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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安监工作意见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社会诚信和政府公信力。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促进食品产品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政府领导、部门履责、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使我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责任及进一步落实,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全县食品质量和信誉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12号)精神,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主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机构。各乡镇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站,隶属县食安办管理,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任站长,日常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做到上下一致,统一协调,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农药生产源头监管,加大农药质量市场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农药科学合理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对标准茶园、标准果园和标准蔬菜园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禁用药物等抗菌剂类药物残留以及抗生素药物残留等,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监管。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原料基地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进口食品的经销商、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督促其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及时收集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对进出口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厉查处。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和监管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重点加强抽样监测。健全和完善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鼓励、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积极探索构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增加快速检测装备。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入厂(场)检查验收、宰前停食静养、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不合格肉品召回、索证索票及购销台帐等制度。建设屠宰企业监管系统,形成县、镇(乡)二级监管网络,开展肉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从生猪入厂到肉品销售的完整信息链,确保责任可追溯,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标准化示范改造,保障肉品安全供应,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七)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严肃查处保健食品不规范标注标签标识的违法行为。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整治普通食品宣传功能疗效、保健食品夸大疗效和功能的行为。

(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制订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开展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及食源性疾病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体系,以国家传染病报告网络为依托,整合食物中毒事故信息网络报告管理系统资源,逐步建立全县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网络报告管理和主动监测信息平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完善信息机制,及时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对于敏感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以权威部门的信息为准。

(九)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尽快解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和能力不足问题,保证检验检测设备和能力与食品产业发展相适应。农业、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检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列支。

(十)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各种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群体性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加强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物资、技术和人力资源储备。认真做好重大集会、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食品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处置在初始。

(十一)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解决县乡村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消除监管空白点和盲区,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效率。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决不以罚代刑。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并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对各有关部门移送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并配合各职能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三)完善监督体系。等群众性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四)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将县相关部门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执法经费、检验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保证落实到位。要加强县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技术装备建设,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科技装备,改善监管条件,提高监管能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使群众了解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充分发挥学校、基层组织和机关单位的作用,积极引导相关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方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六)加强督查考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政府的绩效考核和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对各乡镇和县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的考核考评由县食安办承办,县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参加。县食安办、乡镇食品安全管理站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台帐。

(七)严格责任追究。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责任人由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食品中故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非食品物质非法牟利的,依法从重惩处。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以“实践消防工作新理念、完善消防责任新机制、推行隐患排查新举措”为总要求,紧紧围绕质监工作中心,全面细致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建设和谐新密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按照上级的要求,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要严格按照上级及我局消防工作意见的要求,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意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2、加强管理、消除隐患

局属各部门要重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把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一是要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新精神、新政策,对部门此项进行安排。二是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找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的办法。三是要加强日常火源、电源的管理和使用,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尤其加大对档案室、机房、会议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早发现、及时消除,为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四是要加大我局出租门面房的检查力度,对租用门面房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对储仓物品要合理摆放,及时检查水、电线路,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3、加大力度、强化监管

充分发挥部门监管优势,结合质监工作职能职责,局相关业务部门(安监科、食品科)要协助、督促所管辖企业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确保隐患及时排查、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局属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条件,提高其执法监督指导能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法定职能,依法统一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档案工作,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发展档案事业的能力,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加强与监察、人事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工作机制;积极创建档案管理新模式,拓展档案工作新领域。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工作。村、社区及其区域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建立档案工作机制,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规范并支持档案中介机构、专业机构参与档案事务;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档案事业发展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建立家庭档案;支持个人保管、展示其收藏的档案,并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或寄存档案,对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加大档案资源建设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或议事协调机构时,根据需要吸收档案部门参加,确保建立档案与开展专项工作同步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维护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收藏权威,认真做好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做到应交尽交,鼓励提前移交。凡属移交范围内的档案,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移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新领域、新专业、新机构、新社会组织建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积极接收民生档案,至2020年馆藏涉及民生档案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

三、加大档案信息服务和开发利用的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源优势,统筹安排档案服务、政府公开信息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各档案馆(室)要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免除利用收费。深化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通过各种形式,充分挖掘档案资源的价值,打造多种类型的档案文化精品,努力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把“档案库”变成“智慧库”。

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大档案、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理念,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数字数据归档体系。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纳入全市“十三五”整体规划、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计划,安排经费预算和启动资金,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统筹安排,加快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确保档案信息化与全市信息化建设同步。各档案馆(室)要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度,及时以数字化档案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列入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各单位,要确保到期进馆档案全部数字化,实现实体档案和数字档案同步移交。到2020年,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要基本完成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传输网络和平台,开展远程利用服务,推进城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五、推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计划,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要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功能齐全的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到2020年消除“无库馆”、“危房馆”现象,并按照现代化档案馆要求及时配置、更新和升级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基层档案室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要求建立功能完善的档案室。在全市选择一些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示范档案室,市财政对建成功能齐全且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5万元/个、2万元/个的奖励。

六、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档案安全列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筑牢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危害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设备和材料,进一步改善档案保管保密条件。采取鉴定划控、严格审核和实行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等级保护等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开放利用、上网以及数字化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对馆(室)藏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保管,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并确保全面完成对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加强对档案馆(室)、档案中介机构和服务企业的档案安全督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和改进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分管档案工作,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1、全力做好国家一、二级档案馆创建工作。市档案馆达国家一级档案馆,所辖区县档案馆30%达国家二级档案馆,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检内容之一,占测评分值1.68分。自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我局认真对照目标,分解落实、完善冲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止今年6月份档案馆已经顺利创建国家二级馆,创建率达50%,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市档案馆创国家一级馆问题,已完成了软件资料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正式向省档案局提出组织评审,但由于新档案馆建设工程至今未启动,国家档案局暂未受理;经多次对接协调,国家档案局明确答复:“档案馆新馆建设应以开工为准。”

2、全力为“三创一办”搞好档案指导服务。抽调10余名业务骨干到各指挥部,协助抓好“三创一办”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考核验收能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明确馆室、经科两个业务处,分片负责,分轻重缓急,深入各部门指导搞好“三创一办”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指派专人协助协办指挥部整理档案资料1万余件,光盘100张,照片5万余张。

3、全力参与“三创一办”其它工作。继续组织全局志愿者开展交通协管活动,不断提升档案部门的外部形象。主动承办“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图片展及图册”有关筹备工作,邀请专家从征集到的3万余张照片中筛选出近500余幅,用于制作展板和画册。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地向社会公众呈现我市协办第九届民运会的过程以及各项赛事的精彩瞬间,同时为市留下了宝贵的档案史料。现已完成金阳市级行政中心展览工作,根据需要将在中心城区部分广场进行巡展。画册目前正在紧张有序的编辑中,年底前可完成。

(二)围绕“民生档案”,扎实推进工作

1、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督促各机关单位搞好文件材料归档。年初以来,先后为城管、人劳、林业、社保、医院、学校等20余家单位提供了业务需求服务,指导搞好“涉民”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市民政局联合转发了《民政部、国家档案局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起草了《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殡葬和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在科技事业单位开展“档案管理星级”评审试点工作,市测绘院以“三星”标准顺利通过评估。加强市机构改革部门档案的工作监督、整理指导和督促移交等工作,信产局、乡企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已齐全完整接收进市档案馆。

2、企业档案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最新颁发的《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要求,下发了《市企业档案工作情况登记表》和《市档案局关于编制企业文件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的通知》,全面了解各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对市属规模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重新修订。完成4万余卷破产企业档案整理入库。有针对性地扶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帮助江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三力房开、鸿飞房开等企业制定了归档范围、档案整理方案、档号的编制方案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为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提供了专项培训和上门服务。

3、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开展污染源普查,规范普查档案,荣获“市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与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市林改档案管理工作考评标准》、《关于开展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花溪区林改档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指导监督乌当、花溪两个区开展好林改档案的整理工作。与林业、财政等部门组成林改档案检查验收组对10个区(市、县)林改档案工作进行验收。继续按照“七有”标准,抓好村级档案规范化示范点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目前已抓了600多个点,档案保管设备设施得到了一定完善。今年正值村级两委班子集中换届,部分区县与组织、民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文件,对村“两委”换届期间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村级档案不因“两委”班子成员变动而流失。

4、重大工程项目档案登记管理。加强对奥体中心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每月定期在工作例会上汇报项目档案工作进度,目前奥体中心档案已整理完毕,经我局牵头组织发改、城建、体育等部门对项目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交由市城建档案馆保管;组织人员对水晶集团200吨电石渣水泥项目档案进行了预检,提出了整改意见;起草了《“孔圣堂”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作为项目档案收集、管理的指导文件。

5、社区档案工作。继续为社区建档搞好服务。全市375个社区,目前已完成建档366个,建档率达98%。

(三)围绕业务工作,夯实发展基础

1、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信息网”的日常维护和数据更新工作,加大数字化力度,年初以来,完成了以前馆藏鉴定开放档案目录的网上挂接工作;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55.5万余条,对馆藏档案案卷目录进行了清查补录,重新制作案卷目录427本。目前馆藏档案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已100%实现计算机检索。今年,在市政府支持下,启动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拟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搭建档案管理平台,率先对部分涉民单位档案信息资源实施整合。目前已完成“整合档案资源系统平台数字档案馆项目(一期)”招投标合同签订工作,进入了实施程序。指导、区开展婚姻档案信息共建共享,在做好婚姻档案规范性整理和数字化等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对两区婚姻档案数据进行了交换。

2、征集接收和查阅利用。年初以来,共征集接收档案资料(含现行文件)1.54万余卷(件、册)。接待查阅档案(文件资料)3380余人(次),提调档案18650卷(件、册),复印档案资料1.4万余张。其中,接受电话咨询300余人(次),提走企业寄存个人档案163本。

3、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编辑出版《市档案馆指南》,与100多个单位进行了交流;编辑完成《市历届党代会》专题和《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队员名录》。从2000多幅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标语照片中认真挑选了200余幅具有代表性的标语,精心组织布置“标语承载的历史”图片展,现全市已有40余家单位前来观展。在“图片展”基础上,组织编辑了《标语承载的历史》一书,目前书稿已交出版社,以此展现百年来的风云变幻。

4、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按照《市“十二五”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规划》,申报市、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项目,实现了中央抢救专款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探索组织实施抢救档案项目招投标外包工作,目前,已抢救和保护馆藏国家重点档案1700余卷,全文数字化30余万页。

5、档案馆(库)建设。一是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是我市“”期间“十大重点公益性建设项目”之一,是“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内容之一。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已完成了前期立项、环评、地评、建设用地许可、可研、初设等工作,但由于项目资金未落实,工程至今未启动。二是区(县)综合档案馆建设。指导督促花溪、两个区档案局加快新馆建设。除区外,其余7个区(市、县)已完成档案馆新馆的选址工作。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紧紧围绕流域重点治理这一主线,以加大劳务移民,减轻生态压力,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动力,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做大做强劳务产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努力促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年,县劳务输转要坚持培训与输转相结合,就地转移与异地输出相结合的原则,以“高质量技能培训、多渠道输转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三送一落实”活动,即“送信息、送技能、送服务”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以培训促输转,以输转带培训,不断完善培训项目,积极拓展输转渠道,努力扩大输转规模,持续增加劳务收入,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800人,创业培训200人,劳务输转5万人,其中有组织输转2万人,创劳务收入4.1亿元巩固完善原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年内每个乡镇创建1个稳定的劳务基地。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输转氛围

一是积极组织县乡劳务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生态县情教育,为进城或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发放《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政策和信息材料,宣传国家劳务输转政策、外出务工人员创业典型。二是结合“城乡就业援助三个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活动,全程做好法律咨询、就业政策、职业技能培训和招工用工信息宣传服务工作。三是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简报等形式,以政策信息宣传为主,成功典型教育为辅,开展劳务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在就业网”新农村资讯”开设“劳务”专栏,宣传政策、务工信息以及外出务工典型、创业带头人、返乡创业成功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从实际出发,切实转变观念,解决农民工“不敢走”不愿走”问题,使农民工有勇气、有韧劲、有决心、有信心干出一番事业,创出一片蓝天,为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认真落实城乡统筹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服务,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劳动、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切实落实费用减免政策,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劳务中介组织、非法招用工单位和个人,督查落实农民工工资,督促用工单位和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安部门要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户籍证明,办理户照手续,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外出务工的限制;国税、地税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城乡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或向二、三产业转移、自主创业的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为城乡富余劳动力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要加强资金调度,提高担保比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及时足额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县劳务工作机构要统一负责劳动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督促并做好信息搜集、甄别、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和招用工单位提供可靠、准确、快捷、优质的信息服务,坚决杜绝虚假信息,欺骗和坑害农民工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务转移输出质量

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乡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创业能力,根据市场供需,结合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的特点和需求,认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有效利用县内已整合的培训资源,依托外地职业院校扩大“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四个结合”即: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政策法规培训相结合,订单培训与定向培训相结合,派出生员与引入师资培训相结合,引导性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着力提高培训质量,使所学技能拿得出,用得上。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聘请省级职业指导师对我县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努力提高我县劳务输转的稳定率和成功率。

四)发挥劳务基地作用,提高有组织输转比重

年劳务输转在继续发挥“血缘”地缘”人缘”关系,做好劳务输转的同时,扩大组织输转规模,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劳务基地建设。一是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继续做好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组织人力拓展地就业市场和高端就业市场开发力度,力争今年再建10个以上有规模、有影响的劳务基地。加大海外劳务输出力度,继续做好向沙特阿拉伯、卡塔尔、日本、利比亚等境外输出工作,争取年我县海外输出劳动力有较大的突破。二是依托国家扩大内需,支持西部地区大型项目工程,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项目承建单位加强沟通衔接,督促承建单位必须使用当地劳动力占80%以上。三是依托流域重点治理属区工程、北井田一号矿井投产、铁路专用线投资开工建设等项目,积极开拓县内和邻近地区劳务基地建设,拓宽就地转移渠道。

五)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维权保障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电话、传真等现代化媒介和办公设施,及时准确有效的传递技能培训和招用工信息,做到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乡镇(街道)劳务工作机构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培训、劳务信息收集、和传递,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应的职业指导、培训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加快全县城乡富余劳动力建档立卡、求职登记工作,做好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县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的为县乡劳务工作人员举办劳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现状分析研讨会,使各级劳务工作人员及时掌握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状况及相关信息,更好的为城乡富余劳动力进城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劳务输转过程中,要坚持“信息考察—技能培训—组织输转—跟踪管理—维权保障”一体化服务原则,把劳务信息服务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对有疑虑的用工单位派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各种途径考察用人单位招工对象范围、生产生活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减少工作盲目性,提高务工成功率。认真做好有组织输转务工人员的组织、护送和交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不定期到用工单位回访,协助用工单位做好管理教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劳资矛盾,落实劳务人员工资待遇。县乡劳务工作机构要统一思想,做好县、乡重点工作的同时,下决心花气力完成全年劳务输转工作任务。

六)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报表建档工作

劳务输转具有流动性大、分布面广的特点,为了给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劳务工作信息,各乡镇(街道)和劳务中介机构(包括职业介绍一所、二所、北街劳动力市场)每月25日前要向县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报送当月的劳务输转、培训情况统计表和技能培训、输转名册,每季末前三日内报送季报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领导小组,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县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要定期深入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全县劳务工作,各乡镇要将劳务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组织协调处理劳务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输转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重点工作和县情教育,利用各种会议、就业宣传活动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劳务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落实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三)严格考核制度。县政府将劳务输转任务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各乡镇也要将劳务工作列为乡村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将劳务输转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