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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流通讲话

粮食生产流通讲话

这次全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问题一直十分重视。最近,总书记在听取“十五”计划建议起草工作汇报时特别指出,要高度重视粮食问题,确保粮食安全。朱榕基总理江苏等地专门就粮食问题进行调研,指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关系到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总书记和总理的指示精神。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粮食购销政策,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的各项工作。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粮食购销政策,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粮食总量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市场粮价下跌的情况,实施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粮改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购和库存数量均有较大增长。*9年粮食年度,全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粮食,是历史上收购数量最多的一年。粮食购销企业积极扩大销售,企业减亏取得初步成效。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管理,基本做到了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制止了新的挤占挪用,保证了粮食收购的需要。国有粮食企业身改革有了一定进展,内部管理有所加强。两年多的实践证明,“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粮改措施是完全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对于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巩固和发展农村好的形势,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粮食生产和流通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没有完全落实,一些地方没有真正做到敞开收购,压级压价、限收拒收的现象比较普遍。从调查情况看,有些地方只收了60一70%,比较好的也才收了80%。保护价格执行得不理想,有的地方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只限于定购粮,有的虽然名义上执行了保护价,但经过压级压价和超标准的扣水扣杂,实际收购价格与市场价差不多。个别地方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少数企业职工与不法商贩勾结,先低价从农民那里收粮,再高价卖给粮食企业。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各地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还有,粮食主产区的风险基金缺口较大,仓容严重不足,顺价销售困难很大,库存粮食陈化加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滞后,人员过多、管理水平低、经营成本高、经营效益差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解决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在继续贯彻落实“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购销灵活的粮食流通体制。

(一)继续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

“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核心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中央认为,按保护价敞开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不仅符合我国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现实情况,有利于解决当前面临的矛盾和困难,而且符合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国家保护农民利益和维护农业基础地位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决不是权宜之计。落实好这项政策,当前需要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一些地方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落实得不好,固然有补贴资金不够,仓储设施不足等实际困难,但思想认识问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同志对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因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总是不那么坚决。当前粮食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带来的,恰恰是由于这一政策没有很好落实,影响了粮改的成效。我们一定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首先,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证。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发展和稳定的核心问题,也是启动市场、扩大内需的关键所在。对广大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收入还主要靠粮食及种植业,农民来自这方面的收入要占到60一70%。农民很关心国家保护价定的高低,说明保护价对他们是利益莜关的事情。在农产品价格下跌、粮食卖难的情况下,通过实行保护价政策,保证农民种粮有最基本的收益,是我们应当也能够实现的政策目标。其次,这是稳定粮食生产的有力措施。我国农业的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几十年的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农民有积极性,农业就发展;什么时候挫伤了农民积极性,农业就停滞。近几年,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关键是因为政策对头,特别是两次提高粮食价格、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实行保护价政策,对于稳定市场粮价发挥着重要作用。尽管一些地方没有认真执行保护价政策,市场粮价也出现下滑,但可以肯定,如果没有保护价的支撑,市场粮价会跌得更低,农民利益会受到更大损失。第三,这是加强国家对粮食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粮食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一是实现总量基本平衡,二是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做到“这两个基本”光靠市场机制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建立粮食的价格保护制度和储备调节制度,就是政府调控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两个最基本的手段。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为了支持粮食生产,都要拿出一定的财力进行补贴。目前我国对农业的补贴水平还是比较低的,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这方面的财政支出还要逐步增加。当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要采用符合国际规则的补贴方式。实行保护价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政负担,但这是保护农民利益、发展农业生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应该付出的代价,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第四,这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粮食作为特殊商品,在生产和流通中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不断提高市场化程度,逐步走向“放开”。但是,在当前市场粮价很低、国有粮食企业还没有做到敞开收购的情况下,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必然会进一步导致粮价下跌,直接损害农民利益。只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做到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其它渠道才难以压级压价收购粮食,这样进一步拓宽粮食收购渠道,才不会损害农民利益。在我们这样人口众多的大国,粮食购销即使“放开”,也不能撒手不管、放任自流,而要相应建立规范化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做到粮食收购市场活而不乱,有序竞争。因此,一个粮食定购制度,一个粮食价格保护制度,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有了定购制度,国家就能够稳定地掌握必要的粮源,确保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有了价格保护制度,国家就能够有效地平抑粮价波动,把市场价格稳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进而避免引起生产的大起大落。如果敞开收购能够真正做到,放开市场就有了条件,就不会有风险,就不会出乱子。朱榕基同志前不久在江苏考察时指出,只有‘敞开’才能‘放开’。这就深刻阐明了实行保护价政策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美系,指明了今后粮改的方向和思路。

二是切实解决好粮食流通中的实际困难。基本措施是:增加风险基金规模,增加仓储设施建设。近几年,国家在财力有限、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任务很重的情况下,拿出大量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用于粮食购销和仓储建设,是很不容易的,体现了党中央古国务院对粮食工作的高度重视。现在看来,根据粮食生产和流通新的发展需要,还应当增加一些投入。中央初步计划再增加80亿元的风险基金规模,主要用于主产区粮食收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仍按现行的包干比例分担。各省级人民政府必须把粮食风险基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改进补贴办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企业。粮食收购资金要一如既往保证供应,在确保封闭运行的情况下,农发行要积极探索如何搞好服务,促进粮食销售的办法。近两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已经拿出近*亿元资金安排建设了500亿斤仓容的粮库,今明两年还要分别安排20亿斤仓容的粮库建设。这些粮库都建成后,我们就有1000亿斤左右高质量、高标准的国家粮库掌握在手里,就可以有效地吞吐粮食,为健全粮食流通体系打下很好的基础。有关部门和地区一定要高度负责,合理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解决眼前的仓容困难,地方还可由省级财政贴息,农业发展银行安排贷款,增加简易仓储设施建设。由于粮食主产区的困难和矛盾更为突出,增加粮食风险基金和仓储设施建设,要把重点放在主产区。

三是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中央再次重申,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真正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政令畅通,把“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粮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国有粮食企业一定要做到常年常时挂牌收购,绝不能出现限收、拒收、停收和压级压价。从今年夏收起,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不是真正做到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工商行政管理和物价部门既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也要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督。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如果发现仍然存在上述问题,要追究有关地区和企业的责任。

(二)适当调整粮食保护价收购范围,进一步拓宽粮食收购渠道

这是当前完善粮食流通政策的重要措施c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的政策,并不意味着家对市场上所有品种的粮食都要包揽。根据当前的粮食供求和国家财力情况,有必要继续缩小保护价的收购范围。今年已经决定南方早轴稻、北方春小麦和长江流域玉米退出保护价。明年准备将晋冀鲁豫和内蒙古西部等地区的玉米和稻谷,也退出保护价的收购范围。这样做,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有利于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多种植优质粮和适销对路品种,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今年早稻退出保护价,就给农民一个较强的市场信号,全国早籼稻面积调减了96万亩,增加了优质稻和经济作物。二是有利于对主产区和主要粮食品种实施更好地保护。只有该退的品种退出了,该保的品种才能真正保护好。三是有利于搞活部分粮食品种的流通。退出的品种对人民生活和粮食供求影响不大,如玉米现在已基本不作口粮,主要用作饲料,将部分地区的玉米退出保护价,既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又有利于搞活玉米流通,促进畜牧业发展。

在缩小保护价收购范围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粮食收购渠道,尽可能搞活流通。对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允许经地(市)或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用粮企业、粮食经销企业和粮商,直接进入农村收购粮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可以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进行购销。对于仍然列入保护价收购范围的品种,收购渠道也要适当拓宽。与此相适应,粮食准运制度也要作相应调整。这不仅有利于缓解财政和粮食部门的压力,而且有利于粮食的加工转化,促进粮食生产向优质、专用方向发展,推动国有粮食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改善服务。目前有些省审批的直接采购自用粮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饲料、养殖企业数量太少,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和农民的需要。今后审批入市收购企业,既要避免一哄而起,又要防止标准过高,控制过紧,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明确经营条件和审批程序,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

农村集贸市场要常年开放,农民通过集贸市场出售自产的粮食,不受数量限制。现在看,集贸市场能否活跃起来,关键不在生产者是否入市交易,而在是否有足够的粮食流通组织,包括私营、个体粮商进场购销。因为在产区农民的粮食普遍都多,即使调剂品种余缺,量也不大,对缓解卖粮难起不到多少作用。只有让更多的粮食流通组织包括私营、个体粮商进来,才能扩大流通半径,起到深购远销的作用,才能在集贸市场基础上逐步形成规范的批发市场。因此,对集贸市场的交易主体要放得更开一些。只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管是退出保护价还是没退出保护价的粮食品种,原则上都可让他们到集贸市场批量购销。只要不是走村串户收购,而是在集贸市场依法购销,收购市场就不会乱。

(三)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积极做好粮食销售工作。

多年来,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购销的主渠道,也是政府行使宏观调控职能的主要载体。切实搞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不仅是落实好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需要,而且是企业自身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的需要。国有粮食企业一定要有强烈的改革紧迫感。首先,要切实做到政企分开。现在有的地方虽然粮食局和粮食企业在机构上、形式上分开了,但职能还没有真正分开,一些行政管理部门还在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一些粮食购销企业还在吃国家补贴的“大锅饭,''''。要进→步从体制上、机制上实现政企分开,做到机构分设、职能分离、人财物分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监督企业执行政策情况和为企业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上;粮食企业要深化改革,增强市场竞争意识,真正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机制。其次,要进一步减员增效。这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第三,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去年各地粮食企业减亏比较明显,有的还实现全省当年扭亏为盈,一个重要原因是狠抓管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费用,提高了效益。实践证明,这方面的潜力非常大,要继续抓紧抓好。

促进粮食销售,对于盘活资金,减少亏损,腾出库容收购新粮十分重要。要进一步制定鼓励粮食销售的措施,加大粮食销售的力度,尤其是促进粮食的推陈储新。目前顺价销售困难的主要是前几年收购的高价位粮食。这部分粮食可采取推陈储新的办法尽可能先销售出去,否则,陈化后损失会更大,包袱会更重。要积极妥善处理陈化粮。目前库存粮食陈化相当严重,这个问题不尽快解决,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各地要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做好陈化粮处理工作。要努力扩大粮食出口。继续采取支持粮食出口的政策,适当扩大出口渠道。国务院决定在南方大米主产区再赋予一到两个省的粮食企业大米出口经营权,以利于增加粮食出口。

(四)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夏粮收购顺利进行

夏粮收购即将展开。夏收工作做得怎么样,特别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落实得怎么样,是检验各地工作,衡量这次会议效果的重要标志。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做好夏粮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千方百计挖掘仓储潜力,抓紧在建粮库建设,腾仓并库,租用社会仓储设施,并备好检测、烘干等各种设备。财政、农发行等有关部门要及早与粮食生产、流通部门沟通协商,提前做好计划,确保收购资金供应和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地要按照中央确定的保护价,尽快制定本地区分品种、分等级的具体价格,并及时公布于众。今年中央确定保护价水平是非常慎重的,既照顾了农民的利益,也研究了市场价格,考虑了粮食部门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总体来说是适当的。各地的具体价格不能太低,确定之后,要坚决执行,取信于民。省际问经协商确定的保护价,也要讲大局,认真执行。

二、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粮食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主要特征是,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由长期短缺变为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业的发展由受资源约束转变为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中央根据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因为,粮食是最主要的大宗农产品,是农民特别是主产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当前农产品购销中的主要矛盾。长期以来,粮食短缺一直困扰着我们。为了解决粮食短缺问题,我们曾经付出长期的艰苦努力现在粮食多了,这是一件好事。中国解决了十二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但多了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出现卖粮难,收储压力增大,粮食价格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做好粮食购销工作,一方面要抓好粮食生产的结构调整。目前粮食产销结构不协调的问题很突出,优质品种不足,大路货有余,不适应市场需求,卖不出好的价钱,这是卖粮难和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重要原因。因此,搞好粮食结构

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优化品种结构,提高粮食质量。今年以来,各地种植业品种和布局的调整,较好地体现了市场导向原则和优质化发展方向。加工专用小麦和优质水稻有较大幅度增加,大豆、油菜籽播种面积扩大。品质较差的北方春小麦、南方早和籼稻和小麦、-库存较多的玉米,面积都有所减少。预计今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减少4900万亩。在目前粮食库存较多的情况下这种年度性调整是必要的,正常的,不会对粮:食供求总量平衡产生大的影响。粮食结构调整的首要问题是实现优质化。优质才有市场,优质才有效益。现在,虽然许多农产品出现卖难,但一些专用品种和名特优产品就很畅销,价格也比较高。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影响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主要问题还是质量。这是我国农业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因此,调整农业结构,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必须把优化品种、品质放在突出的位置。要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结构。尤其要在推广加工专用小麦、优质水稻和大豆方面取得大的进展。要进一步落实粮食优质优价政策,引导农民发展优质品种的生产,加快淘汰劣质品种。实行优质优价政策,缩小保护价范围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农民调整结构,使粮食生产与流通相互促进。各级政府要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当前要着重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二,优化区域布局,发挥比较优势。这是我国粮食生产宏观指导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保持粮食总量平衡的一个基本思路。粮食播种面积的适当调整,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条件、生产特点和全国的区域化分工。一是要充分发挥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优势。粮食主产区是我国的主要商品粮基地,对于保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主产区仍然要立足于发挥好粮食生产的优势,把粮食这篇文章做好,建设现代粮食产业。要通过结构调整,向粮食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实现由一般品种向优质和专用品种转变,由单一生产粮食向粮食与多种经营全面发展转变,由单纯提供初级农产品向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转变。国家要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二是在生态脆弱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过去因为粮食短缺,为了吃饱肚子,大量开荒,陡坡耕作,草原垦殖,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现在粮食供应比较充裕,有条件把那些不适宜种粮的耕地逐步退出来,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这项工作可以同调整农业结构结合起来,根据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特别是发展畜牧业和林果业。这样做不仅可以带来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可以从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出发,适当调减一般品种的粮食生产,重点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

第三,大幅度提高粮食的加工转化水平。目前我国人均粮食产量刚过800斤。为什么在这么一个低水平上粮食就多了,一个重要原因是粮食的加工转化率低。如果我国粮食的加工转化水平能有一个大的提高,现有的粮食产量是不够的。发达国家的畜牧业占农业的比重大多在50%以上,而我国只有30%多一点;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例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没有农产品的转化和加工增值,就谈不上农业增效。要下决心加快畜牧业的发展。畜牧业上联种植业,下带加工业,不仅可以提高粮食的转化率,提高粮食生产的效益,还可以促进粮食生产。要努力把畜牧业建成一个大产业。现在粮食充裕,有这个条件;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也有这个需求。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食品加工业,延伸农业的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重点抓好现有加工能力的改造,加快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对手带动千家万户生产优质粮食,提高粮食加工转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粮食流通,发展订单农业,对于提高粮食生产的市场化水平,加强国家对粮食生产的宏观调控,具有积极意义。在这个问题上,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深认识,对龙头企业要少一点限制,多一点扶持,在收购资金、出口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粮食结构调整是一项艰巨而紧迫任务。在结构调整中,有两个问题必须始终把握好。一是要坚持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这个方针,经过20年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今后还要继续坚持。二是要保持粮食种植面积的基本稳定,这是实现总量平衡的基础。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进行年度调节是必要的,但要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三、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粮食安全一直是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问题。

我国正处在加快工业化的进程中,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确保粮食安全尤为重要。

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重大意义。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我国人多地少这一特殊国情,决定了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历史经验证明,只要人们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而一旦粮食出了问题,供给紧张,就会推动物价上涨,涉及整个国民经济,甚至会造成人心不稳,影响社会安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国,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确保粮食安全,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当今世界上一些地区发生争端和冲突,深层原因还是争夺关系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我们要居安思危,始终把粮食、淡水和石油等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资源牢牢抓住不放。

要全面认识我国粮食生产和供求形势。第一,从长期看,我国粮食供给将是偏紧的。现在的粮食产量大体为l万亿斤,人均也就是800斤,消费水平并不高。今后,人口增加、耕地减少、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三个趋势不会改变,粮食需求还要持续增加。目前的粮食供大于求,是阶段性的、结构性的、低水平的,并不说明我国的粮食已经过关。第二,我国粮食生产还不稳定。粮食连续5年丰收,政策和科技起了关键作用,但气候条件也是个重要因素。90年代特别是下半期,我国处于丰水期,尽管局部地区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但气候条件总体上对农业是有利的。对我国农业生产威胁最大的是旱灾。据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我国已经过了丰水期,今后若干年内干旱将偏重发生。去年以来北方地区发生历史罕见的旱情,就是二个信号。必须充分估计到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我国农业的抗灾能力还不强,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遇上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加上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粮食播种面积调减幅度过大,这三个因素碰在一起,粮食生产和供求形势就有可能发生逆转。第三,库存粮食结构不尽合理。目前粮食库存中有10%左右为品质较差的春小麦和早和籼稻,优质小麦也并不很多,硬质小麦国内生产还不能满足需要。还有一部分粮食存放多年,已经陈化变质,不能食用。我们切不可对目前粮食库存的调节作用估计过高。至于农户家庭存粮,有关部门调查估计为4000多亿斤,从数字上看不少,但只有三分之一为小麦和稻谷,加上农民有卖落不卖涨的心理,在市场粮食短缺时的调节作用也是很有限的。最近的棉花形势就很说明问题。近两年一直说棉花多,库存足够一年消费。但今年以来,棉花供应日见紧张。这固然有用纱量增加、棉花产量减少的原因,主要还是库存不完全对路,优质棉较少。总之,对于我国粮食生产和供求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丰收,粮食多了,但并不等于农业基已十分牢固了,要注意防止忽视农业的倾向。"朱榕基同志也强调:“尤其是在农业连年丰收、农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更要防止忽视、放松农业的倾向”我们要深刻理解并认真贯彻总书记、总理的指示精神,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农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忽视粮食安全。

确保粮食安全,最重要的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在当前粮食供大于求、积压卖难的情况

下,适当调整年度的粮食产量是必要的,但粮食生产能力不能降低,更不能破坏。必须使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与人口增长、生活改善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为此,一要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这是保护农业生产力的关键。当前主要是坚决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讲了。二要保护耕地。我国人多地少,应该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目前形势下,可以适当调减粮食播种面积,改种经济作物,但不能挖鱼塘,摘永久性建筑,转为非农用地。这样,才能在需要时迅速恢复粮食生产。去年全国耕地减少l600万亩,占补平衡后,净减650万亩。这个情况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愈是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愈要加强耕地保护。要坚决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这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的根本性措施。三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特别是加大农业新技术推广力度,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只要粮食生产能力能够稳步提高,保证粮食安全就有了可靠的基础。.

四、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

现在,不少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一些种粮大户不愿意继续包地种地,有的地方出现弃耕撂荒现象,主要原因,一个是炭产品价格低,卖粮难,增收缓慢;再一个就是负担过重。农民卖了粮食,交完各种税费,所剩无几,有的甚至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为了增加农民收入,我们采取了整结构等政策措施,但这些措施全面见效,还要有一个过程。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抓好结构调整和落实保护价政策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中央为此专门做出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可以说,这项工作一直没有放松过,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仍然是当前影响农民积极性和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的地方摘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巧立名目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有的地方高估虚报农民收入,变相多收提留统筹费;有的地方违背国家政策规定,按人头、地亩摊派税赋。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农民的实际负担远远超过国家规定,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负担过重,加上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死人伤人恶性案件和打砸乡镇政府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减轻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对保护农村生产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第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民合理负担坚持定额限额,一定三年不变。随后中央又多次强调,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不仅要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而且不得超过*7年的预算额。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超过标准的要坚决降下来,违反规定收取的必须退还农民。同时,不得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向农民乱摊税赋,不得向乡村集体和农户摊派报刊征订任务,坚决制止在中小学生就学、农民结婚登记、建房、办理计划生育指标和外出务工办证等方面的乱收费。再有一个多月夏粮收购就陆续开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对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那些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加重农民负担的地方和部门,要坚决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以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

第二,进一步端正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农民负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农村办事情要求过高过急,脱离实际搞各种达标升级活动。财政元承受,就向农民伸手。这是农村“三乱'''',屡禁不止的根源。各种达标升级活动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使乡村两级背上沉重的债务。据统计,*9年全国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总额达2l00多亿元,村均30万元;乡镇负债总额达1800多亿元,乡均430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也应该得到发展。但必须明确,在农村办任何事情,都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能超越当地财政和农民的承受能力;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即使是办好事,也要同农民商量。当前,乡镇财政十分困难,不少地方人员工资都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收入短期内又难以有较多增加,这就更需要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各项事业能缓办的要缓办,可办可不办的坚决不办。今年,除农村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外,继续暂停审批教育集资,禁止开展任何达标升级活动以及由此向农民的集资。要改进农村工作的考核办法。对于那些无视中央政策规定,靠盲目举债,加重农民负担,摘“形象工程”和“政绩”的干部,不但不能提拔重用,还要通报批评,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客观上助长了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吃喝送礼之风,迫使基层增加农民负担。今后,不得以部门名义随意搞涉及乡村的检查评比活动。

第三,加快县乡机构改革步伐,精减机构和人员。农民负担减不下来,机构臃肿,养人太多是又一个重要原因。现在一般的县有上千名干部,乡镇也有一、二百名干部,一个村拿补贴的干部少则六、七人,多则十多人。农村许多地方教师队伍也过于庞大,师生比例大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食之者众,生之者寡,县、乡财政不堪重负。精减机构和人员,是减轻农民负担、缓解财政压力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中央己做了部署,各地要抓紧落实。要采取果断措施,清退乡镇自聘和不在编人员,精减分流在职干部;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精减教职工队伍;提倡村干部交叉任职,压缩享受补贴的人数。各地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把这项工作抓好。减人必须先减事,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要把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转到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加强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第四,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这项改革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将农村的分配制度纳入法制轨道,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减轻、规范、稳定。减轻就是要通过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第一位的目标,也是改革的基本出发点。规范就是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分配方式、分配方法,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稳定就是在减轻和规范的基础上使农民的税赋水平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各地在推进改革时,要算财政平衡帐,更重要的是算农民负担帐。财政缺口,要靠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精减机构和人员,节省开支,转移支付来解决。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为了做到积极稳妥,中央确定在安徽全省先行试点,各省区市也选择部分县(市)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再逐步推开。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和贯彻中央的政策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同志们,在当前形势下做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落实政策,搞好服务。继续坚持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加大对落实国家各项粮改政策检查督促的力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我们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服从大局,扎实工作,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