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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临建方案

城市房屋临建方案

根据市委七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局*年度工作安排,特制定市区临街两侧和重点部位有碍市容观瞻的有照房屋和临违建拆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年政府工作报告和“*”规划为指导,以改善城市容貌为目标,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彻底改善市区临街(路)两侧和重点部位立面形象,为构建和谐朝阳创造有利条件。

二、拆除的重点和任务

1、拆除重点

市区内各临街(路)两侧和重点部位有碍市容观瞻的有照房和临违建及各种亭棚。

2、拆除任务

每个支队要完成临违建(亭棚)拆除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区大队500平方米以上。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整个拆除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各单位在*年3月1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在*年10月底前对单位有照房屋拆除的,本着先做工作后下发拆除通知,限期拆除;对个人有照房屋列出明细,待报政府批复后拆除;对主要街路两侧住宅出入口亭棚属临违建的按规定拆除,属有照房屋或房改配套设施的列出明细,上报政府批复后拆除;其它临违建(亭棚):一是以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下发向拆除单位或个人履行告知义务并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二是对逾期不拆的单位或个人,由各单位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三是对建筑拆除后,各单位要及时安排将建筑残土清运干净,防止产生新的脏、乱现象。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年11月底前,对下达拆除的建筑和残土清运情况按目标责任要求,由局统一组织验收,做到应拆尽拆,不留尾巴,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拆除后出现新的临违建。

四、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对拆除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人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进行工作。

2、要坚持标准,狠抓落实,对确定拆除的建筑必须按时拆除不讲任何价钱,做到有条不紊,按计划完成拆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