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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工作意见

安监工作意见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市委、区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安排,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安监局2012年度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区委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这一主题,牢固确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把“依法治安,促进和谐,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今年党建工作主线。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以培育勤政、务实、清廉作风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中心开展工作。全面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凝心聚力、促进和谐、振奋士气、建好队伍的重要作用,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要点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响应市委、区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统一到新时期“三创三争”、“四个”和区率先基本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高度上来。

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精神等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每月集中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在局机关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意识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工作热情更加高涨。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打造一支行政高效、执法有力、清正廉洁的安监队伍。3月中下旬开始在局机关开展“昂扬精神状态,护航安全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时序进度安排四个专题:一季度主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二季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三季度开展党员“三亮三评当模范”活动;四季度开展服务基层(企业)挂钩联务活动。由局党组审定活动计划,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专题讲座、领导授课、参观见学、阶段讲评、体会交流等形式组织好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保持和形成全局人员精神状态好、队伍士气高的良好局面,大力弘扬安监人有作为、有地位、有素质、有责任、挑重担、保安全的积极因素。

3、注重业务知识培训。紧扣安全发展大局和队伍建设一专多能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广泛学习与本职岗位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专业知识。采取专家辅导、定期培训、以会代训,参观见学、岗位练兵等形式,抓好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为借鉴经验、拓宽思维,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和岗位要求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内外兄弟城市学习考察活动。

(二)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以《条例》为准绳,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

4、加强党的集体领导。根据局班子成员调整实际,及时增补党组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强化龙头作用。监督指导好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党组坚持重大事项上会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季不得少于2次;召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民主交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协调,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围绕党组这个中心开展好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党的十胜利召开和建党91周年之际,对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五个带头”标准,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开展好“双争”和“为民服务先进标兵”活动。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为载体,在安监系统树立表彰一批爱岗敬业、监察执法、钻研业务、廉洁自律、工会积极分子等先进典型。积极配合区委拍摄创先争优专题片,发掘和推荐《创先争优—先锋》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获得国家、省、市、区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结合建党91周年纪念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党员。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成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根据《条例》和区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部署,结合实际工作,找准党建工作与安监工作的结合点。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每月至少落实好一次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创新理论;搞好党员思想汇报和任务形势分析。积极开展好党群工作,结合党日活动和重要活动时节,积极发挥工会、妇联、团支部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工会、群团开展“学雷锋”、“三八”妇女和健康向上的影评、书评、踏青、郊游等各类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进村入企搞调研,共谋企业安全发展事宜。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护航安全发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作风建设年”有关指示精神,抓好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为全区安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7、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党政“一把手”上课、开展“510”思廉日、“局领导带队执法日”、“三解三促”系列活动和举措,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政治纪律观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改进学风和思想作风。搞好科室与企业挂钩指导、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了解企业安全发展状况,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8、强化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围绕“昂扬精神状态,护航安全发展”主题,整合服务要素,创新服务形式,不断规范办事程序,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年内,在局机关要开展“四抓”活动,即:抓风气、树形象,解决作风松散、精神状态不好的问题;抓效率、立标准,着力解决工作绩效不高、工作粗疏等问题;抓能力、强素质,着力解决不懂不会、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抓典型、立标杆,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9、扎实抓好“六项工程”建设。以提高护航安全发展能力为核心,认真落实好市局《关于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加强基层基础,全力压降事故,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主题活动》。围绕实施基层基础、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素质提升、隐患治理、作风建设年等“六大工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整体水平;着力构建一流作风、打造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业绩,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工作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胜利召开。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激发安监队伍的工作活力。

10、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全局要开展大谈心活动,党组成员和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适时找所属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了解所属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解决有关人员的实际问题。

11、做好解难帮困工作。局党组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同时,要把解决好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和突出矛盾的化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局人员“暖心”工程。在重要节庆活动期间党组成员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12、注重培养锻炼干部。结合局干部队伍结构现状,切实而又紧迫的做好干部苗子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认真落实好区委实施基层干部“”要求,加大机关干部挂职基层力度。突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注重后备人才培育力度,为安全监管储备人才力量。

(五)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从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执行党的纪律高度加强党内监管和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可靠组织保证。

13、扎实做好党务工作。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从严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吸收工作。及时处理党务,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规范、公正、透明的党务公开平台,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涉及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公开的针对性和经常性。年内,在局政务网开设党建专栏,并及时更新党务公开内容,确保党务工作扎实有效。

1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要求,认真执行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八个不准”;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管理。每季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适时组织全体人员到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参观见学,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增强宗旨意识和权力责任意识。从有利于推进安全发展,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自我教育为出发点,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完善防控措施和内控机制,确保队伍清廉、工作高效。

15、做好党政厉行节约工作。积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继续压降机关非工作性支出比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真正把有限财力、物力用到改善工作软硬件上,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上来。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提高认识,落实校车监管责任

校车是中小学和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近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工作成效明显,广大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在车辆营运资质、安全状况及校车标识、校车驾驶人和跟车护送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漏洞,成为威胁乘车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安全隐患。为认真吸取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校车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具有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进一步切实加强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

二、管控源头,明确校车责任主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自备校车的管理及安全责任主体,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租赁车方是非专用校车管理及安全责任主体,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和非专用校车方主要负责人为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

(一)严格校车准入。学校自备校车必须按照规定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除外),新购自备校车必须购买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专用校车(在国家未出台幼儿园专用校车标准前,对各幼儿园购买的小学生专用校车,车辆管理所应按相关政策予以上户);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租用有营运资质且符合校车标准的客车,并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严禁租用未办理非专用校车标牌的车辆运送学生。校车必须每天例检一次,每月保养一次,每季度二级维护一次,并建立检查、维护台账。

(二)严格校车标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购置或租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时,需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或核发非专用校车标牌。车辆性质发生变化,不再作为校车使用时,需如实填写《校车登记/撤销申请表》,经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校车变更登记手续,重新申领机动车行驶证,同时消除校车外观标识或上缴校车标牌。

(三)严格校车驾驶。驾驶校车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满12分,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同车型的从业资格证,1年内未出现超载20%和超速50%违法行为及酒驾行为;并且参加了每月第一个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培训。

(四)严格跟车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跟车护送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培训,建立接送车辆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设立接送车考勤表,清点学生上下车人数,做到“一个都不能少”。每天值班校(园)长必须对校车每趟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每趟跟车护送老师应提醒校车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对经多次提醒不改的,应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建立每日日志。有关部门应根据举报,对校车驾驶人违法驾驶行为进行查处。

(五)严格校园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控制进入校园的车辆,加强校园内车辆行驶管理。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实行人行道、车行道分离,划定车辆停放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限制行驶速度,进入学校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在学生上课和晚自习期间,所有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除救援、消防等应急车辆外),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三、落实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一)严格档案管理。严格校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全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车及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

(二)严格校车查验。学校自备校车(含专用校车)、租用客运企业客车申领校车标牌,应在初审校车和驾驶人资质的基础上填写《申领校车标牌审核表》,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当地交巡警支(大)队。交巡警支(大)队对校车和驾驶人证件进行查验,并核对车辆登记信息、审验信息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情况等,严格做到与校方、校车、校车驾驶人三见面。《申领校车标牌审核表》和其他相关手续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巡警支(大)队各存档一份。交巡警支(大)队在完成上述相关审核查验的基础上,填写《校车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送车属地车管分所,领取校车标牌。车属地车管分所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校车标识》(GB24315―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等规定,对校车进行认真查验,严格核定校车车载人数,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及时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学校名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并核发校车标牌。校车车身应当喷涂校车载人数。2011年12月31日前,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交巡警部门,按照以上程序对本行政区域内校车进行一次逐车清理排查,督促其到车属地车管分所重新申领校车标牌。

(三)严格违章处罚。各区县(自治县)公安交巡警支(大)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查校车的超速、超员、驾驶资质不合格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从严从重处理,并及时通报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应反馈公安、交通部门,并公开曝光。

四、建立机制,提高校车管理实效

(一)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巡警支(大)队、校保支(大)队要督促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完善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驶人日常管理制度。校保支(大)队要严格落实“五不出校制度”(车况不良、超员、驾驶人资质不合、校车证件不齐、跟车护送老师未到位绝不出校)。凡校车发生超速、超员、驾驶资质不合格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获属实的,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就地撤职,民办学校(幼儿园)取消办学资格。

(二)强化巡查处罚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交巡警支(大)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学校和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期,加强对校车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路检路查,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

(三)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召集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召开一次校车管理联席会议,通报本行政区域内校车使用单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校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广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校车管理。

(四)完善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公安交巡警支(大)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每年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宣传活动,通过讲授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教师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校、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接送学生车及无营运资质的其他车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质监分局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区域和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质监分局质量安全的监管作用,着力构建监管网络化、责任主体化、风险预警化、处置严格化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区域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保障质量安全。经研究,现就大力加强基层质监分局建设,全面落实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强素质、重业绩、争一流”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工程,着力构架基层监管平台。以实施区域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职责为落脚点,进一步提升基层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监管责任。基层质监分局肩负着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要做到守土有责,不负众望,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精心构筑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辖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各分局要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清晰内部分工,划分监管区域,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任务。充分发挥基层质监分局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前哨站、信息站、监督站、服务站作用。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狠抓督查指导,紧紧依靠辖区党委政府的力量,大力整合监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和解决辖区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各分局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配合协调,以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来保障监管责任的落实。要密切镇(街)沟通与联系,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融入镇(街)的中心工作,在辖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履行辖区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建立健全内部岗位目标考核、信息传递报告、现场监督巡查、责任事故追究、应急事件处置、风险监控预警等工作制度。确保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辖区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监管责任人要认真担负起监管职责,积极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频度和力度,严格监管程序、实施闭环管理,强化对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的监管。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工艺、规范组织生产,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质保体系,提升管理水平。着力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突出监管重点。各分局要加强辖区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管力度,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扎实开展好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查等工作,狠抓责任落实,严格目标考核,确保质量安全。

各分局要认真抓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辖区产品质量监管档案,有效实施动态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加大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方面产品的监管力度,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提高持证有效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无证生产、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杜绝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发生;

各分局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全面履行巡查、检查、抽查、回访等职责。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严把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原辅材料、过程检验等各个环节。要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各分局要积极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组织开展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巡查和重点监控设备的现场检查,切实加大特种设备监管力度。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落脚点,认真做好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检验不合格以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事故隐患,要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闭环管理,严格定期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保证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可靠。

(三)完善监管机制。要切实加强辖区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企业、定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各分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狠抓基层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要从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入手,狠抓政治思想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要夯实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严格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从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入手,狠抓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质监法律法规知识和产品监督、食品监管、安全监察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努力打造一支反应快、效率高、业务精、执法严、作风正的基层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各分局要进一步完善辖区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提升监管成效。要加强镇(街)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员组成的基层“三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筹安排、管理有序、制度完善、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区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着力构建以镇(街)为主导、分局为基础、“三员”为网络的辖区质量安全监管链,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各分局要进一步强化配合协调机制,理顺工作关系。要主动与辖区工商、税务、卫生、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健全辖区质量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进行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业余专家组、村(居)协管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协管力量,引导鼓励企业走质量安全、质量强企之路,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基层质监分局建设,全面推行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模式,是新形势下履行质监职责的新要求,任务重、要求高,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基层分局领导要认真搞好沟通协调,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辖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把辖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以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着力抓巩固、强标准、严整治,全面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泰州市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安全事故零增长、安全监管上水平、行政执法求突破、基层基础上台阶、作风形象创一流五个工作目标的实现,努力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始终突出五个工作重点。

1、安全监管在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上求突破。一是严格执行制度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检查原则,推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对一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7次、二级企业不少于5次、三级企业不少于3次。二是严格执行规范化。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做到格式规范,各执法文书之间前后逻辑关系合理;加强对乡镇安监办(局)检查文书使用的指导和培训,统一文书的式样、内容、封面、目录、装订。三是大力推进专业化。加强乡镇安监人员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快速提升基层安监人员的检查水平;建好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方面的作用,同时提足用好安全生产专家检查专项资金。

2、行政执法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上求突破。在确保案件办理数、事前处罚数两个目标完成的基础上,突出三个重点,在执法效果上下功夫。一是推进规范执法。科学合理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的批准和备案程序,全年计划执法企业220家;每月制定月度执法计划,抄送至乡镇和企业,并提前告知局相关业务科室,避免重复检查。二是推进文明执法。执法人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文明用语;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向企业发放便民服务卡和行政执法监督卡,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三是推进专项执法。在完成执法计划的同时,开展烟花爆竹超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职业危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非法经营危化品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基层基础在乡镇安监机构能力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隐患系统规范运行上求突破。一是全面开展乡镇安监机构星级创建。巩固和深化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继续开展乡镇安监办(局)星级创建活动,年内确保50%的乡镇安监办(局)创建成五星级乡镇安监机构,促进安监办能力提升、实力增强、工作规范。二是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已达标企业抓巩固,未达标企业抓创建”的思路,推进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年完成1000家以上规模以下企业的创建任务。三是加快规范隐患信息系统运行。建设以企业信息化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报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大力度抓扩容,加快完成未注册企业的注册工作;下力气抓规范,对已注册的企业进一步规范隐患自查自报。

4、队伍建设在责任形象、作风形象和能力形象的提升上求突破。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目标考核。一是提升责任形象。做到履职尽责而不失责渎职,树立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真正到明确责任、履行责任、担当责任。二是提升作风形象。把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重点、提高服务水平作为关键,始终把监管执法寓于服务之中,努力营造想做事、肯做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三是提升能力形象。一方面通过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安监队伍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提升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既把监管执法工作做好,又能得到社会特别是监管执法对象的认可。

5、工作创新在工作机制、监管手段和执法方式上求突破。一是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健全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凝聚合力、激发动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监管手段方面。继续推进科技强安,通过在企业推广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化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试行工业重镇委托执法,提升监管效率;继续推进工商年检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抓好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机制。三是行政执法方面。加大由安监局独立执法向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转变力度,健全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拆)等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加大由事故处罚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力度,综合采取突击夜查、专家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促进主体责任落实、隐患即查即治,化解事故风险。

(二)切实采取五项工作措施。

1、强化安全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措施,保证安全设施、安全培训、隐患治理等经费投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2、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文化建设融入社会文化建设之中,提高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与电视合开通《安监之窗》专题节日,继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六进”等活动。推进市级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重点加强对班组长和一线工人的教育培训。

3、开展安全共建,促进平衡发展。选择7-8个经济薄弱、安全生产工作落后的乡镇由市安委会挂钩共建,重点解决资金、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等问题,督促挂钩乡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安监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为了深入贯彻全市干部大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总体要求,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服务举措,以实际行动推动企业安全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开展“安全生产服务进百家企业”活动的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突出“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题,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杜绝“三违”现象;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安监人员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与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企业增强发展信心,与企业共度时艰;

(二)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营造浓厚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三)积极帮助企业检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编印《隐患排查指南之二》一书,免费发放到全市各工矿企业,为各类企业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级教育”,选择部分规模较大的工矿企业安排安监人员上门免费授课,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特成立安全生产服务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各自联系镇乡(街道)参加安全生产服务活动,在每一乡镇服务企业数不少于20家,服务中一般以安全生产条件相对滞后的中小企业作为选择对象,各镇乡(街道)要落实专人做好配合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示范,精心组织,把此项服务活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反馈,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