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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意见

畜牧局意见

一、加快生猪生产发展,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

加强协调督促,确保国家扶持生猪发展一系列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要把《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中的各项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基层、兑现到养殖场户。总结推广全省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20**年能繁母猪每头增加到100元的补贴及时到农户;加强与保监会、保险公司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全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继续扶持生猪规模养殖,积极会同省发改委和财政部门,抓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加强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原(良)种猪场项目建设,抓好全省原种猪场、资源场和扩繁场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抓好生猪良种精液补贴县的良种补贴,把好供精种猪质量关,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狠抓生猪疫病防控,强化生猪强制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防控工作,完善生猪防疫扑杀政策,确保因疫病被扑杀投保能繁母猪的补助和保险赔付足额到位;积极与金融机构、土地管理部门等进行沟通,改进生猪生产的金融服务,争取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

同时,高度重视肉牛、肉羊、奶业和禽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扶持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做好农户奶牛饲养、保险补贴工作。利用家禽业发展空间潜在优势,加强地方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加快适宜贵州生态环境和市场需求的新品种(系)的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品牌。发挥生态畜牧业优势,充分利用草地资源,积极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家畜。确保畜产品有效供给。

二、整合畜牧业投入,着力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养殖小区和规模场(户)建设,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规模养殖比重。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增强对畜牧业发展的拉动力。按照龙头基地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联动的路子,构筑更加完善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大力推进养殖小区建设,集中规划建设一批“五统一”的畜禽养殖小区;大力推进畜牧科技进步,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畜禽优良品种在畜牧业增产增收、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动物防疫在健康养殖中的作用。深入开展畜牧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各产业链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与各类规模场、养殖小区和专业村的联合,发展规模养殖,创新管理模式,引导养殖农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遵循“整合资源”、“产业带培育”和“龙头企业带动”原则,继续投资建设45个优质畜产品基地,进一步打牢现代畜牧业发展基础。通过基地建设把调整畜牧业结构、优化畜产品区域布局、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养殖小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工业饲料推广、牧草种植、投入品管理、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发展生态养殖等项目融为一体,促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养殖场(小区)养殖档案建立和备案工作,积极推行畜禽良种化,增强防疫意识,严格质量监管,规范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抓好规模场和养殖小区的排泄物处理,推行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推进农村深坑圈舍改造,实行“圈宅分离”,“人畜分离”。

三、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继续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省、地、县三级兽医行政、执法、技术三大体系。突出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健全村级防疫网络,解决好村级防疫员报酬,稳定基层畜牧兽医技术队伍。今年,在全省开展一次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摸清全省各市(州、地)及县(市、区)动物防疫机构情况,为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依据。

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地方性法规,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进一步加强W病、猪蓝耳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强疫情监测,突出重点区域和规模养殖场的免疫。在10个县(市)启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工作,以适应新时期畜牧业发展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力度,计划完成20万份畜禽血清监测,探索建立我省重大动物预警机制和疫情风险评估制度。继续抓好15个规模猪场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收集,实现全省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实行信息上报。

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从动物标识、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动物防疫条件许可抓起,通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管,减少疫病传播机会,提高动物及产品质量卫生水平,各地产地检疫面要达70%以上,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上市产品持证率100%。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积极推行家禽定点屠宰,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今年将在市(州、地)所在地推行白条鸡上市行动,并逐步向县级市场推进。加强畜禽饲养场(小区)、屠宰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管理,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制度,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颁证工作。

四、推进畜禽良繁体系建设,夯实畜牧业发展物质基础

制定20**-2015年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和方向,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重点种畜禽场和畜禽改良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全省相对完备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对种畜禽场实行分级管理。制修定主要畜禽品种标准,逐步实现种畜禽标准化生产。严格引种管理,搞好良种引进、保护与开发工作,杜绝“引种—退化—再引种”的资源浪费。抓好部省级保种项目和畜禽良种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扩大地方畜禽良种保护范围和开发利用工作,大力发展特色养殖。加快畜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牛羊改良坚持以杂交改良与本品种选育相结合,冻配改良继续以提高单灌输配数和受胎率为突破口,进一步巩固改良成果,培育适宜贵州生态条件的优良肉牛、肉羊品种(系);生猪改良重点加大人工授精改良力度,力争猪人工授精普及率达55%以上。完善现有品改点的基础设施,规范各项技术规范制度。制定输精员考核评定办法,推行品改点及输精员等级证书制度。

五、加强草地建设,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

抓好岩溶地区草地植被恢复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德江县、晴隆县、威宁县退牧还草工程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项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加强对20个县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完善草原监理体系建设,配合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在贵州开展喀斯特山区草原生态监测工作。做好牧草病虫危害监测点工作,定期发送监测情况通报。加强牧草种子的质量监测和管理。推广引草入田种植和利用技术,开展以一年生黑麦草为主的优良牧草冬季农闲田土种植,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集中连片推广多花黑麦草种植试点示范工作。加快人工草地建设,向农户推广科学用草、草畜平衡、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等关键技术。推广优良饲用玉米种植示范,增加优良牧草比重,今年将在全省不同区域建立示范基地,大力推广优良多年生牧草苜蓿、菊苣等,辐射带动全省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工业饲料产品质量和推广普及率。

六、继续强化饲料兽药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要求,加大对中小饲料企业整改力度,坚决取缔整改不合格企业,提高保障畜产品安全能力。积极推行健康养殖,加强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对“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的专项整治,加强饲料安全监管,依法强化饲料质量检测监督,逐步开展国家饲料卫生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与检测工作,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农业部公布的重点监控兽药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兽药GSP认证试点工作,提高兽药经营管理水平,加大对经营假劣兽药的打击力度,提高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加强兽药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建立用药记录,加大畜产品中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销售覆盖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兽药饲料品种,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快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鼓励养殖、加工企业申报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产品一体化认定认证,实现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的有机统一。

七、切实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努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高对统计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畜牧业正处在从传统的家庭副业向现代产业快速转变的关键时期,行业经济运行状况的变化越来越快,与其他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关联度越来越强。构建相对独立、完整,能更快捷、更准确、更科学反映畜牧业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体系势在必行。切实把统计监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狠抓畜牧业产销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精神,重点在生猪主产区建立生猪产销动态监测,实施畜禽生产月度监测计划。加强调查研究,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畜牧业生产的基础数据、资料及信息,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强化信息分析,增强信息的权威性,建立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机制,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要把猪、牛、羊、家禽、奶牛、草地、饲料等相关基础数据纳入系统统计范围,认真负责,切实做好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大力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牧

继续贯彻实施《畜牧法》、《草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种管理办法》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地要认真做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完善修改与《动物防疫法》不相适应的管理规章及制度,完成《贵州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贵州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程序》、《贵州省畜禽良种繁育规划》的制修定。

九、加强作风建设,确保畜牧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畜牧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我们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通过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带动畜牧兽医政风、行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对基层情况、基础数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提高业务素质和行业管理水平。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要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饲料、畜产品安全监测,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规定的要求,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提高项目效益。认真做好行业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畜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反腐倡廉,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促进和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