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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案

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房产信息公开,推动房产事业发展,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规范统一、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局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分为宣传学习、信息梳理、信息公开、整改完善四个阶段。确保《条例》顺利实施,确保房产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化、推动房产局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学习阶段(20*年10月-11月)。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条例》立法精神、重要意义,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让机关全体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

(二)信息梳理阶段(20*年11月-20*年12月)。根据《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梳理近两年以来的政府信息,从现在开始由近及远,逐年梳理以前的信息,并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填入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

(三)信息公开阶段(20*年12月-20*年1月)。对已梳理并填入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的信息,按《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逐级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最后经局长审定后予以公开。

(四)整改完善阶段(20*年全年)。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该修改的修改,该删除的删除,该申明作废的申明作废,对新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及时添加、更新、补充,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门机构。局里成立以局长谢选清为组长,副局长赵振华、周轻装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宣科、法制科、安全科、产权科、拆迁科、保障科、物业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邱晓东任主任,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具体落实。

(二)落实专项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时限要求紧、工作量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级政府应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经费”,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列出专项开支,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经费。

(三)加强专项督办。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方案按步骤、分阶段加强督查督办,并将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各个阶段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