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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生鲜乳整治实施方案

畜牧局生鲜乳整治实施方案

畜牧局生鲜乳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畜牧局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监测,规范生产经营,开展技术服务,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力争实现生鲜乳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产品

生鲜乳。

(二)整治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户)。

(三)整治区域

开办了生鲜奶收购站的区县,奶牛养殖重点区县,即: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

在保障合格生鲜乳收购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清理整顿,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和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指导,推进生鲜乳收购站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三项行动”:在全市开展以三聚氰胺为重点的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测;在重点区域开展以三聚氰胺、硫氰酸纳、动物水解蛋白为重点的生鲜乳质量抽检,排查安全隐患;在全市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的生鲜乳收购站和养殖场(户)。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加强监测与执法的衔接。畅通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三)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

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局市场信息科(生鲜乳收购与运输监管)和生产科(生鲜乳生产标准化)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各区县畜牧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各级畜牧部门要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要按照《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市局市场信息科和生产科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六、工作安排

(一)1至2月安排布置工作。全年按照《2009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计划》开展专项监测。

(二)3月检查奶站清理整顿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完成收购许可证的发放。

(三)4月按照省局会议精神召开2009年度生鲜乳监管工作会议,实施《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规范》;按照《奶业整顿与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培训推广工作。

(四)5-6月开展奶站规范管理培训工作,对重点区域生鲜乳进行一次以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和动物水解蛋白为主的违法添加物执法抽查。

(五)7月对上半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交叉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布置下半年工作。

(六)8-11月深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十一月下旬开展全市交叉大检查,完成分析报告,公布违法违规单位名单。

(七)12月完成工作目标,全面总结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