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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政法论文范文精选

财经政法论文

财经政法论文范文第1篇

1、影响财政税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1.1历史包袱太过沉重。在长期的财政税收工作中,受各种问题的影响,很多地方的财政税收都累积了大量的财政历史问题,使得财政税收工作在税制改革后依然担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很难轻装上阵,并且呈现积重难返的局势,仅仅依靠中央下放的一些税权是很难全面解决历史遗留的税收问题的,甚至还可能会使部分地方的财政问题更加严重。各种挂账、欠账的包袱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1.2指导思想较为落后。在地方的财政税收发展理念中,很多领导依然沿袭采用传统落后的指导思想来指挥财政税收的发展工作。这样就造成了以计划经济理念指导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错位现象,注重财政税收的分配,而忽视当地的实际经济状况,从而造成财政税收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其可持续发展。

1.3财政资金分配不当。由于分税制给地方财政部门下放了一定的税收分配权力,使得税收这点“香饽饽”被政府各个部门盯上,并出现部门之间相互争夺税收分配额等不良社会现象,给政府工作的开展以及经济、财政的发展都带来极大不利。

1.4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力度较弱。当前地方财政收支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和矛盾现象,相关行政机构的结构过于臃肿,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只挂空职而无实际工作内容。这样的机构不但办事效率低下,且不利于政府机构的社会化发展,同时严重影响了财政税收工作的长期持续发展。而在改革这些相关配套服务机构或设施中,各地政府表现出改革不利的现象,改革成效较为微弱。

1.5经济体制设置不合理。受经济体制关系混乱的影响,多个地方的财政常常需要承担多种额外支出负担,给税收的管理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1.6政策性减收增支过多,财政监督管理不力。在实际的财政税收工作中,很多地方都将税收用在发展项目上,但这些项目并非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利,这样往往会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影响了财政税收的长远发展。而对于财政税收的资金用途也无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更是使得地方财政税收面临各种难以解决的困难。

2、如何创新实现地方财政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2.1正确处理地方财政税收与经济的辩证关系:(1)必须处理好市场功能与政府财政职能关系。要重点在市场干不了和市场干不好领域发挥政府财政的独立作用,促进资源配置优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方面。必须结合政府的事权分工,明确本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和职责内容,使政府财政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应有的功能;(2)必须处理好经济体制与政府财政体制关系。从当前和今后发展来看,包括区域财政在内的我国各级政府财政,都必须适应体制转变需要,尽快建立起相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和公共财政运行机制;(3)必须处理好市场运行方式与财政运行机制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选择各级政府的财政调控机制,必须尊重市场的运作方式,必须有利于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区域财政分析手段、分配工具等的选择与搭配,理财方式和方法的采纳与改进,必须体现公共财政的统一性、公平性、法律性和规范性的内在要求。

2.2创新政府理财制度:(1)财政支出的创新。要以拓展范围和延伸链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采购制度;要深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按照外溢性产业发展要求,变政府包办制度汲水财政制度;要按照国有企业有进有退,适时进退的改革要求,实现我国政府投融制度创新,重新定位政府投融资范围;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模式转换的发展需要,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创新;要按照改进补贴方式,控制补贴范围和压缩税式支出规模的要求,推进财政补贴制度和税式支出制度创新;(2)财政收入制度创新。要按照税费归位的“费改税”制度创新要求,正确处理好税费关系;要改进税制结构,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制度;要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将各国有资产收益和变现收入纳入政府实际可用财力,以适应政府投融资制度改革要求;(3)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创新。要以统一政府财政为目标,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制度;要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目标,推行精编、细编预算制度;要以提高财政运行绩效为目标,推行业绩预算制度;要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目标,按照公共财政支出的科学顺序,推行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公债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专项管理制度。

2.3全面提高地方财政税收运行质量:(1)在正确处理地方财政税收与经济辩证关系的前提下,必须积极培养区域财源,为地方财政税收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要高度重视防范、控制和化解区域财政风险,特别是风险程度较高、风险较大的县乡财政更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一问题;(3)在正确处理财政开源与节流关系的前提下,必须积极推行财政综合预算制度和精编、细编预算制度,真正将政府理财纳入统一化、法制化、规范化、高效化发展轨道;(4)以公共财政建设为目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财政的实际可支配财力,积极推进行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等,这是实现地方财政税收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

财经政法论文范文第2篇

在我国低碳经济的起步并不早,导致其落后的发展,但是我国对气候变化的关注较早,并有相应的解决方案、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因此其成效良好,发展也得到了推动。首先在节能减排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其次是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进展。为了从法律方面保障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从清洁能源、资源保护、气候治理等很多方面制订了《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低碳经济在我国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1难以改变能源结构中煤的主体地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阶段,需要大量的能源。但是对各种能源的消耗中,占较高比重的就是煤炭,与发达国家相比甚至是后者的3-4倍,这并不符合发展低碳经济的主题。如果要将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问题解决,就必须降低煤炭的消耗量。

2.2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目前,在我国的国民经济结构中第二产业所占的比例很大,它们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和巨大的能源消耗,而第三产业虽然具有少污染、低耗能的优点,其发展却十分落后,这局导致了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然而我国的发展需要工业化的推动,这样就注定国民经济中工业会在很长时间内占主导地位,而且调整产业结构也很困难,导致低碳经济发展不顺畅。

2.3没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技术创新,但这方面我国的实习相对薄弱,因此为了鼓励其发展,可以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首先,要投入足够的资金,不能只依靠国家的政策贷款与临时拨款,或者国际上相关机构的捐款或贷款等,这样的机制并不稳定。其次,要获取金融机构对该项目的支持,唯有资金需求得到满足,才能更好的研发低碳技术。另外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并保证其贯彻实施。

3促进低碳经济在我国发展的财政政策

3.1加快新能源开发,优化考虑能源利用近几年,我国提高了相关方面的技术水平,开发了很多新的能源,并致力于发展可再生能源。例如,我国大规模的太阳能产业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风力发电设备也有大幅度增加,海洋能、氢能、地热能等新的能源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最后,我国在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使低碳经济的发展得到促进。

3.2健全财政投入政策,落实补贴政策运用使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最有效而直接的方法就是对财政投入政策进行健全,投入足够的财政预算资金。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对发展低碳产业、研发低碳技术、开发清洁能源等给予足够重视,使投入的资金多远而稳定,提供资金使其发展有所保障。财政补贴政策,对一些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生产企业给予补偿;将贷款贴息给予综合利用废物、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清洁生产之类的项目;将补贴优惠在折旧政策、还贷条件与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低碳产业、污染治理等项目。鼓励新技术的开发与能源的节约。在发展低碳经济时企业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因此必须给予其足够的财税支持。对财税奖罚政策进行健全,促进低碳经济在企业中的发展。对于研发低碳技术、使用环保设备的企业可以减免税额。对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增加其税额。

3.3完善相应激励制度,调整环境税收政策我国应使现行税制更加健全,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加快新的环保税种,例如碳税、环境税等的研究进度,使有偿使用环境资源得到保证。在市场中引入各种能源,以市场的供求关系与价格规律为依据对资源价格进行调整,使环境成本更准确的被价格市场所反映,能源价格体系更加完善。为了对财力不足的地方政府进行弥补,要加大力度进行一般性转移支付,使其基本职能得到满足;中央也要更加支持节能减排在地方的实施,建立专项资金等;采用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和鼓励落后产能在经济落后的地区被淘汰等。政府加大力度支持环保节能产品,对绿色采购制度进行完善。

4总结

财经政法论文范文第3篇

开题报告主要检验博士生对专业知识的独立驾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写作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恰当,资料占有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等。

开题报告应涉及以下主要内容:论文选题的意义;论文的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论文有哪些创新或突破;资料收集情况及所参阅的重要文献;论文写作过程中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二、开题报告的完成时间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写作论文的必经过程,写作学位论文之前都必须参加开题报告会。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第五周至第四学期第十周期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参加博士论文开题报告会;有特殊情况的,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部备案后可延期一年。

三、开题报告会的组织形式

1.各学院由博士生导师组组织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3-5人组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指导小组,设组长一位(导师不得担任)。

2.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会召开之前,至少提前两周将《*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送交各培养学院和各指导小组。

四、开题报告会的程序

1.开题报告指导小组组长宣布开题报告会开始。

2.博士生陈述开题报告内容(时间约20分钟)。

3.开题报告指导小组就博士生所做的开题报告陈述,提出问题或建设性意见,与博士生进行讨论。博士生应充分考虑评审小组形成的意见。

4.博士生退场后,开题报告小组对博士生开题报告进行评议。评议后如通过,填写《*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指导小组意见。

开题报告如未通过,评审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审小组意见进行修改,择期重新开题。

5.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应将《*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交所在培养学院存档

五、其它事项

财经政法论文范文第4篇

这是一次小规模、高层次的研讨会。这次会议除了收到论文及相关资料20余篇外,主要采取面对面的交流方式,其中包括专门听取研究生代表的意见。与会代表围绕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位论文的撰写、评判标准以及论文答辩等事宜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既有共识,又有交锋,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历史回顾

建国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五个阶段,既1949至1977年的院系调整阶段,1977至1983年的法学恢复时期,1984至1992年的蓬勃发展时期,1993至1999年的“调整、充实、提高”阶段和1999年至今的扩招阶段。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迅速发展,经济法学异军突起,在法学中占有重要地位。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指出,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和法学教育的发展,法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显学。有学者认为,“就中国法律来说,最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学科也许就是经济法原理了。”早在1981年,北京大学就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的硕士生,接着是五所政法院校、许多综合大学以及工科、师范院校等相继取得了经济法硕士和博士授予权。到目前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高等学校当中取得经济法硕士授予权的学校已达80余所,其中去年就有29所学校取得了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取得经济法博士授予权的学校已达13所;在许多学校开办的法律硕士专业当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将经济法作为其论文的写作方向。现在可以说,经济法学已经成为法学专业当中研究生人数最多的学科之一。这种状况的存在不仅是一种激励,同时更是一种鞭策,它为经济法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创新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和学制

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招生规模的扩大影响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如何在新形势下对招生与学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会代表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普遍认为应当从考试科目的设置、笔试与复试分数的比重以及复试程序方面不断创新招生制度,一些代表介绍了各自学校在这方面创新所取得的经验。在学制方面,代表普遍认为应该由国家作出统一规定,而不宜由学校自主决定。

李昌麒教授认为,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生的质量。为了改变过去单纯的以考分定“终生”的录取制度,建立新的人才选拔机制,他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在录取中加大了面试在总成绩中的比例,即硕士生为20%,博士生为25%,在面试当中又把考生的情况作为一个考量因素的做法,他还表示将继续探究如何更科学地把握研究生的“进入关”问题。他还指出,招生规模与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应该控制在什么样的程度较为合适也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北方工业大学张士元教授认为,随着研究生招生人数的扩大,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存在一些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学生规模和师资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研究生任课教师的数量不足,部分教师的知识结构老化,不能满足时展的要求;二是规模与管理的矛盾;三是规模与需求的矛盾。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如何适应社会需要是当前研讨的重点;四是规模与教育方法的矛盾;五是规模与素质教育的矛盾。暨南大学符启林教授认为,目前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制度存在较大问题,淘汰制度不合理,经济法学科是否招收非法学专业学生的问题值得探讨。硕士研究生代表张继峰认为,应当限制跨专业报考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河北大学孟庆瑜副教授认为,研究生扩招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地方性大学就会由于受地方因素的影响,造成生源单一等问题需要解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婕介绍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招生做法,她谈到北京大学在招生方面严把两道关:一是研究生初试科目分为综合A和综合B,考试内容涵盖十门法学二级学科;二是研究生复试的比例为200%,在面试的过程中强调老师和学生的平等地位。此外还建立了复试学生的确认制度,学生有权对研究生复试过程中老师的认真态度、复试时间等方面发表意见。安徽大学储育明教授介绍了安徽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招生面试方面的探索和经验,即面试时采取分别由五位老师打分并且一律公开,最后成绩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的做法。西南政法大学盛学军副教授认为,要改善研究生复试制度,根据研究生复试评分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复试考题,细化评分标准,以便充分、准确地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确立公平竞争的人才选拔制度。

对于学制问题,李昌麒教授认为,硕士研究生是读2年还是3年,博士研究生是读3年、4年还是5年?这些都需要研究,不过,研究生的学制应当由国家作出统一规定,而不宜由学校自主决定。符启林教授表示赞同李昌麒教授的观点,认为学制应当由国家统一规定。针对如何协调学制改革与研究生培养矛盾问题,李友根教授认为,在目前学制调整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学生的有同等的时间和同样的态度来保证撰写学位论文,他认为从法学院和导师的角度要都有一个共识,即“制度先行,严格执行”。蒋亚娟老师则认为,学制应该针对不同研究生的特点培养设计。

三、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

准确的目标定位是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要前提,研究生扩招前,培养目标是明确的,但扩招后培养目标就变得模糊起来,对于这一问题需要及时研究和探讨。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对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不同学位层次的培养目标如何定位是需要首要解决的问题。部分代表对研究生的理论素养提高与训练进行了探讨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郑州大学程宝山教授认为,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其核心是培养目标的创新。硕士研究生应该定位为专业素质教育,而非精英教育,素质应当包括具体知识和能力的积累。硕士研究生应当具备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需要逐步掌握做学问的方法。湖南大学王全兴教授认为,经济法研究生培养定位的基本点应该立足于:硕士研究生是培养中级法律人才,博士研究生是培养高级法律人才,硕士研究生阶段是培养高级法律人才的过渡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教授认为,经济法教学需要确定不同学位层次的培养定位,他认为,本科生应以知识传承为主要目的,研究生应以学术训练为主要目标,博士生应以学术创新为目标,培养层次上的定位直接决定了学科设置、培养方法、培养目标。暨南大学朱义坤教授认为,研究生应该是一种具有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应用型人才与理论素养的培养并不矛盾,从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角度来看,他倾向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多元化发展。西南政法大学岳彩申教授认为,理论素养与训练始终是研究生培养目标绕不开的问题,自研究生扩招以来,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包括经济法专业在内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越来越不清晰,而且越来越强调实践知识和技术的学习,而忽视了学生理论化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训练。他认为这种做法需要及时纠正。因此,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必须强调理论素养。他还强调理论素养与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关系,他认为理论素养应当是高水平专门人才的内涵和条件,缺少理论素养的人才不能算是高水平专门人才。在提高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理论素养上,他提出的措施有:加强对研究生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训练;重视对经济法基本理论的教学与讨论;加强对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的学习。江西财经大学蒋悟真教授认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要目标应当是培养理论型研究人才,应当把理论素质与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放在第一位。这类学生主要定位于继续升造攻读博士,或到相关院校与研究机构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但是,鉴于目前研究生扩招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根据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兴趣以及学术研究的潜质,在重基础与学术能力的基础上培养应用型人才,但这是第二位的。西南政法大学在读博士杜仕林认为,经济法研究生学术素养成形须借助于研究生期间的学术素养的系统训练。提高经济法博士研究生学术素养的措施有:注重综合性的课程安排;加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增强学术敏锐性等。他还认为,要准确地界定经济法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必须在目标价值的判断上综合考虑以下要素:一是要适应社会的需要;二是适应受教育者需要;三是适应经济法学发展的需要。西南政法大学盛学军副教授认为,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存在纵向和横向的问题,从纵向看主要表现为在博士、硕士与本科生之间缺乏区分度,不能准确区分本科与硕士、博士之间的课程内容及考核要求,乃至出现博士、硕士教育本科化的现象;从横向看,学术型和应用型的学位体系之间在培养要求上也并未真正分立。因此他认为,要进一步明晰培养目标,从根本上要明确什么样的研究生才能毕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让研究生对自己、导师对研究生都有一份质量意识,这才是质量保障的最终依靠。张士元教授针对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整体现状,提出应当加强使命感教育、责任感教育、国家至上观念教育、理念教育、国学教育、国情教育(特别是对农村情况的了解)、能力教育(注重研究生思考能力的培养)和创新意识教育。

四、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

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科学与否,影响着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优劣。目前,世界各国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已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中国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应当及时借鉴其他国家的创新经验,找准自己的培养模式。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多样化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可以使社会需求与个人要求的两个多样性得以统一和实现。与会代表对于如何实现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即需把握哪些条件,应避免哪些误区进行了探讨。

西南政法大学张怡教授认为,关于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应该进行哲学思考,即是采取统一的培养模式还是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培养模式?她明确表示赞同后者,因此,导师在课堂上要讲思想、讲方法;要注重课外辅导,要给学生推荐好书,好文章。杜仕林认为,我国原有的经济法硕士生培养模式与功能相对单一,不能适用社会对经济法人才的新需求。经济法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中问题表现为博士生在研究过程中的更新与创造基本上很难在整体上达到首创、独创的水平,至多只能表现为局部的首创、部分的首创,因此必须实现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河北大学孟庆瑜副教授认为,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方面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专业方向要力求具体,符合社会的需要;二是对于像河北大学这样的地方性大学来讲,它的研究生的培养定性问题应当具有地方性的培养优势;三是要注意学术规范意识的培养,不要东抄抄、西抄抄。暨南大学徐瑄教授认为,经济法体系庞大,各种学说异彩纷呈,在最高人民法院取消经济审判庭和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应当认真思考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以及研究生的培养模式问题。西南财经大学的王远均副教授对研究生淘汰制度问题进行了研究。他认为淘汰机制可以分为入学时淘汰、入学中淘汰、学位论文淘汰、预答辩制度淘汰等六个方面,他指出要在入学淘汰方面加大淘汰比例,并且不能根据分数高低的淘汰,应按面试优先。硕士研究生代表周昊认为,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可以采取导师负责、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是将每个专业的导师划分成几个导师组,每个导师组有一个组长进行总负责,导师组可以由老、中、青三个年龄段的老师组成,以研究生导师为主,同时可以吸纳一些年轻教师。这种模式可以解决学生研究兴趣与导师研究领域脱节的矛盾,减轻学校师资不足的压力,更好的配置导师资源,使学生获得更多的指导。

五、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知识结构

知识结构是研究生素质的重要体现,尤其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应当有什么样的知识结构成为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与会代表在完善知识结构对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方面达成共识,并认为研究生知识结构应该多元化,知识结构应该有不同的类型。他们还对如何完善知识结构提出了具体建议。

王全兴教授认为,研究生的知识和素质的结构对于经济法研究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关系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也涉及到经济法学科的生存问题。他认为在设计知识和素质结构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兼顾经济法学科的特点,建构以经济为中心,以法律为主干的综合性知识结构,必须坚决反对“经济法属于学科综合派”观点;二是知识结构的设计应当区分不同的类型,包括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和实务操作型的人才。前者包括理论工作者和理论精英;后者包括律师、法官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等。不同类型的人才,知识和素质的结构不尽相同。时建中教授认为,要健全知识结构,经济法研究生必须学习经济学等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辽宁大学郭洁教授认为,在经济法研究生的知识结构问题上,研究生的培养应当注重经济学专业的训练,特别是要注重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学习,不懂经济学,就难以判断经济决策的正确性,就只能拿经济学成果来设计法律制度,这必然成为经济法学研究的一大障碍。因此,对经济法制度的设计必须要建立在对经济学的认知的基础上。湖南大学单飞跃教授认为,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知识结构不应当单一。因此,学生应当懂得政治学、经济学、法理学、宪法学和司法原理,应当“读法典(法条),读法官(判例)、读法理(著作)”。

六、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与研究生知识结构问题密切相关的是课程设置问题,研究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受课程设置的影响。与会代表在介绍各自学校的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就课程设置应当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及充分发挥教师所长等问题达成共识,并且指出了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与会代表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建议包括:“课程的设置要动静结合”、“课程的设置及其改革与培养模式互动”、“将社会调查作为一门必修课设置”、“采取跨学科的方式设置课程”等。

李昌麒教授认为,研究生课程的设置各个学校不尽一致,研究生课程的设置应当满足培养一个合格的经济法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所应当具备的知识结构的要求。课程的设置要动静结合,既要使学生掌握经济法最基本的东西,同时又要与时俱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开设一些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课程或专题讲座。蒋悟真教授认为,在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设置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共政治理论课程的内容空泛;二是外语课程缺少专业性和实用性;三是法律基础与专业课程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因此他认为要强调课程的设置及其改革与培养模式的一致性,要注重两者的互动性。在内容安排上,强调理论研究型人才专业知识的渊博性,改革现有的公共政治课程内容,提升哲学的品味性;强化专业英语的教学,强调学生的听说与翻译。避免流于形式化;开设理论法学课程;开设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经济学原理、社会学等专业课程;强调开设的质量。同时还可以开设与经济法相关的部门法学课程,并着重在这些课程的原理与价值层面予以讲授;符启林教授认为,要考虑几方面的问题:一要考虑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专业课程设置的异同;二要考虑经济法专业硕士与法律硕士课程设置的异同。时建中教授认为,经济法研究生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要考虑经济法学科内在的体系;二要充分尊重教师的学术专长和学术发展;三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经济对法学人才的需求。程宝山教授认为,在课程设置方面,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课程应当包括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课程的设置应当体现开放性。西南政法大学江帆副教授认为,应该将社会调查作为一门必修课设置,通过对调查报告的选题、方法和时间安排等增强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同时她认为可以取消“经济法分论”这个概念笼统、内容庞杂的科目,而直接将经济法制度的核心内容设置为独立的必修课程,如,企业法,财税法等,由任课老师们根据自己所长选择担任一、二门课程。她还指出,由于经济法与商法在制度范围的彼此交叉、相似甚至雷同,因此在课程设置方面应协调好和民商法课程设置问题,避免冲突和资源浪费。盛学军副教授认为,要调整学位课的授课内容与考核形式,通过实施案例分析、学术讨论、社会调查、课程论文及建立相应的考查量化制度,改善和丰富研究生的知识积累、思维能力与社会阅历。杜仕林认为,鉴于经济法学领域涉及面广,其除了有自身的理论体系与逻辑结构外,还存在一个与外部的学科知识体系的衔接问题。这就要求基础课程是一种内容广博、用途广泛的科目范畴中的一个范例,应重视整体性、交叉性与综合性,须采取跨学科的方式设置课程,充分吸收与之相关的其它学科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且通过内在联系把各门学科联结起来,形成学生的跨学科视域。单飞跃教授介绍了他在研究生培养上的五种做法:一是考查学生现有和应有的知识储备,要求学生写一个已读书目,并写三个书评来考查;二是要求学生读通和读懂一本书,如推荐读金泽良雄的《经济法概论》;三是要求学生各找一个经济法案例进行讨论;四是要求学生找10本经济法教科书来读,从中总结教科书的写作规律,特别是从学生的角度思考教科书该怎么写;五是要求学生去研究一个具有典型性的经济法性质的法律。此外,他还认为,学生课堂上的训练方法包括强制性训练和创新性训练,其中创新性训练又包括知识性训练、规律性训练和方法性训练。

在研究方向上,部分学校提供了相关资料。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包括公司法)、竞争法、财税法和金融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可以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金融法、企业法律制度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秩序法、宏观调控法和商事法。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包括:企业法、公司法、会计法、审计法、金融法。辽宁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秩序法、宏观调控法;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包括:金融法、资源经济法、财政税收法。

七、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传播文化知识、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教学方法关系到法律人的职业素养,直接影响一国司法活动的质量和法治的水平。近年来,许多高校在教学方法创新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与会代表普遍认为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方法作为培养经济法职业体的一种手段,对经济法职业体的职业生涯将产生深远影响,培养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教学方法的创新,大家对此提出了许多种方式,包括:“师生合作研究”、“研讨课”、“专题讨论+课题研究”、“启发式、讨论式、调研式教学”等。

在教与学如何结合问题上,李昌麒教授认为,主要是要发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一个是教师“教”的积极性,另一个是学生“学”的积极性。就教师而言,一定要激发起一种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教师应当主动跟踪经济法的前沿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一定要防止知识的老化。就学生而言,一定要消除“混牌子”的学习态度,这里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要实践《教育法》所确定的培养研究生的法定目标,即作为硕士研究生,他应当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能力;作为博士研究生,他应该掌握本学科宽阔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李昌麒、种明钊、卢代富、胡光志、盛学军认为,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应当注重教学相长,师生合作进行前沿性的专题研究,既发挥导师拥有较为深厚的思想积淀和丰富的专业信息的优势,又发挥研究生具有充沛的精力和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的优势,建立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传承、发展与反思的互动机制,即是一种将“以老带新”落实到实处的人才培养方法。同时,对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方向进行整合,在每一届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都针对当时现实生活对经济法提出的课题,集中研究生的力量,按照分工与配合相结合的原则,就某一领域的问题展开集中研究,以获得规模性的研究成果。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应当建立本科生与博士生和硕士生的交流平台,以满足本科生从研究生层次的同学中获得学术资源以及研究生同学希望能够将自己的研究心得向本科同学交流的迫切需要。对此,可以考虑建立两项制度:一是博士生必须为本科生作两次有相当新意的专题讲座,并且将讲座的质量纳入了博士生的考核范围;二是举办博士生论坛,要求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并参与学术讨论。

研讨课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吴越教授认为,研讨课是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新尝试。这种研讨课就是研究性讨论课,它既不同于传统的讲授课,也不同于一般的讨论课,而是集研究生论文写作、导师论文指导与学生、导师共同研究讨论于一身的“三位一体”式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在研讨课主持方面,最好是以大学教授和法律实务界人士相结合,使得研讨课既可以联系理论,又不脱离实际。在确定了研讨课的主题或者大范围之后,指导教授还应当将主题进一步分解为具体的论文选题,供学生在写作论文时作为参考选题。研讨课实现了从教授中心主义到学生中心主义的转变,学生在论文写作、研讨阶段都是主角。

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研讨课具有巨大的优势,一方面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与写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锻炼学生的口才及辩论能力,第三则可以实现教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变被动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为新型的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同时,他认为,要使得研讨课成为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生教育的正规的、制度化的培养模式,还必须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应当以制度的方式将研讨课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形式固定下来。二是教师在研讨课的组织与设计方面应当认真对待,否则,研讨课也可能演变为教授偷懒的课,结果是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三是要平衡学生规模和形成有效研讨课模式的矛盾。朱义坤教授认为,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应当倾向于多元化发展,上课要注重一个“平衡点”,采用动态知识传授加专题讨论的方法。程宝山教授认为,研讨课是一个知识传授、知识创新的过程,其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同步思维的规律进行。研讨课也要充分准备好,但有些人在准备的时候存在困难,因而他建议对这部分人还要采取特别的方法。储育明也赞成采取“研讨课”的教学模式,通过专题讨论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启林教授认为,研讨课的培养模式因为目前经济法专业研究生人数众多,且缺少研讨的思想积淀等原因,很难推行。徐瑄教授认为,在研讨课中有很多重大问题都没有解决,并且经济法理论体系庞大,讨论经济法的理论问题都需要其他学科的支持,一开始就采取研讨的形式,教学效果难以保证。硕士研究生代表周忻认为,研讨课初衷虽好,但不适应当前中国法学教育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则难以保证教学效果,难以形成长效机制,最终可能流于形式。

顾功耘提出“专题讨论+课题研究”的培养模式。他们认为,专题讨论是一种体现了学习者自主性、探究性、参与性和实践性的交互式的研究生课程教学方法。它把科学研究融入课堂教学,在教学中体现创新能力的培养,实现了掌握知识和提高科研思维能力、掌握科研方法的有机结合。吸收研究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为研究生提供了实践锻炼的机会,使其在导师的传帮带下将学习和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从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研究问题,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专题讨论+课题研究的培养模式根据法学教育本身的特点,把加强课程教学和学术实践活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了教学与科研的互动,是确保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有效尝试。

黎江虹认为,研究生教学方式应该以启发式、讨论式、调研式教学方式为主,同学配合以自学、查阅、研讨、总结完成。常用的方式有:第一,学术沙龙。导师在课堂上提供选题,并组织学术沙龙,有几个人做主题发言,其他同学评议。第二,读书会。一个导师或多个导师的弟子聚集在一起,就一些经典法学名著进行讨论。第三,参加研讨会。导师带弟子参加研讨会的前提是必须要写符合要求的论文,在参加研讨会的过程中,对相关问题就能获得较之以前更为全面的认识。第四,调查。有课题的导师就能带领研究生参与实践,为研究生接触社会提供了机会。第五,建立导师组培养制,特别是相关专业的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

八、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中的导师制度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导师在研究生培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研究生导师的风范对学生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就如何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大家普遍认为研究生导师应当具有责任心、了解本专业前沿性的理论。对于应当建立怎样的导师制度,与会学者提出了很多创新的观点,如“双导师制度”、“导师组制度”。

黎江虹认为,研究生导师与本科老师最大的区别在于对学生的影响更为深刻和直接。一个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应该是师德高尚,在学习中严格要求学生、鼓励学生创新、破除迷信,在生活上要宽容宽厚。

对于如何充分有效的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作用,顾功耘教授认为,师资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作为导师要有工作责任心并且要站在学科前沿上看问题。黎江虹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双导师制度”,即实行本专业的导师内部组合和内外部导师组合制度,前者是学院内部导师的组合,后者是由学院内部导师与其他学院的导师的组合共同参与研究生的培养。王远均副教授介绍了西南财经大学的“双导师制度”和“导师组制度”,“双导师制度”指的是确定两个导师来培养学生,一个法律理论的和一个实践部门的。“导师组制度”指的是对本校的不同专业老师进行组合,形成导师组,共同培养学生。盛学军副教授认为,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透过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才引进、岗前培训、同行交流、学术会议、专业进修、出国深造等多种形式,确立导师队伍的良性更新与导师素质改进的类似学术休假的“充电”制度。周昊认为,应该采用一种导师负责、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将各个专业的导师划分为几个导师组,由老、中、青三个年龄阶段组成。另外,采用多种形式在导师和学生之间形成交流,如可以通过读书会、演讲会等形式。周忻认为,目前部分导师缺乏对前沿性理论的了解,难以将学生引入学术研究的前沿领域,建议改革教师的聘任制度,废除研究生导师的固定资格制。同时,把好经济法专业教师的“入口关”,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强化教师的责任心,规范教师的第二职业,保证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九、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中的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重要性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同,大家纷纷表示应该从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增强学术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对此,与会代表从学位论文的定位、选题、形式、内容、答辩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还有代表对师生合作机制进行了探讨。

李友根教授着重谈到了学位论文的定位问题,他认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集中体现,即使学制改变,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不得改变。

关于学位论文的选题,卢代富教授认为,要注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引导研究生研究本学科领域中的一些“冷门的”但又是现实的和必须回应的问题,就是要倡导学生啃“硬骨头”。符启林教授强调,要完善学位论文的选题制度,正确客观地对待学位论文选题的新颖性。李友根教授认为,除了可以从传统文献整理中发现前言问题外,还可以从现实问题出发,关注现实和案例,从制度导向转为问题导向,强调问题意识。吴邲光教授认为,学位论文要在论文的选题和中期报告上从严把关。张怡教授认为,选题应双向兼顾,既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和个人积累,也要考虑到导师的研究方向。

在学位论文的撰写上,储育明教授认为在论文写作上要重形式,轻内容。卢代富教授认为,一篇合格的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论文写作乃至整个学习中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其所研究领域的最新理论、立法和实践动态有清楚的了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较熟练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能够将其思想以合乎学术规范的方式表达出来。但是由于学生普遍不重视学位论文的写作且学术功底有限,为了通过论文答辩,一些同学不惜抄袭、做假;加之扩招导致教师的负荷加重,对硕士论文的辅导难以倾注大量精力,且导师的科研、行政等任务繁重,部分导师还兼有其他社会性事务,分散了精力,影响了对学生论文的指导,从而导致目前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存在论文注释、参考文献列举失误;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翻译不太规范;部分论文文不对题;措辞、表达不准确甚至出现错误;论文的资料内容陈旧,没有反映最新的理论和立法动态;文章剪裁详略不当等问题比较突出。李友根教授认为,法学学位论文形式要形成形式多样化,他指出在目前法学学位论文以研究报告形式写的很少,学位论文是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水平的,并非必然要求纯法律形式的论文,可以不强调形式的单一性,但他同时强调对问题的研究得采用法学的方法和视角去研究,从法律的角度切入。王全兴教授则认为,学位论文可以采取研究报告的形式。

关于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中建立合理的淘汰机制,盛学军副教授认为,应该通过匿名评阅(抹去论文答辩申请者与导师姓名)、量化考核、建立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的“硬约束”。李昌麒教授认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都应当实行匿名评审,同时,还需要加强评阅人的责任心。同时他还亲自主持拟订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细则》,对答辩的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李东方副教授认为,研究生的学年论文属于非客观命题,导师在打分的时候往往偏高,从而导致同学对自己的估计过高。另外,由于导师个人的视野有限,许多论文中的问题可能不被发现。因此建议采用通过“文集”的形式对学生的学年论文进行公开评价。并且出文集的形式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才干,主要体现在:一是辩研精要,砥砺学术;二是培养组织能力和创造能力;三是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郭洁教授对目前研究生培养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发表一定数量论文才能毕业的硬性规定提出质疑,同时提出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其指导的学生答辩时必须全程回避的规定是否应予修改,她还建议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时可适当看几篇国外的论文。

四川大学李平教授强调了文献综述和社会调查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他对文献综述和社会调查做了详细解释,认为论文写作中要强调文献综述资料来源的真实,通过文献综述可以使学生养成踏实学风,避免浮躁,养成谦虚态度,尊重他人劳动。他还认为通过社会调查有助于使研究的问题与现实相联系,通过调查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他还指出,研究生的培养不同于本科生,在培养过程中要让他们形成良好的语言习惯、语言表达、处理问题的能力。郭洁、孟庆瑜都强调要注意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培养中论文写作的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注重学术规范素质的培养。蒋亚娟认为研究生要建立导师和学生的合作机制。

十、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教育中的收费制度

财经政法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程序;学术要素;学术规范

会计理论研究工作中,当研究人员根据研究目标,按照一定的研究程序完成研究任务后,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必须要以一定形式反映出来,论文就是最基本的一种表现形式。论文写作并不是一件可以随意而为之的事,它不仅要遵循一定的基本程序,也要具备一些共同的主体学术要素,同时在其表达上更加应当遵循相应的学术规范。只有这样,所完成的论文才具备相应的文献价值并产生相应的学术效益与学术影响。本文拟围绕这一主题作简要描述与讨论。

一、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会计专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

什么是学术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标准局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指出:“学术论文是指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简而言之,学术论文就是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一般意义上的学术论文,应当具有四方面的特点:

1.学术性。它指研究与探讨的内容具有专门性和系统性,是以科学领域里某一专业性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内容上看,学术论文的专业性较强;从语言表达上看,学术论文很多是采用专业术语、专业性图表和专门符号表达内容的,它的读者主要是专业上的同行。因此,为了把学术问题表达得简洁、准确和规范,文中即会涉及较多的专业用语。

2.科学性。它指研究与探讨的内容要准确、思维要严密、推理要合乎逻辑。要求作者在立论上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不得带有个人好恶与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在相关基础上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因此,在论据上,应当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并进行严谨地论证。

3.创新性。它要求作者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和看法。创新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科学价值就表现在其具有创新性上。创新性表现是填补空白的新发现、新发明和新理论,是在继承基础上发展、完善和创新,是在众说纷纭中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是推翻了前人的某种定论,是对已有资料作出创造性综合等。有时在论文中,所体现出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体系和新因素等,也可视为一种创新。

4.理论性。它指论文中体现出作者思维的理论性、论文结论的理论性和论文表达的论证性。学术论文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有自己的理论论证,不能只是材料与文献的简单罗列,应当是在对大量的事实、材料和文献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之上,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学术论文按内容的学科性质,可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会计专业论文是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的一种,它是系统地阐述、讨论或研究、探讨某个会计专业问题的文章。会计专业论文按撰写要求可分为学术论文和一般论文;按用途可分为会计科研成果论文、会计业绩考核论文和会计专业学位论文等。

(二)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的内容要求。所撰写的会计专业论文,在内容上应当力求做到:(1)准确性,即论文的内容从实际出发,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性质、发展过程和规律。写作中要充分运用逻辑思维:要准确地运用各种概念,概念的定义(或内含定义)和外延要准确,不得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判断要明确,对客观事物的分析要揭示其性质和规律,明确肯定或否定、真或假、正确与错误、广度和深度,或不同程度等之间的界限;推理要科学,根据已知的判断(前提)引出新的判断(结论)是科学的,论证清楚,认识正确。(2)鲜明性,即论文能以简明的语言,表明作者明确的观点。(3)生动性,即论文的内容要采用生动的语言和具体的事实来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和趋势。(4)合规性,即论文既要在内容上符合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制度,也要在形式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论文学术的规范要求。(5)理论性,即论文的观点和论证要符合科学原理。(6)创新性,即论文要具有一定的新内容,如新建议、新措施、新方法、新公式、新模型、新资料、新证明、新概念、新设想、新理论和新体系等。(7)层次性,即论文的层次结构要合理,同一层次的篇幅基本均衡。(8)精细性,即论文中要避免出现常识性错误,如立论不当、资料不实、分析绝对化、概念不准确、判断不科学、推理不合理、结构不严、内容前后矛盾不协调、字句含糊和标点符号不准确等。(9)完整性,即论文的学术要素齐全与规范。

2.会计专业论文写作的法律要求。应当做到:(1)要有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即对论文中引用和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所确定的著录规范要求,列出注释与参考文献的详细信息。(2)要有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对凡是属于自己独创性论文中所形成的观点、材料和数据等形式的成果,发现他人的论著借鉴运用,但未用规范方式加注与列作参考文献时,应当保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赋予的权利追究使用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3)应当透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有关侵权行为的界限,如根据该法第五条规定的精神,在论文中使用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不属于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

二、会计专业论文的基本撰写程序

(一)选定论题

1.正确选定论题意义重大,它关系到能否完成研究任务。如果论题过大,到时可能会因多种因素影响而难以完成;如果论题过小,不能达到研究的水平。选定论题的前提是选择研究主题,它是确定研究对象,选择所要解决的问题。狭义地说,是指选定写文章或者著作的题目。广义地说,是选择科研领域,确定科研方向。

2.需要注意与选定论题有关概念内涵上的区别。(1)课题。它是指某一学科重大的科研项目,它的研究范围比论题大得多,如“面对经济全球化环境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建设问题”。(2)论题。它指在研究过程中所确定的论述范围或研究方向,也就是解决前面说的“写什么”的问题,属于内容要素,如“关于会计委派制的问题”。(3)标题(题目),它是准确概括文章内容的一句话或一个词组,它是根据内容来确定的,属于形式要素,它可以在文章写成后加上去,也可据内容改换,具有较大的弹性。有的文章标题可以明显地揭示出论题,如“会计委派制利大于弊”。有些文章从标题上是看不出论题的内容,如“浅谈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的若干分析”。在选定论题时有一个思路问题,就是把小题做大?还把大题做小?20世纪80年代初期,著名语言学家王力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个演讲中曾经强调,研究生论文写作时尽量把小题做大。他曾经举例说,汉语中的一个字都可以做成一篇论文。3.选定论题时需要思考以下六个因素。(1)我应该研究什么问题?这要与个人的专业方向相结合,有大问题、中问题与小问题之分。各个专业领域里的问题非常多,只要处处留心就有值得研究的问题。(2)我喜欢研究什么问题?这要与个人兴趣结合起来,既有长期性跟踪的专业性问题,也有临时性需要研究的热点问题,还有完成任务性的命题式问题,如课题研究。(3)我能够研究什么问题?这要与自身的研究能力结合起来,在确定目标时要量力而行,把长期研究、中期研究和短期研究进行组合。(4)了解别人已经研究了什么问题?这就要提倡广泛搜集资料并追究根底,兼听则明,偏听则暗。(5)了解别人从什么角度研究此问题?它的研究视角是什么。因为从同一个研究问题的不同研究视角出发,会有不同的研究结论,这里要注重切入点选择与学科交叉性的研究。(6)了解别人是怎样研究这个问题的?同样问题的研究,由于研究方法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研究结论,因此要注重研究方法与研究技术的掌握。

4.选定论题阶段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1)要掌握选题原则,即要有创新精神,又要从实际出发;(2)要明确选题范围,可包括会计实务工作、会计管理体制、会计基础理论研究和会计教育等方面的内容;(3)要优化选题方法,既可在命题中选(如根据相关的《论文选题指南》选定),也可自行选定。在选定论文题目时,要避免一般化、表面化、雷同化、陈旧化、宽泛化和琐细化。

(二)搜集资料

按照确定的选题和内容,通过各种方法搜集大量的资料,能为科学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有了丰富的资料,才能研究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揭示其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和规律,并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通过各种方法搜集大量的资料,能为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依据。科学研究需要占有的大量资料,不仅是数量要求,而且要有质量的标准。只有搜集的资料是真实的,才能为研究成果也具有真实性提供可靠的依据。

搜集资料的要求:1.搜集的资料要全面,要有针对性;2.搜集的资料要真实,要有客观性;3.搜集资料的方法要广泛,可采用资料法、观察法、调查法和实验法等。

(三)拟定提纲

1.拟定提纲的作用很关键。现实中,有不少会计专业研究人员都有这样的感受:当某种思想在头脑中奔涌,感觉已经酝酿成熟,满怀激情地拿起笔想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思想却在笔头上凝固起来,写不出来或写不下去;或者是在一项科研任务行将结束时,脑子里装着许多材料,观点已经形成且有价值,想写但就是无从下手。凡此种种,并非由于“懒”,而是由于感到“难”。由于遇到了难题,多少影响了写作论文的信心。拟定论文写作提纲就是解决“开头难”的一个重要步骤。拟定提纲就是确定论文的总体布局,先设计后施工,开始对客观事物进行研究。有了论文提纲,才能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加工,形成规律性的认识;才能安排论文的结构,形成全面的观点;才能排列问题的顺序,使观点鲜明。撰写论文如果没有提纲,下笔千言,实际上可能离题万里,是为大忌。

2.拟定提纲可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是拟定粗纲(一层结构),即以中心论点(主题或主题思想)为纲展开的各种论点(观点),作为大的部分,并按顺序确定大的标题。这种提纲只有大标题这一个层次,是体现论文题目的中心论点的各种论点。它是在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往往要经过多次思考才能确定。其次,才是拟定细纲(多层结构),在粗提纲的基础上,在每个大的部分、大论点之下,形成相互依存的多层的小论点;也就是在大标题之下有小标题,小标题之下有论点或论据或资料来源。细提纲是粗提纲的细化,大论点中有小论点,层次分明,便于写作。根据研究任务和论文题目的内容来看,提纲可以是两层结构,或三层结构、四层结构、五层结构(如上例格式)等。

3.拟定提纲的构思逻辑。(1)构思论文主题,即拟传递的主要信息;(2)构思论文形式,即拟以什么方式传递信息,是论文、调查报告还是实证分析报告等,是写纯理论性、普及性还是应用性论文;(3)构思(确定)研究方法,即采用规范法还是实证法;(4)构思论文范畴,即怎样写,写多宽,大致涉及哪几个方面的问题;(5)构思论文布局,即其论述与表达的逻辑关系;(6)构思论文的写作技巧,即文章如何切入与如何切题;(7)分析读者对象,即考虑论文读者的不同的需求与供给均衡关系;(8)分析不同论文要求上的特点,以提高创造性劳动的效率。

4.拟定提纲的基本要求。拟定提纲时,应当做到:要以中心论点(主题或主题思想)为纲;要注意结构完整,以全面论证中心论点;要注意内容前后的顺序,以反映论文结构的层次关系;要注意内容的逻辑性以反映事物的必然联系;要注意文章的体裁,以反映不同特点;要注意逐步形成提纲,并经过多次修改确定。

(四)撰写初稿

论文的初稿要按照论文的组成部分和拟定的提纲分层次(部分)编写,原则上要按照论文的先后逻辑顺序完成论文引论、本论和结论(或结尾)的拟稿工作以及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工作。撰写初稿时要求做到:尽量提高撰写初稿的质量,切实做到以论为纲、观点与材料统一、逻辑思维严谨、论文层次清晰、文字表达精炼。初稿的写作方式有手写与机写两种,目前一般均采用机写方式,但不同的方式各有其优势与不足。

因此,在论文初稿写作时,需要做到:集中主要精力,抓住灵感不放;围绕主要线索,细节不须纠缠;行笔信马由缰,篇幅不受约束;随记相关联想,争取一气呵成;及时补充遗漏,格式稍加整理。而且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集中精力完成初稿,标题可以暂不考虑,内容可以信马由缰,拦路虎可暂时搁置,数据可以暂不测算,篇幅可以暂不限制,出处可以暂不查实,要尽快搭起论文框架。

(五)修改初稿

修改初稿是提高认识和提高论文质量,以便更好地完成科研任务的一个重要程序。修改初稿的步骤为:1.通读初稿,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缺点;2.修改与调整结构;3.进行内容上的修改、补充与调整;4.进行语言修饰,逐一审读和修饰论文内容的段落、句子、字、词和数码等,以使其符合相应论文规范的要求。

(六)论文定稿

编写的初稿在按照拟定提纲的要求反复修改、补充与校核对后方可定稿。作者判断定稿的标准,是论文的观点(中心论点、基本观点和具体论点)正确,论据(理论和实践依据)合理,结构(文章体系)严谨,文字通顺,资料真实。论文定稿后,还要认真做好誊正、校对和署名等技术性工作。

三、会计专业论文的主体学术要素

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的要求,一般的会计专业论文应当具有如下十项基本的学术要素。

(一)标题与署名

论文标题是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它的一般要求是概括全文、吸引读者、便于检索、意明简短(20个字以内)、避免空洞、少用问题型标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分段标题的方式,如“会计诚信:永恒理念下的沉重话题”、“会计信息·会计意识·会计环境”和“无形资产保护:类型·层次·目标”等。二是主副标题的方式,如“论我国会计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建设与运用问题——基于100篇会计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遵循情况调查结果的分析与思考”。论文作者的中文署名置于中文标题下一行。作者姓名的译名署名置于外(英)文标题下一行,中文译名一般用汉语拼音:姓前名后,中间为半角逗号并空格(即“,”);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空一格;名字不缩写;斜体。如:Zhang,Ying(张颖);Wang,Xilian(王锡联);Zhuge,Hua(诸葛华)。(二)摘要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要陈述,它要尽量反映论文的主要信息,应当包括研究意义、目的、方法、成果和重要结论,以及论文内容中最重要的部分,以供读者了解论文全貌并吸引其通读全文。摘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其间不应含图表和注释。若论文摘要中需分层次表述内容时,一般应采用文字表达的方式,而不宜使用数字表达的方式。论文的中文摘要字数一般控制为按照论文总字数的5%,即200~800字。摘要放在论文之前,但其撰写应当是在论文完成之后。注意在摘要中要适当地运用一些过渡性和串连性语言,以避免句子的结构过于呆板。外文摘要项的英文标示词用“Abstract”,其摘要内容应当与中文基本一致。

(三)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名词,是供文献检索使用的重要信息。关键词的词条应为通用词汇,一般要求使用《世界汉语主题词表》中所罗列的专有名词,不得自造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每个关键词为2~6个字,按其外延层次(学科目录分类)由高至低顺序排列。中文“关键词”应当排在“摘要”正文下一自然段,每个关键词间用分号“;”分隔。外文关键词排在外文摘要正文下一自然段,且与中文关键词严格一致。英文关键词用“Keywords”,后接英文状态下的冒号“:”,其间用英文状态下的分号“;”分隔。第一个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可大写。

(四)目录

目录是论文内容的主要线索,它的功能是为了帮助阅读者极快地了解论文的主体结构。一般论文不需要目录,但是较长的论文在必要时可以考虑加一个目录。按照现在学士以上学位论文的篇幅要求,需要增加一个目录。目录内容应当层次清晰,并与正文题序层次、标题内容与所处论文的页序完全一致。主要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正文主体(一般只到二级标题,即条次与款次)、结语(或结论)、主要参考文献、附录和后记等项。若论文中专设目录时,目录应单设一页。目录下各项内容应标明与论文正文中相应内容相互对应的页序,标题与页序之间的空格应当用中圆点填充。

(五)正文

论文正文部分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语(或结论)三个主要部分,各部分的基本要求如下:

1.引论(引言)。论文的引论部分主要说明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简要评述,以及论文所拟研究的主要内容。“引论”可作为一个单独条(如“一、”)次排列,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一般情况下,论文应当有“引论”项,但其内容不宜分设款(如“(一)”)和目(如“1.”)来表达作者观点,但可用文字表达必须的层次。如果引论内容不长,也可不列“引论”字样作为标题,只用一个自然段综合表达即可。引论的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和背景;前人已取得的成果,尚未解决的问题,目前研究态势;研究的理论意义、政策意义与现实意义。引言要开门见山,言简意赅并揭示主题;不要云遮雾障,不见天日,难见主题;避免自我吹嘘,贬低别人。

2.本论。它亦称正文,是论文的主体与主干,是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求紧扣主题,层次清楚,逻辑性强,文字简练,表达通顺,标点符号使用得当,文法规范,图表规范、整洁、美观,引注准确,重点突出。在本论写作中,要依据拟定的提纲和搜集的资料,围绕主题和论点安排材料,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进行充分的论证,表明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本论一般有三种结构:一是并列式,即各个大层次(大标题)之间,在论述问题的若干方面为并列、平行关系;二是递进式,即各个大层次(大标题)之间,在对所论述的问题呈层层递进、步步深入的递进关系;三是总分结合式,即各个大层次(大标题)之间,对所论述的问题,先总体论述、后作分别论述的总——分结合式,或先作分别论述、后作综合论述的分——总结合式。由于本论内容丰富,若篇幅较长时,可以采用多层结构,内部划分若干部分,再列明几级标题(大标题、小标题)或用层次级别顺序号来表示;内容简单,篇幅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一层结构,只划分大的部分,仅列明大标题,或用一级顺序号来表示即可。

3.结语。对于内容丰富、篇幅较长的学术论文,可以在本论之后写结语。它是整个论文的总结,应以简练的文字说明论文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得到的主要结论,也可涉及论文存在的研究局限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结论是论文创造性研究的结晶与精华,要以严肃的态度,准确的文字和适当的词语来如实表达。结语一般不宜过长。它可以作为一个单独条次排列,但在标题前不加题序。如果结语内容不长,也可不加“结语”字样,而只是在正文后另起自然段写出结语类的文字即可(如:综上所述……),但宜在段前空一行。对于一般性篇幅不长的学术论文,可以不写结论,仅视与前言和本论的需要相衔接而写相应的结尾。

(六)注释

在学术论文写作中,注释项目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历史源远流长,它体现了对他人研究成果的一种尊重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早在我国古代,对典籍的注释就曾采用了注、解、传、笺、疏、章、句等多种形式,在现代学术论著中的注释项虽然已经相对简化,却仍然是论著文本的一个重要附属部分。论文中在运用注释方式时,要注意如下问题:

1.注释范围。论文中的注释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引文注释,即文中引用他人原话和相关资料所载数据时对出处的交待;二是间接引用注释,即文中吸收他人观点时对出处的交待;三是内容说明注释,即对文中需要补充说明而在正文中又不便详细阐述的其他问题所做出的解释。一般情况下,不能采用转引方式。

2.注释形式。注释的形式有三种:一是脚注(置于每页页脚,可每页重新编序号或者全文总编序号);二是尾注(置于全文末尾,全文总编序号);三是旁注(用括号说明前面的某一内容)。但现代论文中的注释一般采用随文加注,并多以脚注形式标注。

3.注释序号。注释序号一般以带圈的数字用上标编号,如“XXXXX①,……”(提倡用word软件的“插入”——“脚注”中的自动编码功能)。注释的序号每页从“①”起重新编号,且不宜直接置于单列一行的条、款、项、目上,也不宜直接置于相关表格名、插图名以及公式之后,而应当置于相应的导入性文字中。除直接引注外,注释序号一般宜插于文尾的标点符号内。

4.注释格式。注释的内容用小五号宋体(即通用word软件的默认标准)。注释中凡是涉及引用相关文献时,其标示内容及格式规范与后述参考文献的要求相同。

(七)主要参考文献

在论文篇后附参考文献,表明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参阅其他资料情况,表明学术界对该论文题目的研究情况,为他人继续研究提供线索。论文中的参考文献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涉及范围。主要参考文献是指与论文内容有密切关系,且在写作中部分参考或者借鉴了他人文献的观点和材料时,为了对其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为了指明主要资料出处并便于检索而列出的一项论文要素。其范围不仅包括注释中已涉及的文献,还可包括论文写作过程所涉及的其它文献。但不能列示阅读或者是与其没有多大关系的文献,因此,要避免出现列示参考文献时的充门面等不正常现象。

2.列示数量。主要参考文献应当列于文末,可另起页。一般情况下,论文后附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数量应当没有规定限额。但有时有些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要求有一定的数量。如,有的学校现行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就要求不少于15项(其中至少应包括3部以上的著作,还应当至少包括2项以上的外文文献)。3.列示顺序。主要参考文献列示顺序一般为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增序排列,外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名的字母增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则按发表时间增序排列。

4.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的字号一般小于正文半号字体。各条参考文献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后列序号(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也不必列示序号),序号一般在方括号(即“[X]”)内列示,括号后空一格,再接相应的文献信息。一项文献的信息列示超过一行时,宜采用“悬挂缩进”格式。中文文献各要素之间的小圆点宜用全角状态下的圆点符号(即“.”),外文文献中的论题宜用斜体标示。著作类文献凡属第1版时则不必标明版次信息。

5.著者列示。主要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列示方法为:中文著者先姓后名,外(英)文著者先名后姓。列示时不须标明编著形式(如:“张光明著”只标“张光明”,但译者需要注明,并用逗号“,”分隔,如:“李有明,译”)。一项文献涉及多个责任者时,应分别处理:外文著者只需标注第一个著者的姓名,空一格后附“etc.”;中国著者应标注至第一、二、三著者的姓名,三位以后的著者则以“等”字省略,各作者姓名之间以及所列示的最后一位作者姓名与“等”字之间均用逗号“,”分隔。

6.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一般可分论著图书类、译著图书类、学术刊物类、学术会议类、学位论文类、报纸、在线文献和其他文献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文献主要项目均包括作者、文献名、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如期刊类为“[J]”)、版(期)次(第1版不必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和引用部分起止页等基本信息,但据文献特点在列示方式上有所差异。除此之外,在论文写作中,若还涉及到科技报告和专利等其他类型的文献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参考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2005年10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的要求作相应处理。

(八)附录

附录为论文的非必选项,它的主要内容可包括放在正文内显得过于冗长的公式推导、复杂的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专门符号内涵释义、计量单位缩写表、专有名词缩写表和检索表,以及软件程序的有关说明等。若无需要,也可不单列此项。附录应另起一页。附录编序前应当冠以“附录”两字(如:“附录一”、“附录X”)。

(九)后记

后记为非必选项,它的主要内容可以是作者对论文过程的记录与写作感悟,也可以是对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论文工作的组织与个人表示感谢。后记文字要简洁、得体、实事求是,切忌浮夸和庸俗之词。后记应另起页。后记内容的版面要求与正文相同,文内顺序宜用文字表达。

(十)鸣谢

论文中的鸣谢部分主要体现三层意思:一是对论文写作过程支持者和指导者的感谢,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立项资助的感谢等;二是对论文写作中所引用或者参考文献作者的感谢;三是对论文编辑与发表过程匿名审稿者和编辑的感谢。在表达方式上,有文题“鸣谢”方式和文末“鸣谢”方式。文题“鸣谢”一般用“*”脚注方式;文末“鸣谢”有的单列,也有与“后记”结合在一起。论文中是否有该项,由作者自行决定。若从学术礼节的角度,一般宜有此项内容。

四、会计专业论文的主要表达规范

(一)行文

1.用字规范。论文中所用汉字必须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汉字,在文本状态下,所有文字必须字面清晰,若必须更改,要使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标准校对符号,不能随意涂抹。

2.段首规范。论文的每一自然段、每一层次单行列示的题序和标题前均按汉字书写习惯缩进(即首行缩进两个字符,专门规定“居中”的除外),而不宜按英文格式悬挂缩进。一般情况下,英文文字的首段左边应顶格,但从第二自然段开始左边需空两个半角字符。

3.字符规范。论文中所有中文表述内的标点符号应当统一用全角状态下的字符;论文中所有英文大、小写与标点符号一般宜用“新罗马体(TimesNewRoman)”半角字符。而所有英文间的标点符号则统一用半角字符,但均应在标点符号后加一空格。论文中凡是涉及阿拉伯数字的宜用半角字符(如12345),而不宜用全角字符(如12345)。

4.避免背题。论文中凡是单列一行的各级标题均不得背题(即标题出现在某页的最后一行,内容在次页),必要时应强制使用相关软件中另起一页的排版功能。

(二)正文文本

论文中除“引论(或导论、绪论)”部分和“结语(或结论)”部分不需列出题序外,其他表明论文层级的内容应当统一由题序数字和标题表明相应的层次。正文的标题序号一般可用中文(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和阿拉伯数字(三级标题与四级标题)混合标示(或者仅用阿拉伯数字)。在格式上有文科格式和理科格式两种,不论采用哪种格式,均需要注重全文的规范性与统一性。论文中的级次,一般宜以四级为宜。若无特别需要,文中不宜用特殊符号来标示论文的各级层次(如:“●”和“■”等)。除章节之外的论文层级的具体要求如下:

1.条次格式。条次是正文的第一层次,在标题前以“一、”、“二、”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则标示为:“一、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一般居中,题序和标题之间用顿号间隔(而非下圆点“.”),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2.款次格式。款次是正文的第二层次,在标题前以“(一)”、“(二)”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第一款则标示为:“(一)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行首空两格,题序和标题之间不加标点,结尾处无标点符号。特殊情况下,可接着“(一)XXXXXXX”后空一格,要接着叙述内容亦可。

3.项次格式。项次是正文的第三层次,在标题前以“1.”、“2.”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则标示为:“1.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题序和标题之间用下圆点(用英文全角“.”)间隔(而非顿号“、”),结尾处无标点符号。

4.目次格式。目次是正文的第四层次,在标题前以“(1)”、“(2)”等表示题序。如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则标示为:“(1)XXXXXXX”。题序和标题占一行,行首空两格,题序和标题之间不加标点,结尾处无标点符号。若题序和标题不单独占一行时,则在标题后加句号,后面接着叙述内容即可。

5.其他格式。当条、款和项次下不单设层次时,也可在正文的同一段落中用“(1)…………;(2)…………;(3)…………。”等的行文方式列举事项,显示层次。但若在条(或款、项)次下不设单列的层级(或者在目次下还要分层次)时,可在正文的同一段落(或者分段)中采用文字顺序词,如“一是…………;二是…………;三是…………。”等类似的行文方式。若在文中使用“首先”、“其次”或“第一”、“第二”或“其一”、“其二”等顺序词时,其后不能使用顿号:“、”,而必须使用逗号:“,”,且其编序一般以五号为宜。

(三)表格

表格是会计专业论文写作中必须运用的一种专门技术。在论文中凡涉及表格运用时,应当满足六方面的基本要求:

1.表格编序。论文中的表格应当统一编序(如:表1;若论文分章的情况下,则分章编序,即“表章序——表序”,下同),采用方式应与插图和公式的编序方式统一。表序用阿拉伯数字,且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每个表格应拟表名,如“XXXXXX表”。

2.表格导入。论文中凡导入表格时,均应使用类似“见表X所示”的导入语,不宜用“见下表所示”。表格导入语不宜直接用于论文各层级的标题中,如:“1.XXXXXX(详见表1)”。转3.表序表题。表序和表题间空两格,置于表格上方,居中,标为“表XXXXXXXX表”。

4.表格设计。表格形式全文应当统一,可选用上下有线而左右无线的开口式表格、四边有线的封闭式表格或三线式表格等,设计上应当尽量简洁且排列整齐美观(如表内出现换行时,即可考虑取消页面设置定义的“间距”限制)。表格中各栏都应标注相应的计量单位,或者在表头靠右边注明相应的主要计量单位(如“计量单位:元”),右缩进两格。

5.表内内容。表内文字或数字须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值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或其他类似用词,应一一重新填注。表格内各项目栏内容(或数据)的字号可根据需要适当调小(宜用小于正文半个字号),但全表的字号应当统一。一般情况下,表内数据来源的交待用注释形式提供即可,若有特别需要时,也可于表底另设一段专列“资料来源:”项(首行缩进,小于正文半号楷体,内容转行时则悬挂缩进两个空格)。一般情况下,表序、表题、表格与表底所附必须的“资料来源”项最好同页,若表格实在需要分页时,表格标题行应当重复。

6.表格运用。论文中凡运用表格数据时,均应使用“见表X所示”的使用语,不宜用“见上表所示”。

(四)插图

图示是表达论文观点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在会计专业论文写作中必不可少。论文中凡涉及图的运用时,应当满足四个基本要求:

1.插图编序。论文中的插图要精选。图序方式应与表格和公式的编序方式统一。图序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图1;若论文分章的情况下,则分章编序,即“图章序——图序”,下同)且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若全文仅有一个插图时,亦可在图题前加“附图”字样。论文中的插图以及图中文字符号要绘制清晰。

2.插图导入。论文中凡导入插图时,均应使用类似“见图X所示”的导入语,不宜用“见下图所示”。插图导入语不宜直接用于论文各层级标题中,如:“3.XXXXXX(详见图1)”。

3.图序图名。插图的结构设计上应简洁且排列美观,线条之间的关系清楚(选用箭头)并尽量减少交叉。图序和图题置于插图下方,标为“图XXXXXXXX图”,居中。若某插图由若干个分图所组成,则各分图用“图Xa”、“图Xb”、“图Xc”……标出。插图内有关文字的字号可据需要适当调整。一般情况下,插图来源的交待用注释形式提供即可,若有特别需要时,也可于图序和图题下另设一段专列“资料来源:”项以及“图标说明项”(首行缩进,小半号楷体)。插图、图序、图名及必须的“资料来源”和“图标说明项”必须排于同一页内。

4.插图运用。凡在论文中运用插图资料时,均应使用“见图X所示”的使用语,不宜用“见上图所示”。

(五)公式

公式也是会计专业论文写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在论文中凡涉及公式运用时,应当满足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公式编序。论文中的公式应标注序号并加圆括号,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编序方式与表格和插图统一,如:“(式1;若论文分章的情况下,则分章编序,即“式章序——式序”,下同)”。公式的序号“(式X)”排在公式版面内容居中并靠右侧,且全文所有公式的右边页距应当相等(可统一右缩进两个字符处理)。

2.公式导入。论文中凡导入公式时,均应使用类似“见式X所示”的导入语,不宜用“见下式所示”。公式导入语不宜直接用于论文各层级标题中,如:“3.XXXXXX(详见式1)”。

3.公式格式。公式格式编排时,凡是数学类公式均应使用word软件或其它软件中附带的“公式编辑器”进行编辑,文本类公式亦可采用其它方法编辑。公式主体应当单列一行,居中,具体公式与表示序号的“(式X)”之间不需要加虚线连接。

4.公式运用。论文中凡是运用公式时,或者是对公式的某值内涵进行解释时,均应采用“式X中”的使用语,而不宜用“见上式”、“上式中”、“(式X)中”和“式(X)中”。

(六)数字

1.年代标示。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如“2000年”、“2007-03-18”和“20世纪50年代”等,但模糊的年代数可用汉字表示,如“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等。避免使用“本世纪”和“上世纪”,可用“下世纪”。公历年份不能简写,如“2000年”不能写成“00年”。

2.数值标示。各种计数、计量以及确切的数字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如“10位专家”和“30个项目”等,但模糊的数字须使用汉字,如“十多位专家”和“三四十个项目”等。数值的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如“5%~8%”不能写成“5~8%”等。

3.数码标示。数码千分位使用空格(国际标准),不宜使用逗号(美国标准),如“123456元”应写为“123456元”,不宜写成“123,456元”。负数一律写成“-123”(负号用宋体)。两组以上的阿拉伯数字组之间如果没有计量单位,就不宜直接使用顿号,必须用逗号连接,如“三种产品的产量分别为200,250和300件”,但如果有计量单位时,则可使用顿号,如“三种产品的产量分别为200台、250套和300件”。

4.数区标示。数字和时间的区间不得使用连字符“-”或一字线“—”,而应使用“标点符号”中的波浪线“~”。如:“x的取值范围为0~30”不能写成“x的取值范围为0—30”,“论文写作时间为2001年11月28日~2002年5月28日”不能写成“论文写作时间为2001年11月28日—2002年5月28日”。但若仅表示年份区间可用连字符“-”(如:“2005-2006”)。参考文献页码的区间范围用英文状态下的连字符“-”表示,而不用中文中的一字线“—”与波浪线“~”。

5.其他标示。其他特殊要素的标示方法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1995)的要求执行。

(七)软件

软件设计中的流程图和源程序清单,一般应当按软件文档格式作为“附件”在论文后列出,不列入论文内。特殊情况下不便列出时,可另外展示。

(八)其他

1.规范用词。行文时要注意:区分“必须”与“必需”等类似的近似词组;区别“帐”与“账”等类似相形字使用时的微妙差别;统一使用“其他”、“人才”和“惟一”等词组,不得使用“其它”、“人材”和“唯一”)。具体用法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1年12月19日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2002年3月31日起试行)的要求。

2.标点符号。标点符号的使用方法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执行。

3.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的定义和使用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国家计量局的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4.英文简称。论文中有关国际性组织的专有名词英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要用中文写出全称,并在括号内注明英文全称及简写的英文大写字母符号组合,后文才能用英文简称。例如:“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简称WTO)后……。根据WTO规则要求……”。

5.英文人名。注意区别外国人名中的分隔符(如马克·吐温)与英语中的缩写符(如A.C.Littleton)使用上的区别。如:卢卡·帕乔利(LucaPacioli)、罗伯特·S.卡普兰(RobertS.Kaplan)。

6.其他事项。其他未涉及的论文写作中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87年的GB/7713-19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执行。●

【主要参考文献】

[1]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4.

[2]王力,等.怎样写学术论文.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P1-10.

[3]许家林.毕业论文的基本要素与规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第154-157期.

[4]许家林.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遵循情况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5,5:4-11.

[5]许家林.中国大陆17所高校100篇学位论文调查结果的分析与思考.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编.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前沿问题研究——第八届海峡两岸会计与管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526-563.

[6]许家林.论本科生论文写作训练的几个基本问题.财经政法资讯,2005,2:3-14.

[7]于玉林.现代会计方法学.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P87-254.

[8]于玉林.新编会计操作方法全书.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1307-1320.

[9]赵德馨,周秀鸾.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程序.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P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局.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1987.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GB/T15835-1995: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1995.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1995.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GB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05.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198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