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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党风廉政意见

教育局发展党风廉政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在新时期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教育系统的各级党政领导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严重性和尖锐性,深刻认识在教育系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对推动和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作用,要用“三个代表”统一思想,指导行动,在各项工作中坚持、体现和贯彻“三个代表”要求。

二、健全和完善党风责任制,领导率先垂范。

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要狠抓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监组织协调,部门各自负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分级、分口、分工负责”原则,层层进行责任分解,完善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从而全面落实《*区中小学收费行为目标管理责任书》、《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三、狠抓教育预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1、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教育系统的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反腐倡廉的文件精神,学习从政道德文章,听取反腐倡廉的警示讲座,参观反腐斗争的图片展览,观看警示教育录像通过文件学习典型案例的剖析,净化党员干部的灵魂,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教师十项信用承诺”和“群体师德创优”等活动,帮助教师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提升师德水准,营造“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要求各校(单位)必须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单位)必须亮证收费登记入卡,收取经费一律纳入学校财务,不得私设小金库。纪检室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贪(贿)、舞弊、顶风乱收费等违法案件,对问题严重的学校(单位)要追究领导的相应责任,并通过这些反面典型来警示广大干部党员,从而进行教育系统的党风行风建设。

五、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评体系

在检查考核内容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主要任务都纳入进来。既要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也要有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检查;既要有日常教育规范方面的内容,也要有制度建设方面的情况;既要有教育挽救、惩前毖后方面的实事,也要有严厉查处的事例;既要有抓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也要有促进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效。

在检查考核的方式上,打破单一形式,继续向全社会敞开大门,主动自觉征求干部群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我们还将继续聘任行风特约监督员,实行教育系统特约行风监督员制度。

在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上,与对学校(单位)的政绩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结合起来。要通过实施检查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六、加强纪监干部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认真贯彻《浙江省信访工作条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制度,按目标管理规范化要求,对信访件处理要程序到位,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做好信访调研工作,及时掌握社会动态,了解基层群众的心声、要求,尽力做好解释、化解工作,使纪检信访工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