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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意见

教育局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意见

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于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市体育工作有了新的发展。成功承办了世界男子、女子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沙滩排球和武术散打等项目比赛,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实力进一步增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体育赛事日趋活跃,体育科教水平逐步提高。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体育强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我市体育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17号)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深入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建设体育强市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体育工作全局,认真贯彻新时期体育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全民健康素质,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打牢竞技体育发展功底,把*建成体育强市,让体育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为“全面奔小康、重振*”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总体上达到体育强市的目标。四县基本建成体育强县。具体目标任务是:

群众体育工作保持优势。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保持在50%以上。

竞技体育工作有新发展。涌现出新的全国冠军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要有*运动员在世界赛场上夺取金牌。

体育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着力发展体育产业和体育服务业,“*”期间发行体育6亿元以上。

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层次。市体育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县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基本建成,所有社区和乡镇、行政村都建有健身场所。建设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县级国民体质测定站和乡镇测定点。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2平方米以上,跟上全省步伐。

基层体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县级体育工作有机构、有经费、有阵地、有专职人员,基层体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公共体育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体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流动有序、充满活力的体育人才队伍,使各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我市体育工作的发展需要相适应。

体育交流开创新局面。体育对外交流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国际、国内影响不断扩大,努力提高承办省、国家、国际赛事的规模和质量。

二、大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三)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积极兴办公共体育事业,让更多的人享有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加快建设城乡体育健身场所,力争*年每个社区和乡镇建有体育健身中心。加快实施“农村文体工程”和“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力争*年实现村村有体育场地设施,并逐步向规划建设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延伸。每个乡镇和社区建设文体活动中心或文体站,每个村建设文体室。健全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各县区建立体育总会、农民体育协会和老年体育协会,各乡镇建立农民体育组织和老年体育组织,并在行政村建立体育健身组织。广泛建立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和社区健身俱乐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体育人口统计等各项制度。大力推行体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以及人人健身家家乐行动计划,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组织程度,扩大社会影响。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人体育节、农民运动会、妇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加强健身气功的推广和管理。

(四)重视全民健身品牌建设。大力倡导“健康第一”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活动推进,在各县区创建有一定影响的全民健身品牌。大力发展假日体育、休闲体育,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旅游、休闲的紧密结合,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实施社会体育项目发展计划,创建一批体育特色之乡,繁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特色体育项目。

(五)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强化政策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评价体系,从资金投入、条件建设、师资配备、课程指导、督导检查等方面为学校体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学校体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改革体育教育和课余训练,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生机活力和吸引力,使青少年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完善以全市运动会为主体的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制度。

三、科学有效地抓好竞技体育

(六)创新训练管理体制。大力推进训练、科研、医疗、管理一体化,提高体育运动训练的科学化程度和综合管理效益。优化项目结构,调整项目布局,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做优做强重点优势项目,积极提高潜优势项目和基础项目水平,适当裁减弱势项目。进一步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赛风赛纪。

(七)抓好业余训练工作。按照“市有重点、县有特色、校有传统”的指导原则和“选拔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工作方针,大力实施“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建立适应竞技体育发展需要的业余训练体系,各县在保证常年有50名以上运动员在市级单位训练的基础上,每年向市级训练单位输送20名以上的优秀体育苗子,使全市常年坚持业余训练的总人数达到1200人以上。力争创建1个部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个以上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1所部级传统项目学校。每个县有1所开展3个以上项目的业余体校,1所以上省级传统项目学校或省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开展县级业余训练考核评估,切实保证训练质量。

(八)推进竞技体育大众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发展的新路子,逐步拓宽运动训练社会化、多元化发展渠道。面向社会开展竞技体育项目技能培训,支持开展有偿业余训练。鼓励大专院校及社会力量开展运动训练理论、手段和方法的研究,促进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高。

(九)大力推进体教结合。按照协调统一、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共同发展的原则,形成业余训练网络与大中小学衔接融合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学训结合、灵活多样、结构优化、效益显著的体教结合运行机制。

(十)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切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方位、多层次推进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努力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体育人才资源开发,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交流机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行公开选拔、考试录用、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制度,选拔使用高层次体育人才。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分配制度和职称评审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考核体系。

四、不断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十一)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市体育中心、体育运动学校及附属训练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各重点高中、大专院校的体育基地建设,努力满足发展竞技体育项目和提高训练水平需要。市重点建设面向公众开放的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体育中心,满足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全国以上单项高水平比赛的需要。各县要全面提升县级体育设施建设标准,积极实施新“四个一工程”,即一个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一个3000座左右的体育馆、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各乡镇力争在*年之前全部建成乡镇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室外部分:1套健身路径、2张乒乓球台、篮球场、羽毛球场、门球场;室内部分:80平方米左右健身房、40平方米左右乒乓球室、40平方米左右棋类活动室)。

(十二)落实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从体育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根据《体育法》、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管,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定,确保体育健身设施按面积、按标准建设到位。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五、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十三)加大体育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实施体育产业振兴计划,加快建设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多业并举、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加强对大型体育赛事、体育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知名运动员和教练员等具有潜在商业价值资源的开发,把无形资产推向市场,实现市场化经营。加强体育场馆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场馆综合效益。鼓励社会力量在体育领域兴办非企业单位,支持创办符合条件的职业、半职业和群众性体育俱乐部。

(十四)提高体育赛事综合效益。要充分发挥竞赛管理人才和体育场地资源优势,积极申(承)办一些全国以上的高水平体育赛事,精心组织一批有特色、有创意、有规模、有市场的体育比赛,努力创出一批影响力大、上座率高的传统赛事品牌。大力推进办赛形式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竞赛组织专业化,加快培养高素质体育竞赛管理人员,努力提高体育赛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体育赛事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全方位开发,着力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举办重大比赛的路子,鼓励社会力量承办各类体育赛事。

(十五)加强体育发行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体育工作基础建设,不断拓宽发行渠道,创新营销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扩大销售规模。严格执行发行与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体育公益金和发行费的监管,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不得违法占用、挪用公益金和发行费。

(十六)推进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研究建立体育产业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推广体育服务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体育经营和服务人员素质。充分发挥体育中介组织在赛事推广和人才流动中的作用。

六、努力为体育强市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实践“*”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重要性,把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和文明单位评比考核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切实解决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体育办实事、办好事。加大财政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投入,把体育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十八)强化协调配合。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对建设体育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体育强市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体育社团的工作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体育社团合法、规范、高效运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在发动群众关注体育、组织群众参与体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地在竞赛组织、人才培养、市场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与交流,促进全市体育事业共同发展。

(十九)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完善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体育经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体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体育意识。积极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发展体育事业的先进经验。深入挖掘体育内涵,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努力发挥体育在传播先进文化、塑造时代精神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