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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畅通工程方案

城市畅通工程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畅通工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智能化、规范化进程,为党的十七大和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为主题,按照全面实施,突出重点,狠抓质量、务求实效、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力争在交通管理体制及规划、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设施、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智能一体化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畅通工程向纵深化发展,确保城市道路效能管理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由政府主导,交通、规划、建设、城管、交警等部门一体化城市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路网结构,合理渠化路口,优化交通组织,进一步提高主干道车辆通行能力,市区主干道平均车速增加15%,次干道平均车速增加10%;制定限制机动车快速增长政策,鼓励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使我市公交分担率增加3—5个百分点,公交运行速度增加15%;确定中兴大街、泉北大街为“交通文明示范路”,增加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合理分配道路资源,进一步纠正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使其遵章率分别达到90%、92%;在现有科技管理水平上,逐年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推进智能交通一体化进程,争取利用3—5年时间,使我市初步形成对主干道流量、流速、信号配时、路段分流、拥堵信息等进行智能处理的交通组织体系。

**年我市在巩固深化三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争取达到二等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年1月—6月)。

全市各相关部门对照自身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影响我市交通的重点部位,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大交通战略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深入动员,落实分工,相互合作,协调作战。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11月)。

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争创“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开展城市交通调查,制定完成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手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效能;完善设施,精细渠化,调整交通流;建立各种管理监督机制;宣传交通法规,营造畅通工程上等级氛围;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集中力量,组织业务培训,达到预定目标。

(三)自评总结阶段(**年12月—2008年3月)。

各相关部门全面总结**年的工作,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认真自评工作,**年12月底前完成畅通工程自评报告,2008年3月底前召开总结大会,奖优罚劣。

四、工作措施

(一)各级领导重视,超前制定规划。

1、要把畅通工程作为建设“和谐**”和“平安**”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市政府专门成立**年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宋文任组长,副市长张明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支队长刘兆铎任办公室主任(**年**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另外,还要积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新机制,年内市、县、乡、村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落实市、县两级交通安全联系会议制度,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交通安全社会网络。

2、规划部门发挥龙头作用。市规划局要制定完成《**市综合交通规划》、《**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停车场专项规划》。

3、要建立建全大型建筑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在大型建筑立项审批前由规划、交警等相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分析,评估将带来的交通影响及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小由于项目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改善路网结构,提高通行能力。

1、根据《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从大交通入手,努力构建**的大交通体系,市区努力实施“九纵九横加三环”规划目标,加快建设步伐,贯通干线,疏通节点,打通断头,突出亮点,保障道路畅通,年内要完成东三环、达活泉大街东延、新华南路南延等道路工程,南二环今年要完成路基工程,并要完成新兴大街、中兴大街整修工程。

2、打好拆除违章建筑攻坚战,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主次干道破旧建筑和违章建筑实施拆迁,加强道路的通行能力。

(三)发展城市公交,创建绿色交通。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加大公交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落实城市交通的经济补贴,制定公交线路优化方案,合理分布公交线路站点,引导公交服务向居民社区、城市周边地区以及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和分担率,使公交分担率增加3—5个百分点。

2、推广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研究讨论在泉北大街等有条件的主干道建立公交专用车道,调整公交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比例,在有条件的路口设置公交专用信号、专用信号相位和信号周期,确保公交车辆道路优先通行权,使公交运行速度平均提高15%。

3、制定限制机动车快速增长政策,鼓励发展轨道公共交通系统,严格限制出租车保有量;研究制定中兴大街等限行摩托车方案,控制人力三轮车反弹;确定每年5月第三周为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城市公共交通周”最后一天(星期日)为“无车日”;积极倡导建设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多元化的绿色城市交通系统,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

(四)完善交通设施,规范停车管理。

1、规划、城管、建设等部门在中兴岗、中北岗、中兴大街原人大门口等行人过街需求较多的路口、路段建设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交警部门应在其他路段设置安装人行过街信号灯或触摸式人行横道灯,以解决行人过街造成机动车拥堵的问题,确保道路畅通和行人过街安全。

2、市政府把交通安全设施纳入到道路建设预算,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无交通安全设施或交通安全设施不达标的不得投入使用。

3、规划部门制定停车场专项规划,合理规划我市停车场位置和数量,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停车供需,满足停车需求。公交部门尽快建设18路、6路、9路停车场站,逐步消除公交车辆占道停车问题。

4、交警部门对全市现有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合理规范交通设施;在次干道以上道路相交路口安装信号灯,增加灯控路口数量;在一幼、四幼、育红小学、中兴路小学等临近主干道的学校、幼儿园门前合理规划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安装减速带、警示灯,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停车有序和学生人身安全。

(五)创新管理体制,严格秩序管理。

1、交警支队要改变过去以岗区为中心的单点执勤模式,推行警务区管理体制。年初在市区主干道范围内建立9个警务区工作服务站,年底前建立7个出市口警务工作服务站。警务区工作服务站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巡逻、接处警,负责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简易事故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以及治安案件接处警工作。

2、完善勤务效能考核,在考核中把辖区内路段停车率,路口行人、非机动、机动车遵章率等畅通工程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并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使民警干好干坏不一样,提高民警工作的积极性,改变过去重罚款轻管理的局面。

3、把预防城郊结合部、城市周边城镇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深化实施“畅通工程”的切入点,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周边县区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对列出的事故隐患路段要实行挂牌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交警部门加强对交通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交通等有关部门,为整改提供相关依据。

4、市文明办将城市交通“三规范”(规范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走、行、停行为)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确定中兴大街、泉北大街为“交通文明示范路”,同时交警部门结合劳动部门招录人员专门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管理,适时开展对夜间超速、酒后驾车、“O”牌特权车的专项整治活动。宣传部门利用“两台两报”加大“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逐步养成良好的行车、骑车、停车习惯。

(六)发展科技警务,促进精细管理。

1、逐步推动智能交通一体化建设,2年内在市中心区主干道各路口建立流量、流速等交通信息采集点,3—5年内完成主次干道所有路通信息采集点的建立工作,实现全市交通整体调控的大交通格局。利用交通广播电台、移动网络手机短信和市区现有的可变信息板等手段及时向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流量、行驶车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交通信息,选择合理出行方式、路线和时间。

2、提升交通指挥控制中心功能,拓展现有对讲机、警务通功能,装配巡逻警车GPS卫星定位系统,以增强交警对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指挥能力。

3、对我市路口现有渠化、信号配时、车流分配进行精细调整,在主要干道通过行车绿波带,交通诱导,停车诱导,可变车道等科学手段合理组织交通,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形成高效、安全、低耗、环保的绿色交通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城市“畅通工程”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明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制定周密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畅通工程”取得明显实效。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畅通工程”是我市城市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把城市交通和道路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使城市交通管理与城市建设协调同步发展。

(三)强力督导,严格考核

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任务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制定任务目标完成时限表。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将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每月一调度,分阶段考核。各部门也要加强自查工作,年底要搞好自查总结。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人员和专家对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对组织有力、实绩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拖拉、问题较多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