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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意见

安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意见

各村、责任组,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4日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现就开展这项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整治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8号)精神和9月24日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20*年10月初开始至年底,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率要达到85%以上,区、镇两级挂牌的重大隐患整治率要达到100%,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三、工作重点

针对当前我街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各村、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全力以赴地把“百日攻坚行动”抓实抓好抓到位。重点打好六场“硬战”:

1、打好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的硬战。各村、部门要整合力量,加强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要按照“简单、省钱、有效”的要求,制订适合我街道实际的整治办法,调动企业和居住出租人的整改积极性。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和出租人的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把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条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居住出租人必须严格按照《温州市城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居住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必须进行责任倒查。一旦发现这些场所未登记在册,或由于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拒不履行整改义务的企业法人和出租房业主,一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打好违法违章建筑、简易棚安全隐患治理的硬战。要采取拆建并举的方法,解决违法违章建筑、简易棚安全问题。对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简易棚要依法落实强制措施,特别是对那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违章厂房、仓库和简易棚屋,要一拆到底,一个不留。街道综治办、安全办要主动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土地所、规划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巡查和拆违力度;*派出所、电业所、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面积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土地所、规划所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原地块的功能适时处置,列入项目建设计划的,要及时督促业主单位抓紧启动建设,防止出现回潮现象。在集中拆违的同时,要合理利用国有土地、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抓紧建设一批安全可靠的民工公寓,减轻对居住出租房管理的压力。

3、打好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的硬战。各村、责任组要会同街道安全办、派出所、工商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2号)的要求,对所有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估,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已经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情况,继续开展地毯式的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进行登记造册,并依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拒绝整改、敷衍应付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缔关闭;对于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该停的坚决停,该关的坚决关。

4、打好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治理的硬战。针对我街道工矿企业“低、小、散”现象严重,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实际情况,着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利用“网格式”安全管理机制,对所有网格内的工矿企业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和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等情况一一登记建档,利用网络资源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数据库,有效掌握我街道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基本情况及基本特点。对于安全条件较差的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制和跟踪督办制,依法督促落实整改。其中,凡没有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或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矿山和化工企业,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凡经过多次整治仍不到位或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予以取缔实闭。

5、打好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治理的硬战。各村、责任组要联合*工商所全面摸清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的底细,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别对持,做到“补办一批,取缔一批”。对一些属于我街道产业配套所必须的,或者群众需求量大,就业人员多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以引导为主,需要前置部门审核批准的及时予以疏导,凡不涉及人身安全和卫生环境安全的,予以补办证照。对不具备安全卫生条件,污染严重,存在较大隐患,严重威胁生产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6、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的硬战。交警二中队、站前四中队要认真结合“平安畅通区”创建活动,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监控和防范,大力推进康庄工程安保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和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大对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校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全街道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责任组、各部门要高视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土地所、规划所、工商所、派出所、电业所等负有重要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采取具体措施,分线抓好治理。各村、责任组要把整治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指导和督促落实排查治理措施。

二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涉及各个行业领域,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重点组织开展好违法违章建筑、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月活动。对于各类综合性安全隐患,要主动参与配合,实行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到位。街道综治办、安全办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深入分析研究关系全局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责任组、各部门要建立隐患治理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隐患治理进度和隐患治理动态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同时,要及时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导向信息,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督查,强化问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各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和部门,要予以表彰鼓励;对敷衍应付、工作不到位的村和部门,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