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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发言

企业破产清算发言

同志们:

由于煤炭资源枯竭、扭亏无望,*年申报关闭破产,经省人民政府呈报国务院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列入20*年关闭破产计划,同年11月7日批准进入关闭破产法律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两矿关闭破产申请,于20*年3月26日作出裁定,宣告两矿破产还债,并于9月30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破产公告。受省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两矿关闭破产项目工作组、两矿破产清算组于10月12日进驻。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在企业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配合下,清算工作组及各驻矿工作组自始至终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严格地执行中央11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依靠群众,秉公办事,解决了不少复杂问题,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破产企业财产安全,依法对破产资产进行了清理、审计、评估和处置、分配,报请法院按期终结了破产程序,保证了银行核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职工安置工作按计划稳步进行,有效资产重组已完成,社会职能移交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职工情绪比较稳定。关闭破产的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日下达破产终结法律裁定书。今天我们召开破产终结总结大会,主要是回顾清算(工作)组自关闭破产以来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教训,就后期收尾工作做建议安排,合衷共济,圆满完成关闭破产各项任务。

一、进驻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依法接管破产企业

一是通过法院及时确认了清算组成员,为确保两矿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省委、省政府“9、14”协调会议精神,10月10日依法指定成立了两矿破产清算组及成员,明确了清算组的内设机构与职责范围,清算组于10月12日进驻,及时聘用了清算组工作人员,在聘任了32名同志,于10月13日派出三个工作小组分别进驻破产企业。14、15日分别召开宣告大会后,清算组在法院的监督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的全部行政印章、各种证照、各类文书档案和全部资产,并进行了了帐物的核对清理,列出明细清单,办好了交接手续,并予封存。

二是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两矿破产宣告大会召开后,为加强对两矿关闭破产工作的领导,于18日实行了关闭破产项目工作组与两矿破产清算组集中合署办公,并设立了综合协调、职工安置、资产清算、资产重组、财务、社会职能移交和宣传稳定等七个专业组,明确了组领导和人员分工,对各组的职责范围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都进行了具体明确。

三是健全了制度,规范了运作机制。为确保两矿关闭破产工作依法依规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增强全体清算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清算组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制定了清算组工作纪律、会议制度、办事制度、工作计划和督办制度、值班汇报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公文印章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和办法,规范了清算(工作)组的工作秩序和办事程序,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保证了清算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依法清算,强化债权债务的清收

依法接管、清理、评估、处置破产财产,是清算组的主要职责,也是工作组要完成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始终突出这个工作重点,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开展了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依法清理资产,合理分配财产。清算组对两矿破产财产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报经中院确认,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破产资产的审计、评估。到宣告破产之日(20*年9月30日)止,两矿共有破产财产15365万元,负债总额21502万元。依据湖南省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移交资产不进入破产资产范围,经评估后,评估值1174.06万元,根据国发[*]59、[*]10号文件及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纳入国家计划的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处置所得,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职工剩余部分按《破产法(试行)》规定的顺序清偿。即第一顺序为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等费用,第二顺序为所欠税款,第三顺序为其他债务。由于变现所得支付清算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支付所欠职工和劳动保险等费用,第二、第三顺序清偿率为零。清算工作组根据以上原则,编制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法院批准执行。并按照《破产法(试行)》依法制定了破产财产处置和分配方案。

二是组织债权债务申报,积极做好两矿破产债权的清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破产债权债务进行了分类清理核对,为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国有资产不流失,加强对两矿破产债权的清收,制定了两矿破产债权清收办法,并报经法院确定,成立了三个清收小组,按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法分片对破产债权进行清收。经审计清理,共申报债权的有44家,金额14809万元,其中宝源8家,申报金额9929.5万元,*36家,申报金额4897.5万元,债权人申报通知规定的申报债权期满后,没有申报的债权287.3万元依法视为自动放弃。共发出在外债权催收通知书96笔,金额1451.4万元,对债务的清偿,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已于20*年1月26、27日分别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对通知期限内既无异议,目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清算组已专题法院,请求法院组织人员申请强制执行。

(三)、依据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安置工作按计划平稳推进

破产企业的职工能否得到妥善安置,事关破产工作成败的关键。也是党和政府对关闭破产煤矿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的大事。在宣告破产前共有在册职工6176人。根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33号文件和相关政策以及2个破产矿的实际情况,破产项目工作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安置的操作办法,就职工安置、各类拖欠款、养老、医疗承接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并按有关法规分类对职工档案、医保、伤鉴、养老金、城镇协议工、农民轮换工以及职工工资拖欠等各方面的情况展开了全面的清理、摸底、核对和造册工作。经清理两矿共补发拖欠职工工资8626万元、职工社会劳动保险、抚恤、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1431万元。其中宝源工资性拖欠5866万元,职工社会劳动保险、抚恤金、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1102万元;*工资性拖欠2760万元,职工社会劳动保险、抚恤金、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329万元。二是做好了职工工伤鉴定结论的公示,并就部分职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经与省劳动部门协调,及时进行了复议。两矿鉴定职工工伤1023人,其中宝源682人,*341人。三是完成了职工退休、提前退休、退养人员的申报审批,共批准2561人,其中宝源1944人,*617人。四是做好职工就业意愿的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计发办法,并按不同年龄、工种类别进行了安置的计算和公示,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领取经济补偿金人,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和补偿金约18592万元,同时,积极做好破产职工再就业的安置工作,破产企业重组后共有1600人参加了重组。

(四)、加强与当地衔接,移交工作有序推进

破产涉及两市、三县(市),为确保两矿社会职能移交工作顺利推进,清算组按照[20*]78号精神,及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并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分别召开了移交接管工作协调会,形成了会议纪要,为社会职能的移交奠定了较好的工作基础。清算组按照当地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及时组织对两矿社会职能移交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格界定,对移交单位的资产、资金、帐务进行了清理与审核,并造具了移交名册和帐目,并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拨付适当资金,对移交单位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进行改善,添置了必配的办公设施,完善了移交单位的各类基础资料;其次敦促当地政府加快接收工作进度。清算组在完善移交单位设施基础上,及时制定各类移交方案、主动衔接,签订好移交协议。经过努力,与资兴市签订了学校、医院、供水、供电、公安的移交协议;与*县签订了*转运站供电、供水设施和同心桥供水、供电移交协议;移交工作与当地政府没能达成共识,清算组已专题报告省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领导小组,请求协调解决。

(五)、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实施企业重组。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为确保破产清算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经报请中院同意,按照保证安全、自负盈亏、有利重组的原则,依法组织两矿破产期间开展生产经营,并成立了两矿生产经营指挥部,指导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参加生产经营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从开展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既利于减少清算费用,又利于稳定企业人心和职工收入,效果明显,职工出勤率达98%,职工收入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破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强化宣传教育,确保了矿区秩序稳定

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清算组坚持依靠原企业的各级党团工妇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舆论宣传渠道,加大对广大职工干部的政策宣传教育,编印了《破产政策宣传手册》,按人手一册下发到破产企业职工手中,同时根据破产实施的不同时期,确定宣传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教育,让职工知晓政策,明晓事理,从而支持企业改制。二是建立了信息网络体系,实行24小时稳定值班汇报制,切实抓好来信来访工作,各清算小组均设立了信访接待室,直接面对职工群众,现场解签职工提出的各类疑问,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截止3月31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00人次。三是落实了稳定工作责任。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工作衔接,按省委、省政府纪要精神如期召开。各市、县对两矿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关心职工生活,切实为群众办实事,针对各破产企业职工生活用水困难、住房修缮、电视线路老化等问题,清算组及时拨付资金进行设备设施更换,确保了破产企业职工的正常生活秩序。宝源矿党委针对破产期间部分职工生活困难的实际,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组织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1*0万元,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一家困难职工家庭。五是抓好治安防范工作,成立了民兵应急分队,并配备了相关硬件设备,实行24小时巡逻,加大矿区建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破产财产的安全。

二、几点体会

第一,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是实施关闭破产工作的基本准则。资兴矿业集团两矿关闭破产,既要遵循《破产法》的程序和规定,又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了依法办事和规范操作这个基本准则。一是在破产财产清理、审计、评估、处置、分配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二是坚持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清算工作,在清收债权、处理债权债务争议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通过法院的指导,得到了依法处理;三是把依法操作、严格执行政策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两个破产企业长期困难、沉淀的问题多,内部欠帐多,拖欠职工医药费、住房公积金、工资性集资款、福利费等,这些职工强烈要求解决的问题,我们报请法院同意后,都是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妥善进行处置的。正因为我们坚持了以上几点,才做到了关闭破产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二,高度重视和做好稳定工作,是搞好关闭破产工作的重要前提。稳定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稳定的矿区秩序,能促进关闭破产的顺利开展,否则,工作就会受阻。维护好矿区稳定,一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理顺干群的思想情绪;二要靠严密有效的防范处置措施,要注重于防范,防范于未然,才能取得稳定工作的主动权;三要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危害治安的突发事件,要在政法部门的支持下,及时采取果断的措施,迅速控制局势,才能有效地维护稳定。对此,我们体会尤为深刻。

第三,政策明确,宣传到位,是实施关闭破产工作的关键环节。中央11号文件制定的资源枯竭矿井关闭破产的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矿山职工的关怀,只有正确地执行中央政策,保证政策的及时到位,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政策不明确,工作不到位,就会引起职工的疑虑和不满。把中央的政策具体化,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向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是关系到关闭破产是否成功的关键一环。两个矿在实施关闭破产时,职工对政策是非常关心和非常敏感的。我们结合破产矿的实际,把中央11号文件的精神,用通俗的语言,编成了若干问答,印发至每个职工手中,职工对自己关心的问题清楚了,思想疑虑消除了,情绪稳定了,破产工作也就顺畅了。

最后,我代表清算(工作)组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向人民法院对关闭破产工作的支持、关怀和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作为清算(工作)组长,对清算(工作)组及工作组全体同志在清算工作中付出的艰苦劳动,表示深深的谢意!对理解、支持关闭破产工作并为清算工作辛勤服务的领导和职工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