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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快毕业生升学考试方案

教育局加快毕业生升学考试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县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县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体育课(活动)项目、体能(耐力)项目和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等三项,共30分。

1、学校体育课(活动)项目:以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定内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必测项目为主要内容,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总分10分。

2、体能(耐力)项目: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总分10分。

3、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50米跑或掷实心球(2千克)或篮球运球投篮或排球对墙垫球(任选一项),总分10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体育课(活动)项目按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评分标准见*教科网);其他项目评分及标准见附件1。

四、考试时间、地点

1、学校体育课(活动)项目考试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考试成绩在5月10日前上传至考试中心。

2、集中考试地点分设鹤浦中学、丹城教育园区体育场二处。初定考试时间:鹤浦中学考点4月22日;丹城教育园区考点4月23日—25日。各校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3、补考日期为5月9日,地点在丹城教育园区体育场。

五、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项目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方案报县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其他项目采取以县为单位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件2)

1、学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18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的,不适合参加体能(耐力)项目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项目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肢残、畸形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经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

2、女生例假期间及集中考试前发病或受伤者,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申请缓测,经核准后予以缓测。

3、学生须在同一半天内完成集中考试的二个项目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考生中途因伤、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如本人要求补考,须当场经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重新补考二项,原考试成绩不予计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宁波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县外市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公章)于5月10日前送交县教育考试中心,也可以向户籍地初中报名。其他在宁波大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往届初中毕业学生向户籍地学校或原毕业学校报名。回*考生及往届毕业学生除参加体能(耐力)项目及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考试外,另需在速度(跳跃、力量、技能)项目中加测一项(任选一项,但不得与已选项目重复)。

六、组织实施

1、体育考试工作具有“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的特点,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蒋亮任组长,章伟璐、徐祖存、俞忠诚、励全国为成员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集中考试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的体育考试工作,考试工作具体操作办法由县教育考试中心制定。

2、同时聘请纪检监察干部及体育专业人员组成体育考试仲裁小组,负责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咨询、审定等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考场实行封闭管理。为提高体育考试透明度,继续采用当场亮分,当场由计算机录入成绩。

4、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两操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忽视锻炼过程本末倒置的做法。

5、体育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考试规则、考试工作人员守则均遵照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七、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初中学校应确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体育考试工作,及时做好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要高度重视考前训练和体育考试过程中的交通、运动安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考试时须领导带队,有关教师和校医陪同。严禁搭乘拖拉机、摩托车或其他无交通部门颁发的营运证的车船。凡需乘车的,要严禁超载,并与当地交警、运管等部门联系,按相关要求办好有关手续。

3、严格把关,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并同家长联系做好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思想工作,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对患有疾病(尤其是心脏病)或其他身体状况原因,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须如实申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杜绝各种事故隐患。若考生隐瞒病情,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平时锻炼要严格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切实防止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