上交的罚没收入,有的甚至将罚法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形成“小金库”;三是不按国家规定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而是用单位自行购买的三联单收据,有的甚至打“白条”收款,造成贪污公款现象发生;四是未严格实行执罚与收款分离制度,甚至在执罚过程中出现私分赃款、赃物现象。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2、违纪的隐蔽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民和近年来监督力度的加大,财经违纪的方法和手段更趋隐蔽。有的单位为了应付财经各种检查,搞账外账,对内一套是真账,对外应付检查的是假账。有的单位的违经开支拿到下属单位做账,逃避检查,今年在内部财务检查时发现有的基层单位一个账户分别在几家银行设有账户,这样一来不仅造成会计数字失真,而且给贪污贿赂之人提供了方便。有的业务人员在往来账户上做文章,转来转去,最后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造成公款私存和贪污挪用。以上种种表现既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同时又给监督检查带来重重障碍。

3、违纪的共同性。通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乱纪纪事项大多数都受单位领导的指使、同意或默许,由财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具办理。如我县一基层财政所,年初时虚列教育事业费支出,而后通过学校账户,将1.7万元转入本单位机关账户,将财政资金占为已用。这一违纪行为就是所领导和预算会计共同所为。去年,在查处一基层财政所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时发现,该所负责人要其他人员将单位收取的支农周转金占用费变换成钱物,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个人,还有的单位在领导的授意下,随意挪用各种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建房或为职工发入福利等等。

4、违纪的顽固性。从查处的大多数违纪案件中不难发现,不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更不是不懂财经法规,而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明知故犯。每年开展的财经检查和一些专项检查,大多数违纪单位都未进行严格的自查,有的单位是娄查娄犯,有禁不止,对查出的问题不屑一顾,有的单位甚至采取种种手段拒绝监督和拒不执行处理决定。

5、违纪的“群体性”。

这里指的群体不是指所有的群众参与违纪,而是违纪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为了单位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大多数违纪行为是几个人共同研究决定办理,有的一项违纪问题是几个单位共同所为。

二、财经违纪问题的治理对策

1、加强财经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一是对各部门的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财经法规宣传教育,并要形成一种制度,通过学习使之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带头贯彻执行各种财经法规制度。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客宣传财经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财经法律法规知识,证大家一起来参与经济监督工作,形成一个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乱纪法可耻的良好氛围。

2、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违法必究。一是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要一查到底,堵住说情风,一是不允许有的领导以权压法,使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能够一律按照政策规定受到应有的处理。二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进行必要的处罚。三是对那些抗拒检查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单位要追究领导的责任,以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四是要加强经济监督部门的队伍建设,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培养和提高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以及检查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加强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财检工作。现在监督检查部门很多,有审计、财政、税务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所以有必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如果互不往来,检查起来你搞你的,我查我的,给受查单位带来诸多不便,监督检查的效率也不高。因此,必须统一部署,协调行动,分工配合,形成合力,把监督检查工作做得更好。

4、强化部门和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道德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来管理人。再就是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开展好财务内审工作;二是做好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三是形成制度,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堵绝财经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