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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第二次土地调查会议发言县

国土局第二次土地调查会议发言县

同志们:

今年以来,国务院分别安排部署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11月2日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全面动员和精心部署,并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今天把这两个会议合开,既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也是考虑到这两项工作性质相近,可以一并进行安排部署。刚才,明山局长和明洲局长分别就土地调查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会后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土地调查和污染源普查以及当前需要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调查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公益性工作,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土地调控、土地规划的大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事关我国环境保护长远发展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一项宏大工程,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这两项工作的开展,可以全面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状况,了解污染源存在现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要充分认识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大召开以来,各地已掀起新一轮的发展热潮。新的机遇和形势促使我们必须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使社会事业迅速发展,不断调整工业结构,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建设步伐。城市要扩张,项目要落地,都离不开土地的承载和支撑。要实现节约和集约发展,必须适应新形势,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统筹规划形成一些高效利用土地的产业集聚区和人口密集区。这就需要在全面准确掌握土地资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判断和决策。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需要。国家坚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市即将纳入全国卫星遥感土地利用动态监督范围。我们在一些方面跟不上国家的要求,不能把很多不该发生的事控制在萌芽状态,这与心中无数有很大关系。要通过这次土地调查来摸清情况,制定出更加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确保我市560万亩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三是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全面翔实的土地资源数据是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一些地方土地变更调查不完整、不规范,造成土地家底不清、数据不实,给修编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我们要通过调查,弄清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准确数量和分布情况、基本农田的利用情况和可调整情况以及一些专项用地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

同时,要充分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这样规模庞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对我市而言,历史上前所未有。虽然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市进行过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九十年代初又进行过第一次排污申报,但那些调查都是局部的、零星的,标准也不统一;而这次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领导的,普查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普查的程序都是按《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规范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不断增加,非公有制企业异军突起,工业结构不断调整和更替,农业面源污染不断扩大,资源能源消耗迅速上升,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的依赖程度与日俱增,经济与环境的矛盾相对比较突出,节能减排的任务相当艰巨。目前我市的环保基础工作还很薄弱,各类统计监测数据基础不牢,时效性不强,数据质量不高,全市的环境容量比较模糊,污染物排放的总量、削减的总量,污染源的现状很难说清,滞后的环境统计手段和单纯的环境统计信息难以给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变化关系提供有力的数据依据,无法满足国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各种数据支撑。因此通过这次全面系统地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市的污染源情况,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开展土地调查和污染源普查,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的复杂工作。我市第一次土地调查是从*年开始,用了9年时间才完成;而这一次国务院要求用2年时间完成,任务相当艰巨。污染源普查是第一次开展,也没有经验可以参考,肯定也会有很多难题。同时,这两项工作又都列入了省政府目标,签订了责任书,可谓责任重大。因此,要完成好这两项调查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政府安排上来,从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筹划,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

(一)要做好工作保障

这方面主要是做到四到位。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为抓好这两项工作,市政府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今天到会的市直部门都是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领导,主要领导要知情,分管领导要专抓,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宣传发动要到位。这两项工作涉及到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采取多种方式,针对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方法和有关政策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要向污染源普查对象大力宣传污染源普查资料使用的法律规范,即实行三个“不得作为”(现阶段普查数据仅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考核普查对象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打消有关单位的思想顾虑。三是经费保障要到位。按照国务院要求,这两项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做好经费预算,包括总预算框架和各年度实际预算安排,不能因为经费不足而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对于今年所需的工作经费,要协调财政部门,尽快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防止截留挪用。四是工作机制要到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回去以后,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实施招投标制,依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确定相应的调查队伍。要建立监理机制,监理单位全过程跟踪检查项目进展和成果质量,对成果质量负责。要建立检查验收制度,要通过自检、互检、阶段性预检和验收,保证成果质量。要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地方,市政府将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例如暂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等。

(二)要确保工作质量

一是要确保数据成果的质量。这是本次土地调查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生命,也是这两项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假数据可能导致政府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假数据比没有数据危害更大。衡量这两项工作做得如何,关键是要看数据的质量如何。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数据成果的真实性负总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数据的真实性。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对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各级调查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资料。要建立调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实行层层审核把关,层层检查验收,以确保基础数据准确可靠。要加强对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是要充分利用新技术。这是保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实施方案,科学设计流程,统一标准、统一资料、统一方法。要广泛应用航天航空遥感、卫星定位、信息网络等新技术、新手段,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获取准确可靠的调查资料。要充分利用科技、航天、航空、测绘等领域已有的装备、技术、成果,实现资源共享。三是要加强工作人员素质培养。调查人员是数据的采集者,他们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多高,工作质量就有多高。各级调查机构一定要根据不同工作量和技术要求,精心挑选一批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人员组成和充实机构,选调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调查指导员和调查人员。

(三)要抓好工作成果运用

这两项工作既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重要的市情调查,要把调查成果充分应用于今后的工作去。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对有关数据及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找出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建议。有些成果比如推进区的土地调查成果和河道排污口普查成果都可以都要将土地调查成果作为核定各地实际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土地管理工作,要以调查成果为依据。通过这次全面系统地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市的污染源现状,弄清各类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污染源的结构和地区、行业间的时空分布,各种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状况,污染源动态变化规律;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全面掌握全市环境状况,科学预测潜在的污染问题;从而科学制定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抓好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六河”截污工作

为实现市区内河消除劣5类水体目标,从今年7月份开始,市政府组织长葛市、许昌县和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以及相关单位,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对市区清潩河、许扶运河、清泥河、运粮河和护城河及清潩河长葛段的410个排污口实施了截流。目前截流工作大头落地,市区初步实现了许扶运河、清泥河、运粮河、护城河、学院河五河常清,清潩河一河基本达标的目标。11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来我市调研时,对这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清潩河水质力争达到4类水体标准。为确保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标准,确保2009年创模目标顺利实现,同时也为了还市区群众一河清水,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流向市区内河的颍河、颍汝干渠、石梁河、小洪河及清潩河、清泥河下游的排污口也实施截流。今天会上,给大家印发了《许昌市颍河颍汝干渠石梁河小洪河及清潩河清泥河下游排污口截流工作意见》,对这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截流方法都做了明确规定,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再强调三点。

一要提高认识。六条河道的排污口截流工作从地域分布来看,全部位于乡、镇和农村地区。河道两侧基本没有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所以截流方法只能是取缔关闭排污企业、深度治理、达标排放或者建设沉淀池、彻底封堵排污口这几种方式;从污水种类来看,排入河道的污水有工业废水、“三粉”加工和腐竹加工家庭作坊废水、餐饮洗浴等服务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特别是家庭作坊式的农产品加工废水,进行污染治理、污水截流的难度很大;从工作方式来看,此次截流工作涉及7个县(市、区)、6条河流,点多、面广、线长,给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这几条河道污染较重,已经影响了饮用水源质量,威胁了沿岸居民的健康,群众要求整治的呼声十分强烈。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执政为民、改善民生、营造宜居环境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积极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要夯死责任。这次截流工作除鄢陵县没有任务外,其余7个县(市、区)都有任务。任务划分按照三个原则,第一是谁排污谁截流;第二是谁主管谁负责;第三是属地管理,也就是说既无主管部门,又找不着业主的,由各地政府负责。这次截流工作的完成时限分为2个阶段,一是“三粉”加工、腐竹家庭作坊加工、餐饮洗浴等服务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口应在*年6月30日前截流到位;二是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应在*年11月30日前整治到位。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各地要抓紧时间,早做准备。*年11月底前,各地要对各排污口进行实地勘察,制订具体截流方案及时间表,*年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各县(市、区)要每半月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一次截流工作进展情况,每个月市政府派出督查组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三要强化监督。市创模办要加强对截流工作的督察指导,将相关工作任务列入创模工作台帐,定期进行督察。技术组的同志要借鉴市区截污经验,加强对各县(市、区)截流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工作积极主动、截流效果好的单位,市政府要通报表彰,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每两个月一次的创建新闻会上由分管领导做表态发言。

为引起大家的重视,今天早上,专门组织大家参观了市区内河整治工作情况。大家看到,经过整治,原来时清时不清的清泥河、运粮河等5条内河,现在已经实现河水常清;原来河水严重超标的清潩河,现在已经能够基本达标。因此,一定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克服各种困难,深入开展地表水环境整治工作。有两个具体目标,一是要保持市区五河常清,一河(清潩河)稳定达标;二是禹州、长葛、鄢陵、襄城四县(市)要参照市里的做法,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年6月底前四个城区内河变清。要特别加大对颍河的综合整治力度,按照打造许昌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地的目标进行治理,确保水质达标。*年要把地表水环境整治工作作为环保工作重点,纳入政府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加强督查考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完成任务。

(二)加大工作力度,年底前务必完成砖瓦窑复垦工作

11月5日—7日,市政府派出4个检查组,对各县(市)今年拆除的粘土砖瓦窑厂逐个进行了检查验收。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市)砖瓦窑厂关闭拆除工作已经到位,全市509座粘土砖瓦窑厂已全部关闭拆除。但是复垦工作相对滞后,截止目前,复垦粘土砖瓦窑厂200座,仅占粘土砖瓦窑厂总量的39%,复垦面积10430亩,占总占地面积的46%。尤其是今年以来已复耕的砖瓦窑厂不足20座,已复垦的窑厂绝大部分是*年关闭的窑厂。8月28日,在全市关闭粘土砖瓦窑厂鄢陵现场会上,李亚市长明确要求11月底前各县(市)粘土砖瓦窑厂关闭、拆除、复垦工作要三到位。10月7日,李成玉省长对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再次作出批示,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在入冬前就已拆除后砖瓦窑厂复垦再行督导,争取年内复垦到位。”11月15日,省治理整顿砖瓦窑厂联席会议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当前粘土砖瓦窑厂整治相关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整办明电〔*〕12号),要求确保年底之前将现已拆除的粘土砖瓦窑厂复垦到位。各县(市)政府对这项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克服厌战情绪,加大工作力度。一要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采取收缴复垦保证金等方式,责成粘土砖瓦窑厂自行复垦。否则,根据破坏耕地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要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公开发包等方式,鼓励社会投资粘土砖瓦窑厂占地复垦,投资者可优先获得土地承包权。三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复垦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政府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收益中,安排专项资金,力争12月底前完成粘土砖瓦窑厂复垦工作。*年元月上旬,市政府将对各县(市)砖瓦窑厂复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没有完成复垦任务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

(三)切实抓好规模以下墙体材料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随着粘土砖瓦窑整治和“禁实”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新型墙体材料得到较快发展,规模以上新型墙材企业已发展到47家,年生产能力已达到20亿块标砖,基本满足全市建筑市场需要。但是,一些投资者受利益驱动,盲目上马了300多家技术装备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手续不齐全或无证经营的小型“免烧砖”企业,干扰了新型墙材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我市新型墙材的健康发展。为此,市政府专门下发《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决定开展规模以下墙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关小上大、科学发展”的原则,对全市以水泥为胶结材料,砂石、粉煤灰、炉渣等为原料的小型“免烧砖”厂全部实施整顿关闭,重点是单线年生产能力1000万标砖以下的企业。10月26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以来,各县(市、区)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总体来看,还是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工作力度不够大,企业还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工作进展不理想。为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各县(市、区)一定要采取强力措施,彻底关闭无证经营的规模以下墙材企业。由工商部门牵头,对目前在建和生产的企业进行检查,对没有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市建委、国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工商局要按照督查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对各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限期整改。年底前,市政府将对关闭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目标好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关闭整顿任务的,监察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停批所有土地报件。

(四)狠抓薄弱环节,确保完成全年环保责任目标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共有7大项27小项,截至目前已完成和能够确保完成的有16项,还有11项正在加紧实施。这11项工作分别是:1、部分主要水污染物(COD)减排工程未通过验收,其减排量还不能计入全年减排总量;主要是因为鄢陵、襄县污水处理厂未通过验收,要确保12月底前通过验收。2、禹州市耐火材料综合整治只完成年度任务量的74.6%,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任务。3、龙岗电厂烟气脱硫及在线监控设施正在建设安装,还没有投入试运行,要确保12月底前投入运行。4、襄城县紫云水泥有限公司、许昌县春日水泥有限公司2条生产线还未拆除到位,要确保11月底前拆除到位。5、3个省定工业园区(魏都民营园区、禹州经济开发区、许昌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工作还未完成,要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6、许昌县、襄城县、鄢陵县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要确保12月底前建成。7、鄢陵、襄县污水处理厂还没有通过达标验收;特别是鄢陵县污水处理厂被省政府挂牌督办,必须于11月底前完成坍塌管网修复,按标准完成菌种培养,完成污水管网环通,达到验收标准要求;两个污水处理厂确保12月底前通过验收。8、市医废处置中心项目进度迟缓,年底前完成任务困难很大;要抓紧时间,于年底前务必完成。9、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正在修改完善;要确保11月底前下发。10、鄢陵县生态县创建规划还没有开始编制;要确保12月底前编制完成。11、尚集镇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工作还未通过省级验收,要确保11月底前通过验收。在未完成的目标中,又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医废处置中心建设,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鄢陵县生态县创建规划编制,禹州市耐火材料综合整治等6项目标任务完成难度最大,直接影响全年环保目标的如期全面完成。针对这11项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特别是6项重点目标任务,市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全部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市政府将实行效能责任追究。

同志们,土地调查、污染源普查、“六河”截污、砖瓦窑复垦、规模以下新型墙体材料企业治理、环保责任目标落实等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