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组工干部知人善任能力交流

组工干部知人善任能力交流

当今社会,人才、干部已成为世界上所有一切宝贵资本中最宝贵、最具决定意义的资本。组织部门是选拔人才、干部的部门。组工干部作为这项关乎人心向背、社稷安危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只有着重锤炼好知人善任这一基本功,切实具备识才之能,容人之度,护才之胆,才能真正做到位适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古人云:“非成业难,得贤难;非得贤难,用之难;非用之难,任之难。”充分说明了组工干部知人善任、科学选人、正确用人意义之重大。

培养公道正派心。古代三国时期著名思想家刘劭说:“一流之人,能识一流之善;二流之人能善二流之美;尽有皆流,则亦能兼达众才。”意思是说,能不能识别人才,识别什么样的人才,与识人者的素质关系极大。作为识人者的组工干部在认真学通弄透党的组织、干部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提高识才水平的同时,必须注重培养公道正派之心,选人用人体现一个“公”字。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用过得硬的党性原则,用“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爱才的感情、聚才的方法”,知人善任,广纳群贤。要坚持用科学的、发展的、客观的、全面的眼光评价干部,凭工作看干部的能力高低,凭政绩决定干部的升迁去留,切实变“少数人定人”为“多数人选人”,变“数字看人”为“实绩任人”,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选人用人不偏不私,注重看“四性”:即理想信念的坚定性、敢闯敢拼的竞争性、心理素质的稳定性、永无止境的创新性。用公道正派之心开展工作,做到让了解干部的人推荐干部、让熟悉干部的人选择干部,让出以公心的人评议干部,让顾全大局的人决策干部。

提高群众参与率。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意反映本质”,充分说明提高群众参与率、扩大民主程度议人是一个公道、公正、公平、公开评价干部德才的有效手段,是一个透明度高、可操作性强、准确性大的识别干部优劣的有效途径。组工干部一定要在如何提高群众参与率,完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民主评议办法上作文章、下功夫。要健全扩大民主的各项制度。在普遍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试行差额考察制,完善“家访考察”、“社区征询”制度。探索试行“民意否决制”,对群众公认度不高、民主推荐和测评中优秀和称职票达不到一定比例的人选实施否决,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人选不予考察、不提交讨论。切实创新民主评议的对象、评议的内容、评议的方法,形成上评下、下评上、左评右、右评左的民主评议格局,靠评议分优劣,由公论定取舍,既看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又要防止“民意”失真的现象,坚决反对以不正当手段拉票、打招呼等错误做法,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贪者惩”的干部工作良性机制。

确保公开公正度。干部选任工作必须建立在公开的基础上,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才能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公开的范围越大,公正合理的程度就越高。要围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公开选拔制。严格制定并按照《民主选拔任用干部的实施方案》,在选拔工作中扩大范围开展公开选拔,严格遵循“凡进必考”原则,对空出岗位,面向社会组织招考,招考的过程要充分扩大公开度,体现公正性,杜绝打招呼等不良现象和行为的发生。社会公示制。不论是用那种方法选拔的,只要属于提拔任职的都要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榜要张在显眼的位置,以便使更多的人知晓,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调查认定,问题属实的坚决取消任职资格,没有问题的要向群众作好解释工作,给群众一个明白。常委会票决制。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常委会票决制度,细化方案、严密组织、巩固提高。

选人看重实干型。政绩突不突出,工作实不实干,说明了一名干部的能力状况。要坚持把实绩作为考察干部升迁流转的重要砝码,把干部的实绩摆在显要位置,实绩突出的,给予提拔重用;平庸无能的,作出调整,降职免职。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定具体的评判标准。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建立科学系统的政绩考核标准,并且尽可能将政绩考核内容量化。要善于发现有“潜绩”的干部,特别是那些在各方面条件较差的地方甘当无名英雄的干部。要善于识别热衷“显绩”的干部,特别是那些有一定能力,也做出一定成绩,但有意夸大“政绩”以达到个人升迁目的的干部,增强政绩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形成老实人不会吃亏,不老实的人占不了便宜,有实干精神的人不会被埋没,投机钻营、弄虚作假的人不会被重用的客观公正的用人导向。同时要防止“泡沫”政绩、虚假政绩的出现,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

把好用人廉洁关。廉洁是一名干部的基本素质,反映其思想品格和党性修养。“用什么人,办什么事;是什么人,用什么人”。廉洁任人就是要坚持和发扬党的干部工作的好传统和好作风,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组工干部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公正廉洁,不贪不占,大公无私,对可能影响选任工作的礼物馈赠等不良风气坚决遏制,从而才能保证选任对象的清正廉洁;坚决反对任人唯亲、任人唯上、任人唯利、任人唯跑、任人唯媚等现象;坚持原则清、导向明、风气正、程序严、措施硬、效果好的选用思路,保证选人用人上的风清气正,真正用好的作风选用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干部,达到“党委创造机遇、人才创造业绩”的目的。

严格遵循程序性。严格程序是确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约束力的根本保证。要切实树立《条例》就是法规、《条例》就是准则的思想,执行《条例》旗帜鲜明,坚决果断,选人用人的程序极其严密,要坚决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遵守程序绝不变通。对出现减省程序达己目的、越过程序“暗箱操作”或变更程序搞“潜规则”的人和事必须一追到底、严肃处理,彻底杜绝该走的程序走了不该用的干部还是用了的现象发生。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环环紧扣、严肃认真、高度负责、严谨慎重。要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人和事。

切实强化监管力。权力加私欲等于腐败,权力加私欲减去监督等于腐烂。必须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制约,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根本保障。没有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有力有效监督,就难以保证选人用人上的公道公正。加强监督制约,重点推行三项制度:审核制。要按照《对干部选任程序监督审核的暂行规定》办法,对干部选任程序进行严格监督审核。诫勉制。要严格按照《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的若干规定》,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分清情况,区分对待,对反映有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诫勉无效的要严肃处理,诫勉效果不明显的可以考虑调整。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必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的写实制度,干部由谁推荐、由谁负责考察、考察进行的方式是否有效、是否作了深度考察等均建立详尽的记录,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对违规选拔的干部坚决纠正,绝不能官照当位照坐,出现选人用人的重大失误,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