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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动党员管治工作意见

加强流动党员管治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组织他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

4.外出返回后。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

三、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

一)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简化《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

二)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三)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及时掌握本地区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等方式。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员登记备案中,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旗)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要增加“政治面貌”内容。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和场所问题。

要坚持以人为本。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党员服务站(点)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情节严重的要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底要逐级上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抽查。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

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创新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