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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加快商业贿赂治理方案

交通局加快商业贿赂治理方案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年*区(开发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仑治商贿[20*]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区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巩固、深化、拓展、提高”的方针,力度不减,工作不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坚决纠正交通行业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实现专项治理向综合治理、集中治理向日常治理的转变。

一、进一步强化教育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每季一次的集中教育,以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抵御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并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树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期作战思想,防止和克服松劲、畏难、等待现象,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四项不准”纪律和党纪规定,规范工程管理人员在交通建设管理中的行为。局属各单位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加强制度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局下发的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临聘人员管理等制度、规定。

二、突出重点,抓深化,抓落实,组织好“回头看”

根据区治贿工作安排,今年“回头看”将突出重点开展6个方面专项治理:各类执业(专业)资格证书清理、个人技术服务清理、中介机构整治、农村地方势力垄断小型工程整治、开发建设临时机构资金管理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等等。结合交通工作的实际,我区交通系统“回头看”着重四个方面: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回头看”。一是“看”一年来重点人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思想认识如何,二是“看”一年来重点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制度如何,三是“看”存在哪些问题,整改得如何。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去年确定的重点人员,组织好“回头看”。6月底前,将重点人员“回头看”自查报告报局办公室。

2、开展专业资格证书清理工作,规范资格证书使用行为,杜绝利用证书获取不正当利益。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禁止注册执业人员出借、出租、出售、转让或允许他人使用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注册的行为,其他法规政纪也有相关规定。针对目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中存在的专业资格证书出借的违法违规现象,局属事业单位都要对专业资格证书出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6月起,先由个人自查,所在单位核实,并在单位公示二周,6月底报局办公室。

3、开展规范个人技术服务和参股经营专项清理工作。在本市交通建设和行业管理范围内,是否有个人(包括家属)从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参股经营现象。即使没有利用行业优势、没有利用职权,类似的行为也要如实上报组织,并公示,接受监督,促使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服务和参股经营做到依法、透明、公开、合理。6月起,先由个人自查,所在单位核实,并在单位公示二周,6月底报局办公室。

4、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交通建设领域资格预审、招投标、设计变更、工程计量支付、资金划拨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

三、深入拓展,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1、进一步加强监管。继续畅通举报、投诉、监督渠道,深入排摸商业贿赂易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监管,发现苗头一查到底。

2、进一步拓展领域,向基层延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手抓自身,一手抓企业和基层,抓好基层站所和所属企业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特别是当前,要以全省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为契机,查找基层单位在队伍管理、执法检查、行政审批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