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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动物产地检疫实施方案

畜牧局动物产地检疫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各种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动物检疫工作,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以及襄政发[*]56号关于印发《襄樊市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畜牧局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及“*”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疫、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按照防检结合,以防补检,以检促防,以监保检的原则,在全市全面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争取*年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产地检疫率达到90%。产地检疫实施“报检制”,使全市的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有效地控制畜禽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畜禽产品产量和质量,保障全市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4月23日——5月7日)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产地检疫是从源头抓疫病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动物防疫和监督的关键措施。为此,我们必须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市畜牧局决定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局长、动物检疫站站长为副组长,动物检疫站副站长、动物防疫监督所副所长以及各乡、镇、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市产地检疫领导小组(后附:*市产地检疫领导小组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动物检疫站,具体负责培训、宣传、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实施我市产地检疫工作。

2、抽调人员,加强培训。

每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抽调2名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动物防疫人员上报市产地检疫领导小组,经审核同意并经过市动检站培训合格办理协检员证后充实到各报检点,配合派驻各乡镇的动物防检监督人员实施报检点产地检疫工作。其他动物防疫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办理协检员证后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安排包村的产地检疫工作。各报检点工作由市动物检疫站统一管理,市动物检疫站及各乡镇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都在市产地检疫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3、完善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构建全市报检网络。

根据《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我市共设10个报检点(后附:*市产地检疫报检点名单)。其中第一期设4个报检点,分别为汉江桥头、雷祖殿、洪山咀、仙人渡报检点。第二期设4个报检点,分别是张集、薛集、孟楼、袁冲报检点。第三期设2个报检点,分别为李楼、竹林桥报检点。各设点地点报市产地检疫领导小组同意后再行设置。各乡镇报检点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供办公室一间,面积不得少于10平米。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5月23日)

1、邀请有关市领导在电视上讲话,宣传产地检疫政策;

2、召开全市产地检疫工作会议,邀请主管副市长及各乡、镇、办分管领导参加;

3、市动物检疫站负责印发产检宣传单一万份并负责对市内屠户及市郊(光化、李楼)养殖场的宣传;

4、各乡镇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悬挂过街横幅,张

贴宣传标语,负责对农户、乡、镇、办养殖场发放宣传单;

5、市动物检疫站出动宣传车辆巡回宣传;

6、市动物检疫站联系电视台制作产地检疫新闻;

7、市动物检疫站联系移动或者联通群发产地检疫宣传

短信。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24日——6月10日)

1、第一期4个报检点开始运行,筹建第二期报检点;

2、各报检点要按照“四统一”原则开展工作;即统一实施时间;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检疫程序;

3、市动物检疫站负责对其他动物防疫人员进行产地检疫上岗前的巡回培训;

4、产地检疫领导小组对各报检点进行检查、督办,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巩固完善阶段(6月11日以后)

1、第二期报检点开始运行,筹建第三期报检点;

2、各报检点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

检疫申报管理办法》及《襄樊市产地检疫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工作;

3、各乡、镇、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其他动物防疫人员

统一认识、分片包干,持证上岗,接受养殖户报检;

4、市产地检疫领导小组根据前一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

进行研究,找出对策,巩固完善。

三、其他要求

市产地检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的产地检疫工作,

市动物检疫站负责报检点工作,包括对各报检点的办公设备、消毒设施、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每月票据的结算、发放。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

各报检点及协检员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严禁隔山开证,严禁降低收费标准,拉拢检疫,严禁擅自离岗,迟到早退,对违反产检工作制度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市动物检疫站及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务必提高认

识,统一思想,围绕产检工作形成联动,群策群力,共同把我市产地检疫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争取年底完成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产地检疫率达到90%的目标。年底对产检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畜牧局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