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国土局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方案

国土局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方案

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杭土资执[2009]10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区第九次(20*年5月至20*年7月)卫星遥感监测土地执法检查的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检查”),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加强协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范围

全区20*年5月至20*年7月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

1、监测图斑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依法批准;

2、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超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地;

3、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

4、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已经通过动态巡查发现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分局采取统一组织,各职能科室(队)、所按方案中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展开卫片执法检查,市局将组织督查、指导、验收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步骤及分式

(一)准备阶段(3月13日前完成)

1、成立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2、制定工作方案与计划;

3、动员学习: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通知的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4、准备资料:(1)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调查记录手册、土地变更统计台帐(由地籍管理科负责提供);(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由土地规划利用科负责提供);(3)近三年的建设用地审批资料、耕地占补平衡资料(由征地事务所负责提供);(4)近两年动态巡查台帐、群众举报违法用地的登记台帐以及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资料(由执法监察大队和两个国土所负责提供);(5)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现违法用地面积的外业测量与测绘资料(由执法监察大队负责联系)。

(二)、调查核查阶段(3月28日前完成)

1、开展自查(3月16日前完成)

(1)变化图斑定位现场核查:由地籍管理负责科牵头,两个国土管理所配合。

一是内业处理:地籍管理科根据卫星遥感结果与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手簿逐图斑进行比较,填写《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标注在监测图上,同时在《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图斑号前注明。

对地块小的地区,可以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图斑转绘到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二是外业核查:地籍管理科会同两个国土所根据《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的有关统计要素以及17个判断项栏目的要求,进行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用地,要严格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方法和精度要求进行实地测量。对其它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图斑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和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三是整理填表。在外业核查(测量)的基础上,由地籍科负责完成《变化图斑核查记录表》的填写,并将外业核查的内容填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确保完整准确,同时完成复核后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2)用地规划核查:土地规划利用科负责牵头,征地事务所配合。

一是用地审核。土地规划利用科组织逐宗审核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填写《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用的供地批准机关、供地批准文号、供地批准时间、供地批准面积、供地涉及耕地面积、供地方式、批准用途,并对图斑是否紧急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基础设施、是否属于违法方式供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超占用地、擅自改变用途,是否属于非法批地、骗取批准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填写有关栏目,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资料台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图斑中用地审批资料不全,需要市局协查的,由土地规划利用科与征地事务所在3月16日前与市局相关处室联系,并于3月18日前补齐。

二是规划审核。在土地利用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会同征地事务所负责对《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有关项目栏的填写,同时对图斑用地的审批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划提出意见,并提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等相关资料。

(3)违法用地核查: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牵头,由两个国土管理所组织调查核实。

一是对违法用地是否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制止以及查处情况进行核实,并负责对紧急用地、涉嫌违法用地的图斑进行复查,填写地块的违法性质。

二是对涉嫌违法用地的图斑进行现场勘测丈量,并将涉案的情况、面积填入《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

2、汇总上报(3月28日前完成)

分局涉及卫片执法检查的相关科室(队)、所应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别填写《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表》、《农村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城市建设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和《国家和省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分类比例统计表》,对各种数据的核实填写应当认真细致,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同时两个国土所要向分局上报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各类报表与报告应在3月25日前上报分局;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将各类表格进行集中统计汇总,撰写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分析报告,一并在3月28日前上报市局。由市局有关处室组织汇总全市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抽查,经修改后于3月31日前再上报市局。

(三)、查处阶段(5月10日前完成)

由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牵头,两个国土管理所组织查处。对卫星遥感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按照国土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到位,确保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处理到位率达到100%。对重大案件,市局直接立案查处或者予以督查。两个国土管理所负责对辖区内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工作指导检查、督办与案件审查;涉及城区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由分局执法监察科(大队)会同市局支队统一组织查处。两个国土所应在5月8日前向分局上报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同时填报《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按要求建立每宗用地检查档案。执法监察科(大队)负责对国土所的“一表一报告”进行审核与统计汇总,并在5月10日前上报市局执法监察处(支队)。

4、整改迎检与总结阶段(5月30日前完成)

我局按照市局卫片检查的要求在5月上旬组织自查自纠,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做好迎接市局检查组对我局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的准备工作。经市局组织抽查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情况及实施阶段结束后,我局将对本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经验和存在不足进行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并对对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所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中不力的科室、所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约集约用地,是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根本方针,是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合理、合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区区委、区政府掀起三年大建设的热潮,迫切需要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对经济发展的保障,我们要把工作着落点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切实提高对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严厉查处、确保质量。此次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时间紧,要求高,各科室(所)要统筹安排好工作,把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闲置土地清理排查、日常土地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地籍科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定位和外业核查及测量结果进行审核;土地法规划利用科和征地事务所要及时提供建设用地的合法用地审批资料;两个国土所要认真全面地收集资料并按时上报;执法监察科(大队)对国土所上报的资料要严密审核分析,如属违法用地,则及时进行查处,如属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由执法监察科(大队)会同国土所或配合市局执法监察处(支队)抓紧依法处置到位。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今年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正式实施土地管理政府问责后首次开展的重大执法活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最有力的重视与支持。要把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土地管理宣传报道的重点,要充分利用广播、《今日*》、*国土动态、区政府办公网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大力宣传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严格管理土地、提倡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政策深入人心,形成人人自觉合法用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