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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措施

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措施

为全面反映区文化产业现状、发展水平和总量规模,准确核算文化产业增加值,夯实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区统计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工作,力求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开展企业核查,确保企业应统尽统。

区局以年年报为契机,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加强与工业、贸易业、服务业等其他专业的对接,以企业行业代码、经营活动范围,准确界定企业在核心层、层、相关层三大块九大行业中的从属情况,严格按照文化产业统计制度,保证企业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二是加强区级部门联动,推进部门统计协作。

区局与区文体旅游局联合开展文化产业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年报培训工作,对文体旅游局提供的网吧、广告公司、动漫企业、游乐园与文化娱乐企业的名单及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复核,保证真实准确的核算文化产业增加值。

三是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协调。

通过与市统计局专业处室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全市文化产业动态与区级文化产业企业的增减变动和统计数据反馈情况,提前做好对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测算的监测预警。

四是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召开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工作培训会议,对参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一讲解指标含义与相互关系,并说明填表注意事项及报表报送时间,在确保及时上报的同时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力求真实反映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