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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意见

国有企业改革意见

为加快我区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进一步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进程,根据上级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年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用工制度为突破口,按照“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和“行政与市场手段相结合、以市场手段为主”的原则,统筹兼顾,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改革对象。根据企业现有资产变现能够或基本能够解决企业员工经济补偿的精神和区财政支付改革资金财力的实际,按照“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工作思路,精心筛选,确定企业改革对象,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改革。*年,主要抓好以下国有企业的改革:一是区经贸局、商业总公司要继续推进*五金交电公司和*水产供销公司坝头水产站等两家企业的改革。*五金交电公司、*水产供销公司坝头水产站要加快用工制度改革的步伐,解除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妥善安置企业员工,力争今年完成用工制度改革。二是启动区农业局属下的*区种子公司、红涂岭果林场以及物资总公司属下的*机电设备公司、金属材料公司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等5家企业的改革。上述5家企业要按照“先安置员工、后处理资产”的做法,着力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力争今年完成用工制度改革。三是规划与国土和建设等系统的国有集体企业,要改革工作计划,并争取尽快启动改革;其他国有集体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对条件较为成熟的,将实施改革措施。四是各镇(街道)要制定出集体企业改革工作计划,加快改革步伐。

(二)制定方案。从我区国有集体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出发,明确把国有资产从竞争领域退出为主的改革方向,按照“分类处置,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对改革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属集体企业,分类型的制定改革方案,统筹谋划国有集体企业改革。

(三)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是依法规范产权制度改革。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改革企业资产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把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关、资产评估关,落实和保护出资人、债权人、职工等相关多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按规定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与鉴证制度,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完成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要抓紧对存量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对产权明晰的房地产,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入有形房地产市场公开挂牌拍卖。此外,对已处置的资产,要及时完善手续。

(四)筹集改革资金。通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国有资产收益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措改革资金,进一步拓宽国有企业改革的资金渠道,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确保改革资金能按时支付。

(五)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债务无法清结、工商登记无法注销的改革企业,协调留守班子依法依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对部分存在房地产权源资料难确认的改革企业,协调有关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妥善处置。

(六)做好*年已改革企业的扫尾工作。对区电影公司和区水产制品贸易公司等两家已完成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做好改革的扫尾工作。对员工的户口关系、党团关系及人事档案等迁移工作,积极与各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协调理顺,确保户口迁移等有关问题顺利得到理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观念,建立和完善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并将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改革企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改革,落实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制订改革计划和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完成期限,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力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改革任务。

(二)统筹协调。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深层次问题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在区政府和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履行职能,主动承担具体的协调组织工作。区经贸局、农业局等各改革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实施改革规划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区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公安分局和社保分局等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主动配合,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改革。对因部门利益而改革不力或阻碍改革进程的,要坚决纠正;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三)督促检查。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具体指导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深入改革一线,加研,对企业改革碰到的或遗留问题,及时解决办法或建议;对基层以至有关部门的有关疑问进行解释和指导,帮助改革对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在改革工作中的职责,根据形势变化,加强对改革工作的跟踪和分析,掌握改革进展和动态,并根据需要上报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区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召开有关会议,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处理改革中碰到的问题,确保国有集体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