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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干部信访监管方案

国土局干部信访监管方案

一、局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坚持局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每个月的20日由局领导轮流到信访室接待信访群众。

(二)建立局机关干部参与信访接访制度。对群众来访事项涉及相关科室、单位业务的,由局信访室通知相关科(室)、单位人员共同参加接访,并由相关科(室)、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化解矛盾,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交法规监察科备案。

(三)新提任科(室)、事业单位正副职的,须到局信访室带职工作三个月。

(四)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工作人员,要到局信访室工作锻炼三个月,参与局信访室的日常工作。

二、局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要认真听取群众反映情况,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理性、依法表达诉求,做好群众劝返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提出的诉求;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进行分析研判,为制订、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要把依法依规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核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依据的,要依法及时处理到位;对群众不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暂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且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诉求不合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无依据的,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引导其依法、理性提出自已的诉求,决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底线。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抓重点带一般的工作方法,抓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要着重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面广、需要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局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新提任科(室)、事业单位正副职在局信访室工作结束后,由本人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交局办公室、法规监察科留存。

(二)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到局信访室锻炼期满后,由本人写出书面总结,法规监察科对其锻炼情况进行审核,填写鉴定意见,交局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