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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效能建设活动方案

加强效能建设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11号)和《南宁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全城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次党代会、城区第一次党代会第二次年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城区各级机关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我城区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建设富裕文明新邕宁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必须始终坚持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必须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服务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个大局,确保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仅要解决当前影响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的成效,而且要建立起一整套规章制度,形成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作风和行政效能问题的解决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的展开。

四是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

五是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把“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整个活动当中,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使基层和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三、工作步骤

全城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年2月下旬开始到*年2月底结束,整体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下旬——3月上旬)。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机关干部提高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消除妨碍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错误观念。

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进行思想大发动。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自治区和南宁市党委、政府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部署。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召开本乡(镇)本部门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联系实际讲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讲清本乡(镇)本部门和干部队伍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努力方向和措施。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办发〔*〕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试行)》(桂办发〔*〕7号)以及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5号)等文件,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

2、组织开展大讨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活动。讨论要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开展。要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重点讨论本机关工作的出发点是方便自己还是方便群众;对照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软环境的要求,讨论本机关行政审批是考虑部门利益还是便于招商引资、帮助企业发展;对照建设高效政府的要求,讨论本机关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是规范有序、高效便捷还是随意而为、故意设卡;对照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强不强;讨论本机关是否存在“三乱”行为、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问题。要通过大讨论活动,帮助干部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机关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去。

(二)查摆问题阶段(*年3月中旬——下旬)。主要任务是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目前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机关干部要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学习、不钻研,学风不正,玩风太盛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讲诚信的问题;(5)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6)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

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基层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3)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效率偏低的问题;(4)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以权谋私的问题。

要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干部作风、机关行政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深刻剖析原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讨论要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要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的建议。

3月份,召开一次全城区查摆问题情况工作汇报会,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查摆问题专题汇报。

3、明确整改方向。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着力解决阻碍改革和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1月)。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改。要重点抓好以下十一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实行公开承诺。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就便民利民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机关的承诺要在媒体或政务公开栏公布,各个岗位的承诺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在*年5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通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社区群众活动、机关干部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要组织机关干部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城区直属机关、乡(镇)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保证每个村有一名以上机关干部驻村蹲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使群众充分感受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此项工作由城区党委组织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在*年11月底前完成。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各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进行认真的清理,做到能削减的尽量削减,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报经市政府或城区政府认定后对外公布;对于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

(2)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对市级下放审批权限、由城区政府部门审批或操作实施的审批事项,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和一般项目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审批。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先进行自查,拿出初步方案送城区法制办,由城区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提出具体意见提请城区人民政府认定后向社会公布,要求在*年5月底前完成。

(3)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决定保留的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下放部门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做好上下的衔接工作;决定合并的审批项目,要做好同一机关的内部工作职责的整合,集中一个机构办理;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加强事后监督,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此项工作由城区政府办牵头,城区法制办配合,各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年7月底前完成。

4、理顺职能明确责任

(1)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待市级各部门重新界定的职能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对城区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对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通过清理,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分清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等推诿扯皮现象。清理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主体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上下对应、确保政令畅通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发展的原则。根据职能清理结果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重新规范和界定有关部门的职能,修改完善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由城区编办牵头,城区法制办配合,各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年9月底前完成。

(2)理顺部门内部的职能关系。各部门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行政审批职能落实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实现审批与监管分离。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优化业务和审批流程,大力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部门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各部门要编制职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使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要求和责任。此项工作由城区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监察局负责,要求在*年6月底前完成。

5、规范机关行政行为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性收费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及自治区另有规定以外,一律予以取消;事业性收费除国家规定项目和确有必要保留的自治区规定项目外,也一律予以取消;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执行。此项工作在市级各主管部门的部署下进行,城区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凡不在市政府清理后所公布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执行,要求在*年5月底前完成。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梳理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分解执法权限,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此项工作由城区法制办、城区监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要求在*年5月底前完成。

(3)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配合南宁市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积极探索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此项工作由城区法制办牵头,城区编办和各有关部门配合,要求在*年6月底前完成。

(4)对一些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与各职能部门彻底脱钩。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不得以职能部门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职能部门也不得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获取利益。此项工作由城区政府办牵头,城区编办、监察局、民政局配合,各有关部门参与,要求在*年10月底前完成。

(5)整顿会风、文风和清理各项检查评比活动。要整顿会风、文风,清理“文山会海”,清理繁缛的文书往来、不当的会议安排和过度的公务接待,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办实事,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讲求工作实施,降低政务成本,提高办会、办文和办事效率上来;清理整顿各项检查评比活动,实行检查评比审批备案制度。此项工作由城区党委办、城区政府办负责,此项工作要求在*年5月底前完成。

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编制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城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此项工作由城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在*年4月底前完成。

(2)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城区政务信息网等载体定期公开政务信息和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加强政务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建立和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此项工作由城区政府办公室、城区信息办共同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配合,贯穿活动全过程。

7、建立和完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要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要求,建立与自治区、南宁市联网的政务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除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外,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要在服务窗口公开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要认真贯彻南发[2006]21号文的要求,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要加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和后续监督工作,尤其要防止借机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此项工作由城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城区编办、法制办、监察局配合,年内完成。

8、加强制度建设

(1)明确制度建设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入手,对现行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要求,影响办事效率,阻碍加快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机关管理制度。

(2)细化制度建设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推行首席代表制、AB岗工作制、超期默许制、并联审批制、服务承诺制、“一站式”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基础制度的同时,重点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加快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此项工作由城区法制办、城区监察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在*年4月底前完成。

要统一制定科学决策办法,完善决策程序。此项工作由城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年10月底前完成。

完善城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出台《邕宁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机关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风险抵押、奖励惩处挂钩。此项工作由城区党委组织部、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区作风效能办牵头,城区纪委监察局、城区编办、城区发改局、城区财政局、城区法制办、城区统计局等单位配合,在*年7月底前完成。

9、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公务员精神培育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在广大干部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积极推进机关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坚持自主学习,加强分类培训,抓好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8+X”培训和公务员专业能力标准制定及试点工作,重点开展依法行政、新制度、新技能以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此项工作由城区党委组织部、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贯穿活动全过程。

10、组织群众评风和听证质询

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改,通过发放行风问卷表、下访征询、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群众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行评议。认真开展听证质询活动,组织本级“两代表一委员”、作风建设监督员以及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组成测评小组,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和听证质询,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此项工作由城区作风效能办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参与,在*年11月底前完成。

11、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1)建立和完善城区效能监察机构和效能投诉中心,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窗口。此项工作由城区编办、监察局等部门具体落实,要求在*年10月底完成。

(2)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南宁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此项工作由城区纪委、监察局和法制办共同负责,要求在*年5月底前完成。

(3)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对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重点审批事项和责任岗位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城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各部门也要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落实有关规定。

在整改阶段,城区将适时召开集中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各乡(镇)各部门汇报。

(四)考核总结阶段(*年12月——*年2月)。主要任务是根据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施“八桂先锋行”活动,在全城区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和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此项工作由城区党委组织部、城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城区作风效能办牵头,适时制订评选条件,印发方案。在*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2、认真组织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组织领导、减少审批、理顺职能、规范行为、健全制度和效能监察等方面的工作,抓住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等关键环节,采取单位自查和抽查考核的方式进行。(1)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自我检查完成任务的情况,并将情况报城区作风效能办。此项工作要在*年12月25日前完成。(2)抽查。由城区党委组织部、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区作风效能办牵头,城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科及有关部门参与,采取各单位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抽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向全城区通报。此项工作要在*年1月底前完成。

3、搞好总结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结合新的实际情况深化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要不断探索研究,逐步形成机关绩效考评、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和组织领导等长效机制,推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在*年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全城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要求相应成立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委(党组、工委、总支、支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城区直属机关要做好表率。城区直属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更新观念,带头创新方法,带头转变干部作风,带头提高机关效能,带头建章立制,以求真务实的作用、扎实有力的措施、实实在在的成效,带动全城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创新年”、“项目落实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转变作风和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全城区各级活动领导小组及作风效能办要切实把握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工作不力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简报、广播、政务网等媒体和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广大干部投身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好做法、新成效和好经验,把全城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要大力宣传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进一步树立各级机关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各级媒体公开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些干部作风不实、机关效能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并追究责任,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