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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方案

安监局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方案

*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演练等情况。

2、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相符。

3、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实施爆破作业的情况,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距离、落实了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制定了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和落实了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4、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雇主责任险、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5、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三违”现象,临涯、陡坡、弯道等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6、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上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

7、露天矿山采场工作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露天边坡稳定性是否进行定期监测。

8、排土场设计明确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

9、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的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措施是否落实。

10、对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取缔情况。

三、各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第一时段(2月一4月)

1、对*年排查出、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整改销号。

2、制定*年隐患排查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安排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3、停产复工矿山的排水、边坡监控及管理、重要设施和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验收。

第二时段(5月—9月)

1、加强对矿山重点生产环节、要害部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的检查,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

2、加强汛期检查,制定汛期水害防治工作方案,落实除险加固及防排水设备、物资、资金、预案,监控矿山附近地表水体(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

3、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已关闭矿井的巡回检查,严防已经关闭矿山的死灰复燃。

第三时段(10一12月)

1、重大隐患的整改消号。对限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制定监控措施,并得到落实。

2、针对矿山冬季生产的特点,加强对恶劣天气后隐患的排查治理。

3、防止年末突击生产,加大防“三超”、反“三违”、打“三非”的力度。

4、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措施及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只有治理隐患,才能防范事故。为加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县安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制度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消号制度,督促落实乡镇政府隐患排查整治管理责任和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台账等数据库建设

,做好隐患排查整治信息调度统计,上报工作。

(三)突出整治重点,严密防范措施。把爆破、边坡监测、安全防护、持证上岗、岗位责任制等重点环节和场所及节后复工、汛期、冬季等重点时段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排查,跟踪监控,狠抓整改落实,切实防止因工作疏漏导致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